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城市规划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总表
广东省东莞市地表水功能区划成果表(水库)

饮用、农用
Ⅱ
补充
36
三坑水库
三坑水库开发利用区
三坑水库饮用农业用水区
东莞市清溪镇
5.6
饮用、农用
Ⅱ
补充
37
大坑水库
大坑水库开发利用区
大坑水库饮用农业用水区
东莞市清溪镇
3.15
饮用、农用
Ⅱ
补充
38
大鼓山水库
大鼓山水库开发利用区
大鼓山水库饮用农业用水区
东莞市黄江镇
3.8
饮用、农用
Ⅱ
补充
39
大溪水水库
Ⅱ
省定
10
金鸡嘴水库
金鸡嘴、老虎崖水库开发利用区
金鸡嘴、老虎崖水库饮用水源区
东莞市大岭山镇
7.6
饮用
Ⅱ
省定
老虎崖水库
11
黄洞水库
黄洞水库开发利用区
黄洞水库饮用水源区
东莞市凤岗镇
2.3
饮用
Ⅱ
省定
12
白坑水库
白坑水库开发利用区
白坑水库饮用农业用水区
东莞市虎门镇
5.8
饮用
Ⅱ
省定
13
石鼓水库
石鼓水库开发利用区
大溪水水库开发利用区
大溪水水库饮用农业用水区
东莞市虎门镇
3.5/8.5
饮用、农用
Ⅱ
补充
40
芦花坑水库
芦花坑水库开发利用区
芦花坑水库饮用农业用水区
东莞市虎门镇
6
饮用、农用
Ⅱ
补充
41
鲫鱼岗水库
鲫鱼岗水库开发利用区
鲫鱼岗水库饮用农业用水区
东莞市虎门镇
4.4
饮用、农用
东莞市长安镇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

项目名称:东莞市长安镇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3-2020)项目委托: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长安镇总体规划领导小组成员:组长:袁德和、梁荣业副组长:孙景森、陈卫江、刘仁根、李迅办公室主任:陈卫江(兼)办公室成员:范钟铭、黄林、周俊、麦锦彪、温兆鸣、蔡振强、蔡超华、张岳潮、莫东鸿等。
各村成立规划修编小组,成员由各村主要领导担任。
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院长:刘仁根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副院长:朱荣远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副院长:王明昌高级工程师总规划师:范钟铭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项目主管总工)项目负责人:黄林高级城市规划师分院副总规划师周俊城市规划师项目组成员:邱晓燕高级城市规划师葛永军城市规划师王泽坚高级城市规划师覃原高级工程师罗红波城市规划师田长远城市规划师王飞虎城市规划师梁峥高级工程师陆巍高级工程师陈郊工程师陈晚莲工程师协编单位:广东省城市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部城市交通工程技术中心、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交通研究所长安镇规划所:麦锦彪、温兆鸣、蔡振强、蔡超华、张岳潮、莫东鸿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城镇发展目标与策略 (5)第三章城镇性质与规模 (6)第四章镇域土地利用区划 (6)第一节城镇空间分区 (6)第二节不准建设区 (7)第五章城镇总体布局规划 (8)第六章综合交通规划 (9)第一节对外交通规划 (9)第二节道路交通规划 (10)第三节公共交通规划 (11)第七章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3)第八章居住用地规划 (14)第九章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 (15)第一节工业用地规划 (15)第二节仓储用地规划 (16)第十章绿地系统与景观规划 (16)第一节绿地系统规划 (16)第二节景观规划 (18)第十一章城镇更新改造规划 (19)第一节城镇建设空间政策分区 (19)第二节城镇更新改造规划 (21)第十二章市政设施规划 (22)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22)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22)第三节电力工程规划 (23)第四节电信工程规划 (24)第五节燃气工程规划 (25)第六节环境保护规划 (25)第七节环境卫生规划 (26)第十三章城镇防灾规划 (27)第一节城镇抗震与消防设施布局 (27)第二节城镇人防设施布局 (28)第三节城镇防洪工程规划 (28)第十四章近期建设规划 (28)第一节近期建设目标与规模 (28)第二节近期重点建设地区规划 (29)第三节近期土地供应计划 (30)第四节近期建设用地供应指引 (30)第五节重大设施项目与实施时序 (31)第十五章规划实施措施 (33)第十六章附则 (34)附录东莞市长安镇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 (34)附表1 长安镇现状与规划(2010、2020年)用地汇总表 (42)附表2 长安镇现状与规划(2010、2020年)用地平衡表 (42)附表3 规划高速公路及城镇主次干路一览表 (43)附表4 配建停车场指标 (44)图纸目录01 区位图02 建设用地现状图(2003年)03 城镇土地利用区划图04 空间结构示意图05 城镇建设空间政策分区图06 近期建设规划图(近期2003年-2005年)07 用地布局规划图(中期2010年)08 用地布局规划图(远期2020年)09 城镇中心区控制范围示意图10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图11 公共交通系统规划图12 公共设施及市政设施规划图13 居住用地规划图14 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图15 生态及景观结构图16 绿地系统规划图17 环境保护及环境卫生规划图18 给水工程规划图(方案一)19 给水工程规划图(方案二)20 雨水工程规划图21 污水工程规划图22 电力工程规划图23 通信工程规划图24 燃气工程规划图25 城镇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图26 远景用地布局示意图27 远景长安、虎门规划协调示意图第一章总则第1条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5),以及东莞市长安镇实际情况制定。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水资源分配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水资源分配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07.04•【字号】东府办〔2011〕81号•【施行日期】2011.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水资源分配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1〕81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水资源分配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东莞市水资源分配方案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根本保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9号)和《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确保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建设幸福东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及范围(一)分配原则。
严格执行《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遵循公平公正、兼顾现状与发展、可持续利用和节约保护、优先保证生活和生态基本用水等原则。
(二)分配范围。
东莞市水资源分配范围为东莞全部行政区域,包括28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及3个园区。
(三)总体要求在确保河道内生态基本需水、全面节水和充分利用非常规水源的前提下,按照防洪、供水、发电的顺序优化水库群调度,安排各镇街(园区)正常来水年(90%保证率)和特枯来水年(95%保证率)情况下的取水量分配指标。
二、具体分配方案(一)正常来水年份按全市年最大取水量为231158万m3(其中常规水资源209502万m3,非常规水资源量为21656万m3,各镇街(园区)分配水量详见附件1、2)。
东莞市城市规划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总表

饮用水源
保护区
一级
A段:由鹤田厦起,上江城村东止。水域范围包含辖区内全部江段,水质执行Ⅱ类标准。陆域范围两岸向岸内约50米。
113°45'50.87"23°04'31.87"
113°45'34.12"23°04'00.40"
0.39
55.61
B段:由高埗大桥起,至高埗卢村西止。水域范围包含辖区内全部江段,水质执行Ⅱ类标准。陆域范围两岸向岸内约50米。
113°46'47.18"23°05'36.04"
1.57
59.41
B段:由石龙南铁路桥起,至石碣大桥止。水域范围包含辖区内全部江段,水质执行Ⅱ类标准。陆域范围两岸向岸内约50米。
113°46'44.36"23°05'44.66"
113°46'27.20"23°05'02.71"
0.91
C段:有石碣大桥起,至莞深高速桥止。水域范围包含辖区内全部江段,水质执行Ⅱ类标准。陆域范围两岸向岸内约50米。
113°45'34.12"23°04'00.40"
113°45'15.34"23°03'49.89"
0.60
C段:由高埗大桥起,至高埗卢村西止。水域范围包含辖区内全部江段,水质执行Ⅱ类标准。陆域范围两岸向岸内约50米。
113°44'48.29"23°04'00.64"
113°44'33.56"23°05'37.89"
左岸:
