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起吊作业分级、分类1、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a)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80t时,为一级吊装作业;b)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80t时,为二级吊装作业;c)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时,为三级吊装作业。
2、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a)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b)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c)三级吊装作业为一般吊装作业。
二)吊装作业的作业程序1、项目单位负责人认真填写《吊装安全作业证》各项内容,交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
对施工作业中的吊装作业,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吊装安全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机动部门负责人批准。
《吊装安全作业证》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应将《吊装安全作业证》交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2、吊装作业之前必须先办理作业许可和吊装作业票,进车票。
(三)编制吊装施工方案的范围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
吊物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
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起吊作业前应检查和确认的内容:a)检查吊钩、钢丝绳、环形链、滑轮组、卷筒、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b)检查电气装置、液压装置、离合器、制动器、限位器、防碰撞装置、警报器等操纵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符合使用安全技术条件,并进行无负荷运载试验;c)检查地面附着物情况、起重机械与地面的固定或垫木的设置情况,划定不准闲人进入的危险区域并派专人看护;d)检查确认起重机械作业时或在作业区静置时各部位活动空间范围内没有在用的电线、电缆和其它障碍物;e)检查吊具与吊索是否选择适当,其质量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f)确认吊装方案和安全预案;g)明确指挥人员、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的职责分工;h)基础周围回填土夯实情况和天气预报情况;i)起吊现场已拉警戒绳,无关人员离开起吊范围内。
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起重吊运作业的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起重吊运作业的人员和单位。
第三条安全目标:确保起重吊运作业过程中无人员伤亡、设备毁损的事故发生。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单位责任:所有从事起重吊运作业的单位应制定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人员进行培训。
负责组织实施起重吊运作业的单位应明确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应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技能,并承担起重吊运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责任。
负责协调单位内部工作并与外部单位进行沟通,及时解决安全隐患。
第三章作业准备第六条作业计划:在进行起重吊运作业前,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的时间、地点、设备选择等内容。
并组织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实操演练。
第七条设备检查:起重吊运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设备的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没有出现故障和安全隐患。
并填写设备日常检查记录。
第八条动态风险评估: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作业区域的风险评估,确保作业地点的安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风险。
第四章作业操作第九条作业人员:从事起重吊运作业的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并经过专业培训。
作业人员应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并遵守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
第十条通风、照明、标志:作业现场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照明设施,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指示作业区域和禁止的区域。
第十一条通讯联络:作业过程中应建立良好的通讯联络机制,确保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沟通畅通。
第五章事故应急处置第十二条事故预案:单位应制定起重吊运作业事故的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演练,以保证在事故发生时的快速处置。
第十三条抢救设备: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抢救设备,包括急救箱、消防器材等。
并指派专人负责维护和更新设备。
第十四条事故报告:任何发生的起重吊运事故都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并进行详细记录,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监督检查机制:相关部门应建立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订立目的为了确保起重吊运作业的安全,保护员工的身体安全和资产安全,规范并落实起重吊运作业的管理,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部的起重吊运作业,包含起重设备的使用、起重物件的搬运和吊装操作等。
第三条术语定义1.起重设备:指用于起重吊运作业的机械设备,如起重机、千斤顶等。
2.起重物件:指需要通过起重设备进行吊装或搬运的物体。
