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优质工程及文明工地创建的奖励实施办法
房屋建设建筑企业关于获得优质工程等奖项的实施办法

某某建设工程关于奖励优质工程等奖项的实施方法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项目部:为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确保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三体系”有效实施,进一步增强全员质量、安全意识,加大创优考核奖励力度,鼓励各分支机构多创品牌工程。
公司经研究决定对获得以下奖项的有关分公司、项目部和个人给予奖励,特制定如下奖励方法:一、奖励对象与标准1.奖励获得地市级优质与以上质量等级的工程获得鲁班奖(含国家级优质工程)工程的,公司奖励给项目部100万元(如建筑面积超过10万㎡以上,超过部分另再奖10元/㎡);获得省优工程的奖励给项目部10万元;获得地市级优质工程的奖励给项目部5万元;同一工程的质量奖按最高奖计算,不重复累计。
2.奖励获得地市级与以上等级的标准化文明示工地获得国家级标准化文明示工地的奖励给项目部50万元;获得省级标准化文明示工地的奖励给项目部5万元;获得地市级标准化文明示工地的奖励给项目部2万元。
3.获得国家级绿色施工工地、新技术应用示工程每项奖励给项目部10万元;获得省级绿色施工工地、新技术应用示工程每项奖励给项目部5万元。
4.获得国家级QC活动成果奖(一、二、三等)分别奖励给QC小组10万元、5万元、3万元;获得省级QC活动成果奖(一、二、三等、优秀奖)分别奖励给QC小组3万元、2万元、1万元、5000元;获得地市级QC活动成果奖(一、二、三等、优秀奖)分别奖励给QC小组1万元、5000元、2000元、1000元。
5.在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获得者,分别奖励1500元、1000元、500元。
6.获得国家级、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者,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
二、工程创优要求与证书的使用凡以某某建设工程名义施工,规模标准达申报标准的工程必须创省优(附件以省“扬子杯”申报标准为例,省外省优按当地要求为准)。
对符合创优条件的各分支机构要积极组织做好工程创优工作,获奖证书(或文件)交公司统一调配使用。
创优创标工程奖励实施办法

浙江******文件浙**建[2015]***号浙江***建设有限公司创优创标工程奖惩实施办法公司各部门、各驻外机构、项目部:为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鼓励和增强各项目部提高品牌意识,不断提高创优创标积极性,进一步优化公司发展环境和塑造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能力,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特制定以下奖惩办法:1、奖惩范围:1.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经营范围内所有承揽建设项目(含土建、安装、市政项目)和相关部门。
2、奖励等级:2.1 本办法奖励标准按县市级、地市级、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大区级(如华东地区)、国家级五个等级进行划分。
3、职责:3.1 公司高层领导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审批。
3.2 公司工程部负责工程质量安全奖惩款项金额的呈报,公司分管生产副总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3.3 财务部依据批文给予结算或兑付;奖惩款项原则上先从工程核算应收管理费中返还,不足部分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4、公司主承建的优质工程奖惩按每个单位工程进行(原则上按单个施工许可证范围执行),综合性优质工程奖惩标准按表1执行,分项优质工程奖惩标准按表2执行。
公司参建的的优质工程奖惩额度按主承建奖惩标准的25%执行。
综合性优质工程奖惩标准-------表1分项优质工程奖惩标准-------表25、公司主承建的创标工程奖惩按每个单位工程进行(原则上按单个施工许可证范围执行),创标工程奖惩标准按表3执行。
公司参建的的创标工程奖惩额度按主承建奖惩标准的25%执行。
创标工程奖惩标准-------表36、对获得优质工程或标化工程的奖励按照其所获最高等级进行奖励,不予重复计奖。
7、对个人获得省级荣誉的(如:优秀网页、优秀项目经理、优秀QC小组成员、工法小组成员等),每个人每项奖励2000元;对个人获得国家级荣誉的,每个人每项奖励10000元;8、本办法创优创标成果和个人荣誉以授奖证书颁发为准。
9、2015年1月1日以后开工的项目按本办法执行,之前项目按原规定执行。
获得优质工程奖和安全生产文明工地奖励办法

优质工程奖和安全生产文明工地申报及奖励办法(草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质量、安全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促进公司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推动公司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属公司承建的建设工程(含房屋建筑、水利水电、交通工程及市政工程等)均可申报和参与农四师、伊犁州、兵团、自治区和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和安全生产文明工地的评选。
第三条申报同级优质工程奖的建设工程必须获得同级或同级以上安全生产文明工地的称号。
第四条申报的优质工程奖按区域和级别分为:伊犁州建设工程天马杯(伊犁州优质工程)简称“天马杯”;兵团建设工程昆仑杯(兵团优质工程)简称“昆仑杯”;自治区建设工程天山杯(自治区优质工程)简称“天山杯”;建设部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级优质工程)简称“鲁班奖”。
第五条申报安全生产文明工地按区域和级别分为:农四师安全生产文明工地;伊犁州安全生产文明工地;兵团安全生产文明工地;自治区安全生产文明工地;全国建设工程项目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第六条申报安全生产文明工地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是主体在建工程。
申报优质工程奖和安全生产文明工地的建设工程要经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初检和中间检查验收,同时符合第四条、第五条中优质工程奖和安全生产文明工地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各单位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凡达到评选工程范围规定要求的,应积极组织做好申报工作,每个单位在年度内力争申报一项(或多项)优质工程奖和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优质工程奖每年度评选一次。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八条申报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必须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
主要包括:(一)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和高层住宅),工程规模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2、非住宅小区的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单体高层住宅(团场可放宽到2000平方米)(二)工业建设项目:土建和设备安装工业建设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三)交通工程:包括公路、桥梁等1、长度在10公里以上的高等级公路;2、20公里以上的公路且投资超过2000万元;3、独立大桥;4、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互通立交及大型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公司工程质量创奖创优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XX集团质量管理办法》、《XX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质量系统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为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创奖创优,特编制本细则。
