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西南大学网络教育大作业答案-0323《刑法分论》.doc
【西南●最新版】[0323]《刑法分论》网上作业及课程考试复习资料(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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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刑法分论》2015年春季第1批次[论述题]陈某见熟人赵某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便产生歹意,勾结高某,谎称赵某欠自己10万元货款未还,请高某协助索要,并承诺要回款项后给高某1万元作为酬谢。
高某同意。
某日,陈某和高某以谈生意为名把赵某诱骗到稻香楼宾馆某房间,共同将赵某扣押,并由高某对赵某进行看管。
次日,陈某和高某对赵某拳打脚踢,强迫赵某拿钱。
赵某迫于无奈给其公司出纳李某打电话,以谈成一笔生意急需10万元现金为由,让李某将现金送到宾馆附近一公园交给陈某。
陈某指派高某到公园取钱。
李某来到约定地点,见来人不认识,就不肯把钱交给高某。
高某威胁李某说:"赵某已被我们扣押,不把钱给我,我们就把赵某给杀了。
”李某不得已将10万元现金交给高某。
高某回到宾馆房间,发现陈某不在,赵某倒在窗前已经死亡。
见此情形,高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协助司法机关将陈某抓获归案。
事后查明,赵某因爬窗逃跑被陈某用木棒猛击脑部,致赵某身亡.问题:(1)陈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1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2)高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1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3)陈某与高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4)高某在公园取得李某10万元的行为是否另外构成敲诈勒索罪?为什么?(5)陈某对赵某的死亡,应当如何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6)高某对赵某的死亡后果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7)高某的投案行为是否成立自首与立功?为什么?参考答案:(1)绑架罪的本质特征,是使用暴力等手段将他人作为人质,进而使第三者满足行为人的不法要求。
绑架罪的完整定义应为: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担忧,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因此,绑架罪只能是向被绑架人以外的第三者索要财物,否则就谈不上将被绑架人作为人质了。
陈某向赵某直接索要财物,没有向第三者勒索财物,也没有要求同案犯高某勒索第三者。
(0323)《刑法分论》网上作业题及答案

(0323)《刑法分论》网上作业题及答案1:第1批次2:第2批次3:第3批次4:第4批次5:第5批次6:第6批次1:[论述题]苏某于1992年被A国间谍机关招募为间谍,经过特工训练后,于1994年受该间谍机关的派遣,潜入我国境内刺探、搜集了国家机密情报,1999年再次潜人我国境内某市时,被国家安全机关人员抓获,苏某在被抓捕时,开枪拒捕,打死国家安全机关人员一名。
问:苏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参考答案:苏某参加A国间谍组织并受其派遣潜入我国境内,刺探、搜集我国的国家机密情报,严重危害我国国家安全,苏某的行为已构成间谍罪。
同时,苏某在被抓捕过程中,开枪拒捕,并打死国家安全机关人员,又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以间谍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2:[多选题]下列各罪中,属叙明罪状的犯罪是( )A:故意杀人罪B: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C:传授犯罪方法罪D:走私淫秽物品罪参考答案:BD苏某参加A国间谍组织并受其派遣潜入我国境内,刺探、搜集我国的国家机密情报,严重危害我国国家安全,苏某的行为已构成间谍罪。
同时,苏某在被抓捕过程中,开枪拒捕,并打死国家安全机关人员,又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以间谍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3:[多选题]下列关于法定刑和宣告刑的说法,正确的是( )A:法定刑是宣告刑的基础B:宣告刑是法定刑的实际运用C:宣告刑是绝对确定的D:法定刑是绝对不确定的参考答案:ABC苏某参加A国间谍组织并受其派遣潜入我国境内,刺探、搜集我国的国家机密情报,严重危害我国国家安全,苏某的行为已构成间谍罪。
同时,苏某在被抓捕过程中,开枪拒捕,并打死国家安全机关人员,又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以间谍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4:[多选题]我国刑法理论上一般把罪状分为( )A:简单罪状B:叙明罪状C:引证罪状D:空白罪状参考答案:ABCD苏某参加A国间谍组织并受其派遣潜入我国境内,刺探、搜集我国的国家机密情报,严重危害我国国家安全,苏某的行为已构成间谍罪。
西南大学-《刑法分论》在线作业答案

1、下列犯罪中,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是()2、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经过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3、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九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六十条之一。
