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分中心制卡业务操作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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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电子车牌、司机识别卡、物流IC卡制发安装工作操作规程[共5篇]

深圳海关电子车牌、司机识别卡、物流IC卡制发安装工作操作规程[共5篇]

深圳海关电子车牌、司机识别卡、物流IC卡制发安装工作操作规程[共5篇]第一篇:深圳海关电子车牌、司机识别卡、物流IC卡制发安装工作操作规程深圳海关电子车牌、司机识别卡、物流IC卡制发安装工作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深圳海关电子车牌、司机识别卡、物流IC卡制发安装工作管理,理顺部门职责分工,严密制卡装卡工作流程,提高电子车牌、司机识别卡安装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电子车牌、司机识别卡、物流IC卡的制发安装工作由梅林海关和深圳海关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共同完成。

梅林海关设立写卡岗位,负责装卡申请资料审核和写卡工作。

服务中心设立内勤、装卡和验核岗位,分别负责电子车牌、司机识别卡、物流IC卡的领取、库存保管、IC卡初始化、收款、安装、验核等工作。

第三条梅林海关和服务中心应建立联络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电子车牌、司机识别卡、物流IC卡制发安装的联系工作,及时互通信息,确保双方的有效沟通和衔接。

第三章物流IC卡的制发第十一条物流IC卡分为备案卡和临时卡两类。

第十二条梅林海关根据申请人提出的物流IC卡(备案卡)装卡申请,收取《深圳海关物流IC卡(备案卡)装卡申请表》(以下简称《备案卡装卡申请表》及《载货登记簿》审核。

审核无误后,海关保留《备案卡装卡申请表》第一联和《载货登记簿》,在第二、第三联页中加盖“已审核”印章交申请人。

第十三条服务中心凭已经海关审核的《备案卡装卡申请表》向申请人收取相关款项,留存《备案卡装卡申请表》第二联,在第三联(交接联)加盖“收款证明章”,连同已初始化的物流IC卡(备案卡)一并交梅林海关写卡岗位关员。

第十四条梅林海关凭已盖服务中心“收款证明章”的《备案卡装卡申请表》(交接联),制发物流IC卡(备案卡)。

第十五条物流IC卡(备案卡)完成写卡操作后,梅林海关直接将物流IC卡(备案卡)及《载货登记簿》交装卡申请人签收。

第十六条临时卡的制发由服务中心独立完成。

服务中心根据申请人提出的发卡申请,收取加盖主管地海关审批意见的《深圳海关物流IC卡(临时卡)装卡申请表》(以下简称《临时卡装卡申请表》)审核。

中国电子口岸说明及操作

中国电子口岸说明及操作

中国电子口岸简介中国电子口岸是海关总署等国务院十二个部委共同开发建设的公众数据交换平台,它依托国家电信公网,实现了工商、税务、海关、外汇、外贸、质检、银行等部门和进出口、企业加工贸易企业的联网,将进出口管理流信息、资金流信息、货物流信息集中存放在一个数据库中,供国家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数据交换和联网核查,并向企业提供网上办理报关、结付汇核销、出口退税、网上支付等实时在线服务。

中国电子口岸是由网络体系、安全和交换系统、网上支付平台以及相配套的应用系统组成,日前入网企业数量已达到18万家,一大批国家经济运行管理重点应用项目已在全国X围得到推广应用。

中国电子口岸的建立,一方面增强了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综合效能,通过采用"电子底帐+联网核查"的管理模式,从根本上杜绝了不法分子造假的机会,有效防止了国家税款流失,同时促进了国家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为入网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提供了充分的便利,极大地提高了贸易效率,降低了贸易成本。

入网企业目前只要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电子口岸,就可以在网上向海关、质检、外贸、外汇、工商、税务、银行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报关、出口退税、结付汇、进口增值税确认、加工贸易备案以及网上支付、电子数据查询等相关业务。

减少了企业直接到政府部门办理业务的次数,节省了办事时间,提高了贸易效率,从而真正实现了政府对企业的"一站式"服务。

许多以往需要企业在各部委间来回奔波往复的手续,现在通过网络登录中国电子口岸就可以完成。

电子口岸数据中心XX分中心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共设有41个分支单位,XX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作为中国电子口岸在XX的分支机构,系经中编办批复、海关总署批准成立的,实行XX海关、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双重领导,以XX海关领导为主的体制,是XX海关新设直属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费独立核算。

