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12113
2023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023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最新版】目录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的相关信息2.如何申请生育保险待遇3.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所需材料4.国家医疗保障局对生育保险待遇的保障正文一、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的相关信息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是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的重要文件,需要详细填写相关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生育情况、工作单位等。
在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时,需按照规定填写并提交该申请表,以便相关部门审核并办理待遇发放手续。
二、如何申请生育保险待遇1.参加生育保险:在就业期间,职工应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保险费。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符合政策规定条件下,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履行缴费义务: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确保职工在生育期间能够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
3.办理失业登记:生育前应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提交申请表:符合条件的职工在生育后,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凭证复印件、填写完整的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用于接收生育保险待遇的银行存折复印件或社保卡等。
三、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所需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 2 张2.就业失业登记凭证复印件3.填写完整的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4.用于接收生育保险待遇的银行存折复印件或社保卡5.不具有本省户籍的失业人员,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应提供户口簿6.需核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要求提供档案有关材料7.申领失业期间生育补贴的,应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8.申领失业死亡待遇的,应提供与失业人员关系证明及死亡证明等材料四、国家医疗保障局对生育保险待遇的保障国家医疗保障局持续做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保相关工作,积极研究完善生育保险等相关配套支持政策。
生育保险覆盖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数据显示,2022 年,全国参加生育保险 2.4 亿人,生育保险待遇支出 891 亿元。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2021年参考新格式)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2021年参考新格式)
注:报帐时需携带的材料,发票收原件(非医保刷卡记账发票或复印件),其余材料审核原件收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
1、女职工分娩:女方身份证、现金发票、出院证、出院小结、《计生服务手册》或《二孩生育证》;
2、男方补助:男女双方身份证、现金发票、出院证、《计生服务手册》或《二孩生育证》、女方无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村委会证明;失业证;女方没有享受待遇的其它证明);
3、放(取)环、绝育、复通术:女方身份证、现金发票、病历、手术证明(医院病假条)或出院证、出院小结;
4、人流、住院保胎失败流产:女方身份证、现金发票、病历、手术证明(医院病假条)或出院证、出院小结、住院保胎失败流产需提供费用总清单、计划内流产提供《计生服务手册》或《二孩生育证》、计划外流产提供结婚证;
5、异位妊娠、葡萄胎:女方身份证、现金发票、出院证、出院小结、费用总清单、结婚证。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2021年参考新格式)

申报材料:1、此表一式壹份,由社保局保存。
2、生育住院报销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再生育证(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发票、疾病证明书、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
3、流产或引产报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如属医学原因需要住院做流产手术的需提供发票、住院费用汇总清单、疾病证明书、入院记录和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如门诊手术的需提供门诊发票、费用清单、疾病证明书和门诊病历资料(标识孕产次信息),如属带环受孕的另需提供放环证明。
4、放环或取环、结扎或结扎复通报销提供发票、费用清单、疾病证明书、门诊或住院病历资料。
●国家机关、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提供本人的银行帐号(复印件)。
●如申报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另需提供无工作证明(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就业部门出具)、结婚证(复印件)。
(2)男职工配偶怀孕后参加生育保险,不符合申报生育保险待遇的,另需提供女方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证明(由女方所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结婚证(复印件)。
●如申报女职工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待遇的,另需提供职工失业证(复印件)、本人的银行帐号(复印件)。
●如参保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且未中断缴费的,另需提供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生育保险缴费证明。
以上材料除注明复印件的需出示原件核验外,其他请提交原件。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2021年参考新格式)联系电话:姓名性别参保单位身份证号婴儿出生日期本次生育婴儿数生育胎次医院名称入院日期出院日期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编号或再生育证编号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生育类别计生类别填表说明:①.生育类别为“顺产”或“难产(剖宫产、胎儿吸引、产钳助产)”;计生类别为“流产”、“放环”、“取环”、“结扎”或“结扎复通”。
②.同一孕期内的所有生育待遇(含诊治妊娠、分娩等产科并发症及先兆流产治疗)在本次妊娠终止或分娩后统一申报。
男方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单位公章
说明:一、本表格为生育保险金支付明细,不作入帐证明。
二、申请领取生育保险金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影印件;
1.夫妇双方身份证;
2.《婴儿出生证》;
3.《独生子女优待证》
三、生育后三个月内申报办理。
四、本申请表一式二份。
经办人:联系电话:申报日期:年月日
(表一)
单位公章
说明:一、本表格为生育保险支付明细,不作入帐证明。
二、申请领取生育保险金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影印件;
1.《准生证》;
2.产妇本人的身份证;
3.《婴儿出生证》(如属剖腹产或多胞胎的要有市、镇以上医院证明);
4.《独生子女优待证》(不领取独生待遇的可不提供)。
三、生育后三个月内办理。
四、本申请表一式二份。
经办人:联系电话:申报日期:年月日
(表二)
单位公章
说明:一、本表格为生育保险金支付明细,不作入帐证明。
二、申请领取生育保险金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影印件;
1.《准生证》或单位证明;
2.《结婚证》;
3.参保者本人的身份证;
4.县、镇以上医院产假天数证明。
5.社保经办机构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流产或引产后三个月内申报办理。
四、本申请表一式二份。
经办人:联系电话:申报日期:年月日。
南京市计划生育公益金补助申请表

