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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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新政失败原因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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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新政失败原因新探中国清朝晚期的新政是一次旨在改革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体制的尝试。

然而,尽管新政的初衷良好,却没有取得显著的成功。

这篇文章将探讨导致清末新政失败的一些原因。

一、朝廷内部分裂在清朝晚期,朝廷内部存在着严重的政治分裂。

由于长期的封建时代的束缚,中国皇帝很难接受西方的新思想和制度,这使得他们难以推动新政的改革。

此外,政治上的强势派别也对新政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阻碍。

清廷内部存在着许多强硬的派别,他们不惜一切代价来维护各自的政治利益。

这些派别之间的争斗使得政府在制定政策时既缺乏决策的权威,也无法在执行过程中得到足够的支持。

二、经济结构落后另一个导致新政失败的重要原因是中国的经济结构落后。

清朝晚期,中国经济还停留在封建时代的水平上。

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长期的封建制度,以及与其他国家相比较少的接触。

这使得中国很难拥有与西方国家抗衡的实力,同时也使得中国在工业和农业上无法与其他国家相比。

这都导致了中国的财政困境,使得新政无法得到足够的资金支持。

三、社会体制僵化此外,社会体制的僵化也是新政失败的原因之一。

中国的社会体系是建立在封建社会的基础上的,这使得中国的社会结构非常僵化,很难对新的改革做出持续的响应。

各个阶层之间的矛盾也是导致新政失败的原因之一。

中国的农民、地主、商人和政治精英之间的矛盾无法得到解决,这阻碍了改革的推进。

四、民族危机最后,新政失败的原因是民族危机。

在清朝晚期,中国处于一种弱势状态,无力抵抗外部压力。

据估计,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期间,共有超过300万中国人因战争和饥荒而死亡。

这使得中国陷入危机,并在西方列强的压力下失去了部分领土。

这种情况下,中国政府难以利用资源来推行社会经济的改革。

综上所述,清末新政虽然是一次重大的改革尝试,但仍然失败了。

新政的失败原因包括朝廷内部的分裂、中国经济结构的落后、社会体制的僵化和民族危机。

这些因素使得新政无法取得显著的成果,也阻碍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清末新政

清末新政

如何评价清末“预备立宪” 如何评价清末“预备立宪”?
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 动力不足,质量不高 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 动力不足, “预备立宪”上谕: 预备立宪”上谕: 原则: 原则: 决定权掌握在清廷之手 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 “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 目的: 目的: 维护清王朝的专制统治 以立国家万年有道之基” “以立国家万年有道之基 步骤:改革官制入手,逐步厘定法律, 步骤:改革官制入手,逐步厘定法律,广兴教育等 期限: 等取得成效,再行宪政(未定) 期限: 等取得成效,再行宪政(未定) 视进步之迟速,定期限之远近” “视进步之迟速,定期限之远近” 结果:立宪派与清廷分化, 结果:立宪派与清廷分化,加速清政府灭亡
揭露清政府宣布“立宪” 揭露清政府宣布“立宪” ,包藏专制祸心的漫画
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的共同点 主观目的--反动性 取悦于列强、 反动性: ①主观目的 反动性:取悦于列强、遏制革命形势和消除统治 危机。 危机。 活动本质--落后性 未超出“中体西用”的范畴。 落后性: ②活动本质 落后性:未超出“中体西用”的范畴。 客观影响--进步性 清政府这些让步, 进步性: ③客观影响 进步性:清政府这些让步,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 和资产阶级的愿望,有利于中国近代化。 和资产阶级的愿望,有利于中国近代化。 实际作用--背离性 背离性: ④实际作用 背离性: 直接影响: 直接影响:它引起了人民的反抗和满汉地主之间及资产阶级立 宪派的离心,不但削弱了自身统治,还促进了革命形势的高涨; 宪派的离心,不但削弱了自身统治,还促进了革命形势的高涨; 根本影响:留学生成为反清民主革命思想的传播者, 根本影响:留学生成为反清民主革命思想的传播者,新军成为 武昌起义的主力;奖励实业则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武昌起义的主力;奖励实业则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不仅为 辛亥革命奠定了经济和阶级基础, 辛亥革命奠定了经济和阶级基础,而且还从根本上瓦解了封建 经济的基础。 经济的基础。 洋务运动、维新变法、 洋务运动、维新变法、新政和立宪均是清政府为巩固统治而采 取的自上而下的改革,这是世界资本主义潮流冲击下的产物, 取的自上而下的改革,这是世界资本主义潮流冲击下的产物, 但结果都失败了,其根本原因在于本质的落后性。 但结果都失败了,其根本原因在于本质的落后性。

