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操作规程及审批流程图
吉水县安监局审批项目工作流程图

吉水县安监局审批项目工作流程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办证流程图二、办理砖瓦粘土(场)、采砂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名称: 办理砖瓦粘土(场)、采砂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实施依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第397号国务院令)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江西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200年第13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四条:下列非煤矿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颁发管理机关委托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和管理:(一)砖瓦粘土矿(场);(二)采砂场。
公开形式: 网上公开公开范围: 全社会公开时间: 长期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承办科室: 非煤矿山监管股行政服务股项目介绍:(一)办理砖瓦粘土(场)、采砂场安全生产许可证1、承办责任人:王晓荣李小平2、办理条件:(1)县政府或乡(镇)政府同意规划开采的有关文件或批件。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6)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7)从业人员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
(8)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雇主责任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9)厂房、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10)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1)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设备。
财务合同管理:2024版操作规程

财务合同管理:2024版操作规程本合同目录一览1. 财务合同管理目标2. 财务合同管理原则3. 财务合同管理流程4. 财务合同审批流程5. 财务合同签订流程6. 财务合同履行流程7. 财务合同变更流程8. 财务合同解除流程9. 财务合同归档流程10. 财务合同管理责任分配11. 财务合同信息管理12. 财务合同风险管理13. 财务合同违规处理14. 财务合同管理评估与改进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财务合同管理目标1.1 确保公司财务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1.2 提高财务合同管理的效率和效果1.3 降低财务合同纠纷的风险2. 财务合同管理原则2.1 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公平公正,维护公司和合同对方的合法权益2.2 效益最大化原则:充分考虑公司利益,合理预测合同收益,降低合同成本2.3 风险防控原则:加强合同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防止合同风险对公司造成损失3. 财务合同管理流程3.1 合同起草:根据业务需求,由相关部门或人员起草合同文本3.2 合同审批:合同起草人将合同文本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进入下一环节3.3 合同签订:合同审批通过后,由合同起草人与合同对方进行签订3.4 合同履行: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3.5 合同变更与解除: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办理3.6 合同归档:合同履行完毕或解除后,将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归档保存4. 财务合同审批流程4.1 初步审查:由财务部门对合同文本进行初步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4.2 财务部门审批:财务部门对合同进行详细审查,主要包括合同收益、成本、风险等方面4.3 高管审批:合同审批通过后,提交给公司高管进行最终审批5. 财务合同签订流程5.1 合同起草人提交合同文本:将审批通过的合同文本提交给合同对方5.2 合同对方审查:合同对方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进行签订5.3 合同签订: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合同生效6. 财务合同履行流程6.1 合同履行监督:财务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6.2 合同履行协调:协调公司内部资源,确保合同履行的顺利进行6.3 合同履行跟踪: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跟踪,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7. 财务合同变更流程7.1 合同变更申请: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如需变更合同,由合同起草人提出变更申请7.2 合同变更审批:财务部门对合同变更申请进行审查,审批通过后进行变更7.3 合同变更签订: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变更部分生效8. 财务合同解除流程(略)9. 财务合同归档流程(略)10. 财务合同管理责任分配(略)11. 财务合同信息管理(略)12. 财务合同风险管理(略)13. 财务合同违规处理(略)14. 财务合同管理评估与改进(略)8. 财务合同解除流程8.1 合同解除条件:合同解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双方约定的事由8.2 合同解除申请:合同解除应当由合同一方提出解除申请,并说明解除理由8.3 合同解除审批:财务部门对合同解除申请进行审查,审批通过后进行解除8.4 合同解除公告:合同解除应当以书面形式公告对方,并办理相关手续8.5 合同解除后处理: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相关事项,包括结算、赔偿等9. 财务合同归档流程9.1 合同归档准备:合同履行完毕或解除后,财务部门对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进行整理9.3 档案管理部门审查:档案管理部门对归档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归档9.4 归档信息登记:在档案管理系统中登记合同归档信息,便于查阅和管理9.5 归档资料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妥善保管归档资料,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10. 财务合同管理责任分配10.1 合同起草人:负责起草合同文本,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10.2 财务部门:负责合同的审批、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的管理工作10.3 合同履行监督:负责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10.4 合同归档管理:负责合同归档工作,确保合同资料的安全和完整10.5 合同风险控制:负责识别、评估和控制合同风险,防止合同风险对公司造成损失11. 财务合同信息管理11.1 合同信息收集:收集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的信息,并进行整理和归类11.2 合同信息录入:将收集到的合同信息录入合同管理系统,便于查询和管理11.3 合同信息更新:及时更新合同信息,确保合同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11.4 合同信息保密:对合同信息进行保密,防止泄露给无关人员11.5 合同信息安全:采取措施保护合同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被非法获取、篡改或删除12. 财务合同风险管理12.1 合同风险识别:识别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12.2 合同风险评估: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的程度和可能性12.3 合同风险控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防止风险对公司造成损失12.4 合同风险应对:制定风险应对方案,以便在风险发生时能够及时应对12.5 合同风险监测:对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确保措施的有效性13. 