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英国的实践与评价
英国金融监管改革态势

英 格 兰 银行 已有 的 货 币政 策委 员 会 ( C) MP 平级 。 该委 员 会 由
设 立 专 门 机 构 , 化 金 融 稳 强
行 行 长 ( 任 主 席 )两 位 副行 长 及 担 ,
与 系 统 风 险 和 金 融 稳 定 相 关 的 问
务 局确 定 是 否 对 问题 银 行启 动 特 别 处理 机 制。作 为监 管部 门 , 融服 务 金 局 通 过对 问题 银 行具 体 情形 是 否 满 足( 以及将 来 能 否 满足 ) 本监 管 标 基
准 进 行评 估 来 确 定 ,当然 在评 估 中 也 需 要 听取 英 格 兰银 行 和财 政 部 的
管体 系 , 特征 是 基 于 《 融市 场 与 其 金 服 务 法案 》通 过 统 一 的 机构 实现 对 ,
金 融市 场 的 全面 监 管 。 它所 受 到 的
定 目标
四位 英格 兰 银行 非执 行理 事组 成 。
— —
针对 本 次 及 金 融 危 机 ,英 国政
《 革 金融 市 场 》 改 白皮 书 则 提 出
系 中 的相 互 关联 所 导致 的系统 性 风
险 方面的职 能 。 二 、 确 监 管 当 局 在 危 机 银 行 处 明
置 中的权 限和程序
在 危 机 发 生 之后 ,监 管 当局 缺 少 有效 的 手段 对 失 败 的金 融机 构 进
行 处 置 以 防金 融 风 险扩 散 。 为 了解 决 这一 问题 ,2 0 { 0 9银行 法 案》建 立  ̄ 了特 别 处理 机 制 来 干预 和 处置 问题
格 兰银 行 对 银行 支 付 系统 进 行 监控
英国金融监管改革的借鉴与启示

英国金融监管改革的借鉴与启示摘要:全球性金融危机的蔓延虽暴露了英国“三方监管(tripartite model of financial regulation①)”的弊端,但一国监管体系是不可能脱离自身金融市场结构基础而建立或完善的。
危机前,宏观审慎监管理念的欠缺是多国普遍的问题,英国金融监管的巨大变革,实际上是对原有监管体系的“扬弃”。
本报告梳理英国金融监管体系持续革新及举措中,得出几点启示:第一,对造成危机的固有缺陷的持续反思,是重构英国金融监管新体系的关键因素。
第二,英国的“双峰监管”模式,强化了对金融机构的行为监管,特别是对系统重要性机构而言。
第三,任何金融监管规则的改变都是基于英国金融市场特性为基础的,从未偏离。
英国金融市场的特性表现为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全球化程度高,而股票市场相对滞后。
脱离此基础来理解或照搬英国“双峰监管”的先进经验,很可能是有害的。
关键词:金融监管,英国,FPC,PRA,FCA一、危机对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冲击与反思以美国次贷危机为发端,逐渐演变成全球性的经济危机,凸显出发达经济体对本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监管的不足。
再向前溯源,缺乏宏观审慎监管理念是多国金融监管存在的普遍问题,也是金融监管体制失效的重要原因。
2007年9月,北岩银行(Northern Rock,英国五大抵押借贷机构之一)受到美国次级房贷的波及,发生挤兑濒临破产,尽管北岩银行资本充足率完全符合巴塞尔Ⅱ的标准。
次贷危机使这家住房抵押贷款占总贷款90%、具高成长性的明星银行陷入困境,并引发连锁效应,使得英国陷入系统性金融危机。
危机爆发前,英国一直由金融服务局(FSA,Financial Service Authority)作为单一监管机构同英格兰银行、财政部共同承担英国金融体系保护的职责。
但危机表明,原有的监管体系并未保护英国免受系统性风险的侵害。
问题突出表现在,原有的监管框架下,没有一个能承担整体金融市场风险评估的监管机构,特别在紧急情况下,各有关部门缺少高效的协调机制,导致难以应对危机。
英国金融监管体系和市场透明度

英国金融监管体系和市场透明度金融监管是保障金融市场稳定和公平的重要保障机制,而市场透明度则是金融市场良好运行的基础。
英国作为全球金融中心之一,其金融监管体系和市场透明度备受瞩目。
本文将从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主要特点、监管机构的职责与作用以及市场透明度的保障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主要特点英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1. 高度专业化:英国金融监管体系建立了一套高效的机构体系,以确保各级监管机构具备专业、独立的监管能力。
这些机构包括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FCA)、银行监管局(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 PRA)等。
2. 法律法规的完备性:英国金融监管体系依靠严格的法律法规来规范金融市场的运作。
监管机构通过制定和完善法规,为金融市场提供有效的监管框架,确保各类金融机构遵循合规要求。
3. 独立性与透明度:英国金融监管机构享有相对独立的地位,不受政府干预。
