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红线的理解

合集下载

生态保护红线的名词解释

生态保护红线的名词解释

生态保护红线的名词解释
嘿,你知道啥是生态保护红线不?这可不是一般的线呐!生态保护
红线就好比是地球的生命线!(就像我们身体的血管一样重要)你想想看,咱们的大自然多神奇、多美丽啊!那些山川湖泊、森林
草原,那都是大自然给我们的宝贵财富。

(比如说那雄伟的喜马拉雅山,广袤的亚马逊雨林)而生态保护红线呢,就是要把这些最最重要、最最珍贵的生态区域给保护起来。

它就像是一个超级大的保护罩,把那些对生态极其关键的地方都罩
在里面。

(就像给宝贝罩上一层坚固的玻璃罩)一旦划了这条红线,
那可就不能随便去破坏、去开发啦!这是为了让我们的子孙后代也能
看到这些美丽的风景,享受到清新的空气和干净的水源。

你说要是没有这条红线,那后果得多严重啊!那些开发商可能就会
肆无忌惮地去开发,把森林砍了,把湖泊填了。

(这不就跟把我们的
家给拆了一样吗)那我们的地球还能美丽吗?我们还能有好的生活环
境吗?
咱再打个比方,生态保护红线就像是一个无声的卫士,默默地守护
着大自然。

(是不是很形象呀)它时刻警惕着,不让任何破坏行为得逞。

所以啊,我们每个人都得重视生态保护红线,要支持它、保护它。

(这可是关乎我们未来的大事啊)不要觉得这和自己没关系,其实关
系大着呢!我们都生活在地球上,大自然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我们的生活。

总之,生态保护红线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我们一定要好好保护它,让它一直发挥作用,守护我们的美丽家园!。

生态保护红线名词解释

生态保护红线名词解释

生态保护红线名词解释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据国家和地方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的生态保护重点,自然生态系统保存完好,自然景观优美,不存在或较少存在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区域生态状况良好的区域。

保护区域: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贵动物和植物生态区等地域性保护区域。

禁止开发区域: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重要河流湖泊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脆弱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优先保护区域: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但尚未达到自然保护区要求的重要生态功能区;一定面积范围内有代表性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历史文化遗迹;生态地位重要、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区域;跨行政区的自然生态系统组成部分。

国家公园: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并强制保护的重要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保护价值的自然遗迹等特定区域。

生态保护补偿:因生态环境损害导致生态保护地区与受损害地区之间形成的利益补偿关系。

绿色GDP:各级政府将GDP的增长建立在生态资本增加基础上的新的增长模式,即经济增长所耗用的自然资本减去生态资本的耗用所得之差,这一指标可以反映社会经济活动的生态效率。

绿色财政:为了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而进行的绿色支出,即财政预算收入中节约能源、降低污染排放的支出,包括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支出、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资、绿色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等。

绿色采购:政府在采购过程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标准的一种市场机制。

绿色标志:具有明显环境优势、与环境相关的商品、服务、工程和农业投入品所使用的标志。

绿色招商:采用环境友好型的投资项目的一种招商方式。

绿色创新:能够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降低生态风险的创新活动。

绿色创新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由于有利于环境的资源禀赋,能够更好地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空间与资源配置结构。

生态红线和湖泊蓝线的管理要求

生态红线和湖泊蓝线的管理要求

生态红线和湖泊蓝线的管理要求要说到“生态红线”和“湖泊蓝线”,这俩名字听起来有点抽象,搞得大家一头雾水。

啥是生态红线啊?啥是湖泊蓝线啊?说白了,它们就是为了保护咱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让地球母亲不至于被我们搞得太“伤痕累累”而设立的“禁区”。

简单点儿说,红线是告诉咱们,这块地方不能动,是必须保护的;蓝线嘛,则是跟水有关的,保护水源、保护湖泊不被污染、滥用。

你要问,这俩线真能管住我们吗?咋说呢,现在可不是过去了。

咱们是活在一个“环保大环境”的时代,啥都有标准,啥都有规定,就连我们的家园也得按规矩来。

生态红线,顾名思义,就是给生态环境划定个“红色警戒线”。

这条红线一旦划定,那就意味着,这地方的生态环境是极其宝贵的,不能随便破坏。

比如森林、湿地、草原这些地方,一旦被圈入生态红线,那可就意味着“不要碰”,一旦破坏,后果可不是一般严重。

说白了,就是给咱们人类设置了一个“止步”的标志,咱们的生产、建设活动不能超越这个线,得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

