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机械排烟口面积计算及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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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工程防烟与排烟的设计要求

通风工程防烟与排烟的设计要求

防烟与排烟的设计要求一、建筑中的防烟采用机械加压送风防烟方式或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方式。

设计时尽量考虑自自然排烟方式,自然排烟口的净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不应小于2.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m2;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5 层内可开启排烟窗的总面积不应小2.0m2;3、中庭、剧场舞台,不应小于该中庭、剧场舞台楼地面面积的5%;4、其它场所,宜取该场所建筑面积的2%~5%。

5、自然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6、高规:净空高度小于12米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

二、机械防烟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防烟设施,如果不能满足自然排烟条件时,应设机械加压送风设施。

2.1建规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的加压送风量应经计算确定。

当计算结果与下表的规定不一致时,应采用较大值。

最小机械加压送风量条件和部位加压送风量(m3 /h )前室不送风的防烟楼梯间25000防烟楼梯间及其合用前室分别加压送风防烟楼梯间16000合用前室13000消防电梯间前室15000防烟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前室或合用前室加压送风22000注:表内风量数值系按开启宽×高=1.5m×2.1m 的双扇门为基础的计算值。

当采用单扇门时,其风量宜按表列数值乘以0.75 确定;当前室有2 个或2 个以上门时,其风量应按表列数值乘以1.50~1.75 确定。

开启门时,通过门的风速不应小于0.70m/s。

2.2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电梯间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由计算确定,或按下表的规定确定。

当计算值和本表不一致时,应按两者中较大值确定。

最小机械加压送风量条件和部位加压送风量(m3 /h )前室不送风的防烟楼梯间<20层25000--30000前室不送风的防烟楼梯间20-32层35000--40000防烟楼梯间及其合用前室分别加压送风<20层防烟楼梯间16000--20000合用前室12000--16000防烟楼梯间及其合用前室分别加压送风20-32层防烟楼梯间20000--25000合用前室18000--22000消防电梯间前室<20层15000--20000消防电梯间前室20-32层22000--27000 防烟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前室或合用前室加压送风22000--27000 防烟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前室或合用前室加压送风28000--32000注:表内风量数值系按开启宽×高=1.6m×2.0m 的双扇门为基础的计算值。

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量计算

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量计算
送风系统或单独的机械补风系统,补风量不应小于排风量的50%。 (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汽车库内无直
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的防火分区,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 同时设置进风系统,且送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量计算
机械排烟风量的计算 例题:
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量计算机械排烟量的计算 机械排烟的补风及补风量的计算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在地下建筑和地上密闭场所中设置 机械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补风系统。当设置机械补风系统时,其 补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2)《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 ①当补风通路的空气阻力不大于50Pa时,可自然补风; ②当补风通路的空气阻力大于50Pa时,应设置火灾时可转换成补风的机械
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量计算
机械排烟风量的计算 1、当系统担负一个防烟分区时或净空高度大于6.0m的不划防烟
分区的房间,应按该防烟分区面积不小于60m3/(h·m2)计算 ,但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7200m3/h;当担负两个或两个以上防 烟分区时,应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不小于120m3/(h·m2)计 算。 2、中庭的排烟量以其体积大小,按4~6次/h换气计算。当室内中 庭体积小于或等于17000m3时,其排烟量按n=6次/h换气计算; 中庭体积大于17000m3时,其排烟量按n=4次/h换气计算。但最 小排烟量不应小于102000m3/h。 3、汽车库排烟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计算确定。

排烟计算书(机械和自然排烟)

排烟计算书(机械和自然排烟)

排烟计算书一、防火分区一1、机械排烟防烟分区1~4、6区域面积大于50平方米,内走道长度大于20m,采用机械排烟,其中防烟分区3空间净高为3.1m,清晰高度为2.2m,储烟仓厚度为0.9m;其他防烟分区净高为3m,清晰高度为2.2m,储烟仓厚度为0.8m。

(1)防烟分区1房间面积168平米,排烟量=168X60=10080m3/h<15000 m3/h,取值15000 m3/h,设多叶排烟口3个,尺寸为(500+250)x400mm,每个排烟口排烟量为5000 m3/h,排烟口风速为8.68m/s。