第二章起重吊运作业管理标准第四条起重设备的管理1.设备的选择:依据作业任务的要求,选择适合的起重设备,并确保设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2.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对起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设备显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立刻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护和修理。
3.设备的检查和试运行:每次使用起重设备之前,进行设备的检查和试运行,确保设备正常并符合使用要求。
4.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和资质:全部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需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接受定期的培训。
第五条起重物件的管理1.起重物件的准备:在进行起重吊运作业之前,对起重物件进行充分准备,确保物件的稳定和安全。
2.起重物件的标记:对需搬运或吊装的起重物件进行明确的标记,以便操作人员正确识别物件的性质、重量和特殊要求等。
第六条作业区域的管理1.作业区域的合理划分:依据起重吊运作业的特点,将作业区域划分为安全区域、操作区域和禁止区域等,明确各区域的界限和使用规定。
2.作业区域的保持清洁:保持作业区域的干净乾净,清除杂物和障碍物,防止因杂物造成意外。
3.作业区域的防护设施:依据实际情况,设置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围栏、警示标志等。
第七条作业人员的管理1.作业人员的配备:依据起重吊运作业的需要,合理配置作业人员,包含起重设备操作人员、信号员、物件监控人员等。
2.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证书:全部参加起重吊运作业的人员必需接受相应的培训,取得相关证书,并定期进行更新培训。
第三章起重吊运作业考核标准第八条管理评估1.定期评估:每季度进行一次起重吊运作业管理的评估,对各项管理标准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矫正。
起重、搬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起重、搬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起重机械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如吊篮)等。
第二条新购置的起重机械,其生产厂家应是政府主管部门颁发具有资质的专业制造厂,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备,具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新安装的起重设备应由当地政府相关检验部门进行检查试验,取得颁发的使用许可证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第三条设计、制造、改制、维修、安装、拆除起重机械(包括临时、小型起重机械),需由取得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许可证的单位进行。
改造、安装后的起重装备,应取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起重作业按起吊工件重量划分为三个等级,大型为____吨以上;中型为____吨至____吨;小型为____吨以下。
各类起重机械,应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台账,使用单位建立技术档案。
第五条自制、改造和修复的吊具、索具等简易起重设备,必须有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计算书等),并应有存档资料。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图纸进行,经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起重机具的吊勾及滑轮组必须有防脱落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七条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日检、月检和年检。
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起重设备,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第八条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政府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取得一种或几种起重设备操作证的人员,去承担另一种新型起重设备的操作前,应经过该项新设备的单独测验,取得相应操作证后方可正式工作。
第九条在进行大型起重作业前,安全监督部门应对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
第十条安全监督部门应对从事起重作业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确认。
2023年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起重吊运作业的管理,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起重吊运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起重设备使用单位、起重设备检验单位、起重工长、起重机司机等。
第三条起重吊运作业应符合国家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定,执行起重吊运施工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起重吊运作业的监管和管理,为各相关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促进起重吊运作业的安全和科学发展。
第二章起重吊运作业的组织和管理第五条各起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吊运作业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组织实施起重吊运作业的管理。
第六条起重吊运作业应有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协调各相关单位的工作,确保操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七条起重吊运作业前,应编制详细的起重吊运施工方案,明确施工的内容、时间、地点等,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第八条起重吊运作业应根据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警示标志和安全标识,确保人员的安全。
第九条起重吊运作业时,应配备专用的操作人员,并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第十条起重吊运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超载、超限、超速等违法操作。
第三章起重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护第十一条起重设备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和安全性能。
