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大二下经济法考试范围

经济法客体
经济法客体是指经济法 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所
共同指向的对象。
01
物是指能够满足人们生 产和生活需要的物品,
如商品、货币等。
03
智力成果是指人们通过 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成 果,如专利、商标等。
05
经济法客体包括物、经 济行为和智力成果等。
02
经济行为是指能够产生 经济效果的行为,如买 卖行为、投资行为等。
04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是指在经济 法律关系中,经济法主体所享
有的权利和利益。
经济法主体的义务是指在经济 法律关系中,经济法主体所承
担的义务和责任。
国家机关作为经济法主体,主 要享有经济管理和监督的权利 ,同时承担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保障公平竞争的义务。
社会组织和自然人作为经济法 主体,主要享有从事经济活动 的权利,同时承担遵守法律法 规、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义务 。
收集历年真题
总结错题
尽可能收集历年考试真题,了解考试 难度和出题规律。
对做错的题目进行总结,找出自己的 薄弱环节,针对性地进行巩固练习。
模拟练习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真题,模拟真实考 试环境,提高答题速度和应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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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形式与内容
• 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 分100分。
考试形式与内容
考试内容 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制度;
经济法律关系;
考试形式与内容
01
市场主体法;
02
市场规制法;
03
宏观调控法;
04
经济法律责任。
02
经济法基础知识
经济法概述
总结词
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经济法实训课心得体会

What we are most proud of is not that we never fall, but that we can get up every time we fall.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经济法实训课心得体会经济法实训课心得体会1本人按照本学期的教学计划安排,认真参加学习,认真进行课后复习消化,通过对《经济法》课程的学习,我对经济法有了更深的了解。
以下是学习《经济法》后对其的一些心得体会:一、经济法的概念(一)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包括三方面的基本含义: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属于国内法的体系,但他不同于国内法体系中的其他法的部门。
二、经济法的本质经济法的本质属性:经济法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本位法”、“利益和资源分配法”和“经济发展法”。
而这三个本质属性从三个方面一起共同构建出了经济法的本质。
(一)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所谓“社会本位”不能简单理解为“社会(公共或整体)利益本位”或者“社会责任本位”之一,它的内涵有机地包括了后两者,又远比后两个概念机械的叠加要来得深远。
一方面,“社会利益”是相对于“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而独立提出的概念,是为了调和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对立的需要而出现的,与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并非处于矛盾状态。
另一方面,“社会责任本位”则强调:对经济法主体而言,社会的存在不仅意味着主体可以得到在社会环境中进行经济行为的权利,还意味着它们要同时承担起对社会负责的义务,这里的“责任”在经济法律制度中占有优先的地位,已非传统意义上的“行为责任”和“事后责任”。
所以,“社会本位”的内涵应主要包含以下方面:以社会整体利益为基础并偏重“社会公利性”,主体权利义务的设定以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为准则。
经济法主体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通过经济行为实现自己利益的同时,其合力能够首先实现社会整体利益;而主体在承担自己那份责任的同时,也有权利和义务激励和敦促其他主体承担自己的责任,以共同完成社会责任的合理分担。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是指调节和规范社会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体系。
在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遵循一系列基本原则,以确保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保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
下面将介绍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内容: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依法保障各方利益,规范经济行为和关系。
法治原则要求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不得违法犯罪。
同时,政府也要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监管权力,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
自由市场原则自由市场原则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主张市场的自由竞争和供求自由调节。
在自由市场经济中,企业和个人可以自由选择生产、交易和消费,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市场资源配置效率高。
同时,自由市场原则也要求政府不干预市场价格形成和市场活动,而是通过监管和监测市场,保持市场秩序。
公平竞争原则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经济法的重要原则之一。
公平竞争原则要求各企业在市场上遵守契约精神,不得实施垄断、操纵市场价格等行为。
政府应该通过监管和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竞争活力。
知情权原则知情权原则要求市场参与者在经济活动中应具有充分的信息支配权和知情权利。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要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样,消费者也要向企业公开消费意愿和需求,以维护公平的市场交易关系。
公共利益原则公共利益原则着重强调经济活动中应重视整体社会利益和公共利益。
经济法应当规范和保障公益事业发展,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维护环境生态平衡等。
同时,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发展战略,保护国家产业安全和国家利益,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法律责任原则法律责任原则是经济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强调在经济活动中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违法者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的法律后果,保障法律的严肃性和执行效果。
