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办法
信息技术设备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信息技术设备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一、引言信息技术设备作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承载着大量的数据和信息。
为了保障信息技术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制定合理的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二、设备存放与防护1. 设备存放(1)在选定设备存放区域时,应确保通风良好,远离潮湿、高温及易受损的区域。
(2)设备应放置在防尘、防雷、防水的设备柜中,并定期检查柜体的密封性。
(3)禁止在设备存放区域吸烟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设备存放区域应设立监控摄像头,以确保设备的安全。
2. 设备防护(1)设备应设置安全锁,限制非授权人员的操作。
(2)对应用于重要数据存储和处理的设备,应设置访问控制和身份认证机制。
(3)定期备份数据,并存储在安全的地方,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4)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如有异常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三、环境安全管理1. 温湿度控制(1)设备运行所处环境的温度应在合理范围内,通常控制在5℃~35℃之间。
(2)环境湿度应控制在40%~60%之间,以防止设备损坏。
(3)设备运行所处环境的湿度应保持相对稳定,避免大幅度的温湿度变化。
2. 火灾防范(1)定期检查设备周围的电线、插座、开关等电器设备,确保安全使用。
(2)设备存放区域应配备灭火设备,并定期检查其性能是否正常。
(3)禁止在设备存放区域使用易燃、易爆的物质。
3. 电力供应与稳定(1)设备的供电应保证其稳定性和可靠性,采用市电供电时,应配备稳压器,防止电压波动。
(2)设备应安装过载保护装置,以避免因电流过大而损坏。
(3)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电缆、插头和插座的状态,以防电路短路、电火灾等事故。
四、物理安全管理1. 出入管理(1)设备存放区域应设置门禁控制系统,限制非授权人员的出入。
(2)设备存放区域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2. CCTV系统(1)设备存放区域应配备CCTV系统,以监控区域内的安全情况。
(2)CCTV系统应保证正常运行,录像存储时间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办法

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办法一、引言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物理与环境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持续发展已成为当今社会的重要任务。
为此,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论述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及其办法。
二、建立完善的物理安全体系1. 加强物理设施安全检查和管理:为防范事故和犯罪行为,各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物理设施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重要物质和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检查内容包括设备的电力系统、机械系统、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
2. 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各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预案要明确责任人、应急机构、逃生通道、应急设备等事项,确保员工在危险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
3. 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知识教育,提高员工对物理安全的重视程度。
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包括紧急疏散演练、安全操作规程等,确保员工熟悉应急措施。
三、建立健全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1. 制定环境监测与评估制度:建立环境监测与评估制度,定期对工作场所的环境进行检测和评估。
确定环境风险点,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环境改善,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加强化学品管理:化学品的不当使用和储存是环境安全的重要因素。
单位应建立化学品使用和储存的规范制度,配备专门人员进行管理,并定期对化学品进行检查和保养。
同时,加强对员工的化学品安全培训,提高其对化学品危害的认识。
3. 宣传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对员工的环境保护教育宣传,提高员工对环境保护意识的认识。
通过组织各类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向员工传达环保的重要性和工作场所的环境安全管理要求。
四、加强监督与评估1. 建立监督机制:各级政府应建立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相关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对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
2. 进行定期评估:定期评估各单位的物理和环境安全状况,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进行排查和治理。
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一、绪论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确保企业的生产环境安全,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以及降低环境污染对社会的危害,制定科学合理的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办法显得尤为必要。
