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行政工作作业二:案例分析
民政局科学发展观案例分析工作报告

民政局科学发展观案例分析工作报告建立和完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德政之举。
近年来,我县救助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认真贯彻《救助管理办法》,积极探索,锐意创新,采取行之有效的多种措施,积极为特殊困难群体排忧解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促进了救助管理工作的社会化:一是城市生活无着落人员基本生活权益得到较好保障;二是积极开展主动救助,填补了社会管理真空;三是为改善党和政府形象,扩大民政部门影响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作为全新的社会临时性救助机制,救助管理工作正处于不断摸索、探讨、总结、发展的阶段,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管理面临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
我们本着想问题、摸规律、抓落实的工作方针,结合工作实际中遇到的一些按类进行了初步的调查分析和对策探讨,以便在今后工作中能进一步创新观念,拓宽工作思路,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创建我县救助管理工作新的模式。
案例:自2020年《救助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我站共对1237人实施了救助;其中:男性825人,女性412人。
为354人购买了返乡车票,其中老年人82人,妇女22人,残疾人45人,其他205人(包括流浪乞讨、打工和寻亲找友人群以及路途被盗人群)。
转送未成年人25人。
从救助工作整体上看,请求救助的原因大致可以分为如下几种情形:一是到城市务工不着、寻亲访友不遇生活遇到临时性困难,面临乞讨的人员;二是流动人口中因钱财被盗、被抢、被骗、丢失,生活遇到临时性困难,面临乞讨的人员;三是因灾、因家庭经济困难,季节性到城市采取乞讨方式获取货币的人员;四是因残疾被家庭遗弃,流浪乞讨的老人和儿童;五是因年老、年幼、残疾以及精神障碍等原因离家迷失,流浪乞讨的人员;六是少数被拐卖、拐骗逃脱,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的妇女和儿童;七是被胁迫以乞讨方式为幕后操纵者敛财,而流浪乞讨的老人、儿童、残疾人;八是专以乞讨为生财之道或者生活方式的流浪乞讨人员。
行政案例分析02

行政案例分析02行政案例分析-第二次形考任务-辅导资料说明:如果课程题目是随机的,请按CTRL+F在题库中逐一搜索每一道题的答案特殊说明请仔细:课程的题目每学期都可能更换,所以请仔细核对是不是您需要的题目再下载第1题分析案例1,完成1-5题。
案例1:2001年,h市开始淡化官员政绩考核中的gdp指标考核。
当年,gdp考核指标从占整个考核指标的10%调减至8%,2002年减至4%,2003年只占2%。
2003年12月16日,h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完善县区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意见》,取消了gdp直接指标的考核,调整后的考核指标如下:一、财政总收入;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农民人均纯收入;四、招商引资;五、外贸和外经工作;六、工业经济;七、农业经济;八、第三产业;九、科技教育;十、城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十一、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十二、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三、民主政治建设;十四、精神文明建设;十五、党的建设;十六、社会稳定。
2004年3月23日,XXX以“干部政绩考核‘遭遇’变革”为题报道了h市在干部政绩考核中取消了gdp指标一事。
当年3月28日,XXX《新闻联播》以“考核不重‘gdp’干部转变政绩观”为题再次报道了此事。
新考核标准提高了对财政总收入、群众生活质量、环境保护和政府办事效率等内容的考核比重,取代了过去以gdp为中心的考核,在全国引起了广泛关注和争议。
有分析人士认为,此迹象显示我国地方政府开始对现行政绩考核制度进行反思。
问题1:将gdp作为测定发展的唯一标准、衡量工作绩效的唯一尺度,这是一种单纯的()。
A.效率导向B.价值导向C.公平导向D.权利导向正确答案是:效率导向第2题根据功利主义的观点,要评判政府和个体行政人员行为的道德价值,需要通过比较决策结果的()。
A.行为动机B.执行速度C.相对利益量D.绝对收益正确答案是:绝对收益第3题功利主义通过计算利益的大小来确定行为的道德价值,在这种功利主义价值导向下,政府在设计行政职责与目标时,往往关注的是政府管理的()。
社区民政事务工作案例

社会救助,助人自助一、接案了解服务对象的类型和求助过程服务对象年轻时因斗殴判过刑,服刑期间患上慢性疾病,因未及时得到治疗致使肢体残疾。
原户籍地址产权是长辈所有,被拆迁后没有分到安置款项。
刑释后成家,现已成家一家三口人。
服务对象无善长的职业技能,加上被判过刑留有案底,难以落实工作。
现在儿子小超职高刚毕业,因成绩不是很好,加上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经常和社会青年混在一起过日子,因嫌家庭现租住地太小,连交个女朋友都不方便带回家,不肯和父母一起居住生活。
其妻徐阿姨是家庭的唯一劳动力,靠打临工维持家庭的日常生活费用开销。
因丈夫脾气不好,三天两头就会发生争执,儿子又不听话,担心会和丈夫一样走上劳教的路,有了打算离婚生活的念头。
服务对象现病情越来越重,又没有经济条件住院治疗,前来社区向社会工作者寻求帮助。
二、准备资料展开面谈服务对象脸色黑黄,行走有异于常人,“我现在身体越来越不好,连住院的钱都没有,儿子又不懂事,不理会还会和我吵,妻子也打算和我离婚。
我以前被判过刑,听说可以来社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情绪激动的说完后,他拿出来随身携带的材料。