说到湖泊蓝线,那就更简单了。

湖泊,咱们知道,水是生命的源泉。

没有水,哪儿来的生物?咱们要喝水、要洗澡、要灌溉,都得依靠湖泊、江河,甚至是地下水。

所以,湖泊蓝线的设立就是为了保护这些水源,避免湖泊被污染、被滥用。

你想想看,如果这些湖泊成了垃圾场,成了排污口,那还能喝上水、洗上澡吗?更别提生态平衡了。

所以,湖泊蓝线其实就是告诉我们,咱们要爱护这些水源,不得随便破坏。

这红线蓝线看似简单,但落实起来可不容易。

谁来划定这些线?环保部门?相关部门?地方自治?这些问题都得解决好。

还得对各类破坏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管。

否则,环保法规再好,如果没人去执行,纸上谈兵,那就什么也改变不了。

你别小看这些划定出来的红线蓝线,它们可是有“杀伤力”的。

一旦被突破,那就不仅仅是环境的问题,后面涉及的法律责任可大了去了。

说实话,咱们每个人都得有点“环保意识”,不能觉得这些事和自己没关系。

哪怕是你家附近的一个小水塘,可能都会在某个规划里被列为保护对象。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生态保护红线与生态功能区划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生态保护红线与生态功能区划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生态保护红线与生态功能区划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类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环境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维护可持续发展,我国实施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而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生态保护红线与生态功能区划被广泛应用。

本文将就这两个重要概念展开论述,以期更好地了解环境保护的内涵和方法。

一、生态保护红线的定义和特点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国家、地区、城市、农村和企事业单位等级别界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底线。

其核心目标是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确保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

生态保护红线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界定原则明确。

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要基于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等科学原则,既要保证生态系统基本完整性,又要优化人地关系。

2. 约束力强。

生态保护红线是环境保护的底线,对经济发展和土地利用具有一定限制,限制性要求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切实履行生态保护红线责任。

3. 监测与评估体系健全。

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与实施必须建立健全的监测与评估体系,通过环境监测站点以及卫星遥感等手段,对红线范围内的生态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

二、生态功能区划的概念和作用生态功能区划是按照生态系统的空间分布特征,将相似的生态系统划分为相应的区域,以实现生态系统功能的维护和恢复。

生态功能区划的基本目的是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人地和谐发展。

生态功能区划具有以下几个重要作用:1. 保护生态系统功能。

通过区划划定,合理保护不同生态系统的功能,防止人为破坏和生态环境恶化。

2. 确定合理的开发和利用模式。

生态功能区划可以确定适宜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保护环境。

3. 便于科学决策。

生态功能区划为政府部门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为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指导。

三、生态保护红线与生态功能区划的关系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功能区划是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两个重要概念,二者之间存在密切关联。

生态环境知识:生态红线与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知识:生态红线与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知识:生态红线与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红线与生态环境保护在当前全球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的情况下,中国政府不断加大了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在其中一个重要举措便是实施生态红线划定。

生态红线是指根据生态系统自然保育和生态安全需要,在特定区域划定的不可破坏的生态保护区,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将从以下几方面来谈谈生态红线的意义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一、生态红线的意义1、保障生态系统的自然保育。

生态红线划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重要的生态系统和生态功能区,防止人类开发和利用对生物多样性造成的威胁、干扰和破坏,维护和改善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保护生物多样性。

保持自然的原始状态,这是生态红线在自然生态保育方面的显著表征。

2、维护生态安全。

生态红线的划定,还要充分考虑地理区位和临近地形的特点。

这样,可以保障地区的生态安全,防止自然灾害的发生。

生态红线划定的重要目的之一是为了促进生态安全,防止自然灾害、环境破坏等情况的发生。

3、保护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区。

生态红线划定的重要意义之一是为了保护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区,以维护和改善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保护水源地、风源地、耕地、房屋等人类生产和生活所需要的重要和基本条件。

