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水资源税培训课件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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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资源税 《税法》课程PPT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适用税率按如下规定执行:独立矿山、 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按本单位应税产品税率代扣代缴;其他 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率代扣 代缴
二、资源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
(2)对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税
计税 依据
(1)从价计征的应税产品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 (2)从量计征的应税产品以销售量为计税依据 (3)计税依据确定的其他规定
二、资源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① 计税销售额的一般规定: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 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视同销售为无销售额的,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平 均价,或组成计税价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税率)
分析
不正确。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规定,纳税人的减免税项目,应 当单独核算计税数量或计税销售额;未单独核算或不能准确提 供计税数量和计税销售额的,不予减免税,主管税务机关无权 核定
二、资源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二) 税额 计算
计税 方法
从价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
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
一 )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免税
税
收
优
(2)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
惠
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
的,视同销售缴纳资源税
9
二、资源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3)进口的应税产品不征资源税,出口应税产品不
二、资源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
(2)对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税
计税 依据
(1)从价计征的应税产品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 (2)从量计征的应税产品以销售量为计税依据 (3)计税依据确定的其他规定
二、资源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① 计税销售额的一般规定: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 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视同销售为无销售额的,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平 均价,或组成计税价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税率)
分析
不正确。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规定,纳税人的减免税项目,应 当单独核算计税数量或计税销售额;未单独核算或不能准确提 供计税数量和计税销售额的,不予减免税,主管税务机关无权 核定
二、资源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二) 税额 计算
计税 方法
从价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
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
一 )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免税
税
收
优
(2)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
惠
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
的,视同销售缴纳资源税
9
二、资源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3)进口的应税产品不征资源税,出口应税产品不
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培训课件

0.3 0.4 1.4 2.1
工商业 非超采区纳 特种行业 税人 其他行业 地下水 工商业 自备水源单位和 一般超采区 特种行业 个人 纳税人 其他行业 工商业 严重超采区 特种行业 纳税人
其他行业
采矿疏干排水单 位和个人 其他特殊用水 水源热泵使用者 水力发电企业 火力发电贯流式 企业
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外 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内 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外 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内 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外 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内 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外 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内 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外 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内 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外 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内 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外 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内 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外 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内 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外 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内 回用水 外排再利用(农业灌溉等) 直接外排 回用水 直接外排
1.概 述
• 纳税人
利用取水工程或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和地下
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外 ),为水资源税纳税人 • 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是指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 管、水泵、水井以及水电站等。
1.概 述
纳税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
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河北省取水许可制度管理办 法》等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
工商业
行业
设区市城市 0.4 0.5 10 0.1 0.5 0.6 0.2 2 3 20 40 2 3 3 4.2 30 60 3 4.2 4 6 40 80 4 6 0.6 1 2 0.6 2
县级城市及以下 0.2 0.3
地表水
直农业生产(超规定限额) 其他行业 农业生产(超规定限额)
收、税款催缴、清缴欠税、税收违法查处以及税收优惠的 办理。 住建部门(供水主管部门),划定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 范围
第8章 资源类税法《税法》PPT课件

8.1 资源税法
8.1.2.4 资源税的优惠政策
○ 1. 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 2. 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 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 决定减税或免税。
○ 3.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免税项目。 ○ 4. 进口的矿产品和盐不征资源税。相应地对出口应税产品,
○ 3. 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 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 4.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 5.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
货款的当天。
8.1 资源税法
8.1.4.2 资源税的纳税期限
第8章 资源类税法
8.1 资源税法
8.1.1 资源税法基础理论
8.1.1.1 资源税法的概念
一般认为,资源税是指对开发和利用各种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征收的一种税。在我国,资源税是指对在中国境内领域及管辖海域开 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数量或销售额征收的 一种税。
