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经费管理办法(草案)
联盟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联盟内部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障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联盟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联盟所有成员单位及其下属机构,各成员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系第三条联盟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联盟整体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1. 制定并执行联盟财务管理制度;2. 负责联盟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3. 负责联盟财务核算、分析和报告;4. 负责联盟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5. 负责联盟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
第四条各成员单位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的职责包括:1. 负责本单位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2. 负责本单位财务核算、分析和报告;3. 负责本单位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4. 负责本单位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5. 按时向上级财务管理部门报送财务报表。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五条联盟财务预算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经联盟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六条各成员单位应根据联盟财务预算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本单位财务预算,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财务预算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2. 量入为出原则;3. 稳健性原则;4. 可行性原则。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八条联盟及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联盟及各成员单位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及时向上级财务管理部门报送。
第十条财务报表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客观性原则;2. 实事求是原则;3. 及时性原则;4. 全面性原则。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一条联盟及各成员单位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第十二条联盟及各成员单位应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第十三条联盟及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益。
联盟经费管理办法

辽宁省真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经费管理办法
(1)联盟经费来源
联盟经费来源于会费、联盟成员投入、社会赞助、政府财政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利息和其他合法收入。
联盟会费按需缴纳,缴纳时间以入会的时间按周年计算。
联盟经费标准如下:
普通会员、理事、副秘书长不缴会费,自愿交纳除外;
理事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0元;
副理事长、秘书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
(2)联盟经费用途
本联盟经费用于联盟开展各项活动、技术攻关、项目研发及创新服务,以及与联盟工作有关的公用办公、专项工作和日常管理等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开支,不得在成员中分配;本联盟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3)联盟经费审计
联盟经费由理事会委托秘书长单位设立独立帐目进行管理,接受理事会的监督和联盟成员共同认可的第三方的审计。
(4)公用办公经费的来源及管理和使用
公用办公经费来源于联盟经费。
公用办公经费主要用于联盟日常管理及运转费用(如水、电、暖、汽等)。
(5)项目研发经费的来源及管理和使用
项目研发经费来源于会费、社会赞助、政府资助.联盟研发经费由理事会委托秘书长单位管理,实行专帐管理,严格按照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开支,专款专用,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6)政府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联盟政府资助资金执行国家规定的管理制度,接受成员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接受经理事会确认的会计事务所审计并报理事会审查,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产业联盟经费财务制度

产业联盟经费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产业联盟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进一步推动成员单位合作共赢,特制定《产业联盟经费财务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经费来源1. 成员单位入会费。
2. 资助单位拨款。
3. 产业联盟所得收益。
4. 其他经费来源。
三、经费管理机构1. 产业联盟设立财务部门,负责经费管理。
2. 财务部门主要职责包括财务预算、资金管理、经费审批等。
四、经费使用原则1. 经费使用应遵循合理、规范、透明、公开原则。
2. 经费使用应符合产业联盟宗旨,服务成员单位福祉,推动联盟事业发展。
3. 经费使用应经财务部门审批,并按规定程序支付。
五、经费管理制度1. 经费预算(1)财务部门制定年度经费预算,报产业联盟理事会审议通过。
(2)预算项目包括拨付给成员单位、项目资金、运营费用等。
2. 经费审批(1)所有经费支出需经财务部门审批。
(2)财务部门应根据预算以及实际需求审批经费。
3. 经费管理(1)财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经费管理系统,确保经费使用合规。
(2)对于各类经费使用情况,财务部门应及时记录、核对、统计。
4. 经费监督(1)产业联盟理事会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成员单位有权监督产业联盟经费使用情况。
5. 经费汇报(1)财务部门应定期向理事会、资助单位及成员单位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2)报告内容应包括预算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账目审核情况等。
六、经费使用1. 经费使用应按照经费预算进行。
2. 经费使用应用于产业联盟事业发展、成员单位共同利益。
3. 经费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七、经费监督1. 产业联盟理事会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 成员单位有权利监督产业联盟经费使用情况,有权利提出质疑。
八、经费存储1. 产业联盟财务部门应设立专门经费账户,用于存储经费。
2. 经费存储账户应定期对账,确保经费安全。
九、经费结余1. 产业联盟年度经费结余应用于下一年度经费支出。
2. 经费结余不得用于私人或其他非法用途。
联盟经费报销制度

