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速公路项目实施首件工程的管理规定.pdf-2018-12-06-11-13-19-037
工程质量管理流程(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

杭州至瑞丽国家高速公路贵州境思南至遵义段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1 总则1。
1 为了加强杭州至瑞丽国家高速公路贵州境思南至遵义段建设质量管理,努力消除质量事故隐患,杜绝质量通病,进一步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加大监管力度,依靠科学方法强化现场管理,根据项目办、总监办颁发的《管理手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
2 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建立,立足于“预防为主、先导试点”的原则,抓住首件工程的各项质量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以指导工程实施,及时预防和纠正施工中可能产生的质量问题。
1.3 根据本工程项目的特点,对同一类分部(分项工程)以及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分项工程,实施首件工程认可制。
2 目的2。
1 通过首件工程认可制工作的开展,帮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熟悉工程的特点,掌握新工艺、新材料以及其它关键性技术的要求,并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分析和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工艺水平,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2。
2 通过首件工程认可制工作的开展,及时分析、总结施工及监理要点,明确质量标准、稳定工艺流程、统一外观要求等,以指导后续同类工程施工。
2。
3 通过首件工程认可制工作的开展,围绕质量一流的总体目标,贯彻以工序保分项、以分项保分部、以分部保单位、以单位保项目的质量创优保障原则,抓好关键性分项工程的首件工程质量,制订完备的施工指导意见,将首件工程取得的经验推广、应用。
3 标准3。
1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3。
2 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及现行技术规范.3。
3 思南至遵义高速公路总监理工程师颁发的有关质量文件。
4 实施范围一般情况下,应对下列分项工程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4.1 路基工程:A、路基土石方工程:路基软基处理、不同压实标准及不同填料的路基填筑、结构物台背回填。
B、排水工程:管节预制、管道基础及管节安装C、涵洞、通道:基础及下部构造、构件预制、安装D、砌筑防护工程:挡土墙、抗滑桩、锥、护坡。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贵州省高速公路项目实施交通安全评价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贵州省高速公路项目实施交通安全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7.06.13•【字号】黔交建设〔2017〕136号•【施行日期】2017.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贵州省高速公路项目实施交通安全评价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17〕136号各市、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委)、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威宁县、仁怀市交通运输局,贵州省公路局、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第1.0.10条“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干线公路应在设计时进行交通安全评价”的规定,高速公路应进行交通安全评价。
为进一步做好贵州省高速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评价工作,尽可能在设计阶段消除高速公路的不安全因素,力争在设计阶段能解决的安全隐患不留到高速公路建成后解决,全面提高全省高速公路的安全水平。
根据近年来国家、部、厅有关文件精神,本着规范、可行的原则,经厅研究,对我省高速公路实施交通安全评价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遵照执行:一、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办公路〔2015〕5号)的时限要求,2015年8月1日起报批的初步设计文件必须按照新《标准》执行;2016年1月1日以后报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按照新《标准》执行。
据此,凡2015年8月1日后报批的高速公路初步设计文件或2016年1月1日后报批的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文件所涉及的项目,必须进行交通安全评价,设计文件已经批复但未作交通安全评价的项目应补作。
二、交通安全评价工作原则上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若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已进行了交通安全评价且施工图阶段方案变化不大的,施工图阶段可不再进行交通安全评价。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2.12.31•【字号】黔交建设[2012]282号•【施行日期】2012.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2〕282号)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省公路局,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为提高公路建设管理水平,规范管理行为,加快推进现代工程管理,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38号,简称《若干意见》)。
为认真贯彻《若干意见》,规范我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行为,提高建设单位的管理能力,科学评价建设单位的管理水平和管理业绩,建立奖惩机制,使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得到有效控制,依据国家及交通运输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技术标准,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特点和实际,厅制定了《贵州省高速公路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请遵照执行。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厅基本建设管理处联系。
