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勤工助学
关于2009-2010学年勤工助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09-2010学年勤工助学工作安排的通知各用工单位:根据《华侨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就2009-2010学年勤工助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岗位设臵岗位设臵分劳动服务型岗位、智力服务型岗位两类。
劳动服务性岗位是指一般以体力付出为主的岗位,如卫生保洁、接送材料等。
智力服务型岗位又分为技能锻炼、管理服务、专项团队岗位。
技能锻炼是指以提高专业水平和技能为目标的岗位,如助研、助教、设备维护、电脑数据库管理与维护等;管理服务岗位是指以锻炼语言表达、组织领导、沟通协作等能力为目标的岗位,如治安协管、学生工作助理、办公室助理等;专项团队是指经审批通过的具备特定技能及素质的岗位。
为配合我校新生阳光成长计划申请,资助中心将按比例保留部分岗位供2009级新生进行申请。
二、工资标准工资标准:劳动服务型岗位工资标准为每小时8至9元,智力服务型岗位工资标准为每小时8至10元;正常工作日内每周用工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月最高不超过40小时,每生每人月工资控制在256元左右,详细情况请查阅《华侨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规定》。
三、时间安排9月21日至9月22日,学生资助中心将组织各用工单位负责人进行“学工系统-勤工助学子系统”的培训。
泉州校区定于9月21日下午3:00,地点:金川活动中心二楼多媒体教室;厦门校区定于9月22日上午9:00,地点:行政主楼A811。
9月24日前,各用工单位登陆“学工系统-勤工助学子系统”设臵勤工助学岗位。
9月26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系统对各用工单位申报设臵的勤工助学岗位直接进行审批,审批结果直接在系统中显示,岗位分为老生岗位与新生岗位,新生岗位待新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定后再开放申请。
9月27日至9月30日,老生进行登陆系统申请岗位,用工单位根据情况自行组织面试,届时资助中心将在泉州校区华园大道和厦门校区学生餐厅前设立咨询服务点,供学生咨询。
10月12日至20日,资助中心开放新生岗位供新生申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情况自行组织面试。
2014届华侨大学厦门校区生活指南

一、校区简介 1、华侨大学厦门校区规划图 2、校区综合教学楼分区及房间编号标识平面示意图 二、指导服务 1、生活篇(餐饮、住宿、医疗、服务、交通、安全) 2、课业篇(入学教育与素质测评、学分学籍、图书馆) 3、课余篇(校园文化、学生组织及团体、文体活动、党团活动、科技创新、 社会实践、学生培养、志愿服务、心理咨询、网络服务、学生管理) 4、助学篇(助学措施、阳光成长计划、助学政策) 5、就业篇(就业状况、就业指导、就业服务) 三、实用信息 1、厦门校区上课作息时间表 2、厦门校区重要电话 3、厦门校区邮政地址 4、华侨大学校历 5、厦门火车站始发列车时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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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学华大——厦门校区学习生活指南
一、校区简介
1、华侨大学厦门校区规划图
2、校区综合教学楼分区及房间编号标识平面示意图
C 区一层房间编号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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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学华大——厦门校区学习生活指南
综合教学楼分区编号示意图
C 区三层房间编号示意图
校区部门和学院的办公地点在哪里? 校部机关单位、华侨华人研究院、数量经济学研究院办公地点设在行政研发大楼(综合教学楼群 A 区)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办公地点设在 D4 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工学院 办公地点设在 E4 区,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办公地点设在 C4 区,土木工程学院办公地点设在 C5 区,建筑学 院办公地点设在 D5 区,华文学院办公地点设在 E5 区,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办公地点设在 F4 区,音乐舞 蹈学院办公地点设在 F5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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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学华大——厦门校区学习生活指南 (3)未经批准,不得夜不归宿或在外租房住宿;不得私自留宿他人或者擅自让他人进住宿舍; (4)注意个人财产安全,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养成出门上锁的习惯; (5)公寓内严禁跨寝室进行计算机联网。 什么是社区表现分、如何考评?社区表现分与学生是什么关系? 住宿生社区表现分是指用积累分的形式记录每位住宿生在学生社区的日常表现,包括学生宿舍个人卫 生成绩、学生文明行为表现两大部分。每学年第一个月以 100 分起算,每个月通过对住宿生的日常表现进 行检查考评得出当月的积累分。 住宿生在学生社区的日常表现是住宿生在校参与评优评奖、贷款、困难补助和担任学生干部的重要依 据,也是对学生在社区表现不良进行处理的基本依据。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华侨大学住宿生社区表现量 化考评办法》 ,自觉遵守学校的纪律,以免给自己的学习生活造成不良的影响。 