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党政机关新旧公文格式区别
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区别及常见错误

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区别及常见错误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区别及常见错误一、党政机关公文种类和格式的区别党的机关依照《中国共产党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公文主题词表》,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以下简称《国标》)和《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进行公文处理工作(一)文种的区别。
党的机关有14个主要文种,行政机关只有13个文种,其中“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9个文种相同,党的机关有“决议、指示、公报、条例、规定”等5个独特文种,行政机关有“命令、公告、通告、议案” 等4个独特文种(注1)。
“意见”和“会议纪要”等文种使用的区别。
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公文独立使用“意见”和“会议纪要”文种,党的机关公文有时独立使用“意见”和“会议纪要”,有时将其文种与“通知”文种合并使用(注2)。
(二)秘密等级标识位置的区别。
《办法》规定: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条例》规定:公文序号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公文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公文序号下方(版心左上角第2行)。
两者所处的位置截然不同。
(注3)。
(三)紧急程度级别的区别。
对紧急公文的标识,《条例》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急”、“加急”,而《办法》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急”、“急件”,略有区别;对紧急电报的标识,《条例》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而《办法》规定应当分别标明“特急”、“加急”、“平急”,行政公文的紧急程度无“特提”级别(注4)。
(四)版头和发文机关标识称谓和格式的区别。
公文的红色反线以上部分,党的机关称为“版头”,行政机关称为“发文机关标识”。
《条例》规定党的机关及其组成部门的公文版头格式,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的规定与《办法》的规定基本一致;《条例》中规定的《中国共产党x x委员会(x x)》版头格式,用括号内打印文种名称代替“文件”二字,例如“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委员会文件”、“中国共产党x x厅党组(报告)”,而行政机关的公文无此规定和用法。
公文格式的十二个主要变化

公文格式的十二个主要变化(2012年7月1日执行)一、版头(原标准中称眉首)部分的主要变化变化1: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位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规定,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规定,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
变化2:发文机关标志的位置(不含信函格式)《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规定,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即发文机关标识距上页边为62mm)。
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即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距上页边为117mm))。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规定,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即发文机关标志上边缘距上页边为72mm)。
因此,无论行文方向如何,现在均统一为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
二、主体部分的主要变化变化3:公文标题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规定,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省、市规定,下行文要标注发文机关,平行文、上行文不标注发文机关。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规定,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而该条例给出的公文样式,也明确标识了公文标题包括发文机关名称。
因此,无论公文行文方向如何,现在公文标题均应包括发文机关名称。
另外,《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进一步明确了标题排列的要求,规定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变化4:发文机关署名《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规定,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
新格式与原格式的比较学习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体会

文/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陈玲霞新《格式》与原《格式》的比较——学习《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体会【摘要】本文对新《格式》和原《格式》从公文格式要素的名称、排版要求、公文版面、式样等方面进行比较,得出新《格式》的公文格式要素名称规范、精简,规定更具体、更具可操作性,增加式样的种类,突出参考价值的结论。
这有利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及标准化。
【关键词】公文格式;公文要素;式样20XX年6月29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以下简称“新《格式》”)国家标准(GB/T9704-2012),于20XX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12月27日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以下简称“原《格式》”)停止执行。
“新《格式》”首次统一了党政机关的公文格式编排要求,适应了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制作水平和质量,有力推动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及标准化。
本文拟对“新《格式》”与“原《格式》”进行比较,以其更好地运用《新格式》。
一、公文格式要素名称规范、精简“新《格式》”相对于“原《格式》”格式要素的名称命名更加规范、科学和简洁,符合人们的习惯,更注重与国际化接轨。
(一)版心内公文格式要素名称更贴切“新《格式》”组成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和版记三部分,“原《格式》”的公文组成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和版记三部分。
“新《格式》”对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用“版头”这一名称比“眉首”更加贴切,与“版记”首尾呼应。
(二)公文格式要素名称用词简练用词更简练,“新《格式》”的公文格式要素名称为“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标题、正文”,在“原《格式》”中的名称是“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公文标题、公文正文”。
用词更准确、易懂,如“新《格式》”的公文格式要素名称为“发文机关标志、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和印章、抄送机关”,在“原《格式》”中名称是“发文机关标识、附件、公文生效标识、抄送”,“新《格式》”中提到的概念“版头中的分隔线”比“原《格式》”中提到“红色反线”就要容易理解。
公文格式新旧对照表