东莞市地表水功能区划成果表(河流)

东莞市地表水功能区划成果表(河流) 附表1-1 东莞市地表水功能区划成果表(河流) 长度单位:(km)功能区范围序备注河流一级功能区名称二级功能区名称区划功能号起止长度太圆泵站以下1 东江干流东深供水水源地保护区惠阳潼湖 12 国定 500m 太圆泵站以下2 东江干流东江干流石龙开发利用区东江干流石龙饮用农业用水区石龙桥 35 饮用、农用国定 500m3 东江北干流东江北干流开发利用区东江北干流新塘饮用渔业用水区东莞石龙东莞大盛 42 饮用.渔业国定 4 东江南支流东江南支流开发利用区东江南支流万江饮用农业用水区东莞石龙东莞万江 15 饮用.农用国定 5 东莞水道东莞水道开发利用区东莞水道桂枝洲工业农业用水区东莞万江东莞桂枝洲 18 工用.农用国定 6 厚街水道厚街水道开发利用区厚街水道企山头工业农业用水区东莞万江东莞企山头 18 工用.农用国定 7 潢涌河潢涌河开发利用区潢涌河工业农业用水区东莞潢涌东莞卢村北 8 工用.农用补充 8 中堂水道中堂水道开发利用区中堂水道中堂饮用农业用水区东莞鹤田厦东莞糖厂 13 饮用.农用国定 9 18 倒运海水道倒运海水道开发利用区倒运海水道工业农业用水区东莞斗朗东莞角尾村工业、农用国定 10 洪屋涡水道洪屋涡水道开发利用区洪屋涡水道沙田工业用水区东莞望牛墩东莞沙田 21 工用国定 11 19 赤滘口河赤滘口河开发利用区赤滘口工业农业用水区东莞正丫村东莞金鳌沙工用.农用补充12 大汾水大汾水开发利用区大汾水工业农业用水区东莞永太村东莞蒲鱼洲 16 工用.农用补充 13 12 麻涌水道麻涌水道开发利用区麻涌水道麻涌工业农业用水区东莞华阳东莞西贝沙工用.农用国定 14 东引运河东引运河开发利用区东引运河工业农业用水区东莞建塘虎门 102 工用.农用省定 15 30 虎门水道虎门水道开发利用区虎门水道渔业农业用水区东江口舢板洲渔业.农用国定16 虎门水道虎门水道缓冲区舢板洲东莞市边界 10 补充 17 64 石马河石马河开发利用区石马河景观用水区东莞桥头镇雁田水库景观调整 18 雁田水雁田水开发利用区雁田水农业用水区入境处塘厦镇 35 农用补充 19 观澜水观澜水开发利用区观澜水农业用水区入境处塘厦镇 8 农用补充 20 潼湖水潼湖水开发利用区潼湖水农业用水区入境处石马河 12 农用补充 21 寒溪水寒溪水开发利用区寒溪水农业用水区黄牛埔水库主坝下横田 40 农用补充 22 松木山水松木山水开发利用区松木山水农业用水区松木山水库主坝下入寒溪水河口 9 农用补充 23 黄沙水黄沙水开发利用区黄沙水农业用水区同沙水库主坝下入寒溪水河口 18 农用补充 24 仁和水仁和水开发利用区仁和水农业用水区 16 农用补充25 茅洲河茅洲河开发利用区茅洲河农业用水区 48 农用补充。
饮用水水源地基本信息调查表

饮用水水源地基本信息调查表填表说明1.水源名称:依据《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护规划》中的水源地名称进行填写;2.水源代码:以2007年以来开展的全国城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基础状况调查时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使用的水源代码为主,新增水源编码方法详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编码规范指南》;3.所在流域:按浙江省地表水分类,分别为“钱塘江、曹娥江、甬江、椒江、瓯江、飞云江、鳌江、苕溪、京杭运河、平原河网、独流入海与海岛河流、浙闽交界水系”等12类。
4.水源地类型:按“河流、湖库、地下水”分类;填表说明:1.典型污染源个数:分地下油罐、垃圾填埋场、矿山开发分别填写。
为在相应一级、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的典型污染源个数。
单位“个”。
2.数量:加油站已有的地下油罐数量,计量单位:个。
数据来源年鉴或城镇工商等相关部门。
示例2。
3.是否配有监测设备:填写“有”、“无”、“在建”。
4.垃圾填埋场规模:指垃圾填埋场设计的填埋规模,单位:立方米。
计至个位,示例“112”。
5.堆埋方式:指垃圾填埋场的处置方式,填写有简单堆放(无任何防护措施)、简单填埋(顶部有一定的覆盖层)、卫生填埋(按国家标准建设)(3),示例“1”。
6.矿种类:指矿山开发的主要采矿种类,示例“铁”。
7.其他典型污染源:该项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选择典型污染源填写,包括违章建筑、农家乐等。
8.企业名称:企业名称填写污染企业中文全称。
9.经度、纬度:保留4位小数,如“120.3586,28.6545”。
10.保护区类型:填写企业所在保护区的类型,填写“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示例“一级”。
11.入河排污口:包括直接或者通过沟、渠、管道等设施向江河、湖泊排放污水的排污口。
该项调查主要针对河流、湖库型水源地。
12.是否排入水源地:填写保护区内企业污水是否最终排入到饮用水水源地,包括直排,处理后直排,通过河流等间接排入。
填写“是”或“否”,示例“是”。
13.是否有污水处理设施:填写企业是否有污水处理设施,填写“是”或“否”,示例“是”。
东莞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规定

