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交质〔2020〕132号附件6:贵州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应急处置清单(在建高速)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高速公路施工炮损赔付处理的指导意见-黔交建设[2013]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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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高速公路施工炮损赔付处理的指导意见正文:----------------------------------------------------------------------------------------------------------------------------------------------------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高速公路施工炮损赔付处理的指导意见(黔交建设〔2013〕22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地方征拆指挥部,各在黔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业主单位:为维护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沿线人民群众的利益,保障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期间因爆破作业造成的沿线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房屋、家具、田地、水源、农作物、牲畜等财产损失(简称“炮损”)的赔付处理,营造路地和谐环境,确保高速公路施工顺利进行,厅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你们督促施工单位,依靠项目所在区域县(市、区)征拆指挥部,做好炮损赔付的相关工作。
一、炮损的赔付处理要严格执行赔偿标准,维护赔付双方的合法权益。
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实事求是、赔付有据,兑付及时、自行修复的原则,实现赔付双方基本满意,工程进展不受影响的目标。
二、炮损赔付处理工作请县级地方征拆指挥部牵头,成立炮损赔付处理专项工作组(以下简称“炮损工作组”),以村为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炮损工作组以县级地方征拆指挥部或项目所在地乡(镇)负责人为组长,成员为乡(镇)、村干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项目公司(项目办)人员。
三、炮损的赔付标准按高速公路项目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发布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中的炮损赔偿标准执行。
炮损赔付实行保证金制度。
由施工单位向县级地方征拆指挥部预缴赔付保证金,视施工单位在该县区域内的工程规模、爆破作业量、爆破影响范围住户及田地等规模,按5~10万元的标准缴纳。
公路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导则

公路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导则G230通武线开封至尉氏段改建工程公路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导则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六月目录公路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导则1 1总则 (1)2术语 (1)3方案的组织管理要求 (1)3.1编制时各方职责 (1)3.2方案论证的要求 (2)3.3方案实施的要求 (3)4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与格式要求 (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范围表 (5)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表. 7 危险性较大公路工程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9)1 总则 (10)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0)3 术语 (10)3.1 危险性较大公路工程 (10)3.2 危险源 (10)3.3 危险源辨识评价 (10)3.4 一般性事故 (10)3.5 特殊事故 (10)3.6 应急响应 (11)3.7 应急预案 (11)3.8 恢复生产 (11)3.9 应急演练 (11)4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11)4.1 预案编写小组 (11)4.2 危险源辨识和应急能力评估 (12)4.3 预案编写 (12)4.4 预案审核和备案 (13)4.5 预案公布与实施 (13)5预案的种类 (13)5.1 预案分类 (13)5.2 预案特点 (13)6预案内容结构要求 (14)6.1 总则 (14)6.2 基本情况 (14)6.3 组织机构和职责 (14)6.4 危险源的预防、预警 (14)6.5 应急响应 (15)6.6 应急保障 (15)6.7 事故信息报告 (15)6.8 恢复重建 (15)6.9 应急培训和演练 (16)6.10 附件 (16)7预案格式和要求 (16)XXXX事故应急预案 (17)公路桥梁工程危险源辨识及防控导则 (18)1 总则 (19)2 术语 (19)3 引用标准 (20)4 桥梁工程危险源辨识 (20)4.1 一般规定 (20)4.2辨识流程及要求 (21)4.3辨识方法 (22)5 危险源风险评价 (23)5.1 一般规定 (23)5.2 风险评估方法 (23)5.3 重大危险源风险等级确定 (23)5.4 评估流程 (27)5.5桥梁危险源评价报告编制 (28)6 风险防控 (28)6.1 风险防控响应 (28)6.2风险防控管理 (29)6.3风险防控措施 (31)附录A 桥梁工程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常用表 (31)附录B 桥梁重大危险源基本清单 (37)附录 C 桥梁工程主要施工作业活动与风险事故对照表 (38)附录D 桥梁危险源防控措施 (39)1、一般规定 (39)2、作业机械设备 (41)3、物资材料、人员培训及社会联系 (41)4、作业环境 (42)5、安全防护设施 (42)6、施工临时设施 (42)附录E 桥梁工程危险源辨识方法对比一览表.. 44公路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导则1总则1.1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范专家论证程序,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和格式要求,积极防范和遏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导则。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指南的通知-黔交建设〔2019〕61号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指南的通知
正文:
----------------------------------------------------------------------------------------------------------------------------------------------------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指南的通知
黔交建设〔2019〕6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贵州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的水平,增强贵州省公路工程施工的安全性,省交通运输厅组织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等单位编写了《贵州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指南》。
现印发给你们,指南编号JTT52/03-2019,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在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厅建设管理处。
附件:贵州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指南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5月20日