二、物理安全管理1. 安全设施的建设企业应根据工艺特点和安全需求,合理配置和摆放安全设施,包括灭火器、防护网、紧急停机按钮等。
2. 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护(1)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2)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3. 机械设备的使用与维护(1)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需要经过专业培训并持相关证书。
(2)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物料堆放管理(1)合理规划物料堆放区域,确保物料的有序堆放,防止堆垛倒塌引发事故。
(2)定期检查物料堆放区域,及时清理杂物和危险品,确保堆放区域能保持干净整洁。
三、环境安全管理1. 废物处理与回收(1)建立废物分类管理制度,对不同种类的废物进行分类储存。
(2)寻找合格的废物处理单位或回收机构,确保废物得到安全环保的处理和利用。
2. 污染物排放控制(1)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法规的要求。
(2)建立监测机制,定期检测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3. 库房管理(1)建立库房出入库登记制度,确保库房物品的安全与完整。
(2)对易燃、易爆品等危险物品进行分类储存,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 环保培训与宣教(1)开展员工环保培训,提高员工对环保意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定期组织环保宣教活动,提高公众对环保的认知。
四、应急管理1. 应急预案的编制企业应编制相关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和责任分工。
2. 应急演练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和应变能力。
3.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2)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信息技术设备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信息技术设备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信息技术设备的正常运行,防范设备物理损坏、丢失和环境灾害等情况的发生,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设备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信息技术设备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经济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信息技术设备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本规定的内容包括设备进出管理、设备布局、设备配备、设备维护、环境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第二章设备进出管理第六条信息技术设备进出管理实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任何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通过设备进出门禁的检查方可进入设备区域。
第七条设备进出门禁应设置在安全可控的地点,门禁设备应定时维护、巡检,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对于需要设备进出的人员,应制定相应的手续和流程,包括证件的审核、申请和审批等。
第三章设备布局第九条信息技术设备布局应合理,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功能发挥。
第十条设备房间应具备适宜的温度、湿度和通风条件,防止设备因环境原因过热或过湿而损坏。
第十一条设备布局应考虑设备之间的安全间距,防止设备因相邻设备故障导致的损坏或影响运行。
第四章设备配备第十二条信息技术设备应根据使用需求进行合理的配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满足业务需求。
第十三条设备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选择和购买,同时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格证明和售后服务。
第十四条设备的供电、接地、防雷、防静电等配套设施应齐全,确保设备的电气安全。
第十五条信息技术设备的通信线路和网络设备应建立冗余和安全机制,确保数据的可靠传输。
第五章设备维护第十六条信息技术设备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七条设备的巡检和维护应由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相关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资质。
第十八条设备维护过程中涉及到的操作和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故障原因、维修措施和维修时间等。
信息科技物理环境安全管理办法范文(四篇)

信息科技物理环境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信息系统的物理环境,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维护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提出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具备信息系统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信息系统的物理环境安全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全面防护、严格监控、及时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中的物理环境安全是指信息系统所处的实体环境以及其相关设施和设备,包括机房、服务器、网络设备、通信线路等。
