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标准范本

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标准范本
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4747 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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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校园安全稳定形势动态,及时妥善高效控制处置校园发生安全稳定事故事件,切实将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控制、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故的扩大,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做到“四个不发生”(不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不发生重大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群体事件和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特制度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

一.安全稳定信息报送范围

1.学校存在或发生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交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疫情、校舍环境建筑

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事故或事件;

2.不稳定安全因素:师生因对教学、管理、后勤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影响社会或学校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心理障碍因素、精神病人肇事、师生擅自离校出走、请假逾期未归、失踪、自杀等事件事故;

3.自然灾害性天气引发的暴风雨、雷电、山洪、泥石流、地质滑坡、房屋坍(倒)塌灾害隐患险情、事故事件和公私财物失窃被盗、校园暴力侵犯伤害及其他危及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与社会稳定重大事故事件。

二.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原则

1.安全稳定信息的报送必须快速准确、实事求是、详实完整。

2.安全稳定信息的报送必须区分等级,按程序

规定逐层报送。

三.安全稳定信息报告内容

1.报送(告)安全隐患信息包括隐患类别名称、存在时间、地点(区域、部位)、影响范围程度、应急与整改措施、目标、建议等;

2.报送(告)安全事件事故包括事件事故名称、发生时间、地点(场所、区域、部位)、起因、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控制情况、现场的保护措施和请求援助的具体内容等;

3.报送(报告)不稳定安全因素、隐患包括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果等情况;

4.报送(告)各类安全稳定信息均应包括安全稳定信息报告人员及单位。

四.安稳信息报送处置程序

1.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师生发生各类突发意外人体伤害与财产损坏安全事故事件,发现第一人或当事人,均有责任和义务及时报告学校安全、后勤职能部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事件同时报告学校主、分管领导。

2.学校教职员工、班级安全委员、学生一经发现学校存在或发生交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疫情、校舍环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事故或事件和其他安全隐患、险情、事故事件及不稳定安全因素,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值周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

3.学校值周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接到学校安全稳定事故事件或隐患险情报告后,视其类别性质、危害大小与严重程度及时上报学校分、主管领导。

4.学校分、主管领导接到安全稳定隐患险情、事故事件信息报告后,立即进行全面了解、核实和

分析,并决定是否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相关安全职能部门上报,并由学校安全职能部门及时向上报告。

5.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和全校师生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发现搜集安全隐患与不稳定因素信息,并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

6.学校发现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与不稳定因素,发生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和3000 元以上财产损失的,必须按相关安全法规规定程序和时限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主、分管领导和相关安全职能部门。

7.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安全稳定信息要及时搜集、分析整理,并按相关安全法规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准确详实上报。8.学校上报突发安全事

故或紧急事件,可先口头报告,后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书面报告。

五.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形式

1.学校种类安全稳定信息报送报告,可通过电话方式报告和报送或当面口头报告。

2.维稳类信息,原则上以单位或个人名义书面报送。

3.学校定时公示学校安全主、分管领导电话和学校与上级有关安全职能部门电话、邮箱帐户。

六.学校安全事故事件上报时限

1.一般事故。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 人以上,3 人以下或财产损失5000 元以上,1 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在2 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报送处置结案书面报告。

2.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1 以上人,3 人以下或重伤3 人以上,10 以下或财产损失1 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在1 小时内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及领导报告,24 小时内报送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报送处置结案书面报告。3.重特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3 人以上或重伤10 人以上或财产损失数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学校在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向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及领导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 小时内报送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报送处置结案书面报告。

4.学校发生消防、交通、公共卫生、传染病疫情、人身意外、群体伤害事故以及涉及刑事案件等,必须在1 小时内上报,必要时根据事态发展

实行滚动报告。七.安全稳定信息报送责任制1.学校向上报送安全稳定信息实行领导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

2.学校向上报送安全稳定信息必须严格报送程序与工作纪律,实行逐级上报。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3.学校上报紧急、重要安全稳定和重大安全事故事件信息必须保证全面、真实、准确与时效性,如发生漏报、瞒报、谎报、迟报、知情不报和截留、扣压安全稳定信息等违纪行为,学校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责任追究制度,视情节、影响和后果追严格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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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应急信息报送制度