联盟经费报销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有效管理和使用联盟经费,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制定本联盟经费报销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经费报销的申请流程、审批要求和报销规定,规范联盟成员对于经费的使用和报销行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申请流程1. 成员单位在使用联盟经费前,需先进行经费申请。
申请表格需包括经费用途、金额、预计使用时间等信息,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发票、收据等)。
2. 申请表格在填写完整后,由经费申请人提交至联盟财务部门。
3. 财务部门对申请表格进行审批,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并与申请人沟通核实。
4. 若经费申请符合规定,财务部门将其提交给联盟领导班子审批。
5. 联盟领导班子对经费申请进行审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6. 审批结果将及时通知申请人,若获得批准,经费可以开始使用。
三、审批要求1. 经费申请必须符合联盟的工作计划和项目需要。
2. 经费申请必须有明确的用途和预计的效益,符合联盟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3. 经费申请必须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并确保相关票据和收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4. 经费申请必须经过财务部门和联盟领导班子的审批,并且审批结果必须符合联盟的财务规定和政策。
四、报销规定1. 经费报销申请需填写报销申请表格,提供相关票据和收据作为支持材料。
2. 报销申请表格需注明报销金额、报销事由及报销人员等信息,并由报销人签字确认。
3. 财务部门对报销申请表格进行审批,审核报销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4. 若报销申请符合规定,财务部门将其提交给联盟领导班子审批。
5. 联盟领导班子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6. 经过审批的报销申请,财务部门将及时进行报销操作,并将报销金额转至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五、监督和审计1. 联盟财务部门定期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2. 联盟领导班子对财务部门的监督工作进行审查,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
班级教师管理联盟经费补助办法

下塘小学班级教师管理联盟经费补助办法一.为使班级教师联盟活动得以正常推动与发展,特订定本规则,以期能合理补助班级教师联盟,为师生开展各项活动。
二.教师班级联盟活动经费的申请及补助,除另有规定外,依本规则办理。
三.各班级联盟分别于每年六月及十二月,向学校提交2+2项目、1+5行动的过程记录及经费预算表,经学校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后给予补助。
四.按照学校2+2活动实施,须组织相关活动的展示,其活动过程的补助办法:(一)足额划拨人均奖励绩效40%作为班务津贴,扣除按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兑现的班主任津贴,余额部分列入活动经费,根据参与老师的次数享受补助。
(二)课外兴趣活动的辅导,按学校规定时间组织活动,完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辅导天数和实际指导老师人数,每天补助20元加班费。
五.1+5行动计划及其他活动(一)将各班级联盟举办校内活动区分为:1.大型活动:实际参加活动人数在一百人以上者。
2.中型活动:实际参加活动人数在五十人以上者。
3.小型活动:实际参加活动人数在25人以上未达五十者。
(二)班级联盟(或联合联盟)举办的校内演讲、运动会等各项活动经费补助原则如下:1.大型演讲、运动会、竞赛、表演:补助以500元为上限。
2.中型演讲、运动会、竞赛、表演:补助以300元为上限。
3.小型演讲、运动会、竞赛、表演:补助以200元为上限。
(三)各班级联盟(或联合联盟)举办全校性阅读征文活动、教师论坛、班级论坛:补助以300元为上限。
(四)根据学校需要,由学校安排的全校性大型活动、社会服务活动等不给予补助。
代表学校外出参加各项比赛、研讨(习)会等,带队老师或指导老师按差旅标准报销。
(五)班级联盟邀请校外团体表演之补助:1.大型表演:补助以1200元为上限。
2.中型表演:补助以1000元为上限。
3.小型表演:补助以800元为上限。
(六)班级联盟主办的成果展览的补助:以200元为上限。
(七)班级联盟组织公益性活动,社会实践活动:视实际情况,酌情予以补助。
联盟经费管理办法 - 集成电路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信息平台

