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视频监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视频监控室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视频监控室管理制度范文医院视频监控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视频监控室的安全管理和运行正常,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范围为医院内所有视频监控室(以下简称监控室)。
第三条监控室主要用于对医院重要区域、要害部位及公共场所进行视频监控。
第四条监控室的管理责任由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监控室管理员负责。
第五条监控室应与医院其他安全管理系统和设备进行联动,共同维护医院的安全稳定。
第二章监控室设备管理第六条监控室的设备应按照医院技术标准进行选购、安装和调试,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护。
第七条监控室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修复设备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监控室设备包括监控摄像头、录像主机、监控显示设备、存储设备等,应定期清理、维护和保养。
第九条监控室设备的维护和更新工作应编制相关计划,按照医院安排进行实施。
第十条监控室设备使用期满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予以更新和更换。
第三章视频监控管理第十一条监控室管理员应按照医院安全管理规定,具备一定的安全技术和管理能力。
第十二条监控室管理员应负责监控室的日常管理和安全运行,保证监控室的工作效率和任务完成。
第十三条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配备,其中应包括监控室管理员和作业人员。
第十四条监控室工作时间为每天24小时,每班应安排至少两名工作人员,确保连续的视频监控。
第十五条监控室用于录像监控的视频资料必须定期进行存储,存储时间不少于3个月。
第十六条监控室保留的视频资料仅供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查询和使用,任何非法使用和泄露行为均不允许。
第十七条监控室设备的运行状态和视频资料的存储情况应定期向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汇报。
第四章安全和紧急情况处理第十八条监控室应做好设备和资料的备份工作,以应对意外损坏或灾害事件的发生。
第十九条监控室管理员应对重要区域和要害部位的监控视频进行24小时实时巡查,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事件。
第二十条监控室发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医院视频监控室管理工作制度

视频监控室管理制度1、视频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增强安全观念,保持高度警惕性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善于发现问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视频监控室值班人员负责24小时监视闭路电视和防盗报警信号,发现到异常情况、可疑人物应及时处理、详细记录、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
3、视频监控室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可疑情况交接记录清楚。
4、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监控室,任何人不准在监控室会客聊天。
5、监控室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严禁脱岗、睡岗、私自替岗。
6、未经分管副院长许可,任何人不得调阅、拷贝、使用视频监控图像。
分管副院长批准后,对图像信息的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需进行登记。
7、不得擅自删改、隐匿、毁弃留存期限内的视频监控原始记录,严禁非法使用视频图像信息资料。
8、对违法视频图像信息资料使用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根据情节作出处理,触犯法律的要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消防监控视频室操作员职责1、熟练掌握设备性能、操作程序和监控技能,熟悉监控区域环境,了解各类监控目标的规律。
2、严格履行值班职责,集中精力观察各个目标场所,及时发现、正确判明、迅速报告异常情况,做到不漏请、不错请、不误情。
3、遵守操作规定,爱护监控设备,搞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协助技术人员排除故障,使监控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保障监控室安全。
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品进入监控室。
5、保持监控室整洁有序、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6、监控室工作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记录。
8、监控室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严禁脱岗和睡岗;个人事务需处理时,应征得科室负责人的同意并安排好替岗人员后方可离开,不准私自替岗。
医院视频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医院视频监控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医院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医院内部秩序及医护人员工作环境安全,视频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将紧密围绕医院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监控摄像头的位置和数量,通过监控系统对医院进行全方位的监控,确保医院内部秩序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二、视频监控中心管理范围1、视频监控中心主要负责医院内部各个重点部位的监控,包括但不限于病房、手术室、药房、急诊科、门诊部等。
2、视频监控中心负责管理各项监控设备,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视频监控中心负责监控人员的培训和安全督导工作。
三、视频监控中心管理制度1、岗位设置(1)视频监控中心设立至少两名监控人员,负责日常监控工作。
其中一名人员进行监控操作,另一名人员进行监控记录和信息整理。
(2)监控人员应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监控系统。
2、工作职责(1)监控人员应按照工作计划,安排合理的监控轮班制度,保证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
(2)监控人员应对监控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3)监控人员应及时发现各种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漏水、盗窃等,并及时报警处理。
(4)监控人员应负责对监控录像进行管理和保存,并及时提供相关录像资料。
3、设备管理(1)监控中心负责对监控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包括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维护。
(2)监控中心应配备先进的监控设备,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3)监控中心应加强对设备的安全防护,防止设备被破坏和盗窃。
4、管理流程(1)监控中心应建立健全的管理流程,包括监控记录、异常处理、报警处理等。
(2)监控中心应建立信息报告和传递机制,确保监控信息的及时上报和反馈。
(3)监控中心应建立监控记录的归档和索引制度,以便对相关资料的查阅和调取。
5、安全保障(1)监控中心应加强对监控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督导,确保监控人员的个人安全。
(2)监控中心应建立监控设备的安全保障机制,包括设备的定期检查、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
(3)监控中心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加强应急处理和危机应对的训练。
医院视频监控室管理规定

