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存放冷库出入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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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产品仓储管理制度

肉类产品仓储管理制度

肉类产品仓储管理制度一、总则1.1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肉类产品仓储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保障企业经营和消费者权益,制定此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肉类产品仓储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仓库管理员、库管员等。

1.3 本制度要求所有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二、仓储管理组织架构2.1 仓储管理部门设置为基层,直接隶属于企业管理部门。

2.2 仓储管理部门设立仓库管理员、库管员等职位,确保仓储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2.3 仓储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仓储设备和软件系统的维护和更新。

2.4 仓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仓储管理规定和流程,并对仓库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三、肉类产品仓库要求3.1 选址:肉类产品仓库应选址在离市区不远的地方,交通便利,方便运输和配送。

3.2 环境:仓库内部应该保持通风良好,温度适宜,干燥,并具有防火、防盗、防潮等设施。

仓库外部应干净整洁,安全通畅。

3.3 保鲜设备:仓库应配备适合肉类产品保鲜的冷库和冷藏设备,确保产品的新鲜和质量。

3.4 卫生清洁:仓库内部要求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卫生。

3.5 防虫防鼠:仓库应有相应的防虫、防鼠设施,保障产品的卫生和安全。

四、肉类产品仓储管理流程4.1 入库流程:肉类产品入库前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分类、标识,并记录入库信息。

4.2 入库记录:入库记录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4.3 出库流程:根据订单,仓库管理员需要核对出库产品的信息,按规定进行包装和装车。

4.4 出库记录:出库记录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收货人信息等相关信息,确保产品的准确交付。

4.5 库存管理:仓库管理员需要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信息准确无误。

五、肉类产品仓储管理要点5.1 温度控制:肉类产品的存储温度应严格控制在适宜的范围内,确保产品的新鲜和质量。

5.2 包装标识:仓储管理人员需要对每批产品进行合适的包装,并进行清晰的标识,确保产品信息的准确传达。

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8

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8

附件33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保障进出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动物疫情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牧业生产安全和人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出口肉类产品的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肉类产品是指动物屠体的任何可供人类食用部分,包括胴体、脏器、副产品以及以上述产品为原料的制品,不包括罐头产品。

第四条海关总署主管全国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

主管海关负责所辖区域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海关依法对进出口肉类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及监督抽查,对进出口肉类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收货人、发货人根据监管需要实施信用管理及分类管理制度。

第六条进出口肉类产品生产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进口检验检疫第七条进口肉类产品应当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以及中国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相关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以及贸易合同注明的检疫要求。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肉类产品,海关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暂予适用的标准进行检验。

第八条海关总署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国内外肉类产品疫情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风险分析结果,结合对拟向中国出口肉类产品国家或者地区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评估情况,制定并公布中国进口肉类产品的检验检疫要求;或者与拟向中国出口肉类产品国家或者地区签订检验检疫协定,确定检验检疫要求和相关证书。

冷库货物出进管理制度

冷库货物出进管理制度

冷库货物出进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冷库货物的出进管理,提高货物管理效率,确保货物的安全、有序出入,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冷库内所有货物的出入管理,包括入库、出库、移库、清点等一系列操作。

三、管理原则1.保证货物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准确记录和管理货物的进出数量和时间。

3.执行严格的出入库操作流程,严禁私自擅自操作。

4.严格遵循温度控制要求,确保货物的质量不受影响。

5.保证货物的分类管理,确保货物可追溯。

6.严格遵守冷库安全管理规定,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四、入库管理1.货物到达冷库前,提前通知冷库管理员进行准备工作。

2.货物运抵冷库后,需经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3.货物入库前,需填写入库单,明确货物名称、数量、到达时间等信息。

4.入库操作人员需戴好工作手套和口罩,避免污染货物。

5.入库后,将货物按照规定放置在指定区域,确保货物堆放整齐,不得遮挡通道。

6.对于易腐坏或易变质的货物,需加强监管,确保货物质量。

七、出库管理1.货物出库前,需填写出库申请单,注明出库理由、货物名称、数量等信息。

2.出库申请单需经过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出库操作。

3.出库操作人员需核对货物信息和数量,确保与出库单一致。

4.出库操作需记录操作时间和相关信息。

5.出库后,需做好出库记录,并交给仓库管理员备案。

6.对于特殊货物的出库,需严格遵守相应的处理流程。

八、移库管理1.货物移库需提前通知仓库管理员,进行移库计划安排。

2.移库前,需做好移库清点和标识,确保货物移动无误。

3.移库操作需密切配合,确保货物安全移动到指定位置。

4.移库后,需做好移库记录,并及时更新货物信息。

九、清点盘点管理1.定期对冷库内的货物进行清点盘点,确保货物信息准确无误。

2.清点盘点需做好记录,对于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3.清点盘点后,需对货物进行调整,确保货物分类清晰。