这种独立性保障了金融监管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同时,英国监管机构也注重信息透明度,及时向市场公布各类监管信息和裁决结果。
二、监管机构的职责与作用英国的金融监管机构主要包括金融行为监管局和银行监管局。
这两个机构分别负责金融市场的行为监管和金融机构的稳定监管,共同构建了英国的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行为监管局(FCA)是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核心机构之一。
FCA 的主要职责是监管金融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
FCA负责制定并执行金融市场的行为规则,确保金融市场的公平、透明和高效运行。
此外,FCA还负责保护消费者权益,监督金融公司的合规运营。
银行监管局(PRA)是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另一个重要机构。
PRA的主要职责是监管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稳定性和风险防控。
PRA负责制定并执行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规则,确保金融机构安全运营并保护存款人利益。
论英国的金融监管

国别与地区论英国的金融监管江时学 内容提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国的金融监管模式及其力度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本文回顾了撒切尔政府实施的金融“大爆炸”的成败得失,阐述了英国金融监管向单一监管模式过渡的前因后果,介绍了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英国金融监管的一些新动向,并提出了几个需要思考的问题:如何认识金融监管的不同制度安排的利弊得失、如何认识“自由银行业”、如何认识金融创新、如何认识英国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等等。
关键词:英国 金融监管金融监管就是政府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对金融机构的活动进行管制和监督。
①虽然有人不时主张“自由银行业”(free banking),但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和由此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充分说明,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容忽视。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国的金融监管模式及其力度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本文将回顾撒切尔政府实施的金融“大爆炸”(B ig Bang)的成败得失,阐述英国金融监管向单一监管模式过渡的前因后果,介绍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英国金融监管的一些新动向,并提出几个需要思考的问题。
一 英国金融“大爆炸”的成败得失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衰落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撒切尔说,在她于1979①英国金融服务局认为,管制(regulati on)是制定管理金融企业、金融市场或金融活动的法则,监督(supervisi on)是实施和执行这些规则。
FS A,“The Turner Revie w:A Regulat ory Res ponse t o the Gl obal Banking Crisis”,March2009,htt p:///pubs/other/turner_revie w.pdf.年当政时,英国“已是一个内部资源逐渐空洞化的国家”。
①她还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我们与美国之间生产率方面出现了大的差距。
在50年代和60年代,欧洲也很快地赶上和超过了我们。
在70年代,我们在主要工业国中的表现是最差的,而且差得很远”。
金融市场监管国际对比分析

金融市场监管国际对比分析在全球范围内,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监管一直是各国政府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通过对不同国家金融市场监管制度的分析比较,探讨各国的监管模式及其效果,并总结出国际市场监管的一些共同特点和发展趋势。
一、美国金融市场监管美国的金融市场监管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为核心,该机构负责监督证券市场、保护投资者权益。