保护上游生态,维系下游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健康,避免空气、水土、景观资源等环境的持续恶化。

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作为一个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那么,我们应该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有什么切实可行的举措呢?1、强化生态意识,培养生态文明观念。

保护生态环境的过程中,最基本、最核心也是最重要的,是我们每个人应该用生命来践行的生态意识,每个公民都应注意在日常生活中保护环境,做到“低碳生活,绿色出行”。

2、加强环保法律管制和监督力度,维护环境权益。

要坚决惩处那些侵犯环境权益的不法企业和个人,落实环境污染惩罚性赔偿制度。

成立绿色检察机关,更好地对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和司法监管。

3、探索绿色制造产业。

什么是生态红线如何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

什么是生态红线如何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

什么是生态红线如何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在当今社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而“生态红线”这个概念也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

那么,究竟什么是生态红线?它又是如何划定的?我们又该如何严守生态红线呢?生态红线,简单来说,就是为了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在自然生态服务功能、环境质量安全、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划定的不可逾越的界限。

为什么要划定生态红线呢?这是因为随着人类活动的不断扩张,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日益严重。

如果没有明确的界限和保护措施,生态系统可能会崩溃,进而影响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比如,森林被过度砍伐会导致水土流失、物种灭绝;河流被过度污染会影响饮用水安全和水生生物的生存。

那么,生态红线是如何划定的呢?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首先,要进行生态评估。

通过对区域内的生态系统类型、结构、功能、生物多样性等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了解生态系统的现状和潜在的生态风险。

这就像是给生态系统做一次全面的“体检”,找出它的“健康状况”和“薄弱环节”。

其次,要考虑生态服务功能。

比如,水源涵养、土壤保持、气候调节等功能的重要区域,都需要纳入生态红线的范围。

这些区域对于维持生态平衡、保障人类的基本生存条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再者,要关注环境质量安全。

对于一些容易受到污染或者已经受到严重污染的区域,如重要的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也需要划定为生态红线,以确保环境质量的安全。

此外,还需要考虑自然资源的利用情况。

对于一些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如稀有矿产资源的分布区域,以及可再生资源但开采量已经接近或超过其承载能力的区域,都应该划定为生态红线,以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在划定生态红线的过程中,还需要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包括专家学者、当地居民、政府部门等。

因为生态红线的划定不仅关系到生态环境保护,也关系到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居民的生活。

划定生态红线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严守生态红线。

生态红线的理解

生态红线的理解

生态红线一、生态红线来历(1)2011 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2011]35 号明确提出,在重要的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

首次以国务院文件形式出现“生态红线”概念并提出任务。

(2)2012 年环境保护部提出编制指南工作,4-10 月草拟了《全国生态红线划定技术指南》,2015 年完善(3)2012年试点验证,确定内蒙古/江西为红线划定试点,随后湖北和广西也列入试点。

(4)2013 年开始试点省的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5)2014 年广西开始试点河池市凤山县和桂林市资源县的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6)2016 年广西全区完全铺开2012:理论与方法探讨阶段2013:试点划定阶段2014: 至今:全面推进阶段二、生态红线概念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体系是实现生态功能提升、环境质量改善、资源永续利用的根本保障,具体包括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和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简称为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和资源利用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

生态保护红线所包围的区域为生态保护红线区,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三、生态红线政策(1)《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2014年1月(2)《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2015年5月(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分建议方案》:2015年1月27日,环保部生态司在南京组织召开了《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分建议方案》(以下简称《建议方案》)专家论证会。

生态红线划定标准

生态红线划定标准

生态红线划定标准
生态红线划定标准是指根据生态空间占国土面积的40%左右,其中一些特别重要、特别敏感、对整个生态系统稳定和国家生态安全举足轻重的区域需要加以特殊保护。

生态保护红线就是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把生态空间里一些特殊重要的区域用一根线圈起来,形成保护区域。

生态红线是生态安全的保障线,其目的是建立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对生态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和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从而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

在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如优先将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防护等功能的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以及生态极敏感脆弱的水土流失、沙漠化、石漠化、海岸侵蚀等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同时,也需要考虑自然地理格局和生态系统格局,进行系统完整性、强制约束性、协同增效性、动态平衡性、操作可达性的评估。