社会工作者查看了服务对象的医疗诊断书和残疾证后,确定服务对象无法正常劳动,但服务对象的儿子小超已满18周岁,而且已职高毕业,需要按正常劳动力计算家庭收入。
妻子徐阿姨的工作性质和收入范围也需要进一步核实。
所以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约定时间,需要进行家访了解家庭成员的现住生活情况,再进一步制定服务计划。
因为服务对象和儿子小超的关系也不太好,社会工作者通知小超家访当天也需要来一趟,了解小超对父母和家庭情况的看法。
(一)界定服务对象的需要和问题1.了解服务对象家庭的主要致贫原因是什么。
到底真的是家庭经济收入太低,还是子女、夫妻之间关系不和,才让重病的残疾人得不到应有的照顾,而使服务对象陷入生活困境。
2.了解服务对象家庭现阶段的主要生活困境是什么。
到底是服务对象得不到充份的照顾,温饱问题和医疗问题陷入困境。
行政法律关系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市某区民政局(以下简称“民政局”)与某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因行政法律关系发生纠纷。
具体案情如下:2019年5月,某社区居民委员会在辖区内组织了一次社区文化活动,活动内容涉及文艺表演、亲子互动等,旨在丰富社区居民的业余生活。
活动前期,居委会向民政局申请资金支持。
民政局经审查,认为此次活动符合政策导向,有利于提高社区居民的文明素质,遂同意给予资金支持。
活动期间,因场地租赁、道具购买、宣传推广等费用,居委会向民政局出具了一份共计10万元的资金使用申请。
民政局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居委会提交的资金使用申请中存在部分不符合规定的支出项目,如宣传费用中的广告费用过高、道具费用中的租赁费用超出预算等。
民政局认为,居委会的资金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遂要求居委会说明情况,并对超出预算的费用进行解释。
居委会对此表示异议,认为此次文化活动是为了提高社区居民的文明素质,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因此对于超出预算的费用,居委会认为可以适当放宽。
双方就此问题多次协商未果,遂产生纠纷。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1. 居委会的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2. 居委会是否具备资金使用自主权?三、法律分析1. 关于居委会的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居民委员会依法管理本居民区的公共事务,组织开展居民自治活动,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促进居民团结互助,提高居民文明素质。
”可见,居委会在开展社区活动时,应当依法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本案中,居委会在组织社区文化活动时,虽然出发点是为了提高社区居民的文明素质,但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支出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预算,不得擅自改变预算用途或者扩大预算支出规模。
”因此,居委会的资金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
民政局慢病工作特色案例范文

民政局慢病工作特色案例范文在咱们民政局的工作中,慢病管理可是一块特别重要又充满温情的领域。
今天就给大家讲讲我们这儿一个超有特色的慢病工作案例,就像一部充满正能量的小短剧。
一、案例背景。
咱们社区有位李大爷,患糖尿病好些年了。
李大爷的儿女都在外地打拼,老伴儿身体也不太好。
以前啊,李大爷每次去医院开药、做检查,那都是一场“大作战”。
得自己早早地去排队挂号,有时候排了半天队,还因为不太清楚流程,这儿漏个手续那儿缺个材料,搞得焦头烂额。
而且大爷对糖尿病的知识了解也不多,饮食控制、用药啥的都有点随心所欲,这血糖就像坐过山车一样忽高忽低。
二、特色举措。
# (一)贴心的“健康管家”我们民政局专门组建了一个慢病关怀小组。
这个小组就像是李大爷的“健康管家”团队。
小组里有专门负责医疗知识讲解的医护人员,有擅长协调各种资源的民政工作人员,还有一群热情的志愿者。
医护人员定期到李大爷家给他检查身体,耐心地讲解糖尿病的那些事儿。
什么东西能吃,什么东西得少吃,药怎么吃效果最好,那是说得明明白白。
不像以前,李大爷只知道不能吃糖,其他的一概不清楚。
现在啊,他都能给邻居们分享一些控糖小妙招了。
# (二)便捷的“医疗直通车”为了解决李大爷去医院的难题,我们开通了“医疗直通车”服务。
这可不得了,就像给李大爷配了个专属的医疗小专车。
每次到了该去医院复查或者开药的时候,提前预约好,就有车来接李大爷。
到了医院,还有志愿者陪着他,引导他走各种流程。
以前那些繁琐的挂号、缴费、取药环节,现在变得简单又轻松。
李大爷不再为这些事儿发愁,心情都变好了不少呢。
# (三)热闹的“慢病互助会”我们还组织了“慢病互助会”。
这就像是一个慢性病患者的大家庭聚会。
把社区里患慢病的居民们都聚在一起,大家分享自己的经历、互相鼓励。
李大爷在这个互助会里可活跃了,他认识了一位同样患糖尿病的老大哥。
这位老大哥把自己控制血糖的独家秘诀告诉了李大爷,比如说每天坚持饭后散步半小时,效果特别好。
民政行政工作作业二:案例分析

案情介绍:张莉和赵刚现居住在广州市白云区,两人于1994年结婚。
婚后头两年,两人的关系还算好,但后来两人的关系开始恶化,常为了一些小事争吵,赵刚还会动手打她。
为了孩子,她把很多苦都往肚里咽,长期忍受精神折磨。
2004年1月,张莉开始出现怪异行为:她常在单位哭泣,称是“激动地哭、感动地哭”,单位领导找她谈话,她向领导鞠了一躬,不说话就走了;回到家后,她的话也很少,有时会打开窗户,向外大叫。
4月,家人把她送到了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治疗,张莉被诊断为“双相障碍”(躁狂或抑郁) 。
住院近一个月后,张莉因病情好转出院。
同年9月,张莉回到单位上班,但刚过一个多星期,张莉又出现躁狂症状,于是又到广州市精神病医院住院约10天。
张莉表示,她之所以再次发病,是因为那时赵刚叫她离婚,她觉得烦躁。
此后的一段时间,张莉一直靠吃药调节精神状态。
2005年初,赵刚再次提出离婚。
2月2日,两人就在白云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