医院视频监控室管理规定1、监控查看管理(1)监控系统由医院保卫处消防监控室人员负责监控室的管理工作。
(2)监控人员不定期于每班两次频率检查范围内的工作,并做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保卫处汇报。
(3)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4)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
(5)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保持图像信息画面清晰,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6)负责监控室的卫生清洁,保持室内干燥,设备、布线排列整齐。
(7)严禁非监控室人员进入监控室。
2、图像信息保存、使用登记制度(1)监控系统图像实行自动保存。
(2)外来单位人员查看监控图像需经保卫处批准,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对图像信息的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3)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4)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监控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5)任何人不得干扰、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6)非监控室人员严禁进入监控室。
因工作需要调阅监控资料的需经医院保卫处批准,并做好记录;3、安全保密制度(1)监控室工作人员使用数字硬盘录像机后,要及时主动设置密码。
(2)严禁将数字硬盘录像机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3)未经审批,非值班人员严禁使用操作数字硬盘录像机系统及相关设备。
(4)任何人不得擅自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5)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任何内容。
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监控室内突发停电或监控系统故障,监控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监控人员应立即上报,并及时通知维保人员进行修理,排除故障,告知值班保卫人员加强医院内安全巡检。
(2)如发现外人强制入侵,应立即上报,并组织值班保卫人员到现场阻止,问询入侵原因,做相关记录,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通知公安机关。
医疗场所视频监视管理制度

医疗场所视频监视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确保医疗场所的安全和秩序,维护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医疗场所视频监视管理制度。
2. 监视范围2.1 医疗场所视频监视设备主要安装在:门诊大厅、重要病区、药房、急诊室、手术室、ICU等区域。
2.2 监视设备不得安装在患者诊疗区域、厕所、更衣室等隐私场所。
3. 设备管理3.1 视频监视设备的安装、维护和管理,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3.2 视频监视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3.3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视频存储和查看4.1 视频监视设备采用高清摄像机,并具备录像、存储和回放功能。
4.2 视频数据的存储应有备份措施,确保数据的安全可靠。
4.3 医疗场所应建立视频存储管理制度,明确存储时限和存档管理责任人。
4.4 视频数据的查看和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隐私保护要求。
5. 权限管理5.1 视频监视设备应设有用户管理系统,分级设置用户权限。
5.2 视频监视设备的管理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相关操作流程。
5.3 医院领导和安全保卫部门具有最高权限,可查看全部视频监控内容。
5.4 科室主任和相关工作人员具有部分权限,可查看本科室相关区域的视频监控内容。
5.5 其他工作人员需经过授权方可查看视频监控内容,且必须严格按照授权范围使用。
6. 视频监视使用规范6.1 视频监视设备仅用于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和秩序维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6.2 未经医院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设备的布局、角度或关闭视频监控。
6.3 严禁任何人员利用视频监视设备窃取患者或工作人员隐私。
6.4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将视频监控内容以任何形式泄露或传播。
6.5 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或纪律处分。
7. 附则7.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7.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领导。
7.3 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由医院领导进行,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生效。
医院监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5篇)

