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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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是指为了保障矿井安全和提高矿山生产效益,对矿井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和报告的制度。

一、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组织机构矿井应设立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由矿长或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维修人员、专家等。

2.隐患排查(1)定期排查:矿井应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要求对矿井的设备、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电气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

(2)不定期排查:矿井应随时开展不定期的隐患排查,特别针对矿工反映的问题进行检查。

3.隐患治理(1)治理标准:根据矿井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矿井中发现的隐患进行分类、评估,并给出相应的治理标准。

(2)治理过程:矿井应通过组织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治理,确保治理过程符合安全要求,并做好记录备案。

4.隐患整改治理后的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隐患治理到位,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整改过程中,矿井应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并进行跟踪督促。

二、矿井隐患报告制度1.隐患报告要求(1)报告内容:矿井应将隐患排查结果进行汇总,列出隐患清单,并详细说明隐患的性质、级别和治理措施。

(2)报告时限:矿井应在排查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隐患报告,并上报至矿井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2.报告流程(1)矿井报告:矿井应将隐患报告提交给矿长或主要负责人,由其审核并签字确认后上报至矿井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2)监察机构审核: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对上报的隐患报告进行审核,并根据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3)整改反馈:矿井应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整改意见,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监察机构。

3.报告结果公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将排查治理结果进行公示,向社会公众进行通报,并对矿井的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评价和排名。

公示结果可以激励矿井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治理,促进矿山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

总之,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能够有效地提高矿山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促进煤矿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上报制度(四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上报制度(四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上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排查、治理煤矿安全生产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的所有部门。

第三条、煤矿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

矿长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全面责任,各分管副矿长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责。

第四条、煤矿安全科对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和查处的职责。

第五条、煤矿应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明确隐患排查治理报告责任。

第二章隐患排查第六条、煤矿每周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排查____次;煤矿科、队、班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随时进行隐患排查。

第七条、煤矿每周召开一次隐患排查办公会议。

第三章隐患治理第八条、煤矿应建立健全隐患登记建档和重大隐患挂牌整改制度。

第九条、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隐患由矿长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重大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按照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定措施、定标准的“五定”原则进行停产整改。

第十条、所有隐患都要按照“零闭合”管理原则,逐级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

重大隐患整改完毕后由煤矿组织验收,安全矿长签字后报公司安全监察处备案。

重大隐患整改完成,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由煤矿向公司提出书面恢复生产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应包括整改内容、自检结果,并由煤矿矿长和安全矿长签署验收意见。

第四章隐患报告第十一条、发现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时,煤矿调度室必须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报告。

第十二条、每月____日前,煤矿要将本期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书面报告公司。

书面报告要有煤矿主要负责人签字。

报告包括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

第五章罚则第十三条、对迟报、瞒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按规定限期整改隐患或不落实整改措施、不执行上级煤炭监管部门和公司停产整顿指令而擅自组织生产的,按照《煤矿安全隐患处罚办法》进行处罚,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与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样本(6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样本(6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样本为了及时有效地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建立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強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矿务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结合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隐患,是指存在于生产场所、设备和设施中可能导致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1)安全生产隐患危害程度按照隐患导致事故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

指可能造成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

重大隐患。

指可能造成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煤矿企业重大隐患是指《____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内容;集团公司、矿务局和矿有关文件专门规定的重大隐患。

(2)安全生产隐患级别按照解决的难易程度,分为a、b、c三级。

a级隐患指难度较大,矿解决不了,须由矿务局解决的隐患;b级隐患指难度较大,科室、区队(车间)解决不了,须由矿解决的隐患;c级隐患指须由科室、区队(车间)解决的隐患。

(3)安全生产隐患类别按照可能导致的事故性质分为。

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火灾、水灾和其它。

2.矿长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矿领导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安全质量科负责全矿安全生产隐患的综合管理;各业务科室负责本专业、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安全隐患的排查及落实整改和复查工作;生活公司负责后勤服务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及落实整改工作;多经公司负责非原煤口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及落实整改工作;凡检查单位都要按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专人管理。

4.各单位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5.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工作负责;各业务科室及部门对本专业和部门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负管理责任;跟班干部、班组长对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负直接责任;安监部门对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负监督检查责任;安检员、群监员、青岗员对各施工点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负监管责任。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范文(四篇)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范文(四篇)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稳定和持续进行,制定和实施本制度。