第十二条起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三条起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起重设备使用规程,明确设备的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并予以执行。
第十四条起重设备使用单位应在设备操作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告示牌,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五条起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检修情况等,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四章起重吊运作业的安全措施第十六条起重吊运作业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是为了保障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进行,避免事故发生,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
以下是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些内容:
1. 进行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和计划,明确作业的目标、时限、安全措施等。
2. 在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包括吊装区域的警示标志、禁止入内的标志等。
3. 必须根据吊装物体的重量、形状等特点选择合适的吊装设备和工具,并确保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4. 在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专人负责作业指挥和安全监督,并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确保及时沟通和协调。
5. 在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对吊装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6. 严禁擅自操作或改变吊装设备的工作参数和工作方式,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作业。
7. 在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必须采取防止物体掉落的安全措施,如用安全绳索固定物体、设置安全防护网等。
8. 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起重、吊装作业的技能和证书,严禁无证操作。
9. 在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人员应急反应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10. 吊装作业完成后,必须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以上是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些内容,具体的规章制度和要求还需要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执行。
在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2023年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____年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起重设备的吊运作业,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械、汽车吊、工地吊等。
第三条起重吊运作业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保证作业安全、高效进行。
第四条起重吊运作业应由具备相应操作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严禁非法操作和擅自使用起重设备。
第五条起重吊运作业期间,必须设立专人负责现场指挥并积极配合其他作业人员,确保作业安全进行。
第二章起重吊运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六条进行起重吊运作业前,必须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操作正常。
第七条起重设备应按规定进行保养和维修,设备维护记录应及时更新,核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对起重吊运作业现场进行评估,确保场地平稳,没有障碍物影响作业的进行。
第九条需要进行起重吊运作业的单位应提前做好计划,并编制详细的作业方案,报经有关部门审核。
第十条作业方案应包括作业人员配置、起重设备选择、作业流程、安全措施等内容,确保作业安全。
第三章起重吊运作业中的安全措施第十一条起重吊运作业现场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二条起重吊运作业现场的入口和出口应保持畅通,设置专人负责管理出入口,防止非法闯入。
第十三条起重吊运作业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用具,严禁穿戴松散服装、戴着耳机等影响作业安全的物品。
第十四条起重吊运作业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指挥和监控作业,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起重吊运作业现场应设立临时告示牌,明确告知作业人员和周围人员禁止任何危险行为。
第四章起重吊运作业中的操作规范第十六条起重吊运作业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相应的操作证书要求,并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
第十七条起重吊运作业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管理规定(4篇)

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起重吊装施工作业,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筑工地、工厂车间等场所的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管理。
第三条安全责任: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的安全,具体负责人为安全负责人。
第四条作业人员资质:参与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起重吊装作业证书,并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约束力:本规定对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具有约束力,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施工准备第六条施工组织: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七条设备检查:施工前必须对起重吊装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不存在安全隐患。