——结束——。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夜间施工暨桥梁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夜间施工暨桥梁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2.08.30•【字号】黔交质[2012]109号•【施行日期】2012.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夜间施工暨桥梁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黔交质〔2012〕109号)各市(州)交通质监站(处)、省公路局、省海事(航务)局、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毕节高开司、贵惠公司:今年7月份起,全国多数地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普遍实施夜间施工,因夜间施工组织不当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呈多发态势。
8月24日,建成通车不到一年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阳明滩大桥引桥个别桥跨梁体倾覆,4辆货车坠桥致3死5伤。
各地、各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须进一步加强夜间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特别要针对辖区内桥梁施工的特点,进一步加强道路桥梁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防止重、特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当前夜间施工暨桥梁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全面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深入基层,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加强静态管理的同时,抓好动态管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事故和险情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狠抓夜间施工暨桥梁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检查各单位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立即组织一次夜间施工暨桥梁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认真查找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一)夜间施工质量安全具体检查要求如下:1、查工程夜间施工是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宜安排夜间施工,杜绝为赶工而盲目安排夜间施工;严禁极端恶劣天气情况下进行夜间施工;二是因施工进度、质量控制等必须连续作业、无法避免夜间施工的,应采取必要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得安排交叉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三是项目建设单位应制定落实夜间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引导和激励从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在施工期间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平安工地是指项目从业单位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施工过程以风险防控无死角、事故隐患零容忍、安全防护全方位为目标,推进施工现场安全文明与施工作业规范有序的有机统一,是不断深化平安交通发展的重要载体。
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工作的单位。
第四条平安工地建设管理主要包括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施工过程中的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等。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指导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指导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见附件)。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具体负责长江干线航道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本地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监督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标准。
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直接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设内容第六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保障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管理程序化、现场防护标准化、风险管控科学化、隐患治理常态化、应急救援规范化,并持续改进。
第七条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在项目招(投)标文件、合同文本,以及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予以明确。
高速公路段工程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报告

高速公路段工程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报告目录前言............................................................... - 1 - 1 概述........................................................... - 1 -1.1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简介....................................... - 1 -1.1.1评估目的................................................. - 1 -1.1.2评估原则................................................. - 2 -1.2、编制依据.................................................. - 3 -1.2.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 3 -1.2.2 工程项目的有关技术文件、资料............................. - 4 -1.2.3 评估采用的主要规范和标准................................. - 4 -2 工程概况....................................................... - 5 - 2.1葫芦河特大桥................................................... - 5 -2.1.1工程概况................................................. - 5 -2.1.2、地形、地貌、地震........................................ - 6 -2.1.3、气候、水文.............................................. - 6 -2.1.4、交通条件................................................ - 7 - 2.2沽源互通A匝道1#跨线桥........................................ - 7 -2.2.1工程概况................................................. - 7 -2.2.2、地形、地貌、地震........................................ - 7 -2.2.3、交通条件................................................ - 8 -3 评估过程和评估方法............................................. - 8 - 3.1、评估小组成员及职责........................................... - 8 - 3.2、桥梁工程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指标体系......................... - 8 -3.2.1、桥梁工程施工安全风险总体评估............................ - 8 -3.2.2桥梁工程总体施工风险分级标准............................. - 9 - 3.3、桥梁工程施工专项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 - 9 -3.3.1专项风险评估流程图....................................... - 9 -3.3.2、事故发生可能性的等级................................... - 11 -3.3.3、事故发生后果的等级..................................... - 11 -3.3.4、事故发生后果的等级按直接经济损失分成四级............... - 11 -3.3.5、专项风险等级标准....................................... - 11 -3.3.6典型重大风险源事故可能性等级划分........................ - 12 -3.4、风险接受准则与采取的风险处理措施............................ - 12 -4 风险评估内容................................................. - 12 - 4.1、总体风险评估 ............................................... - 12 -4.1.1葫芦河特大桥总体风险评估................................ - 13 -4.1.2沽源互通A匝道1#跨线桥总体风险评估...................... - 14 -一、葫芦河特大桥专项风险评估................................... - 15 -4.2.风险源辩识................................................... - 15 -4.2.1葫芦河特大桥风险源辨识.................................. - 15 -4.2.2风险分析................................................ - 16 -4.2.3一般风险源风险估测...................................... - 17 - 4.3重大风险源风险估测............................................ - 18 -4.3.1人的因素及施工管理引发的事故可能性的评估指标体系。
《隧道施工事故九条规定》条文释义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条文释义《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适用于在建铁路、公路隧道,主要针对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段,防止隧道掌子面以及掌子面后方发生的“关门”塌方、有毒有害气体爆炸、火工品爆炸等事故或险情,保证施工人员生命安全。
具体解释如下: 第一条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人员不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
条文释义:1.从事隧道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建筑法》(第十二、十三条)要求,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隧道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作。
2.从事隧道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照《建筑法》(第十四条)要求,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从事隧道施工的“安管人员”,必须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 3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要求,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从事施工活动。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证照,才可进场施工。
3.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规定:转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违法分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隧道施工单位严禁将工程进行转包和非法分包.隧道施工单位必须使用具有相应资质合规劳务队伍,严禁以任何形式对工程进行转包、违法分包.4.隧道施工单位应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公路评价、评估要求相关规范

《关于在初步设计阶段实行公路桥梁桥梁和隧道工程安全风险评估 制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175号)
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安全风险评估的范围, 各地可根据项目工程建设 条件、技术复杂程度、施工管理要求、运行 使用环境等因素,结合当地 工程建设经验确定。建设条件相似、技术方案相同的桥梁或隧道工程, 可一并进行安全风 险评估。 其主要范围如下: (一)桥梁工程。 1.多跨或跨径大于等于 40 米的石拱桥,跨径大于等于 250 米的钢筋 混凝土拱桥,跨径大于等于 350 米的钢箱拱 桥,钢材于架、钢管混凝土 拱桥; 2.跨径大于等于 200 米的梁式桥,跨径大于 400 米的斜拉桥,跨径大 于 1000 米的悬索桥; 3.墩高或桥高大于 100 米的桥梁; 4.桥址处地震烈度大于 7 度且跨径大于 150 米的桥 梁; 5.其他建设环境复杂、施工技术要求特殊的桥梁。
《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 作的通知》
评估步骤 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制定评估计划、选择评估
方法、开展风险分析、进行风险估测、确定风险等级、提出措施建议、编制评 估报告等方面。评估步骤一般为:
(一)开展总体风险评估。根据设计阶段风险评估结果(若有),以及类 似结构工程安全事故情况,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初步分析本项目孕险环 境与致险因子,估测施工中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确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
《关于在初步设计阶段实行公路桥梁桥梁和隧道工程安全风险评估 制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175号)
实施要求 (一)初步设计阶段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安全风险评估作为设计内容, 由承担初步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负责, 并组织专门人员开展评估工作, 按要求提交风险评估报告。设计单位也可委托其他具有公路行业设计甲级 资质的单位承担风险评估工作。 (二)项目法人(业主)应组织有关专家对评估报告进行评审。根据评审 结论,由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当评估结论为极高风 险时,应对初步设计方案重新论证。 (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组织初步设计文件预审时, 应同时对安 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在批复预审意见中,应包括对安全风险评估报 告的评审意见。 (四)设计单位应根据批复的预审意见,进一步完善初步设计文件。 (五)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报部审批初步设计文件时, 应同时附安 全风险评估报告及预审意见采纳情况说明。代部咨询审查单位在对初步设 计文件审查时,应同时对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并提出咨询审查意 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