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服务业分类
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

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生产性服务业是指为其他行业和企业提供专业性和技术性服务的部门。
它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了广泛的领域,如金融、物流、信息技术等。
在国际上,生产性服务业已成为创新和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
下面将对生产性服务业进行统计分类介绍。
1.金融和保险服务金融和保险服务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
这些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融资、资金管理、风险管理、投资等服务,为经济运行提供必要的支持。
金融服务的发展水平和效率对经济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2.信息技术和通信服务信息技术和通信服务是生产性服务业的另一个重要领域,包括了计算机软件和硬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数据处理、电信服务、网络服务等。
这些服务为其他行业和企业提供了信息化和数字化的支持,提高了生产效率和效益。
随着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信息技术和通信服务业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
3.专业科学和技术服务4.租赁和商务服务5.人力资源和劳动力供给服务人力资源和劳动力供给服务是为其他行业和企业提供人力资源管理、招聘、培训等服务的领域。
这些服务为其他行业提供了各类人才的储备和配置,帮助其提高人力资源的质量和效益。
随着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发展和职业结构的变化,人力资源和劳动力供给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
综上所述,生产性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金融和保险服务、信息技术和通信服务、专业科学和技术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以及人力资源和劳动力供给服务等。
这些服务为其他行业和企业提供了专业性和技术性的支持,为经济的发展和创新提供了重要的动力。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生产性服务业在国内外的重要性将进一步提升。
生产性服务业分类

生产性服务业分类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生产性服务业分类(2015)一、分类目的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简称《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62号,简称《规划》)的要求,为界定生产性服务业范围,建立各地区、各部门生产性服务业统计调查监测体系,特制定本分类。
二、分类范围本分类的范围包括,为生产活动提供的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货物运输仓储和邮政快递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服务、批发经纪代理服务、生产性支持服务。
三、编制原则(一)以国务院《指导意见》为指导。
本分类按照《指导意见》和《规划》的有关要求,确定生产性服务业的范围。
(二)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为基础。
本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生产性服务业特征有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以数据可获得性为划分主要依据。
本分类的类别选取充分考虑统计数据的可获取,以保证统计部门能够采集到生产性服务业的数据。
四、结构和编码本分类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生产性服务业划分为三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编码表示。
第一层为大类,用2位数字表示,共有10个大类;第二层为中类,用3位数字表示,共有34个中类;第三层为小类,用4位数字表示,共有135个小类。
本分类代码结构:××××(数字)小类顺序码小类代码(数字)中类顺序码中类代码(数字)大类代码五、有关说明(一)本分类建立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对应关系。
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类别仅部分活动属于生产性服务业的,行业代码用“*”做标记;当一个行业类别属于两个以上生产性服务业,行业代码用“**”做标记。
(二)本分类在说明栏中,对《指导意见》强调的重点工作,以及带“*”和“**”行业类别的内容作了解释。
生产性服务业分类 (2)

生产性服务业分类(2015)一、分类目的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简称《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62号,简称《规划》)的要求,为界定生产性服务业范围,建立各地区、各部门生产性服务业统计调查监测体系,特制定本分类。
二、分类范围本分类的范围包括,为生产活动提供的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货物运输仓储和邮政快递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服务、批发经纪代理服务、生产性支持服务。
三、编制原则(一)以国务院《指导意见》为指导。
本分类按照《指导意见》和《规划》的有关要求,确定生产性服务业的范围。
(二)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为基础。
本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生产性服务业特征有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以数据可获得性为划分主要依据。
本分类的类别选取充分考虑统计数据的可获取,以保证统计部门能够采集到生产性服务业的数据。
四、结构和编码本分类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生产性服务业划分为三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编码表示。
第一层为大类,用2位数字表示,共有10个大类;第二层为中类,用3位数字表示,共有34个中类;第三层为小类,用4位数字表示,共有135个小类。
本分类代码结构:××××(数字)小类顺序码小类代码(数字)中类顺序码中类代码(数字)大类代码五、有关说明(一)本分类建立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对应关系。
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类别仅部分活动属于生产性服务业的,行业代码用“*”做标记;当一个行业类别属于两个以上生产性服务业,行业代码用“**”做标记。
(二)本分类在说明栏中,对《指导意见》强调的重点工作,以及带“*”和“**”行业类别的内容作了解释。
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

沿海货物运输
64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5523
内河货物运输
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53
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三、金融服务
5532
货运港口
66
货币金融服务
5539
其他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67
资本市场服务
56
航空运输业
68
保险业
561
航空客货运输
69
其他金融业
5612
航空货物运输
四、商务服务
562
5620
通用航空服务
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
行业大类
行业中类
行业小类
行业名称
行业大类
行业中类
行业小类
行业名称
一、流通服务
582
运输代理业
51
批发业
5821
货物运输代理
53
铁路运输业
5829
其他运输代理业
532
5320
铁路货物运输
59
仓储业
533
铁路运输辅助活动
591
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
5332
货运火车站
5911
谷物仓储
5339
71
租赁业
563
航空运输辅助活动
72
商务服务业
5639
其他航空运输辅助活动
五、科技服务
57
管道运输业
73
研究和试验发展
570
5700
管道运输业
74
专业技术服务业
58
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75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581
5810
装卸搬运
生产性服务业分类(2015)