电子口岸IC卡 操作

电子口岸IC卡  操作

出口收汇业务介绍(企业专用)"企业出口收汇系统"为进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收汇业务过程中,通过联网的方式,完成核销单申请,口岸备岸,批量备案,企业交单,核销单挂失,以及核销单信息组合查询等操作功能。

一、核销单申请是指出口企业在进行出口业务前,通过联网输入申请核销单的份数向外汇管理局提出申请,来完成收汇核销单网上申领的过程。

具体操作见操作指南。

二、口岸备岸是指出口企业对从外汇管理局申领的出口收汇核销单进行“使用口岸”的备案的过程。

其目的是为了解决海关对核销单电子底帐的分发问题,因此企业在报关出口前需对该张核销单的使用口岸进行设定。

口岸备案后,不能进行变更。

三、批量备案是指出口企业对已从外汇管理局申领的多份核销单的“使用口岸”进行成批备案的过程。

四、企业交单是指出口企业在完成出口业务后向外汇管理局提交此项业务的核销单数据的过程。

出口企业插入本企业的操作员卡,输入核销单号,从数据中心查询出该核销单,检查该核销单的海关使用状态必须为“已用”或“退关”,企业输入交单日期并进行交单。

交单后设置该核销单的交单状态为“交单”,将“交单日期”设置为当前日期。

五、核销单挂失出口企业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后,如有遗失,可通过出口收汇子系统申请挂失,也可到外汇管理局申请挂失。

挂失的条件是申请挂失的核销单外汇管理局已签发且未被海关核销。

核销单一经挂失不能再使用。

出口收汇核销单已用于出口报关,发生遗失的,企业须到外汇管理局申请挂失。

核销单一经挂失不能再使用。

出口企业插入本企业的操作员卡,输入要挂失的核销单起始号、终止号,从数据中心查询出按发放日期排列的,该出口企业指定范围内的,外汇局使用状态都为“有效”且海关使用状态为“未用”的核销单,企业可在这些核销单中选择成批或单张进行挂失。

挂失后这些核销单的外汇局使用状态设置为“挂失”,原因代码设置为“挂失”,操作日期设置为机器当前日期。

六、组合查询出口企业可通过“组合查询”项,根据“核销单号”、“外汇局使用状态”、“发单日期”等多重条件来查询核销单的数据。

电子口岸系统操作详解(配图(5篇范例)

电子口岸系统操作详解(配图(5篇范例)

电子口岸系统操作详解(配图(5篇范例)第一篇:电子口岸系统操作详解(配图电子口岸系统操作详解(配图)说明:电子电子口岸系统操作主要包括出口收汇”子系统和出口退税”子系统的操作(有专门录像光盘讲解)“出口外汇核销单”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海关凭此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此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核销单附有存根)。

核销单 CERTIFICATE OF VERIFICATION 共有三联,企业存根联,银行签注联和出口退税专用联.由于我国出口政策的不断改变,目前核销单在实际操作中就只有出口退税联还在发挥其功效。

空白核销单在报关以前所需要做的准备:1、核销单三联的出口单位和单位代码需要填写,盖章或手写均可2、联与联之间骑缝盖出口单位公章按出口收汇核销细则第十四条空白核销单长期有效。

下面讲讲电子口岸关于核销单方面的操作一、登录电子口岸/pub 插入操作员IC卡,输入密码图1、1.图1中如果系统登录有问题,可以选择“一键恢复”,页面上方有电子口岸的热线电话,如有问题,可以向电子口岸咨询二、进入操作页面图2 2.A、修改密码可以在左侧页面进行B、一般常用的是图中所示“出口收汇”、“出口退税”、“95199卡注册”三个子操作系统现在点击进入“出口收汇”页面,进行核销单相关的操作三、“出口收汇”子系统相关操作(一)、核销单申领企业到外管局去申领核销单之前,应先在电子口岸上进入核销单申请图3 3.进入“出口收汇”页面后,页面左侧点击“核销单申请”,申请份数中输入企业所需核销单数量、点击“申请”,弹出对话窗口后点击“确定” 图4 4.弹出“核销单申请成功”的对话窗口后,点击“确定”网上申请成功后,企业核销员带身份证复印件、电子口岸操作员IC卡等相关资料到主管外管局领取纸质核销单。