清末新政失败原因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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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新政失败原因新探清朝末年,由于长期的压迫统治和腐败治理,国家衰败不堪,社会矛盾激化,民主革命的声浪越来越高。

清政府为了保住统治地位,提出了一系列的新政策,试图通过改革来挽救局势。

这些新政却没有达到期望的效果,最终导致了清政府的失败。

那么,这些新政失败的原因是什么呢?本文将从内外因素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外部因素1.列强的干涉:清朝末年,列强们谋求在中国争夺势力范围,对中国进行了一系列的侵略和割地要求。

面对列强的干涉,清政府没有足够的国力和技术实力来抵抗,只能通过妥协和割地来保住统治地位。

这些割地让清政府的形象受到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使得人们对清政府的信任度大幅降低。

2.社会动荡:清朝末年,社会矛盾激化,农民起义和民众抗议不断。

由于长期的剥削和压迫,农民们生活贫困,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而新政在解决农民问题上,并没有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仍然延续了旧制度的不公平和不平等,使得农民们的不满情绪继续蔓延。

新政中的一些措施如“国以民为本”、“平肆商圳”等,加剧了社会的不稳定。

3.经济困境:清政府财政困难,国库空虚,无法为新政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由于列强的侵略和中国的经济自主性不足,中国的产业和商业也遭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导致经济崩溃和资源枯竭。

这使得新政所依赖的经济基础不稳定,无法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

1.既得利益集团的阻力:清政府的新政改革涉及到了大量的既得利益集团,如官僚贵族、地主阶级等,他们在旧体制下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和利益,不愿意接受改革的挑战,因此对于新政持有抵制态度,并通过各种手段来阻挠改革的进行。

2.新政的不彻底性:清政府推行的新政往往是一些表面性的改革,没有真正解决社会问题的根本性和主要性问题。

在改革教育方面,清政府提出要改革科举制度,但是实际上并没有解决科举制度的深层次问题,使得改革没有产生实质性的效果。

3.清政府的腐败和无能:清政府在长时间的统治下,官僚主义和特权思想盛行,腐败现象严重。

清政府官员对新政的执行缺乏决心和能力,不愿意付出实际的努力来推动改革。

清末新政的内容和实质是什么?

清末新政的内容和实质是什么?

清末新政的内容和实质是什么?清政府在义和团运动后十年间,推行的一系列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措施。

当时习惯称为“新政”。

它的历史背景是:义和团运动后,帝国主义列强采用扶植清政府“以华治华”的策略,要求清政府改变它的无能状态;清政府也企图以此取得列强对它的支持。

清政府自感面临统治危机,需要加强本身统治能力。

《辛丑条约》签订后,全国人民对清政府的不满和反抗日益发展,清政府需要采取对策。

清朝统治集团中,在义和团运动后顽固派失势,洋务派占据上风。

1901年1月29日(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初十),清政府颁发上谕,命各省督抚及政府大员议奏,“举凡朝章国政、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制、财政,当兴当革当省当并,如何而国势始兴,如何而人才始盛,如何而度支始裕,如何而武备始精。

