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审核报告
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

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关于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许多事情也随之发生了改变,其中之一就是关于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逐渐升高。
无论是在建造房屋、生产制造工作场所、开展矿山、海洋、交通等活动,还是在评估生产过程、检测产品质量、挑选安全设备上,都需要进行安全评价,这让安全评价机构的发展变得越来越重要。
安全评价机构是一种专门从事安全评价的机构,它们通常通过审核后由当地政府、专业协会、行业协会授权设立并颁发资质证书。
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是指这些机构被政府认可并获得从事特定领域安全评价服务的资格证书。
本文将从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安全评价机构的类型到各种安全评价机构的服务范围和内容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是指该机构依据国家规定获得的一种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证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单位必须取得以下资质证书:1、按照政府规定试行的服务质量认证,获得特定行业协会或行业组织给予的认证;2、有专业人员从事特定领域安全评价工作三年以上;3、拥有专业安全评估设备和技术,并通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
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属于定向资质,即持有证书的机构只有在资质范围内进行安全评价工作才能够保证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二、安全评价机构的类型根据安全评价工作的不同性质和方向,安全评价机构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如下所示:1、独立第三方安全评价机构该机构是指完全独立于被评价单位、与之没有关系的第三方安全评价机构。
独立第三方安全评价机构的评价结果具有权威性和客观性,能够更好地反映实际情况,被广泛应用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电子产品等领域。
2、社会团体安全评价机构该机构是由行业协会、技术协会、科研机构等组织设立的,通常是为了维护和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而设立的。
社会团体安全评价机构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可信度,但评价工作可能受到行业环境和利益的影响。
3、咨询公司安全评价机构该机构是一些专业的咨询公司,在提供其他类型服务的同时,也提供安全评价服务。
现场核查结果报告表

固定资产总值:人民币 万元
合格□ 不合格□
法定代表人承诺情况
合格□ 不合格□
办公场地面积(m2):
合格□ 不合格□
档案室面积(m2):
合格□ 不合格□
开展业务活动所需通用设备
合格□ 不合格□
与所申报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专用装备
合格□ 不合格□
专职安全评价师及注安
申报人数: 人
合格□ 不合格□
档案管理
档案存放条件
合格□ 不合格□
评价人员档案
合格□ 不合格□
总体结论
合格□ 不合格□
核查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现场核查结果报告表
表十四
机构名称
核查地点
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核查情况及结果:
现场核查组意见
□符合条件
□不符合条件,建议终止核查,将不合格结果通知申请机构
核查组长(签字)
核查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申请人对现场核查的承诺
表五
一、严格遵守现场核查要求,尊重现场核查组成员。
二、认真履行现场核查中的权利和义务。
三、保证现场核查所出示的材料、文件、证明齐全、真实、有效。
四、保证本机构工作人员中没有在职国家公务员。
五、保证机构工作人员中没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投资入股。
六、保证机构中没有现役军、警人员投资入股。
五、核查人员及亲属与被审查机构有工作或其他利益关系时,
应主动说明并回避;
六、不得接受被核查机构赠送的礼品、财物和宴请;
七、不得参加被核查机构安排的与审查工作无关的活动;
八、核查结果未公布之前,严禁对外透露审查结果;
九、对出具的核查材料及审查结论负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9.03•【文号】安监总规划[2009]181号•【施行日期】2009.09.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机关工作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9〕1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新修订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以下简称《安评规定》)已于2009年7月1日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切实做好《安评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强安全评价工作,规范安全评价行为,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新修订的《安评规定》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
自2004年公布施行《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以来,在加强甲、乙级评价资质分级管理、规范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审批程序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实践证明,安全评价机构通过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并提出建议,为生产经营单位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但是,随着安全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安全评价机构的管理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国家职业资格发生变化,需要对安全评价机构配备的安全评价师数量和履职专业能力要求作出相应的规定。
二是原《安评规定》对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条件规定较宽,安全评价机构数量较多,存在恶性竞争的不良现象,需要对安全评价机构的设置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
三是处罚规定不明确,有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不够详细,需要对处罚的情形作出具体规定。
新修订的《安评规定》从着重于水平,着重于规范,着重于管理的角度出发,在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及其职业资格制度、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固定资产规模、设施设备、固定的工作场所等资质准入条件,以及甲乙级资质业务范围的划分、安全评价机构的审批程序、政务公开、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加强安全评价机构行业自律和强化安全评价机构定期考核等方面进行了修订。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表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表1. 机构基本信息1.1 机构名称填写机构的全称,需与公司注册信息一致。
1.2 机构类型请勾选以下中的一项:•评价机构•检验机构•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1.3 公司注册地填写公司注册的城市和地址信息。
1.4 公司联系方式填写公司的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和邮箱地址。
2. 公司组织结构2.1 公司资历请简述公司的资历和历史。
2.2 公司组织结构请简述公司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情况。
