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得和损失在会计核算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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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得和损失的会计核算及对财务信息和财务分析的影响

利得和损失的会计核算及对财务信息和财务分析的影响

利得和损失的会计核算及对财务信息和财务分析的影响一、利得和损失概述(一)利得和损失的概念及关系《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人。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可见,利得和损失的确认,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来自非日常经营活动,与收入和费用有本质区别;一定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变化;与所有者投资和分配无关。

既然利得和损失产生于非日常经营活动,那么利得和损失就是产生于边缘性或偶发性业务,不具有经常性和反复性,故利得和损失具有非主营性、随机性、不确定性、不可预测性、计量方式的多元性和会计处理的复杂性等多个特征。

根据基本准则的规定,利得和损失分为直接计人当期损益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两种情况。

(二)利得和损失与收入和费用的关系要想正确核算利得和损失,就必须先理清它们与收人和费用的关系。

利得和收入都是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和费用都是经济利益的流出,它们最终共同构成企业的利润和所有者权益。

从定义看,两者之间确实存在明显差异。

具体表现为:一是两者的业务性质不同,收入和费用产生于日常经营活动,具有反复性,利得和损失产生于非日常经营活动,具有非常规性和偶发性。

二是两者反映的内容不同,具体的核算和列报也不同。

一般收入和费用的核算直观、直接和集中,列入利润表中;利得和损失的核算则相对含蓄、间接和分散,列报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列入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中。

三是收入和费用之间有因果配比关系,它们影响的是营业利润,而利得和损失之间没有因果配比关系,它们要么影响利润总额,要么直接影响所有者权益。

二、利得和损失的会计核算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已经实现的利得和损失,符合纳税条件,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是尚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暂时还不符合纳税条件,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就先计入所有者权益。

利得与损失解析及《会计》处理

利得与损失解析及《会计》处理

利得与损失解析及《会计》处理一、收入与利得(一)收入这里所讨论的是会计学意义上的收入概念,与一般意义上的概念范畴有区别。

在我国会计准则中,收入的定义是:“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从收入要素的定义分析,具有以下特征:(1)收入是企业日常经营性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企业日常经营性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营业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营利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

如,企业生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服务、出租资产、对外投资等,均属于企业日常经营性活动。

所以,其他非日常经营性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则不能确认为收入,一般可将其泛称为收益。

(2)收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

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不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符合收入的定义,不应确认为收入。

如,某企业向银行借入款项,尽管该借款导致了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但是该流入并不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反而使企业承担了一项现时义务。

因此,企业对于因借入款项所导致的经济利益的增加,不应将其确认为收入,应当确认一项负债。

(3)收入是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收入应当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入,从而导致资产的增加。

比如企业销售商品,必须要收到现金或者有权利将收到现金,才表明该交易符合收入的定义。

但是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有时是由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增加所导致的,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增加不应当确认为收入,应当将其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

(4)收入的取得应为此付出代价。

在收入的定义中,首先强调了“日常活动中形成”,最终将落脚点放在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上(区别于净流入)。

基于经济学的一般原理及市场交换原则,企业为博取收入必须为此发生某种经营性耗费,且在收入与该项耗费之间存在因果联系,即形成会计学上的配比关系。

如,为获得收入而付出商品、发生劳务成本、让渡资产使用权或其他权利等。

会计中的利得和损失“利得和“损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比较分析

会计中的利得和损失“利得和“损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比较分析

会计中的利得和损失“利得和“损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比较分析我国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中首次引入了“利得”和“损失”的概念,与美国等西方国家不同,我国未将“利得”与“损失”作为会计要素,而是体现在“利润”与“所有者权益”要素中。

2022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没有明确引入“利得”和“损失”的概念,其相关内容分布于收入、扣除、资产的税务处理等条款中。

下面分析比较有关利得与损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利得”与“损失”的涵义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将“利得”和“损失”作为财务报表要素,分别定义为:利得是一个主体由于主要经营活动以外的或偶然发生的交易以及在某一期间除了由于收入和业主投资所引起的,影响该主体的所有其他交易和事项(事件)导致的产权(净资产)的增加。

损失是一个主体由于主要经营活动以外的或偶然发生的交易以及在某一期间除了由于费用和分派业主款所引起的,影响该主体的所有其他交易和事项(事件)导致的产权(净资产)的减少。

我国基本准则也明确了“利得”与“损失”的概念,概念与美国相近,但并非会计要素。

分别定义为:利得是指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是指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并将利得与损失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和“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两大类。

前者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呈报于资产负债表中;后者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呈报于利润表中。

具体利得与损失存在于各具体会计准则中。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一)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的会计处理受传统做法的影响,我国会计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直接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列示。