总之,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是保障生态安全的重要措施,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和方法,确保红线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生态红线一、生态红线来历(1)201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2011]35号明确提出,在重要的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

首次以国务院文件形式出现“生态红线”概念并提出任务。

(2)2012年环境保护部提出编制指南工作,4-10月草拟了《全国生态红线划定技术指南》,2015年完善(3)2012年试点验证,确定/为红线划定试点,随后和广西也列入试点。

(4)2013年开始试点省的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5)2014年广西开始试点市凤山县和市资源县的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6)2016年广西全区完全铺开2012:理论与方法探讨阶段2013:试点划定阶段2014:至今:全面推进阶段二、生态红线概念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体系是实现生态功能提升、环境质量改善、资源永续利用的根本保障,具体包括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和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简称为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和资源利用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

生态保护红线所包围的区域为生态保护红线区,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三、生态红线政策(1)《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2014年1月(2)《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2015年5月(3)《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由中华人民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分建议方案》:2015年1月27日,环保部生态司在组织召开了《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分建议方案》(以下简称《建议方案》)专家论证会。

明确了全国生态保护红线的总体空间分布与类型划分,提出了分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分的重点区域、面积及比例要求,红线分布科学合理,可作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依据,一致同意通过论证。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绩效考核办法》2015年4月送审稿《广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方案》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类型,主要包括陆域和海域生态保护红线。

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包括重要生态功能区红线(水源涵养功能区保护红线、重要湿地保护红线、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红线、森林保护红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红线)、生态敏感区/脆弱区保护红线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红线。

海域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包括海岸带及近岸海域生态功能区。

四、生态红线划定流程围识别——重要性评价——综合分析——边界核定——成果产出五、生态红线划定围(1)重要生态功能区A陆地重点生态功能区《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中的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海洋重要生态功能区。

在《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中,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包括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洪水调蓄等区域B海洋生态功能区海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重要滨海湿地、特殊保护海岛、自然景观与历史遗迹、珍稀濒危物种集中分布区、重要渔业水域等区域(2)生态敏感区、脆弱区A陆地生态敏感区、脆弱区主要包括《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的各类生态敏感区、脆弱区。

具体包括水土流失敏感区、土地沙化敏感区、石漠化敏感区、高寒生态脆弱区、干旱半干旱生态脆弱区等。

B海洋生态敏感区、脆弱区海洋生态敏感区、脆弱区主要包括海岸带自然岸线、红树林、重要河口、重要砂纸岸线和沙源保护海域、珊瑚礁及海草床等。

(3)禁止开发区包括国家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等类型(4)其他其他未列入上述围、但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包括生态公益林、重要湿地和草原、极小种群生境等。

生态控制线《市“三规合一”规划编制指引》建设用地控制线包括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建设用地增长边界控制线、非城乡建设用地控制线和城市生态绿地控制线。

产业区块控制线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产业布局要求,结合城市规划工业用地布局,划定由“工业基地-工业园区-城镇工业地块”组成的产业用地区块控制线,作为产业项目选址区域。

生态控制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协调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业发展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相关规划,结合城市实际情况,将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级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及坡度大于25%的山地、林地、主干河流、水库、湿地及具有生态保护价值的海滨陆域、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生态廊道和隔离绿地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控制线,保障城市基本生态安全。

基本农田控制线即基本农田保护区边界线。

《省“三规合一”工作指南(试行)》三规合一”控制线体系包括一级和二级控制线体系。

2.1一级控制线体系包括生态控制线、基本农田控制线、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和产业区块控制线。

一级控制线体系空间关系参见附录A。

2.1.1生态控制线为维护生态安全,优化城市空间结构,防止城乡建设用地无序蔓延,改善生态与人居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尊重城乡自然生态系统和合理环境承载力的前提下,围绕保护重点生态要素,划定生态用地保护边界。

2.1.2基本农田控制线为最大限度地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在生态控制线,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边界。

2.1.3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为限制城市无序发展,保障重点功能区、重点建设项目及民生建设项目用地,有效引导城市空间发展和建设项目布局,一定期限划定城市空间拓展的外部围边界(由建设用地、有条件建设区的边界围合形成)。