财务合同违规处理13.1 违规行为识别:识别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中的违规行为13.2 违规行为报告:将识别出的违规行为报告给相关部门或上级领导13.3 违规行为调查:由相关部门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查清事实和责任13.4 违规行为处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13.5 违规行为防范:分析违规行为的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行为的再次发生14. 财务合同管理评估与改进14.1 合同管理评估:定期对财务合同管理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4.2 合同管理改进: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改进措施,完善财务合同管理14.3 改进措施实施:将改进措施付诸实施,加强财务合同管理的效果14.4 合同管理监督:对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改进措施的有效性第二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说明一:附件列表:1. 附件一:财务合同模板详细要求:合同模板应包括合同主体、合同标的、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并根据不同类型的合同进行分类。
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备案工作流程图- 含职业卫生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三号《安全生产法》
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5号《危险化学品建设
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4、鲁安监发[2013]39号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 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
1、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 告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由 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备案; 2、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 告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 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3、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 告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 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申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始初步设计前,向与本办法第四条、第 五条规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提交下 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二)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三)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复制件);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复制件)。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申请安全条件审查的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并书面告知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申请安全条件审查的文件、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 书面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收到申请文件、资 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简体)外汇管理业务审批流程图

外汇管理业务审批流程图资本业务操作流程1、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全球首创外汇喊单平台 全球首创外汇喊单平台2、资本金账户及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注明:1、不允许异地开户,账户内资金应以现汇汇入。
2、四类专用账户不适用于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
3、除投资类专用账户外,其它三类专用账户在开户后10个工作日内汇入的资金应不低于核定限额的30%,否则开户银行应予以关闭。
全球首创外汇喊单平台3、股权转让结汇及购付汇说明:境内机构及居民个人向外方转股,应收取外方经外汇局核准的人民币,特殊情况境内机构需保留外汇的,上报总局审批。
全球首创外汇喊单平台4、外国投资者境内再投资、增资5、外商投资企业验资询证全球首创外汇喊单平台注:1、外债转贷款登记、开户、结汇比照外债办理 2、中资企业直接对外贷款需总局核定全球首创外汇喊单平台7、境外投资全球首创外汇喊单平台出口收汇核销业务流程图1.出口报关单遗失补办证明操作流程图全球首创外汇喊单平台 全球首创外汇喊单平台2.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补办核准件操作流程图3.出口单位开户登记备案业务操作流程图4.出口收汇核销单发放业务流程图全球首创外汇喊单平台5.出口收汇核销单挂失业务操作流程图6.出口收汇核销单内部管理操作流程图7.出口收汇核销业务操作流程图8.进料加工抵扣核销业务操作流程图9.签发“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业务操作流程图10.远期收汇备案业务操作流程图全球首创外汇喊单平台经常项目非贸易业务流程图1.居民个人经常项目收入解付外币现钞审核业务流程图2.居民个人经常项目兑换人民币审核业务流程图 全球首创外汇喊单平台3.居民个人售付汇管理(自费出国留学)审核业务流程图4.境内居民个人售付汇管理(自费留学外其它售付汇)审核业务流程图5.6.《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审核业务流程图全球首创外汇喊单平台8. 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开户审批业务流程图9. 非居民个人外汇结汇审核业务流程图:全球首创外汇喊单平台图1. 个人购汇管理操作规程(见图2)说明:1.在年度总额内(等值5万美元)的结汇和购汇,不再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个人凭本人身份证件就可以在银行直接理。
审批操作规程及审批流程图

附件(fùjiàn):审批(shěnpī)操作规程及审批流程图一、修建(xiūjiàn)跨河、拦河、过河、临河建筑物〔一〕审批(shěnpī)操作规程1、审批(shěnpī)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修建闸坝、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通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修建与通航有关的设施或者治理河道、引水灌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并应当事先征求交通主管部门的意见。
违反前款规定,中断或者恶化通航条件的,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并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恢复通航。
第十五条:在通航河流上建设永久拦河闸坝,建设单位。
必须按照设计和施工方案,同时建设适当规模的过船、过木、过鱼建筑物,并解决施工期问的船舶、排通航问题。
过船、过木、过鱼建筑物的建设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在不通航河流或者人工渠道上建设闸坝后可以通航的,建设单位应当同时建设适当规模的过船建筑物;不能同时建设的,应当预留建设过船建筑物的位置。
过船建筑物的建设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由交通部门承担。
过船、过木、过鱼建筑物的设计任务书、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必须取得交通、林业、渔业主管部门的同意。
〔3〕?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在通航水域修建跨河、拦河、过河、临河建筑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通航标准和航道开展规划,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征得航道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其他报批、报建手续。
