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会泽的调查报告

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会泽的调查报告
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会泽的调查报告

云南民族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题目:对历史名城——会泽的调查报告

专业:_财务会计教育_______________

班级:_10财务会计教育班__________

学号: 201016402118_______________

姓名:李正朋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导教师:__斯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历史文化名城——

会泽的调查报告

姓名:李正朋

专业:财务会计教育

班级:10财会班

学号:201016402118

【摘要】会泽是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典型的山区农业大县。会泽之名,源于境内金沙江、牛栏江、小江、以礼河等数水汇合而得名。西汉建元六年

置堂琅县,属犍为郡。隋朝属恭州地。唐初设唐兴县。南诏置东川郡。大理国设东川大都督。元代为东川路。明朝时为东川府。清雍正五年改隶云南省,开置会泽县驻巧家,翌年迁到钟屏。民国二年,裁东川府,改名东川县;1927年又复会泽县。1947年属曲靖专署。新中国后改属昭通专署;1958年10月撤会泽县并东川市;1964年12月恢复会泽县,改隶曲靖地区至今。目前,会泽是富饶与贫穷的矛盾。富饶的是会泽资源丰富,物华天宝。会泽有丰富的矿产资源;丰富的水能资源;进展畜牧业条件得天独厚;同时依旧云南省华山松种子基地县、国家长防林工程重点示范县。然而会泽是全国贫困县之一,直到目前为止,会泽县还有大量的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一半以上。只是近几年的会泽进展速度相当快,差不多慢慢摆脱贫困啦。

【关键词】会泽,历史文化,经济,旅游,交通,进展

实践的目的: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不能仅仅学习书本上的知识,事实上在生活中我们能学到许许多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同时大学生社会实践作为高等院校实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在于弥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不足,丰富和深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内容,促进青年学生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增长才能、健康成长的重要课堂,从而优质成才、

全面成才,实践能够引导青年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也能够引导学生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充分发挥学生的知识和智力优势,为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差不多需求服务,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和奉献精神。同时作为会泽人的我更应该加强对自己家乡的了解,因此那个暑假我对会泽进行了调查。

实践的时刻:2011年7月15日——2011年7月23日

实践的地点:会泽县县城

一、会泽的地理位置概况

会泽县位于云南省东北部、金沙江东岸、曲靖市西北部,地处东经103°03′~103°55′、北纬25°48′~27°04′之间。东邻宣威市、贵州省威宁县,南与沾益县、寻甸县毗邻,西接东川区、巧家县,北与鲁甸县接壤。县境东西最大横距84公里,南北最大纵距138公里,占地面积5854平方公里,山区占95.7%。县城钟屏镇,海拔2120米,距曲

靖市区254公里,距省会昆明273公里。辖21个乡(镇),376个村委会(社区),有26个民族,总人口95万,在云南省128个县(市)中,系人口第三大县;境内最高海拔4017.3米,最低海拔695米;气候类型属亚热带和温带,年平均气温12.7℃,是一个集深山区、石山区、冷凉地区、干热河谷地区及泥石流滑坡地区于一体的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

二、历史文化状况

会泽,历史悠久,文化昌明。汉武帝建元六年设堂琅县,是云南最早设置郡县的地区之一。唐置唐兴县,明设东川府,清雍正五年置会泽县。民国二年,裁东川府;1927年又复会泽县。1947年属曲靖专署。新中国后改属昭通专署;1958年10月撤会泽县并东川市;1964年12月恢复会泽县。早在新石器时代,会泽的先民就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商朝晚期,会泽的铜矿资源开始开发利用,在世界冶金史上,会泽首创的镍铜合金白铜,比欧洲早15个世纪。明代东川府铸钞票局开炉铸造的纪念币“嘉靖通宝”是至今世界上发觉的最大、最重的金属古钞票币,被基尼斯世界

委员会认定为世界基尼斯之最,会泽因此而得“钞票王之乡”美名,同时现在的“嘉靖通宝”还筑于会泽公园。在设郡县以来的二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雍正、乾隆、光绪、宣统年间,会泽定为办运湖南、湖北、广东、江苏、安徽、江西、浙江、福建八省额定京铜的要紧地区之一。铜矿开采的兴盛带动了运输、冶炼、建筑、加工、金融、纺织、商业服务等行业的繁荣,会泽当年成了众人向往的“淘金地”。

会泽在明清时期、家祠等。至今,在县城内,仍保存有三四十座会馆、寺院、宫观书载,在会泽铜商经济的鼎盛时期,共建有以上各种建筑108座。究其缘故,是由于会泽三千年的历史,是一部铜的开采、冶炼、鼓铸、贩运和铜商经济史。会泽铜矿的开发利用,始于夏商,随着历史车轮的向前滚动,从未停止过。明清时期,由于朝廷推行铜钞票货币,从而极大地推动了会泽铜商经济的进展;发达的铜商经济,又极大地吸引了全国各地的官绅、富贾、工匠、平民。这些来自各省、厅、府、州、县的客民们聚拢会泽(东川府)后,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在封建家族思想的驱使下,建起了供同乡同业聚会或寄寓的各地会馆,以及各种行业庙宇、佛道寺院宫观。新中国成立后,矿产资源纳入国有经营治理,历史上那种群众自发治理的各类组织、机构被淘汰,这些组织、机构遗留的各式建筑失去了原有的作用,或改作它用,或被拆除,现在仍保存下来的已只是其中的专门少一部分了。