铁买克乡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乡应急信息报送工作,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应急信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需要报送的应急信息种类 1.自然灾害类。包括水旱灾害,暴雨、冰雹、大风、雪凝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类。包括公路、水运等交通事故,农村寨火、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油等事故以及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类。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植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类。包括涉及公共安全的恶性刑事案件,重大社情民意及可能危及社会安定、酿成风波的带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5.其他发生地点敏感、人员身份特殊、持续时间较长、社会影响较大,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也应及时上报。

第三条应急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1.可能发生、即将发生、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和涉及的相关人员。 2.突发公共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及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已采取的初步处置措施、下一步将采取的处置措施、事故控制情况及未来走势预测。 4.应急信息报送单位、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四条应急信息报送程序、时间和方式 紧急信息要随事件发生随时报送,报送以书面报告为主,情况特别紧急时,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再书面报告。在第一时间报送紧急重大事件信息时,情况尚不清楚,还需进一步核实的,可先报告初步所掌握的基本情况,再根据事态发展和对情况了解的深入,进行后续跟踪报送。报送应急信息村(社区)信息员向乡政府应急办报告不超过10分钟,乡政府应急办向县应急办报告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30分钟。 第五条应急信息报送必须实事求是、及时准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对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单位,乡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 1.1为了规范与加强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表管理,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制定本制度。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信息报表管理。 1.3本办法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河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告制度》、《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 2 职责 2、1 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各种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向省电力公司与政府有关部门报送资料。 2、2 各项目部、专业公司、分公司负责及时准确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报送有关安全生产信息报表资料。 3 内容 3、1 基本原则 3、1、1上报各类信息、报告应及时、如实、准确、完整,应对上报内容进行分类整理,有具体数字、事例及必要的影像资料。 3、1、2 对于一些定性与责任暂不明确而要求及时报告的事件,应及时上报基本情况,待核实清楚后再详细汇报。

3、1、3 对事件的原因分析及后期处理情况应按要求跟踪报告。 3、2 分类 3、2、1 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告分为即时报告、信息周报、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其她报告。 3、3 内容及时间要求 3、3、1 即时报告各单位发生下列事故后,应立即用电话、电传、电子邮件等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汇报: 1)人身死亡事故与重伤事故。 2)重大机械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设备损坏的初步情况。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件信息来源、事件发展趋势与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信息报告人员的联系方式等。 信息报告方式、时间要求 1)发生中规定报告的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先立即采用手机或固定电话方式即时报告,再了解相关情况于事件发生30分钟内,填写“生产安全事故与突发事件报告单(R 420-13-01)”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报告事件基本情况。 2)各单位应按下列时间要求,将盖本单位公章后的书面材料(格式详见附表R420-13-2009)电传至公司安全监察部。人身死亡事故与重伤事故、重大机械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6小时内。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是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为规范突 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根据铁路总公司、广铁集团相关规定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分部向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报送突发事件信息,项目分部向建设单位报送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以及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 对突发事件信息的处理。 第三条各分部应及时向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报送本管段突发事件信 息。 第四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应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结果以及后 续处置和应对措施等要素。 第五条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收到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后及时审核、处理。按照重大突发事故报送标准,经领导同意后,以《中铁三局怀邵衡项目分部突发 事件信息专报》(附件1)形式报送建设单位。报送地方政府的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通过电传方式报送。 第六条上级领导对上报信息作出批示或者指示的,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要及时传达、落实,有关分部要及时跟踪续报有关情况并落实领导批示精神。第二章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种类和主要内容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突发事件 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其他紧急重要情况等。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管段内发生的台风、暴雨、冰雹、洪涝、雨雪冰

冻等气象灾害,破坏性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可能或已经影响施工生产、造成人员伤亡。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管段内发生的火灾爆炸、高墩深水、隧道冒顶涌 水突泥、桥梁制运架、支架造桥、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既有铁路公路运河交通,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管段内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 原因疾病、集体性职业中毒、食物中毒及重大动物疫情等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 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管段内发生的各类重大社会治安事件,涉外 突发公共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冲击公司机关,阻断铁路交通,非法集会和集体静坐、上访请愿、越级集体访等群体性事件。 (五)其他紧急重要情况。 1.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兆信息。 2.管段周边不稳定的因素可能影响施工生产的信息。 3.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的诱发因素,以及职工队伍倾向性的思想反映。 第八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一)可能发生、即将发生、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和涉 及的相关人员。 (二)突发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突发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已采取的初步处置措施、下一步将采取的处置措施、 事故控制情况及未来走势预测。 (五)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单位、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三章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责任制 第九条突发事件发生地分部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发生地分部主要承担

