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毒性鉴定、有毒性、剧毒性、致癌性、 致突变性、致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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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鉴定标准

危废鉴定标准

危废鉴定标准
危险废物(危废)是指因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处置等活
动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窒息性、致放射性等特性,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废物。

危废的鉴定工作对于正确
处理和处置危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制定了危废鉴定标准,以便对
危废进行准确的鉴定和分类。

首先,危废鉴定标准应包括危废的分类和鉴别要点。

对于不同
类型的危废,应有明确的分类标准,例如按照废物的来源、性质、
危害程度等进行分类。

在鉴别要点方面,应包括危废的外观、化学
成分、毒性等特征,以便进行准确的鉴别和判定。

其次,危废鉴定标准应明确危废的处理和处置要求。

根据不同
类型的危废,应有相应的处理和处置要求,包括封存、运输、处置
等方面的要求。

此外,还应包括对危废处理和处置过程中的安全措
施和环保要求,以确保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保护。

另外,危废鉴定标准还应包括危废的监测和检测要求。

对于危
废的监测和检测,应有明确的要求和标准,包括监测频次、监测方法、监测指标等方面的要求,以便对危废进行及时的监测和检测。

最后,危废鉴定标准应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在制定
危废鉴定标准时,应充分考虑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危
废鉴定标准的合法性和科学性,以便对危废进行规范的管理和处置。

综上所述,危废鉴定标准对于正确处理和处置危废具有重要意义,应包括危废的分类和鉴别要点、处理和处置要求、监测和检测
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只有制定科学合理的危废鉴定
标准,才能有效地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实现危废的规范管理和处置。

危险废物鉴定标准

危险废物鉴定标准

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危险废物是指对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潜在危害的废物,其特性可能包括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突变性、致畸性、致癌性等。

因此,对危险废物进行准确的鉴定非常重要,以便采取适当的处理和处置措施。

下面将介绍危险废物鉴定的相关标准。

首先,危险废物的鉴定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比如《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定技术导则》等。

这些文件中规定了危险废物的分类、鉴定方法和标准,对于指导企业和相关部门进行危险废物鉴定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危险废物的鉴定应基于科学的分析和实验数据。

通过对废物样品的化学成分、毒性、腐蚀性等特性进行检测和分析,可以准确判断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并确定其危险特性等级。

这需要依托于专业的实验室和技术人员,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另外,危险废物鉴定还需要考虑其可能的危害性和风险。

除了对废物本身的特性进行鉴定外,还需要评估其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潜在危害和风险。

这包括对废物的处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和危害进行评估,以及对废物的运输、储存和处理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

最后,危险废物鉴定需要综合考虑国际上的相关标准和经验。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间的废物交流和处理越来越频繁,因此在危险废物鉴定标准方面,需要考虑国际上的相关标准和经验,以便与国际接轨,促进废物处理和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

总之,危险废物鉴定标准是保障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环节,需要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基于科学的分析和实验数据,考虑废物的危害性和风险,综合国际相关标准和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和鉴定。

只有在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鉴定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地管理和处理危险废物,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危险废物和危险废物鉴别

危险废物和危险废物鉴别

国家危险废物名目
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危险废物







HW01
卫生 851-001-01
医疗废物
In
医疗废物 非特定行业 900-001-01
为防治动物传染
In
病而需要搜集和
处置旳废物
HW08
天然原油和 071-001-08
废矿物油 天然气开采
石油开采和炼制
T,I
产生旳油泥和油

国家危险废物名目
——《美国资源保护与再生法》
危险废物定义
尤其管理废弃物(即危险废物)
(尤其管理产业废弃物和尤其管理一般废弃物)
“尤其管理废弃物”是指废弃物当中具有
爆炸性、毒性、感染性以及其他对人体 健康和生活环境产生危害旳特征并经过 政令拟定旳物质.
——《日本废弃物处理及打扫法》
毒性
危险废物鉴别原则
我国危险废物鉴别原则体系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废物鉴别原则 — 通则(GB5085.7-2023)]
危险废物特征鉴别
处理后鉴定规则 • 具有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征旳 危险废物处理后旳废物仍属于危险废物。
• 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旳危险废物处理 后,经GB5085.1、GB5085.4和GB5085.5鉴别不再具 有危险特征旳,不属于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代码
废物代码
071-001-08
行业代码
废物类别代码
行业代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23》 废物类别代码:巴塞尔公约
国家危险废物名目
类别修正: 行业:900 — 非特定行业 废物类别:HW48 — 有色金属冶炼废物

