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范本父债子还的案例及法律知识说明_0296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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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父债子还(3篇)

法律案例父债子还(3篇)

第1篇一、引言父债子还,古已有之,是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一项重要原则。

然而,在现代社会,随着家庭关系、继承法等方面的变化,父债子还的适用范围和法律规定也发生了变化。

本文将以XX案例为切入点,探讨父债子还的法律适用问题,分析其法律依据、适用条件以及面临的困境。

二、XX案例简介XX案例:甲的父亲生前欠乙10万元债务,甲的父亲去世后,乙向甲追讨债务。

甲认为,父亲已经去世,自己不应承担父亲的债务。

乙则认为,根据父债子还的原则,甲有义务偿还父亲的债务。

三、父债子还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四、父债子还的适用条件1. 债务发生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前。

2. 债务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

3. 债务具有法律效力。

4. 债权人向继承人追讨债务。

五、父债子还的困境1. 亲情关系与法律责任的冲突。

在现实生活中,子女与父母之间往往存在深厚的亲情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可能会出于亲情考虑,主动承担父亲的债务。

然而,如果子女认为父债子还不合理,可能会产生矛盾。

2. 遗产不足。

在一些情况下,被继承人的遗产可能不足以清偿债务。

这时,继承人是否需要承担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债务,法律并未明确规定。

3. 债务的合法性。

在某些情况下,被继承人的债务可能存在合法性争议。

例如,非法债务、无效债务等。

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是否需要承担债务,法律并未明确规定。

六、XX案例的法律分析根据XX案例,甲的父亲生前欠乙10万元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甲作为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父亲的债务。

然而,甲认为父亲已经去世,自己不应承担父亲的债务。

这种观点存在以下问题:1. 亲情关系不能免除法律责任。

父债子偿法律责任案例(3篇)

父债子偿法律责任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8年,我国某市发生了一起父债子偿的典型案例。

原告张某的父亲生前欠下巨额债务,未能偿还。

张某作为其儿子,被债权人起诉要求其承担父债。

这起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也引发了关于父债子偿法律责任的讨论。

二、案件经过1. 原告张某的父亲生前经营一家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导致公司负债累累。

在张某父亲去世后,债权人得知其子女张某有偿还债务的能力,遂将张某告上法庭。

2. 法院受理此案后,经过审理查明,张某的父亲生前欠下债务共计1000万元,其中500万元为银行贷款,500万元为民间借款。

张某作为继承人,有义务偿还债务。

3. 张某在法庭上辩称,其父亲生前债务与己无关,且其本人并无偿还能力。

但法院认为,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应当依法继承遗产,并承担相应的债务。

4. 经过审理,法院判决张某在法定期限内偿还其父亲生前欠下的债务1000万元。

张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5. 上诉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驳回张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例分析1. 父债子偿的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人应当依法继承遗产,并承担相应的债务。

”根据该规定,父债子偿具有法律依据。

2. 父债子偿的适用范围父债子偿适用于以下情况:(1)继承人明确表示接受遗产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债务。

(2)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遗产的,视为接受遗产,应当承担相应的债务。

(3)继承人放弃遗产的,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的债务与其放弃的遗产有直接关联,继承人仍需承担相应的债务。

3. 父债子偿的责任承担(1)继承人承担父债的责任限于其继承的遗产范围。

(2)继承人承担父债的责任限于其遗产的实际价值。

(3)继承人承担父债的责任,不因其个人财产状况而免除。

四、启示1. 父债子偿是继承法的基本原则,继承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债务。

2. 人们在继承遗产时,应充分了解遗产的债务状况,避免承担不必要的债务。

3. 债权人在起诉父债子偿案件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债务与遗产之间的关联。

父债子还法律案例(3篇)

父债子还法律案例(3篇)