同时,合法合规者也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尊重,鼓励企业遵循法律规范,规避法律风险。
结语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治原则、自由市场原则、公平竞争原则、知情权原则、公共利益原则和法律责任原则等。
经济法简答题

经济法简答题问题一:什么是经济法?经济法是一门研究国家和经济活动之间关系的法律学科。
它主要研究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包括经济组织、经济行为主体的法律地位、经济活动的法律规则等。
经济法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它涉及多个专业领域,如国际经济法、公司法、劳动法、税法等。
经济法对于保护市场秩序、规范经济活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问题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1.自由原则:根据市场经济的基本特点,经济法倡导自由竞争、自由交易和自由选择原则,保护经济主体的自由权利。
2.平等原则:经济法追求公平竞争和平等交易,禁止经济主体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3.公共利益原则:经济法要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如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劳动权益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
4.依法支配原则:经济活动应当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经济主体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5.规范原则:经济法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规则,对经济活动进行规范和约束,保证经济活动的有序进行。
问题三:经济法的分类有哪些?经济法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进行划分,常见的分类有以下几种:1.按照经济主体分类:–公法经济法:主要研究国家、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如宏观经济调控、国有企业法等。
–私法经济法:主要研究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和法律规范,如公司法、合同法等。
2.按照内容分类:–公法经济法:主要研究经济组织的建立和管理,如公司法、劳动法等。
–私法经济法:主要研究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规则,如商法、合同法等。
3.按照区域分类:–国际经济法:主要研究各国之间经济合作和经济关系的法律规则,如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等。
–地方经济法:主要研究地方政府在地方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和制度。
问题四:经济法的作用有哪些?经济法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保护经济主体的权益:经济法规范经济活动,保护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规则体系,是维护经济秩序和保障经济发展的法律基础。
在经济法领域,有许多基本原则被奉为法律规范的根本。
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经济活动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是至关重要的。
这一原则意味着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在经济活动中都应当遵守同样的法律规定,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只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前提下,经济主体才能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中开展经济活动。
2. 自愿原则经济活动的主体在进行合同和交易时,应当是出于自愿意愿的。
自愿原则强调任何经济行为都应当基于主体的自主选择,而非被迫或强制。
只有在自愿原则的指导下,双方交易才能达成公平、有效的结果。
3. 合法原则经济法的第三个基本原则是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要求经济主体在开展经济活动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
合法原则保障了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稳定性,维护了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4. 保护原则保护原则是指在经济法中,对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
无论是消费者权益还是企业利益,在经济活动中都应当得到充分保障,以确保市场秩序的稳定和公平。
保护原则是经济法的基石,也是保障市场经济顺利发展的重要保障。
5. 公正原则最后一个基本原则是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法律应当做到公正、公平的原则。
任何违法行为都应当得到公正的处罚,任何合法行为都应当得到公正的对待。
公正原则保障了整个法律体系的正义性,也保证了法律在经济领域中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总的来说,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涵盖了法治、自由、公平和效率等多个维度,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只有坚持这些基本原则,才能维护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是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法。
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之法”是“管理者管理之法,管理管理者之法”经济法是部门法,是法律体系中独立的法律部门。
1755年,法国著名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Morelly)在他出版的《自然法典》一书中首先使用了“经济法”这一概念。
1843年,法国著名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德萨米(Dezamy)在他的《公有法典》一书中将“分配法和经济法”作为专章论述。
蒲鲁东(Proudhon)是法国小资产阶级思想家,他在《工人阶级的政治能力》一书中说:“经济法是政治法和民法的补充和必要产物”1916年,德国法学家赫德曼在《经济学字典》中使用过经济法概念,他认为经济法是经济规律在法律上的反映,因此他将有关经济法制和保护、监督卡特尔的法律称为经济法。
第一次世界大战建立起来的魏玛共和国,直接以经济法命名颁布了《煤炭经济法》和《钾经济法》;1922年到1924年在德国出版了以经济法为题的《经济法概念》和赫德曼的《经济法基础》。
现代意义的经济法应该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经济法是部门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二是经济法是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法律,体现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因此可以简单的认为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法。
经济法是市场经济内在矛盾的必然产物,是国家机器职能发展的必经阶段,同时也是法对经济关系调整之历史发展的逻辑结果。
因此了解经济法的产生必须从经济关系、国家职能及法本身三个基本要素着眼,从他们的发展变化中寻求经济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一)经济法是市场经济发展到社会化大生产阶段,国家对经济进行组织协调的产物。
