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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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1. 引言甲供材料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甲供材料的采购、验收、使用和结算等过程,确保甲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甲方在施工项目中使用的甲供材料的管理。

2. 术语和定义•甲供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的用于施工项目的材料。

•乙供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的用于施工项目的材料。

•甲方:项目的发起方,即需求方。

•乙方:项目的承包方,即供应方。

3. 甲供材料的采购3.1 采购流程甲供材料的采购流程如下:1.甲方制定采购计划。

2.甲方发布采购公告或邀请乙方报价。

3.乙方递交报价。

4.甲方评价报价,确定中标乙方。

5.甲方与乙方签订采购合同。

3.2 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甲方和乙方的详细信息。

•甲供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

•交付时间和地点。

•价格和支付方式。

•甲方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合同的解除和违约条款。

4. 甲供材料的验收4.1 验收标准甲供材料的验收应符合以下标准:•材料的规格、数量和质量应符合采购合同的要求。

•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

4.2 验收程序甲供材料的验收程序如下:1.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报告,包括材料的规格、数量和质量。

2.甲方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实际验收。

3.如发现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甲方应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4.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重新提交材料。

5.行业专家对整改后的材料进行复验。

6.验收合格后,甲方与乙方进行结算。

5. 甲供材料的使用5.1 材料使用计划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制定材料使用计划,并提前通知乙方供应。

5.2 材料使用记录甲方应对甲供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包括使用日期、使用数量和使用地点等。

5.3 材料的保存和保管甲供材料的保存和保管应符合以下要求:•材料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损坏或盗窃。

•材料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潮和防火的场所。

6. 甲供材料的结算6.1 结算依据甲供材料的结算依据应为以下材料:•采购合同或购销合同。

•验收报告和验收合格证明。

甲供材料管理细则(5篇)

甲供材料管理细则(5篇)

甲供材料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甲供材料管理工作,提高材料管理效率,确保施工质量,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承接工程施工合同的甲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道路、桥梁等。

第三条甲供材料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施工所需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水泥、钢筋、沙子等。

第二章材料采购第四条甲方应在施工前合理估计所需材料的种类和数量,并进行统一采购。

第五条甲方应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明确材料的质量标准、价格、交付时间等关键信息。

第六条甲方采购的材料应遵循节约、环保的原则,優先选择资质合格的供应商。

第七条甲方应建立材料清单,并随时跟踪材料采购进度,确保施工按计划进行。

第八条材料采购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解决,并保留相关证据。

第三章材料验收第九条甲方应组织专业人员对材料进行验收,切实保证材料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第十条材料验收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检查、物理性质检测等。

第十一条甲方应建立材料验收台账,记录每批次材料的验收结果,并做好相应归档工作。

第十二条如发现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要求其进行处理或更换。

第四章材料管理第十三条甲方应建立材料库房,统一存放甲供材料,保证其安全、整洁。

第十四条材料库房应设置专人管理,并建立明确的出入库制度,确保材料的及时供应。

第十五条材料库房应定期进行盘点,核对库存数量与记录相符,并及时上报甲方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甲方应建立完善的材料使用登记制度,记录每批次材料的使用情况和使用地点。

第十七条甲方应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材料管理的自动化和信息化。

第十八条甲方应加强材料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其材料管理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五章备品备件管理第十九条甲方应根据工程需要,合理确定备品备件的种类和数量,并进行统一采购。

第二十条备品备件采购的原则同样适用于甲供材料的采购,详见第二章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甲方应建立备品备件专用库房,统一存放备品备件,并做好防火、防潮措施。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三篇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三篇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三篇篇一:甲供材料管理办法一、甲供材料的控制目标:为进一步规范及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材料管理,规范工作流程,从材料设备选用、合同、计划、验收、保管、结算等进行全过程管理,使材料得到有效监控,能真实反映材料成本、最终实现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甲供材料各部门职责1、造价部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2、总师办、工程部、造价部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细则。

3、总师办职责:从建筑设计角度考虑,提出采购材料(设备)在美观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并提供技术参数及验收规范。

4、工程部职责:4.1、负责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资料准备、采购实施、组织验收以及检查。

4.2、邀请三至五家供应商进行招投标,并封样存至仓库,做好标识。

4.3、工地办主任应要求施工单位上交材料设备使用计划,同时考虑生产周期,由主办工程师编制月度《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计划》。

