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概念

法律行为概念法律行为是指个体或组织基于法律规定的目的而表现出的意愿和行动,它对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产生着重要影响。
法律行为是法律意义上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本文将通过介绍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以及分类等方面,详细阐述法律行为在法律领域中的重要性。
一、概念法律行为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之一,它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个人或组织的意愿外化。
意愿外化是指主观上个体或组织的真实意思表示在客观上通过一定形式表现出来,使其对他人产生法律效力。
因此,法律行为是一种通过意愿表达来制造、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活动。
二、特征1. 自愿性:法律行为的主体应在自己的意愿下进行,不能受到任何形式的强制或欺骗。
2. 规范性: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
3. 一致性:法律行为必须符合行为主体的真实意思,不能存在内外不一致的情况。
4. 法律效力:法律行为产生法律后果,对行为主体自身以及与其相关的权益产生约束力。
三、分类法律行为可以根据行为主体的不同被分为个人法律行为和组织法律行为。
1. 个人法律行为个人法律行为是指自然人基于自身的意愿和行动进行的法律行为。
个人法律行为具有以下几种类型:- 订立合同:自然人通过合同达成协议,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从而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
- 遗嘱继承:自然人可以通过遗嘱表达对财产的处置意愿,对亲属或其他继承人产生继承权益。
- 婚姻登记:自然人可以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达成夫妻关系,享有夫妻权利义务。
2. 组织法律行为组织法律行为是指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基于自身的意愿和行动进行的法律行为。
组织法律行为具有以下几种类型:- 签订合同:组织机构可以与他人签订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关系。
- 代理行为:组织机构可以通过委托他人代表其进行法律行为,受委托人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 股东会决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表决等形式做出的决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法律行为的重要性法律行为在法律领域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地位。
《法理学》马工程第二版教材总结:第六章 法律行为

☆第六章法律行为第一节法律行为的概念一、界定(一)含义法律行为指能发生法律上效力的人们的意志行为,即根据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形成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它是社会生活中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最经常的事实。
法律行为可分为两类,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二)意义法律行为是法律与行为的结合,是具有法律形式和实际社会活动内容的行为二、特征(一)法律性:受法律调整,能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二)社会性(三)意志性三、分类(一)合法行为是指符合法律要求,依照法律规定会引起肯定性法律后果的行为违法行为是违反法律的要求,依照法律规定会引起否定性法律后果的行为{从事法律不禁止的行为,只是属于不违法的行为,而不一定都是合法行为。
在不违法的行为中,有一部分是合法行为,有一部分则是法律不调整的行为}(二)有效行为是指按法律规定能产生行为人意志所追求的法律后果的行为无效行为是指按法律规定,行为不能产生行为人意志所追求的法律后果,即不能产生对行为的肯定性法律后果注意1、这里所说的有效与无效,是针对行为人意欲之法律后果而言的。
无效行为只是不能产生行为人意欲之法律后果,并非不引起法律后果2、在行为的效力分类方面,还存在可撤销和效力未定的行为,但其最终会归为有效行为或无效行为3、无效行为在外延上并不等同于人们通常说的违法行为。
法律对其否定只是行为无效,因为这种行为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中所存在的主观上的“过错”或说“罪错”,而仅仅是对生效要件要求的违反(三)表意行为指作出意思表示,法律后果依意思表示而产生的行为,其法律后果的内容是由意思的内容决定的事实行为是指法律后果的产生不是因为意思表示,而是由于行为自身作为一种事实引起法律规定的法律后果,法律后果的内容不由意思设立而直接由法律规定(四)积极行为即行为主体以主动作出某种举动为表现方式的行为,又称为作为消极行为是以不作出举动为表现形式的行为,又称为不作为☆(五)要式行为即需要符合特定的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非要式行为即不需要满足特定形式要件即能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六)单方行为和多方行为(七)个人行为和组织行为第二节法律行为的结构一、主体法律行为主体由法律规定{法律行为主体的一个基本属性}1、法律行为主体是人{法律行为的主体不一定具有法律行为:婴儿}2、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家的法律对法律行为主体的确定,是受物质生活条件及文化条件制约的3、法律对法律行为的主体的确定体现着立法者的主观选择和对法律调整技术的运用4、法律行为主体与法律关系主体有一定区别:法律关系主体的基础是权利能力,法律行为主体的基础是行为能力或责任能力二、内在方面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指的是法律行为的意志方面的内容或因素,根据其对行为发生的影响不同,这些因素可以分解为行为认知与控制能力、行为动机和行为目的三个基本方面(一)行为认知是指行为主体对行为本身和行为意义的了解{无认知的行为不被法律认定为法律行为,或不被认定为有效的法律行为}控制能力所说明的是行为主体的行为受自己意志支配的状况。
法律行为