4.清点盘点工作由专人负责,做好相应记录和备份。

十、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冷库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冷库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安全监控。

冷库产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冷库产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冷库产品出入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冷库产品的出入库管理,保障冷库产品的安全和质量,提高冷库的利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冷库产品的出入库管理,包括冷库物品的存放、装卸、记录等方面。

三、出入库管理流程1. 出库流程(1)填写出库申请单:申请人在出库时,需填写出库申请单,明确出库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信息,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签字。

(2)办理出库手续:申请人持有效证件和出库申请单前往出库处办理出库手续,由出库管理员核对信息后办理出库手续。

(3)装车出库:装卸人员按照出库单上的信息,将产品装车出库,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记录和确认。

2. 入库流程(1)填写入库申请单:申请人在入库时,需填写入库申请单,明确入库物品的名称、数量、来源等信息,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签字。

(2)办理入库手续:申请人持有效证件和入库申请单前往入库处办理入库手续,由入库管理员核对信息后办理入库手续。

(3)装车入库:装卸人员按照入库单上的信息,将产品装车入库,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记录和确认。

四、出入库记录1. 出库记录(1)出库登记:每一次出库都需进行出库登记,记录出库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出库时间等信息。

(2)出库确认:装卸人员在装车后需进行出库确认,确认无误后由出库管理员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

2. 入库记录(1)入库登记:每一次入库都需进行入库登记,记录入库物品的名称、数量、来源、入库时间等信息。

(2)入库确认:装卸人员在装车入库后需进行入库确认,确认无误后由入库管理员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

五、特殊物品管理1. 高值物品管理:高值物品入库前需进行严格的验货和记录,出库时需进行双重核对和签字确认,确保高值物品的安全和完整。

2. 特殊温度要求物品管理:对于需要特殊温度要求的物品,需设置专门的存放区域,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确保物品质量不受影响。

六、安全管理1. 安全防火要求:在出库和入库过程中,需严格遵守防火要求,保证操作安全,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进口肉类存储冷库备案工作指南

进口肉类存储冷库备案工作指南

进口肉类存储冷库备案工作指南一、存储冷库备案申请材料(一)进口肉类存储冷库备案申请表(附表1)(二)冷库平面图(标明拟备案库位、视频监控系统监控区域)及有关图片(三)法人资格证明(四)工商营业执照(五)食品仓储资格证明(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部门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六)出入库管理制度(七)防疫卫生制度(八)其他冷库管理制度二、申请备案的程序(一)申请单位填报备案申请表(二)向所在地直属局提交随附材料。

复印件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同时交验原件;(三)直属局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进行现场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成为进口肉类备案存储冷库;(四)直属局向总局上报备案存储冷库名单,由总局统一发布。

三、备案申请条件(一)交通、运输便利、位于指定进境口岸辖区范围内,具备有方便搬运的运作空间,冷库总容量达3000吨(肉类加工企业自备的冷库、冷藏库除外)。

(二)应当位于在远离污染源,周围环境清洁卫生,不得有碍食品卫生的区域,环境卫生应当符合环保要求,库区内不得兼营、生产、存放有碍食品卫生的其它产品;库区主要道路应铺设适于车辆通行的坚硬路面(如混凝土或沥青路面等),路面平整、易冲洗,无积水。

(三)冷库内地面用防滑、坚固、不透水、耐腐蚀的无毒材料修建,地面平坦、无积水并保持清洁;墙壁、天花板使用无毒、浅色、防水、防霉、不脱落、易于清洗的材料修建;库房密封,有防虫、防鼠、防霉设施。

(四)冷冻库库房温度应当达到-18℃以下,昼夜温差不超过1℃;冷藏库库房温度应当达到4℃以下。

(五)冷库内保持无污垢、无异味,环境卫生整洁,布局合理,不得存放有碍卫生的物品,保持过道整洁,不准放置障碍物品。

库房应定期消毒,定期除霜。

(六)应当设有温度自动记录装置,库内应当配备非水银温度计。

(七)备案存储冷库须提供视频监控等必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设施。

(八)建立与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相适应的完善的冷库管理制度。

附表1:进口肉类存储冷库备案申请表。

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贮存、运输及交付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贮存、运输及交付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贮存、运输及交付管理制度食品贮存、运输管理制度一食品贮存管理1.1食品入库前要将仓储室卫生清理干净,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要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并按入库的时间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