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办公电话:0592-6160339;办公地点:学生社区刺桐苑 1 号楼 1 层。 医疗 在学校生病了怎么办? 如果您发生意外伤害或生病了,要及时到校医院下属的厦门校区门诊部就医。厦门校区门诊部设在后 勤综合楼(学生餐厅对面)一至二楼,目前设有急诊医学科、内科、外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医学影 像科、医学检验科和综合药房等临床、辅助科室,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 同学们如有必要,也可以到校外医院就医。在厦门校区,从校大门乘坐 BRT 到嘉庚体育馆站下,步行 较短的距离即可达离校区最近的综合性大型医院-—厦门市第二医院。厦门岛内的大型医院还有:厦门市 第一医院、厦门市中山医院、厦门市中医院、解放军 174 医院、仙岳医院等。 目前学校所在的厦门市已实行大学生医疗保险(简称大学生医保)制度,有关参保事宜请详细阅读本 指南的有关部分。学生入学之后即由学校统一办理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留学生除外) 。一般常见病、 多发病可持社保卡到厦门校区门诊部就诊。如需住院治疗,可持社保卡到厦门市内各医保定点医院就诊。 新生入学后是否要体检?如体检不合格怎么办? 大学的学习任务繁重,集体生活也需要有健康的体魄。学校委托校医院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对全体新 生进行健康检查,以确认该生能否适应大学生活。 体检不合格的,如属高考体检时隐瞒舞弊者,取消其学籍,予以退回;如属高考体检之后患有疾病, 经校医院证明,短期治疗可恢复健康的,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回家治疗。下 学年开学前,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 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大学生的卫生保健原则有哪些? 1、搞好环境卫生:勤打扫生活、学习环境,除四害;勤换洗衣、被、床单、鞋、袜等,注意室内通 风和美化环境。 2、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生活习惯:勤洗手、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澡、换衣服;饭前便后 洗手,饭后漱口,早晚刷牙。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不随地大小便;用自己的毛巾、手帕,不用 手揉眼,不挖耳孔、鼻孔;吸气用鼻孔,咳嗽、喷嚏时用手帕或纸巾掩盖口鼻。 3、搞好饮食卫生:饮食要定时定量,进食时不谈笑,细嚼慢咽;不在饭前或运动后大量饮水;不吃
华侨大学、学生、家长三方权利和义务声明

华侨大学、学生、家长三方权利和义务声明为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明确学生在校期间本人及其家长与学校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法律法规,现将三方权利和义务告知如下:一、学校的权利和义务1.学校的权利教育学生遵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对学生德、智、体、美进行科学、严格的教育、管理和考核;按教育部和地方政府部门的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学校的义务向学生提供教育教学资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对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给予公正评价,为完成学业的学生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不同形式的奖励,受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各类奖学金,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酌情提供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的帮助和资助;向学生家长提供学生在校的学习成绩及奖励情况的相关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学生的权利和义务1.学生的权利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合理使用教育教学资源;按规定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陈进强贷学金,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如有异议,可向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学生的义务遵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考试不作弊,论文写作不抄袭、不造假;按时、足额缴纳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履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助学金后的相应义务;承担因学生原因造成的意外事件中的法律和经济责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学生家长的权利和义务1.学生家长的权利悉知学校对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行为表现等方面的评价;当学生受到学校处分时,了解该处分的原因和决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外国留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制度

外国留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制度应由本人所在学校制定,以下内容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撰写。