第三款规定:“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的这一条规定属于()4、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每月可以回家1至2天。
5、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构成()6、狗蛋预谋抢劫,见狗剩一个人,遂持刀朝狗剩头部连砍数刀,拿走其身上财物。
其的行为成立()7、敲诈勒索罪的多次敲诈勒索是指()8、我国故意伤害罪的最高法定刑是()9、非法拘禁他人,同时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成立()我国故意杀人罪的最低法定刑是()11、刑法358条规定:强迫他人卖淫并有强奸行为的,应当以( )论处12、故意杀人既遂与故意伤害致死、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的区别关键在于()13、不构成受贿罪的行为方式的有( )14、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构成( )下列罪名中,法定最高刑没有死刑的是()16、行贿罪的主观目的是()17、绑架罪的最低法定刑是()18、我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论处。
19、绑架罪的最低法定刑为()有期徒刑20、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下列罪名中,法定最高刑没有死刑的是()21、下列行为中,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行为有( )22、乙在一饭馆喝酒。
乙自斟自饮,喝得酩酊大醉。
甲见乙身边有一部手机(价值2100元),乃趁机取走,据为己有。
甲的行为构成()。
23、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是()24、在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应当以( )论处25、甲夜入乙家,盗走现金200元,正欲离去,被乙发现。
甲为逃走而将乙打成重伤。
甲的行为构成()26、故意杀人既遂与故意伤害致死、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的区别关键在于()27、抢劫金融机构,是指抢劫( )28、绑架他人的,下列可以判处死刑的是()29、某晚,崔某身穿警服,冒充交通民警,骗租到个体女司机何某的夏利出租车。
刑法分论.docx3

刑法分论第一章第一题单选1.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实际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定(B)。
A.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B.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C.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D.生产、销售劣药罪2.白某从医药市场上大量购买便宜、滞销、过期的药品,加以改制和伪造后出售给无证经营的个体药贩,从中非法牟利。
在此期间,白某将其购置的医用限制性剧毒药“氯化琥珀胆碱注射液”,去掉药名和商标,贴上假药名和假商标,伪造成“硫酸小诺霉素注射液”和“硫酸卡那霉素注射液”,并伪造920108批号,投向市场,造成三名幼女死亡、一名幼女休克(经抢救脱险)的严重后果。
其行为构成(B)。
A.过失致人死亡罪B.生产、销售假药罪C.以制造、销售假药的危险方法致人死亡罪D.生产、销售劣药罪3.甲某因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而被工商部门责令停产。
在工商人员对其设备查封时,甲某拳打脚踢,造成一名执法人员轻伤的后果。
对甲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C)A.构成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B.构成妨害公务罪C.构成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与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D.构成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牵连犯,择一重罪从重处罚4.选项所列情形中,哪些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C)A.某甲开办的地下药厂生产感冒冲剂,售出后获利2万元,经鉴定该药是用红糖和淀粉混合而成的,根本没有药物成份B.个体食品店老板刘某为贪便宜,长期进货销售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飘香牌”熟食,获利2.5万元。
经检验,这种熟食虽不符合卫生标准,但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C.某私营企业原来生产的蚊香效果明显,很受欢迎。
后为了多赚钱,老板乙某让工人掺杂使假,生产不合格产品销售,违法所得达6万元D.某企业生产的电热杯的质量不符合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先后造成三名消费者触电伤亡5.商店经理王某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而向人销售,销售额不足5万元,但足以造成严重后果。
西南大学网络教育法学专业本科0323刑法分论大作业答案

类别:网教专业:法大作业满分:100 分
以下试题均为论述题,请考生任意选择两道试题做答,每题50分。
一、石某,男,35岁,工人。石某经常虐待妻子。一日,石某的妻子因不堪石某的毒打,在石某走后服毒自杀。邻居发现石某的妻子在床上挣扎,便把石某找回来,要他赶快将妻子送医院抢救。石某既不抢救,也不让邻居抢救,还恶狠狠地说:“我就要看着她死。”最后,邻居们强行将石某的妻子送往医院,但由于时间拖廷太久,经抢救无效死亡。