第二条工程质量创奖管理:工程质量创奖是指获得下列奖项所采取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工程创奖策划、项目合规性文件管理、项目必备条件管理(所创奖项评审办法中规定的所有前置条件,如专业质量奖、安全标化奖、技术奖等的获得)、其他需要的条件管理(如技术成果、概念性包装等)、必须的工序创优管理(观感质量等)、各种质量保证和管理资料、申报奖管理等。
工程质量创奖主要包括以下奖项:国家级综合奖:鲁班奖、国优工程奖、詹天佑奖等;国家级专项奖: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市政金奖、中国装饰工程奖、中国钢结构金奖等省部级综合奖:各省综合优质工程奖,如白玉兰、黄山杯、黄果树杯、扬子江杯、闽江杯、海河杯等等;冶金优质工程奖、冶金优秀设计奖等;省部级专项奖:如上海安装之星、上海金钢奖、上海优质结构、上海设计优秀奖、海河杯优质结构等;省部级以下地方奖:各市级综合奖、市级专项奖等。
第三条工序质量创优管理:是指按照下列原则,需要将某工序达到质量优质水平所进行的管理活动,优质标准以公司颁布的工序创优标准为主,若开展工序质量创优活动的项目,其当地有明确的质量创优评审标准的,可按相应标准执行。
工序质量创优管理原则:1、需要进行现场实体复查的创奖工程,应对被复查的工序开展创优活动;2、需要在当地开展观摩活动的工程,应开展相对应的工序创优活动;3、工序质量创优以观感质量优质为主,一般将项目所涉及的装饰装修工程、地面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工程、屋面工程、节能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作为工序创优的主要分部分项;申报优质结构的工程、结构工序也应开展工序创优;4、体量较大的项目,一般将其中的某栋单体作为创优部位、或将主要出入楼层作为创优部位等进行策划。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工程质量创奖创优工作由两级公司总经理领导、两级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日常管理;公司质量系统负责质量创奖创优的过程管理以及申报奖工作,相关系统(如工程、技术、安全环保、经采等等)作为工程质量创奖创优的协同管理系统、负责和工程质量创奖创优内容有关的过程管理;项目部是质量创奖创优的执行单位,项目经理为项目质量创奖创优直接责任人。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及程序范本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及程序范本安全文明施工是建筑工程中至关重要的一项工作,它涉及到施工现场的安全与环境保护,对于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我公司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奖惩制度及程序。
以下是该制度的范本:一、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奖励:(1) 每月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工地”,对获奖的工地予以通报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2) 每季度评选“安全生产示范工地”,对获奖工地给予奖励资金支持,奖金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 每年评选“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并在公司年度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颁发奖牌和奖金。
2. 环境保护奖励:(1) 每月评选“环境保护先进工地”,对获奖的工地予以通报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2) 每季度评选“环境保护示范工地”,对获奖工地给予奖励资金支持,奖金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 每年评选“年度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并在公司年度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颁发奖牌和奖金。
3. 文明施工奖励:(1) 每月评选“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对获奖的工地予以通报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2) 每季度评选“文明施工先进工地”,对获奖工地给予奖励资金支持,奖金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 每年评选“年度文明施工先进单位”,并在公司年度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颁发奖牌和奖金。
二、惩罚制度:1.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1) 对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现场进行深入调查,查明责任;(2)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依据事故等级和性质给予相应的处罚;(3) 严重安全事故责任人,将会被取消奖金资格,直接影响其个人评级。
2. 违法行为处罚:(1)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施工标准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处罚;(2) 对违法行为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3) 严重违法行为责任人,将会被取消奖金资格,并可能被撤销施工资格。
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模版

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模版引言:工程项目安全和文明施工是保障建设过程中工人安全以及环境保护的重要方面。
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文明施工行为,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奖惩办法。
本文将提出一套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模板,旨在引导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严守安全规范,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工人安全,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一、奖励措施为了激励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我们将采取以下奖励措施:1.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对在工程项目中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安全技术应用等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对在工程项目中积极参与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自觉维护安全工作环境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3. 文明施工先进集体奖: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严守施工道德规范,文明施工,保护环境,与周边居民和谐相处的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