首次评价结果,请各评价主体在2013年1月底前上报。
同时,鉴于是首次评价,对于评价对象(项目管理机构)存在的问题,已经整改的或正在整改并有成效的,在扣分时可酌情降低扣分幅度。
联系人:肖勇,电话:************。
附件:贵州省高速公路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2012年12月31日贵州省高速公路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规范我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行为,提高建设单位的管理能力,科学评价建设单位的管理水平和管理业绩,建立奖惩机制,使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得到有效控制,依据国家及交通运输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技术标准,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特点和实际,制定本细则。
--高速公路工程“首件制”实施办法

**高速公路工程“首件制”实施办法****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首件制管理办法****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6月**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首件制”管理办法为了有效控制**高速公路的施工质量,预防质量通病,消除质量隐患,提高路基、结构物使用寿命和内外观质量,杜绝重大质量通病。
一、工程首件制的定义工程首件制是指该项目实施的第一个单位工程的第一个不同类型的分部工程。
首件工程在实施前、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完成后都必须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开工报审、过程检查、工后验收和综合评价总结。
二、实行工程首件制的目的立足于“预防为主、首件先行,认可推广”的原则,以加强现场管理,提高质量意识,改进施工工艺,树立样板工程为目的,对“首件工程”的各项质量指标按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和综合总结评价,对施工质量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认真的分析,提出改进措施,通过首件工程的示范作用,指导后续施工,预防和消除后续施工可能产生的各种质量通病。
三、首件工程的检查和评价的依据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2、《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08-119-2005);3、**高速公路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文件;4、有关施工技术规范;5、**省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及管理文件;四、工程首件制实施的范围贯彻“首件保分项、分项保分部、分部保单位、单位保总体”的质量创优保障原则,着眼于抓好主要工程、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首件工程质量。
(一)首件工程涵盖范围详见附件1(二)本办法对首件工程进行细化,**高速公路均须按照本办法附件1中的内容创建首件工程。
除非项目中未涉及相应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否则不得漏项。
(三)首件工程的单位工程共分为工地建设、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环保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7个部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同一施工项目部同类型结构须达到四件以上才实行工程首件制评定,否则承包人可结合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直接报审施工方案。
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2.03.30•【字号】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2第5号•【施行日期】2012.07.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2第5号)《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已于2012年3月30日经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3月30日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2012年3月30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和高效营运,维护高速公路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养护、经营、使用、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高速公路管理遵循安全高效、畅通便民、集中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其所属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具体承担全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联网收费管理工作和履行对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活动的行业监督管理职责。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行使高速公路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
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承担高速公路的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安全宣传和治安、刑事案件的先期处置等工作。
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高速公路沿线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做好高速公路管理有关工作。
第五条高速公路经营者依法取得的高速公路收费权、广告经营权和服务设施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高速公路经营者从事高速公路养护、收费和其他经营服务等活动应当依法进行。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全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高速公路工程首件制管理制度

实施过程:项目负责人对首件工 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符合要求 后再进行后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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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该工程是某地区重点 建设项目,采用了首件制管理制 度