首次申领还需附外销合同。

外管局根据企业出口规模、核销状况等因素向企业发放核销单,如发放核销单数量未达到企业申请数量,且企业有实际需要时,可以向外管局提交核销单申请报告,说明企业对核销单实际需要状况,申请特批(二)、口岸备案图5 5.步骤1在值中输入核销单号步骤2 点击“条件设定” 步骤3 点击“开始查找“ 图6 6.出现核销单页面,点击红圈所示的,蓝色核销单号码的链接入图7 7.步骤1、在“使用口岸“中填入需备案口岸(代码、文字都可以,也可以按页面左下角提示”使用口岸输入口岸代码,或输入0,按回车键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步骤2、点击确认步骤3、弹出对话窗口后确认图8 8.弹出“设置成功”的对话窗口后点击确定,备案成功。

海关估价-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分中心

海关估价-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分中心
关检融合统一申报
企业端报文导入及系统操作培训
1
内容提纲
一、总体介绍 二、业务准备工作 三、报文调整、测试及接入 四、新报关单界面介绍及说明 五、联系我们
一、总体介绍
一、总体介绍—政策依据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有关深化党和国 家机构改革方案》,海关总署制定了《全国通关一体化关检 业务全面融合框架方案》,明确了关检业务融合的目标、原 则和思路。以此为基础,依据海关总署各相关业务司局下发 企业管理、统一单证申报相关业务实施方案及任务书, 在中 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已建成果基础上,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 心配合完成了关检企业资质一次备案、新报关单一次申报系 统。
2. 企业资质备案
完成报关单位及人员备案: • 登录“单一窗口”标准版 • 进入企业资质备案子系统 • 新企业一次申请、同时备案 • 单一资质企业进行资质的补录
1、用户注册—创建管理员账号
“单一窗口”标准版门户网站 (https://) 页面右上角点击“注册”字样 进入“单一窗口”标准版注册界 面,选择“企业用户注册”
1、用户注册—创建操作员账号
登录管理员账户,点击页面右上角的账户名,进入管理 员账号管理界面,在“我的操作员”中,可创建操作员 账户(建议直接创建有卡操作员账户)。
1、用户注册—创建操作员账号
插入操作员卡,根据系统提示输入密码登录成功后,系 统自动进入操作员注册界面,用户根据系统要求补充资 料后完成操作员账号创建。
QP内的一次申报子系统 可进行历史数据的查询、修撤单操作
*单一窗口货物申报也提供上述功能
一、总体介绍—新报关单的两种进入方式
从“单一窗口”标准版门户网站(https://) 进入登录界面
• 也可通过深圳海关数据分中心门户“单 一窗口”专栏链接进入登录界面

中国“电子口岸”业务流程

中国“电子口岸”业务流程

办理电子口岸业务须知一、新企业入网(一)、需提供以下证件及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组织机构代码证》、2.《企业营业执照》、3.《国税登记证》、4.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5.《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填写《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可上网下载)(二)、办理步骤1、业务受理企业凭上述证件及复印件、填写好的表格到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福州分中心(福州市江滨东大道76号福州海关大楼B座5层0517房间)办理办理,并领取《中国电子口岸入网用户资格审查登记表》(简称“审查表”)。

所需费用:录入费60元(每增办一张操作员卡,需另缴录入费20元/张);空白 IC卡120元/张(需购两张以上)、读卡器280元/台、安装光盘300元/张、培训费用:100元/人。

缴费方式:带银联标志的银行卡直接刷卡。

2、属地在线审核、制卡二个工作日后(加急办理,一个工作日,费用:100元),企业经办人持“审查表”按顺序到属地技术监督局(福州地区企业应前往省代码办)、工商管理局(市)、国家税务局(市)进行数据在线审核、盖章(注:莆田、宁德地区的企业在当地技术监督局、工商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审核盖章后,需到属地海关进行网络数据审批。