4.4、书面通知材料商按照合同进行按时按质供货。

4.5现场工程师组织总包、监理、标段施工单位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检查,并将材料进场验收签字汇总后送至造价部。

4.6、工程竣工扫尾阶段,现场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对现场材料进行盘点,缺货或多余材料,应及时通知材料商。

5、造价部职责:5.1、依据工程部提供的材料设备采购计划,与图纸预算量进行比较及总量控制,并进行市场价格调查;5.2参与工程部招标、评标工作,从性价比等方面提出评标意见;5.3依据图纸及规范,联合工程部、总包、监理、标段单位对第一批进行材料进行验收,包含规格、型号、大小、尺寸、厚度、数量等方面,工程施工过程中并进行材料抽查。

5.4、依据工程部及材料供货商提交的结算资料,进行分类、汇总、统计,并及时将月度材料供货情况及金额上报上级领导。

5.5、及时对甲供材料的预算量、供货量、实际结算量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汇报上级领导。

5.6、对抽查不合格的材料,造价部取样封存,责成材料商退货,造成损失及情况严重,请示公司领导给予罚款或解除合同。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为有效规范甲供材料的管理,杜绝工程项目在建设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现象,同时也为更好地控制进货源头,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造价,依据公司物资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文本中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甲供材料主要指钢材(包含板材和线材)、水泥、木材、管材、商品混凝土、砌块(包含砖、浆砌块等)、沙石料等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也包括卫浴、机电类(开关、配电箱)、灯饰、空调、燃油、电缆、五金类材料等。

3、本办法适用于金润源集团(包括子公司和控股企业)所有工程项目建设。

4、本办法解释权归金润源集团公司第二章甲供材料的管理部门及职责对土建工程建设而言,甲供材料的主管部门为集团采购部,执行单位为集团贸易公司,其他关联部门为工程部、法务部、审计部、财务部、造价公司、监理公司(如果有)等,各部门职责如下:1、采购部:作为业主方代表,主要负责监督管理工作,对整个甲供材料流程进行监督。

对供应商的选择,甲供合同的签订,甲供材料的供应计划,材料的进场和验收,材料款的结算,材料的存储和保管等环节进行监督指导。

2、工程部:依据工程项目的类别、用量和实际建设需要,在立项、招标或合同谈判时确定是否采用甲供材料,划定甲供材料的种类、数量、规格及各项技术指标或等级,并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

2、贸易公司:为甲供材料的实施部门,负责和审计、法律、造价等部门共同完成甲供材料的询价、招标(或议标)以及谈判,确定供应商,建立供应商合作数据库,签订供应合同。

同时负责甲供材料的供应计划、进场、核算等工作,为最终的工程结算提供准确数据。

3、法律部:负责甲供材料合同、协议的签订审查工作,确保供应合同或协议在法律层面上的完整和严谨,防范风险的存在。

4、审计部:负责对甲供材料的审计工作,核对材料的规格、数量以及供应程序是否完整,并审核甲供材料的结(决)算。

5、造价公司:负责向业主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提供甲供材料的设计种类、规格及数量,为业主提供判断和分析的依据,复核甲供材料的设计用量和实际用量,做好工程的结(决)算工作。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1. 引言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常常需要提供一些材料给乙方进行施工,这些由甲方提供的材料统称为甲供材料。

为了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和材料的质量控制,需要制定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2. 定义甲供材料是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施工的各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电气材料、机械设备及其配件、安全设备等。

3. 材料选择与采购甲方在选择和采购甲供材料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需求,选择符合施工要求且质量可靠的材料。

甲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采购,确保材料的合法性。

4. 材料验收甲方在提供材料给乙方之前,应进行材料的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检查、功能检查、性能检查等。

对于不合格的材料,甲方应及时予以淘汰或更换。

5. 材料传递与记录甲方应与乙方签订甲供材料移交单,明确甲供材料的种类、数量、规格、质量等信息,并由双方共同签字。

甲方应保留相关交货单据、检测报告等,作为材料供应的证明。

6. 材料使用及管理乙方在使用甲供材料时应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使用。

乙方应妥善管理甲供材料,保持材料的完好状态,防止损坏、遗失或盗窃。

7. 材料质量监控甲方有权对甲供材料进行质量监控,并有权随时进行抽查和复验。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监控工作,及时提供有关材料的信息和资料。