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推动信息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和谐、健康、快速发展,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条我校信息工作由分管校领导直接领导,归口党政办统一组织管理。党政办综合协调指导全校的信息工作,校内各单位分级负责。 第三条党政办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教育部、教育厅和校行政、校党委的要求,研究和制订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结合学校中心工作、领导和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 (四)及时、准确、全面向上级报送重要教育信息,同时将上级要求的信息报送要点及时通报各单位。 (五)负责统计校内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并计算积分向全校公布。 第四条各单位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本部门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信息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完成本单位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每月定期向党政办报送院(系)部门信息。 (二)根据上级工作报送要点,结合学校工作中心和重点及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信息调研工作,每季度至少报送有价值的综合或专题调研类信息1篇。 (三)负责在第一时间迅速收集上报本部门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动态、重要紧急情况,并随后续报送事态进展、处置措施、起因后果和吸取教训的情况。 第三章信息采集范围

应急信息报送制度

应急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应急信息报送工作,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应急信息,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应急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1.可能发生、即将发生、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和涉及的相关人员。 2.突发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及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3.突发事件发生后已采取的初步处置措施、下一步将采取的处置措施、事故控制情况及未来走势预测。 4.应急信息报送单位、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三条应急信息报送程序、时间和方式 1.紧急信息要随事件发生随时报送,报送以书面报告为主,情况特别紧急时,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再书面报告。在第一时间报送紧急重大事件信息时,情况尚不清楚,还需进一步核实的,可先报告初步所掌握的基本情况,再根据事态发展和对情况了解的深入,进行后续跟踪报送。报送紧急信息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1小时。 2.应急办电话4515958、传真4515677,值班室电话4515188。 第四条应急信息报送必须实事求是、及时准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对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部门,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监

察机关对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本制度自敲章之日起执行。 附1:富喜尔化学有限公司20 年度应急管理人员通讯录报表 附2:富喜尔化学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情况的情况报告 附3:富喜尔化学有限公司突发事件评估报告

富喜尔化学有限公司20 年度应急管理人员通讯录报表上报单位(公章):上报时间: 报表人:联系电话:审核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中油办字〔2007〕94号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内容和程序,畅通报送渠道,明确相关责任,确保集团公司及时准确掌握和有效指导处置突发事件,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包括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 第三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出现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以及可能引发次生事故或公共事件的事故及重大隐患,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下称各单位)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报送信息。 第四条集团公司办公厅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接收应急信息、持续跟踪事件动态、及时向上级汇报和统一对外联系。 第五条事故灾难信息报送范围主要包括: (一)井喷失控事故:海上油(气)井井喷;陆上油(气)井发生井喷失控;陆上含超标有毒有害气体的油气井发生井喷;发生井喷并伴有爆炸、着火,严重危及现场作业人员和作业现场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井内大量喷出流体对江河、湖泊、海洋和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二)火灾爆炸事故: 1. 可能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受伤; 2. 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要或可能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人以上; 3. 火势燃烧抢救时间超过半小时及以上未能有效控制,可能造成周边生产设施大面积停产,或引发次生灾害; 4. 油气运输船舶火灾爆炸,可能致使重要港口损毁,或油品泄漏导致水面火灾,可能致使主要航道封航; 5. 油气运输火车火灾爆炸,可能致使铁路设施损毁,主干线行车中断; 6. 海上钻井平台、采油平台火灾爆炸,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影响。 (三)海难事故:平台遇险(包括平台失稳、漂移、拖航遇险、被碰撞或翻沉)、船舶海损(包括碰撞、搁浅、触礁、翻沉、火灾)、潜水作业、人员落水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事件。 (四)溢油事件:海(水)上石油设施及油轮溢油量超过或可能超过50吨的溢油事件。 (五)危险化学品事故: 1. 企业现有救援设施无法对事件进行有效控制,可能引发重大次生事故,需要紧急求援; 2. 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或一次重伤、死亡10人及以上的事故; 3. 一次急性中毒10人及以上的事故; 4. 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人以上。 (六)长输管道事故: 1. 造成站场工艺区或周边生产设施严重破坏,可能影响油(气)主干线输送中断1天或1天以上; 2. 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重伤;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081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 制度正式样本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校园安全稳定形势动态, 及时妥善高效控制处置校园发生安全稳定事故事件, 切实将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控制、消灭在萌芽状态,防 止事故的扩大,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做到“四个不发 生”(不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不发生重大交通、 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群体 事件和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特制 度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 一.安全稳定信息报送范围 1.学校存在或发生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交