危废鉴定标准

危废鉴定标准

危废鉴定标准危险废物(危废)是指因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产生的废弃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突变性、致畸性、致癌性或其他有害性质,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废物。

为了规范危废的鉴定工作,保障环境和人体健康安全,制定了一系列的危废鉴定标准。

首先,危废鉴定标准需要明确的是危险废物的分类。

按照《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危险废物分为废水、废液、废渣、废气、废油、废酸、废碱、废盐、废催化剂、污泥、过期药品、废电池等多种类型。

不同类型的危废具有不同的危害性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鉴定和分类处理。

其次,危废鉴定标准需要明确的是鉴定的方法和技术要求。

鉴定危险废物需要进行化学分析、物理性质测试、毒理学实验等多种技术手段的综合应用。

在鉴定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另外,危废鉴定标准还需要明确的是鉴定的标准和评价指标。

根据《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定标准》的规定,对危险废物的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突变性、致畸性、致癌性等危害性质进行了详细的标准和评价指标,以便进行准确的鉴定和分类。

最后,危废鉴定标准还需要明确的是鉴定结果的处理和利用。

根据鉴定结果,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包装、运输、储存和处置,确保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同时,可以根据鉴定结果,对危废进行资源化利用和再生利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总之,危废鉴定标准是保障环境和人体健康安全的重要措施,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鉴定和处理。

只有做好危废的鉴定工作,才能有效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人体健康,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高度重视危废鉴定工作,加强管理,共同为建设美丽中国做出贡献。

危险废物标准

危险废物标准

危险废物标准危险废物是指因其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突变性、致癌性或其他有害性质,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

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理是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工作,而危险废物标准则是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识别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对危险废物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相关单位和个人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首先,危险废物标准通常包括了对危险废物的分类和识别。

根据国际上通行的标准,危险废物一般分为有害废物、医疗废物、化学废物、放射性废物等几大类。

在实际操作中,对危险废物的分类和识别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准确识别出废物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才能采取正确的处理和管理措施,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损害。

其次,危险废物标准还包括了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理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同类型的危险废物有着严格的管理和处理要求,包括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

比如,对于有害废物,通常要求进行密封包装、专门储存、委托专业单位处理等;对于医疗废物,要求进行分类收集、专门处理、防止交叉感染等。

这些管理和处理要求的制定,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

此外,危险废物标准还包括了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规范和要求。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是指专门用于处理危险废物的设施,包括焚烧炉、填埋场、化学处理厂等。

这些设施的建设和运行需要符合一系列的技术标准和环保要求,以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理。

同时,对这些设施的监管和检查也是危险废物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只有做好对这些设施的监管,才能有效地控制危险废物的排放和处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

综上所述,危险废物标准是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识别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它涵盖了对危险废物的分类和识别、管理和处理要求,以及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规范和要求。

遵守和执行危险废物标准,是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的重要举措,也是每个单位和个人应尽的责任。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增强大家对危险废物标准的认识,促进相关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危废鉴定标准

危废鉴定标准

危废鉴定标准危险废物是指因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突变性、致畸性、致癌性等特性,或者具有以上特性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性,而具有危害性的废物。

危险废物的鉴定对于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至关重要,因此制定了相应的危废鉴定标准。

首先,危废鉴定标准需要考虑危险废物的特性。

这些特性包括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突变性、致畸性、致癌性等。

在鉴定过程中,需要对废物进行实验室分析,以确定其具体的特性,从而确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范畴。

其次,危废鉴定标准还需要考虑废物的来源和产生过程。

不同的产生过程可能导致废物具有不同的危险特性,因此在鉴定过程中需要对废物的来源和产生过程进行详细的调查和了解。

另外,危废鉴定标准还需要考虑废物的处理方式。

不同的处理方式可能会改变废物的危险特性,因此在鉴定过程中需要考虑废物的处理方式对其危险特性的影响。

在进行危废鉴定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和规范。

首先,需要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危废鉴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严格的遵守。