湖广会馆,又称寿佛寺、东岳宫,坐落在县城东门外宝善街,始建于明朝末年,占地8474.4平方米,系湖南、湖北、广东籍人士投资建筑的同乡会馆,现列为云南省重点文物爱护单位。会馆坐南朝北,依次有门楼、戏台、前殿、中殿、后殿、偏殿、西厢、花园等。整座建筑群规模庞大,风格独特,举架高,布局合理,装饰精美。最为人称道的是门窗的雕刻,其中尤以镂空格扇门最为闻名,惋惜已于民国时期被人盗走,据讲已流失到大英博物馆内。

江西会馆,又称万寿宫、江西庙,坐落在江西街中段,始建于清康熙五十年,乾隆二十七年重修,占地面积7545.92平方米,系江西人仿南昌万寿宫建,现为云南省重点文物。会馆坐南朝北,有门楼、真君殿、观音殿、偏殿、书房、花园、小戏台等共44间,属儒道佛三教合一建筑。门楼戏台为木质结构,面阔16米,前檐三重,后檐五重,屋顶42支翼角与戏楼台下42根落地柱对称,藻

顶、匾额、彩绘、雕刻均可谓设计精巧,独具匠心,美不胜收。整座建筑木雕、石雕、砖雕、匾额、楹联、彩绘、壁画,堪称一绝,是会泽古建筑的代表之作。

此外,还有建筑工艺精巧考究,形状气概宏伟,虽是清乾隆六十年建筑,却留有显著明代遗风,占地2100平方米的云南会馆;建筑独特,穿斗抬梁,硬山顶殿宇形式,艺术、历史价值共具,占地5442.2平方米,建于雍正年间的楚黔会馆;不在江南却胜江南,亭台楼阁、小桥流水、回廊假山甚多,充满水乡韵味,建于清初,占地23000平方米的江南会馆;殿堂宏伟,具有典型闽式风格,建于清中期,占地2290平方米的福建会馆;以及建于清初的四川会馆和陕西会馆、豫章会馆、衡州会馆等。

除了以上会馆外,现在县城内还有众多的庙宇:占地73亩,建于康熙六十年的儒家文化殿堂———文庙;依山势起伏而建,气概宏伟,布局灵活,错落有致,占地5743.9平方米,高居金钟山山顶,建于雍正五年的文昌宫;挑檐斗拱,庄严宏伟,满院奇花,环境清幽,始建于雍正十一年的西来寺……以及大佛寺、藏经阁、彝族土主庙、武庙、城隍庙、

土地庙、药王庙、天主堂、耶稣堂,牛氏家祠、容氏家祠、刘乐家祠等。这些建筑都成了当年会泽这座“天南铜都”铜商经济繁华、鼎盛的折射,也成了当今会泽县城人文旅游的宝贵财宝。

三、会泽经济状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强县与富民同步推进,规模与质量同步增长。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开拓进取,真抓实干,综合指标完成情况较好,全面推进了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保持着又好又快进展态势。经济社会进展的要紧特点:1、总量不断攀升结构更趋优化;2、农业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农业结构调整稳步前进;3、工业生产稳步进展,运行质量不断提高;4、投资增幅接着攀升结构不断优化;5、财政收入稳步增长,金融体系运行良好;6、消费需求有效扩大,消费市场运行平稳;7、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城乡收入结构更趋协调;8、注重民生指标进展社会事业不断进展。

一、农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农村经济稳步进展。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通过有序调整农业结构,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进展支柱农业,特色农业,牢固树立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思想。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效益农业、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加快进展。2011年上半年,我县接着以实现农民增收为目标,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农业和农村经济接着呈现可喜的进展局面。上半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52274万元,同比增长17.72%。其中:种植业产值30326万元,同比增长23.60%;林业产值14759万元,同比增长17.47%;畜牧业产值103795万元,同比增长16.29%;渔业产值1085万元,同比增长12.20%;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2309万元,同比增长13.69%。小春粮食产量实现恢复性增长。2011年全县实际实现小春粮食产量35162吨,比2009年实际产量34648吨增长1.48%,比2010年实际产量13947吨增长1.52倍,比2011年打算产量34300吨超额完成2.51%。由于2010年全县遭受百年未遇

的干旱,小春粮食产量比2009年减产59.75%,2011年达到2009年的小春粮食生产水平,实现了恢复性增长。大春种植全面完成。我县紧紧围绕种植大春粮食100万亩,实际完成粮食种植面积104.49万亩,同比增0.04%。其中:稻谷7.02万亩,同比增19.06%;玉米31.27万亩,同比增0.94%;薯类56.63万亩,同比减1.39%;杂粮9.57万亩,同比减6.00%。实际完成经济作物种植面积42.98万亩,同比增8.42%。其中:油料2.11万亩,同比增2.34%;烟叶6.71万亩,同比增4.29%;辣椒13.85万亩,同比增16.11%。畜牧业生产持续增长。按照“良种繁育,规模养殖,疫病防治”的工作思路,截止二季度末,全县完成生猪存栏101.10万头,同比增6.90%;牛存栏32.32万头,同比增1.69%;山绵羊存栏40.97万只,同比增3.31%。出栏肉猪99.57万头,同比增10.00%;出栏肉牛9.27万头,同比增4.92%;出栏肉羊21.09万只,同比增13.74%%。实现猪牛羊禽肉总产量12.25万吨,同比增8.22%。