一、目的和意义外国留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制度是为了帮助留学生更好地适应留学生活,提高其语言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同时也为他们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
该制度旨在保障留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外文化交流和友好合作。
二、管理制度内容1. 申请条件:留学生需要符合一定的学术成绩和语言能力要求,并且经过学校审核后才能申请勤工助学。
2. 工作时间:留学生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一定时间,以确保不影响学业和身心健康。
3. 工资待遇:勤工助学的工资应该公平合理,符合当地劳动法规定,并且要定期发放。
4. 岗位安排:学校应该根据留学生的专业背景和语言能力,为他们安排合适的岗位,以便更好地发挥其优势。
5. 监督管理:学校应该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对留学生勤工助学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留学生遵守相关规定,不影响学业和身心健康。
6. 法律责任:如果留学生违反相关规定,学校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实施和管理流程1. 申请流程:留学生需要向学校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语言能力证明等。
学校将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将安排参加面试。
2. 面试流程:学校将组织面试官对留学生进行面试,评估其语言能力和专业背景等。
面试通过者将签订勤工助学协议。
3. 合同签订:勤工助学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
协议签订后,留学生需认真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
4. 监督管理流程:学校将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留学生勤工助学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留学生遵守相关规定。
同时,学校还将建立投诉渠道,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5. 解除合同:如果留学生违反协议规定或因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可以向学校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
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和处理。
总之,外国留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制度应该充分考虑留学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合理的经济支持和良好的发展机会。
华侨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华侨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助学金包括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其中,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预科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资助标准第四条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300元,每学年发放10个月,具体标准分为每生每月250元、300元、400元三档。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125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500元,每学年发放12个月。
第三章申请条件第五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六条申请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须纳入当学年“阳光成长计划”。
第四章评审发放第七条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流程参照《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华大学〔2013〕49号)。
第八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流程:各学院于每年9月份报送完整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花名册,经学院、研究生院、财务处三方审核确认后,作为当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的基本依据。
当学年其他月份,学院于每月5日之前报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变动情况表》,作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审核发放的依据。
第九条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手续办理完毕次月起暂停对其发放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次月起再行发放。
优秀毕业生申请书

优秀毕业生申请书优秀毕业生申请书「篇一」尊敬的领导:第一次走上讲台,是在大学开学竞选班干的时候,竟然有些胆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没有了熟悉的同学的鼓舞和支持。
我是个乐观的孩子,就像我在讲台前讲的那样,“我上来的目的并不为了竞选,最主要的是让自己克服心理障碍走上台,让大家认识我。