8. 材料变更与追踪如需对甲供材料进行变更,甲方与乙方应协商一致,并及时进行相应的变更记录。

甲方应追踪甲供材料的使用情况,确保材料的合理利用和及时补充。

9. 材料问题的处理若甲供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甲方与乙方应及时进行沟通,并协商解决方案。

如需进行索赔,应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10. 监督与检查相关监管部门有权对甲供材料的采购、使用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甲方和乙方应配合并提供所需的材料和信息,确保整个过程的合规性。

11. 法律责任甲方和乙方应按照相关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各自的责任。

如因违反规定导致材料损坏或施工质量问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三篇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三篇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三篇篇一:甲供材料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甲供材料管理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采购人员正确、高效地实施管理与服务,完善监督机制,兼顾质量和成本,在保证工程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提高材料设备质量,减少采购成本,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工程合同中已明确由我方供应的物资,凡属首次供应的品种,施工单位至少应提前20天提出甲供材料设备需求计划,如需加工和生产周期较长的材料一般至少提前45天。

属同品种后续供货的,一般至少提前10日提出需求计划(合同中单独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2、施工单位提出的需求计划经监理及业主工程部审核后,报分管副总批准,施工单位再交我方供应部进行采购。

月计划报送时间为每月的25日之前、周计划为每周的周四报送。

3、施工单位报送需求计划时,应充分考虑运输时间、生产周期等相关因素,为我方留出合理的采购时间。

如因计划报送不及时,造成材料到场时间延误、供货数量不足等情况,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4、施工单位在填报材料计划时,应充分考虑运输条件,当期使用不足一车而后续还要使用的材料尽量考虑足车用量。

5、材料需求计划应列出建设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标明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接收人,并预留签字位置。

6、材料需求计划应以表格形式报送,且表格应列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备注事项等有关内容。

如材料是分批分期到货的,必须详细注明每一批次的到货数量和日期。

7、材料名称的书写应以材料的行业统一名称为准,不得使用简称、别称及俗称等。

8、施工单位在有材料需求时,先根据需求状况编制材料需求计划(一式四份),经编制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按流程审核完成后,施工单位除自存档一份外,须交一份监理单位留存,一份业主单位工程部留存,一份业主供应部留存。

9、材料计划由监理单位审核,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再交业主工程部审核,然后报业主单位分管副总审批,审批完成交业主单位供应部采购,最后再将经审批完成的计划单交相关单位存档。

总承包甲供材料核销管理办法

总承包甲供材料核销管理办法

总承包甲供材料核销管理办法为规范总承包甲供材料核销管理,加强对甲供材料的监管,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总承包甲供材料核销管理范围及对象1.总承包甲供材料核销管理范围包括所有总承包项目中的甲供材料,对于涉及到的甲供材料必须进行核销。

2.受本管理办法约束的对象包括总承包单位及其员工、甲方代表、监理单位、甲供材料供应商等各方参与方。

二、总承包甲供材料核销管理程序1.总承包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制定总承包甲供材料核销管理方案,并报甲方及监理单位备案。

2.甲供材料到货后,总承包单位应做好接收工作,严格按照甲供材料清单进行验收,并填写完整验收记录。

3.已验收的甲供材料,总承包单位应妥善保管,做好分类堆放和防火、防潮等措施。

4.总承包单位应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和工程需要,提前编制甲供材料消耗计划,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执行。

5.甲供材料使用期间,总承包单位应定期对甲供材料进行盘点核实,确保甲供材料的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6.施工结束后,总承包单位应对剩余的甲供材料进行盘点,填写完整的销账记录并报甲方验收。

7.总承包单位应在核销结束后,及时将所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以备后期工程验收和监督。

三、总承包甲供材料核销管理责任1.总承包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甲供材料的核销管理工作,确保核销工作的及时、准确完成。

2.甲供材料核销管理工作需由总承包单位的质量、安全、供应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联合监管机制。

3.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于核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整改,对工作出色的个人及团队给予表彰奖励。

四、总承包甲供材料核销管理办法的监督与评估1.甲方及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总承包单位的甲供材料核销管理工作进行查核,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整改。

2.总承包单位应每月对甲供材料核销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并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报告自查结果。

3.总承包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定期召开甲供材料核销管理会议,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确保核销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一、甲方责任:1.甲方需提供具备合法资质的材料供应商名单,确保所采购的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2.甲方需提供材料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供应商的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报告和检测报告等。