张莉表示,当时她受了妄想症的支配,觉得离婚后会过上好日子,所以连《离婚协议书》看都没看,就去民政局办了手续;手续办完后,还“挺高兴的”。
离婚后不久,张莉也回了老家。
年3月,张莉的父母才知道张莉已经离婚,再看看两人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两位老人顿时惊呆了:根据该协议,张莉离婚后无钱也无房;更荒唐的是,张莉在该协议中自认“女方生活作风不好,长时间有婚外情,伤害了男方的感情”。
张莉在老家治疗,她的父亲来到广州,向市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后撤回了复议请求,而直接以张莉的名义将白云区民政局告上法院,要求撤销该离婚登记。
请问,你如何分析?作业要求:1、运用三段式即大前提、小前提、结论的方式分析。
2、独立自主完成作业,力求文从字顺、思路清晰。
3、11月31日以前上传之个人空间。
职务犯罪案例分析
职务犯罪案例分析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职务犯罪案例分析(一)——从黄海荣案件谈民政系统职务犯罪预防一、案情介绍黄海荣,女,现年44最,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民政科原工作人员。
1993年9月至2011年6月间,她在张家湾镇政府民政科工作,负责经费发放、账目管理和数据统计上报等。
2012年6月,黄海荣因涉嫌贪污罪被羁押。
法院查明,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间,黄海荣在担任张家湾镇政府民政科工作人员期间,利用负责发放优抚、低保等民政事业费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原通州区民政局优抚科工作人员王乃平,将通州区民政局向张家湾镇政府下拨的在乡复员军人定补金、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等各类民政事业费共计21万余元,转入其控制的银行账户中,并将上述钱款予以单独或伙同王乃平(另案处理)共同侵吞;2010年3月至2011年1月间,黄海荣伙同原张家湾镇政府民政科科长马占武,将下拨的在乡复员军人定补金、优抚人员过节费等民政事业费共计3万余元,分别转入马占武掌握的两个银行账户,并予以侵吞;2012年5月,黄海荣在得知通州民政系统多名工作人员被查处后,赶紧委托他人匿名捐出4.7万余元给通州区精神病医院。
对于其他的钱,黄海荣称一部分钱送给了王乃平,有5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一部分取出放在家里。
经审理后,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一审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黄海荣有期徒刑7年。
黄海荣上诉,认为其捐赠出去的4.7万余元不应计入贪污数额,原判量刑过重。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海荣将贪污的公款捐给通州区精神病医院的行为不影响贪污数额的认定,维持原判。
二、预防民政系统职务犯罪的意义民政工作担负着为民分忧、为民解困的重任,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各级政府发挥民政优抚救济作用,在保障民生、拥军优属、扶贫济困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
但是在民政事业蓬勃发展的同时,社会腐败现象也日益严重渗透到民政领域,出现了个别民政工作人员利用国家优抚救济政策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大肆侵吞各类救济资金的现象,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社会组织行政执法程序解读及典型案例分析
二 社会组织行政处罚程序解读
• 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案件的证据
①该社会组织的有效章程 ②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事实证据如:照片 资料 等 ③该社会组织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询问调查笔录 ④其它相关证据如登记资料等
二 社会组织行政处罚程序解读
• 行政处罚程序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 必须遵循的步骤 方式 顺序和时限等方面的 制度规定 《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不遵守 法定程序;行政处罚无效
确定管辖→审查立案→调查取证→听取陈 述和申辩→听证程序→作出处罚决定→送 达→→结案归档
二 社会组织行政处罚程序解读
一确定管辖 职能管辖:谁登记 谁管辖 协助调查;委托调查;移送
社会组织人员培训 示范项目材料之四
社会组织行政执法程序解读 及典型案例分析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 执法办
目录
一 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概述 二 社会组织行政处罚程序解读 三 社会组织行政违法行为及案例分析 四 对非法社会组织的取缔 五 近年来民政部查处的几个案件
一 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概述
•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及其个体的执法人员 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管理目标或维护一定的 行政管理秩序;按照法律或规章的规定;以特 定行政机关的名义;针对具体的事实或事件; 对特定的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采取的能够 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执法行为
一 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概述