[问题]石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答:石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理由是:犯罪行为分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基本形态。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有能力履行某种义务以阻止某种危害结果的发生,而竟不予以履行的行为。本案石某与其妻之间具有法定的扶养义务,在其妻生命垂危时,石某有义务积极予以救助。而石某非但不予救助。而且还不让邻居救助,最终导致其妻死亡,其行为属于不作为的犯罪。
3、潘丽虽然事实上有毒害其父母的行为,但她不知道咖啡有毒,是不能预见的原因导致了损害结果。其实她也算是受害者,只是侥幸没死。《刑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4、首先,马锋构成重婚罪和故意杀人罪(既遂),应当数罪并罚。虽然他本意是杀死潘丽本人,但是他放任了其他人被毒死的结果的发生。其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放毒的行为,造成了死亡结果(无论死的是谁),所以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犯罪的停止状态是既遂。其次,马锋的行为不构成投放危险、毒害物质罪,原因是到他家的客人不具有人数众多和不特定性的特点。
二、马锋系荣宁市钢厂业务员,已婚,有一女3岁。马锋因工作经常出差,在丹阳市联系业务时,与一饭店服务刘娟互有好感。马锋谎称自己未婚,于1993年7月利用空白介绍信填写虚假内容与刘娟登记结婚。一年后,刘娟生一子。久之,马锋之妻潘丽有所觉,多次询问均被马锋否认。马锋恐夜长梦多,即生害妻之心。1997年6月某日,潘丽之友送给她两瓶雀巢咖啡,潘丽每晚必冲饮一杯,说喝了提神。遇人来访,潘丽亦以咖啡待客。潘丽之友知潘丽如此喜爱咖啡,又送其两瓶,马锋即在又送来的两瓶咖啡中放入氰化物,以毒死妻子,且认为可以免除对自己的怀疑。1998年1月20日,潘丽的父母从外地来探望女儿一家。潘丽在饭后即冲了两杯咖啡,让父母饮用,造成其父母死亡。 根据上述情况,现问: 1.马锋的重婚行为是否已超过追诉时效?为什么? 2.刘娟的重婚行为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 3.潘丽误将父母毒死的行为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为什么? 4.马锋触犯的罪名是什么?
《刑法分论》复习题参考答案

《刑法分论》作业参考答案第一——三章答案一、多项选择题1.ADE2.AB3.ABDE4.AB5.ABDE .6.ABC7.CD8.AD 9.ABC 10.ACD 11.ABD 12.AC二、简答题1.刑法总则和分则是什么关系?我国刑法分为两编,第一编是总则,第二编是分则,刑法总则和刑法分则一样,都是我国刑法的有机组成部分。
刑法总则规定的是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犯罪概念、犯罪构成、刑事责任和刑罚的种类与适用等问题.即犯罪与刑罚的一些普遍性的问题,而刑法分则规定的则是具体的罪名、犯罪行为及其处罚的问题,即犯罪与刑罚的特殊问题.没有刑法总则规定的犯罪与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刑法分则的规定就失去了根据,成了无本之木,没有刑法分则关于犯罪与刑罚的具体规定,刑法总则规定的犯罪与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就不能实现。
可见,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抽象与具体的关系,二者紧密联系,缺一不可。
2.背叛国家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背叛国家罪,是指中国公民勾结外国,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出卖国家利益的行为。
该罪有以下主要特征,1.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勾结外国或者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中国公民。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5.劫持航空器罪和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主要特征是什么?如何区别这两种犯罪?劫持航空器罪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劫持航空器是一种国际恐怖犯罪,不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均可构成。
(2)本罪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劫持或控制航空器的目的。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
(4)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旅客和航空器的安全。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实施暴力会危及该航空器的飞行安全,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西南大学网络教育0323]《刑法分论
1、某外贸公司在缴纳了100万元的税款后,采取虚报出口的手段,骗得税务机关退税180万元,后被查获。
对该公司应如何处理1. A. 以逃税罪处理2. B. 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理3. C. 其中的100万元按逃税罪处理,余下的80万元按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理4. D. 其中的100万元按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理,余下的80万元按逃税罪处理v2、张某乘坐出租车到达目的地后,故意拿出面值100元的假币给司机钱某,钱某发现是假币,便让张某给10元零钱;张某声称没有零钱,并执意让钱某找零钱。
钱某便将假币退还张某,并说:“算了,我也不要出租车钱了。
”于是,张某对钱某的头部猛击几拳,还吼道:“你不找钱我就让你死在车里。
”钱某只好收下100元假币,找给张某90元人民币。