204
机械设备修理和售后服务
205
生产性保洁服务
生产性服务业大中类表(2015年版)
代码
名称
行业分
类代码
大类
中类
小类
11
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
111
研发与设计服务
112
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113
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
114
检验检测认证标准计量服务
115
生产性专业技术服务
12
货物运输、仓储和邮政快递服务
121
货物运输服务
122
货物运输辅助服务
123
仓储服务
124
搬运、包装和代理服务
125
国家邮政和快递服务
13
信息服务
131
信息传输服务
132
信息技术服务
133
电子商务支持服务
14
金融服务
141
货币金融服务
142
资本市场服务
143
生产性保险服务
144
其他生产性金融服务
15
节能与环保服务
151
节能服务
152
环境与污染治理服务
153
回收与利用服务
16
生产性租赁服务
161
融资租赁服务
162
实物租赁服务
17
商务服务
171
企业管理与法律服务
172
咨询与调查服务
173
其他生产性商务服务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18
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服务
181
人力资源管理
182
职业教育和培训
19
生产性服务业分类

实用标准文案生产性服务业分类(2015)一、分类目的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简称《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62号,简称《规划》)的要求,为界定生产性服务业范围,建立各地区、各部门生产性服务业统计调查监测体系,特制定本分类。
二、分类范围本分类的范围包括,为生产活动提供的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货物运输仓储和邮政快递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服务、批发经纪代理服务、生产性支持服务。
三、编制原则(一)以国务院《指导意见》为指导。
本分类按照《指导意见》和《规划》的有关要求,确定生产性服务业的范围。
(二)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为基础。
本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生产性服务业特征有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以数据可获得性为划分主要依据。
本分类的类别选取充分考虑统计数据的可获取,以保证统计部门能够采集到生产性服务业的数据。
四、结构和编码本分类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生产性服务业划分为三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编码表示。
第一层为大类,用2位数字表示,共有10个大类;第二层为中类,用3位数字表示,共有34个中类;第三层为小类,用4位数字表示,共有135个小类。
本分类代码结构:××××(数字)小类顺序码小类代码(数字)中类顺序码中类代码(数字)大类代码五、有关说明(一)本分类建立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对应关系。
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类别仅部分活动属于生产性服务业的,行业代码用“*”做标记;当一个行业类别属于两个以上生产性服务业,行业代码用“**”做标记。
(二)本分类在说明栏中,对《指导意见》强调的重点工作,以及带“*”和“**”行业类别的内容作了解释。
生产性服务业行业分类及代码

641
6410
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
642
6420
互联网信息服务
649
6490
其他互联网服务
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51
6510
软件开发
652
6520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653
6530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654
6540
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
655
6550
集成电路设计
659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业
6591
数字内容服务
6592
呼叫中心
6599
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
4-土mb日is攵
51
批发业
511
农、林、牧产品批发
5112
种子批发*
5113
饲料批发*
5114
棉、麻批发*
5115
林业产品批发*
5116
牲畜批发*
5119
其他农牧产品批发*
512
食品、饮料及烟单制品批发
七、批发服务
5121
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
7293
包装服务
7294
办公服务
7295
信用服务
7296
担保服务
7299
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
十一、科技服 务
73
研究和试验发展
731
7310
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732
7320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733
7330
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734
7340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735
7350
社会人文科学研究
生产性服务业分类

精心整理
生产性服务业分类
(2015)
一、分类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简称《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规统计数据的可获取,以保证统计部门能够采集到生产性服务业的数据。
四、结构和编码
本分类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生产性服务业划分为三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编码表示。
第一层为大类,用2位数字表示,共有10个大类;第二层为中类,用3位数字表示,共有34个中类;第三层为
小类,用4位数字表示,共有135个小类。
本分类代码结构:
*”
”“
14
15
17
18
19
注:符号“*”表示该行业类别仅有部分内容属于生产性服务业;符号“**”表示除部分对应外,该行业类别还对应生产性服务业的其他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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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服务业分类
(2015)
一、分类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简称《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62号,简称《规划》)的要求,为界定生产性服务业范围,建立各地区、各部门生产性服务业统计调查监测体系,特制定本分类。
二、分类范围
本分类的范围包括,为生产活动提供的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货物运输仓储和邮政快递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服务、批发经纪代理服务、生产性支持服务。
三、编制原则
(一)以国务院《指导意见》为指导。
本分类按照《指导意见》和《规划》的有关要求,确定生产性服务业的范围。
(二)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为基础。
本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生产性服务业特征有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以数据可获得性为划分主要依据。
本分类的类别选取充分考虑统计数据的可获取,以保证统计部门能够采集到生产性服务业的数据。
四、结构和编码
本分类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生产性服务业划分为三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编码表示。
第一层为大类,用2位数字表示,共有10个大类;第二层为中类,用3位数字表示,共有34个中类;第三层为小类,用4位数字表示,共有135个小类。
本分类代码结构:
××××
(数字)小类顺序码
小类代码
(数字)中类顺序码
中类代码
(数字)大类代码
五、有关说明
(一)本分类建立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对应关系。
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类别仅部分活动属于生产性服务业的,行业代码用“*”做标记;当一个行业类别属于两个以上生产性服务业,行业代码用“**”做标记。
(二)本分类在说明栏中,对《指导意见》强调的重点工作,以及带“*”和“**”行业类别的内容作了解释。
(三)本分类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具体范围和说明,参见《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六、生产性服务业分类表
生产性服务业分类表
注:符号“*”表示该行业类别仅有部分内容属于生产性服务业;符号“**”表示除部分对应外,该行业类别还对应生产性服务业的其他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