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险区拓代理人管理办法2018泰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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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保险公司委托,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代理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并依法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是指为商业银行销售保险产品的人员。

第三条商业银行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当符合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条件,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第四条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合作,应当本着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原则,共同促进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当充分发挥销售渠道优势,保险公司应当充分发挥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和风险保障的核心技术优势,在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中大力发展长期储蓄型和风险保障型保险产品,持续调整和优化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结构,为消费者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第六条商业银行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银保监会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七条中国银保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国务院授权,对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履行监管职责。

中国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履行监管职责。

第二章业务准入第八条商业银行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国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二)主业经营情况良好,最近2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已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并经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可的除外);(三)已建立符合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保险代理业务信息系统;(四)已建立保险代理业务管理制度和机制,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管理能力;(五)法人机构和一级分支机构已指定保险代理业务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六)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泰康人寿个险投保规则

泰康人寿个险投保规则

50
40
20
15
7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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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1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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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65 以上
寿险
重疾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5
10
15
10
10
5
5
1
投保险种及档次 津贴型医疗险 费用型医疗险
同时投保津贴及费用型
医疗险体检规则(津贴:元/天)
18-44
45-50

>150

体检
>150
3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总公司运营中心核保部
个人寿险投保规则 2015 版
2015 版与 2014 版投保规则 10 大调整内容
规则类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内容
地区分类调整
3 类
4 类
聚焦公司高客战略,增加“重点地区”分类,且寿险、 重疾地区分类保持一致
体检年龄段调整 3 段
4 段
资料,可视作有效体检资料,但体检项目不完整或有疑问时,核保人员可要求加做或复查某些体检项目。 特殊要求:达到以下标准的投保件,必须依据规则在我司定点体检机构体检,严格陪检。包括累计重疾保
额≥100 万;累计定期寿险保额≥100 万;累计寿险保额≥500 万;上述投保件审核中,由客户自行提供
的体检资料仅作参考,不作为免体检的依据。
责任+意外责任)不得超过 50 万元; 未成年人投保累计重大疾病风险保额应≤50 万元;年龄<2 周岁的被保险人,如投保累计重大疾病风
险保额>20 万元时,需在投保时提供出生证明及儿保手册,必要时核保可加强抽访。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话销售人员管理办法》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话销售人员管理办法》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话销售人员管理办法版本号:1.0生效日:2008年10月目录为开拓电话销售(以下简称“电销”)市场,规范电话销售组织架构,明确电话销售人员职责和从业守则,规范公司对电话销售人员(以下简称“电销人员”)的管理,满足电销人员的事业发展规划,并保证电话销售契约品质及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电话销售人员与公司的代理关系建立与解除、考核、佣金、日常行为标准及奖惩等事项,除公司与电销人员另有约定外,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所称“电话销售人员”是指,取得《保险代理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并与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在泰康直辖电销中心从事个人寿险产品电话销售或电销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电话销售培训生。

本制度自2008年10月起实行,公司有权依照国家主管机关的要求和公司管理的需要修订“本制度”。

公司与电话销售人员依《保险代理合同书》形成保险代理关系。

无论公司对电销人员采取何种管理办法,电销人员与公司之间仍属保险代理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本制度作为《保险代理合同书》的重要附件之一,不得随意更改,需严格执行。

1.0 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电话销售部设管理职和销售职。

管理职包括:资深区域经理(Senior Unit Manager)、区域经理(Unit Manager)、资深电话销售组长(Senior Team Leader)、电话销售组长(Team Leader)。

销售职包括:电话销售理财专员和电话销售理财专员培训生,电话销售理财专员名为「泰康之星」, 分为3级6阶, 包括:高级–五星、六星中级–三星、四星初级–一星、二星凡处于培训期的培训生,均称为电话销售理财专员培训生,其工作职责与职务条件与电话销售理财专员相同。

1.1 区域经理(UM)区域经理:含资深区域经理(Senior Unit Manager)、区域经理(Unit Manager) 汇报对象: 电话销售经理(Telemarketing Manager)职责摘要负责区域内部的业务规划,组织发展,绩效评估与运营管理,达成整体业绩目标,并提供最佳的电话销售服务品质。

保险代理公司团队管理制度

保险代理公司团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团队管理,提高团队整体素质,增强团队凝聚力,确保公司业务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团队成员,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员、经理、主管等。

第二章团队建设第三条团队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1. 团队成员应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2. 团队成员之间应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3. 团队建设应注重个人成长与团队发展的结合,实现个人价值与团队价值的共同提升。

第四条团队建设措施:1. 定期组织团队成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2. 开展团队建设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3. 举办团队竞赛,激发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4.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团队成员的工作热情。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五条工作时间:1. 团队成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2. 团队成员应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不得擅自离岗。