第八条维护保养:施工单位必须对起重吊装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通风通道:施工现场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通道,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章作业条件第十条施工环境:施工单位必须确保起重吊装施工现场的环境整洁、无杂物,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一条交通疏导:施工单位必须设立明显的交通警示牌和警戒线,疏导施工现场的交通。
第十二条作业区域划定:施工单位必须根据起重吊装设备的作业范围划定相应的作业区域,并进行标识。
第十三条安全标志: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以警示作业人员和过往行人。
第十四条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具,并明确相关使用方法。
第四章作业操作第十五条作业计划: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起重吊装施工作业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操作。
第十六条吊装作业:施工单位必须确保起重吊装设备的安全可靠,并配备专职操作人员进行吊装作业。
第十七条信号通讯:施工单位必须确保作业现场的良好信号通讯,以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预防措施:施工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情况。
第十九条禁止违章操作:施工单位必须严禁作业人员进行违章操作,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起重吊运作业,指运用各种起重吊运设备或工具将物体吊起或举起,再移动或运输到预定位置得过程。
从事上述作业得人员如起重吊运指挥、捆扎挂钩工与起重机械驾驶员等均称为起重作业人员。
根据国家颁发起重吊运作业得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生产特点,为适应科学管理需要,加强起重吊运作业得安全管理,规范公司员工安全意识及操作技能,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起重作业人员得选择要求(一)年满18周岁;(二)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三)有本工种安全专业技术知识与基本操作技能;(四)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起重吊运作业得生理缺陷与职业禁忌症;(五)经特种作业考核,具有起重吊运作业资格得持证人员;(六)体检(上岗之前或每隔三年检查一次)合格。
二、起重作业人员得安全要求(一)生产组织管理人员得安全管理要求:1、必须严格执行“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起重吊运生产工作得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应结合具体工程对操作人员明确作业内容、程序及安全注意事项。
3、工作前,先查明作业现场及周围环境得安全状况,落实安全措施(如:防护栏杆、扶梯、挡码板、安全网、脚手板、架等)。
4、对现场照明设置情况及照明度进行检查,保持作业现场光线良好。
5、随着生产技术得发展与作业环境得变化,结合工程内容,对操作人员随时补充必要得安全技术教育。
6、各级生产组织管理人员,尤其就是班组长,要了解每个操作人员得身体状况,以便合理安排生产任务。
7、吊运大型对象与重要设备之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讨,确认吊装方案,落实安全措施。
作业中,要加强现场指导与监督检查。
(二)起重吊运作业人员得操作安全要求:1、经专门得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作业。
2、必须严格遵守“起重十不吊”(见附录)规定。
3、应保持充沛得精力,注意本人健康状况得变化。
4、工作前必须做到:进入生产现场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水上作业穿好救生衣,工作中相互照应与督促。
5、指挥人员必须熟悉起重机械得性能。
6、与起重机驾驶员紧密联系,指挥时必须做到手势信号准确无误,音响信号清晰准确。
7、多人操作时,必须确定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宜采用对讲机进行指挥。
8、起重指挥人员应选择得位置:(1)与起重驾驶员之间视线清楚;(2)要始终清楚地瞧到被吊物;(3)当被吊物向指挥人员靠近时,不应构成威胁。
9、负责被吊物得重量计算。
10、吊运重物时不能离地面太高,禁止吊物从人员上空越过,防止人员从吊物下通过。
吊运时,不得抽吊物体。
11、吊挂重物时,应仔细检查吊环得焊接状况,注意吊挂部位得安全,吊挂绳之间得夹角不得大于120º,吊物不允许在空中长时间悬吊。
12、物体翻转时应严格按照指挥意图从事作业,使其重心平稳转移。
13、大件物体吊运翻身前,应严格检查,防止浮物散落伤人,翻转时,应在作业区周围设置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14、吊物堆放与吊车轨道间距不得小于800mm,吊物不得压放在电缆或其它危险物以及安全通道上,叠堆不得过高。
吊物与吊物之间应衬垫,不得直接压在吊索上。
15、吊运大型物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到位时要观察重心,确认松绑后不致颠倒,方可拆除起重索具。
16、用两台以上起重机进行抬吊时,因无法做到完全同步,所以每台按限重80%负荷,合理分配,平衡受力,并统一指挥。
17、工作前要认真检查所需得一切工具、设备,若不符合安全要求,严禁使用;工作结束后,必须检查吊索具,损坏与完好得要分开存放,并作好标志。
18、吊重时,吊钩得受力方向与物体得重心要垂直,不能斜吊或斜拖。
19、绳、链接触得被吊物体锐角处应加衬垫物。
20、滚运物体时,要有专人指挥,牵引绳周围不准站人;滚运中与移动滚杠时,防止压伤手与脚。
21、装卸、搬运易燃易爆物品时,禁止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可能引起燃烧得其它物品。
(三)起重机械驾驶员得操作安全要求:1、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2、工作时必须精力集中,严禁酒后开车;3、开车前与被吊物体移动范围内有人时,必须鸣铃;4、操作中,禁止用安全装置停车;5、多级指挥时,驾驶员只听从专人指令;但当任何人发出危险信号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6、吊运过程中,被吊物在无阻挡情况下应离地0.5米,越过地面上放置得设备或其它物体时,应高于地面设备或其它物体0.5米以上;7、严格遵守“起重十不吊”(见附录)规定;8、被吊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量时,吊运前应先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吊运;9、起重机在运行时,不得进行检查与维修;10、上下驾驶室应双手拉好扶手栏杆,使用电梯时不能超载;11、当驾驶员在操作中突然遇到断电时,操作手柄必须回到零位;12、起重机上有两人操作时,启动起重机与离开工作岗位都必须通知对方;13、驾驶员必须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14、工作完毕后,停车得方位要规范,露天得起重机还必须使用夹轨钳或铁鞋等安全装置进行锚定,防止大风吹动;(四)着装要求:1、着装要符合公司规定,起重作业人员一律穿戴桔红色得工作服与安全帽,扣紧帽带,并带好哨子;2、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3、穿好防护鞋。