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疫情、校舍环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事故或事件; 2.不稳定安全因素:师生因对教学、管理、后勤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影响社会或学校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心理障碍因素、精神病人肇事、师生擅自离校出走、请假逾期未归、失踪、自杀等事件事故; 3.自然灾害性天气引发的暴风雨、雷电、山洪、泥石流、地质滑坡、房屋坍(倒)塌灾害隐患险情、事故事件和公私财物失窃被盗、校园暴力侵犯伤害及其他危及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与社会稳定重大事故事件。 二.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原则 1.安全稳定信息的报送必须快速准确、实事求是、详实完整。

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制度(2021版)

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制度(2021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07

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制度(2021版)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及时掌握各校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以便学校对安全事故及时作做出应急处理。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重大信息的界定 1、校园伤害事件。伤害学生一人以上(含一人),在医院治疗一天以上的。 2、学生死亡事件。不管发生在校内还是校外,上学期间,还是假期当中。 3、财产丢失事件。丢失财产价值500元以上的。 4、食品卫生事件。 5、学校租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

6、教职工违反职业道德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 二、学校发现以上重大信息,应在两小时之内电话报中心校、教委。 三、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后,要作及时、妥善处理,必要时请示教委。 四、对重大信息谎报、漏报或拖延不报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五、信息报送员:韩杰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2016年金溪镇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为规范我镇应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送原则: (一)分级负责,逐级报送; (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报送和系统报送相结合; (三)即时报送与阶段汇总报送相结合。 二、报送方式: 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各村要在10分钟内报告镇党政办,由领导决定以适当方式报上级有关部门,不能擅自越级上报。特殊情况下,可先通过口头等方式报送,必要时书面报送。 三、需要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种类: 下列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协调处置的同时,应在事发后立即报送: (一)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暴雨、冰雹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二)事故灾难。公路重大交通运输事故;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以及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

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 (四)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四、报送内容: (一)可能发生、即将发生、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和涉及的相关人员。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四)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已采取的初步处置措施、下一步将采取的处置措施、事故控制情况及未来走势预测。 五、报送要求: 各村要及时掌握重大突发信息情况,严格按规定时限上报;未处理完结的重大突发事件,报送单位要跟踪事件处理进展情况,随时续报信息,及时与相关部门和领导取得衔接,确保事件妥善处理。

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反应我公司工作情况,做到信息报送对外统一、真实,对内规范、严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报送应以客观、真实、时效、适用为原则,应具有宏观性、政策性、广泛性和保密性的特征。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信息报送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第四条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公司的要求,研究和制订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结合领导和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 (四)负责信息刊物的撰写、编辑、报送工作。 (五)及时、准确、全面向集团公司报送重要信息,同时将上级要求的信息报送要点及时告知相关领导和部门。 (六)负责统计公司的信息报送情况。

第五条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公司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工作,确保将重要信息主动、及时、准确上报,不得拒报、迟报、漏报。 第六条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信息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完成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定期向领导或集团公司报送。 (二)负责在第一时间迅速收集上报公司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动态、重要紧急情况,并后续报送事态进展、起因后果、处置措施和吸取教训的情况。 第三章信息采集范围 第七条我单位收集和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在公司工作范围内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公司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三)公司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四)公司负责人关于改进全公司工作的新思路、合理化建议。 (五)上级领导来公司指导、检查工作或参观、访问情况; (六)公司管理范围内的突发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及其他突发性重要情况。 (七)其他需报集团公司和其他单位的重要信息。 第四章信息报送程序及要求 第八条信息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信息报送: (一)信息员对所掌握的信息材料进行收集、整理,部门信息(简报),经主管信息工作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在最短时间内报送。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doc