单个排烟口最大允许排烟量计算:排烟口中心点距墙最小距离为0.88m<排烟口当量直径0.444m*2,故γ取值0.5排烟系统吸入口最低点之下的烟层厚度d b为0.8m查GB51251-2017表4.6.7可知火灾热释放速率Q=2.5MW烟羽流类型为轴对称型烟羽流,热释放速率的对流部分Qc=0.7*Q=1750kw火焰极限高度Z1=0.166*Qc2/5=3.29m燃料面到烟层底部的高度Z=2.2-1=1.2m<Z1,故烟羽流质量流量Mρ=032*Qc3/5*Z=3.39kg/s烟层平均温度与环境温度的差ΔT=1.0*Qc/1.01Mρ=511.17 K环境的绝对的温度T=293.15+ΔT=804.32 K单个排烟口最大允许排烟量Vmax=4.16**d b5/2 *()1/2=5660.14m3/h>5000 m3/h,排烟口尺寸满足要求。

(2)防烟分区2走廊宽度不大于2.5m,仅局部宽度>2.5m,区域面积100平米,排烟量=100X60=6000m3/h<13000 m3/h,取值13000 m3/h,设多叶排烟口3个,尺寸为(500+250)x400mm,每个排烟口排烟量为4334 m3/h,排烟口风速为7.52m/s。

单个排烟口最大允许排烟量计算:排烟口中心点距墙最小距离为0.75m<排烟口当量直径0.444m*2,故γ取值0.5其他参数同防烟分区1,单个排烟口最大允许排烟量Vmax=4.16**d b5/2 *()1/2=5660.14m3/h>4334 m3/h,排烟口尺寸满足要求。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重点知识讲解第二讲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重点知识讲解第二讲

ABD
关于防排烟系统设置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工业建筑的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共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
械加压送风系统
B.当防烟楼梯间在裙房高度以上部分采用自然通风时,不具备自燃通风条件的裙房的 独立前室、舍用前室及共用前室可不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C.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封闭楼梯间与地上部分共用或不与地上共用但地下超过二
D 排烟系统联动时只能打开本排烟分区的排烟口
下列属于防排烟系统半年检查内容的是( ) A.排烟防火阀 B.挡烟垂壁 C.防火阀 D.排烟窗 E.排烟阀
ACE
下列关于高层建筑中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地下室的楼梯间和地上部分的防烟楼梯间均需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时,机械加压送
DE 解析:手动打开排烟阀,排烟风机应能启动,A正确; 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可作为送风口开启和加压送风机启动的 联动触发信号,B正确; 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总管上设置的280℃的排烟防火阀在关闭后应直接联动 控制风机停止,C正确; 挡烟垂壁附近的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报警信号,可作为电动挡烟垂壁 降落的联动触发信号,D错误; 加压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E错误。
房间建筑面积2%的自然排烟窗(口)。
2 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空间净高大于6m的场所,其每个防烟分区排 烟量应根据场所内的热释放速率以及本标准第4.6.6条~第4.6.13条的规
定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表4.6.3中的数值,或设置自然排烟窗(口),
其所需有效排烟面积应根据表4.6.3及自然排烟窗(口)处风速计算。
3.对防排烟系统进行维护管理,下列项目中,属于日常检查内容的是( ) A.防火阀的手动或自动启动、复位试验 B.排烟窗的手动或自动启动、复位试验 C.排烟防火阀的手动或自动启动、复位试验 D.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的外观 E.加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控制柜的工作状态

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

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

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重要消息: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将从今天开始实施《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于2018年05月01日联合发布,2018年08月01日实施。

前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注:1表3.4.2-1〜表3.4.2-4的风量按开启1个2.0m×1.6m的双扇门确定。

当采用单扇门时,其风量可乘以系数0.75计算。

2表中风量按开启着火层及其上下层,共开启三层的风量计算。

3表中风量的选取应按建筑高度或层数、风道材料、防火门漏风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3.4.3封闭避难层(间)、避难走道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避难层(间)、避难走道的净面积每平方米不少于30m3/h计算。

避难走道前室的送风量应按直接开向前室的疏散门的总断面积乘以1.0m/s门洞断面风速计算。

3.4.4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满足走廊至前室至楼梯间的压力呈递增分布,余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25Pa〜30Pa;2楼梯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40Pa〜50Pa;3当系统余压值超过最大允许压力差时应采取泄压措施。