本制度的依据为《煤矿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煤矿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及其下属各级单位。

三、报告内容与要求1.报告对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门的隐患排查治理部门。

2.报告周期:根据煤矿企业的实际情况,一般以每月为周期进行报告,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增加频次。

3.报告内容:(1)隐患排查情况:对煤矿各工作面、巷道、设备、用电等安全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排查,记录和描述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情况。

(2)隐患治理措施:根据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提出具体的治理措施和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时间节点和预计完成日期。

(3)治理进展情况:对已经进行的隐患治理工作进行跟踪、记录和总结,及时反馈治理进展情况。

(4)隐患治理效果评估:对已经完成的隐患治理工作进行评估,分析治理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4.报告要求:(1)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任何安全隐患和治理情况。

(2)报告应及时提交,不能拖延。

(3)报告应包括思考和反思,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治理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四、报告流程1.隐患排查:各工作面、巷道和设备的安全隐患应由工作人员自觉排查,并及时上报。

2.报告编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门的隐患排查治理部门负责编制隐患排查治理报告。

3.报告审核:报告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4.报告汇总:经审核后的报告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汇总,形成月度或季度的综合隐患排查治理报告。

5.报告分发:综合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应发送给企业领导和各级单位负责人,以便了解和采取必要的措施。

五、责任与要求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门的隐患排查治理部门负责编制和提交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并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各级单位负责人应认真负责地审核和分析报告,并将报告中涉及的隐患治理任务按时完成。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职责范围1、矿长是全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每月召开安全办公会,听取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理及整改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必需的人、财、物。

2、总工程师对矿井安全隐患排查具体负责,组织落实矿井安全隐患的排查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对冲击地压、“一通三防”和防冶水等重大隐患的排查处理具体负责。

3、各分管副矿长、公司经理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并负责对安全隐患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进行治理整改。

4、安监处长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对危及安全生产隐患不进行排查处理而继续生产时有权停止作业。

安监处主任工程师对安全隐患排查汇总、整改、落实、监督、组织验收负直接责任。

5、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各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对所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的排查及处理工作。

6、各业务科室在分管领导统一部署下,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工作,及时检查督促,并对各单位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参加验收。

7、驻外煤矿矿长、总工程师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落实矿井安全隐患的排查制度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抓好监督整改。

8、地面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执行《华丰煤矿地面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规定》。

二、矿井安全隐患排查(一)矿井安全隐患的识别、分类1、矿井安全隐患按其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a、b、c三级事故隐患。

a级隐患: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需集团公司协助解决的隐患;b级隐患: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作量,区队解决不了,需由矿解决的隐患;c级隐患: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的影响,由区队必须解决的隐患;2、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

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他。

(二)隐患排查为将各类事故消除在未发生之前,建立矿井、专业、区队、班组、岗位“五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范文(4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范文(4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范文1、区队长负责组织各班班组对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

2、发现和查处本单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发现存在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同时向矿长报告。

3、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制,组织职工发现和排除隐患。

4、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

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分日查、周查、月查和季查四种形式,每次排查活动都要有原始记录。

5、按要求认真填写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报表,做到内容齐全、叙述准确、不准漏项,并严格签字程序。

对排查出的不属于安全隐患的其他安全生产关键问题,应作专门登记、报送。

6、对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7、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监控。

一般隐患由队长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队长审核签字备案。

重大隐患由队长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

整改项目结束后,由队长按照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标准组织自检。

区队重大隐患自检合格后,要及时向矿安全监察科、生产技术科进行报告。

申请报告应包括整改方案中的内容、项目和自检结果,并有区队长签署的验收意见。

8、班组长及现场作业人员,都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9、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落实区队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10、区队对其责任范围内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要积极实施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期限及整改验收工作。

11、各区队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档案,对各类隐患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的闭合管理。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6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6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特制定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一、建立健全矿、科室、区队、班组四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二、职责1、矿长对隐患排查工作负全面责任,每月召集一次隐患排查会议。

2、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总工程师和其他副矿长对矿长负责,负责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3、各业务科室负责实施本职能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严重隐患制定应急预案或整改措施。