实施效果: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 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进度得到 有效控制,节约了成本
案例选择:选取具有代表性的高速公路工程首件制管理案例 案例分析:分析案例中首件制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案例总结:总结案例中首件制管理制度的优点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案例应用:探讨如何将案例中的首件制管理制度应用到其他高速公路工程中
应用范围:适用于各类高速公路工程,尤其适用于复杂结构和高难度施工工艺的工程
实施效果:提高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缩短工期、降低成本等
未来发展:不断完善和优化首件制管理制度,提高其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的普及率和 应用效果
成立首件制管理小组 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建立完善的沟通协调机制 制定并执行严格的考核制度
,A CLICK TO UNLIMITED POSSIBILITES
汇报人:
目录
CON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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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高速公路工程首件制管理制度是指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对每个分项工程的首件施工工 艺、流程、质量标准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验和评估,以确保后续施工顺利进行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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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首件制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提高工程质量,减少后 期维护成本,同时为后续施工提供经验和借鉴,促进整个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高效、优质完成。
绩效考核:将首件制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 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和遵守制度。
优化和完善:根据评估结果和反馈意见,不断优化和完善首件制管理 制度,提高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高速公路建设首件认可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建设首件认可管理办法“首件认可管理办法”是对工程质量管理程序的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旨在以样本工程的标准,在每个标段的不同类型分项工程第一个施工子项(以下简称分项首件)施工过程中,认真落实质量控制程序,标准工序检查和中间验收,统一操作规范和工作原则,从而带动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的高标准。
第一节项目结构分解一、监理工程师在获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应以合同段为单元,以分项工程为最小单位进行项目结构分解(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对每个分项工程进行编号,明确各分项工程的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控制要点,以及进度、费用控制要点。
二、各标段在施工准备阶段要对本合同工程进行以分项工程为最小单位,或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项目分解表为准,进一步明确各分项工程质量控制要点和需要收集完善的施工记录、现场检查、试验项目、质量验收等质量文件目录。
三、业主将以各分项工程的质量、费用、进度控制情况作为考核监理单位、承包人履约水平的基础。
第二节首件认可执行一、每个分项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监理工程师应知会业主代表,参与分项首件工程施工全过程。
分项首件施工,从技术交底、安全交底、文明施工交底、工前检查、中间工序检查至中间交工验收,监理工程师都应通知业主工程师参加,参照确定的质量管理程序和监控要点一一检查落实。
梁板预制构件在首件施工前,还应先对外观质量先做试验。
分项首件中间交工验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共同参加。
分项首件工程施工验收通过后,方可下达分项工程开工令。
二、分项工程开工后,同类分项工程不能连续施工,中断一个月以上重新开工的,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书面进行申请,监理工程师应邀请业主工程师按上述程序重新共同鉴定操作规范,未经同意自行施工的,不予计量支付。
三、不需要组织首件认可的分项工程:(一)拆除工程;(二)原地面清表、伐树等;(三)非采用爆破方式的土石方开挖。
第三节首件认可的评定标准一、工前现场准备工作充分、精细;二、各工序施工操作规范,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三、工序检查申报、批准手续齐全、及时;四、各项检测指标,100%满足规范、设计要求;五、工程外观精美无缺陷,尤其是将永久外露部分;六、施工安全措施到位,无安全责任事故,无安全、质量隐患;七、质量资料整理有序、监理抽检资料及时齐全。
首件工程认可制管理办法

厦蓉高速贵州境织金至纳雍高速公路首件工程认可制管理办法一、首件制的内容与含义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时,制定详细施工工艺方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首先制造出(或首先开工)的第一件(批)工程成品。
监理工程师对其材料、设备、工艺进行检查评估;对报检程序、表格进行规范;对首件工程强度、尺寸、外观、平整度等多项指标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对该分项(分部)工程的材料、施工工艺、报检检查程序、产成品各项验收指标的结论性意见或报告;作为对后期同类工程施工指导和验收标准。
同时,对首件工程存在不足,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二、首件工程的目的和作用1、由于不同的工程项目是在不同的环境下进行的,材料、人员、设备、工艺、地理条件、安全环保要求等均发生了变化,这些变化将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工程质量,通过首件制工程,可以评价对工程质量影响程度。
2、通过首件工程的实施,便于承包人施工工艺组合,总结经验,加强管理,为规范化施工创造条件。