2、单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根据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可以把法律行为分为单方行为
和多方行为。单方行为是指由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 法律行为。如赠予、行政命令,财产抛弃。多方行为是指有两 个和两个以上的行为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
3、自主行为和代理行为 根据主体参入的方式可以将法律行为分为自主行为和代
法律行为是指人们实施的、与其意志有关的、能够发生 法律上效力或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
二、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
1、法律行为是具有社会意义的行为 具有社会意义是指对他人或社会的利益产生影响,所以法
法律行为是一种社会指向的行为,不是单纯的个人指向的行为。
2、法律行为是能够为人的意志所控制的行为 法律行为是人所实施的行为,自然受人的意志的支配和
2、目的
目的是指行为人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达到和力求实现某种结 果的主观意图。法律上目的对于确定行为的性质非常重要。如 刑法中,目的对于确定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此罪与彼罪具 有重要意义。盗窃杀人。民法上行为的目的是通过意思表示来 表达的,明确的意思表示是判断行为是否有效的依据。行为目 的有的时候往往停留在人的心理层面,需要通过人的行为方式、
三、根据行为的表现形式与相互关系的分类
1、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 积极行为又称为“作为”,是指以积极、主动的方式作
用于客体的行为。消极行为又称为“不作为”是指以消极、 被动的方式作用于客体的行为。
2、主行为与从行为 根据行为之间的主从关系可以把法律行为分为主行为与
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结构
法律行为的结构是指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本节的内容就 是要考察法律行为的结构以及这些要件之间的关系。
一、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
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是指行为人的主观方面的因素,主 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法律行为概念

法律行为概念法律行为是指法律主体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表达意思,用以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法律行为是指个人或组织在法律范围内进行的行动,通常包括合同、遗嘱、声明、投票等。
一、法律行为的特点1.主体性:法律行为必须由法定主体进行,即具备法律权利和义务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自愿性:法律行为必须是自主决定,不受外力强制或欺骗等非法手段的影响。
3.平等性:法律行为的参与主体在法律地位上应该是平等的,不能因一方地位优势而损害对方合法权益。
4.合法性: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违背法律的强制性条文。
二、法律行为的要素1.客体:法律行为必须有特定的客体,即法律上承认的具有价值的人身、财产权益。
2.目的:法律行为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即为了达到一定的法律效果或实现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3.方式:法律行为必须有一定的合法方式,即依法的形式和程序来实施。
4.主体:法律行为必须由具备法律资格的主体来实施,即能够具备行为能力的个人或法人。
三、法律行为的效力法律行为的效力通常分为有效、无效和相对无效几种情况。
1.有效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要素和程序,产生合法的法律效果。
2.无效行为: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
3.相对无效行为:违反法定的形式、程序等要求,可以由相关当事人依法撤销或者变更的行为。
四、法律行为与合同的关系合同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是民事主体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互相表达意思达成的协议。
合同作为法律行为的一种形式,具备法律效力,并具有约束力。
法律行为包括合同行为和其他非合同行为。
合同行为以约定为基础,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非合同行为则是不以合同为依据,根据法律规定或法定关系产生的行为。
总结:通过对法律行为的概念、特点、要素和效力的介绍,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行为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和意义。
法律行为是法律主体依法行使自主权利的表现,它不仅规范了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保护了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是指什么