4、采掘区队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及时____人员进行整改。

具体为:①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隐患排查闭合管理台账;②及时排查消除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③按时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采掘班组在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进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

①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②落实交接班制度,重点交代清楚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情况,现场安全状况和注意的安全事项;③对照安全检查表对作业环境、安全设施、生产系统、措施落实和作业人员的情绪状态、健康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排查处理作业现场动态事故隐患;④及时排查并消除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⑤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及其排查治理等情况。

6、作业人员及时消除身边威胁安全作业的隐患。

具体为。

①清楚本岗位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②上岗前进行安全确认;③杜绝违章作业、违法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④及时查找、消除并报告事故隐患和险情。

⑤身体欠佳或情绪异常及时向班组长报告;⑥掌握作业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应当采取的措施,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现场并同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三、分级排查隐患1、按事故隐患严重程度可分为:重大、较大、一般隐患;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

“一通三防”、“水害”、“顶板”、电气、提升、运输、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和其他隐患。

2024年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上报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上报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上报制度范文一、目的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实施监管监察。

三、职责总经理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负有监督管理的职责。

双控领导小组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清单的制定并审核,事故隐患的排查、登记、治理、上报、监控、销号的全过程的督促和管理。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督促各部门对隐患的排查、登记、治理、上报、销号等过程的执行工作。

四、事故隐患上报(1)双控领导小组依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制定本公司、车间、班组、岗位的排查清单,经____审定定稿后在公司内部公布,并按相关文件规定时限及时在信息系统报备,已报备的排查清单必须严格落实。

(2)班组岗位员工按照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按照隐患排查清单进行隐患排查,排查出的隐患上报车间,车间负责人汇总上报双控引导小组,双控领导小组安全管理人员汇总,登陆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进行上报。

(3)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双控领导小组____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治理的时限和要求(五)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4)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它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存储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的发生。

(5)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在整改后需要登录系统,进行隐患整改销号处理。

2024年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上报制度范文(二)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上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防范和减少煤矿事故,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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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________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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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排查、治理煤矿安全生产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煤矿。

第三条煤矿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

矿长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全面责任,各分管副矿长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监察处等业务处室对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和查处的职责。

第五条煤矿应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明确隐患排查治理报告责任。

第二章隐患排查
第六条公司每月对各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1次,对高瓦斯、容易自燃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每月排查2次;煤矿每周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排查1次;各煤矿科、队、班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随时进行隐患排查。

第七条公司每月召开一次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煤矿每周召开一次隐患排查办公会议。

第三章隐患治理
第八条煤矿应建立健全隐患登记建档和重大隐患挂牌整改制度。

第九条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隐患由矿长指定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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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重大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按照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定措施、定标准的“五定”原则进行停产整改。

第十条对确认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煤矿由公司下达停产整顿(停止作业)处理决定书。

决定书应包括系列内容:
(一)下达停产整顿(停止作业)指令,明确整改内容和期限;
(二)按照《公司煤矿安全隐患处罚办法》,对矿井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三)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

一般隐患要下达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通知书。

第十一条煤矿自接到停产整顿(停止作业)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必须立即按照要求实施停产整顿(停止作业)。

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停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方案,并上报公司。

停产整顿期间,煤矿要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所有隐患都要按照“零闭合”管理原则,逐级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

重大隐患整改完毕后由煤矿组织验收,安全矿长签字后报公司安全监察处备案。

重大隐患整改完成,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由煤矿向公司提出书面恢复生产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应包括整改内容、自检结果,并由煤矿矿长和安全矿长签署验收意见。

第十三条公司收到煤矿恢复生产申请,由安全监察处组织验收合格,向煤矿下达准予生产(作业)指令后,煤矿方可恢复生产(作业)。

第四章隐患报告
第十四条发现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时,煤矿调度室必须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报告,同时对口汇报给平顶山裕隆公司的业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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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

第十五条每月25日前,煤矿要将本期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书面报告公司。

书面报告要有煤矿主要负责人签字。

报告包括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

第五章罚则
第十六条对迟报、瞒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按规定限期整改隐患或不落实整改措施、不执行上级煤炭监管部门和公司停产整顿指令而擅自组织生产的,按照《煤矿安全隐患处罚办法》进行处罚,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与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公司。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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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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