美国的监管模式以市场自律和自由竞争为基础,强调信息披露、透明度和公平竞争。
然而,由于监管规则繁琐,监管部门独立性不足等问题,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暴露了许多弊端。
二、英国金融市场监管英国的金融市场监管机构为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其主要职责是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保持金融市场稳定和提升市场竞争力。
英国采取了较为灵活的监管模式,强调市场自律和创新。
监管机构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与沟通得到了很大的重视,这使得英国金融市场规范化程度较高。
三、中国金融市场监管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的金融市场监管一直备受关注。
中国的金融市场监管体系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CBIRC)等多个部门组成,各部门分工明确,协调配合。
中国的监管模式较为强制性,政府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力较大。
随着金融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的监管力度在逐渐加强。
四、日本金融市场监管日本的金融监管机构为日本金融服务局(JFSA),其职责是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和促进金融创新。
日本的监管模式强调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金融稳定。
近年来,日本金融监管机构加强了对虚拟货币、金融科技等新兴领域的监管力度,以适应市场发展的变化。
五、国际金融监管的共同特点和发展趋势从上述国家的金融市场监管模式可以看出,国际金融监管具有以下几个共同特点:1. 市场自律和政府监管相结合:各国普遍采取市场自律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方式,以确保市场的良性发展和保护投资者权益。
2. 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各国都在加强金融信息披露和市场透明度方面进行改革,提高金融市场的规范性和稳定性。
英国金融监管机制改革的实践与启示

口 余 海 斌 王 慧琴
2 O 案 鑫 O7
其 是资产 证券 化产 品创 新方 面 不如美 国 ,
20 年 银 行 法 规 定 了英 格 兰 银 行 作 为 中 整 的新 目 ;二是 规定 了被 批准 监管 执行 09 标 央 银 行 ,承 担 金 融 稳 定 职 责 , 在 英 格 兰 人 员 的报 酬 , 由 FA制 定有 关人 员报 酬 的 S 融 危机 的恢 复 和解 决方 案 ,并授 予 FA禁 S
义。
和破产 银 行赔 偿机 制 ,进一 步 强化 了金融 理 其他 的相关 计划 的权 力 ;七是 规定 了有 监 管信 息 共享 机制 和监 管协 作机 制等 程序 关 金 融 稳 定 信 息 的 获 取 权 及 资 产 保 护 计
一
、
英 国2 0 年 ~2 1 年金 融监 管 与 内容 。 08 0 0
20年 美 国次贷 危机 爆发 后 ,作为 英 革 金 融 市场 》 白皮 书 提 出 新 成 立 一 个 金 支 付 系统 服 务 作 了相 关 规 定 , 并 对 20 07 09 国五大抵 押贷 款金 融机 构之 一的北岩 银行 融 稳 定 理 事 会 ( uc l o iaca 年 银行 法作 了修 正等 等 。 C ni o fr Fnn il (o t en R c) 由于 流 动 资金 不 足 引 Sa iiy F) 由 英 格 兰 银 行 、 英 国 N rh r o k , tb lt,CS ,
球 金融 危机 的发源 地 ,在金 融 产品创 新 尤 由英格 兰银 行 行长 兼任委 员会 主席 ,专 门 止 卖空 或要 求信 息披 露 的权 力 ;四是通 过 负责 防范金 融 系统风 险 。为落 实英 格兰 银 规 定金 融服 务局 的 中止受 管制 活动 的许 可 但 由于美 国 次贷类 资产 证券 化创 新产 品是 行 的金 融 稳 定 监 管权 ,英 国 20 银 行 权 , 以及 取 消征 收 罚款和 免 除授权 的 限制 09年 欧 洲主 要的投 资对 象之 ~ ,英 国对美 国金 法 授权 英格 兰 银行对 银行 支付 系统 的监 控 等 ,加 强金 融服 务局 的纪 律 处分权 力 , 由 融 创新产 品投 资 比重较 高 ,导致 蒙 受 了巨 职 权 , 建立 健全 银行 支付 系统监 管机 制 、 金 融服 务局 对未 经批 准 的个人 从事 控制 性 并 大损 失 。 自2 0年 以来 ,英 国对 金融 监管 金融风险问题、银行的特别流动性支持机 金 融业 务的行 为 进行 处 罚,或 暂停 公 司及 08 机制 进行 了一 系 列改革 ,对 于 21年所 提 制、金融稳定监管协调和干预机制、金融 个人 的 部分业 务 活动 或全 部业 务活 动 ;五 00 出 的金融 新改 革方 案仍 在推进 过程 中,这 稳 定风 险调 查分 析机制 等 。为 防止 金融 风 是通 过采 取规 定 消 费者 赔 偿计 划并 明确 信 不仅 是金 融产 品创 新的监 管 需求 ,更是 监 险的扩散及加强对危机的处理,英国 20 用卡 计划 的 限制规 定等 措 施 ,加强 消费 者 09 管深化 理论 在监 管 实践 的反 映 ,对 于我 国 年 银 行 法 建 立 了特 别 解 决 机 制 (pca 保护;六是规定了特别解决机制的成本费 Se il F ) 金 融监 管及 金 融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的 启 示 意 Rslto eie R) eouin Rgm ,SR 、银 行破产 机制 用 ,并 要 求 金 融 服 务 赔 偿 计 划 (S 管