3. 业务能力3.1 业务范围请简述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评价、检验、检测、认证等方面。
3.2 员工培训与认证请简述公司的员工培训和认证情况,包括培训内容和认证机构。
3.3 资源投入请简述公司的资源投入情况,包括设备、实验室和人力资源等方面。
4. 质量管理体系4.1 质量保证手段请简述公司的质量保证手段和控制措施。
4.2 质量管理体系请简述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等方面。
4.3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请简述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情况,包括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等方面。
5. 评价报告与认证证书5.1 报告和证书类型请简述公司能够提供的评价报告和认证证书类型,以及相关的法规标准。
5.2 报告和证书发放请简述公司的报告和证书的发放流程,包括审核、签发、存档等方面。
5.3 报告和证书审查请简述公司的报告和证书的审查流程,包括外部审查和内部审查等方面。
6. 经验和优势6.1 业务经验请简述公司的业务经验和客户群体,包括涉及的行业和产品类型等方面。
6.2 技术优势请简述公司的技术优势,包括关键设备和技术水平等方面。
7. 其他信息7.1 最近财务报表请提供公司的最近完整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7.2 业务合作请简述公司与其他机构或公司的业务合作情况,包括合作方式和业务范围等方面。
7.3 其他信息请提供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信息。
以上为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表,填写完后请将表格邮寄到相关政府部门,或交由授权机构进行审批。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行为,建立公正、公平、竞争、有序的安全评价技术服务体系,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安全评价资质、从事法定安全评价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对安全评价机构实行资质许可制度。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取得相应的安全评价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未取得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不得从事法定安全评价活动。
本规定所称的安全评价机构,是指依法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社会中介组织。
第四条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种,根据其专业人员构成、技术条件确定各自的业务范围。
安全评价机构业务范围划分标准见附件1。
甲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审批、颁发证书;乙级资质由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审核,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批、颁发证书。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除煤矿以外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审批、审核工作,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负责煤矿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审批、审核工作。
未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审批、审核工作。
第五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区域经济结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的需要,国家对安全评价机构的设置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总量控制。
第六条取得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根据确定的业务范围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取得乙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根据确定的业务范围在其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安全生产现状评价机构资质

安全生产现状评价机构资质安全生产现状评价机构资质是指对安全生产现状进行评估、检测和评价的机构所需具备的资质条件和要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安全生产问题日益受到人们关注。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对安全生产现状进行评价的需求日益增长,因此安全生产现状评价机构资质的设立和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一、评价机构资质的必要性1.保障安全生产权益。
评价机构资质的设立,能够提供权威的评价结果,确保安全生产问题的客观、公正、准确评估,并为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2.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评价机构资质要求评估人员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对安全生产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准确的安全生产指导,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
3.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创新。
评价机构资质设立和管理,需要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这有助于推动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的创新和优化,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效能。
4.加强企事业单位责任意识。
评价机构资质的设置,能够倒逼企事业单位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责任意识,主动探索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措施和方法。
二、评价机构资质的条件和要求1.合法注册。
评价机构资质应具备合法的注册证书和经营许可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且业绩良好。
2.专业人员。
评价机构资质要求具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背景和专业能力与安全生产相关,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设备设施。
评价机构资质要求拥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评价设备和实验设施,确保对安全生产现状进行科学、准确评估和检测。
4.独立性和公信力。
评价机构资质要求独立于被评估对象,且评估过程透明、公正,评价报告真实可信,能够受到社会各界的信任和尊重。
5.质量管理体系。
评价机构资质要求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评价过程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评价机构资质管理1.资质审核。