第二章机房建设与布局第五条机房的选址应考虑地理位置、地质勘探、土壤基础承载能力、周边环境、地形地势等因素,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条机房应具备防火、防水、防爆、防雷等功能,建筑结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七条机房的布局应合理规划,不同功能区域应进行有效划分,严格控制人员通行。
第八条机房内部应设备灭火系统和预警装置,并配备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照明设施。
第九条机房内应设置监控设备、入侵报警系统和门禁管理系统,确保机房的安全性。
第三章设备管理与维护第十条机房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稳定运行,防止设备故障导致系统中断。
第十一条机房设备的选择应考虑功能要求、安全性能、可扩展性等因素,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二条机房设备应具备远程管理能力,方便管理员进行远程监控和管理。
第十三条机房设备的排列应合理,保持通风良好,防止过热引起火灾等安全事故。
第四章安全措施与管理第十四条机房应设置防护门、防护窗等物理防护设施,加强对机房的保护。
第十五条机房应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十六条机房内部应设置证券监控设备,并保持记录存档至少6个月。
第十七条机房内部应进行定期巡检,防止安全隐患漏洞,及时处理异常事件。
第十八条机房内应制定适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确保人员行为合规。
第五章应急处置与恢复第十九条机房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对各类安全事件的有效处理。
第二十条机房应配备紧急通讯工具和灾备设备,以备发生安全事件时的紧急处理。
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办法

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适应XX银行(以下简称我行)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的需要,保障我行生产和办公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依据:本管理办法根据《XX银行信息安全管理策略》制订。
第三条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行及所辖分、支行。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我行员工应根据我行运营需要对资产进行保护。
我行的资产保护要求通过完成以下目标来实现:(一)确保所有资产的物理和环境保护能得到我行的有效控制。
(二)减少擅自访问或损坏或影响我行控制的资产的风险。
(三)防止我行控制的资产被人擅自删除或移动。
第五条安全控制措施包括以下各项:(一)我行的场地(机房、办公室)的信息处理设施周围设置实际安全隔离措施,如门禁系统等。
(二)我行的大楼入口安全防范措施。
(三)防护设备避免发生火、水、极端温度/湿度、灰尘和电产生的危害。
(四)设备维护。
(五)清理资产。
第三章安全区域第六条我行的安全区域包括中心机房和敏感部门办公区域。
第七条安全区域的划分与管理参见《物理安全区域管理细则》。
第八条物理安全边界所有进入我行安全区域的人员都需经过授权,我行员工之外的人员进入我行安全区域必须登记换取不同的授权卡或访客证才能进入(持有效证件,得到被访者允许)。
第九条安全区域出入控制措施(一)物理控制措施1、机房的门禁系统必须启用,任何人都必须刷卡后才可进入机房;2、出入机房必须登记《机房出入登记表》,记录姓名、出入时间、事由等;3、一段时间内不会频繁进入的机房应上锁,需要时由运维人员开启进入工作,并确保办公完成后锁好;4、机房应安装闭路电视监控。
在所有安全区域的工作均应接受监督或监控。
(二)合同方及第三方1、要在主要出入口处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2、在显眼处佩戴我行发出的临时出入卡或访客证。
(三)我行工作人员的控制措施1、我行工作人员都必须在显眼处佩带胸卡;2、我行工作人员调离我行时,其实际进入权也同时相应取消;(四)审查访问科技信息部应定期(每三个月)审查访问我行中心机房的人员名单并将进出权过期或作废的人员从名单上划掉。
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办法模版

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办法模版《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有关法律法规,为了保障单位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资源,提高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水平,规范物理与环境安全生产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生产、经营、科研、教育、居民等各类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注重科学管理、依法管理,实施分类管理、全员参与。
第四条物理与环境安全应当加强与其他管理体系的协同联动,包括生产安全、职业健康管理、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
第二章组织和责任第五条单位应当设立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机构或岗位,负责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单位应当明确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培训和监督,提高其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七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物理与环境安全责任的层级和流程,确保责任到人。
第八条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应当依法依规,科学合理,高效快捷,确保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章安全评估与监控第九条单位应当组织进行物理与环境安全评估和监控,确保存在的安全风险得到及时排查和合理防控。