其次,需要遵循国际上通用的危废鉴定标准,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危废鉴定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因此在进行鉴定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

只有通过严格的鉴定标准和程序,才能确保对危险废物的准确鉴定,从而采取相应的处理和处置措施,以减少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

综上所述,危废鉴定标准需要考虑废物的特性、来源和产生过程,以及处理方式。

在进行鉴定时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际标准,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只有通过严格的鉴定标准和程序,才能有效地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危险废物鉴定标准

危险废物鉴定标准

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危险废物是指因其化学性质、毒性、腐蚀性、感染性或放射性等特性,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

危险废物的鉴定标准对于正确识别、分类和处理危险废物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危险废物鉴定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危险废物的鉴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物理性质、化学性质、毒性、腐蚀性、感染性和放射性等。

在鉴定危险废物时,需要对其物理性质进行检测,包括颜色、形状、密度、溶解度等;化学性质方面需要检测其化学成分、反应性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和放射性则需要进行相应的实验和检测。

其次,危险废物鉴定标准的制定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各国家和地区对于危险废物的鉴定标准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例如《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分类与编码》等文件。

在制定危险废物鉴定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些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鉴定标准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再次,危险废物鉴定标准的意义重大。

正确的鉴定标准可以帮助实验室、企业和环保部门准确识别和分类危险废物,从而采取相应的处理和处置措施,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此外,鉴定标准还可以为相关研究和监测提供重要依据,促进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开展。

最后,危险废物鉴定标准的不断完善和更新是非常必要的。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也在不断变化。

因此,鉴定标准需要与时俱进,及时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的环境和社会需求。

总之,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对于正确识别、分类和处理危险废物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合理的鉴定标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不断完善更新鉴定标准,将有助于提高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能够重视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共同为建设清洁美丽的环境做出贡献。

危险废物鉴定标准

危险废物鉴定标准

危险废物鉴定标准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突变性、致畸性
或其他危害特性的废物。

危险废物的鉴定标准对于正确处理和处置
这些废物至关重要。

以下是危险废物鉴定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危险废物的鉴定标准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物理性质、化学性质、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突变性、致畸性等。

在鉴定
过程中,需要进行详细的实验和分析,以确定废物的具体特性。

其次,危险废物的鉴定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各国家对于危险废物的鉴定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但都应当遵循国际
上通行的标准和规定,以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

危险废物的鉴定标准还应当考虑到废物的来源和产生过程。


同的生产过程可能会导致废物的特性有所不同,因此在鉴定过程中
需要充分考虑到这一点。

另外,危险废物的鉴定标准还应当包括对废物的包装和运输的
要求。

在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时,需要采取相应的包装和运输措施,以确保废物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最后,危险废物的鉴定标准还应当包括对废物处理和处置的要求。

不同类型的危险废物可能需要采取不同的处理和处置方法,因此在鉴定过程中需要对这些方法进行详细的规定。

总之,危险废物的鉴定标准对于正确处理和处置这些废物至关重要。

只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鉴定和处理,才能有效地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减少危险废物对社会的危害。

因此,各国家和地区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鉴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以推动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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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毒性鉴定、有毒性、剧毒性、致癌性、致突变性、致畸性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卿工----189---3394--63433.1毒性物质含量鉴别针对急性毒性初筛鉴别指标存在的问题,建议制定毒性物质含量鉴别指标。

《巴塞尔公约》规定的H11(延迟或慢性毒性)和H6.1急性毒性,欧盟通过采用化学物质含量鉴别标准来评估这种特性,例如奥地利采用了欧盟的含量鉴别标准,其中的毒性物质参照本国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列出的毒性物质分类。

毒性物质含量考虑的主要是经口暴露途径,保护目标为直接接触HW的工作人员,可以鉴别比较明确废物中的毒性物质的固体废物类别,表1毒性物质含量鉴别指标毒性物质类别质量含量标准有毒性3%剧毒性0.1%致癌性0.1%致突变性0.1%致畸性0.5%评估废物的急性毒性和“三致”毒性。