第六条工作纪律:1. 团队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团队成员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3. 团队成员应尊重客户,维护公司形象。

第七条工作效率:1. 团队成员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2. 团队成员应积极沟通,协作完成工作。

第四章激励与考核第八条激励机制:1. 公司设立业绩奖金、晋升机会等激励机制,鼓励团队成员努力工作;2. 公司定期评选优秀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考核制度:1. 公司对团队成员实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2. 考核结果作为团队成员晋升、调薪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团队沟通与协作第十条团队沟通:1. 团队成员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汇报工作进展;2. 团队成员应积极参与团队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一条团队协作:1. 团队成员应主动承担责任,共同完成工作任务;2. 团队成员应相互支持,共同应对工作中的困难和挑战。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2003年版)第一部分基本管理 .......................................... 2-35第一章总则................................................ 2-5 第二章业务人员的聘用及异动................ .............. 5-15 第三章业务人员的工作职责.. (1517)第四章业务人员日常管理 (1726)第五章业务人员的品质管理办法........................... 26-32 第六章组织归属........................ ... ........... 32-35 第二部分业务人员的待遇..................................... 35-75第一章待遇基本规定 ................................. .35-38 第二章A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 .... . (3850)第三章B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 . . (5062)第四章 C 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 ..……………… 62-75 第三部分业务人员的考核…………………………..……… 75-119第一章考核基本规定…… ..……………… .……………… 75-79 第二章A 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 ...……………… 79-92第三章 B 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 ............. 92-106 第四章C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 (106119)第四部分附件…… .……………… ..… ...………………… 119--140第一部分基本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开拓个人寿险市场,规范个人营销组织架构以及各级业务人员的职责、聘用、从业守则、管理、增员选择、待遇、考核、奖惩及福利保障,满足业务人员生涯规划,保证营销代理人队伍质量,提高契约品质及经营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特制定2003 年《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保险代理管理制度

保险代理管理制度

保险代理管理制度保险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保险代理作为保险业务的重要渠道之一,发挥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为了确保保险代理业务的规范运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险代理机构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保险代理管理制度。

本文将对保险代理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进行阐述。

一、保险代理机构的设立和资质要求为了确保保险代理机构的合法性和专业性,对于保险代理机构的设立和资质要求有明确的规定。

首先,保险代理机构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并获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其次,保险代理机构需要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专业素质,例如需缴纳一定的注册资金,并拥有一支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从业人员队伍。

二、保险代理机构的监管和考核为了确保保险代理机构的业务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保险代理机构的监管和考核工作。

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机制,定期对保险代理机构的业务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罚和整改。

同时,监管部门还需要加强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业务能力和道德素质。

三、保险代理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保险代理合同是保险代理机构与客户之间的重要约定,对于保险代理业务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保险代理机构应当与客户签订合同,并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险事项、费用等相关事宜。

同时,保险代理机构还需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保证代理事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四、保险代理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保险代理机构作为保险业务的中介机构,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

首先,保险代理机构需要向客户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各类保险产品信息,并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保险方案和建议。

其次,保险代理机构需要秉持诚实、公正、勤勉的原则,维护客户的利益,保密客户的个人信息。

另外,保险代理机构还需及时协助客户办理理赔事宜,并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

五、保险代理机构的纠纷解决机制在保险代理业务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出现纠纷,为了及时有效地解决纠纷,保护消费者权益,保险代理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纠纷解决机制。

关于保险公司综拓人员的各优续保和活动率的工作总结以及工作计划

关于保险公司综拓人员的各优续保和活动率的工作总结以及工作计划

关于保险公司综拓人员的各优续保和活动率的工作总结以及工作计划篇一:保险综拓专员XX年工作规划保险综拓专员XX年工作规划>保险综拓专员XX年工作规划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综合开拓部第一部分工作思路1、尽快熟悉、融入个险队伍,与绩优业务员尽快建立良好的关系。

2、与营管部领导、组训建立良好、融洽合作关系。

3、加强学习,尽快掌握产品知识,提高访谈、销售等技能。

第二部分经营目标借助开门红激励方案,力争一季度达成月均3万平台;二季度达成月均5万平台;3季度达成月均7万平台;4季度力争打造10万月均平台。

第三部分经营举措1、保基础:抓牢业务基础,力保80%续保率。

2、深挖掘:持续、深入访谈,重点开发绩优人员。

3、重经营:落实日常经营动作,勤宣导,做好业务信息追踪,营造良好的团险氛围。

第四部分新业务增长点1、对有开发潜力的续保客户,续保时做全保障、做大保单。

2、搜集、整理**企业客户名单,寻找准客户做重点开发。

3、整理**安客户名单,对有挖转潜力的客户,做好挖转动作。

《>保险综拓专员XX年工作规划》篇二:保险公司员工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保险公司员工个人工作总结范文年度个人工作的总结毕业后从校园走出的那刻起,我怀着对保险的一份热忱与喜爱,带着我对保险的理论认识,走进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红桥支公司,通过这几个月的工作和学习,让我进一步接触到了保险,接触到了社会,将自己的理论知识付诸于实践,挑战了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学习能力。