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1. A. 使用假币罪2. B. 敲诈勒索罪3. C. 抢劫罪4. D. 强迫交易罪v3、甲男与乙女发生纠纷,乙将脏物泼在甲的身上,甲便揪住乙的上衣,并向乙的下身猛击几拳;乙骂声不止,甲便唤来自家圈养的大公狗,在有许多围观村民的情况下,甲扒下乙的裤子,使其当众赤裸身体,并叫狗扑在乙的身上。
甲的行为构成何罪?1. A.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2. B. 侮辱罪3. C. 公然猥亵罪4. D. 诽谤罪v4、下列行为中,不能构成盗窃罪的是1. A. 王某在商场盗窃他人信用卡后,随即用该信用卡在商场购买了价值6千余元的手表2. B. 李某在商场试衣间试穿大衣是否合适的时候,趁售货员在与其他的顾客聊天的机会,将价值6千余元的大衣穿走3. C. 张某在商场购买首饰的时候,趁售货员不注意,将自己准备好的假首饰与从售货员那里拿来的价值8千余元的首饰调换4. D. 郑某潜入他人家中,将他人价值2万余元的笔记本盗走摔坏vv5、下列行为中,不属于妨害公务罪的行为是1. A. 甲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处伪劣商品的行为2. B. 乙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公司经理依法履行组织生产经营职责的行为3. C. 丙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市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行为4. D. 在发生重大洪灾中,丁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疫职责的行为vvv6、下列哪一选项最恰当地指明了伪证罪的主体范围1. A. 证人2. B. 证人、鉴定人3. C. 证人、鉴定人、记录人4. D. 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v7、张某秘密进人林某家,窃得人民币7000元,并顺手拿走林某扔在桌上的已经作废的信用卡一个,用这个信用卡到某商店购买价值5000多元的商品。
刑法分论各章节题目直接带答案
刑法分论各章节题目直接带答案刑法分论各章节题目直接带答案第十二章刑法各论概述[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刑法对犯罪进行分类的主要依据是( C )。
A.犯罪的直接客体B.犯罪对象C.犯罪的同类客体D.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2.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大多数罪状是(C)。
A.简单罪状B.空白罪状C.叙明罪状D.引证罪状3.下列属于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的是A)。
A.处死刑B.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C.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D.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4.我国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绝大多数法定刑属于C)。
A.绝对确定的法定刑B.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C.相对确定的法定刑D.宣告刑5.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规定的罪状属于(D )。
A.引证罪状B.空白罪状C.简单罪状D.叙明罪状6.刑法第151条第4款规定:“犯第1款、第2款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本规定的罪状属于( C )。
A.简单罪状B.叙明罪状C.引证罪状D.空白罪状7.在条文中不直接说明某种犯罪的构成特征,而只是指出该罪违反的有关法规的,属于( B )。
A.引证罪状B.空白罪状C.简单罪状D.叙明罪状多项选择题二、多项选择题1.刑法理论将法定刑分为(ABC )。
A.相对确定的法定刑B.绝对确定的法定C.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D.绝对不定期刑2.下列属于相对确定的法定刑的是(ABCD )。
A.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B.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C.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D.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三、填空题1.我国刑法典主要由和组成。
2.我国刑法分则的绝大多数条文由和组成。
3.我国刑法对犯罪进行分类的主要依据是;对犯罪进行排列的主要依据是。
4.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法定刑主要是。
5.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罪状主要是。
四、名词解释1.罪状2叙明罪状3引证罪状4空白罪状5法定刑6绝对确定的法定刑7相对确定的法定刑8宣告刑五、简答题1.简要说明刑法总则与分则的关系。
2019年6月西南大学网络教育大作业答案-0322 《民法分论》.doc
答:
一、债的概念
1、债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2、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即债的主体都是特定的。
在所有权关系中,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则是不特定的,亦即除所有人之外的一切人皆为义务人。所以,所有权又被称为绝对权、对世权。在债的关系中,由于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不仅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且义务主体也是特定的。所以,债权又被称为相对权、对人权,债为相对的法律关系。
四、谈谈您对债务承担的概念、要件和效力的理解。
答:
