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7
赣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2017)

赣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规划管理中建设工程的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方法,现依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结合本市实践,制定本规则: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赣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各类建筑工程方案的审定、建筑施工图的审查及规划竣工核实时建筑面积、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的计算。
第二条赣州市中心城区范围为《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
第三条各类建筑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任何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当遵循诚信原则,规范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的计算,如实申报送审材料,不得随意虚构建筑用途及性质。
第四条建筑密度的计算一般情况下以建筑底层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密度,特殊情况下的建筑密度按下列规则执行:1.净高在4.5米以下两栋建筑之间的人行连廊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建筑密度。
2.净高在4.5米以上两栋建筑之间的人行连廊不计入建筑密度。
3.无柱雨篷不计入建筑密度。
4.两栋建筑之间架设跨越城市道路且对公众开放的空中人行廊道不计入建筑密度。
第五条建筑层高与容积率计算(一)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小于2.8米,且不宜大于3.2米;当层高大于3.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k倍计算建筑面积和容积率,k=h÷3(h为建筑层高)。
住宅建筑内入户大堂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二)办公、酒店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应小于3.2米,且不宜大于4.2米;当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K倍计算建筑面积和容积率,K= h÷3.6(h为建筑层高)。
办公、酒店建筑内门厅、大堂、采光厅及大空间的多功能厅、会议厅、大餐厅等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三)单层单间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沿街商业(含商业街)建筑层高不宜大于4.5米;当建筑层高大于4.5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K倍计算建筑面积和容积率,K= h÷3.6(h为建筑层高)。
2017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一、xx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的适用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xx、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xx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在国家规范、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
本定额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的,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一) 人工工日: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的,人工等级分xx通工(简称xx工)、技术工(简称技工)和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和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xx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人工费。
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大全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大全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所占用的地面面积总和,通常用来衡量建筑物的大小和空
间利用效率。
建筑面积的计算涉及到各种不同的规则和标准,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在进行建筑面积计算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相应的规则,以确保计算结果准确可靠。
建筑总面积(建筑物占地面积)
建筑总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所占用的总面积,包括建筑物各个楼层的面积
总和。
通常可以通过对建筑物外轮廓的尺寸进行测量来计算建筑总面积。
建筑净面积
建筑净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可使用的实际面积,不包括墙体和柱子等构件所占
据的空间。
计算建筑净面积时需要减去建筑物内部结构的面积,以得到实际可利用的空间面积。
建筑基底面积
建筑基底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的投影面积,即建筑物在地面上的影子所覆
盖的区域。
建筑基底面积通常用来计算建筑物在地面上所占据的空间大小。
有效建筑面积
有效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可供使用的实际面积,不包括一些不适合使用的
区域,如楼梯间,机房等。
有效建筑面积通常用来评估建筑物的使用效率和空间利用情况。
建筑单元面积
建筑单元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的一个独立单元(如一个房间)的面积。
计算建
筑单元面积可以帮助评估建筑物内部空间的分布和利用情况。
综上所述,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涉及建筑总面积、建筑净面积、建筑基底面积、有效建筑面积和建筑单元面积等方面,每种规则都有其特定的计算方法和应用场景。
在进行建筑面积计算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规则并进行准确的测量和计算,以确保得到正确的建筑面积数据。
2017新定额规则对比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土石方工程(一)、基础土石方的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含垫层)底标高至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含石方允许超挖量)确定。
进场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按进场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
解决方案:①、根据垫层/基础自动生成土方(默认土方深度至室外地坪标高)②、修改土方深度(深度至进场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二)、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施工组织设计(经过批准,下同)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下列规定计算:1.当组成基础的材料不同或施工方式不同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
算(只计算一面);独立基础按0.45m计算(四面均计算)。
3.基坑土方大开挖需做边坡支护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2.00m计算。
4.基坑内施工各种桩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2.00m计算。
5.管道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
室结构外边线突出首层结构外边线时,其突出部分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
二、桩基础工程(一)、人工挖孔桩灌注混凝土桩芯工程量分别按设计图示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另加加灌长度,以体积计算。
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时,按0.25m计算。
人工挖孔扩底灌注桩按图示护壁内径圆台体积及扩大桩头实体积以体积计算。
护壁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砌筑工程(一)、轻质隔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四、混凝土钢筋工程(一)、混凝土1、带形基础:带形基础有肋时,在肋高(指基础扩大顶面至梁顶面的高)≤1.2m 时,将肋与基础的工程量合并计算,按带型基础定额项目计算;在肋高>1.2m时,将扩大顶面以下的基础部分,按带型基础项目计算,扩大顶面以上部分,按混凝土墙子目计算。
2、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①柱与板相连接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②带柱帽的柱,柱与板相连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017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总结