(二)经济法是国家对经济的调整建立在法治基础之上,并形成相应经济学说的结果。
(一)社会化大生产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从根本上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是现代经济法产生的根本原因。
(二)生产社会化导致国家对经济生活的介入广泛而深入(三) “无形之手”与“有形之手”的协同作用(四)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的对立统一(五)法和法学自身发展的逻辑结果(三)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产生发展的轨迹1.战时经济。
浅议经济法的可持续发展原则

浅议经济法的可持续发展原则作者:马立伟来源:《中国·东盟博览》2014年第03期【摘要】可持续发展理论是在20世纪中后期发展起来的以环境保护和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为主题的新的社会发展观,其核心内涵是发展的公平性、可持续性和共同性。
可持续发展具有独特的法律价值,与经济法的理念和制度有着内在的关联,能在公法与私法之间进行有效的平衡,因而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要贯彻可持续发展原则,经济法应以人为本,强调人的全面发展;经济法建设应社会整体利益至上;经济法制建设应强调效率与公平相统一。
【关键词】经济法;基本原则;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文章编号:1673-0380(2014)03 -0185-02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这将成为今后十年我国经济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
经济法作为经济思想、经济政策在法律上的体现,必须在经济法律体系中贯彻党的各项经济政策和原则,要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干预的法律,其重要使命是站在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高度去宏观调整经济生活,保证经济的快速、稳定、高效、可持续发展。
而可持续发展原则无疑是经济法中最为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本文拟就经济法基本原则中的可持续发展原则予以探讨。
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提出与内涵(一)可持续发展的提出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人们在经济增长、城市化、人口、资源等所形成的环境压力下,对增长=发展的模式产生怀疑并展开讨论。
1962年,美国女生物学家莱切尔·卡逊( Rachel Carson)发表了一部引起世界轰动的环境科普著作《寂静的春天》,作者描绘了一幅由于农药污染所导致的可怕景象,惊呼人们将会失去“春光明媚的春天”,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人类发展观念的争论。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是指规范国家经济活动的一系列法律规定,是维护经济秩序和保护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法律体系。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一、法律约束原则经济法的第一基本原则是法律约束原则。
这一原则确立了法律对经济活动的主导地位,规定了一切经济主体在从事经济活动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依法经营,不得违法从事经济活动。
法律约束原则是保障经济秩序正常运行的重要基础。
二、市场调节原则市场调节原则是经济法的第二基本原则。
市场调节是市场经济的特征之一,其基本原则是竞争自由、价格合理、资源配置有效。
根据市场调节原则,国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市场的公平竞争,防止市场垄断,维护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三、公平正义原则公平正义原则是经济法的第三基本原则。
在市场经济中,公平正义是确保每个经济主体享有平等的机会,遵循公平的竞争和交易规则,实现社会正义和共享发展的基础。
经济法在规定经济行为时应当体现公平正义原则,保障全体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四、法律权威原则法律权威原则是经济法的第四基本原则。
这一原则规定了国家法律在经济活动中的权威性和不可抗拒性,要求所有经济主体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尊重法律权威,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
法律权威原则是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社会秩序的关键。
五、效益平衡原则效益平衡原则是经济法的第五基本原则。
在市场经济中,经济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常态,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制地追求经济利益而牺牲社会公共利益。
效益平衡原则要求各方在经济活动中平衡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共利益相辅相成。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整个经济法体系之中,是规范经济行为和维护市场秩序的基石。
只有遵循这些基本原则,才能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实现经济法律体系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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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本文从法的定义引申出经济法,从法的基本特性引申出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并结合现代经济发展趋势浅要分析了经济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的建立必要性,经济法基本原则产生的背景和相关的理论依据。
在全球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中国在世界经济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相对应的由经济发展产生的各种问题也随之而出,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建立恰恰可以作为一个基本刚要和指导,调节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突出的利益矛盾,使得整个社会可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标签:经济法基本原则探讨
1 经济法基本原则产生的理论依据和背景
在我国,关于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的观点,是经济法学界已经普遍和一致承认的,确立经济法在法的体系中的地位观点,亦为整个法学界绝大多数人所承认。
目前,我国经济法的研究仍处于百家争鸣的状况,关于经济法的概念仍使用着“协调经济”、“干预经济”、“调节经济”以及“干预、调控和管理经济”等各种不同的措辞。
然而,这些学派之间不是相互对立的。
其共识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虽然基本通过市场竞争这只“看不见的手”进行调节,但因为市场存在“失灵”的情况,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对市场进行适度干预、调控和管理。
且他们都承认经济法不是调整全部的经济关系,而是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
从学术角度出发,法的分类是指在任何一个合理的,成熟的理论和已形成内容丰富的原则和规则的法律体系中,为了研究或者评注的方便,法学家把所有规则分成一定数量的部门,并进行分组与分类。