英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机制及对我国的启示

英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机制及对我国的启示编者按:为减少和化解中央对手方、证券清算体系等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运营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按照英国金融服务法规定,英格兰银行于2013年4月1日起从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接手对中央对手方1和证券清算体系的监管职责。
目前,英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体系已运行逾1年并日臻完善。
2013年4月,在原有对支付系统监管基础上,英格兰银行新增加了对中央对手方(CCP)和证券结算系统的监管职责。
至此,英格兰银行完整承担对英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FMI)的监管职责,并与欧盟、国际清算银行支付结算体系委员会(CPSS)、国际证监会(IOSCO)等国际组织合作,实施包括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PFMI)在内的一系列国际监管规则。
一、英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框架(一)监管依据。
英格兰银行对金融市场基础设施(FMI)的监管职责主要来源于3部国内法律法规:(1)2009年银行法案中银行间支付系统的监管原则;(2)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案中对重要清算机构的监管责任和权力;(3)2001年非凭证式证券管理条例(Uncertificated Securities Regulations 2001)中关于证券结算系统的规定。
(二)监管对象。
英格兰银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的主要对象包括支付系统、证券结算系统、中央对手方三类(见表1)。
表1:英格兰银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的主要对象简称CCP),是指在证券交割过程中,以原始市场参与人的法定对手方身1中央对手方(central counterparty,份介入交易结算,充当原买方的卖方和原卖方的买方,并保证交易执行的实体,其核心内容是合约更替和担保交收。
在英国监管体系内,中央对手方主要包括LCH.Clearnet、ICE欧洲清算公司、CME欧洲清算所和欧洲中央对手方公司(EuroCCP)。
监管对象 支付系统 证券结算系统 中央对手方主要内容 大额支付系统CHAPS,提供实时全额清算服务)、快速支付服务FPS(提供电子零售交易服务)、BACS(提供大批量和小额支付服务)、CLS(包括英镑在内的17种货币的清算服务)非凭证式证券结算系统、EUI(提供英国国债和货币市场结算和本地证券交易)LCH.Clearnet(提供一系列外汇和OTC产品清算)、ICE欧洲清算公司(外汇交易衍生品和OTC的CDS清算)、CME欧洲清算所(利率和大宗商品衍生品的OTC交易清算,可能拓展至其他外汇交易产品)、欧洲中央对手方公司(EuroCCP,提供股票清算服务但计划近期终止服务)(三)监管框架。
IMF发布最新英国金融稳定评估报告

IMF 发布最新英国金融稳定评估报告一、英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现状及缺陷(一)过去四年英国金融部门和监管体制经历了前所未有的重大危机。
通过大型、综合、相互关联的金融机构显现出来了重大风险,暴露出金融政策和监管体制无法防止其在国内甚至国际蔓延并复杂化的缺陷。
(二)鉴于监管体制应对危机的局限,政府最初采取临时解决办法,随后迅速推出一个新体制。
危机发生初期,应对机制缺失造成破坏性危害和昂贵代价。
随后,政府当局果断采取行动,采取新的措施,包括增强存款保险计划、新的特别决议案制度等。
(三)英国银行已致力于修复其资产负债表,但尚未完成。
与政府关系密切的两家大型银行,正在实施重组计划,但面临严峻挑战。
同时,欧洲主权国家暴露出的风险似乎可控,但由于向这些国家私营部门和银行存在潜在的溢出效应,会对其偿付能力造成不良影响。
此外,虽然流动资金状况有所改善,但英国银行仍易受到货币市场持续混乱的影响。