洪山区中医院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贯穿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全过程,是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为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1〕41号)及《自贡市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自府办〔2011〕37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需要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种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事件等。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二、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范围 已经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信息;涉藏、涉稳、涉外突发事件信息;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敏感人群,已经或可能在社会上形成舆论热点的突发事件信息;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以及其他可能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造成重要影响的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信息;其他可能引发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险情信息。 三、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内容 (一)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过程等基本情况; (二)涉及人数、造成环境污染、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 (三)领导是否到场、是否需要支援等处置情况; (四)事件态势是否可控,事件发展趋势分析等; (五)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单位、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程序 书面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必须经过相关领导审签。报送一般突发事件信息必须由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审签;报送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信息必须由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或遇特殊情况,事发地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并同时向区委区政府值班室报告。对按规定需向市级有关部门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各有关部门必须先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信息必须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后,统一向市有关部门报送,以确保上报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五、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时限 凡向区委、区政府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事发地乡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必须坚持“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原则,凡属报送范围的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在事发后20分钟内向区委区政府值班室电话报告事件概况(涉密信息通过

某集团子公司信息简报管理制度

母子公司管控体系制度汇编之 某某天能集团公司 下属子公司 信息简报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职责 (1) 第三章工作细则 (1) 第四章附则 (2) 附录:信息周报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天能集团的内部信息沟通,形成高效的信息沟通机制从而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整个天能集团。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集团总裁办负责全集团的信息管理工作: (一)定期收集各分子公司和总部各中心的工作动态和重要信息,并将信息进行汇总和整理; (二)每月编制集团信息简报,下发到各分子公司和总部各中心。 第四条分子公司办公室负责收集所在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动态和重要信息,进行汇总和整理后上报集团总裁办。 第五条分子公司各部门每周填写信息周报,上报所在公司办公室;总部各中心每周填写信息周报,上报集团总裁办。 第三章工作细则 第六条总裁办负责制定信息简报管理制度,连同信息周报表模板(见附表)一起下发给分子公司办公室和总部各职能中心。 第七条分子公司办公室将信息简报管理制度,连同信息周报表模板一起下发给所在公司各部门。 第八条各部门须委派专人记录本部门上周的主要活动、重大事件以及其他重要信息,每周一报送办公室。 第九条办公室汇总各部门报送的信息周报,必要时向相关部门咨询和确认相关信息,通过筛选和整理形成分子公司的信息周报,每周二报送集团总裁办。

第十条总裁办汇总各分子公司办公室报送的信息周报,必要时向相关办公室咨询和确认相关信息,通过筛选和整理形成集团的信息周报。 第十一条总裁办每周三将集团信息周报报送集团各高层领导、各职能中心、各分子公司办公室,同时将周报信息在公司局域网上公示。 第十二条经集团总裁批准后,总裁办将集团重大活动和重要信息在公司外网上公布。 第十三条各分子公司办公室将集团信息周报报送公司高层领导和各部门。 第十四条各相关部门填写周报必须准确及时,有重大事件者必须详加说明;各分子公司办公室和总裁办负责相应的催收工作。 第十五条总裁办负责筛选整理当月的集团周报,形成集团月报并分别报送集团各高层领导和各职能中心,同时在集团局域网上公示,经总裁批准后在集团外网上公布。 第十六条办公室对所在公司各部门的信息简报具有核实责任,总裁办对各办公室和集团各中心上报的信息简报也具有核实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执行,集团总裁办负责制订、修改并解释。此前有关集团公司对控(参)股公司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制度有抵触的,均依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由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确保我局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畅通,维护企业财产和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事故,系指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基地费用单位等负责的生产、生活区域或与我们有关的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安全事故。 第三条安全事故分为: (一)、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二)、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无死亡事故。 (三)、死亡事故:又分为一般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含10人) 第四条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各单位必须及时、如实报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安全生产统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见附表1、2)。每月快报在下月5日前报出,正式月报在下月10日前报出。年报在次年一月中旬前报出。月报和年报应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报表。

第二章安全事故的报告和现场保护 第六条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局安监办及社保处报告。 第七条安全事故发生后: (一)轻伤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当月安全报表报送时间内报送局安监办。 (二)重伤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三天内写出书面报告,按第六条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 (三)死亡事故: 一般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向工程局安监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重大、特大人身伤亡事故、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向工程局安监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6小时;