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基本分类
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 作
对社会组织 违法行为
对非法社会 组织的
一 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概述
社会组织行政执法主要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基金会管理条例》 •《民办非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 • 其它法规及部门规章等
行政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区某街道某小区居民李某,因房屋漏水问题多次与邻居王某发生纠纷。
李某的房屋位于小区的顶层,由于屋顶防水层老化,导致屋顶漏水,渗水至王某的房屋。
双方就漏水原因、维修责任及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无果,李某遂向当地居民委员会寻求帮助。
居民委员会在调解过程中,认定李某的房屋漏水系屋顶防水层老化所致,要求李某承担维修责任。
李某不服,认为防水层老化属于自然损耗,应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
于是,李某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争议焦点1. 屋顶防水层老化是否属于自然损耗?2. 李某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3. 李某是否应承担屋顶防水层维修责任?三、案例分析1. 屋顶防水层老化是否属于自然损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李某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房屋的维护单位,对房屋的维修、保养负有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房屋、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因此,屋顶防水层老化并非自然损耗,而是物业管理公司未尽到维修保养义务所致。
2. 李某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本案中,李某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李某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着对小区房屋、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责任。
因此,李某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3. 李某是否应承担屋顶防水层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房屋、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行政案例分析(精选)
行政案例分析(精选)第一篇:行政案例分析(精选)从管理角度思考:1、《行政案例分析》课的任务、环节、方法是什么?2、反思该课程以往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3、提出建议和改进。
反思内容:环境、过程、方法、目标。
任务1、知识目标使了解行政管理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理解行政机关是怎样对行政事务进行实践管理的,尤其在具体的实践案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具体的案例背景影响;2、能力目标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和掌握行政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方法,尤其对现实行政事件的行政分析方法和内容,培养和提高观察、分析、思考和解决现实行政问题的能力。
环节本课程的实践性极强,应改变以往满堂灌的教学方式,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引导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实践环节。
学习本课程的实践性环节主要是:(1)独立思考:任课教师选取典型案例后,发给每个学员,并给予一定时间由学员独立完成分析的准备工作。
在这段时间内,学员要认真阅读案例,仔细研究每一个细小的情节。
在阅读的基础上,学员要独立地进行思考,提出自己的分析意见或结论,准备好课堂讨论的发言提纲。
(2)课堂讨论:在任课教师选取典型案例,由学员围绕行政案例中案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案,结合相关的理论知识,发表各自的看法,并阐述自己的理由。
讨论中,教师要注意引导学员各抒己见,互相揭示矛盾,向别人提出挑战,以便引起争论。
通过争论,个人在吸收其他人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自己的观点。
课堂讨论时,还要安排专人做记录。
课堂讨论以口头发言为主,书面发言为辅。
(3)角色扮演:任课教师可根据行政管理案例的情节,适当指定学员扮演一定角色。
每一个学员都应当自觉地进入角色,把自己置身于案例情节中,扮演好主要角色。
(4)小组讨论: 安排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对教师提供的案例或作业进行分析、讨论,完成小组分析报告,并在课堂上进行演示。
方法存在的问题教学安排方面开设《行政案例分析》课程教学的课时偏少一般只有32学时难亦组织系统的行政案例教学;3课程教学直接运用的参考教材寥寥无几仅有的教材汇编的很多行政案例内容陈旧不合时宜授课教师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寻找、编写行政案例仅靠授课教师个别人的力量选择和组织的行政案例的质量很难尽如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