二、工业:工业生产持续快速增长。工业是我县的主导产业,近几年来,全县坚持主攻工业不动摇,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优化进展环境,

立足落户企业增资扩产做大做强,按照规划先行、设施先行、环境先行、产业聚拢的原则,规划建设好“一园四片区”,重点进展“两烟两电两矿一建材”,积极培育绿色食品加工、矿冶、建材、电力产业。全县工业进展呈现蓬勃生机,企业数量不断增多,规模不断扩大,在我县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我县经济增长的重要拉动力,工业经济作为宏观经济的“晴雨表”,在领跑经济上有不俗的表现,工业生产增幅加快,成为经济增长的要紧动力。2011年上半年,我县工业生产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产销衔接状况良好,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全县完成现价工业总产值400767万元,同比增长16.85%。完成目标任务的51.00%,做到了时刻过半,任务过半。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完成产值360169万元,同比增长 17.00%;规模以下工业完成产值40598万元,同比增长15.52%。今年以来,电力紧张的状况比去年有所缓解,冶金产业生产环境较好,加之国际市场铅、锌价格大幅上涨;地点电力发电量、售电量增加;卷烟厂由于生产的卷烟数量增加、质量提高,产值大幅度提升,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工业生产的快速增长。从轻重工业结构看:轻工业生产增幅高于重工业。上半年轻工业实现产值248439万元,同比增长19.48%;重工业实现产值152328万元,同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三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 第四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 第五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 第六章成果要求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适用本要求。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的规划范围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范围一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的范围一致。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应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同时编制。 凡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考虑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同时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第五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保护和延续传统格局和风貌,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 第六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七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

境、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 第八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应遵守本要求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九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十条保护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提出保护目标,明确保护内容,确定保护重点,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制定保护与利用的规划措施。 第十一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内容,一般包括:(一)保护和延续古城、镇、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二)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有传统风貌的历史街巷; (三)文物保护单位、已登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四)历史建筑,包括优秀近现代建筑; (五)传统风貌建筑; (六)历史环境要素,包括反映历史风貌的古井、围墙、石阶、铺地、驳岸、古树名木等; (七)保护特色鲜明与空间相互依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第十二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对自然与人文资源的价值、特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修正)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修正) 【法规类别】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2017.10.07 【实施日期】2017.10.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2008年4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4号发布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第四条国家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申报与批准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镇、村庄,可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一)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 (三)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四)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第八条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提交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下列材料:

第二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名单

第二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名单 (共111个) 一、北京 1、房山区十渡镇 2、怀柔区渤海镇 3、海淀区苏家坨镇 4、平谷区金海湖镇 二、河北 1、邢台县浆水镇前南峪村 2、迁安市大五里乡山叶口村 3、蔚县暖泉镇 4、邯郸市峰峰矿区和村镇 5、抚宁县石门寨镇蟠桃峪村 三、山西 1、汾阳市杏花村镇 2、天镇县新平堡镇 3、运城市盐湖区解州镇 4、万荣县荣河镇 5、阳城县北留镇 6、平顺县东寺头乡神龙湾村 7、平定县娘子关镇

8、沁水县土沃乡西文兴村 四、内蒙古 1、赤峰市巴林右旗索博日嘎镇 五、吉林 1、通榆县向海乡 2、桦甸市夹皮沟镇 3、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四家乡 4、辉县金川镇 六、黑龙江 1、亚布力国家森林公园滑雪旅游名镇 2、五大连池市五大连池镇 3、海林市横道河镇 4、嘉荫县朝阳镇 5、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民族乡 6、抚远县乌苏镇 7、黑河市瑷珲区瑷珲镇 8、虎林市虎头镇 9、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乡 七、江苏 1、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三山村 2、溧阳市天目湖镇 3、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

4、昆山市锦西镇 5、昆山市千灯镇 6、泰兴市黄桥镇 7、东海县温泉镇 8、新沂市窑湾镇 9、宜兴市西渚镇 10、海门市常乐镇 11、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村 八、安徽 1、宣城市宣城区水东镇 九、福建 1、华安县仙都镇 2、长泰县马洋溪生态旅游区山重村 3、上杭县古田镇 4、连城县宣和乡培田村 5、漳平市赤水镇香寮村 十、江西 1、吉安市青原区文陂乡渼陂村 2、九江市庐山区海会镇 十一、山东 1、临朐县冶源镇 2、滕州市柴胡店镇