ࣁᜠှፙၺᏎᇁऴᒤਖࢾ!(1992年3月16日东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市饮用水源水质,防治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
第三条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保护饮用水源纳入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已造成的水污染,防止新的水污染。
第四条 市环境保护局是对我市防治饮用水源污染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
各镇(区)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治饮用水源污染的监督管理。
航政和港务监督机关,是对船舶污染实施监督管理的机关。
第五条 建设、规划、计划、国土、工业、农林、交通、水利、公安、卫生、环卫等管理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对防治水源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管理部门的职责第六条 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责:1、组织实施和监督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执行;2、编制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和水质管理的规划、计划;3、组织协调各镇(区)、各部门的防治水源污染工作;4、负责对水环境和污染源的监测;5、征收排污费;6、查处污染水源的违法行为。
第七条 航政和港务监督机关负责水域污染的监督管理和查处船舶污染水域的违法行为。
港务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处理船舶油污和废弃物。
第八条 建设、规划、国土部门负责把防治饮用水塬污染、保护和改善水环境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和布局新建设项目,控制新的污染源。
建设管理部门还应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和改造城镇排污系统,建设和管好污水综合处理设施。
第九条 卫生管理部门负责饮用水塬水质的卫生监督管理。
第十条 环卫部门负责对城镇粪便、垃圾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对水源的污染。
第十一条 计划部门负责做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水环境保护综合平衡工作。
划定、调整的部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表

调整
自贡
荣县
自府〔2018〕38号
双溪水库水源地
荣县旭阳镇双溪水库左岸距岸45米、坝址上游170米处
(29°28'35"N,
104°24'39"E)
双溪水库正常水位线(海拔高程388米)以下,取水口半径500米的水域范围;小井沟水库引水渠道自入双溪水库口上溯1400米至旭水河补水分水口,两岸渠堤之间的水域范围。双溪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上,取水口半径500米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的陆域范围;小井沟输水干渠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沿两岸水平纵深50米的陆域范围。
南郊二水厂取水口下游300米处至南郊水厂取水口上游3000米处,航道边界线至取水口侧10年一遇洪水淹没的除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左岸纵深200米除一级保护区外的陆域范围。
/
6
划定
泸州
合江县
泸市府〔2018〕42号
长江黄溪村水源地
合江县合江镇黄溪村一社,黄溪汇入长江口处上游右岸约120米处
二级保护区水域上边界上溯1827米,多年平均水位对应高程线下的全部水域范围。准保护区水域边界两岸纵深1000米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的陆域范围。
11
调整
内江
隆昌市
内府〔2018〕28号
柏林寺水库水源地
隆昌市石碾镇四农村6队、柏林寺水库坝址左岸坝肩处
(29°24′08″N,
105°19′13″E)
柏林寺水库正常水位线(海拔高程378.20米)下取水口半径300米的水域范围。柏林寺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上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沿岸纵深200米但不超过分水岭的陆域范围。
103°51′33.84″E)