公文格式新旧对照表1公文格式新旧对照表项目现公文格式旧公文格式主要区别内容页面布局主要的变化有:一(一)页边距:上3.5厘米,下2.4厘米,左2.8厘米,右2.4厘米。
(一)页边距:上3厘米,下3厘米,左2.9厘米,右2.9厘米。
页面布局均有变化(二)版式:奇偶页不同,页脚2.5厘米。
(二)版式:奇偶页不同,页眉1.5厘米,页脚2.5厘米。
(三)文档网格:指定行和字符网络(H);字符数:每行44,跨度10.1磅;行数:每页47,跨度14.3。
(三)文档网格:指定行和字符网络(H);字符数:每行45,跨度9.6磅;行数:每页46,跨度14.6。
(四)行距:固定值29.7磅。
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四)行距:固定值30磅。
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2项目现公文格式旧公文格式主要区别内容排版文字主要的变化主要有:二(一)版面。
1.行数和字数。
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
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一)版面。
1.行数和字数。
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
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正文字体改为3号方正仿宋体简体字。
2.字体和字号。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方正仿宋体简体字。
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2.字体和字号。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
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3.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3.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3项目现公文格式旧公文格式主要区别二(二)公文文件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
1.如需标注份号、密级和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方正黑体简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同时出现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二)公文文件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
1.如需标注份号、密级和紧急程度,份号用3号黑体字的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密级和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同时出现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新旧公文的区别

新旧公文的区别第一篇:新旧公文的区别新旧公文的区别: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是全新的首次统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规范标准。
2、在“文种”方面,在原有的13个文种的基础上,增加了党委的“决议”和“公报”两个文种,共15个文种。
3、在“格式”方面,取消了主题词:行政公文也要署发文机关名称。
4、在公文拟制方面,要求“重要公文”由主要负责人签发。
5、在行文规则方面,增加“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民意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6、在公文管理方面,增加发文立户的规定。
第二篇:新旧公文处理区别新旧公文处理区别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是全新的首次统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规范标准。
2.在“文种”方面,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13个文种基础上,增加了党委的“决议”和“公报”两个文种,共15个文种。
3.在“格式”方面,取消了主题词;行政公文也要署发文机关名称。
4.在公文拟制方面,要求“重要公文”由主要负责人签发。
5.在行文规则方面,增加“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6.在公文管理方面,增加发文立户的规定。
第三篇:新旧生产管理区别传统的生产管理,特别是早期的生产管理是着眼于个别操作工序、个别机床和个别工段、车间的生产效率提高,而现代生产管理则着眼于整个企业生产协调发展和效率、效益的全面提高。
可以说现代生产管理以企业生产系统的总体和生产全过程为研究对象,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以全部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与有效结合为关键,不单纯追求高效率,而着眼于高效益,效率服从于效益。
正因为现代生产管理以企业生产系统和生产全过程的优化为研究对象,以效益为目标,所以它的工作范围比传统的生产管理有了很大的拓展。
就其主要组成部分来说,它包括企业生产决策、生产系统的设计、生产管理系统及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季度生产计划工作、生产作业计划工作、生产过程组织与指挥、生产控制、劳动组织、物资供应组织、库存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生产现场管理、生产绩效评估与考核等;另一方面,生产管理与企业的其他管理的关系更加密切。
新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简要介绍

会议纪要格式会议纪要标识由“××××××会议纪要”组成。
其标识位置同8.1.4,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
会议纪要不加盖印章。
其他要素从本标准相关要素说明。
本标准中的会议纪要的格式主要是针对国家行政机关的办公会议纪要而言。
至于用作公文种类的会议纪要,可用“文件式”或“信函式”公文形式来发,并在标题中显示。
国家行政机关的办公会议是本机关决策的最高机构,会议议定的事项都是本机关的决策事项,并以固定形式的会议纪要印发,有鉴于此,本标准对此类会议纪要格式做了统一规定。
本标准规定会议纪要的标识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自定。
位置同“文件式”发文机关标识方法一样,即距版心上边缘25mm。
会议纪要不加盖印章。
此类会议纪要的其他要素本标准只作了原则规定,即如果会议纪要具有本标准规定的要素,那就按本标准对该要素的规定办。
新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简要介绍一、新《格式》的几个主要特点1、改变了名称,确定了适用范围原《公文格式》(98版)称为《国家机关公文格式》,而新《公文格式》(99版)名称改为《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确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的适用范围。
保证了公文的统一性,名称的变化不影响非国家机关的单位和部门采用该标准。
2、改变了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公文用纸的幅面尺寸是这次修订主要调整的内容。
原标准中,用纸采用16开型(260mm×184mm)。
新修订的标准中规定一般采用A4型(297mm×210mm)这是公文新标准的最大特点。
3、实行了新的定位方法在新修订的标准中,为使公文整理者能够比较方便清楚地掌握标准。
采用了比较通俗易懂的形式来确定公文中各要素的定位,即采用了“字”和“行”的概念,然后按定义的字和行确定公文中各要素的具体位置。
同时,新标准将公文分为眉头、主题、版记三部分。
并把各要素进行了归类。
4、缩小了图文区新修订的标准时,将左右白边增加19mm,天头地角增加了45mm。
公文格式解读