依据毒性物质的危害特征,可参考欧盟的研究的成果[9],制定不同的含量指标-即剧毒性、有毒性、致癌性、致畸性和致突变性含量鉴别指标,见表1,并明确毒性物质的分析方法,该指标还可以鉴别不同物理形态的废物类别。

该毒性物质含量鉴别指标的特点:(1)依据废物产生特点和工艺来源,通过实际管理经验能明确废物中的毒性物质类别,则测算其中含量的范围,并依据毒性物质分级指标和含量标准直接判断是否属于HW。

(2)参考欧盟“HW毒性物质含量鉴别指标”的方法学,即制定含量鉴别指标和相应毒性物质列表,这些物质为已明确的急性或“三致”毒性物质,并可通过分析方法确定其在废物中的含量。

(3)明确了毒性物质种类,针对性强,有相应分级管理指标。

3.2浸出毒性《巴塞尔公约》定义的危险特性H13“经处置后能以任何方式产生具有上列任何特性的另一种物质,如渗滤液”[6],这种特性可以解释为:某一特定废物如果处理不当,有可能引起对环境的危害,在此情况下,可以视为HW。

对于这种特性,一些缔约方采用的浸漏液检验程序有意模拟某一废物危害人类健康和环境的潜力,假定给废物不经过适当处理即予以弃置,或者放到一个为监控措施的填埋场或水域来处理,这种处置即构成对产生危险性浸漏液的废物可能的最坏的情况假设,从而预计,假如这些废物不以适当方式加以控制,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目前加拿大使用浸漏液毒性标准检验H13的方法。

这种检验方法与TCLP比较相似,都是通过模拟不利场景来评估废物中毒性物质含量。

在中国,同样制定了浸出毒性来评估H13这种特性,浸出方法同时参考了TCLP和日本的方法,但是缺乏完整的理论依据,项目不全。

因此对浸出毒性须从理论基础和实际操作上进行改进。

浸出毒性本身不是HW的危险特性,而是作为废物毒性危险特性的鉴别方法,浸出毒性可以是表现急性、慢性危害,通常其鉴别以保护地下水为目标来间接保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

各国对于浸出毒性鉴别指标的制定都有所不同,主要是从建立的理论基础和实际操作两个方面来考虑。

各国浸出毒性保护的目标普遍为地下水,这与HW的处置方式有关,因为相当数量的HW都是通过填埋进行处置。

综合考虑中国HW产生及污染现状、贮存和处置量及方式[12-13],酸性降水及酸雨频率对此影响情况[14],将地下水作为环境保护目标,建议确定浸出毒性的浸取方法为:通过模拟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进行不规范填埋处置并受酸雨影响条件下,由于有毒物质浸出向地下渗滤造成对地下水的污染,来确定固体废物填埋处置所浸出的毒性物质含量。

以此确定该固体废物是否表现毒性特性,并判断其是否按HW管理。

通过该模拟途径确定主要参数为液固比、浸取剂pH值和类型。

主要是考虑一种不利条件:即由于重工业、燃煤造成的酸沉降对工业固体废物不规范填埋处置的影响。

4结论与建议4.1结论(1)针对急性毒性初筛鉴别指标存在的问题,建议采用毒性物质含量鉴别指标,制定急性和“三致”毒性物质含量指标。

该鉴别指标模拟毒性HW的直接经口暴露途径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

(2)建立浸出毒性理论基础,通过模拟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进行不规范填埋处置并受酸雨影响条件下,由于有毒物质浸出向地下渗滤造成对地下水的污染,来确定废物填埋处置所浸出的毒性物质含量。

保护目标为地下水。

4.2建议浸出毒性方法学上参考了US-EPA的研究成果,并考虑了中国的实际情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但是,在浸出项目和标准值的选取和制定上,应该进行实地调查,在明确中国废物管理方式、特性类型、污染特征和途径基础上提出。