”在当时的笔记、报刊、奏折中,通常称清廷此举为“新政”。

同年4月21日,又命成立督办政务处,作为清朝中央政府推动“新政”的专门机构。

以后陆续颁布各种章程命令推行“新政”,直至清政府灭亡。

编练“新军” 新军是相对于清朝旧有军队而言。

它用西方营制编成,以洋操训练,使用洋枪洋炮,要求士兵具有一定的文化,军官则由国内外近代军事学堂毕业生担任。

1894年冬,清政府命胡芬在直隶(今河北)马厂编练“定武军”,次年转往小站练兵。

随即由袁世凯接办,改称“新建陆军”,约七千人。

同时,又有张之洞在湖北编练的“自强军”。

1901年以后,“练兵”成为清末“新政”的主要内容。

当年下谕停止武科科举考试。

命各省筹建武备学堂,并裁汰旧军、编练“常备军”。

1903年,清朝中央政府设练兵处,任庆亲王奕劻总理练兵事务,袁世凯为会办练兵大臣,铁良襄同办理;各省设督练公所,为中央及地方编练“新军”的领导机构。

1904年,北洋大臣兼直隶总督袁世凯练成“北洋常备军”三镇,成为以后北洋军阀的基础。

1905年6月,清政府将“常备军”改称“陆军”,统一全国番号,“北洋陆军”练成六镇,1906年11月,清政府改兵部为陆军部,将练兵处并入,统率全国“新军”,并将北洋六镇中四镇的指挥权收归陆军部。

清末新政 2

清末新政 2

一位外国学者(L.T.怀特)分析:“随着 科举制度的废除,整个社会失去了作为自己特 色的制度。……终止科举制度的行动,斩断了 2000多年来经过许多步骤而加起来的社会整合 制度的要基。这个行动逐渐呈现出来的事与愿 违的后果,远比推行这一改革的士大夫在1905 年所明显预见到的那引起后果来得严重,舵手 在获得一个新的罗盘以前就抛弃了旧的,遂使 社会之船驶入一个盲目漂流的时代。”
1901年1月29日上谕的发布标志着晚清 最后十年改革的开始,史称 “清末新 政” 。
清政府为什么要实行“新政”?
一、“新政”的背景
1、列强侵略加剧,民族危机加深
武装侵略 八国联军侵华 日俄战争 英国侵入西藏 经济侵略
经济侵略
铁路所布,即权利所及。凡 其他之兵权、商权、矿权、 交通权,左之右之,存之亡 之,操纵于铁路两轨,莫敢 谁何……则凡其地官吏,皆 吾颐使之奴,其地人民,皆 我刀俎之肉。
(五)1911年5月,清政府宣布新的内阁官 制,撤消军机处、• 旧内阁,组成新的责 任内阁,在13名内阁大臣中,汉族只有4 人,满族占9人。在满族的9• 人中,皇族 又占5人。因此,这个内阁被成为皇族内 阁。
清政府宪政改革的结果:
立宪派内部分化,部分人倾向革命; 汉族官僚离心。
清政府陷入空前孤立。
五条之核心为“忠君” 。
1904年 “癸卯学制”的学校系统
27-28 岁 通儒院5年 分科大学堂3-4年 高等学堂 3年 中学堂 5年 高 等 三 段 级 中等段 一级
24岁
21岁 16岁
12岁
7岁
高等小学堂4年
初等小学堂5年 蒙养院4年
初等段 级





1905年9月2日,清廷颁发上谕废除科举,推行 新学制:同年设立学部,制定《重订各级学 堂章程》,在全国兴办新式学堂——到1909 年各类新式学堂达59117所,学生160多万; 此外大量派遣留学生出国学习,仅留日学生 就10000多人

清末新政破产的原因真相

清末新政破产的原因真相

清末新政破产的原因真相第一篇:清末新政破产的原因真相清末“新政”破产的原因改革毕竟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清末新政由一批曾仇视改革或与改革为敌的人物完成了一场带有革命内容的改革。

在这种意味深长的矛盾背后是历史造成的两个原因:其一,庚子之变以后的局势是一种真正的统治阶级再也无法照旧统治下去的时局。

1901年2月颁布的上谕中说:“无事且难支持,今又构此奇变。

”正是对这一点的承认,新政在主观上是为了防止革命掀揭屋顶而挖开的一个窗洞,但在客观上却成为时势假手不愿改革者而实现的一场改革。

历史常常会使动机与效果大相异趣,对于一个没落的阶级尤其如此。

其二,有人说过:戊戌政变杀青年人、南方人多;八国联军杀老年人、北方人多。

透过这种南北方和青老年的对立,是改革人物与顽固保守人物的对立。

侵略者用暴力消灭了后一类人物中的一部分,同时又以此震慑了其他一部分人。

这并不是一件值得称颂的事,但它导致的结果却是为中国的改革消除了一些阻力。

许多历史的是非是隐藏在深处的,只有透过某些历史细节的表象,才能把握历史迈进的步伐和节奏。

清末新政是以自下而上的推动和自上而下的改革双向互动的形式出现的。

清政府原想借此实现王朝的自我挽救,但新政非但没有延长它的寿命,从某种意义上说还加速了它的灭亡。

他推行教育改革,是想造就“尊崇孔教,爱戴大清国”的人,但无论是在国内新式学堂中还是在留学生中,清政府并没有获得多少为己所用的人才,反而出现了一个不同于传统士子的知识分子群体,成为王朝的掘墓人。

