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支结余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制度收支结余规定

医院财务制度收支结余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医院财务管理,保障医院日常运转和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二、收入管理1.医院的收入主要来源包括医疗服务收入、药品销售收入、医保结算收入、自费患者收入等。
所有收入均应按规定缴纳税费。
2.医院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时、准确地报送各项收入信息,并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医院收入的管理责任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统一制定收入分配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4.医院收入的使用应按照收支结余规定进行合理分配和管理,不得擅自挪用或私分。
三、支出管理1.医院支出主要包括医疗服务支出、药品采购支出、人员工资支出、设备维护支出等。
医院支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和支付。
2.支出管理应做到收支相衔接,严格控制各项支出,确保财务稳定。
支出的决策由医院领导班子负责,经过讨论和审批后执行。
3.医院支出的用途应合法合规,不得存在违规行为。
各项支出应及时登记和备案,确保相关资金的流转情况清晰明了。
四、结余管理1.医院财务结余应按照收入管理及支出管理的规定进行计算。
结余的管理应做到规范透明,确保财务的稳定。
2.医院财务结余应定期进行核查和审计,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干涉或改动结余数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风险。
3.医院财务结余的使用应按照规定进行合理分配。
优先保障医疗服务的需求,其次才考虑其他用途。
医院领导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结余的使用方向和额度。
五、监督管理1.医院的财务活动应接受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财务部门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保证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2.医院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应按照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医院财务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3.一旦发现医院财务活动存在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处理和追究责任。
对于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医院相关领导批准。
2.本规定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收支结余管理制度

收支结余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企业收支结余管理逐渐受到重视。
收支结余管理制度是一个有效的管理工具,可以帮助企业合理安排资金运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同时也可以防范风险,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二、制度目的1.明确资金流入和流出的渠道,避免资金的浪费和滥用。
2.合理安排资金运营,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和回报率。
3.加强对财务状况的监控和审核,确保企业财务的稳定和安全。
4.规范企业各部门的支出行为,防止资源的浪费和冲突。
5.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高企业的战略规划和反应能力。
三、制度内容1.收入管理(2)制定合理的收入分配方案,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各部门的收入比例和责任要求。
(3)加强对收入的监控和控制,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措施进行解决。
2.支出管理(1)明确资金流出的用途和范围,建立支出的审批和报销制度。
(2)建立预算控制和执行机制,避免超支和无效支出。
(3)加强对支出的跟踪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3.结余管理(1)建立结余的核算和管理制度,确保结余的真实可靠。
(2)定期对结余进行分析和评估,为决策提供依据。
(3)根据结余情况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优化资金运营和结余利用。
四、制度实施1.制定制度实施的具体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制定培训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对收支结余管理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3.建立相应的考核和奖惩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履行制度责任,惩罚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
五、制度监督与评估1.定期对收支结余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财务状况的审核和监控,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3.根据制度执行情况和企业的实际需要,在必要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六、制度效益1.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回报率,促进企业财务状况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2.帮助企业合理安排资金运营,提高企业的经营决策和战略规划能力。
3.防范风险,减少经济损失,保障企业的财务安全。
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五篇)