3、安丘市石埠子镇 4、泗水县泗水镇 5、文登市界石镇 6、莒县浮来山镇 7、沂南县铜井镇 8、荣成市西霞口村 9、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 10、昌乐县鄌郚镇 十二、河南 1、栾川县三川镇 2、遂平县嵖岈山镇 3、济源市坡头镇 4、西峡县双龙镇 5、栾川县栾川乡 6、社旗县赊店镇 十三、湖北 1、咸宁市咸安区桂花镇刘家桥村 2、武汉市黄陂区木兰镇双泉村 3、应城市汤池镇 4、洪湖市瞿家湾镇 十四、湖南 1、平江县加义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名单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名单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一批)名单 1、山西省灵石县静升镇 2、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 3、江苏省吴江市同里镇 4、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 5、浙江省嘉善县西塘镇 6、浙江省桐乡市乌镇 7、福建省上杭县古田镇 8、重庆市合川县涞滩镇 9、重庆市石柱县西沱镇 10、重庆市潼南县双江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第一批)名单 1、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爨底下村 2、山西省临县碛口镇西湾村 3、浙江省武义县俞源乡俞源村 4、浙江省武义县武阳镇郭洞村 5、安徽省黟县西递镇西递村 6、安徽省黟县宏村镇宏村 7、江西省乐安县牛田镇流坑村 8、福建省南靖县书洋镇田螺坑村 9、湖南省岳阳县张谷英镇张谷英村 10、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大旗头村 11、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大鹏镇鹏城村 12、陕西省韩城市西庄镇党家村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二批)名单 1、河北省蔚县暖泉镇 2、山西省临县碛口镇 3、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

4、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 5、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 6、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 7、江苏省姜堰市溱潼镇 8、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 9、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 10、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 11、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 12、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 13、福建省邵武市和平镇 14、江西省浮梁县瑶里镇 15、河南省禹州市神垕镇 16、河南省淅川县荆紫关镇 17、湖北省监利县周老嘴镇 18、湖北省红安县七里坪镇 19、湖南省龙山县里耶镇 20、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 21、广东省吴川市吴阳镇 22、广西灵川县大圩镇 23、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 24、重庆市江津市中山镇 25、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26、四川省邛崃市平乐镇 27、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 28、四川省阆中市老观镇 29、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 30、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 31、贵州省习水县土城镇 32、云南省禄丰县黑井镇 33、甘肃省宕昌县哈达铺镇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目录(2013)

一、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县区) 我国已有122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完整名单):国务院曾于1982年、1986年、1994年先后批准了三批共99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从2001年起开始单独批复增补,至2013年7月烟台列入为止, 先后增补了24个,总数达到123个。其中2007年增补的海口市与第三批中的海口市琼山区有时合并算为一个,所以也可以说总计122个。122个文化名城按省域分布,最多的是江苏,有11个;其次是山东9个;河南和四川则分别有8个;广东有7个。

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是由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从2003年起共同组织评选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能较完整地反映一些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镇和村。 这些村镇分布在全国二十五个省份,包括太湖流域的水乡古镇群、皖南古村落群、川黔渝交界古村镇群、晋中南古村镇群、粤中古村镇群,既有乡土民俗型、传统文化型、革命历史型,又有民族特色型、商贸交通型,基本反映了中国不同地域历史文化村镇的传统风貌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一批)名单 1、山西省灵石县静升镇 2、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 3、江苏省吴江市同里镇 4、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 5、浙江省嘉善县西塘镇 6、浙江省桐乡市乌镇 7、福建省上杭县古田镇 8、重庆市合川县涞滩镇 9、重庆市石柱县西沱镇 10、重庆市潼南县双江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二批)名单 1、河北省蔚县暖泉镇 2、山西省临县碛口镇 3、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 4、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 5、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 6、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 7、江苏省姜堰市溱潼镇 8、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 9、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 10、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 11、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 12、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 13、福建省邵武市和平镇 14、江西省浮梁县瑶里镇 15、河南省禹州市神垕镇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申请标准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标准 第二章申报与批准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镇、村庄,可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一)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 (三)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四)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第八条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提交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下列材料: (一)历史沿革、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价值的说明; (二)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现状; (三)保护范围; (四)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清单; (五)保护工作情况、保护目标和保护要求。 第九条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第十条对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而没有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可以向该城市所在地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申报建议;仍不申报的,可以直接向国务院提出确定该城市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议。 对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而没有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镇、村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可以向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回顾和展望