一、债务承担的概念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是目前我国法律关于债务承担的最明确之规定。债务承担是债的移转之一种,是指有第三方介入债权债务关系,基于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的协议,为原债务人承担一部分或全部债务的法律行为。
二、债务承担的要件
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
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
(1)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
(3)不作为义务。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
(1)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
(2)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
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
第二、债务承担建立在原生性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的基础之上。对于原生性债务系无效、可撤销以及非法债务等情形,不产生债务承担的问题。
第三、承担人所承担的债务具有可转让性。若法律明文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让或具有特定人身性质的债务,当事人不得协议转让。如当事人约定的由特定人履行的演出合同债务等不得转让。
刑法分论习题各章
刑法分论习题及答案第20章刑法各论概述一、判断题(错)1、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进行分类的标准是犯罪的一般客体。
(错)2、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法条罪状属于空白罪状。
(对)3、我国刑法分则对10大类犯罪进行排列的依据主要是以各类犯罪的危害程度大小为序。
(对)4、刑法分则条文的结构由罪状和法定刑构成。
二、单项选择题1、我国刑法分则规范对犯罪进行分类的依据,主要是犯罪行为所侵害的(B)A、一般客体B、同类客体C、直接客体D、犯罪对象2、我国刑法分则规范对犯罪进行排列的依据,主要是(D)A、犯罪主体B、犯罪对象C、同类客体D、各类各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3、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属于(A)A、简单罪状B、叙明罪状C、引证罪状D、空白罪状4、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属于(B)A、简单罪状B、叙明罪状C、引证罪状D、空白罪状5、我国《刑法》第344条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属于(D) A、简单罪状 B、叙明罪状 C、引证罪状 D、空白罪状二、多项选择题1、刑法理论上一般将罪状分为(ACDE )A、简单罪状B、复杂罪状C、叙明罪状D、引证罪状E、空白罪状2、根据各国刑事立法实践和刑法理论,法定刑可以分为( ABC )A、绝对确定的法定刑B、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C、相对确定的法定刑D、相对不确定的法定刑3、我国刑法中,采用的法定刑有( AC )A、绝对确定的法定刑B、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C、相对确定的法定刑D、相对不确定的法定刑三、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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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潘丽对毒死父母不负刑事责任,因为对其父母的死既无故意也无过失,纯属意外事件,不是犯罪,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16条:“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2)甲、乙原本想杀害丙但实际上杀死了丁,如何认定其行为性质?为什么?应当用什么刑法理论解决这一问题?
(3)甲、乙各具有哪些法定量刑情节?为什么?
(4)甲的辩解能否成立?为什么?
答:甲乙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以及共同犯罪行为,(1)甲乙共谋商议伤害行为,已经具有共同犯罪故意,同时乙实施啦实际的杀害行为,甲虽然没有实施杀害行为,但是并非出于甲的主观放弃,甲同时没有阻碍乙的实施行为,因此甲乙构成共同犯罪既遂。(2)甲乙同样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甲乙具有故意杀人的故意,同时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并且造成死亡结果,根据法定构成符合说的理论,符合放启杀人罪的犯罪构成,因此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于上述问题,应当按照刑法的认识错误的理论解决,甲乙意图杀死丙实际杀死丁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3)甲具有自首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因此甲具有自首情节。乙具有自首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已自首论。由此可见,乙的行为构成自首。(4)不能成立。根据共同犯罪的一般规则“一人既遂,共同犯罪既遂”。只有共同犯罪全部中止或者未遂的情况下,共同犯罪才成立中止或者未遂。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下列问题
(1)请分析被告人罗某、彭某和明某在本案的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2)在本案中,被告人罗某、彭某分别有哪些量刑情节?