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为加强医院结余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正确计算与分配结余,特制订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
一、医院收支结余是指医院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包括:业务收支结余、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
二、业务收支结余应于期末扣除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后,结转至结余分配。
(一)为正数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为负数的,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亏损,不得进行其他分配,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转入未弥补亏损。
如有上年未弥补亏损,当年结余应优先用于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仍有结余的,再按规定比例进行分配。
(二)实行收入上缴的地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业务收支结余率、次均费用等控制指标。
超过规定控制指标的部分应上缴财政,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统筹专项用于卫生事业发展和绩效考核奖励。
(三)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四)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医院应加强结余资金的管理。
按照国家规定正确计算与分配结余。
医院结余资金应按照规定纳入单位预算,在编制年度预算和执行中需追加预算时,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安排使用。
医院动用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和批报程序。
四、按照新《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的实质和内涵,学习新制度对加强医院收支结余管理的举措。
依法____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医院结余管理水平。
五、加强预算约束,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规范医院财务行为,促进医院结余管理。
六、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加大政府投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
增加医院结余管理范围。
七、加强医院管理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挖掘内部结余潜力。
医院应建立健全定额管理制度、费用审核制度等,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限制不必要的成本费用支出差异,控制成本费用支出。
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范文一、前言医院作为一个综合性的单位,其经营管理的核心目标之一就是确保收支结余的平衡,以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收支结余管理制度是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医院的财务活动,提高财务管理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医院的收支结余管理制度进行阐述。
二、收支结余管理制度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1)确保医院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护医院资金的安全和稳定性;(2)实现医院的经济效益最大化,提高医疗服务质量;(3)加强对医院财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2. 原则:(1)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财经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2)效益性原则:财务活动要注重经济效益,提高医院的盈利能力和财务收支平衡;(3)安全性原则:加强资金使用的安全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性;(4)监督性原则:建立健全的财务监督机制,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三、收支结余管理制度的内容1. 收入管理:(1)建立健全收入核算和统计制度,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加强对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管理,合理定价,确保医院的收入;(3)加强对医疗保险的管理,确保医院的医疗费用能够及时得到支付;(4)加强对医疗服务费用的核销和结算,确保收入的及时入账。
2. 支出管理:(1)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实行分类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支出;(2)加强对非医疗服务类支出的审核和审批,严格控制非必要支出;(3)加强药品和耗材的采购管理,确保采购的品质和价格的合理性;(4)加强对人力资源和劳动力成本的控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 结余管理:(1)建立健全的收支结余核算制度,确保结余的计算准确性;(2)加强对医院资金的统筹配置和使用,合理安排结余的使用;(3)建立医院资金的监督和审计制度,确保结余的合理运用;(4)建立结余上报制度,及时报送有关部门,确保结余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四、收支结余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执行:(1)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制度的执行到位;(2)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财务管理能力;(3)建立健全医院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4)定期开展内部审核和外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医院财务收支结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财务收支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医院财务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部门、科室及工作人员,是医院财务收支管理的基本规范。
第二章收入管理第三条医院收入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一)医疗收入:包括门诊、住院、急诊等医疗服务收入。
(二)药品收入:包括药品销售、药品加成等收入。
(三)其他收入:包括设备租赁、培训、咨询等收入。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确保收入合法、合规、完整。
第五条医院应定期对收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六条医院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一)人员经费: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
(二)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等。
(三)业务经费:包括医疗设备购置、药品采购、科研经费等。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支出合理、合规、有效。
第八条医院应加强支出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权限,确保支出合法、合规。
第四章结余管理第九条医院结余是指医院在一定时期内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包括业务收支结余、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
第十条医院结余资金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如下:(一)业务收支结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如为负数,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不得进行其他分配。
(二)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结余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正确计算与分配结余,确保结余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卫生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院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卫生院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和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内部所有财务收支活动,包括收入、支出、结余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卫生院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卫生院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卫生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院的财务收支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编制和执行卫生院的财务预算、财务计划和财务报告;2. 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3. 负责对各项收支进行审核、监督,确保收支合法、合规;4. 负责编制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为卫生院领导提供决策依据;5. 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和保管。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六条收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收入来源必须合法,不得侵占、挪用、截留国家财政资金;2. 实质性原则:收入确认应以实际经济活动发生为依据;3. 完整性原则:收入核算应全面、完整,不得遗漏任何收入。
第七条收入的确认和计量:1. 医疗服务收入: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根据实际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计算;2. 药品销售收入:按照药品销售价格和销售数量计算;3. 其他收入:按照国家规定和实际情况计算。
1. 收入的核算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2. 收入的核算应及时、准确、完整。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九条支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支出用途必须合法,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 实质性原则:支出发生应以实际经济活动为依据;3. 效益性原则:支出应有利于卫生院的发展和职工福利。
第十条支出的确认和计量:1. 医疗服务支出: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2. 药品支出:按照药品采购价格和实际使用数量计算;3. 其他支出:按照国家规定和实际情况计算。
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

