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结算制度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供应商结算管理是指企业与供应商之间进行结算的管理活动,主要包括订单管理、发票管理、付款管理和对账管理等环节。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是为规范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结算行为,提高结算效率、降低结算风险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下面是一个1200字以上的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的模板供参考:一、总则1.本制度旨在规范供应商结算管理,建立有效的结算流程,确保供应商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供应商进行结算的相关人员。
3.供应商结算管理分为订单管理、发票管理、付款管理和对账管理四个环节。
二、订单管理1.供应商接受采购订单后,应及时确认订单,并按照订单要求提供货物或服务。
2.供应商应按时交付货物或完成服务,并在交付后及时提供相应的发票和相关证明文件。
3.如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发票和证明文件,企业有权扣减相应的付款金额。
三、发票管理1.供应商应在交货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发票和相关证明文件,并确保发票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发票应包含正确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货物或服务明细、价格和税额等信息。
3.供应商应及时修正错误发票,并重新提交给企业。
四、付款管理1.企业应在收到供应商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和审批,并及时进行付款。
2.企业可通过银行转账、支票、电汇等方式进行付款,供应商应提供正确的收款账户信息。
3.如供应商提供错误的收款账户信息导致付款失败,企业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
五、对账管理1.企业应定期对供应商的应付账款进行核对和对账,确保结算的准确性。
2.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发票有误或存在疑问,企业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解释和修正。
3.如供应商出现恶意提价、虚开发票等行为,企业有权停止与其的合作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六、违规处理1.如供应商因故意违规行为导致企业损失的,企业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2.如供应商多次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企业有权随时终止与其的合作关系。
超市供应商结算财务制度

超市供应商结算财务制度一、综述超市供应商结算财务制度是指超市与其供应商之间的结算及财务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双方之间的经济往来,确保资金流动的稳定和透明性。
本制度适用于超市与供应商之间的结算业务,涵盖结算凭证、款项支付、账务核对等方面的规定。
二、结算凭证1. 超市每月底统一向供应商发送结算凭证,包括本月销售额、商品采购额、折扣、退货等明细信息,以便供应商核对和确认。
2. 供应商需在收到结算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确认,并将有异议的地方及时向超市结算部门提出,双方协商解决。
3. 超市结算部门在收到供应商确认的结算凭证后,会在第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款项的支付。
三、款项支付1. 超市与供应商的款项支付采用电子转账的方式进行,确保资金安全和准确性。
2. 超市结算部门每月根据结算凭证中的金额信息,将结算款项支付给供应商,确保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支付。
3. 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迟支付,请提前告知供应商,并主动与供应商商议新的支付时间。
四、账务核对1. 超市结算部门每月底会将结算凭证中的金额信息与超市销售系统进行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2. 超市结算部门将核对后的数据与供应商提供的结算凭证进行比对,确保双方的数据一致。
3. 如发现数据不一致或有错误,双方应及时进行沟通和调整,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平衡。
五、结算财务管理1. 超市结算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结算款项的安全和准确性。
2. 结算款项的处理应遵循审批流程,确保款项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超市结算部门应加强对供应商的信用管理,定期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控。
六、结算争议处理1. 如在结算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建立友好的沟通机制。
2. 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寻求第三方机构或专业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
七、制度执行1. 超市与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确保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