特集 SPECIAL COLLECTION 历史城镇保护与发展?理论与研究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回顾和展望 赵勇1 唐渭荣2 龙丽民3 王兆芳3 作者单位:1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北京,100835) 2 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石家庄,050021) 3 河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石家庄,050024)收稿日期:2012-05-03 摘要/回顾1982年以来30年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发展历程,初步分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兴起、历史文化街区深入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全面保护3个阶段,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评选评价、保护体系、保护规划等方面探讨了一些概念和方法问题,并对我国今后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提出了工作和研究建议。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保护体系 保护规划ABSTRACT/ The domestic conservation of historic and cultural city, town and village has got fruitful achievements under the concern of the government and society since 1982. But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in aspects of improving conservation system, ascertaining resources, launching salvage conservation, reinforcing management, multidisciplinary participation and reasonable utilization etc. In addition, this paper proposes suggestions about the conservation and relevant research. KEY WORDS/ historic and cultural city,town and village, conservation system, conservation planning 从1982年我国公布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来,至今已有30年的时间。2003年建设部(2008年更名为住建部)和国家文物局陆续公布了5批350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已经成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受到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但纵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发展,目前仍然存在不少实践问题和认识误区,一些保护概念和保护方法还需要梳理和辨析。1 保护工作回顾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研究和实践的30年,大致可分为3个阶段:1.1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兴起 1982~1994年左右。1982年是重要的一年,国家颁布第一部《文物保护法》,正式建立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公布了第一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第二批6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在文革以后迎来崭新的开始。之后,国务院先后于1986、1994年公布了第二、三批历史文化名城;1988年又公布了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9年颁布《城市规划法》,强调城市规划应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随着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城镇建设改造大规模展开,一批学者针对当时保护与发展出现的矛盾问题,分别就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建设、规划结构与旧城更新、传统特点和风貌保护、特色要素和保护范围、保护概念和保护对策[1-4]等问题展开探讨,奠定了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研究基础。1.2 历史文化街区深入保护 1995~2002年左右。随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发展,越来越认识到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层次。1996年在黄山召开的历史街区保护研讨会和1997年建设部转发的《黄山市屯溪老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历史文化街区的重要地位和保护原则方法;1997年国家又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专项保护基金,对16个历史文化街区进行资助。2002年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正式建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制度,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逐步走向成熟与完善,江苏、浙江、广州、昆明等地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法规也相继出台。同时,历史文化名城数量增至101座,平遥、丽江两座历史文化名城于1997年、皖南古村落(宏村、西递)于2000年先后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1996~2001年,国务院公布第四、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数增至1276处。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工作在地方政府率先展开,周庄、同里、乌镇等一批古镇被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这一时期,不少学者开展了对历史文化街区概念方法、保护规划、建筑保护更新以及历史文化名城类型特点和保护实践[5-8]的研究,有关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的研究则集中在聚落景观、价值特色以及保护规划[9-11]等方面。

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成都

成都 一、历史沿革 成都为1982年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国家级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拥有4500年城市文明史,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流长。据史书记载,公元前四世纪,古蜀国王开明九世于“广都樊乡”(今双流境)“徙治成都”,构筑城池,是中国2300多年城址未变、城名未改、延续至今最古老的城市之一。作为中华文明的重要起源地和中国西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其发展历程、文化兴衰、历史文化遗产都具有相当的独特性。 成都作为一座历史文化名城,拥有古蜀文化、水利文化、丝路文化、三国文化等传统文化基因,4500年的文明史,2300多年的建城史,为成都留下了丰富的文化积淀与弥足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包括青城山、青羊宫、宝墩、三星堆、金沙遗址、武侯祠、杜甫草堂、大熊猫基地等众多的历史文化遗产资源。 二、地域特色 成都的城市布局注重与自然环境充分结合,形成了川西平原上“青山绿水抱林盘,大城小镇嵌田园”的整体特征。成都古城城市空间格局的传承性极强,至今仍保持着大城、皇城、少城的格局,府、南河环抱古城,形成“三城相重、两江环抱”的特征,并保留了的独特的道路网络。 三、历史文化资源 成都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2个,分别为成都市和都江堰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3个,分别为新都区、崇州市、邛崃市;中国历史文化

名镇6个,分别为安仁镇、新场镇、平乐镇、洛带镇、五凤镇和黄龙溪镇;省市级历史文化名镇18个,省市级历史文化名村8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9处,省市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56处;世界遗产2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2项,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02项;历史文化街区12片;古树名木8459余株。 1、历史城区 历史城区传统格局保护较好,目前仍呈现出“两江抱城,三城相重”的古城格局,街巷北偏东30度的走向得到良好保护与传承。着力保护历史城区传统格局。保护规划强化并划定自唐代传承至今的历史城区范围界限,延续历史城区街巷肌理与空间格局,重点保护“城水关系”,修缮城墙遗址等。 2、历史文化街区 成都市共规划历史文化街区18条。按照《成都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要求,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应当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街巷肌理、空间尺度、历史风貌,保护与之相联系的建(构)筑物等物质形态和环境要素,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文物保护单位 目前,成都市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603处,大致分为古遗址、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几大类,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0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50处。自1961年以来,成都市先后有7批38处文物保护单位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单位数量逐年增加,文化遗产得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24号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已经2008年4月2日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第四条国家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申报与批准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镇、村庄,可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一)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 (三)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四)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第七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

拟公布为第七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 一、拟公布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单 1、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荫城镇 2、山西省阳城县横河镇 3、山西省泽州县高都镇 4、山西省寿阳县宗艾镇 5、山西省曲沃县曲村镇 6、山西省翼城县西闫镇 7、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镇 8、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博克图镇 9、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 10、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 11、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 12、江苏省高邮市界首镇 13、江苏省高邮市临泽镇 14、浙江省慈溪市观海卫镇(鸣鹤) 15、浙江省平阳县顺溪镇 16、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 17、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 18、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 19、浙江省临海市桃渚镇