2、审批内容:在通航河流上修建跨河、拦河、过河、临河建筑物通航标准等有关技术要求。
3、审批条件:〔1〕符合水资源综合利用的原那么。
〔2〕符合航道技术等级和航道开展规划要求。
〔3〕符合?内河通航标准?的技术标准要求。
〔4〕符合?内河航道维护技术标准?的技术标准要求。
〔5〕符合?航道整治工程技术标准?的技术标准要求。
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图

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图申请→受理→审核(资料审核、现场核查)→决定→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一、申请人向所属区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二)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场所应保持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三)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具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四)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县级(含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五)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二、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二)名称预先核准证明或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三)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地)合法使用有关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且租期应在一年以上);(四)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五)餐饮服务单位管理组织设置情况,遵守法律法规承诺书;(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材料及体检健康合格证明;(八)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制度;2.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3.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卫生管理制度;4.清洗消毒管理制度;5.人员卫生管理制度;6.人员培训管理制度;7.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8.加工操作管理制度;9.餐厨垃圾管理制度;10.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11.处理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12.保障食品安全所需的其他管理制度。
(九)自备水源的需提供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十)特大型、大型餐馆,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工地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证明材料;2.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包括但不仅限于食品和食品原料验收操作规程,食品贮存操作规程,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操作规程,专间操作规程,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处理规程);3.环境卫生自查计划;4.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批流程图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批流程图承办机构:监管一科 服务电话:2380872监督电话:2380876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新、改、扩建安全设施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不属于许可范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当场告知申请人。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全或不符合 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返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书》。
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文件、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发现问题的,向申请人发出整改意见书。
申请人进行整改。
(现场核查和整改期不计在办理时限内) 申请人 决定依法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许可决定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10日内向申请人发《不予许可通知》,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权利。
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10日内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行政许可审批时限工作流程1个工作日12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申请提出整改意见受理审查审批决定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立安全审查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2、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3、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4、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复印件;5、规划部门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 ;6、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通知书;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2、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复印件;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设计专篇;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的备案:1、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申报表;2、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认可表;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4、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5、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6、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专家意见。
标准操作规程及流程图绘制.ppt

流程图的起始和终止标志-1
以图表的方式说明过程和程序
识别关键活动和需要作出的选择
显示下述事项的逻辑顺序:
– 关键活动 – 选择 – (对选择)作出的决定 – 开始和结束点
流程图的起始和终止标志-2
标准的流程图符号,例如:
起止
过程
决定
符号可以向使用者表明步骤的类型
流程图的关键控制点(CCP)
1/46
B 2003-11-18
1.目的 采用赖式法对献血者进行ALT检测 2.适用范围 血液质量检测实验室初检岗位
3.参考资料 3.1 中国输血技术操作规程(血站部分2001) 3.2 全国临床检验技术操作规程 3.3 上海荣盛ALT试剂盒操作说明书 4.程序 责任人:血液质量检测实验室初检人员
4.1测定前将基质液在37℃水箱中预温备用。 4.2测定管编号后分别加入相应的待检血清100ul;空白管加100ul蒸馏水或0.1MPH7.2磷酸盐缓冲液。 4.3分别在测定管、对照管和空白管加入500ul,混匀,置37℃水浴保温30分钟。 4.4各管中分别加入2.4-二硝基苯肼液500ul,对照管中再加待测血清100ul,混匀,置37℃水浴保温20分 钟。
如果回答为“是”, 这就是一个关键控制点 如果回答为“否”,检查这是否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
对每项活动提出以下问题: –活动对过程的结果是否关键? –活动或活动的结果能否测量?