资源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资源税纳税人之间征纳 活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其基本法律依据是2011年10月国 务院修改、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
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纳税额的大 小,分别核定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1个月。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以1个月为一期的,于期满后10日 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一期的,纳 税期满后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0日内结清上月税款并申报 纳税。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 次计算纳税。
税务会计学(第二版)课件:资源税会计

资源税用定额税率
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
◆ 资源税的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
◆ 纳税期限 资源税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 日、15日或者1个月。期满之日起10日内 申报纳税。
◆ 纳税地点 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的主管 税务机关缴纳
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
资源税的优惠政策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
第三节 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资源税会计账户的设置
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对外销售应税产品应纳 资源税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账户
企业计算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应缴纳的资 源税时,借记“生产成本” 账户或“制造 费用” 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 源税” 账户;
第三节 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液 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扣除。
第三节 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资源税会计账户的设置
纳税人按规定上交资源税时,借记“应交 税费──应交资源税” 账户,贷记“银行 存款” 账户。
上月税款结算,补缴时,借记“应交税费 ──应交资源税” 账户,贷记“银行存款” 账户;退回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 账 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账 户。
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重大损失的,由省 (区、市)人民政府酌情给于减税或免税照顾。
独立矿山、冶金联合企业矿山的铁矿石资源税减征 40%。
对东北地区的低丰度油田和衰竭期矿山,经省级人民 政府批准,可以在不超过30%的幅度内降低资源税适 用税额标准。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第二节 资源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一、资源税纳税义务的确认
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
◆ 资源税的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
◆ 纳税期限 资源税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 日、15日或者1个月。期满之日起10日内 申报纳税。
◆ 纳税地点 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的主管 税务机关缴纳
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
资源税的优惠政策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
第三节 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资源税会计账户的设置
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对外销售应税产品应纳 资源税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账户
企业计算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应缴纳的资 源税时,借记“生产成本” 账户或“制造 费用” 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 源税” 账户;
第三节 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液 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扣除。
第三节 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资源税会计账户的设置
纳税人按规定上交资源税时,借记“应交 税费──应交资源税” 账户,贷记“银行 存款” 账户。
上月税款结算,补缴时,借记“应交税费 ──应交资源税” 账户,贷记“银行存款” 账户;退回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 账 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账 户。
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重大损失的,由省 (区、市)人民政府酌情给于减税或免税照顾。
独立矿山、冶金联合企业矿山的铁矿石资源税减征 40%。
对东北地区的低丰度油田和衰竭期矿山,经省级人民 政府批准,可以在不超过30%的幅度内降低资源税适 用税额标准。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第二节 资源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一、资源税纳税义务的确认
资源税、车船税等申报表培训定幻灯片PPT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2021〕及实施条 例
〔3〕税收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公告2021 年第21 号,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4〕征收管理
?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方法〔试行〕?,自 2021 年8月1日起施行 :
一是洗选煤计税销售额按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计算。洗 选煤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洗选煤向购置方收取的全部价 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洗选副产品的销售额,不包括收取的 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从洗选煤厂到车站、码头或购置方指 定地点的运输费用。
二、车船税
• 〔一〕车船税管理子系统
税款所属年度2021?本年车船税金 额0?
变更类型?型、地区,应收车船税金
额等 2、实际征收信息 代缴税款、减免税款、实缴税款 3、减免明细信息 各类减免税明细统计
• 〔二〕车船税政策梳理及日常管理问题汇总〔 2021-2021 〕
4、其他资源品目改革
〔1〕稀土、钨、钼
一是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矿加工为精矿销售的,按精矿销售 额〔不含增值税〕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资源税。纳税人开 采并销售原矿的,将原矿销售额〔不含增值税〕换算为精 矿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二是钨精矿是指由钨原矿经重选、浮选、电选、磁选等工艺 生产出的三氧化钨含量到达一定比例的精矿。钨精矿按折 65%三氧化钨的交易量和交易价计算确定销售额。
二是在计算煤炭计税销售额时,纳税人原煤及洗选煤销售额 中包含的运输费用、建立基金以及伴随运销产生的装卸、 仓储、港杂等费用的扣减,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煤炭资源税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21 ]70号 〕的规定执行。扣减的凭据包括有关发票或者经主管税务 机关审核的其他凭据。
原煤及洗选煤销售额中包含的运输费用、建 立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 杂等费用应与煤价分别核算,凡取得相应 凭据的,允许在计算煤炭计税销售额时予 以扣减。
〔3〕税收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公告2021 年第21 号,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4〕征收管理
?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方法〔试行〕?,自 2021 年8月1日起施行 :
一是洗选煤计税销售额按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计算。洗 选煤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洗选煤向购置方收取的全部价 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洗选副产品的销售额,不包括收取的 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从洗选煤厂到车站、码头或购置方指 定地点的运输费用。
二、车船税
• 〔一〕车船税管理子系统
税款所属年度2021?本年车船税金 额0?