第1篇在我国传统观念中,“父债子还”是一种普遍的道德准则,意味着子女有责任承担父母的债务。

然而,随着法律体系的完善,这一传统观念在法律层面上的适用性受到了挑战。

本文将通过一个典型案例,探讨父债子还的法律问题,分析其法律依据、现实困境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

案例背景2018年,某市发生了一起因父债子还引发的纠纷。

张老汉生前欠下了一笔债务,由于年老体弱,无力偿还。

张老汉去世后,债权人李先生找到了张老汉的儿子小张,要求其偿还这笔债务。

小张认为,父亲的债务应由其母亲承担,自己没有偿还义务。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最终诉至法院。

案例分析1.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这表明,在继承过程中,继承人应当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然而,在《继承法》中并未明确规定父债子还的具体适用条件。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父债子还的法律适用存在一定争议。

2. 现实困境在现实生活中,父债子还面临着诸多困境:(1)道德困境:子女在偿还父债的过程中,可能会受到来自社会和他人的道德压力,尤其是当父债数额巨大时,子女可能会因此承受巨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

(2)法律困境:由于法律规定的模糊性,父债子还的适用范围、偿还方式等问题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导致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

(3)家庭关系困境:父债子还可能会破坏家庭关系,尤其是当子女与父母关系紧张时,父债子还更容易引发家庭矛盾。

3. 解决方案(1)明确法律依据:针对父债子还的法律适用问题,立法机关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父债子还的适用条件、偿还方式等,为司法实践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2)加强道德教育: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方面入手,强化道德观念,引导子女树立正确的父债子还观念。

(3)注重调解与和解: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应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引导当事人通过和解解决纠纷,避免父债子还引发的家庭矛盾。

案例判决在上述案例中,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小张作为张老汉的子女,有义务清偿张老汉的债务。

法律案例父债子还(3篇)

法律案例父债子还(3篇)

第1篇一、引言“父债子还”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意指子女有义务承担父母生前所欠的债务。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父债子还这一原则在法律实践中引发了诸多争议。

本文将从法律案例的角度,探讨父债子还的适用范围、法律依据以及现实中的问题,以期对这一传统原则进行深入剖析。

二、案例背景2018年,我国某市发生了一起因父债子还引发的纠纷。

李老汉生前欠下了一笔巨额债务,其子小李在父亲去世后,拒绝承担这笔债务。

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李偿还债务。

法院审理后,判决小李承担父债。

三、案例分析1. 法律依据本案中,法院判决小李承担父债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

”这一规定明确了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有义务承担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

(2)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应当依法承担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

”这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过程中,有义务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

2. 父债子还的适用范围(1)法定继承: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继承人应当承担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

(2)遗嘱继承: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若遗嘱中未对债务承担做出明确规定,则继承人仍需承担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

(3)遗赠扶养协议:在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若协议中未对债务承担做出明确规定,则继承人仍需承担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

3. 现实中的问题(1)债务数额巨大:在一些案例中,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数额巨大,给继承人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2)债务来源不明:部分案例中,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来源不明,给继承人清偿债务带来困难。

(3)道德风险:部分继承人可能利用父债子还的原则,逃避自己的债务责任。

四、结论父债子还是一项具有悠久历史和深远影响的法律原则。

在法律实践中,继承人承担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有利于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父债子还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如债务数额巨大、债务来源不明等。

父债子还的案例及法律知识说明

父债子还的案例及法律知识说明

父债子还的案例及法律知识说明案例分析在中国,有一个古老的传统观念:父亲欠下的债务要由儿子还清。

这种观念早已经在现代社会失去影响力,但却在一些偏远地区依旧存在。

在2019年,山东高级人民法院曾经审理过一起“父债子还”的案件,具体情况如下:原告杨女士与被告张某系夫妻关系,两人共同经营一家服装店,由杨女士向银行贷款300万元用于店铺的装修和进货。