”大学四年,我的确做到了这点,一个七十多号人的大班级里我早早地认识了每一位同学,并建立起几份难忘的友情。
她和他,虽然现在碰面并不多了,但都依然在我心里,那份永恒的感情。
我不知道“优秀毕业生”的“优秀”是指什么,四年来,我是以自己拟的优秀大学生的定义一路走来。
在我看来,大学就要精彩,就要积极参加各种活动,体验各种未曾体验的。
我做到了,所以,在我心里,我就是一名优秀毕业生!记得之前填过一张大学规划表,是按照前辈以及俞敏洪的讲座来填的。
对于自己填的顺序并不很记得,但是俞敏洪所讲的大学那四件事儿,一直印在脑子里并且实施着。
大学快要结束了,做过的也就不叫“规划表”,而是“实施表”了。
大一打基础,好好上课拿奖学金;大二泡图书馆,拿考级证书;大三锻炼自己,学好专业课参加各种大赛;大四重心放工作上。
第二次在讲台上是大一推优那会儿,终于鼓起勇气走上台,却并没有引起同学们的注意。
我拍了拍桌子,最后惊喜得来的不仅是入选,还有同学们的尊重和自己的开心。
那时候我懂得了环境和勇气的重要。
可以自如地在人前讲话。
但是偶尔胆怯心依然会出来作祟,唯有克制,给自己小鼓励。
刚才说到俞敏洪提出的大学最重要的四件事是:学习,朋友,爱情,工作。
学生当然以学业为重,自然要努力;唯独你有爱人之心,你才会有朋友,才会可能得到爱情;最后工作,工作是我如今的重心。
经历过多次面试,从集团到小公司。
有过很不成熟的表现,有过很天真的想法,喜欢跟面试官交流。
我热爱工作,为自己的成长感到欣慰。
如果课上的讲解不算的话,那么第三次和第四次在台上都是大赛的时候,主持人大赛和创业大赛。
总说自己是注重过程的人,不管结果是怎样,我只记得自己和队友们当时的风采。
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试行)
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试行)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为贫困生打造“量身定做”的资助计划,让每一名贫困生都能在华园的阳光下快乐成长、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简称“阳光成长计划”)。
一、“阳光成长计划”的基本内容“阳光成长计划”是针对我校每位贫困生的具体困难情况而实施的“一揽子”经济资助计划,为其本人在校期间的生活和学习提供必要的经济资助。
“阳光成长计划”统筹各项资助项目、统一办理资助手续,形成特困资助与贫困资助、重点资助与一般资助、长期资助与临时资助、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助困与育人相结合的资助运行模式。
(一)资助项目设定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生活费、意外变故支出等三项必要经济支出,对应设立助学贷款、生活补贴、临时困难补助三项资助:1.助学贷款资助。
其构成为国家助学贷款、陈进强贷学金,主要用于解决贫困生学费和住宿费。
其中,贷款金额在3000元及以下者,原则上只能申请陈进强贷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陈进强贷学金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3000元且不得超过两年。
2. 生活补贴。
其构成为国家助学金、林淑惠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及其它社会捐助等,主要用于解决贫困生日常生活费。
助学金分为350元/月、250元/月、150元/月三个等级,每月15日前存入受助学生本人的银行帐号。
其中,校内勤工助学月工资控制在250-350元,当助学金与勤工助学月总额累计超过550元后,应适当降低助学金等级。
3.临时困难资助。
其构成为困难补助、社会资助,主要用于解决贫困生因突遭变故而造成的临时困难。
临时困难资助分为院校两级,院级临时困难资助金额在100-800元不等,校级临时困难资助金额在300-1200元之间,具体评定视情况而定。
暨大新生小Tips
suan新生小Tips——了解情况暨南大学情况篇(不喜欢看赶快跳到第二页哈!)暨南大学创办于1906年11月16日,是中国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华侨学府,是中国第一所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大学,是目前全国境外生最多的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综合性大学,直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领导。
“暨南”二字出自《尚书·禹贡》篇:“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讫于四海。
”意即面向南洋,将中华文化远远传播到五洲四海。
1996年6月,暨南大学成为全国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的大学。
2002年,学校通过“211工程”“十五”期间建设项目立项,确定以中国语言文学与海外华文教育、中外关系与华侨华人、产业经济与金融经济、企业管理理论与应用、生物科学技术与生物医学工程、生殖科学与计划生育6个学科为重点建设学科。
校徽:暨南大学肩负着为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地区培养人才光荣使命,在校徽的设计上,字母“JNU”构成一艘中国特点的帆船。
“船为文化传承的载体,也为文化交流的桥梁”,船体厚实,富有文化承载力度,线条连接充满动感,体现暨大的薪火相传、不断发展与时俱进。
同时也寓意暨南大学扬起风帆,向海外传播中华文化的意念;同时标志的视觉中心是图案化寿字文“南”,传神地反映中华传统的文化。
校徽将字母和中文有机结合,认读性强,见解鲜明,线条流畅,气运平衡。
标准色彩用大海和天空大自然的颜色:蓝绿色,寓意暨南大学历经百年,依然蓬勃焕发着茂盛的生命力;整体更和谐统一沉稳大气,吻合暨南大学忠信笃敬,悠久历史、学术严谨活泼的风格。
校训:我校以“忠信笃敬”作为校训。
这四个字是高度概括的抽象的道德观念,数千万历史文化的积淀,使它们大致具备了以下的意义内涵:忠:有忠诚、不贰、尽心、无私等意义。
信:有诚实、不欺、道义、真确等意义。
笃:有厚实、真诚、牢固、专一意义。
敬:有恭敬、严肃、尊重、谨慎等意义暨南大学各个校区分布地形图在此主要介绍暨南大学珠海校区的情况兼顾校本部的部分内容,如果广州华文学院和深圳旅游学院的新生,请再咨询我们。
华侨大学毕业生去向