20、浙江省龙泉县住龙镇 21、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 22、安徽省东至县东流镇 23、安徽省青阳县陵阳镇 24、福建省永安市贡川镇 25、福建省晋江市安海镇 26、福建省永春县岵山镇 27、福建省南靖县梅林镇 28、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 29、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 30、江西省修水县山口镇 31、江西省贵溪市塘湾镇 32、江西省樟树市临江镇 33、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 34、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 35、湖北省当阳市淯溪镇 36、湖南省浏阳市文家市镇 37、湖南省临湘市聂市镇 38、湖南省东安县芦洪市镇 39、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福利镇 40、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那良镇 41、重庆市万州区罗田镇

42、重庆市涪陵区青羊镇 43、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 44、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 45、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龚滩镇 46、四川省崇州市元通镇 47、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三多寨镇 48、四川省三台县郪江镇 49、四川省洪雅县柳江镇 50、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 51、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上里镇 52、四川省通江县毛浴镇 53、云南省通海县河西镇 54、云南省凤庆县鲁史镇 55、云南省姚安县光禄镇 56、云南省文山市平坝镇 57、西藏自治区定结县陈塘镇 58、西藏自治区贡嘎县杰德秀镇 59、西藏自治区札达县托林镇 60、甘肃省永登县红城镇

国家最新批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单

国家最新批准历史文化名城名单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许多历史文化名城是我国古代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或者是近代革命运动和发生重大历史事件的重要城市。在这些历史文化名城的地面和地下,保存了大量历史文物与革命文物,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光荣的革命传统与光辉灿烂的文化。做好这些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对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发展我国的旅游事业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由国务院审批。1982年国务院公布了24座城市为我国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1986年和1994年又相继公布了第二批38座城市、第三批37座城市及10座增补城市为历史文化名城。因此,截至目前,国务院已将109座城市列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并对它们进行了重点保护。这些城市,有的曾被各朝帝王选作都城,有的曾是当时的政治、经济重镇,有的曾是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地,有的因拥有珍贵的文物遗迹而享有盛名,有的则因出产精美的工艺品而著称于世。这些名城,是我国历史的缩影,也是中华民族灿烂文化的橱窗,成为我国重要的旅游城市。 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1982年公布,24个: 北京、承德、大同、南京、苏州、扬州、杭州、绍兴、泉州、景德镇、曲阜、洛阳、开封、江陵、长沙、广州、桂林、成都、遵义、昆明、大理、拉萨、西安、延安。 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1986年公布,38个: 上海、天津、沈阳、武汉、南昌、重庆、保定、平遥、呼和浩特、镇江、常熟、徐州、淮安、宁波、歙县、寿县、亳州、福州、漳州、济南、安阳、南阳、商丘、襄樊、潮州、阆中、宜宾、自贡、镇远、丽江、日喀则、韩城、榆林、武威、张掖、敦煌、银川、喀什。 第三批历史文化名城,1994年公布,37个: 正定、邯郸、新绛、代县、祁县、哈尔滨、吉林、集安、衢州、临海、长汀、赣州、青岛、聊城、邹城、临淄、郑州、浚县、随州、钟祥、岳阳、肇庆、佛山、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第一-第六批)

1、山西省灵石县静升镇 2、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 3、江苏省吴江市同里镇 4、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 5、浙江省嘉善县西塘镇 6、浙江省桐乡市乌镇 7、福建省上杭县古田镇8、重庆市合川县涞滩镇 9、重庆市石柱县西沱镇10、重庆市潼南县双江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二批)名单 1、河北省蔚县暖泉镇 2、山西省临县碛口镇 3、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 4、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 5、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 6、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 7、江苏省姜堰市溱潼镇8、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 9、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10、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 11、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12、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 13、福建省邵武市和平镇14、江西省浮梁县瑶里镇 15、河南省禹州市神垕镇16、河南省淅川县荆紫关镇 17、湖北省监利县周老嘴镇18、湖北省红安县七里坪镇 19、湖南省龙山县里耶镇20、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21、广东省吴川市吴阳镇22、广西灵川县大圩镇 23、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24、重庆市江津市中山镇 25、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6、四川省邛崃市平乐镇 27、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28、四川省阆中市老观镇 29、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30、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31、贵州省习水县土城镇32、云南省禄丰县黑井镇 33、甘肃省宕昌县哈达铺镇34、新疆鄯善县鲁克沁镇