清政府在全国各省扩编新军,原本是要以此来弹压各种可能出现的变乱,却又给革命党人在各省以发展革命势力的机会,新军绝大多数成了王朝的“叛兵”。

清政府奖励实业,原想借此摆脱严重的财政危机,却导致了“资产阶级利益、知识分子利益与专制制度冲突越来越大”。

所有这一切,都走向了清政府预想的反面。

何以会如此?历来论者大都从其推行新政的动机来说明它的欺骗性和反动性,这并没有错,但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

清末新政失败原因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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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新政失败原因新探清末新政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其目标是进行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改革,以期实现国家的现代化。

清末新政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成功,最终导致了辛亥革命的爆发和清帝国的终结。

那么,清末新政失败的原因是什么呢?本文将对此进行一些新的探讨。

一、外部压力与内部抵制清末新政之所以难以成功,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外部压力和内部抵制。

当时,中国正面临着外国列强的侵略和割据,各种不平等条约剥夺了中国的主权和自主权,给国家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面对外国列强的压力,清政府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和资源来进行国内的改革,尤其是在政治、经济和军事方面。

清朝皇帝对改革持保守态度,特别是慈禧太后在朝鲜战争失败后加强了对政局的掌控,限制了改革的动力和空间。

慈禧太后因身后未有合适皇子继任帝位,她唯恐社会变革会动摇自己的权力和地位。

她对清朝新政持谨慎和顽固的态度,不愿意在自己的统治下进行实质性的改革。

满清政府内部的官员贵族对新政改革亦持异议,他们担心改革将削弱他们的利益和权力,因而积极地阻挠和抵制新政的推行。

在这样的外部压力和内部抵制下,新政难以取得实质性的进展,最终导致改革的失败。

二、改革方案的缺陷清末新政的失败还与其改革方案本身的缺陷有关。

在政治上,清朝政府试图通过设置各种新的官署和部门来改革现有的官制,推行分权制度,但实际上这些新官署的权力仍受到皇权的限制,缺乏真正的自治权,因此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新政试图推行的选举制度也由于种种原因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使得政治改革无法迅速有效地进行。

在经济上,清朝政府试图通过推行洋务运动、修筑铁路和发行银元等手段来改革国家的经济结构,然而这些改革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却因为技术力量、资金来源、管理体制等原因遭遇困难与挑战,难以取得较大的成效,致使改革陷入了停滞状态。

在教育和文化上,清朝政府也试图推行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改革措施并没有有效地改变国家的教育和文化模式,导致改革的目标无法实现。

【历史学考研】清末新政的背景、内容及影响

【历史学考研】清末新政的背景、内容及影响

【历史学考研】清末新政的背景、内容及影响
答:《辛丑条约》签订后,帝国主义列强采取了以华制华的侵略方式,因此要求清政府加强自身的统治;而《辛丑条约》签订后,统治危机的加深也迫使清政府需要通过改革,加强统治;《辛丑条约》的签订同时也引发了民众的强烈不满,民众要求清政府改革图强;义和团运动的失败,说明传统的御侮方式已经无法改变中国现状。

正是在这些原因之下,清政府推出了新政。

行政的主要内容如下:政治上,裁汰精简合并一些行政机构,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并且设立了商部、民部、学部等部门;经济上,鼓励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颁布有利于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并且给兴办实业卓有成效者荣誉头衔;军事上,编练新军,废除武举,创立武备学堂;教育文化上,废除科举制,兴办新式学堂,鼓励出国留学。