华侨大学毕业生去向华侨大学毕业生是华侨大学培养的优秀人才,他们在毕业后的去向多种多样,体现了华侨大学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首先,一部分毕业生选择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这些学生在华侨大学的学习过程中展现出较高的学术能力和研究潜力,他们希望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进一步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他们选择继续深造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对自己的研究领域有浓厚的兴趣,想要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等。
其次,还有一部分毕业生选择投身工作岗位。
他们将华侨大学的学习成果应用于实际工作中,为社会各个领域的发展做出贡献。
华侨大学以培养可应对各种工作需求的人才为目标,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这些优势使得华侨大学的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具有竞争力。
他们在毕业后进入各个行业,比如金融、教育、医疗、科技等,成为这些行业的中坚力量。
另外,还有一部分毕业生选择创业或自主就业。
他们在华侨大学的学习中培养了创新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具备一定的创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他们看到了市场上的机会和需求,并愿意通过创业来实现自己的理想和价值。
他们的创业项目涉及多个领域,比如互联网、电子商务、文化传媒等,为社会的发展和就业创造了更多的机会。
另外,还有一部分毕业生选择继续留学或去海外工作。
华侨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对国际视野和国际合作有一定的了解和体验,他们希望能够进一步拓宽自己的国际视野,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全球竞争力。
他们选择留学或去海外工作,既是对自己知识的进一步追求,也是对国际化的未来发展趋势的顺应。
综上所述,华侨大学毕业生的去向丰富多样,他们在不同领域都能够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学术素养,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无论是继续深造、就业创业还是留学海外,都是华侨大学毕业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职业发展规划做出的选择,他们在不同领域都能够展现出华侨大学毕业生的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
华侨大学关于各类各项奖学金详细说明
关于奖学金 12级土木二班大一时期可评选的总人数46人。
2012级土木工程2班平均绩点2.735,年级第五
故班级可分配的奖学金总额为11070元(境内4到合格及以上。
不能有违纪处分。
7、校奖审批表 手写 !!!
学院栏写“土木工程”、专业栏写“土木工程。
政治面貌写“团员”或“党员”(包括预备党员)、“群众”。
体质测评写出具体的分数。
社区表现分必须写出分数分数(班长再进行确认,写“是”或“否”。)
成绩单不需要打印,学院会统一去弄。
境外生可适当放宽要求。
以下的6、和7、类似,但是在班级奖学金够的情况下选择6、机会更大点。
6、学院社会工作突出奖(400元):
相当于院三等奖(证书会写院三等奖)。
担任学生干部期满一年(如班委、三委一社等)且考核良好及以上,班级排名50%以上或者绩点3.0以上(2.9几的也可以酌情考虑)。
填“社会工作突出者”的汇总表要注明奖项名称。
8、文体突出者:
该年度文体比赛成绩优异个人及团队。(如体育成绩破校级记录、省级以上得奖。)
一般不评此奖,因为之后会有明月奖(文体类)和欧美大地奖(科创类)评选。
只能推荐1人),但不能参评校三好生,可以参评院三好生。
4、综合成绩优秀奖(2000元):
全院7个名额。班里可以参选的同学——4.2以上绩点(4.4以上机会大点),总平均绩点(不含校选修课)排名须在班级的前10%,最多两门功课为中及中以下。
证书复印件要交。
两三天后可公布这两项的获奖人。
10月21号下午5:00之前,交给周超(另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729969265@):其它奖的汇总表推荐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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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研究生勤工助学岗位管理规定-华大学〔2014〕21号
时间:2014-06-06 08:48来源:未知作者:admin 点击: 107 次
华侨大学研究生勤工助学岗位
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研究生是指学校招收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勤工助学工作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各类行政管理、学生思想教育管理、技术管理的辅助工作。
第四条研究生勤工助学工作应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第二章勤工助学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研究生勤工助学工作由华侨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助中心”)统一归口管理,负责对研究生勤工助学的岗位设定、招聘、考核、经费管理等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
第六条用人单位负责研究生勤工助学的聘用、岗前培训、日常管理等。
第三章勤工助学岗位的设定与管理
第七条资助中心结合各单位事业编制人数、学院学生数统筹安排、设置校内研究生勤工助学岗位。
原则上各学院按照研究生在读人数/20,专职教师人数/50,缺编数量×2(行政和实验系列缺编人数,不含辅导员)三项加总计算,四舍五入;机关单位(不含各直属单位和后勤实体)根据核定的缺编数量×2设置岗位。