三、起重常用吊索具得使用安全要求:(一)根据吊运物体重量与吊索夹角,正确使用吊索具,严禁在超负荷与受冲击载荷得情况下使用,选用得吊索具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二)员工借用吊索具时应检查其就是否合格、破损,若有疑义应立即调换;(三)吊索具使用后,应妥善保管好,严禁与腐蚀性得物品混放;纤维吊索具还应防止受潮、虫蛀;(四)对自制吊具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五)各生产中心对吊索具必须定期检查,做好记录,经检查已达到报废标准得吊索具,严禁使用,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六)钢丝绳不准采取套绳、结扣与挂拉等方式使用;(七)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应严防扭结、压扁、弯折、碰电等现象得出现;(八)当吊物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钢丝绳在卷筒上得缠绕不少于3圈;(九)钢丝绳应定期检查,钢丝绳报废按GB6067规定执行,凡经检查合格得钢丝绳应涂上有色标志;(十)不得使用多向接头进行吊挂作业,以防滑脱与爪钩变形;(十一)不允许两根链条交叉缠绕使用或将链条用作捆绑,在链条出现扭扣咬节现象时,要及时理顺,未理顺前不准操作;(十二)使用焊接环形链必须经50%额定破断拉力得检验,凡出现裂纹、塑性变形(伸长率达5%)与链环直径磨损达原直径得10%均应报废;(十三)卸扣得螺栓拧紧后,应适当回拧1/4~1/2圈;(十四)卸扣不允许焊接修补或焊接在其它对象上使用;(十五)严禁其它用途得螺栓替代卸扣配套螺栓;(十六)操作中应使卸扣垂直受力,不准横向扩幅使用。
附录:起重十不吊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多人指挥、指挥信号不明或光线暗淡瞧不清不吊;3、吊索与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5、歪拉斜挂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活动物件不吊;7、带梭角快口物件尚未垫好不吊;8、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9、埋在地下得物体未采取措施不拔吊;10、高吊遇六级以上大风不吊。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起重吊运作业得安全管理,规范员工安全行为与提高操作技能,防止事故得发生,结合公司生产得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起重吊运作业就是指运用各种起重吊运工具、设备或借助人力得搬运,将物体从地面起吊或推举到空中,再放到预定得位置与方向得过程。
从事上述作业得人员,如起重吊运指挥、捆扎挂钩与起重机械驾驶等均为起重作业人员。
二、基本要求第三条人员得选择与要求1、年满18周岁。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知识与基本操作技能。
4、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起重吊运作业得生理缺陷。
5、经特种作业考核合格、具有起重吊运作业资格得持证人员。
第四条上岗准备1、体检。
2、在带教师傅得指导下,连续从事起重作业半年以上。
3、参加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以后按规定期限进行复训。
4、未按规定复训或复审不合格者,操作证自行失效。
三、起重作业人员得安全要求第五条生产组织者得安全管理要求1、必须严格执行“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得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起吊大型物体(40t以上得物体)应编制起重作业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与安全部门审查,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3、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应结合具体工程对操作人员明确作业内容、程序以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4、工作前,先查明作业现场及周围环境得安全状况,并落实安全措施(如:防护栏杆、扶梯、安全网、脚手架、板等)。
5、对现场照明设备情况及照明度进行检查,保持吊装作业现场光线良好。
6、各级生产组织管理者,尤其就是班组长,应了解每个操作人员得身体状况,以及合理安排生产任务。
7、吊运大型物件与重要设备之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讨,确认吊装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落实安全措施。
作业中,加强现场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六条起重吊运人员得安全操作要求1、必须严格遵守“起重十不吊”得规定。
2、保持充沛得精力,身体严重不适者不可以上岗。
3、工作前正确穿戴好劳护用品,进入生产现场应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水上作业应穿好救生衣,同一组施工人员间要相互监督与检查。
4、在作业时,指挥手势信号或声音信号要准确、清晰、无误。
5、多人操作时,必须确定由一人总指挥,指挥人员不能只用对讲机进行指挥,还应辅助手势、旗语等指挥信号。
6、起重指挥人员应选择得位置(1)与起重驾驶员之间视线清楚。
(2)应始终清楚地瞧到被吊物。
(3)指挥人员不应站在死角位置,当被吊物向指挥人员靠近时,不应构成威胁。
7、负责被吊物得重量计算。
8、吊运重物时不能离地面太高,禁止吊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吊物下停留或穿越。
9、吊挂重物时,吊挂绳之间得夹角不得大于120度,以防脱钩。
10、吊运中途不得停留或将物体长时间悬吊在空中。
11、物体翻转时应严格按照指挥意图从事作业,使其重心平稳转移。
12、大件物体翻转作业,应在作业区周围设置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分段翻身前,应严格检查,防止浮物散落伤人。
13、卸下得物体,应垫好垫木,不得压在电气线路或管道上面,禁止堵塞安全通道,堆放时要整齐平稳。
14、堆放重叠物体时,应垫好垫物,不准强行抽拉钢丝绳,对于易滚动得物体在堆放或叠放时,应放好止动斜塞。
15、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高压电线得最小距离不应小于下表规定。
16、吊运大型物件必须有专人指挥,到位时要观察重心,确认松绑后不致倾倒,方可拆除起重索具。
17、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需得吊索具,若不符合安全要求,严禁使用。
工作结束后,必须检查吊索具损坏与完好,要分开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