第十条物理与环境安全评估应当包括全面的风险评估和危险源识别,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潜在危险和存在的隐患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物理与环境安全监控体系,包括设备监控、数据监测、报警装置等,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加强对物理与环境安全监控的管理,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制定物理与环境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培训证书的颁发。
第十四条物理与环境安全教育与培训应当包括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知识等内容,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考核。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教育与培训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对参加培训的员工进行奖励和激励。
信息技术设备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办法

信息技术设备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信息技术设备的物理安全和环境安全,保护信息系统和数据的安全可靠,制定本《信息技术设备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则1.\t本办法适用于使用信息技术设备的单位或个人。
2.\t信息技术设备包括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等。
3.\t物理安全是指保护信息技术设备不受未经授权的物理访问、破坏或盗窃。
4.\t环境安全是指保持信息技术设备运行的正常环境条件,包括温度、湿度、灰尘等。
二、物理安全管理1.\t信息技术设备应放置在安全的区域或机房内,避免接触到尘埃、水、温度较高或较低的环境。
2.\t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设备牢固、稳定。
3.\t设备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包括使用强固的锁具、监控设备等,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
4.\t设备应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
5.\t设备的报废处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内存储的数据得到安全销毁。
三、环境安全管理1.\t信息技术设备运行的环境条件应符合设备要求,避免温度过高、湿度过大等不利于设备正常运行的情况。
2.\t设备应远离有害气体和电磁干扰源,避免对设备的正常运行造成影响。
3.\t设备周边应保持整洁,避免灰尘和杂物进入设备内部。
4.\t应定期检测环境参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维护。
四、安全意识教育与培训1.\t单位或个人应定期组织安全意识教育与培训,提高员工对信息技术设备物理与环境安全的认知和操作技能。
2.\t单位或个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与规范,明确安全责任和安全操作要求。
3.\t单位或个人应加强对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的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事件和安全隐患。
五、监督与处罚1.\t相关主管部门应对单位或个人的信息技术设备物理与环境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
2.\t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单位或个人,相关主管部门可依法采取警告、罚款等措施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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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适应XX银行(以下简称我行)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的需要,保障我行生产和办公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依据:本管理办法根据《XX银行信息安全管理策略》制订。
第三条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行及所辖分、支行。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我行员工应根据我行运营需要对资产进行保护。
我行的资产保护要求通过完成以下目标来实现:(一)确保所有资产的物理和环境保护能得到我行的有效控制。
(二)减少擅自访问或损坏或影响我行控制的资产的风险。
(三)防止我行控制的资产被人擅自删除或移动。
第五条安全控制措施包括以下各项:(一)我行的场地(机房、办公室)的信息处理设施周围设置实际安全隔离措施,如门禁系统等。
(二)我行的大楼入口安全防范措施。
(三)防护设备避免发生火、水、极端温度/湿度、灰尘和电产生的危害。
(四)设备维护。
(五)清理资产。
第三章安全区域第六条我行的安全区域包括中心机房和敏感部门办公区域。
第七条安全区域的划分与管理参见《物理安全区域管理细则》。
第八条物理安全边界所有进入我行安全区域的人员都需经过授权,我行员工之外的人员进入我行安全区域必须登记换取不同的授权卡或访客证才能进入(持有效证件,得到被访者允许)。
第九条安全区域出入控制措施(一)物理控制措施1、机房的门禁系统必须启用,任何人都必须刷卡后才可进入机房;2、出入机房必须登记《机房出入登记表》,记录姓名、出入时间、事由等;3、一段时间内不会频繁进入的机房应上锁,需要时由运维人员开启进入工作,并确保办公完成后锁好;4、机房应安装闭路电视监控。
在所有安全区域的工作均应接受监督或监控。
(二)合同方及第三方1、要在主要出入口处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2、在显眼处佩戴我行发出的临时出入卡或访客证。
(三)我行工作人员的控制措施1、我行工作人员都必须在显眼处佩带胸卡;2、我行工作人员调离我行时,其实际进入权也同时相应取消;(四)审查访问科技信息部应定期(每三个月)审查访问我行中心机房的人员名单并将进出权过期或作废的人员从名单上划掉。
(五)外部和环境威胁的安全防护1、机房建设应符合GB 9361中A类安全机房的要求;2、危险或易燃材料应在离安全区域安全距离以外的地方存放。
大批供应品(例如文具等)不应存放于安全区域内;3、恢复设备和备份介质的存放地点应与主场地有一段安全的距离,以避免影响主场地的灾难产生的破坏;4、应提供适当的灭火设备,并应放在合适的地点。