编写 SOP
编写者
– 谁编写 SOP? – 部门主管/组长/工作人员
编写SOPs的注意事项 (1)
应做到 先组织(理顺思路), 后表达(注意措词) 明确SOPs的读者和对象,使用简练和完整
识别变量和需要解决的疑难问题
会同熟练技术人员和主管对草案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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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操作规程及审批流程图
一、修建跨河、拦河、过河、临河建筑物
(一)审批操作规程
1、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修建闸坝、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通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修建与通航有关的设施或者治理河道、引水灌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并应当事先征求交通主管部门的意见。
违反前款规定,中断或者恶化通航条件的,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并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恢复通航。
第十五条:在通航河流上建设永久拦河闸坝,建设单位。
必须按照设计和施工方案,同时建设适当规模的过船、过木、过鱼建筑物,并解决施工期问的船舶、排通航问题。
过船、过木、过鱼建筑物的建设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在不通航河流或者人工渠道上建设闸坝后可以通航的,建设单位应当同时建设适当规模的过船建筑物;不能同时建设的,应当预留建设过船建筑物的位置。
过船建筑物的建设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由交通部门承担。
过船、过木、过鱼建筑物的设计任务书、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必须取得交通、林业、渔业主管部门的同意。
(3)《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在通航水域修建跨河、拦河、过河、临河建筑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通航标准和航道发展规划,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征得航道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其他报批、报建手续。
2、审批内容:
在通航河流上修建跨河、拦河、过河、临河建筑物通航标准等有关技术要求。
3、审批条件:
(1)符合水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
(2)符合航道技术等级和航道发展规划要求。
(3)符合《内河通航标准》的技术规范要求。
(4)符合《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的技术规范要求。
(5)符合《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的技术规范要求。
(6)符合《内河助航标志》的技术规范要求。
(7)符合《船闸设计规范》的技术规范要求。
(8)符合国家的其它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9)申请审批建筑物位置在审批之前需经现场踏勘,并提供符合航道行政审批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
A.书面申请报告。
B.跨河建筑物:
①建筑物总体布置图、墩位平面位置图各一式三份;
②建筑物所处河段图比1:1000-1:5000的航道水下地形测图一式三份。
C.拦河建筑物:
①建筑物的总体规划平面布置图一式两份;
②过船建筑物的型式、规模、布置、通航标准、通过能力等设计资料一式两份;
③航运基流、过渡段通航条件、施工期施工方案、电站调峰时坝下水位及流速变化、坝下河床下切、
坝上游河床淤积等计算成果一式两份。
D.过河建筑物:
①建筑物位置上下游延伸各400—1000米,图比1:1000—1:5000的航道水下地形测图一式三份;
②拟建轴线位置的河床横段面图一式三份。
E.临河建筑物:
①土地使用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②建筑物位置上下游及前沿各延伸300-1500米,图比为1:1000-1:5000的航道水下地形测图一式三份;
F.上述跨河、过河、临河建筑物航道水下地形图必须是由持有《测绘许可证》的水运工程专业测量队伍按《水运工程测量规范》施测。
其它图纸、设计资料亦须由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9)对不能完全满足上述(3)-(8)条所列标准、规范各项要求的,需提供由设计、咨询单位编制的建筑物对航道影响的分析论证报告。
4、内部及会审程序:
(1)在Ⅰ~ⅤⅠ级航道上修建跨河、过河、临河建筑物及在Ⅰ~ⅤⅡ级航道上修建拦河建筑物先由地区航道局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后再送省航道局审批。
地区航道局行政审批窗口接收修建跨河、拦河、过河、临河建筑物的单位或个人提出的书面申请资料后送审查审批科室办理,审查审批科室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后送行政审批窗口,由行政审批窗口将初步审核意见发送给申请单位或个人。
省航道局行政审批窗口接收修建跨河、拦河、过河、临河建筑物的单位或个人提出的书面申请资料和地区航道局提出的初步审核意见后送审查审批处室办理,审查审批处室提出审批意见后送行政审批窗口,由行政审批窗口将审批文件发送给申请单位或个人。
(2)在ⅤⅡ级以下(含ⅤⅡ级)航道上修建跨河、过河、临河建筑物及ⅤⅢ级以下(含ⅤⅢ级)航道上修建拦河建筑物由地区航道局审批。