(七)联盟劳务费用;
(八)联盟会议费、差旅费用;
(九)国际学术交流活动费;
(十)联盟数据采集和资料费、印刷费、复印、翻译费等;
(十一)其他合理开支费用等。
第八条:联盟项目经费主要来源
(一)联盟承担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获得相关经费。
(二)联盟内部项目开发经费来源,根据具体项目预算投入来源情况确定,经理事会通过。
第十四条:联盟经费收支由联盟理事会委托秘书长管理。
第十五条:联盟费用超支或临时追加金额时,由秘书长向理事会报告,并经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联盟经费管理由联盟的对外承担责任主体单位财务部门指定有会计师资格的人员担任兼职会计和出纳各1人。会计人员工作调动前须与接受会计师交接清楚,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方能离任。
第三条:联盟财务日常工作由联盟的对外承担责任主体单位的财务部门管理,并报理事会审查,接受理事会确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四条:经费来源属于政府财政资助的,严格按国家和相关地方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章经费预算与使用
第五条:联盟的经费主要用于联盟开展的各项活动所需费用,包括项目开发、专项工作和办公及日常管理等开支。
第九条:联盟专项工作和办公与日常管理经费主要来源
(一)各成员单位的会费;(源自)政府财政资助;(三)银行贷款;
(四)地方财政配套扶植资金;
(五)联盟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收入,如各种咨询服务、培训、活动组织、联合招投标、国际合作等;
(六)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团体和企、事单位的赞助;
(七)存款利息;
第六条:项目开发经费主要用于联盟内部项目开发和联盟组织承担的国家各类科技项目的实施。
第七条:专项工作和办公与日常管理开支主要用于:
创业联盟财务管理制度

青岛科技大学创业联盟经费管理制度为加强创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财务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定此制度。
一、经费来源:1、校团委将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联盟的发展建设及正常运行;2、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3、所得的正当赞助和捐赠;4、其他合法收入。
二、财务管理制度1.创业联盟实行资金统一监管调拨的财务制度,创业联盟全部资金由秘书处统一管理。
所有支出款项由秘书处调拨。
2.设立创业联盟总账户。
所有现金、账目及报销凭证由专人保管。
秘书处另设各部明细账目,随时记录各部收支状况。
3.各部设立本部账户,并有部长负责记账、报账、上交收入。
三、活动费用报销制度1.所有经费需交秘书处统一管理。
创业联盟经费为创业联盟活动资助之用,要厉行节约,严格管理。
各部一律凭有效报销证(发票)统一报账。
发票应附带明细,报销时发票背面应注明详细用途和经手人。
2.举办大型活动应先制定出详细、严格的活动预算书并报主席作最后审批。
举办活动如需提前垫付现金,应事先请示秘书处(长),审批通过后方可支取现金。
活动结束后应立即上交全额发票。
3.金额在100元以下者由秘书处审批,100元以上者由联盟负责人审批。
4.经费报销必须填写《青岛科技大学报销单》,否则不予报销。
报销单必须注明活动名称或事由,必须有活动经办人、负责人两人签字。
如使用收据还需注明不能使用发票的原因。
5.发票客户名称栏只需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字样即可,商品名称必须详细简明,如票面不够书写,须附商品明细表并加盖与票面相同的财务章,否则无法报销。
6.花费数额在十元以上必须开具正规发票,十元以下可以开具收据,也可将小数额收据积攒到十元以上换正规发票后报销。
7.报效单上部门名称、负责人签字、活动名称(事由)和时间等项必须由该部门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本人填写。
8.未交表的活动不在报销之列。
9.发票有效期限为三个月。
即发票必须在活动举办完三个月内上交,否则不予报销。
上交的发票会在当月月底或下月月初予以报销清算。
联盟经费管理办法