在此我感谢这段时间公司领导对我的悉心教导和同事对我的及时帮助,让我用不懈的努力在实实在在的工作实践中换回了充实的社会经验和在校园课堂里无法学到的很多知识。

总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工作方面1、作为公司出纳,负责公司取赔款期间,我在收付、反映、监督三个方面尽到了应尽的职责,真正做到了每笔赔款无差错,给客户提供了最好的服务,维护了公司的形象。

2、坚持财务手续,严格审核算(发票上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审批人签字方可报账),对不符手续的发票不付款。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话销售人员管理办法》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话销售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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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开拓电话销售(以下简称“电销”)市场,规范电话销售组织架构,明确电话销售人员职责和从业守则,规范公司对电话销售人员(以下简称“电销人员”)的管理,满足电销人员的事业发展规划,并保证电话销售契约品质及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电话销售人员与公司的代理关系建立与解除、考核、佣金、日常行为标准及奖惩等事项,除公司与电销人员另有约定外,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所称“电话销售人员”是指,取得《保险代理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并与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在泰康直辖电销中心从事个人寿险产品电话销售或电销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电话销售培训生。

本制度自2008年10月起实行,公司有权依照国家主管机关的要求和公司管理的需要修订“本制度”。

公司与电话销售人员依《保险代理合同书》形成保险代理关系。

无论公司对电销人员采取何种管理办法,电销人员与公司之间仍属保险代理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本制度作为《保险代理合同书》的重要附件之一,不得随意更改,需严格执行。

1.0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电话销售部设管理职和销售职。

管理职包括:资深区域经理(Senior Unit Manager)、区域经理(Unit Manager)、资深电话销售组长(Senior Team Leader)、电话销售组长(Team Leader)。

销售职包括:电话销售理财专员和电话销售理财专员培训生,电话销售理财专员名为「泰康之星」, 分为3级6阶, 包括:高级–五星、六星中级–三星、四星初级–一星、二星凡处于培训期的培训生,均称为电话销售理财专员培训生,其工作职责与职务条件与电话销售理财专员相同。

1.1 区域经理(UM)区域经理:含资深区域经理(Senior Unit Manager)、区域经理(Unit Manager) 汇报对象: 电话销售经理(Telemarketing Manager)职责摘要负责区域内部的业务规划,组织发展,绩效评估与运营管理,达成整体业绩目标,并提供最佳的电话销售服务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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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个险区拓代理人管理办法
(2018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提升公司续期服务品质,整合公司客户资源并规范性地建立一支收展并 重的服务型销售队伍,明确区拓代理人绩效考核办法,根据公司发展和管理的需要,特制定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个险区拓代理人管理办法(2018版)(》 以下简称《基本法》)。 《基本法》是泰康人寿区拓代理人管理的基本办法,有着合理调配公司资源、适应公司的发 展和管理、以及完善区拓服务体系的作用。
2、间接增员:是指由区拓代理人本人的直接增员(或直接增员的增员)介绍进入公司 的见习区拓专员,非本人介绍。
如图所示:J 为 G 的间接增员。
3、见习、正式、资深区拓专员、准组经理(增员者)增员见习区拓专员(被增员者) 时,被增员者直辖关系在增员者晋升为主管前归属于增员者的直属上级主管;增员者晋升为 主管后则直辖关系回归。
第二条 本《基本法》所称“区拓代理人”,是指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制定的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与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书》,由公司向其支付代理手续费, 以“专职单”收费、保全和客户服务为依托,进行市场培育、维护与市场开拓的销售、服务 人员。
第三条 区拓代理人开展各项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区拓 代理人的日常管理、代理手续费支付、考核,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基本法》执行。
第三条 每个区拓组设立1名组经理,每个区拓处设立1名处经理,每个区拓区设立1名 区经理。
(区拓代理人体系架构图,见图 1)
1
图 1:区拓代理人体系架构图
区拓区
区拓处 区拓处 区拓处 区拓处
区拓组 区拓组经区
拓拓理拓
专专

