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案例分析共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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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学习:《教育法学》典型案例分析

电大学习:《教育法学》典型案例分析

电大学习:《教育法学》典型案例分析案例1.教师发怒使两学生头撞头受伤案[案情] 1999年4月8日,某中学语文教师张运晓正在讲台上批改作业,这时,14岁的叶与同桌因为座位谁用得多少发生争吵,继而又动起手来。

张老师很恼怒,在把他们推往教室外面的途中,二人的脑袋撞在了一起。

放学回家后的叶,精神即出现异常现象,目光呆滞,不与别人说话。

夜间哭醒,并胡说一些惊恐害怕的话,一直持续到天亮。

第二天在叶氏夫妇和校方的帮助下,叶先后被送往几家医院看病,但病情一直未能好转,期间一直未到校上学。

1999年11月5日,叶被送往市第二精神病医院,被诊断为反应性精神病,脑血管痉挛。

由于多次向张讨要医药费未果,家长一纸诉状将校方和张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请被告学校承担为女儿治病支付的医疗等各种费用35881元,另要求精神抚慰金2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被告不当的教育方式导致的原告受伤的后果,因被告张是在教学活动中履行教学职责时发生的侵权行为,故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判决被告法人单位学校负主要责任,赔偿原告叶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陪护人员误工费、交通费、杂支费、鉴定费52.5元,及精神抚慰费共计45000元。

[分析]本案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张老师的行为是正常的教育方式还是不当的教育方式?二是如果是不当教育方式与原告受到伤害的结果有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显然,张老师的教育方式是不当的,当他发现叶与同桌发生争吵后,采用极其简单粗暴的态度,让两个学生站在讲台上,并用手揪住两学生的头发,使两学生的头相撞,并反复的训斥,没有注意到原告完全没有考虑到她的承受能力情绪的变化,对两个学生体罚一直持续到下午放学。

由于原告精神上受到很大打击,心理上也受到极大的伤害,无法到学校读书,一直在家靠药物稳定情绪。

被告的行为导致原告产生精神疾患,被告张的行为与原告受到伤害有着直接的因果联系或者谙导致原告产生这种心理疾病的直接诱因。

当然,叶患病并非全部由张的行为所导致,因为据法院调查得知,原告心理承受能力差,一贯厌学,早已存在诱发精神病的隐患。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总结(3篇)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总结(3篇)

第1篇一、引言教育法律法规是国家对教育领域进行管理和调控的重要手段,对于维护教育秩序、保障教育权益、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通过对教育法律法规案例的分析,总结出一些典型案例,旨在为教育工作者、家长和学生提供借鉴,提高法律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案例分析1. 案例一:教师体罚学生案案情简介:某小学教师因学生上课不专心,对其进行体罚,导致学生受伤。

家长将教师及学校告上法庭。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本案中,教师体罚学生,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教育法律法规。

法院最终判决教师及学校承担相应责任。

总结:教师应当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尊重学生人格,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学校也要加强对教师的管理,确保教师行为规范。

2. 案例二:学生伤害事故案案情简介:某中学学生在课间活动中,因同学间的追逐打闹,导致头部受伤。

家长认为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将学校告上法庭。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本案中,学校在课间活动中未能有效管理学生,导致学生受伤,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

法院最终判决学校承担相应责任。

总结: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安全。

同时,家长也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

3. 案例三:招生歧视案案情简介:某重点中学在招生过程中,因学生家庭背景、地域等因素,对部分学生进行歧视,导致学生权益受损。

家长将学校告上法庭。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学校招生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本案中,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存在歧视行为,违反了教育法律法规。

法院最终判决学校改正招生行为,并赔偿受害学生。

总结: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歧视任何学生。

教育法的真实案例分析(3篇)

教育法的真实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某小学,是一所公立小学,历史悠久,教育质量较高。

该校一直以来都秉承着“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然而,在2019年,该校发生了一起因教育法引发的纠纷案件。