2. 双方应建立合作关系,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维护结算业务的稳定和规范。
酒店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酒店与供应商之间的结算行为,确保双方权益,提高酒店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与供应商之间的所有结算活动,包括采购、租赁、服务、工程等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及时、准确的原则,确保结算工作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第二章结算流程第四条供应商资质审核1. 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 酒店财务部门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签订合同。
第五条合同签订1. 合同内容应明确结算方式、付款期限、付款条件、违约责任等。
2.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条订单与验收1. 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酒店根据订单进行验收。
2. 验收合格后,酒店财务部门出具验收报告,作为结算依据。
第七条结算申请1. 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向酒店财务部门提交结算申请,并附上相关发票、凭证等。
2. 财务部门对结算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合同约定。
第八条结算审批1. 财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结算申请进行审批,审批内容包括结算金额、付款方式等。
2. 审批通过的结算申请,由财务部门通知供应商。
第九条付款与结算1. 酒店财务部门根据审批通过的结算申请,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 付款后,财务部门出具付款凭证,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第三章结算纪律第十条严禁违规操作1.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结算流程,不得擅自调整结算金额。
2. 严禁以任何形式挪用、侵占酒店资金。
第十一条保密原则1. 酒店财务部门对供应商结算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2. 供应商对酒店结算信息也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酒店设立结算监督小组,负责监督结算工作的合规性。
第十三条结算监督小组定期对结算工作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四条酒店对结算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相关人员薪酬挂钩。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酒店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供应商付款结算管理制度

供应商付款结算管理制度供应商付款结算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在与供应商之间进行业务往来时,对供应商的付款和结算事宜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的供应商付款结算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管理供应商的付款事务,确保供应商和企业之间的合作顺利进行。
一、付款方式的规定1.预付款:对于合作时间较短或合作初期的供应商,可以要求提前支付预付款作为合作保证金。
2.货到付款:对于履约良好且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可以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进行结算。
3.月底结算:对于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可以约定每月底结算一次,避免频繁的付款操作。
二、结算周期的规定1.供应商结算周期:设定供应商结算周期,明确要求供应商按照约定的时间提交结算申请和相关发票,以确保结算及时进行。
2.企业结算周期:规定企业内部结算周期,明确要求财务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付款操作,以确保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三、发票管理1.要求供应商提供发票原件:确保付款的合法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虚假发票和重复报销情况。
3.发票录入:将审核通过的发票录入财务系统,确保发票信息准确无误,方便后续的结算管理和报表统计。
四、付款控制1.制定付款审批流程:明确付款审批流程,确保财务部门对于付款申请的审核严格、合理、及时,避免资金浪费和风险。
2.付款授权:明确财务部门对于付款的权限和授权范围,避免未经授权的付款行为。
3.付款限额控制:设置付款限额,超过限额的付款需要经过高级管理层的审批才能进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风险控制。
五、账务查实和核对1.对账:定期进行供应商对账,核对应付账款与供应商提供的对账单的一致性,及时解决账务差异。
2.账务核对:与供应商进行账务核对,核对付款金额与供应商应收账款的一致性,避免错误付款和漏付款。
3.异常账务处理:对于发现的账务异常,及时与供应商沟通并进行调整处理,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供应商付款结算管理制度的宣传与培训1.制度宣传:通过内部通知、培训等方式,向全体员工宣传供应商付款结算管理制度,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供应商结算制度