4. 文明施工先进个人奖: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文明施工行为,积极引导周围工人关注环境保护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5. 安全和文明施工优秀项目奖: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综合考核表现优秀,包括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的项目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惩罚措施为了严肃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纪律,我们将采取以下惩罚措施:1. 警告处罚:对违反安全和文明施工规定,但未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的行为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处罚。
2. 罚款处罚:对违反安全和文明施工规定,造成轻微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的行为进行罚款处罚。
罚款数额将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决定。
3. 工程扣分处罚:对违反安全和文明施工规定,造成较严重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的行为进行扣分处罚。
达到一定扣分数额的项目将会受到一系列限制,如暂停施工、整改等措施。
4. 吊销资质处罚:对多次违反安全和文明施工规定,造成严重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的施工单位,将会被吊销相应的施工资质并列入不良施工单位名单。
5. 法律追究处罚:对违反安全和文明施工规定,造成严重伤亡或重大环境破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范文(3篇)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范文一、奖励措施1. 员工表彰奖励- 对于参与项目并始终保持文明施工的员工,公司将给予个人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积极提出安全文明施工建议并得到采纳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金或者特殊奖励;- 对于在安全责任区域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的员工,进行个人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对于连续在项目中保持良好安全文明施工记录的员工,公司将额外提供一定的福利待遇。
2. 团队奖励- 对于项目组整体保持安全文明施工记录良好的,公司将对团队进行集体表彰,并给予相应奖励;- 对于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特别出色的项目组,公司将给予额外的团队奖金或者福利待遇;- 对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对项目团队的表彰和肯定,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鼓励。
3. 环保奖励-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要求,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环保奖励;- 对于在施工中发现并及时纠正环境污染问题的项目团队,给予环保表彰和奖励;- 对于节约能源、减少废弃物和合理利用资源的项目组,公司将给予额外的环保奖励。
二、惩罚措施1. 违规行为惩罚- 对于未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施工的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记入个人档案;- 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无视安全警示标志等行为的个人,给予书面警告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对于多次违规行为的,公司将取消其表彰产生的奖励,并采取其他措施进行处罚。
2.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团队,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追究事故责任;- 对于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对于因施工不规范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民事责任,并视情况终止该项目。
3. 违规投诉处理- 对于接到相关部门或个人对项目施工过程中违规行为的投诉,成立投诉处理小组进行调查;- 对于经调查属实的违规投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对于恶意捏造事实、故意诽谤他人的投诉,将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的声誉。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范本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范本工程质量是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执行过程和成果进行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的提高和有效管理,必须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奖罚制度。
本文将提供一份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的范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工程质量奖励制度1. 优质工程奖励优质工程奖励是对工程质量表现突出、达到预期要求以上的项目进行奖励。
通过评审专家的严格评选,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和荣誉表彰:(1) 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2) 工程施工过程中实施了科学、合理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措施;(3) 工程施工现场整洁、安全,无违章建设行为;(4) 工程交付后没有发生质量纠纷,用户满意度高。
2. 技术创新成果奖励技术创新成果奖励是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采用了新技术、新材料或新工艺,提高了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项目进行奖励。
通过专家评审,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和荣誉表彰:(1) 工程采用了先进的施工技术、新型材料或新工艺,提高了工程品质;(2) 工程采用的技术创新成果在同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示范性;(3) 工程施工过程中能够有效解决技术难题,提高了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3. 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生产奖励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有效保障工人安全、未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进行奖励。