第八条设置的岗位既要满足研究生的工时需求,又要保证研究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第九条勤工助学岗位类型分为固定岗位、临时岗位、专项岗位。
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专项岗位是指以立项申请的形式参与学校教育、管理、服务的工作岗位,聘期一般不超过一学期或5个月。
兼职辅导员纳入辅导员队伍管理,不作为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条各类岗位的职责和申请流程
(一)固定岗位职责和申请流程
固定岗位以日常助理为主,职责以常规性、基础性的工作为主,具体由用人单位调配。
资助中心根据各单位事业编制人数、学院学生数设定岗位,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管理。
(二)临时岗位申请流程
临时岗位以完成临时事项为目标,职责由各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在用工前一周填写《华侨大学勤工助学临时岗位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资助中心审核。
若岗位申请通过,资助中心设置临时岗位,由报送单位统一管理。
(三)专项岗位申请流程
各单位根据全校勤工助学总体安排,在每学期最后两周填写《华侨大学勤工助学项目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资助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
若岗位申请通过,资助中心设置专项岗位,由报送单位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如中途需变更岗位类型、岗位数量和岗位工资标准等,各单位须填写《华侨大学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调整申请表》,报资助中心审批。
第四章勤工助学人员的资格、录用与考核
第十二条承担研究生勤工助学工作的研究生需具备以下条件:品行端正,思想进步,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内无违反校规校纪记录;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好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能自觉遵守本规定;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第十三条勤工助学人员的录用
为贯彻公平、公正原则,所有勤工助学岗位须公开招聘,受聘研究生试用期一周,如不符合要求或无法胜任的,可解除聘用并重新招聘。
针对研究生勤工助学专项岗位,试用期结束,确定聘用的应签订《华侨大学研究
生勤工助学专项岗位聘用协议》(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受聘研究生各持一份)。
原则上实行一人一岗制,禁止一人多岗的现象,凡是被一个以上岗位录用的研究生须从中选择一个岗位。
第十四条勤工助学人员的考核
用人单位要加强对勤工助学人员的管理,上岗期间要做好签到签退记录和挂牌上岗,资助中心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针对研究生勤工助学专项岗位,每学期末,用人单位填写《华侨大学研究生勤工助学考核表》,根据受聘研究生的岗位职责、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情况综合评定,考核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不能续聘,并取消其下一学期应聘资格。
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续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报资助中心审批。
研究生在勤工助学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资助中心可取消其上岗资格: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刑事处罚或警告以上处分者;虚报工时和工资者;学习成绩差,无法完成学业,达到退学条件者。
第五章勤工助学工资标准与发放
第十五条固定岗位工资标准为12.5元/小时,月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500元;临时岗位月工资标准根据岗位工作实际情况提出并报学生处审核确定;专项岗位月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500元,用人单位可依照聘用协议,参考考勤情况和工作实绩予以调整。
所有岗位工资均按月发放,全年不超过10个月。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如实记录勤工助学研究生的出勤情况,每月填写《华侨大学勤工助学工时记录表》,并根据出勤情况和工时记录,在“研究生工作管理系统”中进行报酬发放,导出并打印工资表。
每月5日前,将工资表(一式两份)、工时记录表(一人一份)报送资助中心,经用人单位、学生处和财务处共同审核确认后,作为勤工助学工资发放的基本依据。
第十七条为保证勤工助学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工时记录和工资(工时记录用时间段表示),各单位勤工助学总负责人须认真审核本单位各岗位的工时记录表、研究生本人学号,并签字和加盖公章。
凡是虚报工时和工资的用人单位取消本学年用工资格,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华侨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规定》(华大学〔2013〕43号)执行。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华侨大学聘任研究生从事助管工作暂行办法》(华大人〔2011〕32号)同时废止,其他相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
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