3、通过首件工程的实施,可预见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特别是解决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减少了承包人的损失,避免施工后期造成返工。
4、通过首件工程的实施,熟悉设计规范和技术要求,根据项目特点,确定表面质量等级及验收标准,落实业主对具体分项的特殊要求。
三、首件工程认可组织机构.首件工程检评工作组由以下单位的全部或部分组成:项目办(总监办)中心试验室驻地办施工单位项目部驻地办负责对施工方案、工艺方案、安全措施、工程材料进行审核并监督实施,对首件工程进行初检。
经承包人申请,驻地办初检后,总监办牵头由相关单位组成质量检评组,对首件工程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四、首件工程申报、实施、检查验收程序(见附件)五、首件工程的基本要求1、分项工程开工前,各合同段应按要求提前做好首件工程划分计划,该计划应包括首件工程项目名称、部位(含桩号)、计划开工和完工时间,报驻地办审核,总监办批准。
2、首件工程项目方案在每个首件工程施工前,承包人应向驻地办提出该项首件工程施工方案,并得到驻地办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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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贵州省高速公路项目实施首件工程的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加强公路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消除质量事故隐患,杜绝质量通病,确保各施工合同段施工技术稳定,质量控制水平均衡,规范高速公路施工工艺工法,避免出现系统性规律性质量问题,保证工程质量,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条件我省所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本规定执行,由项目业主组织实施。
我省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新建、改建工程项目(含连接线)工程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三、定义项目首件工程是指该项目实施的第一个单位工程的第一个不同类型的分部工程,按照项目的施工组织具体情况,由项目业主确定为全线范围内的首件工程。
从程序报批、技术培训、技术交底、材料进场、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材料试验到现场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整理出一套标准样本,获得更科学、更合理的施工参数和质量保证措施,作为后续同类工程的实施样本。
对首件工程,应先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艺技术要求完成样品工程,随后对样品的各项质量指标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对比,再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完善,然后进行试生产,待施工工艺和质量满足要求后正式批量生产,使整个工程质量和外观效果处于可控范围内,有效避免批量生产后可能产生的各种质量隐患四、首件工程内容(一)首件工程涵盖范围详见附件 1。
(二)本规定对首件工程内容进行了细化,贵州省各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均须按照本规定附件 1 中的内容创建首件工程。
除非项目中未涉及相应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否则不得漏项。
(三)首件工程的单位工程共分为工地建设、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环保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 7 个部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1.工地建设仅创建场站建设首件工程。
项目业主可根据各分项工程的开工先后顺序,分别对拌和站、钢筋加工厂、预制梁场、小型预制场、隧道洞口场地建设分别单独进行首件认可,可将场站建设中不同类型的首件工程分别建立在不同的施工标段,也可建立在同一施工合同段;2.路基首件工程包括路基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涵洞、砌筑防护工程四个分部工程。
其中路基土石方工程须按照填方路基、挖方路基、软土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处治层分别进行首件认可;涵洞工程按照分部工程进行首件认可;砌筑防护工程须按照挡土墙(包括不同结构类型)、抗滑桩、框架锚杆(索)工程进行认可;排水工程可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纳入路基土石方工程、涵洞工程、砌筑防护工程中同步进行认可。
3.路面工程应选择试验段作为路面首件工程,应将各结构层统一在一个段落创建首件工程,若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底基层、基层、面层的铺筑日期间隔较长的,可以将底基层、基层同时认可,沥青面层单独认可(沥青层可仅对下面层进行认可),透层、黏层及下封层不单独进行认可,纳入与其相衔接的结构层中进行认可;小型预制构件预制及安装、路面边缘排水系统不单独进行认可,纳入沥青路面结构层或路基工程中进行认可。
4.桥梁工程按照基础及下部构造、上部构造预制、上部构造现场浇筑、桥面系和附属工程四各分部工程。
其中基础及下部构造按照扩大基础、桩基础、地下连续墙、承台、沉井、墩柱等不同类型的分项分别进行认可;上部构造预制按照 T 梁预制、空心板的预制、拱桥的预制分别进行认可;上部构造现场浇筑按照支架上现浇和挂篮现浇分别进行认可;桥面系和附属工程统一进行认可。
5.隧道工程按照明洞、洞口工程、洞身开挖、初期支护及辅助工程措施、二次衬砌、仰拱与铺底、防排水、隧道路面、附属设施、装修工程共 10 个分部工程单独进行认可,其中洞身开挖须包括项目隧道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开挖方式;初期支护及二次衬砌须包括项目隧道工程所涉及的所有支护形式。
项目业主可以根据项目工程施工组织情况,将隧道各分部工程安排在不同的施工合同段或不同的隧道分别进行认可,也可安排在同一个合同段或同一个隧道进行认可,按照施工的先后顺序分期进行认可。
6.环保工程必须创建绿化首件工程。
可以按照中央分隔带绿化、路侧绿化、互通立交绿化、服务区绿化、取弃土场绿化分别创建首件工程,可按照施工的先后顺序分期进行认可,也可统一进行认可。
37.交通安全设施选择一定段落作为首件工程,该段落应包括标志、标线、突起路标、波形梁护栏、轮廓线、防眩板、防眩网、隔离栅、防落网等的设置及安装。
五、实施程序(一)选定1.确定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结合本规定附表 1 内容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时进行划分,监理单位对其审核,总监办审核后报项目办。
2.确定首件工程项目办根据监理及施工单位上报的各合同段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一览表,结合本规定附件 1 内容,统一整理下发项目首件工程一览表。