取水口下游170米(凤鸣桥二级电站尾水出口及汇入湔江处)沿凤鸣桥电站引水管渠向上游延伸11850米至凤鸣湖堤坝的全部水域范围;凤鸣湖堤坝上溯1000米的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沿两岸水平纵深50米但不超过分水岭的陆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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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段:由中堂鹤田村南起,至中堂大桥止。水域范围包含辖区内全部江段,水质执行Ⅱ类标准。陆域范围两岸向岸内约50米。
113°44'32.14"23°05'42.22"
113°44'15.59"23°05'34.80"
0.49
二级
由大王洲桥起,至中堂居民东止。水域范围包含辖区内全部江段,水质不低于Ⅲ类标准。陆域范围:两岸向岸内约1000米。
113°48'14.88"
23°04'38.89"
113°46'22.51"
23°05'37.99"
22.45
H08
石碣镇、东城区、万江区、高埗镇、中堂镇、望牛墩镇
中堂水道
饮用水源
保护区
准级
准保护区无水域。陆域范围:左岸:由万江牌楼基东南起,至望牛墩李屋基北止,向岸内约2000米;右岸:由石碣鹤田厦村东北起,至中堂东泊村西止,其中,自中堂吴家涌村东至中堂东泊村东向岸内约400米,其余约2000米。
附件2:
东莞市城市规划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总表
编号
镇属
保护区
坐标
面积(km2)
名称
级别
范围及水质要求
起点
终点
分区
合计
H04
石龙镇、茶山镇、东城区、石碣镇
东江南支流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
A段:由石龙南二桥起,至石龙南桥东止。水域范围包含辖区内全部江段,水质执行Ⅱ类标准。陆域范围两岸向岸内约50米。
113°47'19.48"23°06'15.54"
中堂水道
饮用水源
保护区
一级
A段:由鹤田厦起,上江城村东止。水域范围包含辖区内全部江段,水质执行Ⅱ类标准。陆域范围两岸向岸内约50米。
113°45'50.87"23°04'31.87"
113°45'34.12"23°04'00.40"
0.39
55.61
B段:由高埗大桥起,至高埗卢村西止。水域范围包含辖区内全部江段,水质执行Ⅱ类标准。陆域范围两岸向岸内约50米。
113°47'17.87"23°06'36.49"
113°47'41.77"
23°03'06.02"
14.18
H04
石龙区
准级
准保护区无水域。陆域范围:左岸由茶山冲美村起,至万江曲海东,向岸内约2000米;右岸由石碣桔洲村起,至石碣鹤田厦村东止,向岸内约2000米。
113°45'34.12"23°04'00.40"
113°45'15.34"23°03'49.89"
0.60
C段:由高埗大桥起,至高埗卢村西止。水域范围包含辖区内全部江段,水质执行Ⅱ类标准。陆域范围两岸向岸内约50米。
113°44'48.29"23°04'00.64"
113°44'33.56"23°05'37.89"
113°46'47.18"23°05'36.04"
1.57
59.41
B段:由石龙南铁路桥起,至石碣大桥止。水域范围包含辖区内全部江段,水质执行Ⅱ类标准。陆域范围两岸向岸内约50米。
113°46'44.36"23°05'44.66"
113°46'27.20"23°05'02.71"
0.91
C段:有石碣大桥起,至莞深高速桥止。水域范围包含辖区内全部江段,水质执行Ⅱ类标准。陆域范围两岸向岸内约50米。
0.55
E段:由梨川东北起,至梨川西北止。水域范围包含辖区内全部江段,水质执行Ⅱ类标准。陆域范围两岸向岸内约50米。
113°44'45.74"23°03'24.68"
113°45'26.85"23°03'03.62"
0.21
二级
由石龙南二桥起,至万江桥止。水域范围包含辖区内全部江段,水质不低于Ⅲ类标准。陆域范围:左岸从石龙南二桥起,至万江博厦北止,其中自东城峡口东至梨川东沿东莞运河右侧,其余约1000米;右岸从石龙南二桥起,至大王洲桥止,其中自石龙兴龙至石碣鹤田厦村东向岸内约600米,大王洲桥至万江桥向岸内约200米,其余约1000米。
左岸:
113°47'34.61"
23°03'22.18"
右岸:
113°48'10.45"
23°05'20.82"
左岸:
113°46'27.80"
23°05'07.04"
右岸:
113°46'16.33"
23°06'14.12"
左岸:
13.18
右岸:
16.95
左岸:
113°50'13.77"
23°05'49.26"
右岸:
113°48'59.39"
23°06'28.42"
左岸:
113°47'34.61"
23°03'22.18"
右岸:
113°48'10.45"
23°05'20.82"
左岸:
36.57
右岸:
8.02
H08
石碣镇、东城区、万江区、高埗镇、中堂镇、望牛墩镇
113°46'23.37"23°05'15.05"
113°45'59.95"23°04'12.11"
1.38
D段:由莞深高速桥起,至大王洲桥止。水域范围包含辖区内全部江段,水质执行Ⅱ类标准。陆域范围两岸向岸内约50米。
113°45'49.86"23°04'07.79"
113°44'46.34"23°03'2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