由此可见,法的具体部门的确立和法的分类还须具备“形成内容丰富的原则”这另一个条件。
所以作为一个新兴的法的部门,经济法也应有其核心基本法和基本原则。
法律所调整的对象是以各种形态表现出来的社会关系,包含政治、经济、文化及个人关系等等。
因此法律部门依据是以不同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划分该部法律应属何部门。
所以,需要根据其特有的调整对象确立一个法律部门的地位。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简称国家经济调节关系。
具体分为:宏观调控,微观规制,国有参与,市场监督和对外管制关系五个方面,与其他法律不同的一点是,经济法同其它法的部门的调整对象可区别开。
与此同时,根据中国本土的具体国情和经济发展状况,我国经济法的相关立法部门针对一些重要的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准则制定了相应的经济法律和法规,这为经济法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 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就通常意义来讲,原则就是指观察和处理问题的准绳。
基本原则是不同于具体原则的根本规则。
在我国经济法律、法规的总则中,基本上都有基本原则的规定,其立法意蕴,一是为了表明本法律、法规所应遵循的基本指导思想;二是为
本法律、法规的各项具体规范提供纲领;三是为本法律、法规的执行提供准则。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规定于或者寓意于经济法律、法理之中,对经济立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和经济守法具有指导意义和适用价值的根本指导思想或准则。
这表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如下属性:经济法最重要的本质特征,在于它体现了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适度干预。
因此,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既要与体现国家对政治生活进行干预的行政法原则的区别,又要与体现当事人平等的民法的基本原则相区别。
考虑到我国不同的法律部门在任务上可能有某种共同性,因而,在某一部门法基本原则的表述上也可能存在着使用其他部门法术语的情况,但是这并不妨碍上述命题的成立,因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对同一术语可以作出符合本部门法本质要求的解释。
一个部门法的基本原则必须反映该部门法的本质特征,这是毋容置疑的。
我们现在探讨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在我国尚未制定一部高层次的基本经济法的情况下进行的,因而,与在我国《民法通则》已经确立了民法基本原则的情况下探讨民法基本原则相比,其难度要大得多。
其中最大的难度来自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还没有取得完全统一的认识这一客观现实。
经济法调整对象不确定,学者们对经济法原则的概括就可能大相径庭。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对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概括,更多的应当着眼于对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概括的方法论的思考之上。
就此而言,我们应当在那些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众多的经济法群中,抽象出它们共同的足以上升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立法指导思想,然后概括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这样就可以使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反映经济法最本质的属性。
任何一类法的基本原则都是法本身这个概念的外延,要想理解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就要先了解法的原则,法的原则是法的要素之一,是可以视为规则的基础或是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规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既是经济法的基本问题同时也属于法理学的研究范畴。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可以定义为:经济法基本原则是经济法在理论研究和法治实践中独有的最基本的精神本质和价值追求,是经济法理论研究和法治实践总的指导思想和行为准则。
3 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确立
在我国,经济法学界一般认为,传统行政法强调“公法优先”,传统民法强调“私法优先”,而经济法则是把私法和公法放在“互为优先”的地位,主要包含以下四方面的内容。
3.1 协调经济原则。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反垄断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等等这些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都是国家对经济做出的调整管理,这只无形的国家之手在经济关系中的作用是协调本国经济发展,完善产业结构。
在遵循客观存在的经济规律基础之上,时刻关注客观经济条件和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积极主动灵活地发挥法律在经济发展中的调节作用。
3.2 效率公平原则。
“效率是指社会能从全部的稀缺资源中得到最多东西的特征;而公平则是其经济成果在所有社会成员中公平分配的特性。
”从经济学角
度分析,效率和公平往往是顾此失彼的,任何一项政策的出台和实施都不可能兼顾效率和公平这两个特性。
而经济法就可以以法律的形式在这两者之间发挥协调的作用,可以根据某一阶段侧重点不同发挥相应的功能,从长远角度看,可以调节两者的矛盾。
3.3 利益兼顾原则。
利益关系千千万万,错综复杂。
简要的概括起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国家与个人,企业与个人。
要实现利益兼顾原则必须正确处理以上四个主要利益关系。
经济法的任务就在于坚持国家整体经济利益,兼顾地方、企业、个人等各种利益,实现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
3.4 可持续发展原则。
发展中国家一项重要的基本国策就是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
而在可持续发展中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现代社会中又显得尤其重要。
经济的发展涉及的方面很多,如有限资源如何合理的开发利用,废弃物的排放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自然环境的保护和治理等。
因此,经济法必须着眼于未来,应该强调长远利益的坚持和选择。
4 经济法基本原则确立的意义
经济法的四个原则是互为依存的统一整体,联系着整个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分配,贯穿经济发展始终,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具有重要作用。
4.1 基本原则的确立,说明了经济法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完善了经济法学理论体系,丰富了法的总体内容和规则。
4.2 在具体实施上,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确立是所有规则的基础和出发点,无论是对新法律法规的制定还是现有法律的修正和完善都具有指导作用。
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可能会有一些现代疑难经济案件发生,可以把经济法基本原则作为未断案和审判的依据。
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确立不仅对法学界,对国家,对社会,对个人都将是一个里程碑,它会使整个社会受益,我们的社会也会因为基本原则的确立使经济更加健康快速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