建议在今后的研究过程中,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方式、污染特性和途径研究,研究成果将成为制别为0.122d-1和0.0969d-1,前者比后者提高了26%,说明活性污泥经固定化后降解能力有较为明显的提高;此后,反应速率随着有机物浓度的继续增加而下降,此时有机物浓度已经大大超过其耐受有机物的最大限度,因此,有机物对其抑制作用比较大。

1.4耐受有机物的最大限度分析根据上述的试验数据,以进水CODcr浓度为横坐标,以出水CODcr浓度为纵坐标作图,如图4所示。

以出水CODcr浓度等于1000mg/L所对应的进水CODcr浓度作为活性污泥的20h耐受有机物的最大限度。

由图4可知,在活性污泥经固定化后,其20h耐受有机物的最大限度为3600mg/L;在悬浮状态下,活性污泥为2600 mg/L,前者比后者高出1000mg/L,提高了38%。

因此,活性污泥经固定化后,对有机物的承受能力有明显的提高,主要是因为:固定化载体对有机污染物的扩散会产生一定程度的阻碍作用,使得微生物表面的实际污染物浓度降低,毒性减少;活性污泥被固定化在微环境中,受外界影响比较小,而且这种微环境的变化可能会引起微生物的形态结构、生理特性及代谢活性的改变。

3结论(1)经过不同动力学模型的拟合,以Monod方程修正式描述的底物抑制模型的拟合效果最为理想。

(2)活性污泥经固定化后基质的最大比生长速率、饱和常数、耐受有机物的最大限度均比固定化前有较大程度的提高,分别提高了63.6%、78.6%和38%,而抑制常数相当。

定浸出毒性项目和标准值的重要依据。

目前各国将废物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毒性危害定义为生态毒性,《巴塞尔公约》、EU-EEA和南非等国家和地区都对生态毒性有定义。

但是缺乏鉴别指标。

由于我国有关废物生态毒性的基础研究尚不够深入,如缺乏生态毒性物质毒理数据和废物污染特征研究,并存在鉴别过程中试验验证的问题,今后应在这一方面开展研究。

我国的对危险废物鉴别的国家法律法规大致有:2.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修订),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2003﹞第7号,全国人大2003年8月27日通过,2004年7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发布,于2003年1月1日实施,2012年2月29日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主席令﹝2008﹞第4号,2008年8月29日通过,2009年1月1日起施行;(5)《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公告第54号,2006年3月29日(2006年6月1日实施);(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2009年10月28日;(7)《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08号,2005年5月10日;(8)《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5﹞27号;(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国务院令﹝2011﹞591号;(10)《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996年6月22日令,1999年10月1日实施;(11)《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199号,2001年12月17日;(12)《道路危险废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9号令,2005年8月1日实施;(13)《关于实施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发改价格﹝2003﹞1874号;(14)《关于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转移管理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大厅,环办﹝2006﹞34号;(15)《关于组织推行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7﹞60号;(16)《关于规范危险废物鉴别管理程序的通知》(2013)3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厅;(17)《关于污(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有关意见的函》(环函﹝2010﹞129号),环境保护局。

2.2鉴别标准、规范文件(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局、国家发改委第1号,2008年8月1日施行;(2)《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11号,2006年4月1号;(3)《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范围》(HJ/T298-2007)(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物鉴别(GB5085.5-2007)(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10)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11)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20-1998)涉及地区:广东省危险废物鉴定、浙江省危险废物鉴定、福建省危险废物鉴定、海南省危险废物鉴定、云南省危险废物鉴定、广西省危险废物鉴定、贵州省危险废物鉴定、新疆省危险废物鉴定、四川省危险废物鉴定、重庆市危险废物鉴定、西藏省危险废物鉴定、湖南省危险废物鉴定、江西省危险废物鉴定、湖北省危险废物鉴定、上海市危险废物鉴定、北京市危险废物鉴定、天津市危险废物鉴定、安徽省危险废物鉴定、江苏省危险废物鉴定、甘肃省危险废物鉴定、宁夏省危险废物鉴定、内蒙古省危险废物鉴定、黑龙江省危险废物鉴定、吉林省危险废物鉴定、辽宁省危险废物鉴定、山东省危险废物鉴定、陕西省危险废物鉴定、山西省危险废物鉴定、河南省危险废物鉴定、河北省危险废物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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