文件编码:财-2010-03 发行级别:公司生效日期:2010/05/01 保密等级:秘密供应商结算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为规范供应商的货款结算及付款工作,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2 相关责任本制度由财务部起草,相关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总经办发行。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3 结算准则3.1经销、代销、租赁经营户结算准则1、所有供应商或租赁经营户的结算必须以有效合同(协议)为依据,并严格按有效合同(协议)约定的结算方式结算。
2、供应商或租赁经营户与我公司合作无有效合同的,不允许扣取任何费用和租金,但必须冻结该供应商一切结算款项。
3、供应商若为一般纳税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税率,根据结算金额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部见票后办理付款;若需先付款后开具发票的,必须书面报直接采购经办人和财务经理审批同意,同时要求其下次结算货款前补足发票,否则不予支付后续结算款。
4、因供应商或租赁经营户不及时与我方对账、不及时开具发票、不及时缴纳费用等原因而延误付款的,将逐一依次顺延至下一账期结算付款,且不得各账期累计结算。
5、除合同(协议)有约定外,各项通道费用按收、支分开的原则,以现金方式直接交财务部,不得货款中扣除;账扣费用的供应商或租赁经营户在每月结算对账时,必须签字(盖章)确认费用金额后,方可在结算货款中进行抵扣。
6、租金、经营服务费、市场推广费等费用根据合同约定收取,未按合同约定缴纳费用的租赁经营户暂停结算,并及时通知商场管理部进行催收。
7、经销方式结算,如付款日前大批退货,结算付款额应扣除退货金额,不得先付款,后退货,累计销售未达到累计付款额的60%时,必须对现有库存进行调整,不得再付款。
8、结算时应考虑供应商类别,优先办理重点供应商的结算付款工作。
9、严格按照公司资金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3.2 现款现货、先款后货结算准则1、所有现金采购商品必须在一周内(本地采购三天内、异地采购一周内)办理入库手续,借支款项必须在入库一周内由借款人办理平账手续,否则每天按借款金额的1%罚款,从借支人工资中扣除。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1.简介本文档旨在制定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以确保供应商的付款及结算流程的规范化和高效性。
这将有助于维护公司与供应商的良好关系,并避免潜在的纠纷。
2.结算流程2.1 采购订单确认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后,采购部门将向供应商发送采购订单确认。
供应商收到采购订单确认后,应立即核对订单内容,并在24小时内将确认结果反馈给采购部门。
2.2 交付验收供应商按照采购订单要求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
我方业务部门在收到商品或服务后,根据质量、数量等要求进行验收。
2.3 结算单据准备供应商提供结算单据,包括、送货单、验收单等必要的文件。
结算单据应包含正确的价格、数量和其他相关信息,并符合国家税务法规要求。
2.4 结算审核我方财务部门对结算单据进行审核,核对结算金额、税费、付款条件等内容是否与采购协议一致,并确保单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5 付款财务部门根据结算审核结果和付款条件,及时安排付款。
付款应按照协议约定的付款周期和方式进行。
3.争议解决3.1 协商解决如出现供应商与公司之间的结算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提交给高级管理层进行进一步处理。
3.2 法律诉讼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双方有权依法向相关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接受法律程序的裁决。
4.风险管理4.1 定期评估公司将定期评估供应商的履约能力、信用状况等风险因素,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4.2 合同管理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以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5.合规要求供应商在结算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税收规定以及公司内部的合规要求。
公司将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合规审核,并对合规问题进行追踪和整改。
6.生效和修订本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任何对本制度的修改和修订,须经高级管理层批准,并将修改后的内容通知全体相关部门和供应商。
以上为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确保结算流程的规范和高效,维护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良好关系,促进合作共赢。
供应商结算与账务管理制度

供应商结算与账务管理制度1. 前言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供应商结算与账务管理的规范和透亮,并促进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
准确及时的供应商结算和账务管理对于企业的运营和财务情形具有紧要意义。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全部供应商,并与其签订的采购合同、付款协议和相关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供应商管理2.1 供应商选择和评估•企业应依照公平、公正、透亮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