二、案情简介张某某,男,8岁,系某市某小学一年级学生。

2019年春季学期,张某某在学校上课期间,因课堂纪律问题被班主任老师批评教育。

在课后,张某某情绪激动,与同学发生争吵,随后推搡同学,导致同学受伤。

班主任老师得知此事后,对张某某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告知其家长。

张某某家长认为,班主任老师的批评教育方式过于严厉,对张某某造成了心理压力。

为此,家长与班主任老师进行了多次沟通,但双方意见不合,未能达成一致。

于是,张某某家长将某市某小学告上法庭,要求学校对班主任老师的批评教育方式予以纠正,并赔偿张某某因受到批评教育而造成的心理创伤。

三、争议焦点1. 班主任老师的批评教育方式是否合法?2. 学校是否应对班主任老师的批评教育方式承担法律责任?四、法院审理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首先明确了教育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不得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侮辱学生。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学生保护制度,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防止学生受到伤害。

”法院认为,班主任老师在批评教育张某某时,虽然出于教育目的,但批评方式过于严厉,有体罚之嫌,违反了教育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班主任老师的批评教育方式不合法。

关于学校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法院认为,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有责任对教师的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学校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班主任老师的违法行为,对张某某受到伤害存在一定责任。

但考虑到学校在此次事件中并未直接参与违法行为,且已对班主任老师进行了处理,因此,学校对张某某受到的伤害承担次要责任。

教育法案例分析

教育法案例分析

齐玉苓的受教育权是如何得到救济的1990年,山东省某市中学生齐玉苓参加中专考试,被济宁市商业学校录取为90级财会专业委培生。

齐所在的中学滕州市第八中学既未将考试成绩通知齐,也未将录取通知书送给齐本人,却将录取通知书送给了与齐同一届的另一名学生陈晓琪。

陈即以齐的名义读完中专,并被分配到了金融单位工作,陈的人事档案中也一直使用齐的姓名。

此事在多年后东窗事发。

1999年1月29日,齐以陈、陈父以及济宁商业学校、滕州市八中、滕州市教委等数家单位侵害其姓名权和受教育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责令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6万元和精神损失40万元。

由于《民法通则》中受教育权的保护没有被列入有关条款之中,当事人能否就此事由提起诉讼,以及法院能否以此侵权予以受理,均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作了请示,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8月13日作出了《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害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

批复指出:“陈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了齐依据宪法所享有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并造成了具体损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这一案例是建国以来第一例以侵犯公民受教育权为由而提起的诉讼。

(参见《最高法院公告》2001年第5期,第158页。

)9岁学生上课讲话被老师用胶带封住嘴巴2001年12月19日下午,某小学三(1)班学生在学校的音乐教室里上音乐课。

音乐老师丁某弹钢琴时,坐在下面的王同学一直在说话。

丁老师开始“警告”王同学:在课堂上不要讲话了,如果再讲话,就用胶带纸把嘴巴封起来。

但9岁的王同学没有听老师的话,又开始自言自语。

这回,丁老师火了,立刻站起来,走到王同学跟前,掏出一段封箱胶带纸贴在了他的嘴上。

在场所有的学生一下子哄堂大笑,而此刻的王同学却大哭起来,但丁老师见状,没有理会,继续上课。

就这样,王同学被封住嘴巴上完了大半截音乐课,在同学们的笑声中一路哭回了教室。

教育政策法规20个案例分析

教育政策法规20个案例分析

教育政策法规案例分析及参考?答案案例 1某校初中班?主任吴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XXX收的信件?,吴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 信。

这是高某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吴老师看了十? 分生气,后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高某提出了批?评。

次日高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

高某家长?找到吴老师理论并要求将高?某找回。

吴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 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高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 。

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

”问题?:⑴吴老师的哪些做法不?正确?试述你的判断所依据?的法规及条款。

⑵吴老师? 的解释是否正确?为什么??参考答案⑴吴老师私自?拆阅学生高某信件的行为和?在班会上宣读高某信件的行?为是不正确。

因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 30 条和第 31 条的规定?。

⑵吴老师的解释不正确?,因为吴老师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职责,但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建? 立在尊重学生人格、平等相? 待的基础上。