1.2食品入库前应确保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通风良好,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鼠药、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1.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存放。

1.4保管员要每天对仓库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1.5贮存肉类食品要生熟分开,肉类和鱼类不得混放。

冷库里要将冷冻的食品分类码放在不锈钢架上。

冷冻温度保持在―18℃左右。

1.6冷柜只能专用贮存熟食品,保持柜内清洁,不得污染。

冷柜食品用完后要进行清理消毒(使用过氧乳酸涂抹),打开柜门凉干。

贮存食品温度应保持在℃—8℃。

煮熟的食品要冷藏时必须待食品自然凉透后才准放入冷柜内。

1.7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专人负责随时上锁。

XXX人员要对出、入库人员进行登记,任何人不准擅自进入库房。

要对出、入库食品进行登记、查验,登记食品、数量、保质期等,做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准出、入库。

发现问题时,要立即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人员。

二、食品运输管理2.1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无异味。

2.2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2.3运输前必须举行食品的质量检查,在标签、批号和货物三者符合的情况下才能运输。

2.4填写的运输单据、要字迹分明、内容正确,项目完全。

2.5运输包装必须牢固、整洁、防潮、并符合相干的包装规定。

在运输包装的两端有明显的运输标志,。

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储存冷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储存冷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储存冷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进境肉类产品监督管理,保证进境肉类产品安全卫生质量,防止动物疫情传入,保护我国农牧业生产和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储存冷库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储存冷库是指因检验检疫工作需要或进境肉类分销的需要,由检验检疫部门指定的肉类产品进境后最初存放的冷库。

第四条国家对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储存冷库实行注册管理制度。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主管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储存冷库的统一注册和监督管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储存冷库的注册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国内一般肉类储存冷库由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现行的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储存冷库的注册包括法人和经理人注册以及卫生设施和管理体系注册两部分内容。

企业法人和经理人注册是对企业法人和经理人从业资格和守法及信誉记录的审查,并包括必要的联络信息;卫生设施和管理体系注册是对冷库的环境、设施和人员的要求以及卫生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

第七条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储存冷库注册评审依据为《肉类屠宰加工企业卫生注册规范》(SN/1346-2004标准)中适用于储存冷库的部分。

第八条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储存冷库注册程序参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程序执行。

第九条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储存冷库注册证书有效期为3年。

注册证书由国家认监委统一印制,由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颁发。

第十条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储存冷库应保存进境肉类产品各种必要的单证,做好进境肉类产品出库入库的统计工作,保证进境肉类产品的可追溯性。

第十一条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储存冷库应提供必要的人员和设施等,协助检验检疫机构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规范上海口岸进境动物源性食品检验检

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规范上海口岸进境动物源性食品检验检

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规范上海口岸进境动物源性食
品检验检疫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饮食
【发布部门】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布日期】2007.08.20
【实施日期】2007.08.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规范上海口岸进境动物源性食品检验检疫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上海口岸进境动物源性食品检验检疫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境肉类产品在完成口岸查验后,所有采样批须按要求尽快调入许可证指定冷库仓储。

同时,收货人须在24小时内,登陆“上海口岸进境动物源性食品采样批流向网上申报系统”(http:///EntManage),填报相关信息。

二、进境水产品在报检时,须由收货单位提供书面承诺,确保将水产品采样批调离至上海地区水产品备案冷库仓储。

口岸查验结束后,收货单位应尽快将该批产品调离至上述备案冷库。

三、相关冷库凭《抽/采样凭证》或《入境货物口岸检疫合格证明》办理入库手续。

每批采样批入库和出库后24小时内,须登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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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存放冷库出入库管理
监管手册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备案登记号
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监制
说明
一、本手册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填写,字迹工整。

二、本手册由冷库管理员填写,所记内容务必真实、全面、可靠。

三、“品种”栏按许可证审批的品种逐一详细填写。

四、本手册应妥善保管,有待检验检疫机关随时检查。

五、如有遗失,请立即向当地检验检疫机关报告。

进口肉类产品入、出库记录表
记录者:检验检疫监管记事
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存放冷库检验检疫
监管工作手册
检验检疫机构
冷库名称
冷库备案登记号
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监制
说明
六、本手册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填写,字迹工整。

七、本手册由驻库检验检疫人员填写,所记内容务必真实、全面、可靠。

八、“品种”栏按报检单的品种逐一详细填写。

九、本手册应妥善保管,以备随时检查。

进口肉类产品查验记录表
检验检疫监管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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