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三-总平面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及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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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建筑面积计算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其准确性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因此,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建筑行业、保障建筑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也不断进行更新和修订,以适应新的建筑形式和要求。

本文将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广大建筑从业者和相关人员了解并遵守。

首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对建筑面积的范围进行了明确划分。

建筑面积包括建筑的地面面积、建筑物的总面积、建筑的屋面面积以及建筑的内部空间面积。

其中,建筑的地面面积是指建筑占地的实际面积,建筑物的总面积是指建筑物各个楼层的总面积之和,建筑的屋面面积是指建筑顶部的实际面积,建筑的内部空间面积是指建筑内部可利用的空间面积。

这些范围的明确定义,为建筑面积的计算提供了清晰的依据。

其次,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对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进行了详细规定。

在计算建筑面积时,需要考虑建筑的实际形状、结构和功能,并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计算。

例如,对于不规则形状的建筑,需要按照一定的方法进行分割和计算;对于带有凸窗、凹窗等特殊结构的建筑,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修正和计算。

此外,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还对建筑面积的计算单位进行了统一规定,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另外,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还对建筑面积计算中的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例如,对于带有天井、挑楼等特殊结构的建筑,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修正和计算;对于带有楼梯、电梯等共用部分的建筑,需要按照一定的方法进行分摊和计算。

这些特殊情况的处理,可以使建筑面积的计算更加准确和科学。

最后,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还对建筑面积计算中的监督和检查进行了详细规定。

在建筑面积计算过程中,需要由专业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同时,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还规定了建筑面积计算结果的报告和归档要求,以便日后的查阅和审查。

附录三 计算规则

附录三  计算规则

附录三计算规则1、建筑面积计算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遇有特殊情况,按照本规则下列规定执行。

(1)当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0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住宅建筑层高大于7.6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2)当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5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办公建筑层高大于8.8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3)当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6.1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普通商业建筑层高大于10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2、容积率指标计算(1)凡配套建设的车库和市政公用设施为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单独列出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其他性质的半地下室应满足交通、消防等方面要求,单独列出建筑面积,一半计入容积19率。

(3)高层建筑中按规定设置的避难层的建筑面积单独标注,不计入容积率。

(4)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的面积的一半单独列出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5)突出屋面的附属用房(如:水箱、楼梯间、电梯间、机械房等)建筑高度不超过6米,且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屋面层面积的1/8,可不计算容积率。

(6)居住、文教体卫建筑底层设置的公共开放空间及连续雨廊等非营利功能的空间,其建筑面积应单独标注,不计入容积率。

3、建设用地面积计算建设用地面积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用地范围计算,但道路规划红线和河道蓝线内的面积不计入。

4、建筑间距计算(1)建筑间距为相邻两栋建筑外墙之间最小垂直距离,外墙有凸出时,按凸面外缘计算。

(2)建筑物北侧遮挡阳光的局部出挑(如阳台、楼梯平台、挑廊等),按出挑的部位进行计算。

永州市中心城区--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及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3.10.30计算规则[定稿]

永州市中心城区--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及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3.10.30计算规则[定稿]

永州市中心城区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及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送审稿第四版]永州市城乡规划信息服务中心2013年7月22日永州市中心城区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及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心城区城乡规划建设项目的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及建筑面积的计算,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住宅设计规划》(GB50095-201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以及参照上海、长沙、重庆、南京、杭州等一些城市出台的相关计算规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各城乡规划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规划管理与审批应严格按照本规则执行,市域范围内各县区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则是对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中没有覆盖和涉及到的内容的补充和完善。

第二章建筑密度计算第四条城市道路红线内、河道蓝线内、绿地绿线内的面积不纳入基地面积。

挑出建筑物外墙有永久性顶盖的挑廊、檐廊宽度大于2.1米的,按外轮廓线的水平投影全面积纳入基底面积计算建筑密度。

第五条有柱无围护结构的雨棚、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基底面积。

第六条穿过建筑物的通道、两建筑物间有永久性顶盖且高度小于4米的架空连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纳入基底面积计算建筑密度。

第七条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其水平投影全面积纳入基底面积计算建筑密度。

第八条宽度大于2.4米的骑楼按其水平投影全面积纳入基底面积计算建筑密度。

第三章容积率计算第九条建筑底层架空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不计容积率:1.以柱、剪力墙落地,层高3.6米以上。