1、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爨底下村 2、山西省临县碛口镇西湾村 3、浙江省武义县俞源乡俞源村 4、浙江省武义县武阳镇郭洞村 5、安徽省黟县西递镇西递村 6、安徽省黟县宏村镇宏村 7、江西省乐安县牛田镇流坑村8、福建省南靖县书洋镇田螺坑村 9、湖南省岳阳县张谷英镇张谷英村10、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大旗头村 11、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大鹏镇鹏城村12、陕西省韩城市西庄镇党家村 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第二批)名单 1、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灵水村 2、河北省怀来县鸡鸣驿乡鸡鸣驿村 3、山西省阳城县北留镇皇城村 4、山西省介休市龙凤镇张壁村 5、山西省沁水县土沃乡西文兴村 6、内蒙古土默特右旗美岱召镇美岱召村 7、安徽省歙县徽城镇渔梁村8、安徽省旌德县白地镇江村 9、福建省连城县宣和乡培田村10、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乡下梅村 11、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陂乡渼陂村12、江西省婺源县沱川乡理坑村 13、山东省章丘市官庄乡朱家峪村14、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堂街镇临沣寨(村)15、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木兰乡大余湾村16、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南社村 17、广东省开平市塘口镇自力村18、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碧江村 19、四川省丹巴县梭坡乡莫洛村20、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平地镇迤沙拉村21、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七眼桥镇云山屯村22、云南省会泽县娜姑镇白雾村 23、陕西省米脂县杨家沟镇杨家沟村24、新疆鄯善县吐峪沟乡麻扎村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三批)名单 1. 河北省永年县广府镇 2. 山西省襄汾县汾城镇 3. 山西省平定县娘子关镇 4. 黑龙江省海林市横道河子镇 5.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

历史文化名城名单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单 目前国务院已审批的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达到117个(琼山与海口分记算2个)。 直辖市(4):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河北(5):保定市、承德市、正定县、邯郸市、山海关 山西(6):平遥县、大同市、新绛县、代县、祁县、太原市 内蒙古(1):呼和浩特市 黑龙江(1):哈尔滨市 吉林(2):吉林市、集安市 辽宁(1):沈阳市 江苏(10):南京市、徐州市、淮安市、镇江市、常熟市、苏州市、扬州市、无锡市、南通市、宜兴市 浙江(7):杭州市、绍兴市、宁波市、衢州市、临海市、金华市、嘉兴市 福建(4):福州市、泉州市、漳州市、长汀县 江西(3):南昌市、赣州市、景德镇市 安徽(5):亳州市、歙县、寿县、安庆市、绩溪县 山东(8):济南市、曲阜市、青岛市、聊城市、邹城市、临淄市、泰安市、蓬莱市 河南(8):郑州市、洛阳市、开封市、安阳市、南阳市、商丘市、浚县、濮阳市 湖北(5):江陵(荆州市)、武汉市、襄樊市、随州市、钟祥市 湖南(3):长沙市、岳阳市、凤凰县 广东(7):广州市、潮州市、肇庆市、佛山市、梅州市、

雷州市、中山市 广西(3):桂林市、柳州市、北海市 海南(2):琼山市、海口市 四川(7):成都市、自贡市、宜宾市、阆中市、乐山市、都江堰市、泸州市 云南(5):昆明市、大理市、丽江县、建水县、巍山县贵州(2):遵义市、镇远县 西藏(3):拉萨市、日喀则市、江孜县 陕西(6):西安市、延安市、韩城市、榆林市、咸阳市、汉中市 甘肃(4):张掖市、武威市、敦煌市、天水市 青海(1):同仁县 宁夏(1):银川市 新疆(3):喀什市、吐鲁番市、特克斯县 一、国家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名单(24座)(国务院1982年2月8日批准) 北京(直辖市)承德(河北)大同(山西)南京(江苏)泉州(福建)景德镇(江西) 曲阜(山东)洛阳(河南)开封(河南)苏州(江苏)扬州(江苏)杭州(浙江)绍兴(浙江)江陵(现荆州湖北)长沙(湖南)广州(广东)桂林(广西)成都(四川) 遵义(贵州)昆明(云南)大理(云南)拉萨(西藏)西安(陕西)延安(陕西) 二、国家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名单(38座)(国务院1986

中国名镇名村名单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一批)名单2003 第一批名单公布于2003年10月8日,共10个镇,12个村。 1.山西省灵石县静升镇 2.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 3.江苏省吴江市同里镇 4.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 5.浙江省嘉善县西塘镇 6.浙江省桐乡市乌镇 7.福建省上杭县古田镇 8.重庆市合川县涞滩镇 9.重庆市石柱县西沱镇 10.重庆市潼南县双江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第一批)名单2003 1.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爨底下村 2.山西省临县碛口镇西湾村 3.浙江省武义县俞源乡俞源村 4.浙江省武义县武阳镇郭洞村 5.安徽省黟县西递镇西递村 6.安徽省黟县宏村镇宏村 7.江西省乐安县牛田镇流坑村 8.福建省南靖县书洋镇田螺坑村 9.湖南省岳阳县张谷英镇张谷英村 10.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大旗头村 11.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大鹏镇鹏城村 12.陕西省韩城市西庄镇党家村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二批)名单2005 第二批名单公布于2005年9月16日,共34个镇,24个村。 1.河北省蔚县暖泉镇 2.山西省临县碛口镇 3.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 4.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 5.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