2017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关键词:结构层高(2.2m)、围护结构、围护设施、外围水平面积
1)建筑物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应按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2.20m及以上的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2.20m以下的计算1/2面积。
3)地下室、半地下室按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
总结:
结构外围水平面积:大多数都是
底板水平投影面积:1)局部楼层无围护结构 2)有围护设施架空走廊 3)有围护设施立体书库、仓库、车库 4)门厅、大厅内设有走廊 5)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顶板水平投影面积:1)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2)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3)门廊。
河南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7

河南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7
河南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7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全省各项建设工程,计算建筑物面积合法有效。
二、定义
二号文件:指规划建筑设计文件中标注的建(构)筑物的垂直外围组合拱面积的总和。
三、计算标准
(一)主体建筑
1、主体建筑建筑面积(全面积)=二号文件中标准的建筑物面积;
2、主体建筑其他特殊部位的面积(中间空拱区域处理)=垂直外围拱面积总和减去二号文件标准面积。
(二)附属建筑
1、附属建筑建筑面积=二号文件中标准的建筑物面积;
2、附属建筑其他特殊部位的面积(如:地下室、井道等)=垂直外围拱面积总和减去二号文件标准面积。
(三)其他非建筑物
1、其他非建筑物的面积(如:街道空地、路灯橹等)=其实际占地面积。
四、计算方式
一号文件中所有建筑物面积及其他非建筑物面积总和减去二号文件标准面积总和,可得建筑物加附属建筑及其他建筑物的总面积。
五、特殊处理
(一)水泥砌块外墙的面积计算
1、水泥砌块外墙的垂直外围拱面积=外墙真实厚度乘以外墙面积;
2、受砌体外墙厚度的影响,其他砌体外墙的外墙面积应减去厚度。
(二)其他方式的建筑物面积
1、木构建筑物面积=二号文件中标准面积;
2、混凝土结构建筑物面积=二号文件中标准面积乘以其重复构筑比例;
3、钢结构建筑物面积=二号文件中标准面积乘以其重复构筑比例。
六、计算结果复核
建筑物面积计算结果应与实际面积测量结果拟合吻合。
应复核建筑物面积计算结果的可靠性,减少偏差。
最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最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指在建筑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用于确定建筑物各个部分面
积的标准和方法。
这些规则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建筑从业者需要时刻关注最新的规定和标准以确保设计方案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1. 建筑总面积计算
建筑总面积是指建筑物所有层面在地面投影的总面积。
根据最新版的建筑面积
计算规则,建筑总面积的计算公式如下:
建筑总面积 = 建筑底层面积 + 各层面积之和
其中,建筑底层面积指建筑物从地面到第一层天花板之间的面积,各层面积为
每一层的地面投影面积。
2. 建筑净面积计算
建筑净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可供使用的实际面积,不包括墙体、柱子等构件的
面积。
根据最新版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净面积的计算公式如下:建筑净面积 = 建筑总面积 - 墙体面积 - 柱子面积 - 其他构件面积
其中,墙体面积、柱子面积和其他构件面积应按照一定的方式计算并从建筑总
面积中剔除,以得到建筑净面积的准确数值。
3. 建筑使用面积计算
建筑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各个功能空间的实际可用面积总和。
根据最新版
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使用面积的计算方法如下:
建筑使用面积 = 各功能空间面积之和
建筑使用面积应包括所有功能空间的面积,如起居室、卧室、厨房、卫生间等,以确保建筑物设计满足使用需求。
结语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在建筑行业中具有重要意义,正确的面积计算可以为设计、
施工和使用阶段提供准确的参考数据。
建筑从业者应不断关注最新版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确保自身工作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2017年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7年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为了统一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自然层是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结构层高是指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建筑空间是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结构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围护设施是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地下室是指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半地下室是指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房间。
架空层是指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走廊是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取消了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2.0.12:架空走廊是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
2.0.13:结构层是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2.0.14:落地橱窗是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5:凸窗(飘窗)是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
2.0.16:檐廊是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7年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最强总结!
关于《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建筑面积计算数据比较多,很容易混淆,下面特找来建筑面积计算相关数据总结说明,供大家参考!
一、计算全面积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
2.局部楼层(有围护按围护,无围护按底板),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3.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4.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6.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7.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
8.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
9.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大于2.1m
10.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大于2.1m
11.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
12.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
13.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14.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
15.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
16.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
二、计算一半面积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以下
2.局部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3.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4.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6.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7.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
8.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
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10.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11.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
12.门廊、有柱雨篷、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
2.10m及以上
13.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
14.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
15.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1.2~2.1m
16.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1.2~2.1m
17.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
18.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部分
19.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
20.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
21.室外楼梯
22.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
23.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
三、不计算面积
1.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小于1.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