(3)在本案中,被告人明某是否成立累犯?若成立,说明成立的原因;若不成立,分析为什么不成立,并分析应如何处理。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卷
类别:网教专业:法学2019年9月
课程名称【编号】:刑法分论【0323】A卷
大作业满分:100分
案例分析题(共五题,每题50分,从五题中至少选择两题进行回答,超过两题的以得分高的两题计入总分)
1.甲、乙共谋杀害丙,决定由甲购买两把西瓜刀,还商定行动时为防止丙听到动静后逃走,甲从前门进去,乙从后门进去。2018年8月22日行动当晚,甲因为家中来客耽误一个小时。乙先到现场,未等甲来,即一个人进入丙家,黒暗中将睡在乙床上的人用甲购买的西瓜刀刺死。甲到现场时,杀人行为已经结束。乙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后,还供述了其参与实施的另外一起公安机关久侦未破的抢劫案件,并经查证属实。经公安机关做甲父母的工作,甲在外逃一段时间后,被其父母找到并强行将其绑至公安机关。到案后,甲如实供述了策划过程,并一直辩解自己的行为不是故意杀人既遂,而只是故意杀人的预备。另经审理查明:
(1)被刺杀的人不是丙而是丁,丙当晚因为出差而请丁照看门户,致丁被误杀。
(2)乙2015年8月23日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3)甲出生于1993年7月15日,精神正常。乙出生于1991年1月15日,精神正常。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2.张锋系荣宁市钢厂业务员,已婚,有一女3岁,张锋因工作经常出差,在丹阳市联系业务时,与一饭店服务员刘娟互有好感。张锋谎称自己未婚,于2013年7月利用空白介绍信填写虚假内容与刘娟登记结婚。一年后刘娟产一子。久之,张锋之妻潘丽有所觉察,多次询问均被张锋否认。张锋恐夜长梦多,即有害妻之心。2017年6月某日,潘丽之友送给她两瓶雀巢咖啡,潘丽每天早上必冲饮一杯,说喝了提神。遇客来访,潘丽亦以咖啡待客。潘丽之友知潘丽如此喜爱咖啡,又送其两瓶,张锋即在又送来的两瓶咖啡中放入氰化物,欲毒死潘丽。2018年1月20日,潘丽的父母从外地来探望女儿一家。潘丽在饭后即冲了两杯咖啡,让父母饮用,造成其父母双亡。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下列问题
(1)张锋的重婚行为是否已超过追诉时效?为什么?
(2)刘娟的重婚行为是否应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
(3)潘丽误将父母毒死的行为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
(4)对张锋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处罚?
答:(1)张锋的重婚行为没有超过追诉时效。《刑法》第89条第1款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马锋的重婚行为在继续状态中,并未终了,故而并未开始计算追诉期限,可以对张锋的重婚行为进行追诉。
(4)张锋构成故意杀人罪和重婚罪。因为张锋投毒的主观目的是毒死其妻子,而对有可能毒死他人持放任态度,是间接故意。
3.被告人罗某,男,1996年4月22日出生。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013年3月16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2018年4月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9日被逮捕,被告人彭某,男,1996年2月1日出生。因本案于2009年4月2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9日被逮捕,被告人明某,男,1993年2月13日出生。因犯抢劫罪于2009年12月18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1年刑满释放。因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2015年3月2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9月15月,被告人罗某因琐作案工具。同年9月16日17时许被告人罗某、彭某,明某拦住上班回家的傅某对其殴打,罗某持西瓜刀向傅某乱砍,致其左腿,背部多处受伤(轻伤)。事后,被告人彭某的亲友赔偿被害人傅某各种经济损失5500元,被害人傅某表示对彭某予以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