清末新政,从形式上看,与百日维新的内容相似,从性质上看是封建统治者的自救运动,大致是洋务运动的翻版。

它并没有达到清政府的预期目的,反而加剧其与一些汉族地主的矛盾,一些措施引发了民众的不满,客观上加速了辛亥革命的到来。

不过,清政府的经济文化措施,有利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和西方民主思想的学习、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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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新政真相慈禧愿意启动新政,是受了载泽谬论的误导载泽告诉慈禧,可以借助“立宪”把权力从地方督抚手里夺回来“宪法之行,利于国,利于民,而最不利于官”,这是清末皇族少壮派代表人物载泽的一句“名言”,近年来引用率颇高。

清末新政的核心是“立宪”,载泽又是新政核心决策层里的人物;引用者们大抵是希望借这一名言,来说明晚清最后十年的改革,其实很有诚意。

但引用者们忽略或者故意无视了载泽这句话的背景。

1905年,慈禧派了载泽、端方、戴鸿慈等五人出洋考察各国政治;1906年,载泽考察归来,向慈禧进了一道《奏请宣布立宪密折》,这句“名言”,就出自该密折。

引用者往往只顾着拿这句“名言”来证明清末新政的诚意,却忘了去领会载泽为什么会得出“宪法唯独最不利于官”这样一个结论。

个中逻辑,其实载泽在密折里说得非常明白。

载泽说,现在“在外各督抚,在内诸大臣”当中,有不少人以立宪会损害君主大权为由,不遗余力阻挠立宪;殊不知,君主立宪的核心是“尊崇国体,巩固君权,并无损之可言”。

这些督抚大臣们之所以频频阻扰,是因为他们很清楚,立宪后,“其权必不如往日之重,其利必不如往日之优”,朝廷决不能上他们的当。

载泽还以日本宪法为例,列举了17条立宪后将由君主完全掌控的统治大权,进而得出结论:立宪后,“国之内政外交,军备财政,赏罚黜陟,生杀予夺,以及操纵议会,君主皆有权以统治之”,君权不减反增,如此,可使“皇位永固”,“君位万世不改”。

换言之,在载泽看来,立宪可以帮助君主从地方督抚手里把更多的权力夺回来。

但载泽对“立宪”的理解完全是错的这个逻辑显然是错的。

无论是证之学理,还是验之史实,“立宪”的核心,一定都是“限制君权保障民权”八个字;至于“官权”是否会受到损害,则是不一定的事情。

载泽拿日本举例,也是大错特错。

明治维新前,天皇只是个摆设,清廷却是古老的皇权专制体制;就君主立宪的客观需求而言,天皇确实需要增强一些权力,清廷皇室的权力则严重过剩。

载泽对立宪的理解,如此荒谬,其“名言”——“宪法之行,利于国,利于民,而最不利于官”——自然也说明不了清廷有多少改革诚意。

立宪不但不削弱君主的权力,反而强化君主的权力,这种特殊历史现象,只会出现在日本近代那般特殊的历史条件下。

载泽以日本作为立宪可以“巩固君权”的有力证据,其见识之浅陋,可见一斑。

但吊诡的是,恰恰是载泽这份浅陋乃至荒谬的密折,打动了慈禧。

究其原因,一者,载泽身份特殊,不但是皇室成员,还是慈禧的侄女婿,其岳父桂祥,是慈禧的兄弟;桂祥的另一个女儿,则是光绪的皇后、后来的隆裕太后。

二者,慈禧本来对立宪知之甚少,一直担心立宪会损害君权;自庚子年体验了一把督抚们不理会她的勤王诏书、自行筹划“东南互保”后,削弱地方督抚们的权力,又一直是她念兹在兹的一块心病。