6.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 7.江苏省姜堰市溱潼镇 8.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 9.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 10.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 11.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 12.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 13.福建省邵武市和平镇 14.江西省浮梁县瑶里镇 15.河南省禹州市神垕镇 16.河南省淅川县荆紫关镇 17.湖北省监利县周老嘴镇 18.湖北省红安县七里坪镇 19.湖南省龙山县里耶镇 20.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 21.广东省吴川市吴阳镇 22.广西灵川县大圩镇 23.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 24.重庆市江津市中山镇 25.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26.四川省邛崃市平乐镇 27.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 28.四川省阆中市老观镇 29.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 30.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 31.贵州省习水县土城镇 32.云南省禄丰县黑井镇 33.甘肃省宕昌县哈达铺镇 34.新疆鄯善县鲁克沁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第二批)名单2005 1.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灵水村 2.河北省怀来县鸡鸣驿乡鸡鸣驿村 3.山西省阳城县北留镇皇城村 4.山西省介休市龙凤镇张壁村 5.山西省沁水县土沃乡西文兴村 6.内蒙古土默特右旗美岱召镇美岱召村 7.安徽省歙县徽城镇渔梁村 8.安徽省旌德县白地镇江村 9.福建省连城县宣和乡培田村 10.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乡下梅村

福建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20201115133513)

福建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福建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82年2月8日,第一批2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公布,泉州市入选 1986年12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有38座,福州市、漳州市入选 1994年1月4日批准国家第三批历史文化名城名单(37座)长汀县入选。 ?福州市 周属七闽地。 公元前222年,秦朝设闽中郡(今福州隶属于它)。汉高帝 五年(公元前202年)无诸被正式封为闽越国国王,今福州 冶山一带的冶城建都,又称东冶,乃福州建城之始。 始元二年(公元前85年)才在此设立冶县。东汉末改属南 部都尉。三国吴为建安郡地,时置候官县于此。晋太康三年 (282年),始置晋安郡,属扬州;东晋改隶江州。宋、齐、梁 因之。陈兼置闽州,寻废;又置丰州。隋平陈,郡废,改州 曰泉州;大业初,复曰闽州; 大业三年(607年),改为建安郡。唐武德六年(623年),仍曰泉州;景云二年(711年),改为闽州(并置中都督府,督闽、

建、泉、漳、潮五州);); 唐开元十三年(725年),原闽州改名为福州,福州之名肇始。二十一年置经略使,改督福、建、汀、泉四州.天宝初,曰长乐郡;乾元初,复为福州(改经略使为都防御使兼宁海军使, 元和六年废,又置福建观察使,领福、建、泉、漳、汀五州; 乾宁四年,升为威武军节度使,以授王潮)。 五代时,王氏据有其地,升为长乐府,后仍旧为福州。开平 三年(909年),王审知建立闽国、定都福州。后梁贞明六年(920年),升为大都督府;后唐天成元年(926年),王延翰建闽国;后唐长兴四年(933年),王延钧升为长乐府;保大三年(945年)闽国被南唐所灭,王延政号为南都,也作东都; 三年,属南唐,明年属吴越,仍曰福州威武军;开运四年(947年)吴越击败军阀李弘义而控制了福州,直至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北宋吞并吴越、占领福州为止。 福州城在五代非常繁荣,城池的扩建将乌山、于山、屏山圈 入城内,从此福州也得名“三山”。 周广顺初,改曰彰武军。 宋仍为福州(亦曰长乐郡威武军),为福建路治;宋治平二年(1065年),福州太守张伯玉在福州遍植榕树,“榕城”之名由此而来。德祐二年(1276年),蒙古军队攻占临安后,南 宋益王赵昰以福州为行都称帝,改年号景炎,升福安府。元 改福州路,为福建道宣慰司、福建行省治。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释义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释义 第一章总则 本章共六条,主要规定了《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基本原则,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资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监督管理体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激励机制; 总则在整个《条例》中起着统领的作用,集中反映了《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宗旨,是整个《条例》制度安排的中体现,因此,学习和掌握《条例》,首先应该理解和领会总则的各条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释义] 本条是关于《条例》立法宗旨的规定(一)关于《条例》的立法宗旨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是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保护好这些历史文化遗产,是保持民族文化传承、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自1982年至今(注:2008年),全国共公布了109个中国历史文化名城、85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7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对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各地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建设量大面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由于保护措施不力,管理不到位,过度开发和不合理的利用,许多重要历史文化遗产正在消失,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遭到严重破坏。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由于对严重影响和破坏历史风貌的行为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不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遭到破坏。有的名镇、名村,从规划手法到建设模式,都盲目模仿大中城市的风格,忽视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的空间格局、尺度和地方文化传统特色等问题,简单生硬地建大广场、修宽马路,严重影响了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有的地方不注重真实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拆真建假,大搞“仿古街”等假古董,一些重要的历史建筑却被拆毁,严重破坏了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有的历史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随意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使用性质,或者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制定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下面是详细内容。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第四条国家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

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申报与批准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镇、村庄,可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一)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 (三)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四)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第八条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提交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下列材料: (一)历史沿革、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价值的说明; (二)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现状; (三)保护范围; (四)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清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发文字号】建规[2012]195号 【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 【发布日期】2012.11.16 【实施日期】2012.11.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试行)的通知 (建规〔2012〕19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文物局,直辖市建委(规划局、规划委)、文物局: 为贯彻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更好的指导保护工作开展,我们组织编制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文物局 2012年11月16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三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 第四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 第五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 第六章成果要求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适用本要求。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的规划范围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范围一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的范围一致。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应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同时编制。 凡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考虑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同时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第五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保护和延续传统格局和风貌,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 第六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七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 第八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应遵守本要求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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