《教师法》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 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尊重学? 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教师的? 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不能借?口教育和爱护学生而侵犯学? 生的合法权益。

本案例中吴?老师不适当的教育方式对学?生高某的离家出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案例 2小? 学生武某上课时,起立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陈某用脚? 将武某的椅子移开,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

武某?当时身体没有任何异样,老?师也只批评了陈某几句,就?继续上课。

可是三天后,武? 某感到腿脚发麻,后来发展?为没办法正常坐着上课。

父?母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经检?查为尾椎受挫伤,导致下半? 身麻痹,需要长期治疗。

?问题:对这起事故,谁应该?担负责任?参考答案 ?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

教育法学案例分析(全面)

教育法学案例分析(全面)

案例1 学校“重男轻女”,对女生另眼相看某县一重点中学,在1997年公布的初中升高中的录取分数线时,擅自对男女学生分别划定不同的分数线,男生是640分,女生是660分,女生的录取分数线比男升高20分。

同时规定,女生的分数线上了640分,未达660分的,如若要进该校高中部学习,要另交1万元的费用,属自费生。

学校的这一做法,引起舆论一片哗然。

许多家长,特别是女生家长表示无法理解,非常愤慨,认为学校的行为是对宪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的公然践踏,并多方反映。

该县县委、县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了解到这一情况,立即采取措施,责令该校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改正,要求该校对男女学生统一划线;同时,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并责令该校公开检讨这一错误做法。

分析:案例中,学校的行为是对女生受教育权的一种侵犯。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保护妇女受教育的平等权利。

我国《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公民不分性别,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教育法》第三十六条更明确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我国《妇女权益保护法》也有同样的规定。

在入学、升学方面,男女机会平等,在同等条件下竞争,在录取分数线和其他条件上平等。

不得擅自提高女性入学标准,不得有歧视性规定,男女凭自己的实力获得入学、升学的资格。

由此可见,保障女子在教育活动中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是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社会其他部门等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必须履行的义务。

它涉及到每一个女性的切身利益,涉及到每个女性的受教育权。

如果不能依法对待此问题,我国的法律则将被践踏,受教育者的权利则将被侵犯。

此案告诫人们:教育活动中存在着诸多的法律问题,社会各方面需要提高法律意识,保证教育活动的正常运转。

案例2:广东河源惩处高考作弊师生7名涉案人员受处分2001年7月高考时,广东河源市紫金县某中学的6名考生与2名社会青年互相勾结,利用手机将试卷答案信息发送到考生所携带的传呼机上。

教育法学典型案例分析

教育法学典型案例分析

教育法学典型案例分析案例1.教师发怒使两学生头撞头受伤案[案情] 1999年4月8日,某中学语文教师张运晓正在讲台上批改作业,这时,14岁的叶与同桌因为座位谁用得多少发生争吵,继而又动起手来。

张老师很恼怒,在把他们推往教室外面的途中,二人的脑袋撞在了一起。

放学回家后的叶,精神即出现异常现象,目光呆滞,不与别人说话。

夜间哭醒,并胡说一些惊恐害怕的话,一直持续到天亮。

第二天在叶氏夫妇和校方的帮助下,叶先后被送往几家医院看病,但病情一直未能好转,期间一直未到校上学。

1999年11月5日,叶被送往市第二精神病医院,被诊断为反应性精神病,脑血管痉挛。

由于多次向张讨要医药费未果,家长一纸诉状将校方和张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请被告学校承担为女儿治病支付的医疗等各种费用35881元,另要求精神抚慰金2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被告不当的教育方式导致的原告受伤的后果,因被告张是在教学活动中履行教学职责时发生的侵权行为,故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判决被告法人单位学校负主要责任,赔偿原告叶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陪护人员误工费、交通费、杂支费、鉴定费元,及精神抚慰费共计45000元。