新贴现窗口工具,以及为便捷使用该工具的附属工具,对应对极端危机事件至关重要。
(四)在解决大而不能倒的问题方面取得进展,但尚需采取进一步措施。
不仅监管指标被提高,而且引入批发融资银行税。
由银行独立委员会提议实施的零售业务围栏策略和存款人优先政策能够提高零售银行部门的可分拆性。
但是,采取围栏策略必须权衡成本问题,而且如果不采取提高吸损能力措施、制定复苏计划和跨国解决协议,围栏策略不一定会提高整个零售银行部门的可分拆性。
国际协作对进一步采取措施至关重要,英国当局应该继续在这些问题上发挥领头作用。
二、建立一个更有效的监管框架(一)加强国际合作,加大对跨国机构的监管力度。
一是跨国机构的监督需要进一步改进。
虽然英国对跨国机构子公司有强大的管理权,但在涉及欧盟分支机构上权力有限,仅包括流动性监管。
同时,在涉及跨国机构监督中,需要母国和东道国当局间的更好合作,包括联合巡查和决策过程,以及通过使用高校合作和双边发展协议的渠道加强信息共享。
二是鉴于投资银行批发和交易业务的国际化,其给跨境监管带来特殊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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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英国的实践与评价
一、英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实践
1.创立金融行为监管局(FCA):英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核心是2024年
金融危机后于2024年成立的金融行为监管局(FCA)。
FCA的设立旨在加
强金融市场的监管,提高金融行业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FCA的职责主要包
括制定金融行业的规章制度、监管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销售宣传和销售行为,以及提供投资者保护和消费者教育。
2.重组金融市场监管体系:英国金融监管体制还包括重塑金融市场监
管体系。
在金融危机后,英国政府将金融市场监管从金融服务权威(FSA)分离出来,并设立了两个独立的监管机构,分别是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和英国公共机构监管局(PRA)。
这种分离监管体制的措施旨在解决以往
金融监管体系中的利益冲突和监管缺失问题。
3.引入更加严格的监管政策:英国金融监管体制还包括引入更严格的
监管政策。
例如,FCA推出了更为严格的风险管理要求,要求金融机构建
立更加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
此外,FCA还加强了
对金融机构内控和合规性的监管力度,提高了对金融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罚
力度。
二、英国金融监管体制的评价
1.优化监管架构:英国金融监管体制通过分离监管机构,优化监管架构,减少了监管冲突和监管缺失的问题。
新的监管机构职责清晰,协调性
更强,能够更好地应对金融市场的变化和挑战。
2.提高金融稳定性:通过引入更加严格的监管政策,英国金融监管体
制提高了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增强了金融系统的稳定性,降低了金
融风险对经济的冲击。
3.加强投资者保护:英国金融监管体制注重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
通
过规范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销售行为,增强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减
少了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4.领导力和国际影响力:英国金融监管体制提高了英国金融监管机构
的领导力和国际影响力。
FCA作为全球金融市场监管的典范,为其他国家
和地区提供了经验和借鉴。
然而,英国金融监管体制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监管机构间
的协调和合作仍然存在一定难度,例如PRA和FCA之间的协作问题。
其次,监管政策的执行和监管力度相对不足。
最后,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快速,
对监管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压力。
综上所述,英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提高了金融
体系的稳定性和投资者的保护,增强了英国金融监管机构的领导力和国际
影响力。
然而,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机构间的协调和合作,加大监管
力度,适应金融市场的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