中国智能光伏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经费管理办法中国智能光伏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处编制二○一五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项目申请和立项 (2)第三章项目经费开支范围 (2)第四章预算编制和审批 (5)第五章预算执行 (6)第六章合作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 (8)第七章监督检查 (9)第八章附则 (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国智能光伏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规范和加强中国智能光伏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经费(以下简称:联盟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联盟经费来源于经联盟申报获批的国拨科研经费、联盟成员自筹经费、行业或企业委托联盟的研发经费、捐赠资金和成果的部分技术转移收益。
(一)资产来源于国家拨款的必需接受国家有关规定的监督。
(二)社会捐赠、资助的,应当尊重捐赠、资助人的意愿,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三)行业或企业委托研发经费和通过联盟共性技术转化获得的成果转化收益,按协议约定分配。
(四)联盟成员自筹经费,用于日常联盟管理费用和为成员服务,由联盟秘书处统一管理,合理分配。
第三条联盟经费由联盟秘书长所在法人单位设立专业账户或科目进行管理,由联盟秘书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联盟经费的组织实施按照“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政府引导、合理配置、专款专用”的原则,紧密围绕建设创新型智能光伏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总体目标和《联盟协议》的重点任务与要求,以提高智能光伏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充分利用联盟科技资源平台,促进智能光伏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提高智能产业技术竞争力。
第五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体系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联盟”理事会确认的会计事务所审计并报理事会审查。
第六条联盟秘书处建立专项经费项目管理数据库。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云南省特种土鸡产业
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公用办公经费管理办法
(草案)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第二章公用办公经费来源
第二条公用办公经费来源途径
第三条其他收益
第三章联盟公用办公经费的预算与使用
第四条预算
第五条使用
第六条联盟公用办公经费管理
第七条结算
第四章审批与监管
第八条权限
第九条其他
第十条解释
第十一条公布实行与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云南特种土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公用办公经费的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结合《云南特种土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公用办公经费来源
第二条公用办公经费来源途径
联盟成立初期,公用办公经费由理事长单位垫付,正式运营后可由项目或课题费中提取5%的管理费。
第三条其他收益
经联盟理事会决议批准,联盟秘书处可在联盟章程或联盟理事会授权的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或者服务,所得收益归联盟秘书处管理使用。
第三章联盟公用办公经费的预算与使用
第四条预算
科学合理的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加强相关科研资源的统筹协调和有效整合,避免重复浪费。
联盟秘书处负责制定每年的公用办公经费使用预算,经联盟理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作为当年的使用依据。
第五条使用
经费的支出本着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使用。
联盟公用办公经费使用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联盟秘书处日常管理费用;
2.会议费、差旅费等支出;
3.专家咨询费、法务必需的相关费用;
4.联盟期刊、项目研讨会等宣传费用;
5.部分知识产权与成果评估费用;
6.其他经联盟相应规定或会议决议许可的费用支出等;
第六条联盟公用办公经费管理
联盟公用办公经费由理事会委托秘书处依托单位设立单独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实行独立的财务预决算管理。
成立初期设兼职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各1名,经费使用接受理事会的监督和理事会认可的会计事务所审计。
联盟的合法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七条结算
每年年底,联盟秘书处应将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上报联盟理事会,由理事会审议,并作为第二年经费预算的依据。
年终结余不得分红,自动转为下一年度联盟公用办公经费。
必要时应聘请独立财务机构进行审计。
第四章审批与监督
第八条权限
所有资金支出实行理事长审批制度。
理事长也可授权委托秘书长具体负责日常开支。
联盟单笔支出额度超过10万元需由联盟理事会决策审批。
属于本联盟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九条其他
对于联盟公用办公经费的使用情况,联盟秘书处应接受各会员单位的质询。
联盟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十条解释
本管理办法由联盟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公布实行与修改
本办法自理事会通过后实行。
如需修改应由联盟秘书处提出报理事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