[分析]本案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张老师的行为是正常的教育方式还是不当的教育方式二是如果是不当教育方式与原告受到伤害的结果有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显然,张老师的教育方式是不当的,当他发现叶与同桌发生争吵后,采用极其简单粗暴的态度,让两个学生站在讲台上,并用手揪住两学生的头发,使两学生的头相撞,并反复的训斥,没有注意到原告完全没有考虑到她的承受能力情绪的变化,对两个学生体罚一直持续到下午放学。

由于原告精神上受到很大打击,心理上也受到极大的伤害,无法到学校读书,一直在家靠药物稳定情绪。

被告的行为导致原告产生精神疾患,被告张的行为与原告受到伤害有着直接的因果联系或者谙导致原告产生这种心理疾病的直接诱因。

当然,叶患病并非全部由张的行为所导致,因为据法院调查得知,原告心理承受能力差,一贯厌学,早已存在诱发精神病的隐患。

教育法案例分析

教育法案例分析

案 例:
•小学生因违纪而被学校开除
叶某,男,12岁.某乡小学五年一班学生 叶某父母均长 年在外地工作、由他的爷奶照顾他:由于爷爷奶奶年事已 高,没有太多精力去管教,加之又过分宠爱孩子,使得叶 某非常任性,欺侮同学,破坏学校财产,有时连老师也敢 骂,是学校出名的“小霸王”。学校老师对其多次批评教 育,叶某置若罔闻,学校先后给予其警告、严重警告和记 过处分,但都没有效果,叶某反而变本加厉。经大家一致 要求,学校作出开除叶某决定。学校做法合理吗?叶某该 怎么办? 学校无权开除叶某。叶某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诉,或 向人民法院起诉。
案 例:
女儿被留家观察 父亲扰乱学校教学秩序被拘留
• 2003年5月,西安市阎良区关山镇孙家村村民郑某从疫
区返乡,因与在孙家村小学上学的妹妹有接触史,校方 依照通知规定,在例行对学生的身体检查中,要求女儿 在家留观14天。其父对此不满,5月6日一大早就到学校 问缘由。校方作出解释后,郑某仍然不理睬,在学校内 拨通关山镇教育组的电话,破口大骂教育组工作人员, 还当场撕毁了区教育局文件,连续吵闹1个多小时。
案 例:
• 学生因教室倒塌而受伤
某乡是个远近闻名的贫困乡,该乡的一所小学设在两间破 旧的土坯房中,校长多次向乡政府反映校舍问题,可由于 乡财政严重不足,一直无力解决。1997年秋天,当地连 续几天下大雨,本已破旧的土坯房墙体开裂,门窗变形, 情况更为危险。为了赶教学进度,学校仍然让学生们上课 ,终于酿成悲剧,其中一间土坯房倒塌.一名学生牛某被 埋在废墟中。好在校长及老师们奋力抢救,将其送往县医 院救治,牛某方获救,但伤势较为严重。谁应该为牛某的 受伤承担责任,牛某应该怎么办?

例:
•校长履行管理职责被打伤 某小学校长王某,曾因该校教师袁某调离时带走了公物, 按学校管理规定,对袁作出扣工资25.50元的处理。袁的夫 兄曾某道听途说,不辨是非,先后四次对王校长进行威胁 ,多方寻衅。在此之后,王路过曾家附近,曾某再次上前 侮辱,并喊来10多个家人将王围住大打出手,王当即被打 得鼻子出血,口吐白沫,倒在地上不省人事。过路群众再 三劝阻,曾某等人才住手,扬长而去。王被送进卫生院, 经抢救两个小时后才苏醒,后又转区、市医院治疗37天, 共花去医疗费、护理费4000元。后经市级法医所鉴定王校 长的伤势为:脑震荡,多发性软组织挫伤,现有脑外伤综 合症,影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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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 境
3、人生就像一杯没有加糖的咖啡,喝起来是苦涩的,回味起来却有 久久不会退去的余香。
教育法案例分析 4、守业的最好办法就是不断的发展。 5、当爱不能完美,我宁愿选择无悔,不管来生多么美丽,我不愿失 去今生对你的记忆,我不求天长地久的美景,我只要生生世世的轮 回里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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