员员

第三章 区拓代理人的组织关系
图 2:区拓代理人组织关系图: A 区经理
3
如图所示:A 的所辖组织是除 C 以外的区拓代理人组成;D 的所辖组织是除 A、B、C、F 以外的区拓代理人组成;G 的所辖组织由 G、I、J 组成。
第四章 区拓代理人的手续费标准及考核
通则
第一条 本《基本法》中的“实发 FYC”均指区拓代理人个人或团队实发首年度佣金, 即按照一定折扣系数计发的首年度佣金;维持及晋升考核标准中的 FYC 指区拓代理人个人或 团队折算前首年度佣金。
第二条 在本《基本法》中,区拓代理人的晋升分为晋级和晋阶两种形式。各阶之内人 员的晋升统称为晋级;从区拓专员-组经理-处经理-区经理的晋升统称为晋阶。
第三条 正式区拓专员、准组经理与组经理的维持考核期为自然季,资深区拓专员的维 持考核期为两个自然季,每年一、四、七、十月为级别调整月;处经理与区经理的维持考核 期为半年,每年的一月、七月为级别调整月。各级区拓代理人的考核月份不足一个考核期时, 顺延至下一考核期参与考核。
C 初级区经理 F 初级处经理
D 处经理 G 中级组经理
B(A 的直辖处) E(D 的直辖组)
H 初级组经理
I(G 的直接增员)
J(I 的直接增员) 第一条 区拓人员的增员关系
2
1、直接增员:是指由区拓代理人本人介绍进入公司的见习区拓专员。 如图所示:I 为 G 的直接增员,J 为 I 的直接增员。
第四条 公司与区拓代理人依《保险代理合同书》形成保险代理关系。无论公司对区拓 代理人采取何种管理办法,区拓代理人与公司之间仍属保险代理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第五条 区拓代理人所有权利义务的产生均依托于《保险代理合同书》及相关附件。本 《基本法》为《保险代理合同书》的重要附件之一,因而不得随意更改,需严格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架构与级别设置
第一条 根据区拓代理人团队自身管理的需要,区拓销售服务组织分为:区拓区—区拓 处—区拓组—区拓员的四阶管理架构。
第二条 区拓代理人依层级设区拓服务专员(以下简称为区拓专员)、区拓组经理(以 下简称为组经理)、区拓处经理(以下简称为处经理)、区拓区经理(以下简称为区经理) 四阶。组经理、处经理及区经理统称为区拓主管(以下简称为主管)。区拓专员依次分为见 习区拓专员、正式区拓专员、资深区拓专员、准组经理4个层级;组经理依次分为初级组经 理、中级组经理、高级组经理3个层级;处经理依次分为初级处经理、中级处经理、高级处 经理3个层级;区经理依次分为初级区经理、中级区经理、高级区经理、大区经理4个层级。 共计四阶十四级。
如图所示:I 增员 J,J 目前归属 G 管理,I 晋升为组经理后,J 回归 I 管理。 第二条 区拓人员的育成关系
育成:是指区拓主管从所辖组织中育成区拓主管,包括一代育成和二代及以后育成。 如图所示:假设 A 从直辖处中育成 D,D 从直辖处中育成 F,则 D 为 A 的一代育成,F 为 A 的二代育成。 1、组经理(育成人)直辖组内的区拓专员晋升为组经理(被育成人)后,双方形成组 育成关系。 如图所示:H 为 G 的育成组,G 为 H 的区拓组育成人。 2、处经理(育成人)直辖处内的组经理晋升为处经理(被育成人)后,双方形成处育 成关系。 如图所示:F 为 D 的育成处,D 为 F 的区拓处育成人。 3、区经理(育成人)直辖区内的处经理晋升为区经理(被育成人)后,双方形成区育 成关系。 如图所示:C 为 A 的育成区,A 为 C 的区拓区育成人。 第三条 区拓人员的层级关系 1、直辖:是指区拓主管与其直接管理之区拓代理人的隶属关系。 如图所示:A 与 B、D 与 E 分别形成直辖关系,称 A 直辖 B,或 B 直辖于 A。 2、直辖组: 是指由区拓组、处、区经理本人及其直辖的见习专员、正式专员、资深专员、准组经理 组成的区拓组织。 如图所示:G 的直辖组成员为 G+I+J;E 为 D 的直辖组。 3、直辖处: 是指由处、区经理本人的直辖组、本人育成的区拓组所组成的区拓组织,育成的处经理、 区经理不计入其内。 如图所示:D 的直辖处成员为 D+E+G+H+I+J;B 为 A 的直辖处。 4、直辖区:是指区经理本人的直辖处、本人育成的区拓处所组成的区拓组织,育成的 区经理不计入其内。 如图所示:A 的直辖区成员为 B+D+E+F+G+H+I+J。 5、所辖组织:是指由区拓主管及所有与其具有所辖关系之代理人组成的营业单位,是 由包括区拓主管本人及所有与其具有所辖关系之区拓主管的直辖组组成的集合。同阶主管之 间不存在所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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