地区航道局行政审批窗口接收修建跨河、拦河、过河、临河建筑物的单位或个人提出的书面申请资料后送审查审批科室办理,审查审批科室提出审批意见后送行政审批窗口,由行政审批窗口将审批文件发送给申请单位或个人。
5、审批时限:
地区航道局自收到申请审批资料之日起15日内予以答复。
省航道局自收到申请审批资料及地区航道局初步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予以答复。
(二)审批流程图
见修建跨河、拦河、过河、临河建筑物通航标准审批流程图。
(省航道局审批流程图见图一;地区航道局审批流程图见图二。
)
二、通航水域上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
(一)审批操作规程
1、审批依据:
《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第一十九条:在通航水域上进行测量、挖泥、打捞、钻探、打桩爆破以及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单位或个人。
应报航道部门审核同意,并由航道部门发布航道通告。
施工完毕对围堰等遗留物必须及进清除;并应经航道部门验收。
二、审批内容:
在通航水域上进行测量、挖泥、打捞、钻探、打桩爆破以及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有关航道安全畅通的技术要求。
3、审批条件:
(1)不影响航道正常维护和航道的航行安全。
(2)不引起通航条件恶化。
(3)不危及航道整治建筑物、过船建筑物的安全。
(4)不影响航道助航导航设施的效能。
(5)符合航道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6)提供在通航水域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位置简图、施工作业方式、施工期限、书面申请报告等资料。
4、内部及会审程序:
在通航水域上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由地区航道局审批。
地区航道局行政审批窗口接收在通航水域上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单位或个人提出的书面申请资料后送审查审批科室办理,审查审批科室提出审批意见后送行政审批窗口,由行政审批窗口将审批文件发送给申请单位或个人。
5、审批时限:
自收到申请审批资料之日起15日内予以答复。
(二)审批流程图
见通航水域上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流程图。
三、航道范围内开采河砂、砂石、砂金
一、审批操作规程
1、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二十四条:在行洪、排涝河道和航道范围内开采砂石、砂金,必须报经河道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开采;涉及航道的,由河道主管部门会同航道主管部门批准。
(2)《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对在河道、航道范围内开采砂石、砂金适用法律问题答复》[法工办以(90)]14号]: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同时保证行洪排涝、航行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申请在河道、航道范围内开采砂石、砂金等矿产资源,须先经河道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经河道主管部门会同航道主管部门批准。
未经河道、航道主管部门批准,采矿登记管理机关不得办理在河道、航道范围的采矿登记手续,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河道、航道主管部门批准后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不能从事开采活动。
否则,均按违法处理。
(3)《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航道范围内开采河砂、砂石、砂金的,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航道部门批准,到地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按划定的区域和指定的方式作业。
未经河道和航道部门批准,地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和颁发采矿许可证。
二、审批内容:
在通航河流上开采河砂、砂石、砂金的地点、范围、数量、时限、作业方式、弃料处理方式、批复的有效期限等。
3、审批条件:
(1)符合航道主管部门规定的航道技术要求。
①不危及航槽的稳定及引起通航条件的恶化;
②不危及航道整治建筑物的安全;
③不影响航道助航标志的助航效能;
④不影响航道的正常维护和航道畅通。
(2)符合航道主管部门规定的开采河砂、砂石、砂金的地点、范围、数量、时限、作业方式、弃料处理方式等要求。
(3)符合开采河砂、砂石、砂金船只数量的控制要求。
4、内部及会审程序:
航道范围内开采河砂、砂石、砂金由地区局审批。
地区航道局行政审批窗口接收在航道范围内开采河砂、砂石、砂金的单位或个人提出的书面申请资料后送审查审批科室办理,审查审批科室提出审批意见后送行政审批窗口,由行政审批窗口将审批文件发送给申请单位或个人。
5、审批时限:
自收到申请审批资料之日起15日内予以答复。
二、审批流程图
见航道范围内开采河砂、砂石、砂金审批流程图。
修建跨河、拦河、过河、临河建筑物通航标准审批流程图(一)
1、地区航道局初步审核流程图
2、省航道局审批流程图
修建跨河、拦河、过河、临河建筑物通航标准审批流程图(二)
通航水域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流程图
航道范围内开采砂、砂石、吵金审批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