最大允许压力差应由本标准第3.4.9条计算确定。

3.4.5楼梯间或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Lj =L1 + L2 (3.4.5-1)Ls =L1 + L3 (3.4.5-2)式中:Lj——楼梯间的机械加压送风量;Ls——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L1——门开启时,达到规定风速值所需的送风量(m3/s);L2——门开启时,规定风速值下,其他门缝漏风总量(m3/s);L3——未开启的常闭送风阀的漏风总量(m3/s)。

3.4.6门开启时,达到规定风速值所需的送风量应按下式计算:L1= AkvN1 (3.4.6)式中:Ak——一层内开启门的截面面积(m2),对于住宅楼梯前室,可按一个门的面积取值; v——门洞断面风速(m/s);当楼梯间和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均机械加压送风时,通向楼梯间和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疏散门的门洞断面风速均不应小于0.7m/s;当楼梯间机械加压送风、只有一个开启门的独立前室不送风时,通向楼梯间疏散门的门洞断面风速不应小于1.0m/s;当消防电梯前室机械加压送风时,通向消防电梯前室门的门洞断面风速不应小于1.0m/s ;当独立前室、共用前室或合用前室机械加压送风而楼梯间采用可开启外窗的自然通风系统时,通向独立前室、共用前室或合用前室疏散门的门洞风速不应小于0.6 ( Al/Ag+1)( m/s);Al为楼梯间疏散门的总面积(m2);Ag为前室疏散门的总面积(m2)。

有自然排烟部位,但是自然排烟长度远大于规范规定的30米

有自然排烟部位,但是自然排烟长度远大于规范规定的30米

有自然排烟部位,但是自然排烟长度远大于规范规定的30米篇一:走道内机械排烟系统设计走道内机械排烟系统设计一、设置机械排烟走道要求:有自然排烟部位,但是自然排烟长度远大于规范规定的30米:内走道包括连通的无窗办公室。

二.排烟风道排烟量的计算:1.确定排烟量计算方式:因每个排烟系统为竖向设置,每个排烟风道(除地下1层到地上1层之间的排烟管道)要负担2个以上防烟分区的排烟量,因此,排烟风道通过烟量计算按最大一个防烟分区面积,每m2不小于120m3/h计算。

2.确定最大防烟分区面积:主楼的最大一个防烟分区面积为360m2。

3.计算系统排烟量:排烟风道通过总烟量为360×120=43200m3/h。

4.设置每个防烟分区排烟系统:每个防烟分区设2个排烟竖风道。

5.确定排烟系统入口最大风速:每个排烟风道通过烟量为21600m3/h,按排烟风道风速小于15m/s,经计算,取排烟风道有效断面积为0.5m2,实际风速12m/s。

三.排烟口排烟量计算及选型:1.确定风口个数:每层为一个防烟分区,按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和排烟风口之间不应超过60米的要求,每层设有2个排烟口;2.计算风口风量:每个防烟分区排烟量为360×60 =21600 m3/h,由于每一个防烟分区有两个排烟口,则每个排烟口排烟量为21600/2=10800m3/h。

3.选取风口规格:取排烟口风速为10m/s,经计算,排烟口面积为10800/10/3600=0.3m2,故选用排烟口有效面积为0.3*0.8(有效面积系数),为600*400排烟口。

4.确定风口类型:本场所不选百叶风口,该排烟口为电动排烟风口,具有DC24V电信号开启、远间隔缆绳控制开启、手动复位、280℃熔断、输出开启和封闭电信号的功能。

四.排烟风管计算及选型:假定连接一个风口的风管为A段,连接两个风口的风管为B段,求出(来自: 小龙文档网:有自然排烟部位,但是自然排烟长度远大于规范规定的30米)A、B段风管规格,则:A段风管截面积为一个风口风量10800/风管假定风速12m/s/3600(秒)=0.25m2, B段风管截面积为两个风口风量10800*2/风管假定风速12m/s/3600(秒)=0.5m2,依此类推,计算多个排烟风口规格,然后按照风管截面积选定风管宽高的尺寸,前段风管风速应比后段风管风速稍大点。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_2017年解读一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_2017年解读一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解读一本人从事暖通设计十多年,根据新的标准及结合工程实际对标准进行解读,与大家共同探讨,不足之处往指正。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下文中简称为《标准》。

2018.8.121.《标准》3.1.3中的第2条当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机械加压送风口未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解读:当楼梯间采用自然通风系统时需满足前室的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上,送风口设置在顶部是想形成风幕隔断烟气,设在在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上是想通过送风阻止烟气侵入前室,这个前室入口是指从走道或房间进入前室的那个口,而不是从前室进入楼梯间那个口,这个住宅较难满足,一方面有的住宅开向前室的门多,另一方面住宅层高小于3m而不能设置顶送式风口,所以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楼梯间也需加压送风。