(1)建设用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确定可建设的空间区域。

(2)有条件建设区为保障城市功能的完整性,增强规划弹性,预留满足特定条件后可开展城乡建设的空间。

2.1.4产业区块控制线在建设用地围,由“工业园区-连片城镇工业用地”形成产业用地集中区的围合线,作为引导工业项目集聚发展的控制边界。

2.2二级控制线体系二级控制线体系包括绿线、蓝线、黄线和紫线(以下简称“四线”)。

2.2.1绿线指城市各类绿地(包括城市公共绿地、公园、单位绿地和环城绿地等)围的控制线。

2.2.2蓝线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水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2.2.3黄线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防震减灾设施和环保基础设施等)用地的控制界线。

2.2.4紫线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围界线。

4.4.1一级控制线划定要求(1)生态控制线生态控制线划定应与生态功能红线、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充分协调,与水功能区划、河湖岸线相关规划充分衔接,符合河湖水域空间用途管制的要求。

具体划定标准和比例参照《省城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指引》(粤建规函〔2014〕92号)。

(2)基本农田控制线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围为基础,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划定基本农田控制线。

(3)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以战略规划为引领,分析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建设用地发展演变规律,明确城市发展的引导性和限制性要素,协调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差异,确定建设用地、有条件建设区空间布局。

按保障城市功能完整、促进城市紧凑集约布局、土地节约高效利用的原则,结合城市发展方向、形态和布局,在不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的建设用地规模并预留一定弹性的前提下,划定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

各地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的划定比例视实际情况而定,原则上不超过该地区土地总面积的50%。

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

有条件建设区应结合城乡规划、重点储备项目潜在用地方向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条件建设区进行划定。

有条件建设区的规模一般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20%,原则上不超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25%。

(4)产业区块控制线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和工业、仓储用地布局,在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围划定产业区块控制线。

以下情形原则上应纳入产业区块控制线围:1)经国家审核公告或省认定的各类开发区(包括各类工业园区、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工业集中区、示区等);2)城乡规划中连片的面积大于30公顷的工业及仓储用地。

划定产业区块控制线后,应抓紧建立产业区块信息库。

产业区块情况汇总表格式参见附录G-3。

6.1.1生态控制线管理要求结合我省城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参照《省城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指引》,制定生态控制线的管控规则,严格控制可能影响生态功能的建设项目。

除符合建设选址条件的重大道路交通、市政公用、公园和旅游设施及特殊项目外,禁止在生态控制线布局建设;对于线已建合法建筑物、构筑物、农村居民点等,制定措施限制改建和扩建,并制定搬迁方案。

生态控制线属于城市蓝线围的用地按《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实行管控;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重要江河湖泊和水库、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和湿地公园、生态公益林区等分别按相应管理规定实行最严格的管控。

6.1.2基本农田控制线管理要求严格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要求管控基本农田控制线,控制线禁止进行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基本农田用途或占用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

6.1.3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管理要求制订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的管控规则,禁止在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外进行城市开发建设,位于城市“四线”的用地分别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制。

6.1.4产业区块控制线管理要求制订产业区块控制线的管控规则,引导新增工业、仓储项目优先在产业区块控制线选址建设,优先安排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趋势的产业项目及其配套设施;鼓励线已建产业项目升级改造,淘汰落后产能项目;鼓励线外的已建工业、仓储项目向线转移。

纳入产业区块控制线的产业园区须优先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等设施,并符合环保管理要求。

附录C-1:“三规合一”控制线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对照附录C-2:“三规合一”控制线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分区、管制分区对照附录C-3:“三规合一”控制线与城乡规划用地分类、管制分区、控制线对照附录C-4:“三规合一”控制线与环保生态功能红线及相关功能区对照附录C-5:“三规合一”控制线与林业生态红线及相关功能区对照附录G-8:“三规合一”控制线属性表附表3 规划用地类别和编码《省“三规合一”一图编制技术导则》1划定控制线体系结合城市发展战略,协调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空间布局,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区域和建设项目,遵循规模约束、空间优化,边界统一、求同存异,保障重点、差别处理,充分衔接、避免冲突,实事、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三规合一”一图的控制线划定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