(二)首件工程的实施1.施工单位根据项目办下发的首件工程一览表,优先安排首件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在准备充分后向驻地监理办提交首件工程开工报告。
开工报告的内容包括:(1)工程简介:首件工程位置及基本情况介绍,首件各分项工程的情况介绍。
(2)施工准备及施工计划安排:①施工准备:施工准备工作完成情况介绍。
②设备配置情况:包括用于本项目首件工程的所有设备(其他与该首件工程无关的设备不应列出),施工设备按照工艺顺序进行排列,并列出设备操作人员及证书编号。
③人员配置:人员应能是具体到该项目工作的具体管理人员和实际操4作人员,并列出具体人员及岗位职责。
④材料:须列出到场的具体材料及检验情况。
⑤施工组织计划:包括各工序的具体施工时间安排、材料的进场计划安排、人员的进场计划安排,用施工组织图形式表示。
⑥试验:须列出满足该首件工程开工条件的相关试验的名称及试验的具体内容。
(3)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介绍:①施工工艺流程图。
②测量放样。
③按照施工的先后顺序介绍相关工艺。
④根据施工要求,若有需要计算的内容须列出相应的计算书。
(4)注意事项:列出施工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注意事项,并提出相关要求。
(5)质量检验:按照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提出相关要求,包括检查项目及外观鉴定。
(6)质量保证措施:①管理机构设置:须落实该首件的具体管理人员及责任,并建立人员组织结构框图(列出具体人员及责任)。
②落实三级技术交底:列出采取的具体措施及方法,包括各级交底的具体内容。
③试验、检测要求:列出施工过程中需要完成的试验及检测项目并落实具体人员。
④工序控制措施:落实具体各工序的质量责任人:工人及技术员。
⑤质量控制措施、控制要点及具体采用的方法。
⑥质量检查及记录要求。
⑦其他:根据各项工程及工序的特点进行补充(如冬期、暑期、雨期的质量保证措施等)。
(7)安全保证措施:①人员情况:落实该首件的具体安全责任人员,包括三类人员及专职安全员,并列表注明相关人员及持证信息。
②安全教育及培训:列出采取的具体措施及方法,包5括培训的具体内容。
③交代各工序施工时的安全防护措施及相关标志标牌的要求。
④用电要求,夜间作业等其他要求。
⑤其他:根据各项工程及工序的特点进行补充(如冬期、暑期、雨期的安全保证措施等)。
(8)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①现场文明形象的具体要求。
②说明石渣、废料的具体废弃地点。
③对附近水源的保护措施。
④施工期间噪声污染的具体措施。
⑤其他: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
(9)附件 1,原材料的检验合格证书:包括开工时所须的所有原材料合格证书,按照施工中材料使用的先后顺序编制目录作为附件 1 首页,合格证书复印件按照目录要求附后。
(10)附件 2,试验检测报告:包括开工前须做的所有试验,按照施工中试验的先后顺序编制目录作为附件 2 首页,试验报告复印件按照目录要求附后。
(11)附件 3,该首件工程的质量责任登记表,须落实从管理人员到具体现场施工人员的相关责任,并作为质量责任事故处理的依据。
2.监理单位应根据已批复的首件工程,结合监理计划,制定针对该首件工程的实施有效的监理细则并报总监办审批:在监理中落实具体监理人员并进行质量责任登记,并对具体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3.施工单位的首件工程开工报告获得批复以后,按照批复的施工方案组开展相关人员的技术交底及安全培训工作。
64.经过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后,该首件工程的具体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及机械正式投入施工。
(1)在施工过程中,按照施工的先后顺序填报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并及时报监理人员签字,并对每道工序拍照用于施工总结。
(2)监理单位进行及时抽检,并根据抽检情况及施工单位的自检情况进行检验申请的批复,并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原始资料及自检资料是否满足要求,若该道工序各项工作均满足要求,同意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各道工序均施工完成并评定满足要求后进行该首件工程的总体评定。
5.经监理单位评定合格的首件工程,报项目业主审批后,施工单位须根据工程的实施情况编制施工总结,施工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1)工程简介:主要介绍首件工程与开工报告不一致的地方及不一致的原因。
(2)施工组织情况:包括各工序的具体实施时间、材料的进场时间、及人员的进场时间,用施工组织图形式表示。
并与开工报告中的施工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原因,以便以后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计划。
(3)施工工艺总结:编制施工工艺流程图,按照施工的先后顺序编写各工序的重要工艺及施工控制措施(重点)、经验总结及保障措施,须编制表格统计该道工序投入的具体人员、设备、材料、及该道工序施工过程中的所做的试验、并作出该道工序的施工组织图。
各道工序均须附相应的工序图片,并将具体实施的施工工艺与开工报告施工方案进行对比,与施工方案相同的工艺7可以不做介绍或只作简单介绍,对与施工方案存在差异的地方说明原因,重点提出该道工序的优势及须改进提高的地方。
(4)总体评价:通过首件工程的实测资料及外观评定进行分析,对施工过程中容易忽视且容易引起问题的地方进行补充说明。
6.监理总结:针对首件工程在监理过程中取得成效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为以后的监理工作提供借鉴,并提高监理工作成效。
(三)认可1.在首件工程施工总结及监理总结完成后 7 天内,承包人应及时报监理及项目业主认可。
监理、总监办审查认可期限均不超过 7 天,由项目业主最终确定是否认可首件工程。
2.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对首件工程进行评定,当评定得分大于或等于 90 分为优良,大于或等于 75 分而小于 90 分为合格,小于 75 分为不合格。
3.优良工程可直接推广示范;合格工程应总结经验教训,经项目业主确认与该首件同类后续工程的改进措施,并确认能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则可以进入正式施工,否则应重新开展该项工程的首件工程认可工作;被评定为不合格的首件工程,则须重新确定首件工程,重新选定的首件工程须按照首件工程的要求开展工作,重新进行认可。
4.首件工程的执行情况与施工、监理单位的信用评价挂钩。
8交通质监部门将不定期对各项目的首件工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若未按本规定实施首件工程的,将对项目业主进行通报批评或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问责;如果是施工单位原因未实施首件工程的,则按照“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其他失信行为(GLSG3-P)在信用评价中扣 1~5分;若是监理未认真履行首件工程相应职责的,将按照“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失信行为 JJX101015 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