载泽密折里一番天花乱坠,不但极大地消解了慈禧的戒心,还让她看到了削弱督抚权力的某种希望。

故而,载泽8月23日进呈密折,慈禧9月1日即宣布“预备立宪”,清末新政的实质性内容由此开启。

载泽也一度被时誉称颂为立宪的“开幕元勋”。

载泽这种荒谬的认知,来自伊藤博文。

1905年受命出洋,载泽的任务是“考察各国政治”,并不专为“考察立宪”。

回国后,载泽之所以对立宪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与伊藤博文等人的影响关系甚大。

先是伊藤博文告诉载泽,“贵国欲变法自强,必以立宪为先务”,而后,当载泽不断问及立宪对皇权的影响时,伊藤又一再肯定回答:“贵国如行立宪制度,大权必归君主”。

载泽密折里所列举的17条立宪后将由君主完全掌控的统治大权,其实全都是从伊藤博文那里听来的。

载泽曾询问伊藤博文所言是否都已付诸实施,伊藤告诉他,自己所说的这些,都已“实行有效”,绝非一般“学问家”的空谈。

伊藤没有欺骗载泽,他替日本设计的宪法,的确保证了军政管理大权牢牢掌控在天皇手里。

但伊藤没有告诉载泽,中日两国改革的起点完全不同,而以他的政治眼光,不可能看不到这一点。

迫不及待用“立宪”向地方督抚夺权,结果惨遭失败受载泽密折的鼓舞,慈禧9月1日宣布“预备立宪”,9月2日就宣布要改革官制,打算用“立宪”的名义,从地方督抚们手里“合法”夺权了,史称“丙午官制改革”——载泽、端方在奏请改革官制的折子里说得很明白:“循此不变,则唐之藩镇,日本之藩阀,将复见于今日”。

官制改革的内容,分中央和地方两块。

中央这一块,“略与日本现制相等”,换言之,就是继续保持君主高度集权的模式不变;地方这一块,“废现制之督抚,各省新设之督抚,其权限仅与日本府县知事相当,财政、军事权悉收回于中央政府”。

具体的做法,是在地方按照“立宪”的理念,搞“三权分立”,新设地方审判庭、地方议事会、地方董事会,从督抚们手里分割行政权和司法权。

“立宪”是一种“政治正确”,督抚们自然不能有异议,于是“人民程度不够”,就成了督抚们一致反对立即搞地方审判庭、议事会、董事会的主要理由。

当然,也有一些督抚回奏得很直白,比如河南巡抚张人骏说:“州县不司裁判,则与民日疏;疆吏不管刑名,则政权不一”,明确反对中央把司法权从地方手里夺走。

督抚们的集体反对,直接导致“丙午地方官制改革”的彻底流产。

尽管载泽曾上奏慈禧,力劝其“勿为各省督抚异论淆惑”,但慈禧终究不敢冒险。

督抚们挫败朝廷的地方官制改革后,转守为攻,竟又欲以“三权分立”改革中央官制,改军机处体制为内阁总理体制,结果迫使慈禧不得不下达“五不议”谕旨:军机处事不议,八旗事不议,内务府事不议,翰林院事不议,太监事不议。

这是载泽借“立宪”之名行“中央集权”之实的首次尝试,据张之洞在北京的坐探报告,载泽对此次失败表现得相当沮丧。

督抚们比载泽之流更懂得利用“立宪”来获取自身利益其实,老于宦海的地方督抚们,远比血气方刚的载泽之流,更懂得如何利用“立宪”来谋取自身利益。

张之洞就是个很典型的例子。

1906年9月以“立宪”为名的官制改革,张之洞是坚决的反对者,据张氏年谱记载,他对此事“愤懑填膺”,并致电浙抚张筱帆说:“外官改制,窒碍万端,若果行之,天下立时太乱,鄙人断断不敢附和。

倡议者必欲自召乱亡,不解是何居心!”1907年7月,慈禧将权势最大的地方督抚张之洞和袁世凯调入中央,阳为尊崇,阴实裁抑。

此时,张之洞对“立宪”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在8月份的一次觐见慈禧的谈话中,张大声疾呼朝廷要速速立宪。

对话如下:皇太后旨:大远的道路,叫你跑来了,我真是没有法了。

……出洋学生,排满闹得凶,如何得了?张之洞对:只须速行立宪,此等风潮自然平息……皇太后旨:立宪事我亦以为然,现在已派汪大燮、达寿、于式枚三人出洋考察,刻下正在预备,必要实行。