通过安全事故率和安全管理措施的评估,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和荣誉表彰:(1) 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2)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设施到位;(3) 工程施工中完成了相关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二、工程质量惩罚制度1. 不良工程处罚对工程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进行处罚。
通过评审专家的严格评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1) 工程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与合同约定存在差异;(2) 工程质量存在重大缺陷,无法满足使用要求;(3) 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相关法律法规被违反、用户投诉严重或发生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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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优质工程及文明工地创建的奖励实施办法
/来源:盐城二建发布日期:2011-05-10
公司各单位:
公司近年来一直坚持“靠质量创信誉,以信誉求发展”的经营方针,全面贯彻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强化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有力地推动了工程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为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质量、安全意识,加大创优考核奖励力度,鼓励各单位多创品牌工程,公司经研究,决定对创成省优及以上质量等级和省级以上文明工地的有关分公司给予奖励,特制定如下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1、奖励创成省优及以上质量等级的工程
创成鲁班奖工程的,公司奖励300万元,对首创鲁班奖工程的单位另加奖100万元;创成国优、詹天佑奖工程的,公司奖励200万元;创成省优(省外扬子杯除外)工程的奖励6元/m2,创成江苏省省外扬子杯工程的奖励3元/m2,创成省优质结构工程的奖励2元/m2。
2、奖励创成省级及以上等级的文明工地。
创成国家级文明工地的奖励3元/ m2(既获国家级文明工地又获省优及以上工程质量奖的可同时实行奖励兑现);创成省级文明工地的奖励1元/ m2(如该工程创成省优及以上质量等级的,兑现质量奖时应扣除已兑省级文明工地奖1元/ m2)。
二、工程创优要求及证书的使用
今后凡以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名义施工,规模标准达以下条件的工程必须创省优(以下为江苏省“扬子杯”申报标准,省外省优按当地要求为准)。
1、住宅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单体住宅工程;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或组团;
2、公共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层数10层以上单体工程;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群体建筑;
3、工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跨度24米以上单体工程,或总投资8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
4、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单项装饰装修工程;
5、市政工程:单跨跨度40米以上的桥梁工程,断面20平方米以上的隧道工程;10万吨/日以上给水厂,10万吨/日以上污水处理厂;总储存容积1000立方米以上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公共广场、垃圾处理及燃气管道工程;
6、园林和环境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和以城市绿化景观为主的环境整治工程;
7、交通工程:单独立项的高速公路;单孔跨径≥100米或多孔跨径总长≥500米的桥梁;单孔跨径≥40米或多孔跨径总长≥100米,且有技术创新的桥梁;五级以上连续里程≥10公里航道工程;船闸工程;
8、水利工程:单项建筑物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单独立项的水利建设项目;
9、电力工程: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发电工程,220千伏以上送变电工程;
10、通讯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单独立项的通讯建设项目。
11、建设工程规模普遍较小的苏北地区可适当降低申报规模标准。
对符合以上创优条件的分公司要积极组织做好工程创优工作,公司将按规定对创成优质工程的单位予以奖励,创成的品牌归公司和分公司、项目部共同所有,创优证书(或文件)交公司统一调配使用。
对一些创优积极性不高,2年内无创优业绩的分公司将实行有偿使用创优证件,对符合创优条件而未完成创优目标计划的分公司,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该分公司1-2万元的处罚。
三、建立创优质工程档案
各单位根据公司年初制定的创优目标计划,落实具体创优工程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工程管理部建立公司优质工程创建档案,及时检查、监督各单位创优工作开展情况,档案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开竣工时间、工程规模、结构形式、经营形式、QC成果的开展情况、过程质量、安全记录及最终获奖情况等。
工程管理部对创优项目进行及时检查、记录、归档,建立完整的优质工程档案。
四、获奖工程的奖金兑现与使用
1、分公司自优质工程(文明工地)证书颁发日起,3个月内将优质证书、工程结算单、工程合同等有关资料原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核验,经公司审核确认后办理优质奖的兑现手续,逾期不办作自动放弃处理。
2、各单位要健全优质工程奖分配方案,不允许将优质奖转为利润冲抵各单位承包金或亏损,分公司与项目部优质奖要按一定比例分成享受,分公司所得比例主要用于奖励创优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项目部所得比例主要贴补创优过程中增加的工程成本和奖励有功人员,计划财务部采取有效手段将奖励资金划转到各个阶层。
3、分公司所创优质工程必须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为确保创优目标实现,公司每年组织1-2次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管理及贯标工作检查评比活动,并将创优、评比情况在全司通报。
4、对超额完成创优目标的单位除享受优质奖外,年终建议该单位评为先进集体,对未完成创优目标或创优意识差的单位要列入劣绩淘汰的黑名单范围,年终更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5、本办法自二0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二0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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