变更类型?型、地区,应收车船税金
额等 2、实际征收信息 代缴税款、减免税款、实缴税款 3、减免明细信息 各类减免税明细统计
• 〔二〕车船税政策梳理及日常管理问题汇总〔 2021-2021 〕
4、其他资源品目改革
〔1〕稀土、钨、钼
一是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矿加工为精矿销售的,按精矿销售 额〔不含增值税〕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资源税。纳税人开 采并销售原矿的,将原矿销售额〔不含增值税〕换算为精 矿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二是钨精矿是指由钨原矿经重选、浮选、电选、磁选等工艺 生产出的三氧化钨含量到达一定比例的精矿。钨精矿按折 65%三氧化钨的交易量和交易价计算确定销售额。
二是在计算煤炭计税销售额时,纳税人原煤及洗选煤销售额 中包含的运输费用、建立基金以及伴随运销产生的装卸、 仓储、港杂等费用的扣减,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煤炭资源税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21 ]70号 〕的规定执行。扣减的凭据包括有关发票或者经主管税务 机关审核的其他凭据。
原煤及洗选煤销售额中包含的运输费用、建 立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 杂等费用应与煤价分别核算,凡取得相应 凭据的,允许在计算煤炭计税销售额时予 以扣减。
第六章 资源税(税法PPT课件2019)

一、计税依据
(二)从量定额征收的计税依据
从量定额征收的应税产品以销售数量作为计税依据。 销售数量的具体规定为: 1.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 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 2.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应税产品 的产量或者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 计征资源税的销售数量。 3.纳税人在资源税纳税申报时,出财政部、国务院总局另 有规定外,应将其应税和减免税项目分别计算和报送。
学习资源税的基本规定
3 任务三 掌握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4 任务四 了解资源税的税收优惠及征收管理
一、计税依据
(一)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税依据 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应税产品以销售额作为计
税依据。 1.销售额的规定 2.原矿销售额与精矿销售额的换算或折算 3.视同销售的销售额
一、计税依据
(一)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税依据 1.销售额的规定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 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 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价外费用”参考增值税规定 “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洗选(加工) 地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 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二)从量定额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6-1】 某油田6月销售原油3000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并取得销售额2000万元、增值税税额340万元,已 知该原油的适用税率为6%。计算该油田6月应纳资源 税税额。 【解析】
原油按照从价定率的方法计算资源税,销售额 中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纳税额=2 000×6%=120(万元)
第5章 资源税《税法》PPT课件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 知》(财税〔2016〕54号)关于原矿销售额与精矿销售额的换 算或折算的规定
为公平原矿与精矿之间的税负,对同一种应税产品,征税对象 为精矿的,纳税人销售原矿时,应将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 售额缴纳资源税;征税对象为原矿的,纳税人销售自采原矿加 工的精矿,应将精矿销售额折算为原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换 算比或折算率原则上应通过原矿售价、精矿售价和选矿比计算, 也可通过原矿销售额、加工环节平均成本和利润计算。
一、计税依据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从价计征改 革的通知》(财税〔2015〕52号)关于精矿销售额的规定
➢ 轻稀土精矿按折一定比例稀土氧化物的交易量和交易价计算确定销 售额。
➢ 离子型稀土矿按折92%稀土氧化物的交易量和交易价计算确定销售额。 ➢ 钨精矿按折65%三氧化钨的交易量和交易价计算确定销售额。 ➢ 钼精矿按折45%钼金属的交易量和交易价计算确定销售额。 ➢ 纳税人销售(或者视同销售)其自采原矿的,可采用成本法或市场
➢ (1)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的,在 原煤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 售原煤,依照《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和财税 〔2014〕72号的有关规定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 (2)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 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其计 算公式为:洗选煤应纳税额=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适用税 率