然而,由于店铺生意不佳,两人无力偿还债务。

最终,银行起诉杨女士和张某,要求追偿300万元债务。

在审理案件时,张某辩称自己只是店铺的打理人,对借款并不知情。

而杨女士的辩护律师则声称张某完全知情并参与了贷款的使用,其应承担一定的债务责任。

在判决中,山东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杨女士与张某是夫妻关系,两人共同经营店铺,应当共同承担债务责任。

与此同时,该法院也指出,若张某能够证明自己并不知情或未参与贷款的使用,也可以对其追偿的金额进行相应的限制。

相关法律知识在父债子还的案件中,不仅要考虑到儿子是否有责任承担父亲的债务,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夫妻关系:如果儿子与父亲或父母之间存在婚姻、经济和法律关系,儿子也许会有一定的债务承担责任。

例如上述案例中,张某与杨女士为夫妻,两人共同经营店铺,故而应当共同承担债务责任。

2.民事行为能力:儿子只有在成年或具备法定代理能力时才能签署协议或合同等。

3.法定代理:在未成年或无行为能力的儿子欠债时,父母应当为其承担责任。

4.共同责任:如果儿子作为共同借款人或共同担保人,共同享有借贷合同权利和义务。

总的来说,父债子还这种观念在现代社会已经不再适用。

对于儿子来说,只有在法律上确立了责任的前提下,才可能承担债务责任。

结论在现代社会,父债子还的观念已经逐渐淡化,但在少数地区依旧存在。

在法律上,只有在儿子和父亲或父母之间存在一定的合同、协议、共同经营等法律关系,并且儿子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法定代理能力的前提下,才会承担部分或全部债务责任。

对于平时的生活而言,我们应当注重金融素养和借贷意识,不与他人随便交往、签署粗略协议或卷入不良的债务之中。

法律纠纷案例父债子还(3篇)

法律纠纷案例父债子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在我国,家族债务纠纷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家庭结构的变迁,此类纠纷日益增多。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父债子还案例为切入点,从法律角度对家族债务纠纷进行解析。

二、案情简介原告:李某,男,40岁,农民。

被告:张某,男,30岁,李某之子。

案情:李某因家庭经营需要,于2010年向邻居张某借款10万元。

当时约定,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5%。

借款到期后,李某因经营不善,未能按时偿还借款。

张某多次催讨无果,遂将李某及其子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三、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李某是否应当对其父债承担偿还责任。

四、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李某与张某之间形成的借款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被继承人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李某作为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有义务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

因此,法院判决李某承担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责任。

张某作为李某之子,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五、案例分析1. 父债子还的法律依据本案中,法院判决李某承担偿还借款责任,主要依据以下法律规定:(1)合同法:李某与张某之间形成的借款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

(2)继承法:李某作为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有义务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

2. 父债子还的适用范围父债子还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1)被继承人在生前未偿还债务,且债务与遗产有直接关联。

(2)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但放弃继承前,被继承人的债务尚未偿还。

(3)被继承人的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继承人自愿承担部分债务。

3. 父债子还的限制条件(1)被继承人的债务与继承人无关。

(2)继承人因受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其承担父债。

父债子还的案例及法律知识说明

父债子还的案例及法律知识说明

父债子还的案例及法律知识说明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常常会听到“父债子还”这样的说法。