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医院的收支结余管理,提高财务运作效率,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营和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与财务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二、收入管理2.各科室应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制定收费方案,并报医务部门备案。
3.收费项目的调整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及时向相关科室和患者说明。
4.所有收入必须通过银行进行结算,不得私自保留和使用。
5.医院应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收入的及时到账。
6.收入的用途应按照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并接受内部和外部审计的监督。
三、支出管理1.医院应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制定科学的财务预算和费用控制规定。
2.支出的审批和报销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必须有相关凭证和合法发票支持,不得虚报、套取或滥用资金。
3.医院应合理规划和控制固定资产的投资和采购,及时进行维修和报废,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和保值增值。
4.内部协作费用和行政费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算和开支,不得超标超职能、奢侈浪费。
四、收支结余管理1.医院应建立科学的财务预算制度,明确各项支出和收入的预期目标。
2.收支结余应按照规定的财务制度进行核算和监督,确保每项支出和收入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收支结余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可以用于给予医务人员奖励、福利和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医院的整体竞争力。
4.收支结余必须按照财务预算和相关规定进行核实和分配,不得随意挪用或滥用。
五、监督与评估1.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内部财务监督机制,实行严格的审计制度,对医院的财务运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查和检查。
2.各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相关财务制度和规定,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3.医院应主动接受外部机构的财务审计和评估,及时整改和改进存在的问题。
4.医院应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价。
六、附则1.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医院财务部门所有。
2.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生效,废止之前的相关规定。
收支结余管理制度

收支结余管理制度
医院业务收支结余是医院财务成果最终的综合反映,是衡量医院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新《医院会计制度》、新《医院财务制度》,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 原则
医院担负着防病治病,救死扶伤的神圣使命,医院始终坚持患者第一,服务第一,把医疗质量和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医院又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也要遵循经济规律,加强经济管理,讲求经济效益。
因此,经济效益是社会效益的基础,是提高医院社会效益的重要保证。
医院只有在高度重视社会效益的同时,努力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才能激发其活力,保证医疗、教学、科研任务的顺利开展,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和谋发展,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扩大医疗服务为根本目的。
2. 具体分工
(1)财务科根据新《医院会计制度》要求,设立收支总账科目,按月核算收支结余,年度终了,如有余额,可进行结余分配,计提一定比例的福利基金后,转入事业基金;如出现亏损,用事业基金弥补。
(2)绩效办根据医院需要按核算科室设立收支明细台账,核算各科室收支结余,除政策性亏损外,各科室必须有结余才能计发奖金。
(3)医院领导要根据上年结余分配合理安排当年设备购置和基本建设投资金额。
年初各临床科室负责人要根据本科室业务发展需要将本年度计划购置的设备上报设备科,设备科汇总后交医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
财务科根据资金情况分批(次)购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
一、收支结余是指医院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包括业务收支结余、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
二、条业务收支结余应于期末扣除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后结转至结余分配为正数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为负数的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不得进行其他分配,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转入未弥补亏损。
实行收入上缴的地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业务收支结余率、次均费用等控制指标。
超过规定控制指标的部分应上缴财政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统筹专项用于卫生事业发展和绩效考核奖励。
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医院应加强结余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正确计算与分配结余。
医院结余资金应按规定纳入单位预算在编制年度预算和执行中需追加预算时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安排使用。
医院动用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和报批程序。
四、按照新《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的实质和内涵学习新制度对加强医院收支结余管理的举措。
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医院结余管理水平。
五、加强预算约束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规范医院财务行为促进医院结余管理。
六、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
加大政府投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
增加医院结余管理范围。
七、加强医院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挖掘内部结余潜力。
医院应建立健全定额管理制度、费用审核制度等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限制不必要的成本费用支出差异控制成本费用支出。
从内部挖掘潜力提高医院结余水平。
八、清理往来款项做到各项收支及时入账能够正确、完整地反映医院收支及结余的真实情况。
九、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正确计算、提取结余做到收支配比。
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内容对全年的收支活动进行全面的清查、核对、整理和结算。
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
都要及时入账凡属本年的各项支出都要按规定的支出渠道列报正确计算、如实反映医院全年收支结余情况。
十、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