一、计税依据
➢ (3)纳税人将自采原煤与外购原煤(包括煤矸石)进行混合 后销售的,应当准确核算外购原煤的数量、单价及运费,在确 认计税依据时可扣减外购相应原煤的购进金额。
为公平原矿与精矿之间的税负,对同一种应税产品,征税对象 为精矿的,纳税人销售原矿时,应将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 售额缴纳资源税;征税对象为原矿的,纳税人销售自采原矿加 工的精矿,应将精矿销售额折算为原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换 算比或折算率原则上应通过原矿售价、精矿售价和选矿比计算, 也可通过原矿销售额、加工环节平均成本和利润计算。
一、计税依据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从价计征改 革的通知》(财税〔2015〕52号)关于精矿销售额的规定
➢ 轻稀土精矿按折一定比例稀土氧化物的交易量和交易价计算确定销 售额。
➢ 离子型稀土矿按折92%稀土氧化物的交易量和交易价计算确定销售额。 ➢ 钨精矿按折65%三氧化钨的交易量和交易价计算确定销售额。 ➢ 钼精矿按折45%钼金属的交易量和交易价计算确定销售额。 ➢ 纳税人销售(或者视同销售)其自采原矿的,可采用成本法或市场
➢ (1)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的,在 原煤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 售原煤,依照《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和财税 〔2014〕72号的有关规定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 (2)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 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其计 算公式为:洗选煤应纳税额=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适用税 率
一、计税依据
➢ (3)纳税人将自采原煤与外购原煤(包括煤矸石)进行混合 后销售的,应当准确核算外购原煤的数量、单价及运费,在确 认计税依据时可扣减外购相应原煤的购进金额。
完整版税务知识培训学习PPT课件

税收制度
纳税主体 又称纳税人,是纳税义务的承担者。纳税人包括 自然人和法人
征税对象 又称征税客体, 是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
税率
这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 反映了征税的程度
纳税环节 商品在整个流转过程中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阶段
纳税期限 是税法规定的纳税主体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具体时间
纳税地点 是指缴纳税款的地方。 一般是为纳税人的住所地
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经济决定税收, 税收反作用于经济。 这既反映了经济是税收的来源, 也体现了税收对经济的调控作用。 通过增税与 减免税等手段来影响社会成员的经济利益。
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
不同的税种, 在分配领域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具有高收入者适用高税率、 低收入者适用低税率或不征税的特点,有助 于调节个人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
04 以及多种税收方案优化选择的结果, 利用税收政策与经
济实际适应度的不断变化,寻找纳税人在税收上的利益 增长点
总体布局、生产期限、工程挖填方等特性和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设施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利用设计图件,对xxxx区进行野外调查,调查了xxxx区及周边地形地貌、植被、水土流失类型及分布、侵蚀强度、面积 3.3.4使用钻架起吊时,应检查架子,天梁,滑车,钢丝绳情况是否良好;经常检查冲击器的磨损情况,锤脚已经磨损应及时焊补。
税收优惠 从目的上讲有照顾性与鼓励性两种
工作中突然停电,2#塔吊吊钩未提升到位或吊钩上有吊物时,应使用备用电源进行回转制动。 4 垃圾要集中堆放及集中处理,排水沟要保持畅通;
税收分类
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等 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 财产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 行为税:印花税、屠宰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其他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 利润税:所得利润(非收入)乘以3%
纳税主体 又称纳税人,是纳税义务的承担者。纳税人包括 自然人和法人
征税对象 又称征税客体, 是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
税率
这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 反映了征税的程度
纳税环节 商品在整个流转过程中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阶段
纳税期限 是税法规定的纳税主体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具体时间
纳税地点 是指缴纳税款的地方。 一般是为纳税人的住所地
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经济决定税收, 税收反作用于经济。 这既反映了经济是税收的来源, 也体现了税收对经济的调控作用。 通过增税与 减免税等手段来影响社会成员的经济利益。