但在现代法律体系下,父债子还并不是一个绝对的原则。

下面,我们将通过一些具体的案例,并结合相关法律知识,来深入探讨这一话题。

一、案例展示案例一:老张是一位生意场上的老手,但由于经营不善,欠下了巨额债务。

在老张去世后,债权人纷纷找上门来,要求老张的儿子小张偿还债务。

小张表示,父亲的生意自己从未参与,也不清楚具体的债务情况,不愿意承担这些债务。

案例二:老李生前为了给儿子小李买房,向亲戚朋友借了不少钱。

但还没等到还钱,老李就因病去世了。

亲戚朋友们认为,小李既然享受了房子带来的利益,就应该承担老李的债务。

案例三:老王在外面欠下了赌债,无力偿还。

在老王去世后,债主找到老王的儿子小王,要求小王替父还债。

小王坚决拒绝,称父亲的赌债不合法,自己不应承担。

二、法律知识解读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父债子还”有着明确的规定。

首先,从债务的性质来看,如果是父亲的个人债务,且子女没有作为共同债务人签字或者提供担保,那么在法律上子女没有偿还的义务。

比如案例一中老张的债务,如果小张没有参与其中,也没有继承老张的遗产,那么小张就无需承担这些债务。

其次,如果父亲的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比如案例二中老李为儿子买房所欠下的债务,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家庭成员可能需要共同承担。

但这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比如小李是否成年、是否对借款知情并同意等。

再者,对于非法债务,如案例三中老王的赌债,法律是不予保护的,子女更没有偿还的义务。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遗产继承的问题。

如果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在遗产的范围内,需要承担父亲的债务。

也就是说,子女继承的遗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无需用自己的财产来补足;但如果继承的遗产超过了债务,也只在遗产的价值范围内偿还债务。

三、法律原则与精神我国法律在处理债务继承问题时,遵循的是公平、公正和保护合法权益的原则。

一方面,不能让无辜的子女因为父亲的债务而陷入困境,影响其正常的生活和发展。

父债子偿法律责任案例(3篇)

父债子偿法律责任案例(3篇)

第1篇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关于债务偿还的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

其中,“父债子偿”这一概念在法律上被称为“遗产债务”。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对父债子偿的法律责任进行分析。

案例背景某市居民张老汉,生前经营一家小型工厂,由于经营不善,欠下了一笔债务。

张老汉去世后,留下了一笔遗产,包括工厂、房产和少量现金。

张老汉的子女共有三人,分别是张明、张丽和张强。

张明是张老汉的长子,张丽是次女,张强是幼子。

张老汉去世后,债权人发现了这一情况,要求张明的子女偿还其父的债务。

张明认为,父债子偿不符合法律规定,拒绝偿还债务。

而张丽和张强则表示愿意承担父亲的债务。

由此,一场关于父债子偿的法律纠纷就此展开。

案例分析一、父债子偿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由此可知,父债子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该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二、父债子偿的法律责任1. 张明的责任张明作为张老汉的长子,虽然也是继承人之一,但他认为父债子偿不符合法律规定,拒绝偿还债务。

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张明有义务清偿其父的债务。

因此,张明在法律上负有偿还债务的责任。

2. 张丽和张强的责任张丽和张强表示愿意承担父亲的债务,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他们有权利选择是否承担债务。

虽然他们自愿承担债务,但在法律上并不免除其父的债务。

三、法院判决在法院审理此案过程中,张明、张丽和张强三方均表示愿意接受法院的判决。

法院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判决如下:1. 张明、张丽和张强作为张老汉的继承人,应当清偿其父的债务。

2. 张丽和张强自愿承担债务,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予以认可。

3. 张明拒绝偿还债务,法院判决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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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我们经常听说父债子还,那法律上真的有父债子还的说法吗,最近有一11岁少年6年还清父债,是父债必须子还吗?下面小编整理了父债子还的案例及法律知识说明,供你参考。