3.甲方需提供材料的准确数量和规格,以保证施工过程中不会出现材料不足或浪费现象。

4.甲方需定期检查和监督材料供应商的生产和供应情况,以确保供应商的质量控制和生产能力。

5.甲方需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材料的验收和检测,明确材料的质量和性能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二、乙方责任: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材料后,要进行仔细核对和验收,确保材料的完好无损。

2.乙方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工程要求进行材料的使用和安装,不得私自替换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

3.乙方要合理控制材料的使用量,减少材料的浪费,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

4.乙方要妥善保管好所使用的材料,防止材料的丢失和损坏。

5.乙方要及时向甲方反馈材料使用情况和质量问题,以便甲方及时处理和解决。

三、质量责任:1.对于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质量缺陷,甲方需承担责任并及时向乙方提供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

2.对于材料的浪费和丢失等问题,乙方需承担责任并及时进行补偿。

3.对于材料使用不当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需承担责任并进行必要的整改和修复工作。

四、惩罚措施:1.对于不合格的材料供应商,甲方有权取消其合作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对于违反施工材料管理办法的乙方,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罚款、暂停施工等。

3.对于严重违反施工材料管理办法的乙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其他:1.甲、乙双方要建立健全施工材料管理档案,记录材料的采购、使用和验收等情况。

2.甲、乙双方要建立施工材料质量监督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材料的质量和安全。

3.甲、乙双方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解决施工材料管理中的问题和难题。

以上是甲供材料管理办法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旨在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工程要求,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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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供应管理办法
(试行)
一、目的:降低成本,保证品质,实现内部资源共享,最终实现规模效益。

二、甲方供应:适用于单价高、通用性较强、使用量较大的材料设备,如商砼、钢筋、主要装饰材料、电梯、电线电缆等。

三、甲方限价、乙方采购:适用于用量较大、但市场较成熟、品牌和价格差异不大的材料设备,如给排水管、外墙勾缝剂、外墙面砖粘贴剂等。

四、乙方自行采购:适用于产品质量差异较小、价格差异不大的低质高耗量材料,如砂、石、砌筑用砖等
四、开发公司自建项目材料供应另增加劳务承包单位签收确认材料数量,保证材料进场使用数量准确性,控制劳务承包单位材料消耗量。

为加强材料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就甲方供应材料有关事宜特作如下规定:
1、乙方提前二个月(或按甲方要求时间)将甲供材料计划书报监理审核(审核时间三至五个工作日)。

因施工单位提供计划不及时而影响工期,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2、按甲供材料进场通知,乙方应提前一天做好材料进场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疏通道路、指定卸货场地等)
3、甲供材料进场后,由施工单位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并与供货单位办理交接手续(按规定及时办理材料的相关检测工作),由乙方对质量、规格、数量负责。

施工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误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4、甲供材料质量违背合同约定,乙方必须在甲供材料进场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意见拒收;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协助甲方对不合格材料进行退货、换货或索赔。

5、材料需求计划应以表格形式报送,且表格应列明:生产厂家、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备注事项等有关内容。

如材料是分批分期到货的,必须详细注明每一批次的到货数量和日期。

6、由于乙方工作不力(如计划错误等)、疏于管理(如不根据变更及时提报材料的变更计划)等原因造成的退货、补货,甲方不予办理退货、补货事宜,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7、甲供材料及退货、补货等相关规定按补充合同执行。

8、财务部审核收料单的数量与金额无误后,再对照合同支付其款项。

如有疑义必须立即暂停支付款项,直至核实准确后再行支付。

9、财务部根据施工项目整理汇总各项甲供材收料情况,作为单项工程成本控制与分析的资料依据。

在单项工程决算前与材设部核对应扣款额,如属甲方代垫材料款,则由财务部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回该材料的垫付款或在决算时扣回甲供材的全部金额。

10、各涉及部门的经办人和负责人均为各自工作范畴内的工作承担责任。

如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均要追究其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如有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等行为导致公司财产损失(或损失未遂),视情节处以参与人员本次甲供材料总价值5%~10%罚款,罚款金额低于3000元按3000元处罚(此款项由经办人单位承担追缴责任);并对参与人员单位处以本次甲供材料总价值10%~20%罚款,罚款金额低于10000元按10000元处罚。

参与人员属建设单位员工立即解聘,监理或施工单位员工立即清退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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