•供应商应供应真实、准确、完整的企业信息,并依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和筛选。
2.2 供应商合作关系•企业和供应商应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保持及时的沟通和协调。
•双方应遵守合同商定,保证供应商定时交付货物或供应服务。
2.3 供应商信息管理•企业应建立供应商信息数据库,包含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合同履约情况、结算和支出记录等。
•企业应定期审查和更新供应商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结算管理3.1 结算方式•结算方式可以依据合同商定或双方协商确定,常见的结算方式包含预付款、货到付款、月度结算等。
•企业应与供应商确保结算方式的明确,并及时进行更改或调整。
3.2 结算周期•结算周期应依据合同商定或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不超出30个工作日。
•供应商应定时提交结算申请,并供应相关的结算资料和发票。
3.3 结算审核•企业应设立结算审核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结算审核。
•结算审核应包含对供应商提交的结算资料和发票进行核对和验证。
3.4 结算支出•结算支出应依照合同商定或双方协商确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
•企业应确保结算支出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避开给供应商造成损失或耽搁。
4. 账务管理4.1 账务登记和分类•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账务管理体系,对供应商的交易和结算进行登记和分类。
•账务登记应包含供应商的名称、交易金额、结算方式、结算周期等信息。
4.2 账务审核和核对•企业应设立特地的财务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账务审核和核对。
•账务审核应包含对供应商结算申请和发票进行核对和验证。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结算原则1.1经营部门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根据财务部结算要求,明确结算日期与支付方式,并在合同中载明。
1.2在资金允许得前提下,财务部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并控制不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得支付申请;无合同条款或在合同中无明确付款约定得,按财务部规定得相关日期结帐。
1.3与供应商明确支付时间期限,供应商未在规定得时间内提交相关结算资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足额交纳相关费用,造成财务部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得,一般不允许临时签字结款,一律延后一个月,与下一个月款项合并结算与支付。
1.4代销商品得资金结算必须已销完并在规定得付款期支付为原则,严禁超付或提前支付货款;经销商品必须谨慎采购,从紧采购,以免形成存货积压,产生问题商品,并造成公司大量资金沉淀。
1.5对于不按照合同条款执行支付货款得供应商,特别就是借款、预付、提前结帐等,需按公司付款得相关审批流程办理。
1.6一般不允许供应商随意变更企业名称、开户行、帐号;确需变更得供应商,财务部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变更申请得次月起,按照新得企业名称,开户行或帐号进行支付,当月仍按照原有得企业名称、开户行、帐号进行支付。
不符合当月支付条件得,一律延后到下个月进行支付。
1.7财务部应加强付款前稽核,保证款项支付得正确性;重点关注货品就是否到达,发票就是否入帐,货品就是否销完,就是否有退货,供应商帐面结余情况,就是否符合合同付款条件,用款申请前道审批就是否完整等。
第二章结算时间与方式2.1会计上采用上月26日-本月25日为一个月份得核算周期,每年12月份结算到月末最后一天,即12月31日。
2.2一般月份,上月销售期指上上月得26日-上月得25日,根据合同条款承诺得具体结帐期在本月进行支付,每月付款期规定在16日-20日之间。
2.3资金结算日接待时间,每月16日---20日,上午9:30---11:00 ,下午13:30---16:00 ,公司作息时间如有改变,则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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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结款规定
一、付款方式:
(一)、预付款方式:
1、此种方式只适用于合同中规定的以预付款方式结算的供应商,特殊情况下需要付厂家预付款时,必须由业务部按要求提交预付款申请单报批后付款。
2、预付款的冲账时间一般在商品到达的半月内完成,即商品到达后发票送达,否则将影响财务核算及财务利润。
3、行预付款的商品和供应商必须具备如下特征:
A 、市场上畅销的品牌,同时在我公司销售排行的前20%的商品;
B、节假日期间畅销,需特殊备货的商品;
C、现款采购价格和其他付款方式相比有明显的优势,商品的销售毛利至少高出30%,且保证过季后商品不能积压。
(二)、按账期结款方式
购销合同中约定、且市场销售较好的生产厂家、代销商,可执行按账期结算。
分别为账期7天,账期15天、账期55天等。
如账期7天就是供应商送货后7日内付款,其余类推。
(三)、按月销月结方式:
1、超市月结账期统一为月结55天。
即在商品供应次月的5-15日对账,并提交发票及结算单,月结55天的付款期为对账当月(即送货到店的次月)的15-25日内付款
2、月结方式要求财务结算科参照供应商的销售和库存情况,按照送货单据号依次结款,通常供应商结款额=应付账款余额-库存商品余额,防止因已结清货款的商品节日过后或因季节的原因返厂使供应商的应付账款形成负数。