父母在49天内相继去世,留下20多笔、3万多元债务。

没有一张借条,没人上门催债,11岁男孩却主动“寻债”,努力还款。

面对还回来的钱,债主们婉言推辞,主动减免,甚至变着法子返还。

12月26日,20xx年最后一个星期六。

17岁的高二学生叶石云早早起床,到菜市场称了两斤五花肉和两斤豆腐。

他已经盘算好了,中午就暖一个锅,“和爷爷吃一顿6年来最奢侈的午餐”。

“爷爷,今天我们就多吃点吧!爸爸欠的债,我都还清了,以后你再也不用舍不得吃肉了。

”面对爷爷惊讶的眼神,叶石云靠近老人耳边,大声说。

49天内,双亲先后去世20xx年的秋天,是江南乡村千家万户收割稻谷的季节。

在浙江丽水云和县崇头镇梅竹村,村民们却为叶石云一家的遭遇唏嘘不已。

9月9日,星期三,原本是一个平常的日子。

那天下午,11岁的叶石云坐在镇上的梅源实验学校五年级课堂里。

突然,“嘎吱”一声,教室前门被推开一条缝。

梅竹村村民柳润生探进半个脑袋,把正在上课的老师喊了出去。

在门口嘀咕几句后,老师走了进来,直接到叶石云跟前,让他收拾好课本回家。

“你妈病得很重,让你回去。

”柳润生没正眼看他,只说了一句,就快步到校门外发动摩托车。

一路上,后座上的叶石云不敢多问,心里想:“妈妈是不是吐血很厉害,止不住了?”叶石云出生后第三年,母亲石明秀患了红斑狼疮。

到家时,叶石云本想直奔母亲床前。

没想到屋里已经站了很多人,在房间外的厅堂,他看到了那口乌黑的棺材,“那是几年前家里替爷爷准备的,没想到29岁的母亲先躺进去了”。

叶石云抱着父亲痛哭,他想看母亲最后一眼,可是这个愿望已经不能实现了。

按当地习俗,属虎的他和属猴的母亲生肖不合。

也因此,叶明松故意等妻子盖棺之后才叫人接儿子回家。

叶石云难受到了极点,父亲安慰他说:“妈妈走了,没办法,以后我们一起好好过。

”石明秀下葬后,叶明松割完稻谷,就去了县城打工。

此前他一直在外打工挣钱,自妻子生病后,他不得不在家照顾。

此后每周五放学,叶石云不再返回村里,而是去县城姑姑叶水梅家,父亲则每隔一两个星期去看他一次,但每次都很匆忙。

20xx年10月27日,星期二。

石明秀去世第49天。

又是一个下午。

正在上课的叶石云又看到了教室的前门被推开一条缝。

他一眼认出来,是同村的堂伯父柳启东。

他再次被叫出了教室,柳启东直截了当地说:“你爸爸死了!”叶石云脑子陷入一片空白。

“你放心,爸爸欠的钱我一定还”叶石云呆呆地跟着堂伯父柳启东到了县城医院。

在那里,他见到了村干部和许多亲戚,也见到了直挺挺躺着的父亲。

这一次,没有人再顾忌他这只“虎”和父亲这只“猴”是否会相“冲”。

父亲是两天前在打工时突然吐血,被送进医院的。

在叶石云的印象中,他一直健壮、能干,“妈妈每次病情恶化,他总能‘变’出钱,带她去城里的医院,房屋被暴雨冲塌了,他也能张罗着修理。

”父亲去世后,叶石云听到了一些传言。

有人经常看到叶明松双手抱住腹部,蹲在某个角落许久站不起来;还有人听他说过“我可能要比我爸先走”这样的话,听者以为他妻子久病不愈,心中烦闷,在说丧气话。

叶明松去世了,亲戚们担心老爷子叶贞旺再承受不了丧子之痛,决定先瞒着老人。

可还上小学的叶石云,哪有能力下葬父亲?亲戚和村民不忍,大家你一百我五十,凑钱把叶明松火化了。

父亲下葬后,姑姑因为担心叶石云,当晚便留宿在他家。

不知情的叶贞旺,以为女儿和往常一样,是从县城来看望自己的。

谁也没有料到,第二天一大早,竟有债主来到了叶家。