渝水区应急信息报送制度

渝水区应急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应急信息报送工作,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应急信息,根据《渝水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渝府办发〔2005〕29号 )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需要报送的应急信息种类 1.自然灾害类。包括水旱灾害,暴雨、冰雹、大风、雪凝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类。包括公路、水运等交通事故,农村寨火、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油等事故以及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类。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植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类。包括涉及公共安全的恶性刑事案件,重大社情民意及可能危及社会安定、酿成风波的带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5.其他发生地点敏感、人员身份特殊、持续时间较长、社会影响较大,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也应及时上报。 第三条应急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1.可能发生、即将发生、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和涉及的相关人员。 2.突发公共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及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已采取的初步处置措施、下一步将采取的处置措施、事故控制情况及未来走势预测。 4.应急信息报送单位、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四条应急信息报送程序、时间和方式 1.紧急信息要随事件发生随时报送,报送以书面报告为主,情况特别紧急时,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再书面报告。在第一时间报送紧急重大事件信息时,情况尚不清楚,还需进一步核实的,可先报告初步所掌握的基本情况,再根据事态发展和对情况了解的深入,进行后续跟踪报送。事发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报送紧急信息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1小时。 2.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渠道原则按以下规定执行,上班时间:事发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通过传真发送区应急办或区政府办,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可通过传真或上门报送;下班时间和节假日:事发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先电话

公司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反应我公司工作情况,做到信息报送对外统一、真实,对内规范、严肃,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报送应以客观、真实、时效、适用为原则,应具有宏观性、政策性、广泛性和保密性的特征。 第三条信息报送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第二章信息报送内容与要点 第四条贯彻落实上级决策的情况,包括贯彻执行决策的计划和措施,取得的成效,出现的情况问题和建议等。 第五条本公司的先进经验及好的做法,反映工作中政策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可防患于未然的预测性信息。 第六条重要工作动态,包括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作的进展、经验和问题;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第七条上级领导对某些具体问题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八条鼓励报送各部门对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

行的深入调查研究,报告调查结果及提出的解决意见或建议。 第九条对突发性事件应对紧急重要信息,及时用电话和书面材料等形式报送上级部门,并跟踪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情况及原因结果等。 第三章信息报送要点 第十条日常信息报送包括以下要点: (一)经营动态——时效性较强的动态类信息; (二)经营业绩——企业年度、季度、每月的业绩情况。 (三)工程项目——重点和重大工程项目的合同签署和具体推进情况及阶段性成果。 (四)经营创新——经营动态、营销模式等。 (五)业务拓展——走出去拓展国际或国内市场情况。 (六)合作交流——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间建立合作关系的情况。 (七)社会责任——企业回馈社会的情况。 (八)改革发展——企业合并重组、融资、组建新公司情况,年度和中长期规划。 (九)企业党建——企业党组织建设,创先争优活动。 (十)管理经验——管理动态、管理经验、成功案例等。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13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校园安全稳定形势动态,及时妥善高效控制处置校园发生安全稳定事故事件,切实将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控制、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故的扩大,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做到“四个不发生”(不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不发生重大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群体事件和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特制度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一.安全稳定信息报送范围 1.学校存在或发生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交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疫情、校舍环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事故或事件; 2.不稳定安全因素:师生因对教学、管理、后勤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影响社会或学校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心理障碍因素、精神病人肇事、师生擅自离校出走、请假逾期未归、失踪、自杀等事件事故; 3.自然灾害性天气引发的暴风雨、雷电、山洪、泥石流、地质滑坡、房屋坍(倒)塌灾害隐患险情、事故事件

学校安全信息报送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114 学校安全信息报送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学校安全信息报送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及时掌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以便园领导对安全事故及时作出应急处理。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重大信息的界定 1、校园伤害事件。伤害学生一人以上(含一人),在医院治疗一天以上的。 2、学生死亡事件。不管发生在校内还是校外,上学期间,还是假期当中。 3、财产丢失事件。丢失财产价值500元以上的。 4、食品卫生事件。 5、学校租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 6、教职工违反职业道德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 二、学校发现以上重大信息,应在两小时之内电话报教育局。 三、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后,要作及时、妥善处理,