第十条交接区安全(一)我行应设立交接区,同时:1、向我行发送货物必须预先通知货物资产所属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和信息安全管理员;2、送货公司名称和交货时间应当在接收货物之前由货物资产所属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和信息安全管理员确认;3、送货公司在进入安全区域之前要经过物理环境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的鉴别确认;4、货物资产所属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和信息安全管理员应检验货物,以保证没有潜在的危害。
第四章设备安全第十一条设备安置与保护(一)我行中应考虑以下控制措施:1、设备应进行适当安置,以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对工作区域的访问;2、应把处理敏感数据的信息处理设施放在适当的限制观测的位置,以减少在其使用期间信息被窥视的风险,还应保护储存设施以防止未授权访问;3、要求专门保护的部件要予以隔离,以降低所要求的总体保护等级;4、应采取控制措施以减小潜在的物理威胁的风险,例如偷窃、火灾、爆炸、烟雾、水(或供水故障)、尘埃、振动、化学影响、电源干扰、通信干扰、电磁辐射和故意破坏;5、应建立在信息处理设施附近进食、喝饮料和抽烟的指南;6、对于可能对信息处理设施运行状态产生负面影响的环境条件(例如温度和湿度)要予以监视;7、所有建筑物都应采用避雷保护,所有进入的电源和通信线路都应装配雷电保护过滤器;8、对于工业环境中的设备,要考虑使用专门的保护方法,例如键盘保护膜;9、应保护处理敏感信息的设备,以减少由于辐射而导致信息泄露的风险;极其重要设备应部署在不同位置。
第十二条支持性设施(一)应有足够的支持性设施(例如电、供水、排污、加热/通风和空调)来支持系统。
支持性设施应定期检查并适当的测试以确保他们的功能,减少由于他们的故障或失效带来的风险。
应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说明提供合适的供电。
(二)对支持关键业务操作的设备,推荐使用支持有序关机或连续运行的不间断电源(UPS)。
电源应急计划要包括UPS 故障时要采取的措施。
如果电源故障延长,而处理要继续进行,则要考虑备份发电机。
应提供足够的燃料供给,以确保在延长的时间内发电机可以进行工作。
UPS 设备和发电机要定期地检查,以确保它们拥有足够能力,并按照制造商的建议予以测试。
另外,如果办公场所很大,则应考虑使用多来源电源或一个单独变电站。
(三)另外,应急电源开关应位于设备房间应急出口附近,以便紧急情况时快速切断电源。
万一主电源出现故障时要提供应急照明。
(四)要有稳定足够的供水以支持空调、加湿设备和灭火系统(当使用时),供水系统的故障可能破坏设备或阻止有效的灭火。
如果需要还应有告警系统来指示水压的降低。
(五)连接到公共提供商的通信设备应至少有两条不同线路以防止在一条连接路径发生故障时语音服务失效。
要有足够的语音服务以满足地方法规对于应急通信的要求。
(六)实现连续供电的选项包括多路供电,以避免供电的单一故障点。
第十三条电缆安全(一)敷设到我行内各个区域的电缆线的保护方式如下:1、进入信息处理设施的电源和通信线路宜在地下,若可能,应提供足够的可替换的保护;2、网络布缆要免受未授权窃听或损坏,例如,利用电缆管道或使路由避开公众区域;3、为了防止干扰,电源电缆要与通信电缆分开;4、使用清晰的可识别的电缆和设备记号,以使处理失误最小化,例如,错误网络电缆的意外配线;5、使用文件化配线列表减少失误的可能性;6、对于敏感的或关键的系统,更进一步的控制考虑应包括:(1)在检查点和终接点处安装铠装电缆管道和上锁的房间或盒子;(2)使用可替换的路由选择和/或传输介质,以提供适当的安全措施;(3)使用纤维光缆;(4)使用电磁防辐射装置保护电缆;(5)对于电缆连接的未授权装置要主动实施技术清除、物理检查;(6)控制对配线盘和电缆室的访问;第十四条设备维护(一)应按照供应商推荐的服务时间间隔和规范对设备进行维护。
(二)由供货商维护的设备。
各种维护活动要按照合同协议或设备购买时的维护计划进行。
(三)只有已授权的维护人员才可对设备进行修理和服务(四)原则上应保存所有维护记录(五)要保证所有可疑的或实际的故障以及所有预防和纠正维护的记录;(六)设备资产的管理部门和行政服务公司应当向外包维护单位索取维护计划和记录。
(七)设备资产的管理部门和行政服务公司定期审核维护记录和计划。
(八)当对设备安排维护时,应实施适当的控制,要考虑维护是由内部人员执行还是由外部人员执行;当需要时,敏感信息需要从设备中删除或者维护人员应该是足够可靠的;(九)应遵守由保险策略所施加的所有要求。
第十五条场外设备的安全(一)离开办公场所的设备的保护应考虑下列措施:1、离开建筑物的设备和介质在公共场所不应无人看管。
在旅行时便携式计算机要作为手提行李携带,若可能宜伪装起来;2、制造商的设备保护说明要始终加以遵守,例如,防止暴露于强电磁场内;3、家庭工作的控制措施应根据风险评估确定,当适合时,要施加合适的控制措施,例如,可上锁的存档柜、清理桌面策略、对计算机的访问控制以及与办公室的安全通信;4、足够的安全保障掩蔽物宜到位,以保护离开办公场所的设备。
安全风险在不同场所可能有显著不同,例如,损坏、盗窃和截取,要考虑确定最合适的控制措施。
其它信息用于家庭工作或从正常工作地点运走的信息存储和处理设备包括所有形式的个人计算机、管理设备、移动电话、智能卡、纸张及其他形式的设备。
第十六条设备的安全处置与重新使用(一)设备报废处置时,存有敏感信息的存储设备要从物理上加以销毁,或用安全方式对信息加以覆盖,而不能采用常用的标准删除功能来删除。
(二)所有带有诸如硬盘等储存媒介的设备在报废前都要对其检查,以确保其内存储的敏感信息和授权专用软件已被清除或覆盖。
存有敏感数据的已损坏的存储设备要对其进行风险评估,以决定是否对其销毁、修理或遗弃。
(三)为保证信息安全,必须在处理介质前擦除有关的敏感信息:1、用碎纸机销毁所有的敏感纸质记录。
废纸可在碎纸后立即处置掉。
2、我行内部不应积累过量纸质记录。
所有的纸质记录都必须在处置前销毁。
3、磁带和磁盘必须在处置前实际销毁和核对。
4、数据存储光盘应在处置前实际销毁。
(四)凡敏感性介质的处置都必须填写《信息介质处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置。
并记录在《信息介质处置记录表》,留待审计时备查。
第十七条设备的移动(一)应考虑如下措施:1、在未经事先授权的情况下,不应让设备、信息或软件离开办公场所;2、明确识别有权允许资产移动,离开办公场所的雇员、承包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3、应设置设备移动的时间限制,并在返还时执行符合性检查;4、若需要并合适,要对设备作出移出记录,当返回时,要作出送回记录。
(二)应执行检测未授权资产移动的抽查,以检测未授权的记录装置、武器等等,防止他们进入办公场所。
这样的抽查应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应让每个人都知道将进行抽查,并且只能在法律法规要求的适当授权下执行检查。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管理办法由科技信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