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
不同的税种, 在分配领域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具有高收入者适用高税率、 低收入者适用低税率或不征税的特点,有助 于调节个人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
04 以及多种税收方案优化选择的结果, 利用税收政策与经
济实际适应度的不断变化,寻找纳税人在税收上的利益 增长点
总体布局、生产期限、工程挖填方等特性和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设施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利用设计图件,对xxxx区进行野外调查,调查了xxxx区及周边地形地貌、植被、水土流失类型及分布、侵蚀强度、面积 3.3.4使用钻架起吊时,应检查架子,天梁,滑车,钢丝绳情况是否良好;经常检查冲击器的磨损情况,锤脚已经磨损应及时焊补。
税收优惠 从目的上讲有照顾性与鼓励性两种
工作中突然停电,2#塔吊吊钩未提升到位或吊钩上有吊物时,应使用备用电源进行回转制动。 4 垃圾要集中堆放及集中处理,排水沟要保持畅通;
税收分类
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等 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 财产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 行为税:印花税、屠宰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其他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 利润税:所得利润(非收入)乘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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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水务局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可以通过该功能打印核定书。
水资源税共享平台常见问题
1、无法增加用水量信息。 原因:系统没有获取到当前登记有效的税源信息和认定信息。 解决:1、检查当前登记是否是要填报的对应登记机关。
(鼠标停放首页右上角 公司名 》选择主管税务机关 查看默认的登记机关) 2、检查认定是否水资源税的相应的正确认定或认定是否过期。 (首页》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 3、是否有有效的税源信息。 2、界面显示“获取用户信息出错” 原因:长时间停留界面,服务器断开导致 解决:退出界面,重新登陆即可。
7、核定书打印界面提示不在征期 该打印界面征期和填报时间是一致的。
8、补录后查询不到数据 (1)等待第二天数据同步再查询 (2)并库导致,需要单个核实处理
三、水资源税申报
按照税源编号 进行申报
征收子目栏不能为 空,为空的情况下, 应纳税额为0可以按照申Biblioteka 日期或税款所 属期查询,默认查询全部
可以查看申报明 细和打印申报表
位置: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申报清册》其他申报》资源税纳税申报 表
二、水资源税共享平台
可以在没有同步到水务局之 前,对填报数据进行修改和 删除。 (一般在提交后的第二天凌 晨同步)
保存之后,需要点击下提交才 算成功。没有提交的数据再次
进入看不到
注意下拉的税源编号和自 己要填写的是否一致
用于税款缴纳以及申报 更正、作废
申报常见问题
1、进入界面提示 未查询到有效税源登记 原因:没有符合该申报界面的税源登记。 解决:1、检查是否进错申报表
2、检查当前登记是否是要申报的税务机关 3、检查税源登记是否过期或有效 2、申报界面提示 xx月 取用水量没有填报 原因:系统没有获取到该申报季度所有月份核定通过的取用水量。 解决:1、查询核实要申报季度内税源编号对应的月取用水量填报数据是否齐全 或核定状态是否是审核通过。 2、新增税源编号,原税源编号已作废。只能上门
水资源税共享平台&水资源税申报
一、总体介绍
(一)水资源税共享平台
包含月取用水量填报、月取用水量查询和取用水量核定书查询三个功能。 1.月取用水量填报:用于向水务局报送上月取用水量情况。 2.月取用水量查询:用于查询已提交成功的填报信息以及水务局审核情况。 3.取用水量核定书查询:用于查询打印已核定通过的取用水量情况核定书。 位置: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3、申报界面税款为0,实际有取用水量。 征收子目没有填写,下拉选择征收子目即可。
4、找不到水资源申报界面 水资源申报界面在 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下
注意行政区划的 选择,会影响水 务局审核
图片要求300KB内。 命名最好以数字和汉字命名。 需要添加受信任站点
上期抄表底 数默认为0
可以选择查询属期 同步时间以及水务局核实情况
可以通过月取用水量查询功能,查看已提交成功的填报信息以及同步情况和水务局审核情况。 在水务局补录的数据在这里也可以查询到。
原因:可下拉的水表编号需要在水务局有记录。 解决:无法下拉情况下可以手工录入。无法填写需要换个浏览器。
5、填报月取用水量时行政区域选错 当天录入的信息可以进行修改、删除操作。同步后的数据无法修改删除,只能到水 务局处理。(当天录入无法修改的,需要退出重新进入刷新下数据状态)
6、上期表底数带不出来,导致取用水量增加 目前上期表底数不是自动带出的,需要纳税人手工录入,如果没有录入,默认为0.
3、图片无法上传 原因:图片不符合系统要求或浏览器问题 解决:检查是否添加受信任站点。图片是否超过300KB,命名是否含有特殊字
符或生僻字。以上均没问题还无法上传,换个浏览器。建议:360安全、搜狗 受信任站点一般在浏览器右上角工具 》Internet 选项》安全》可信站点》站点 (添加时需要访问电子税务局) 4、水表编号无法下拉选择/无法填写
1.左侧倒数第4个:水资源共享平台 2.申报清册》其他申报:水资源共享平台 (二)水资源税申报
水资源税申报包含水资源税申报表A、水资源税申报表B和水资源查询功能。 水资源税申报表A:适用于除城镇公共供水、农业、特殊用水类别以外类型 水资源税申报表B:适用于城镇公共供水、农业、特殊用水类别 水资源查询功能 :用于查询、打印已申报的有效水资源税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