2.视线通透、空间开敞;无特定功能,只作为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公共开敞空间使用。

3.底层开放空间面积不得少于标准层建筑面积的1/2。

第十条主体建筑内的中空区域,除确实因采光、通风需要的天井外,设置无底板的中空的,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和容积率。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是指在建筑设计和使用过程中,对建筑物的面积进行计算和规定的一套准则。

它不仅是对建筑物的基本信息进行量化和统计的依据,也是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及保修、房产买卖等各个环节的重要参考。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首先需要明确建筑面积的概念和分类。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面积包括总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和净建筑面积等几种类型。

总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个面的外表面积总和,包括外墙面积、屋顶面积等。

建筑占地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占有的面积,常用于土地规划和利用的评估。

净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常用于设计、施工和使用的参考。

在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中,不同的建筑类型和用途会有不同的计算方法。

例如,住宅建筑通常以套内建筑面积为准,即包括室内墙体内侧的面积,不计算共用空间和外墙厚度。

而商业建筑通常以净建筑面积为准,需要考虑商品展示区域、通道、楼梯等共用空间。

工业建筑则通常以建筑占地面积为准,因为工业生产需要大片的区域用于设备和作业。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也与具体的法规和标准密切相关。

例如,根据《规划建设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住宅建筑的建筑面积计算要符合GB/T 50229-2008《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相关规定。

同样,商业建筑的计算方法也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程进行计算,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除了在建筑设计和使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外,也对于房产买卖和租赁等交易起着重要的参考作用。

买家和租户常常会根据建筑面积的大小来确定物业的价值和价格。

因此,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需要公平、透明、可操作,以避免产生争议和纠纷。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例如,有些开发商和房产中介可能会故意夸大建筑面积,在宣传和销售中以吸引买家和租户。

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和规范,在计算和公示建筑面积时严格执行标准,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总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是建筑设计和使用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最全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最全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最全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指在建筑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过程中,对建筑物的各个部分进行面积测算的一套规定和标准。

建筑面积计算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它关系到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实现、造价核算的准确性以及国家有关建筑规划和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的执行。

一、建筑面积计算的分类按照建筑用途和管理要求的不同,建筑面积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建筑总面积(Gross Floor Area,简称GFA):指建筑物各层地板面积总和,包括室内外各部分面积。

2. 建筑净面积(Net Floor Area,简称NFA):指建筑物主体部分的使用面积,不包括公共空间、外墙、走廊、梯间等非使用面积。

3. 地上建筑净面积(Above Ground Net Floor Area,简称AGNFA):指建筑物地上部分主体部分的使用面积,不包括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非使用面积。

4. 建筑投影面积(Building Footprint Area,简称BFA):指建筑物在平面上的投影面积,包括主体部分和不包括走廊、梯间等辅助性空间的投影面积。

5. 公共空间面积(Public Space Area,简称PSA):指建筑物内的公共活动空间,包括大厅、休息区、会议室等。

二、建筑面积计算的方法1.实测实算法:根据建筑物的实际尺寸进行面积测量和计算。

2.比例尺法:通过比例尺将建筑物的平面图进行缩放,然后根据缩放后的图纸尺寸计算面积。

3.参数法:根据一些关键参数(如建筑物高度、楼层面积、建筑形态等)进行面积估算的方法。

4.专业软件法:使用建筑设计和测量软件进行建筑面积计算。

三、建筑面积计算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建筑面积计算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清楚划分各个建筑部分的功能和使用面积。

2.对于复杂形状的建筑物,采用合适的测量和计算方法,确保准确性。

3.根据建筑规划和设计的要求,合理选择使用哪种类型的建筑面积。

4.在进行验收和结算时,要与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确保计算结果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总结汇总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总结汇总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总结汇总在建筑设计和房地产行业中,建筑面积计算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内在结构中可供使用的总面积,包括房间、走廊、楼梯等空间的总和。

建筑面积的准确计算对于评估房产价值、规划使用空间、规划建筑设计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在计算建筑面积时,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标准,下面将对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则进行总结汇总。