审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人口计生局批准意见
审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是否享受过区县计生公益金补助
补助金额(元)
此表一式三份,村(社区)、镇(街道)、区(县)、市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各一份
南京市计划生育公益金补助申请表单位:南____区、县镇(街道)村(社区)
夫妇姓名
出生时间
身份证号
现工作单位或现状
男方
年月日
女方
年月日
结 婚 时 间
年月日
孩子出生时间
年 月 日
性别
领《独生子父母光荣证》时间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号码
申
请
理
由
夫:(签名) 妻:(签名) 年 月 日
村、社区审核意见
审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待遇申报表 新

单位名称:
申报单位及职工基本情况(以下栏目由单位及个人填写)
单位开户名称
单位
开户行
单位账号
单位
联系电话
职 工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
号 码
参保时间
第
一
联
:
填
报
单
位
存
档
出生证
号 码
生育服务证号码
一胎生育小孩个数
生育保险津贴类型
□顺产 □ 难产 □ 剖宫产 □ 流产 □ 计划生育手术
经办机构 审核意见
初审意见(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复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备注:1、此表一式二联;
2、所需资料见《市职工生育待遇支付需提供的资料》;
3、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职工本人工资不能重复享受;
4、表由单位经办人负责填报,并附经办机构要求的其它材料一并交经办机构业务审核。
单位申报意见
本人意见:
单位意见: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经办人: 年 月 日
生育津贴审核情况(以下栏目由经办机构填写)
经资
元
生育津贴=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工资 (元)÷30(天)×假期天数
生育津贴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 )
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

参保单位(盖章):
单位医保代号
单位名称
单位平均缴费工资
申领人名称
申领人身份证号码
申领人医保代号
配偶姓名
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
医保编码(无单位填写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所在单位
分娩或终止妊娠时间
胎次或终止妊娠序次
是否难产
产假日期
法定产假天数
相关材料审核
材料名称
签字
(1)准生证
(2)男女双方身份证
(3)男方单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证明
(4)男方不属于参保范围的证明(由村、社区委员会开出的无工作单位证明;属外国居民或境外居民的证明;其他证明)
南京生育津贴标准及领取指南

南京生育津贴标准及领取指南
南京市:如何申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
参保女职工产假结束后或流(引)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2)结婚证原件;(3)《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4)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
每月1~10日(遇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
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入参保单位帐户。
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
注:申领流(引)产津贴的无需提供上述(3)。
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费。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费。
(2)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参保满10个月缺乏12个月的,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0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
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3)流(引)产津贴按早期妊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引)产42天的标准支付。
(4)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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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
营养费
保 险
按规定享受
机 构
生育津贴
核
本结算期应付
定
天生育津贴,金额 元。
医疗费 元。
合计 ¥: 万 仟 佰 拾 元
审核人
负责人
审核人
负责人
办理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1、申报时间:每月 1-10 日,分娩的女职工应在产假期满后申报生育津贴。 2、申报单位应确保收款账号准确(社保登记账号)。 3、结婚证、独生子女证为原件,《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为原件及复印件。2016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的,可提供《生育服务证明》。 4、申报表式样:无碳复写纸、长 220mm×宽 115mm。如下载使用,请按表格纸张、式样要求制作,一式两联均须单位盖章。
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姓名
申 男职工配偶
报
姓名
人
填 写
手术日期
经办人姓名
身份证 号码
身份证 号码
生育医 院名称 经办人
电话
单位社保代码: 社会保障 卡号
生育胎儿数: 个
等 晚 婚 晚 育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否□
级
是否第二胎:是□ 否□
生育分类
顺产□ 助娩产□ 剖宫产□ 2 月以下妊娠流产 2-3 月妊娠流产□ 3-7 月妊娠流产□ 上取环□ 绝育手术□ 护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