3、采购中心向财务资讯部提供供应商合同及付款条件明细,在无特殊理由的情况下,财务部保证按合同付款,但财务部有权查询此类供应商的库存和销售情况。
如果出现库存异常或平均库存周期超过本类商品平均周转天数的情况,财务部应及时通知业务部并暂停支付货款,待问题解决后方可付款。
4、个分店因不掌握直配供应商的应付和库存情况,所以不经总部采配中心和财务部的同意和部长的签字不能直接打返厂单,否则容易造成供应商的欠款。
(四)、联营专柜供应商的结算:采配中心应向财务部及分店提供供应商付款方式及扣点明细,各分店根据供应商的账期及扣点上报结算科销售额,联营专柜会计根据账期及扣点予以复核,复核无误后生成专柜采购挂支单并上传,付款审批等同上。
(五)、分店自采结算方式
1、同意结算分店自采结算
(1)、内部核算分店的范围包括超市和药店
(2)、内部核算分店自采商品的范围目前只限定在农副产品、生鲜制品和加工生产用辅料,不经总部采配中心的批准,各店不得随意扩大分店自采的采购范围
(3)、由供应商送货的商品是将商品送到分店后,分店收货部和卖场共同验收并打印结算单据,结算单据由分店店长核对签字,由分店填写自采商品付款单,交总部财务部报批。
(4)、由总部采配中心业务员为分店采购的商品是将商品送分店,分店验收后打印结算单,由收货部、卖场及分店店长签字后带回总部填写付款申请单,由总部财务部审核后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付款。
2、独立核算分店自采
(1、)独立核算的分店采购范围除本地分店自采的范围外,还包括部分由当地供应商所经营的商品。
(2)、分店在年初与供应商签订全年供货合同,合同的样本应与总部相同,合同中应注明结款方式和结款期限等条款,付款的方式参照总部的付款方式。
(3)、当地产品或当地供应商代理的商品与总部直配和配送的商品相比,价格要有明显的优势。
(4)、外地分店增加自采商品的品种,需经总部采配中心的同意,经部长和总监签字,否者财务部不能增加供应商及商品信息,分店应将自采商品的价格、毛利率、预计销售量及销售周转天数、收取的各种通用费用的复印件报总部财务部备案。
(5)、总部采配中心应对分店的自采价格进行监督,发现进价高于总部进价的商品应进行纠正,同时应通知总部和分店财务暂时停止支付货款,待查明原因和改正后再进行支付。
(6)、分店每季度向总部财务和业务上报分店自采商品销售及库存情况。
分店自采商品销售、库存情况表
XXXX店年月日
二、付款流程
(一)直配商品结算流程
1、直配商品由总部业务部根据分店提交的要货单向供应商下采购订单,同时微机系统中自动生成订单序列号。
2、分店在接到供应商送到的商品后,由接货验收员和卖场理货员二次验收,共同签字后,交分店录入员生成供应商结算单及商品入库单。
3、供应商结算单生成后由分店收货部签字、加盖收货章交与送货人,送货的供应商应保管好手中的单据,丢失后不能再补打,特殊情况应由分店核对库存后出具证明。
分店会计每天核对订单与入库数,确认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
4、供应商按规定时间到总部财务部对账,由负责结算的会计根据供应商的结账期及应付款数和供应商的库存数之差生成付款通知单。
5、供应商根据付款通知单核对手中的结算单,核对无误后根据付款通知单和结算单送总部结算科。
经核对审核后准备按账期付款。
6、结算科将付款通知单按账期整理,付款前将待付款的供应商和库存金额标注在付款单上,不够付款条件的撤下。
财务总监将付款单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
7、总经理批准后将付款单交给结算科,出纳员填写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付款单据。
,送交银行付款。
8、总部会计每月15日前将业务与财务进行对账,发现错误马上解决。
对供应商应付款为负数的情况每月进行跟踪清理。
(二)、独立核算分店自采结算流程
1、卖场根据商品情况填写要货单,要货单必须经卖场经理和业务部签字,收货部根据要货单明细生成订单。
2、收货程序要和直配商品一样,必须有收货部、卖场的签收单后生成结算单。
3、供应商根据购销合同规定的时间到分店对账,分店根据对账结果调谐付款审批单和付款通知单(采购挂支单)。
4、分店应在每月的5日前将分店自采商品明细表和付款计划报总部财务部,财务部将分店上报的《分店自采商品付款审批表》和各店以上报批准的自采商品明细及上季度填报的自采商品的跟踪考核明细相核对,确认无误后履行审批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付款。
附表:
分店自采商品付款审批表
XXXX店年月日
分店店长:财务经理:经手人:
联营商付款审批表
分店XXXX店年月日
分店店长:财务经理:经手人:
5、对自采商品的付款及账务处理参照直配结算程序。
(二)、非独立核算自采商品的付款
1、分店自采商品的供应商或总部的业务员将自采商品送至各分店,各分店由收货部和卖场相关人员组织验收,验收后打出《自采商品结算单》并加盖收货专用章。
2、自采商品的供应商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到分店财务对账,分店核对无误后填写自采商品付款申请单交总部财务部履行审批手续,批准后方可付款。
3、由总部生鲜部业务员代采的商品由总部业务员填写付款单,然后统一交财务部,经批准后付款。
(三)、总部自采商品付款
1、预付款的付款
(1)、总部采配中心根据订货情况填写预付款申请单,经采购主管、采购总监审核签字,付款单应附带订货明细及库存情况。
(2)、预付款生清单报财务部结算科审核、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后付款
(3)、商品入库后,经办人将入库单和发票(收据)附在一起到财务报账,财务结算科核对发票和入库是否一致,无误后做冲账处理。
(4)、财务结算科应每月核对一次预付款的报销情况,对长期未能报账的预付款及时追缴,下发《预付款催收单》,单据格式如下:
预付款催收单
采配中心负责人:
你部门下列人员经办的预付款业务至今没有报账,请协助及时催缴。
如经办人超过一月不能报账,财务部在下个月开支时对经办人暂扣工资。
2、货到付款及其他形式的自采付款
(1)、采配中心经办业务员填写付款单,同时一同提供商品入库单,商品发票,付款单需经采购主管和采购总监签字
(2)、财务部结算科根据合同规定按时上报审批,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后付款。
三、此规定自X月X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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