利得与损失辨析

利得与损失辨析

利得与损失辨析2006年2月15日,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中,首次将利得与损失正式引入我国基本会计准则。

“利得”与“损失”概念在各国会计准则体系中都有出现,但其内涵与外延却各不相同。

知识点1:基本概念辨析一、基本概念辨析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相关定义的对比: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概念差异分析:利得损失强调的是“非”日常活动,而收入费用则是产生于日常活动;利得损失强调得是“净流入”、“净流出”的概念,收入费用强调的是“总”流入“总”流出的概念。

此外,企业的日常活动与企业的非日常活动。

由于行业性质的差异,不同企业的日常活动也不相同。

通常的工业性企业,其日常活动多为采购、生产、销售,此外,投资也是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

而对于企业的非日常活动,较为典型的为固定资产的处置、捐赠收支、债务重组等。

知识点2:利得、损失的分类二、利得与损失的分类根据基本准则,利得和损失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和直接记入当期利润的两种情况。

换言之,利得和损失会分别反映在资产负债表(或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表)和利润表中。

因此,对于利得和损失,其核算及报表列报的时候,需要适用不同的会计科目或报表项目。

对于直接记入所有者权益的,是以“资本公积”来进行反映,而直接记入当期损益的,则是分别记入“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中。

利得损失的子要素尴尬地位在基本准则中,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大要素。

这与原准则并无不同,但新准则中对六要素进行了重新定义,并且引入了利得和损失的概念。

企业的利得和损失

企业的利得和损失

企业的利得和损失(借减贷加)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企业发生的与日常活动无关的各项利得和损失,利得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交换利、债务重组利得、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应计入“营业外收入”。

损失包括非流域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企业的利得和损失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以及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
1.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2.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3.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由此可见,利得与损失具有三个特点:
1.由非日常活动所形成;
2.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变动;
3.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

现行会计要素中的“利得”和“损失”探讨

现行会计要素中的“利得”和“损失”探讨

现行会计要素中的“利得”和“损失”探讨摘要:在新会计准则中,引入了国际准则中的“利得”和“损失”概念。

因此,如何正确划分和处理利得损失和收入费用的关系,不但对企业作出理性的预测和决策至关重要,而且也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会计要素利得损失新会计准则实施中体现了许多方面的变化,如会计要素的调整、引入公允价值、单独列示直接计入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不可否认,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企业对利润的操纵,但是在会计实务操作中,对于现行六大会计要素也存在了一些疑惑与困难,尤其是收入费用与利得损失的划分与定位。

本文仅就利得损失的定位进行探讨。

一、利得损失定位不清(一)会计要素在规定上模糊不清新准则在所有者权益和利润要素中分别引入国际准则中的“利得”和“损失”的概念。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新准则同时将利得和损失区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以及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

这样的规定就会从整体上造成利得和损失归属不清的问题。

首先,没有明确利得损失的存在是一种单独的要素,还是会计要素的进一步划分。

其次,利得损失与收入费用要素之间的关系模糊不清。

因为会计要素里的收入和费用要素强调日常活动中形成的,而利得损失强调的是非日常活动中形成,但是对于日常活动与非日常活动的判断尚没有特别明确的界限。

虽然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中,将企业的日常活动认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但是这种判断标准仍过于抽象,不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所以据此来判断利得损失的确切范围是个难题。

(二)会计等式与会计报表存在一定的矛盾会计要素之间的关系体现在会计等式上,主要包括反映某一时点的财务状态的静态要素的关系,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反映一定期间经营成果的动态要素的关系,即收入-费用=利润。

现行会计要素中的“利得”和“损失”

现行会计要素中的“利得”和“损失”

浅析现行会计要素中的“利得”和“损失”摘要:我国新会计准则颁布后,在所有者权益和利润要素中分别引入国际准则中的“利得”和“损失”概念,在处理利得损失和收入费用的关系上也存在不足,而正确划分收入费用和利得损失,对有关各方作出理性的预测和决策至关重要。

所有这些将会影响到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本文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会计要素利得损失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7355(2012)01—0107—02我国新会计准则颁布后引起了各方面的变化,如会计要素的调整、引入公允价值、单独列示直接计入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不可否认,新准则的实施更严格地控制了企业对利润的操纵。

但在会计理论教学和实务操作中,对于现行六大会计要素也存在一些疑惑与困难,尤其是收入费用与利得损失的划分与定位。

本文就利得损失的定位做出探讨。

一、利得损失定位不清1、利得损失与收入费用会计要素模糊不清新准则对六大会计要素作了重大调整,并借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fasb)等,在所有者权益和利润要素中分别引入国际准则中的“利得”和“损失”概念。

利得指的是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并将利得和损失区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以及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