张之洞对:立宪实行,愈速愈妙,预备两字,实在误国。

派人出洋,臣决其毫无效验,……现在日法协约,日俄协约,大局甚是可危。

各国均视中国之能否实行立宪,以定政策。

臣愚以为,万万不能不速立宪者此也。

有些学者对张之洞前后立场的突变感觉很迷惑。

其实很好理解:1906年的官制改革要剥夺张之洞湖广总督名下的许多权力,张自然是要“愤懑填膺”;1907年张已任职中央,在同僚中的声望、资历一时无两,速行“立宪”,组阁的机会多半会落在张身上,他如何会不赞同速速“立宪”呢?慈禧临终时相当后悔“允彼等立宪”自“预备立宪”宣布后,“立宪”就成了皇室与地方督抚们互相争权的重要工具。

在争斗中,因为皇室受了载泽的误导,誓死以“巩固君权”为依归,违背了立宪精神,所以常常在舆论上陷于不利。

慈禧也渐渐觉察到了这一点,开始想要通过更多的途径去了解“日本立宪”究竟是怎么回事。

1907年曹汝霖觐见慈禧,因其曾留学日本,即被问及“日本立宪”的真相。

据曹汝霖回忆:“太后正坐,皇帝坐左侧,……(太后)问:日本的宪法是什么宗旨?对:他们先派伊藤博文带了随员到欧洲各国考察宪法,因德国宪法君权比较重,故日本宪法的宗旨,是取法德国的。

……(太后)将手轻轻地在御案上一拍,叹了一口气说:唉!咱们中国即坏在不能团结!对:以臣愚见,若是立了宪法,开了国会,即能团结。

太后听了很诧异的神气,高声问道:怎么着!有了宪法国会,即可团结吗?对:臣以为团结要有一个中心,立了宪,上下都应照宪法行事,这就是立法的中心。

开了国会,人民有选举权,选出的议员,都是有才能为人民所信服的人,这就是领导的中心。

政府总理,或由钦派,或由国会选出再钦命,都规定在宪法,总理大臣有一切行政权柄,即为行政的中心。

可是总理大臣,不能做违背宪法的事,若有违宪之事,国会即可弹劾,朝廷即可罢免,另举总理。

若是国会与政府的行策,不能相容,政府亦可奏请解散,另行选举。

所以这个办法,各国都通行,政府与国会,互相为用,只要总理得人,能得国会拥护,国会是人民代表,政府与国会和衷共济,上下即能团结一致。

臣故以为立了宪,开了国会,为团结的中心,一切行政,都可顺利进行了。

太后听了,若有所思,半顷不语。

我正想再有垂询,预备上陈,皇帝见太后不问,即说下去吧。

遂带上官帽从容退出殿门。

”有些学者误读了曹汝霖与慈禧的这段对话,先是搞错了时间,说成是在1905年(曹汝霖说自己觐见慈禧时袁世凯已经从地方调入中央,如此可以肯定觐见发生在1907年7月份之后),进而判断慈禧受曹汝霖影响加快了立宪的步伐:“曹汝霖的这堂政治学课作用有多大,我们不知道,我们只知道他确实讲了,而且属于比较有分量的一讲。

此后,清廷立宪的步伐迈得很快,1905年7月,五大臣出国考察宪政。

次年,宣布预备立宪,各省的咨议局选出来了,中央的资政院也组成了。

”这样的解读,恐怕已经与史料的原意截然相反——如引文粗体所示,曹汝霖就“立宪”总结了“三个中心”,“立法的中心”、“领导的中心”、“行政的中心”,可是,没有一个“中心”是属于皇权的,这与载泽所描绘的“日式立宪”截然相反,慈禧听完,“若有所思,半顷不语”,心中所想,恐怕不是在赞赏“立宪”。

1908年初冬,慈禧去世。

其对“立宪”的终极态度,担任晚清宫廷史官十余年之久的国史馆总纂恽毓鼎,在日记中有记载:“闻中官言,孝钦显皇后大渐时,忽叹曰:‘不当允彼等立宪。

’少顷又曰:‘误矣!毕竟不当立宪。

’是则侈言维新之足以亡国,圣母盖悟为深悔之矣。

”“皇族内阁”合影。

皇族内阁非一日之功,1906年“丙午官制改革”即以增强满人中央权力为重要目标结语慈禧主持的清末新政,始于被谬论误导,终于悔恨交加。

所谓的“改革诚意”究竟何在,史料里实在是找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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