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是指什么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意志发生一定司法上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
意思表示由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构成。
客观要件是指在客观上可认识其在表示某种法律效果意思。
主观要件,是指内心的意思,更可分为行为意思、表示意思与效果意思。
一、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是指什么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意志发生一定司法上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
意思表示由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构成。
客观要件是指在客观上可认识其在表示某种法律效果意思。
主观要件,是指内心的意思,更可分为行为意思、表示意思与效果意思。
意思存于内心,是不能发生法律效果的。
当事人要使自己的内心意思产生法律效果,就必须将意思表现于外部,即将意思发表。
发表则须借助语言、文字或者表意的形体语汇。
意思表示所发表的意思,是体现为私法效果的意思,亦即关于权利义务取得、丧失及变更的意思。
二、法律行为的成立法律行为的成立必须具有下列条件:1、必须是出于人们自觉的作为和不作为。
无意识能力的幼年人、疯癫、白痴,精神病,以及一般人在暴力胁迫下的作为和不作为,都不能被视为法律行为。
2、必须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具有外部表现的举动,单纯心理上的活动不产生法律上的后果,如虽有犯罪意思而无犯罪行为的,不能视为犯罪,也不能视为法律行为。
3、必须为法律规范所确认、而发生法律上效力的行为。
不由法律调整、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如通常的社交、恋爱等不是法律行为。
三、法律行为的构成法律行为的结构有两个方面:一是内在意志方面,即法律行为有一个内在的、主观的领域,包括动机、目的和认知能力等要素;二是外在表现方面,即法律行为外在地客观表现为行动、手段和效果等要素。
能发生法律上效力的人们的意志行为。
即根据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形成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
它是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法律行为包括直接意义上的作为,也包括不作为( 即对于一定行为的抑制)。
通常又把前者称为积极的法律行为,后者称为消极的法律行为。
法理第十章法律行为

2、非法律行为:指那些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即不受法律调整,不发生法律效力,不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3、法律行为的确认:指由法律规定的机关或个人审查在形式上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意义和效力,并给予法律上的认定。法律行为认定主体主要是司法机关和某些行政机关,经当事人同意的某些组织和个人也有一定的确认权限。法律行为确认的内容主要有: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是否具备;这些要件之间是否具有必然的关系;行为的成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等。
4、法律行为的结构:指即法律规定的,或通过法律解释确定的构成法律行为的要素。法律行为的结构主要包括内在方面和外在方面。一、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又称“法律行为构成之心素”,是法律行为内在表现的一切方面,是行为主体在实施行为时一切心理活动,精神状态及认知能力的总和。(一)、动机:行为是受一定动机支配的,法律行为也是如此。所谓动机,指直接推动行为人区行动以及达到一定目的的内在动力或动因。需要引起动机,动机产生行为,行为趋向目的,目的实现满足,满足导致新的需要。在法律上必须从对法律行为的动机作全面的、综合的考察,以便确定其在是否正当,是否合法。(二)目的:指行为人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达到或力求实现某种目标和结果的主观意图,法律行为的目的往往采取表达的方式来体现,表达可以采取明示的方式,也可以采取默示的方式,可以采取书面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口头的方式。(三)、认知能力:法律行为的认定需要考察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在法律活动中,行为人受主、客观多方面的因素的影响,常常会发生主观认识于客观存在之间不相一致的情况,这就是所谓的认识错误。包括“事实错误”和“法律错误”两方面,前者指行为人所认识的内容和所发生的客观事实相背离。后者指行为人对事实认识无误,由于误解或不知法律而对该事实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认识有误。二、法律行为的外在表现方面:又称“法律行为构成之体素”,是法律行为的外在表现的一切方面。(一)、行为:指人们通过身体或语言或意思而表现于外在的举动。1、身体行为:指通过人的身体的任何部位所做出的为人所感知的外部举动。2、语言行为:即通过语言表达对他人产生影响的行为,包括:书面语言行为和言语行为。(二)、手段:指行为人为达到预设的目的而实施行为过程中所采取的各种方式和方法。(三)、结果:判断法律行为的结果,主要有两个标准:1、社会影响。2、该结果应当从法律角度进行考察。
法律行为是什么