1. 所有的室内空间计入建筑面积在计算建筑面积时,所有的室内空间都应计入建筑面积之中,包括房间、走廊、楼梯等。

需要注意的是,阳台、露台、楼梯间等不适用于长期使用的空间通常不计入建筑面积。

2. 墙体和结构柱不计入建筑面积在建筑面积计算中,墙体和结构柱通常不计入建筑面积。

只有室内空间的面积才算作建筑面积,墙体和结构柱的存在并不改变这一计算原则。

3. 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通常包括净面积和总建筑面积两种。

净面积是指室内实际可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体和结构柱;总建筑面积则包括室内空间的全部面积,包括房间、走廊、楼梯等。

4. 建筑用地面积与建筑面积的关系建筑用地面积通常指建筑物占用的地面面积,与建筑面积有所区别。

在规划建筑项目时,建筑用地面积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建筑用地面积与建筑面积之间的比例关系需要根据具体的设计要求和土地规划进行合理确定。

5.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存在不同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和规定。

在进行建筑面积计算时,需要遵循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建筑面积是建筑设计和房地产行业中一个重要的计量指标。

在进行建筑面积计算时,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标准,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建筑面积的计算不仅对于评估建筑价值和规划使用空间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建筑设计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总结汇总有助于提高建筑行业从业者对于建筑面积计算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 (2)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 (2)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1. 引言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所占地面的总面积,是衡量建筑物大小的重要指标。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建筑技术的进步,也在不断演变和更新。

本文将介绍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最新标准,以帮助各方了解和正确计算建筑面积。

2. 建筑面积的分类建筑面积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常见的有建筑总面积、建筑净面积、建筑活动面积等。

建筑总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外包围线所围成的面积,包括室内和室外的所有部分。

建筑净面积是指除去墙壁、柱子、管道等构造物之后,实际可使用的面积。

建筑活动面积是指建筑物内用于活动的区域,如客厅、办公室等。

各种建筑面积在实际计算中有着不同的考虑因素和计算方法。

3. 建筑总面积的计算方法建筑总面积的计算是根据建筑物的外形轮廓来确定的。

通常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法来计算建筑总面积:•图纸法:根据建筑设计图纸上标明的建筑物外形轮廓线,通过测量图纸上的长度和宽度,计算建筑总面积。

这种方法适用于建筑物尚未建成或者没有实际测量的情况。

•实测法:通过在建筑物周围或内部进行现场测量,利用测量仪器测量建筑物的长度和宽度,进而计算建筑总面积。

这种方法适用于已经建成的建筑物。

4. 建筑净面积的计算方法建筑净面积是指除去建筑物内部构造物所占空间之后的实际可使用面积。

建筑净面积的计算方法通常考虑以下因素:•墙体厚度:建筑物的墙体厚度会占用一定的空间,因此需要根据墙体厚度进行相应的扣减。

•柱子和梁的面积:建筑物的柱子和梁也会占用一定的面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扣减。

•管道和设备的占用面积:建筑物内部的管道和设备也会占用一定的面积,同样需要进行扣减。

•其他特殊结构的占用面积:如果建筑物内部还有其他特殊结构,如楼梯、电梯等,也需要考虑其占用的面积。

建筑净面积的计算一般由建筑师或者设计师在设计阶段进行,需要根据具体的建筑设计图纸和相关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5. 建筑活动面积的计算方法建筑活动面积是指建筑物内用于活动的实际可使用区域。

建筑面积计算法则大全

建筑面积计算法则大全

建筑面积计算法则大全
建筑面积,是地产名词,与实用面积及实用率计算有直接关系。

因应国家地区不同,其定义和量度标准未必一致。

建筑面积是建设工程领域一个重要的技术经济指标,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之一。

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

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
(1)建筑面积:指建筑物长度、宽度的外包尺寸的乘积再乘以层数。

它由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组成。

(2)使用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

(3)辅助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活动所占的净面积的总和,例如居住建筑中的楼梯、走道、厕所、厨房等。

(4)结构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的墙、柱等结构所占面积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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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三
总平面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及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容积率计算规则:
容积率计算公式:
FAR=S1/S2
其中:FAR—容积率;
51 —计容总建筑面积,包括地面以上建筑的建筑面积和地面以下建筑的建筑面积;地面以上建筑的建筑面积不包括建筑物沿街地面首层开辟的有盖走廊、小于2.20m 的架空层、24 小时对公众开放的空中花园及连廊、超高层建筑避难层中的避难区、建筑顶层上的楼梯井、水箱等;地面以下及半地下建筑的建筑面积不包括用作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车库、储藏间、设备用房(配电间、水泵房、地下水池、空调机房等)、地下交通用房(楼梯间、电梯间及前室)的建筑面积;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计算。