医院监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一、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增强安全观念,善于发现问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____小时监视闭路电视、消防报警信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
每日(7:00—7:30)对视频监控系统巡检一次(将主机重启)。
三、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可疑情况要交接记录清楚。
四、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对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记录,并视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措施。
五、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对视频监控图像内所发生的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进行记录。
六、非监控室人员不准进入,任何人不准在监控中心会客聊天。
监控中心的值班人员不准同时离开监控室。
七、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图像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八、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图像不得擅自删改,故意隐匿、毁弃留存期限内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的原始记录;不得买卖散发、非法使用视频图像信息资料。
医院监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为保障医院监控中心的安全运行和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以下是医院监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要点:1. 人员管理:制定监控中心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离职等管理制度,确保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保密意识。
2. 机构设置:明确监控中心的职责和组织结构,确定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 安全设施:确保监控中心的物理环境安全,包括门禁系统、防火设施、监控设备等,以防止非法入侵和设备损坏。
4. 网络安全: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包括设置网络防火墙、应用安全软件、定期更新和备份监控数据等,以防止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
5. 数据保护:制定监控数据保护的管理措施,包括合理的数据采集、存储和备份策略,严格控制数据的访问权限和数据的传输安全。
医疗机构视频监控制度

医疗机构视频监控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医疗机构安全管理,保障患者及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特制定本视频监控制度。
二、监控范围1. 医院入口、出口及主要通道。
2. 患者候诊区、诊疗区、住院区。
3. 药房、手术室、放射科等重点区域。
4. 医院财务室、物资仓库等敏感区域。
5. 其他需要监控的公共区域。
三、监控设备管理1. 监控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监控设备安装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个人隐私。
3. 监控设备应具备良好的隐蔽性,避免影响医院正常运营。
四、监控数据管理1. 监控数据应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2. 监控数据需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查看或泄露。
3. 监控数据存储期限不少于30天,特殊情况可延长。
五、监控人员管理1. 监控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监控设备操作及紧急应对流程。
2. 监控人员应保持高度警惕,对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 监控人员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监控信息。
六、应急处置1. 发现紧急情况或可疑行为,监控人员应立即通知安保部门,并启动应急预案。
2. 必要时,监控人员应协助警方进行调查,提供监控资料。
3. 应急处置过程中,应确保患者及医务人员的安全。
七、监控制度的修订与执行1. 本监控制度由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
2. 医院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监控制度,违反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3. 本监控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八、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安全管理部门所有。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监控制度同时废止。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上述内容,以确保医疗机构视频监控制度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医院视频控制室管理制度

视频控制室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室是医院技术防范系统的中枢,为加强对监控室的管理,确保其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制定本规定。
1.未经批准,非本室值班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值班室;
2.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准将监控系统关闭或部分中止运行;
3.未经分管领导批准和专业技术人员同意,不准随意改变、调整、移动监控设备或变更其预设程序和功能;
4.严禁违规操作监控设备或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5.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复制、调用、外传各种视频、音频监控资料;
6.禁止使用监控室计算机上网、玩游戏和随意复制、下载文件;
7.监控室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存放易燃易爆品和进行易导致室内浮尘增多、电磁干扰增大等影响设备使用寿命和系统运行安全的活动;
8.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或随意挪用、外借监控设备、器材、工具、技术说明书及有关资料等;
9.严禁酒后上岗或在监控室内大声喧哗、会客及娱乐活动;
10.监控室内严禁堆放杂物和私人物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视频监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一、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增强安全观念,善于发现问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24小时监视闭路电视、防盗报警信号,发现问题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
三、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可疑情况要交接记录清楚。
四、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对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措施。
五、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对视频监控图像内所发生的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进行记录。
六、非监控室人员不准进入,任何人不准在监控中心会客聊天。
监控中心的值班人员不准离开监控室。
七、视频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图像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八、视频监控室的视频监控图像不得擅自删改,故意隐匿。
毁弃留存期限内视频监控图像信息原始记录;不得买卖散发,非法使用视频图像信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