那人径直走到叶贞旺跟前,说:“你儿子死了,他欠我100元,你要还给我!”老人耳背,没听清,问:“你说什么?”叶石云和姑姑听到后大惊,立马上前拉走这人。

在房屋外,11岁的叶石云斩钉截铁地对这位上门讨债的人说:“你放心,爸爸欠的钱我一定还!”这是他人生中郑重许下的第一个诺言。

站在一旁的叶水梅很是惊讶。

在她印象中,侄儿叶石云由于家境贫困,长期缺乏营养,不仅个小而内向,甚至有些怯懦。

没有借条,一笔笔地寻找债主儿子在秋天去世的消息,叶贞旺直到腊月才知道。

年初时,叶明松从邻村抓了猪仔回家饲养。

尽管那时妻子早已不会料理猪食,他仍固执地认为,有猪过年,是他作为一家之主的责任。

以往每年过年杀猪,叶明松早早就挑好日子,联系好杀猪师傅。

可是那年,眼看腊月都快过半了,他还没有回家。

叶贞旺等不急了,只好自己张罗开来。

“你爸怎么还不回家过年啊!”杀猪那天,叶贞旺问叶石云。

“他去外地打工了,过年不回家!”叶水梅赶紧用事先想好的谎言,替侄儿回答。

农村过年杀猪,在过去也算是一件大事,近亲都会过来帮忙。

本以为还能多瞒着老人一段时日。

不料几天后,叶贞旺颤巍巍地出现在了县城女儿叶水梅的家门前:“他们说他已经死掉了,你们把他收好了没有?把他放哪了?”纸终究没能包住火……自从父亲去世第二天就有人上门讨债后,叶石云便拿了个学习用的本子记账。

他要替父还债,兑现自己的诺言。

他知道,父亲的债绝不止一笔,便做好了等债主上门讨债的准备。

然而,让他很意外,此后再无第二人找来。

“债主不好意思来,那我们就去找他们。

”和姑姑商量后,叶石云决定主动上门寻找债主。

于是,在双亲离开后的第一个冬天,原本内向的叶石云利用双休日和寒假,在姑姑的帮助下,开始一笔一笔地“寻债”——寻找父亲生前欠下的债:“欠柳启元840元,20xx年修缮倒塌的房屋时,运空心砖和水泥的运费;欠胡先林1000元,20xx年母亲住院,出院时没钱结账借的;欠季方其350元,20xx年种香菇时,父亲买材料借的……”叶石云“找到”的这些债,有些是父亲当初和姑姑说过的;有些是他去世后,知情人告诉姑姑的;还有一些,是姑侄俩一起找出来的。

“年猪都杀了,猪仔的钱给了没?”叶石云打听到年初的猪仔,是父亲从隔壁张化村抓的,便和姑姑一道去核实。

张化村距离梅竹村10多公里,距离云和县城近20公里。

叶石云和姑姑坐了个把小时班车,又步行十几分钟的小路,才抵达。

当姑侄俩风尘仆仆地出现在家门口时,卖猪仔的老板练美俭很是意外。

“你爸爸在我这里抓猪仔,今年是第三年了。

和前两次一样,我都是先赊给他,年底他再把钱给我。

”练美俭在村里养母猪已经10多年,两头母猪一年下两次猪仔,大约有40头猪仔出栏。

“这么多年下来,我几乎不赊账。

你爸爸是个例外!”练美俭此前并不认识叶石云的爸爸。

但因为在梅竹村有亲戚,他多少了解他的家境及口碑。

20xx年,叶明松因为没钱抓猪仔,其他地方不给赊账,最后找到了练美俭。

“你先抓去,年底猪杀了,肉卖了,再把钱还给我。

”练美俭很爽快。

此后两年,他一直在张化村抓猪仔。

叶明松去世后,练美俭并不指望当年叶明松欠的猪仔能够收回本钱。

因此,他没有去梅竹村讨债。

“等他儿子长大了再把钱还给我,不知道那时候我还在不在!”20xx年,练美俭65岁。

“小猪500元。

”叶石云郑重地在本子上又记下了一笔……而当爷爷知道他准备替父还债后,也回忆起好几笔儿子此前在村里欠的债:“欠你练家伯伯200元,柳家叔叔100元……”经过一段时间的打听、寻找、核实,叶石云记录下了父亲欠下的20多笔债,共计3万多元。