这样就会从整体上造成利得和损失归属不清的问题,首先,利得损失的存在是一种单独的要素,又或是会计要素的进一步划分。

其次,和收入费用要素的一种交互。

因为会计要素里的收入和费用要素强调日常活动中形成,而利得损失强调的是非日常活动中形成。

但是如何准确判断日常与非日常活动,虽然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中,将企业的日常活动认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

但是这种判断标准仍过于抽象,不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所以据此来判断利得损失的确切范围是个难题。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利得与损失会计处理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利得与损失会计处理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利得与损失会计处理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利得和损失分为直接计人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以及直接计人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最终会引起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通常通过“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主要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被投资企业净损益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变动、持有至到期投资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相互转化等,会计处理上主要通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核算。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会计处理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其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记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在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1]A公司于2007年10月23日从二级市场购入甲公司股票10000股,每股市价15元,手续费1000元。

初始确认时,该股票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7年12月31日,该股票市价为每股18元。

则2007年12月31日应确认公允价值变动额,编制会计分录如下: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9000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9000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金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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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得和损失在会计核算的界定
近些年,国家经济发展迅速,为了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加大了自身
的投入和产出,在企业的利益计算中,也加大了难度.所以,在财务会
计方面,财政部提出了新的要求,并在2006年2月颁布了《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这一准则中所界定的会计要素与国际惯例相
一致,把利润和所有者权益两个要素定义为基本要素,其他要素还分
为资产、收入、费用和负债.同时,新准则把利得和损失作为附属要素
划入到我国会计的基本准则里.这一要素的界定,对国内企业会计的计
算起到一定的规整的作用,促进了与国际会计核算的相接轨的速度,
同时又把企业的会计核算细化,使企业账务更加清晰和透明,有利于
企业的整体发展.
1利得和损失的基本概念和提出
利得和损失被作为子要素纳入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新会计准则中明确了利得和损失的具体内容.利得和损失是生产单位正
常经营成果以外的收入和支出.这种收入和支出同时影响着单位所有者
权利和利益的上升或者下降.这里的日常活动包括产品的销售,劳务输出,企业机械设备的出租等等.此类企业的经济利益与企业所有者的资
金成本没有任何关系.同时这一部分经济利益的变化具有不确定性,随
机性,对于多少也是不可预测的.对于利得和损失的核算方法也是不确
定的.利得和损失在会计核算中的会计要素归属分为两种,即利润和所
有者权益.对于一个交易事项而言,所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在会计核算要
素归属中,要么是利润,要么是所有者权益,这两种要素是互相矛盾的,不能同时成为一个交易事项的结果.根据新准则的规定,把利得和
损失在会计核算中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
另一种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新会计准则中,对利得和
损失的具体核算去向没有一个清晰的界定规则.对于某一交易事项,其
产生的利得和损失最终是计入利润中,还是计入所有者权益中,没有
专门的教学科目和专业的核算人员进行区分,这给企业和会计工作者
带来很大困扰.
2利得和损失与收入和费用之间的关系
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很难对利得和损失与收入和费用进行明显的界定和划分.如果想准确的计算企业经济效益中的利得和损失,就必须明确的分清哪部分是利得和损失,哪部分是收入和费用,真正了解这两部分之间的关系.只有明确的分清其中的关系问题,才能更好的完成会计整体的核算.具体来说,利得和收入都是企业利润的流入,而损失和费用都是企业利润的流出,他们构成了企业的利润和所有者权益的整体.首先,利得和损失是非日常经营活动的成果,具有不确定性和非常规性.利得和损失不受企业本身资产本金的直接影响.而收入和费用是经营单位通过正常的生产所得的经济效益,具有常规性和反复性.收入和费用直接与企业经营成本相关联,直接影响着企业利润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其次,利得和损失核算结果不直接计入营业利润中,核算结果要么计入企业所有者权益中,要么直接计入企业利润总额中.而收入和费用的营业结果直接计入到营业利润中.最后,利得和损失与收入和费用的核算方式不尽相同.利得和损失的核算方式在会计准则中没有固定的规范,他的核算过程是间接的、含蓄的,核算内容比较分散.而收入和费用的核算方式在会计准则中有固定的规范.核算过程中有具体的依据和模式,核算内容也比较直观和集中,可以直接作为财务报表出现.
3利得和损失的会计核算
一般的利得和损失的会计核算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另一种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如果利得和损失已经形成并且在数额上已经构成了可纳税的条件,从总体上影响了纳税总额,这一部分的利得和损失应该加入到当时的利润中,而利得和损失没有产生并且还没有构成纳税金额的条件时,对企业纳税总额没有产生影响的,把这一部分可以纳进企业所有者权益里.
3.1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会计核算
3.1.1在持有股权比例的不变情况下,使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当被投资的企业拥有者的权利和利益发生变化的时候(这部分权