2.《标准》3.1.4建筑地下部分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当无自然通风条件或自然通风不符合要求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解读:这条有别于之前的做法,只防烟楼梯间加压送风,在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墙上加余压阀的做法不适用于地下了。

因此强调了地下部分的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也需加压送风。

3.《标准》3.1.5中的第1条当采用独立前室且其仅有一个门与走道或房间相通时,可仅在楼梯间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独立前室有多个门时,楼梯间、独立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解读:住宅的前室一般是一个以上的户门不满足此条,所以前室也得加压送风而不能采用之前的通过余压阀向前室送风。

4.《标准》3.1.5中的第2条和第3条当采用合用前室时,楼梯间、合用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_2017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_2017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17前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 77号)的要求,本标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深入调研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和工程应用情况,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建筑防烟、排烟系统工程应用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收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9章和7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防烟系统设计,排烟系统设计,系统控制、系统施工,系统调试,系统验收和维护管理等。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69号,邮政编码:61003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重庆市设计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上海迈联建筑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泰昌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长春阔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王炯张洁玉寿炜炜刘激扬沈纹张磊马恒李彦军朱鸣夏令操刘文利徐稳龙尹航周强韩峥王钊彭琼朱晔盛袁昕廖坚卫张兢刘卫江李德品盛伟军刘建宏黄德祥主要审查人:罗继杰倪照鹏刘国祝马伟骏周敏金丽娜王厚华张旭赵克伟易岚薛亚群祁晓霞张兴权张树平条文说明编制说明《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7年11月20日以第1741号公告批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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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机械排烟口面积计算及设置要求
乌鲁木齐市消防支队任立军
摘要:阐述了应设置机械排烟的场所、建筑排烟口的面积计算及设置要求。

提出了排烟口施工中应注意的一些细节、注意事项。

确保建筑防排烟系统从设计计算到施工应用,能达到规范的具体要求,以便在建筑投入使用中,一旦发生火灾能发挥良好的作用,最大限度降低火灾的风险,保证人员安全疏散,减少人员伤亡。

关键词:防排烟系统;排烟口;面积计算;设置要求
建筑火灾中,大部分人死于火灾时产生的浓烟。

这是因为:
①浓烟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气体,使人在极短时间内昏迷甚至死亡;
②烟气温度过高造成呼吸道灼伤或窒息导致死亡;
③火灾时产生的烟气及燃烧时空气中氧含量迅速降低而导致缺氧窒息死亡。

通常在建筑内,对机械防排烟系统的设计时,排烟口的面积及设置经常被忽视,特别是施工当中更不被注意,导致在实际检测和使用中发现防排烟系统的效果会大打折扣。

笔者在日常监督检查中经常发现,抽查到防排烟系统的最不利点时,风量大多很小,基本无法测试。

究其根本原因,就是在机械防排烟设计当中,未能考虑到建筑内的空间布局、结构、装修以及防烟分区内储烟仓的形成对防排烟系统的影响,造成机械防排烟系统的设置,不能真正有效地进行排烟。

另一方面,在工程施工时,排烟口设置及尺寸经常与规范大相径庭,有的尺寸过大,有的又尺寸过小;或是设置位置根本不考虑烟气流动的特质和特性,以至于无法达到防排烟设计时的初衷,无法在火灾时发挥良好的排烟效果,导致建筑本身的消防设计不能满足安全疏散及灭火救援的需求,在发生火灾时极易造成火灾失控和重大人员伤亡。

1、设置机械排烟的场所
1.1民用建筑
依据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一般民用建筑的下列主要场所应设机械排烟系统,具体如下:
(1)在可燃物集中、人员相对较多的地上公共建筑,当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未设置自然排烟或自然排烟不符合规范要求时。

(2)建筑中庭内当未设置自然排烟或自然排烟不符合要求时,应设置机械排烟。

(3)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总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房间,且存在较多可燃物质或者长时间有人员停留的场所内,当无自然排烟时或自然排烟不符合要求时,应设置机械排烟。

(4)歌舞娱乐场所设置在建筑地下、半地下或4层及4层以上,以及设在1~3层且建筑面积大超过200平方米的房间内,当未设置自然排烟或自然排烟无法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排烟。