这些钱,在今天看来并不算多,但对于当年连自己生活都没着落的孤儿来说,这是一个天文数字。

这些债,没有一张借条。

但叶石云毫不怀疑,反倒觉得这是他们对逝去父亲的信任。

在云和当地农村,有“债不过年”的说法。

父亲的债一时还不了,但理必须到。

此后每年年关,叶石云都要和爷爷一起,到欠债的人家去表示歉意:“欠你的钱暂时还不了,不过请放心,账我们记着,一定会还给你!”一位是耄耋老人,一位是乳臭未干的学生。

祖孙俩的承诺,多少有些苍白。

那些债主,情,领了。

但是,话,没人当真,也没指望叶石云成年前能还钱。

从捡废品到打工,为还债拼命挣钱和许多在贫困家庭长大的农村孩子一样,叶石云是一个性格内敛而感情细腻的孩子,所有心事都藏掖着,不和人说。

父母去世后的大半年,他常常神情恍惚。

上课时,听着听着就看见了父亲和母亲,晚上睡觉后,父亲和母亲的一切就更加鲜活了。

他有些后悔,自己为什么不早点来到世上。

从四五岁依稀记事起,到母亲和父亲去世,他仅拥有短短几年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光。

那时虽然清苦,但能感觉到幸福。

如今,他们都不在了,他突然发现,自己已经不再是一个可以撒娇的孩子。

从今往后,他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照顾年迈的爷爷。

“爸爸妈妈刚走的时候,我非常悲伤。

可是看到爷爷伤心的样子,我就会想,爸爸妈妈在天上看着我,我要坚强,要照顾好爷爷,要好好学习。

”叶石云说。

20xx年暑假,叶石云来到县城姑姑家。

他要挣钱,替父还债。

可到哪里挣钱?怎样才能挣到钱?12岁的他茫然无措。

浙江云和素有“中国木制玩具城”之称,以木制玩具闻名全国。

当地各种大小玩具厂随处可见,于是,他想到去玩具厂打工。

“老板,你这里需要人吗?”站在一家玩具厂门前,叶石云小声问。

“童工,不要!”对方瞥了一眼。

1.4米的叶石云,还有一年才小学毕业。

接连碰壁后,他有些失望,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身边车来车往。

正当有些气馁的时候,他突然想到了捡废品,便迅速跑回姑姑家,从杂物间里找来一只编织袋。

姑姑知道他捡废品,已经是好几天后了。

那天她进杂物间时,看到了堆成小山一样的废纸和塑料瓶。

得知侄儿想捡废品挣钱替父还债后,叶水梅很是高兴:“当时石云说爸爸欠的钱他来还时,我以为只是小孩子随便说说。

后来,他让我一起去寻找那些欠债的人,我开始觉得,他要替他爸爸还钱是当真的。

不过,没想到他这么快就去做了。

”随后,姑姑和他把废品装好,又让姑父柳启新骑上摩托车,送到废品收购站去卖。

那天,他挣到了人生第一笔钱,15元。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叶石云早出晚归,穿梭在云和县城的大街小巷捡废品。

直到有一天,他在路边看到一位妇女,坐在家门口加工玩具。

“阿姨,这些玩具是从哪里来的?能不能帮忙问下,给我做做?”他壮胆问。

“你也想加工玩具?”妇女很是惊讶。

当她得知叶石云是孤儿后,很是同情,便告诉他如何从玩具厂拿货,并教他加工。

因为未成年的叶石云无法直接从玩具厂拿货回家加工,于是,他向姑姑求助。

第二天,姑姑便从玩具厂拉回一车玩具。

从此,他开始做起了玩具来料加工。

那个暑假,叶石云边捡废品边加工玩具,总共挣了1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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