利和利益不包括企业的净损失和利润),单位可以通过拥有股份的多
少来划分利益的多少,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科目,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在处理
使用权益法进行计算长期的股权投入时,要把在其他资本公积的起初
数据加入到最终的利润里.
3.1.2属于自己用的房屋资产或者已经成为公允价值的投资性的房地产.单位把自己的房屋资产变为投资性房屋资产时,它的公允价值大于
单位总体账本中表现的数额,也要计入资本公积.若产生的差额属于借
方的,计入到整体变化损失和利益,‘在对这种房屋资产进行分配时,把纳入到其他资本公积的利益变换加到其他业务收入.
3.1.3用权利和利益的方式进行计算的股权份额的支付进行获得其他
部门或员工服务的,依照已经决定的固定数额来借记管理费用科目,
贷记资本公积.在行使权利当天,依照现实的权益工具数量来进行数额
的核算,借记其他项目的资本公积,依据纳入的实际资金的数额,贷
记实收资本科目,根据这些资本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
价科目.
3.1.4金融资产种类重新划分.依据相关规定,把将符合出售条件的金融资产重新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或者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新分
类为符合出售条件金融资产的进行处理,并重新调整与之相对应的资
本公积.对于有固定到期日的金融资产,在此项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数据,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
本公积,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没有固定的到期日的,对其进行分配时,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并
相对应调整资本公积.
3.2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会计核算
3.2.1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变动的利得和损失纳入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的核算.当自用房屋资产或者存货转换作为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时,其
在转换日的公允比原有账面价值低的,这部分的差额直接计入当前的
损益,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另外,对于投资性房地产利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时,除了折旧
和摊销以外,最后,利用公允价值来调整账面价值,其差额作为利得
和损失,贷记或者借记公允价值损益,直接计入当期利润中.相反,在
其转换日公允价值比原账面价值高的,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损益.
3.2.2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变动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和
营业外支出的核算.如果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产生无法偿还的债务、罚款,捐赠的接受和支出时,如政府补助,非流动资产处置,债务重组等,这些被确认为营业外收支.在债务重组中,以现有金或者非现有金
资产的方式进行清偿债务时,债务人应该将重组的债务账本表面上的
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转让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中.而债权人应该将重组的债务账面价值与受到现金或者受
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也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中.
3.2.3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的核算.资产减值损失是企业在对资产进行评估和减值测试时计算的可回收金额小于其原有的账面
价值而形成的差额,这部分差额被界定为资产减值损失,被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中,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与该资产相对应的减值准备.例如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等.资产减值损失
直接反映到利润报表中,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2.4长期股权投资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投资收益的核算.投资收益是企业活动中经常发生的行为结果,是企业对外投资后所取得的收益
或损失.而长期股权投资是其中之一.长期股权投资根据权益法进行核算,投资单位在期末单位的净损益发生变动时,企业通过他们拥有的
股份多少来计算投资所得的利益.另外,如果在以成本为基础的情况下,对长期的股权投资进行计算时,必须在确定被投资的企业公布股利时
才能确定投资企业的所得利益.如果是用公允价值来计算的金融资产,
把这部分纳入到当期的损益里.而产生的费用直接计入投资收益.一般
情况下,对金融资产的经营所得的利益和股份收益进行处理时,首先
要确定这部分收益的数额,才能进行最终的处理.
4利得和损失会计处理涉及的账户
在利得和损失会计处理核算中,计入所有者权益确认利得和损失时的
账户只有“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转出已确认利得和损
失时会涉及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收益”、“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等账户”;而当利得和损失直接计
入当期利润时,确认利得和损失所涉及的账户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和支出”“,资产减值损失等账户”.在转出时所涉及到的账户只有本年利润账户,并且在利得转出后,账面归零.
5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机制的持续完善,企业的业务类型也
持续增加.财政部要求企业在财务方面进一步透明化和合理化.为了趋
同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提出了利得和损失相关内容.我国新会计准
则中,明确规定了利得和损失的概念和在会计中核算方式,增强了会
计核算的严谨性,为企业经营结果提供明确的划分依据,完善了会计
工作准则.但是,在其实施的过程中,也相对应的产生了一些弊端.在
我国现行的会计核算理论中,将利得和损失的会计核算只分为直接计
入当期利润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核算两种,也就是说利得和损失
成为了利润和所有者权益的附属要素,一定水准上不能清晰的划分已
确认实现的收益和为实现的收益,使财务岗位的工作人员不能准确的
判断和决策财务报告的数据,影响了准确利润报表的形成,所以,在
对利得和损失会计核算进行分析和界定时,必须对其进行更深层次的
研究,使其在会计行业中为会计岗位工作者提供更加准确的规则,从
而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

利得和损失在会计核算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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