)。

完成后请致电3,确认审核完毕,两个工作日后(加急办理,一个工作日)完成制卡。

3、领卡、属地在线审核可办理邮政快件寄回(请于业务受理时提出申请),也可凭业务受理单和领卡人身份证到制卡室领卡(新领IC卡的初始密码为8个8)。

之后再按顺序到属地的外经贸、外汇管理局、海关进行数据在线审核。

4、购买95199卡及网上注册上述流程完成后企业还需登录中国电子口岸在线购卡] 购买95199卡并上网注册后方能进行业务操作。

如有疑问,请点击主页上“常见问题解答”或拔打热线电话:3。

二、企业基本信息变更办理变更公司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性质等,需提交变更申请报告(注明所变更的内容)、法人IC卡、其他材料同“新企业入网”。

电子口岸系统新装(变更)业务受理单-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分中心[001]

电子口岸系统新装(变更)业务受理单-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分中心[001]

电子口岸系统新装(变更)业务受理单
NO:(20 )号
企业须知:
安装电子口岸通关系统的环境要求:
1.操作系统:安装WINDOWS2000、WINDOWS7(32位)或XP简体中文版操作系统。

(快件系统需安装WINDOWS2000 SERVER简体中文版)
2.相关配置: CPU 四核以上,内存4G以上,C盘预留10G剩余空间,带有光驱、网卡、USB接口(如企业电脑硬件接口有特殊要求的,相关软硬件设备需企业自备)。

3.电子口岸读卡器与电子口岸操作员卡。

4.安装防病毒软件。

5.建议专机专用,即安装电子口岸通关系统的电脑只进行电子口岸系统的相关操作工作。

建议不要登陆其他网站、安装聊天或下载类软件等,防止感染病毒和影响申报速度。

银行制卡步骤-中国电子口岸

银行制卡步骤-中国电子口岸

银行制卡步骤1、由各外汇指定银行总行将《部门注册登记表》和《管理员注册登记表》(见附件一、附件二)填制完毕后邮寄至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办理顶级管理员IC卡。

(中国电子口岸制卡中心联系方式: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3号鑫海大厦9层,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邮编:100005 联系人:张洋联系电话:)1)目前,只有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5家银行拥有顶级管理员IC卡,其余外汇指定银行均需办理顶级管理员IC卡;2)《部门注册登记表》内的“部门内部编码”需填制总行的12位国际收支申报代码,总行没有该代码的,需根据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国际收支申报代码生成规则自行生成,详情可向外汇管理总局咨询:;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机构,直接将总部12位国际收支申报代码填入即可;各外资银行驻国内分支机构如果权利平等,无法推选总部的,要分别填制《部门注册登记表》和《管理员注册登记表》邮寄给中国电子口岸,并将各分支机构12位国际收支申报代码填入。

3)鉴于近期制作顶级管理员IC卡的银行数量较多且较为集中,各银行总行可以将填制完毕并盖有总行公章的上述《部门注册登记表》和《管理员注册登记表》邮寄至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电子口岸制卡中心会待IC卡网上授权完毕后电话通知总行联系人到当地海关制卡中心进行制作。

各银行总行不必亲自到中国电子口岸领取顶级管理员IC卡。

制作时要出具单位介绍信和持卡人身份证等证件(介绍信中应包括以下信息:部门内部编号、操作员姓名、操作员统一编号等)。

2、电子口岸制卡中心经网上授权生成顶级管理员IC卡后,会电话通知各总行联系人到当地海关制卡中心制作。

3、各省分行也需填制《部门注册登记表》和《管理员注册登记表》,提交给总行相关部门制发本级管理员IC卡;对于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以及外资银行驻国内分支机构等无下级机构的,可直接使用顶级管理员IC卡制发顶级操作员IC卡(操作员IC卡的制作流程见步骤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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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结汇□进口付汇
申请单位签章(公章)
年月日
人民币注册
资金(万元)
外币注册
币种
外币注册
资金(万)
成立日期
有效日期
企业银行帐号信息
结汇银行名称
结汇帐号
企业向海关申请权限
□进口业务□出口业务□网上付税□快件申报
舱单
□海运舱单□铁路舱单□邮运舱单□空运舱单
□海运提单□铁路提单□邮运提单□空运提单
□海运集装箱□铁路集装箱□邮运集装箱□空运集装箱
企业向外汇申请权限
1号表: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
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海关备案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名称
姓名
性别
学历
出生日期
国籍/地区
职务联系电话证件来自别证件号码住址
企业财务主管人员信息海关备案
姓名
性别
学历
国籍
出生日期
职务
证件类别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住址
企业信息外汇局备案
主管外汇局
联系人
核销开户日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行业代码
企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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