4mm
两个签发人 姓名中间空 1字
签发人姓名为2个 字时中间空1字
主送机关
公文主体
标题
正文
公文主体
附件说明
发文机关署名
附注
成文日期
公文主体
15 附件
公文格式之标题
2行
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 事由和文种组成 用2号小标宋体;编排
于红色分隔线下空2行;分1行或多行居中排列 如果标题较长;回 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 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公文格式之落款
批转 转发类公文发文机关 署名和成文日期编排在批 转 转发通知的末行下方;而 不在批转 转发公文的末行 下方
转发文件标题的拟定
• 两个替代 原则: • 用转发替代发文单位名称后边的关于二字 • 用文件替代被转发文件标题中的通知二字
• 当转发时:发文单位名称+转发+被转发文件单位 名称+关于+事由+文件的通知
公文格式之版记
版记中的分隔线与版心等宽;首条 末条分隔线用粗线高0 35mm;中间分隔线用细线高0 25mm;首条分隔线位于版记 第一个要素之上;末条分隔线与末页版心下边缘重合
可省 略
不可省略
可省 略
公文格式之附注
附注:
公文印发传达范
围等需要说明的
事项 用3号仿宋
体;居左空2字加
编排在成文日期
2字
下1行 如此文件
发至二级单位;人:
某某某;:
1行 1行
公文格式之附注
附注较长需要回 行时;第二行首字 与版心左边缘对 齐
2字
公文格式之附注
请示 函等用于请示 商洽某项工作或某些事项的公文; 应在附注位置标注发文机关人;联合行文只标注主办 机关人即可
新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法规比较

较 :四是行文规则分类 更明确和条 目更细化 。
关 键 词 : 党政 公 文 ;公 文 法规 ;公 文 种 类 ; 公 文 格 式 ; 行 文 规 则
中图分类号 :G 4 6 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6 0 0 6 9 — 0 3
化 ,在我 国公文建设过程 中具有里程碑 意义。新 ( 《 条例 与 旧 条例》 、旧 ( 《 格式》和 办法》进行 分析和比较 ,其主要 变 化表 现在:一是对公文文种种类进行 了保 留和删减 、 对 适用范 围进行 了增减 、适用对 象也有扩 大和缩小;二是对公文格式 内 容进行 了调整 ,统一 了用纸 幅面,相应 的格 式要 素也发生 了变化;三是将公文处理程序从拟 制、办理和管理三方面来进行 比
体化 、规 范化 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
2 . 公文文种适 用范 围有增 加有删减。 新 旧 条 例》 和 办
法 中对公文文种 的适 用范围都有明确的规定 , 我们以新 条
例 为基 准 ,通 过 比较可 以得 知,“ 意见” 、“ 请示 ”两个文
种 的适 用范围与 办法 旧 条例 中的表达一致 ,没有
变, 文种称 呼没变 , 但是其 中新 条例 将 I E 1 条例 和 办 法 中共 同的 “ 会议 纪要”统一改为 “ 纪要”说法 。
文试 图从公文 文种 、公文格式、处理程序和行文 规则四个方 面分析新 旧党政机 关公文处理法规存在 的异 同, 并在 此基础 上指出新颁 布的党政 机关公 文法规对促 进公文 处理工作 一
一
党政 公 文处理 法 规 的新变 化
丝毫变化 。“ 公告” 、“ 议 案” 、“ 批复” 、“ 函”这 4种文种的 适 用范围与 办法 中的表达一样 , 可是 其它 的 9种文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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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党政机关新旧公文格式的区别
一、版头部分:
1.密级、紧急程度从右标注变左标注;“急件”改为“加急”;
2.所有文件格式的红头“上留白”(至版心)由25mm扩大至35mm; 取消上行文“上留白”(至版心) 80mm的特殊格式;
3.发文机关标志“文件”二字可加可不加;
4.联合上行文签发人每行排一人改为排二人。
二、主体部分:
1.成文日期由汉字改为阿
拉伯数字;
2.落款处增加发文机关署
名;
3.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
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
章。
三、版记部分:
1.取消主题词;
2.版记中的文字从3号字改为4号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