1.2建筑走道内
建筑走道内设置机械排烟的场所:
①走道内设置自然排烟,但距离最远点大于30m;
②走道长度大于20m无自然排烟;
③走道长度大于60m
2机械排烟量以及排烟口面积的计算
2.1排烟量及风速
(1)通常机械系统排烟量要求见表一。

排烟系统一般为竖向设置,火灾时应当考虑每个风道一般承担两个以上分区的排烟量。

所以,应按建筑中最大的防烟分区面积设计排烟量,本文以≥120m3/h平方米排烟量为例进行计算。

假设建筑中最大防烟分区面积为360平方米,排烟管道内排烟总量计算为:360×120 =43200m3/h。

在同一个防烟分区内应设置两个以上的排烟管道,从不同的方向进行排烟更为安全可靠。

(2)通常排烟系统的风速要求见表二。

由表二可见,
①管道材质使用金属材料时,风速不应超过20m/s;
②管道材质使用内部光滑平整的非金属材料时,风速不应超过15m/s;
③送风口附近的最大风速不宜超过7m/s,排烟口附近的最大风速不宜超过10m/s。

2.2排烟口面积
(1)排烟口的数量。

按照每个防烟分区内的任意点,到最近排烟口的直线距离,不应超过30m。

任意两个排烟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60m,每个分区应设置至少两个排烟口。

(2)排烟口的风量。

以一个防烟分区两个排烟口的排烟量为:43200(m3/h)/2=21600m3/h计算,则每个排烟口风量=21600(m3/h)/2=10800m3/h。

(3)排烟口面积。

因排烟口的风速应不宜大于10m/s,排烟口面积为:10800/(3600×10)=0.3平方米,计算还应考虑到有效面积系数,由此应选用面积(长×宽)为0.3m×0.8m=0.24平方米,也可选尺寸(长×宽)为0.4×0.6m的排烟口。

3排烟口的设置要求
3.1常规要求
(1)每个防烟分区的排烟口设置,应符合最远点的间距不超过规定值。

(2)排烟口应设置在每个防烟分区所形成的储烟仓结构内并尽量布置在顶部,以利于更有效的排烟。

(3)设置在走道的排烟口应尽量设置在顶部,有利于良好的排烟。

当确有困难设置在墙面时,根据烟气流动的特性其最近距离吊顶或顶面最好应不超过0.2m。

(4)每个排烟口必须同时设有自动和手动机械操作,在火灾时能自动开启排烟口并联动启动排烟风机,及时有效进行排烟。

排烟口或排烟阀必须能手动开启或关闭。

(5)排烟口设置时,还应当考虑尽量使排烟气流方向避开安全疏散的人流方向。

设置位置与最近出口间距,笔者根据实践经验建议>2m
(6)排烟口的设置在吊顶位置或其它位置时,周围1.0m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

(7)排烟口的周围及储烟仓内不应设置阻碍烟气流动或影响排烟效果的结构。

(8)排烟口及排烟阀的耐火极限应符合规范要求。

(9)当排烟管道采用金属材料时,考虑到火灾时高温的影响及最不利点排烟的风量,一方面,一个防烟分区内管道不宜布置过长;另一方面,建议对金属风道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可涂刷防火涂料或采取其它可行的防火措施,防止在火灾时管道因高温变形断裂造成无法有效排烟。

3.2在建筑内装修设置吊顶时,排烟口的设置要求
(1)吊顶装修应当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且在封闭吊顶内的水平吊顶上的烟气流速不应大于1.5m/s。

(2)局部吊顶时,吊顶部分应尽量不跨跃防烟分区。

当必须跨跃时,应当重新划分防烟分区或在分区处增设挡烟垂壁;吊顶与非吊顶边界应进行分隔,防止烟气流入吊顶
内,且应尽量根据边界划分防烟分区。

排烟口的设置应根据烟气流动特性及储烟仓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布。

(3)当吊顶距离顶棚高度大于0.9m时或吊顶内设置技术夹层存在可燃物时,应考虑吊顶内的排烟,排烟口应设置在顶部,同时防烟分区划分应与吊顶以下部分相对一致。

(4)当排烟口(排烟阀)为设置在吊顶内的形式,通过吊顶以上空间排烟。

(5)吊顶内设置排烟系统时,建议应当与吊顶外分开划分防烟分区,同时排烟管道应分开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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