评价机构资质的设立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资质审核和认证,确保评价机构符合设立条件和要求。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2号(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新修订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6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10月20日公布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二○○九年七月一日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行为,建立公正、公平、竞争、有序的安全评价技术服务体系,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安全评价资质、从事法定安全评价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对安全评价机构实行资质许可制度。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取得相应的安全评价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未取得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不得从事法定安全评价活动。
本规定所称的安全评价机构,是指依法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社会中介组织。
第四条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种,根据其专业人员构成、技术条件确定各自的业务范围。
安全评价机构业务范围划分标准见附件1。
甲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审批、颁发证书;乙级资质由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审核,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批、颁发证书。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除煤矿以外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审批、审核工作,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负责煤矿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审批、审核工作。
未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审批、审核工作。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受理甲(乙)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受理甲(乙)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0.04.07•【字号】沪安监管规科〔2010〕62号•【施行日期】2010.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受理甲(乙)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的通知沪安监管规科〔2010〕62号各安全评价机构:为规范上海市安全评价机构甲(乙)级资质审核、审批工作,市安全监管局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2号令)和《上海市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确定了审查决定程序,并编制了相应的文书表格,现将资质申请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时间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审核:4月12日至4月30日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审批:4月12日至5月31日二、审查决定程序本次上海市安全评价机构甲(乙)级资质申请审查决定程序分为“预审阶段”和“受理阶段”。
“预审阶段”程序包括:机构提出资质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查;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机构进行现场审查。
“受理阶段”程序包括:受理机构资质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审核同意(甲级)或批准发证(乙级)。
具体说明如下:(一)机构提出资质申请甲(乙)级资质申请机构均应依据《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材料清单》(附件1)准备并提供证明材料,一式两份送市安全监管局一门式受理窗口。
(二)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查市安全监管局在5日内对申请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预审。
预审不通过的,将退回证明材料并反馈《预审不合格通知书》;预审通过的进入形式审查。
(三)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市安全监管局组织人员对通过预审查的证明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不通过的,将退回证明材料并反馈《未通过审查通知书》;形式审查通过的进入现场审查。
(四)对申请机构进行现场审查市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组成现场审查组,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机构进行现场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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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审核报告
编号:签发人:
(审批机关名称):
由(申请机构名称)提交的安全评价机构甲(乙)级资质申请材料已经我局(分局)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审核完毕,审核结果如下:
一、该申请属于安全评价机构甲(乙)级资质的新申请(延期)类别,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格式和数量均符合《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表》中《申请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应提供的材料清单》要求。
二、经审查,该机构为独立的企业/事业法人单位,法人证书编号为:;法定代表人为:,已通过由(培训机构名称,培训资质级别)按规定组织相关的知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编号:;机构注册资金万元;经(评估机构名称)评估,固定资产总值万元,报告编
号:;办公场地系自有/租用,总面积 m2,其中档案室面积 m2;该机构共有与本机构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缴纳“四险”/住房公积金的专职安全评价师人(其中一级评价师人,占 %;二级评价师人,占 %),其中人提供了学历证明材料,人提供了认定专业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册安全工程师人,占专职安全评价师人数的 %;该机构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并已根据规定的条件任命了专职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过程控制负责人;已按照规定配备了通用装备和与申请评价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技术装备。
三、经现场审查,该机构实际证明材料与所提供申请材料相一致;共有名专职安全评价师和机构法定代表人、专职技术负责人、专职过程负责人及专职档案管理员参加了现场审核(因故未能参加的评价人员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委托授权证明);
所有通用装备和专用装备运转正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过程控制体系能够正常运行;办公场地总面积 m2,其中档案室面积
m2。
(如未组织专家对该机构进行现场审查请说明)
四、经综合审查该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该机构已经具备了《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所规定的安全评价机构甲(乙)级资质的基本条件,专业人员、设备设施等满足开展评价工作需要,所申报的业务范围中一类:、二类:
符合相关要求,且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达的甲/乙级安全评价机构的控制指标之内。
现随报告送上该机构的申请材料套,共册;电子版光盘套,共片。
附:安全评价机构甲(乙)级资质申请材料
审核机关(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