52 —建设用地面积,是指扣除城市道路代征用地的建设用地面积,城市道路包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类。

二、建筑密度建筑密度:指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用百分比表示)。

建筑密度的计算公式:D=S3/S2 X100%其中:D—建筑密度;
52 —建设用地面积;
53 —建筑物基底总面积。

三、有关绿地率的计算
1. 宅旁绿地的计算: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算到路边;距房屋墙角1.5 米;对其它围墙、院墙算到墙角;
2. 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计算:绿地边界距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路边1.0
米;距房屋墙角高层为1.5米;
3. 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同院落式组团绿地;沿居住区(级)道路、城市道路的公共绿地算到边线;
4. 屋顶绿化
5. 用地内集中(公共)绿地中的植物种植面积大于集中(公共)绿地面积的80%,水面、水景、绿化休闲广场按全面积计入绿地;小于80%的按实际种植面积计算。

6. 凡地下设施顶板上部至室外地坪覆土厚度达1.5米(含1.5米)以上,其绿化面积可全部计入绿地率;覆土厚度1.5米以下,其绿化面积可按1/2计入绿地率。

7. 任何形式的消防通道一律不计入绿地面积;
四、建筑面积计算规定计算
建筑面积计算除满足《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05)夕卜,还须满足以下规定:
1. 阳台进深不得大于
2.4米,有完整使用空间、面积大于10平方米的阳台视同居室,按水平投影计算全面积。

2. 户内花园(指住宅建筑中,有永久性顶盖且至少有一个边长除
护栏之外没有任何维护的开敞平台)满足以下条件时,按1/2面积
计入建筑面积:户内花园每户只允许设置一处,每处面积不大于10平方米,且只能作为“户内花园”的功能使用,不允许做任何空间分割性改动。

3. 阳台、挑廊顶盖距其底板的高度大于两个自然层的,可视为露
台,不计算建筑面积。

4. 每套住宅户只能设置一处放置集中空调外机等的设备平台,与 室内不直接连通且面积不得大于 4平方米;公共建筑空调系统室外机 原则上应布置于建筑裙房或塔楼屋顶。

确需分层布置的,设备平台应 单独设置,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层建筑面积
1.5%。

符合前
述规定的不计算建筑面积,超过部分应按全面积计算。

5. 落地窗高度达到2.20m 的计算全面积, 在
2.20m 以下的计算一半面积,飘窗窗台面抬 高0.3米以
上、进深不大于0.8米,且层高小 于2.2米的不计算建
筑面积,超过该规定计算 全面积。

(详见图)
6. 首层结构顶板标高平均高于周边地坪 1.5 米(车
库按该层层高的50%),则视为地上层, 且按自然层计
入建筑地上层数,面积计入地上 建筑面积;低于1.5米
(含1.5米),则视为地 下层,面积计入地下建筑面
积。

底层为商业的建筑,建筑室外地坪 标高不一致
时,从商业室外地坪开始视为地上层,面积计入地上建筑 面积 7. 房屋内的附层(含夹层、插层、设备层、结构转换层)、消防避 难层等其高度在2.20m 以上,建筑面积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 算,层高小于2.20m 时不计算面积。

8. 建筑物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 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 的部位 应计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架空层,应按其 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 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建 筑底层架空敞开式空间(景观绿化、公共活动场地) 、建筑物间架空 走廊下部空间不计算面积。

9. 假层、夹层、附层、插层、如果层高在 2.2 米(含 2.2 米)以上 并计算
飘窗示意图
HI 駅窗种面高度 EI2-訓窗层A * WWTXWCI .
建筑面积的,按自然层计入建筑总层数;建筑底层作为架空层(包括作为绿化园艺、公共休憩的开放空间或层高小于2.20 米的车库、杂物间等,但结构性防潮层除外),其层数标注为1(架空层)+XF (自然层),即1+XF,如
1+6F,总图上必须标明架空层的具体用途和是否为开放空间;在总图标注中,顶层为坡屋顶阁楼、复式或跃层时,层数统一表示为XF+1 ,如6+1F 。

10. 建筑室外地坪标高不一致时,以主要使用功能出入口最近的室外道路或场地标高为准作为室外地坪,计算建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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