应急信息报送暂行规定

---------------------------------------------------------------范文最新推荐------------------------------------------------------ 应急信息报送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区应急信息报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大连市应急信息报送暂行规定》并结合我区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信息报送主渠道 各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委各委员单位办公室是信息报送工作的主渠道,负责向区应急委(应急办)报送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应急信息。区应急办负责处理全区等级以上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报送工作。 各街道、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应急信息报送制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选派责任心强、能力突出、经验丰富的人员,负责应急信息报送工作。 二、信息报送的要求 (一)报送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的起因及基本经过、影响范围、处置情况、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等。对事件及处置工作进展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并做出事件分析评估。 (二)语言表述:层次分明、重点突出、要素完整、文字精练,特殊事件要阐明背景情 (三)报送时限:各街道、各部门在获悉等级突发事件信息后,必须 1 / 10

在第一时间上报区应急办。紧急情况下,可采取先电话报告,随即补报书面报告。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现象发生 (四)报送方式:1、不涉密的信息,纸制文本可传真区应急办,信息发送后须来电核实确认。 2、涉密的信息,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三、信息报送的范围 (一)群体性事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访事件:进京、去省、来市、到区的集体上访;在敏感地点上访并发生打横幅、喊口号或其他过激行为的;群众上访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的;上访人员有暴力倾向或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性、暴力性的事件等。 2、导致下列结果之一的群体性事件:造成铁路、公路、海运航道交通中断;造成城市交通或重要交通枢纽严重堵塞;造成大中型或重要企业停产,城市主要商场、医院、学校等停业、停诊、停课;城市或重要地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中断;阻挠、妨碍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3、未经批准影响较大的集会、请愿、示威、游行、罢工、罢驶、罢市等。 4、在重要场所、重点地区非法聚集且参与人员有明显过激行为,或在处置过程中造成伤亡事件。 5、大型体育比赛、文娱、商贸、庆典等活动期间聚众滋事或骚乱。 6、群体性殴斗、械斗或冲突。

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3日总包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汇总安全生产信息,加快信息传递,努力使安全生产信息工作做到“及时、准确、规范、全面”,现根据领导要求和实际需要,决定从2011年6月8日起,在普安高速各工区及路面、交安绿化项目经理部建立日常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第二条安全管理人员及现场技术人员每天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按照发现隐患不过夜的原则,及时整改治理,遏制事故发生。 第三条重大隐患信息,即管理人员在当日内进行隐患排查时,发现的重大隐患,不能在当日内处理消除的必须上报。 第四条安全事故信息,按照事故发生后报告程序的相关规定上报。 第五条各工区及路面、交安绿化项目经理部要高度重视,确保信息按要求及时上报,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应亲自过问,以便及时了解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采取的措施、方案等相关内容。 第六条上报信息中说明或反映的内容一定要真实准确,杜绝使用模糊词语,以便我部将根据上报的情况进行追踪督查。 第七条相关信息以电子版形式每天晚上9:00之前上报总包安全科,对迟报或不报者每天罚款5000元。连续三天迟报或未报者,按每天罚款20000元第八条我部将根据上报的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隐瞒不报、谎报、上报情况不符、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处以每次20000元罚款,情况严重者加重处罚。 第九条信息报送情况将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挂钩,对不及时上报的将在年终考核中进行相应扣分。 第十条因信息上报不及时或不真实、不完整等其他情况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所在单位将承担其全部责任并受到重罚。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普安高速安全信息快报表 普安高速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2011年6月8日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2016年金溪镇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为规范我镇应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送原则: (一)分级负责,逐级报送; (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报送和系统报送相结合; (三)即时报送与阶段汇总报送相结合。 二、报送方式: 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各村要在10分钟内报告镇党政办,由领导决定以适当方式报上级有关部门,不能擅自越级上报。特殊情况下,可先通过口头等方式报送,必要时书面报送。 三、需要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种类: 下列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协调处置的同时,应在事发后立即报送: (一)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暴雨、冰雹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二)事故灾难。公路重大交通运输事故;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以及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

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 (四)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四、报送内容: (一)可能发生、即将发生、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和涉及的相关人员。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四)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已采取的初步处置措施、下一步将采取的处置措施、事故控制情况及未来走势预测。 五、报送要求: 各村要及时掌握重大突发信息情况,严格按规定时限上报;未处理完结的重大突发事件,报送单位要跟踪事件处理进展情况,随时续报信息,及时与相关部门和领导取得衔接,确保事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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