法律行为是什么法律行为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体间或个体与国家的行为。
它是在一定的法律规定下进行的,旨在调整和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个体的权益。
法律行为是法律存在的基础和实现的方式,是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之一。
从法律行为的特征来看,首先是自愿性原则。
法律行为必须是个体自愿进行的,不得强迫或欺骗,否则其效力将受到限制或无效。
其次是约束力原则。
法律行为一经成立,就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受到法律制约和保护。
再次是法律安排原则。
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将影响其效力。
最后是正当性原则。
法律行为必须符合社会公序良俗和公共利益,不得违背道德伦理。
法律行为的种类多样,包括合同行为、意思表示行为、行为设立法律事实、收养行为、婚姻行为、遗嘱行为、诉讼行为等。
合同行为是最常见的法律行为之一,它是个体之间通过协商和约定,建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种方式。
意思表示行为是指个体通过语言、书面、行为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和意图,产生法律效果。
行为设立法律事实是指个体通过实际行动来创造或阐明某一事实,例如将某物放置于某处即构成占有。
收养行为是指将他人的未成年子女纳入自己的家庭,并承担抚养教育等义务。
婚姻行为是指个体通过结婚登记等程序,建立夫妻关系并承担夫妻义务。
遗嘱行为是指个体通过书面形式表达自己在死后财产的分配意愿。
诉讼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提起诉讼等方式,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法律行为有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法律行为通过个体之间的协商、约定和合作,调整和规范各方的行为,促进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其次,法律行为保护个体的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
个体通过法律行为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避免不法侵害。
此外,法律行为还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当个体通过法律行为达成共识和解决争议时,能够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然而,法律行为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是法律行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法律行为

第十章法律行为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我的行为就是我同法律打交道的唯一领域,因此行为就使是我为之要求生存的权利,要求现实权利的唯一东西,而且因此我才收到现行法的支配。
---马克思除了行为之外,法律别无客体。
---弗里德曼一、法律行为的概念所谓法律行为,就是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上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
所谓的法律效果,就是指一定的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或者说是法律权利义务产生变更或消灭。
二、法律行为的特征从法律行为的定义来,法律行为具有以下特征:(一)社会性是法律行为的最基本特征法律行为作为人的活动,具有社会性的特征,法律行为并不是一种孤立的行为,而是其他社会行为的一种形式或一个方面。
(二)行为的法定性是法律行为和一般社会行为的显著区别。
法律行为是法的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意义、可以用法律进行评价的人的行为,由此区别于一般的社会行为。
几点注意:1、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不一定就是法律行为,事实行为也具有法律意义。
所谓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2、法律行为本身并不是要求合法,只表明具有法律意义3、法律行为不限于合法行为(三)行为的意志性是法律行为的内在属性。
所谓意志性是指法律行为受人的意志的支配和控制。
只有在人能控制或支配下,行为才具有人的属性。
不具有意志性的行为不属于法律行为。
是能够为人们的意志所控制的行为,如果不为当事人意志控制,就不具有法律效力1、将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区别开。
2、借助法律行为实现意思(私法)自治,鼓励主体通过自己的意思表示、借助法律行为为自己和他人设置法律关系。
法律行为作为一个法学范畴,其所对应的范畴是“非法律行为”。
简单地讲,所谓非法律行为,是指那些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即不受法律调整、不发生法律效力、不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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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这一概念源起德国,萨维尼对这一概念作了系统的论述。
他认为:法律行为是指行为人为创设其意欲的法律关系而从事的意思表示行为。
这一定义也被大部分法学家所接受。
从萨维尼给出的定义看,法律行为是一私法上的概念,是私法主体自由创设法律关系的行为。
但应当注意的是,私法中的意思自治,以公法的规定为边界。
也即法律行为应当具有合法性。
张文显将法律行为定义为: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上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
可见,其对法律关系的界定也更为广泛,不仅限于私法关系,还包括公法关系。
这样的定义,将所有法律可以规范或评价的行为,都纳入到了法律行为的范畴之中。
其意义在于划分了法律行为与非法律行为之间的界限。
综上,萨维尼所述的法律行为和张文显所诉的法律行为具有不同的外延和内涵。
前者认为法律行为是能够形成法律关系的行为,而后者认为法律行为是能够发生法律效果、后果的行为。
前者仅指表意行为,而后者的外延较大,既包括表意行为也包括非表意行为。
我国立法综合了以上两种定义,采用了民事行为这一概念,以统辖民法上的表意行为制度。
民事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其中民事法律行为的外延和内涵与萨维尼的法律行为基本一致,只是被限定在了民法的框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