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内地的出版物可以分为合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物两类
阅读非法出版物

阅读非法出版物(实用版)目录1.非法出版物的定义2.非法出版物的种类3.阅读非法出版物的危害4.如何识别和避免阅读非法出版物正文一、非法出版物的定义非法出版物是指未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擅自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的书刊、报纸、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这类出版物违反了我国的出版管理法规,往往存在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二、非法出版物的种类1.未经批准擅自出版的书籍、杂志、报纸等印刷媒体。
2.未经批准擅自复制、发行的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3.盗版、盗印的正版书籍、报纸、音像制品等。
三、阅读非法出版物的危害1.思想道德危害:非法出版物往往含有低俗、暴力、迷信、反动等不良内容,容易导致读者思想道德观念扭曲,危害社会风气。
2.法律法规危害:非法出版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阅读者可能因此触犯法律,受到法律制裁。
3.质量危害:非法出版物质量参差不齐,错误较多,读者阅读后可能受到错误知识的误导,影响正常的学习和工作。
4.财产损失:购买非法出版物可能导致财产损失,如购买盗版书籍、音像制品等,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甚至无法使用。
四、如何识别和避免阅读非法出版物1.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书籍、报纸、音像制品等,避免在地摊、无证书店等非正规渠道购买。
2.查看出版物上的出版信息,如出版社、书号、刊号等,判断是否为正规出版物。
3.阅读前可查阅相关评论和评价,了解该书是否为正版,内容是否健康。
4.加强法律法规意识,自觉抵制非法出版物,并向有关部门举报非法出版物的违法行为。
总之,阅读非法出版物对个人和社会都存在一定的危害,我们应当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选择正版、健康的出版物进行阅读。
其他出版业考核试卷

C.高质量的内容
D.良好的品牌效应
E.优惠的促销活动
三、填空题(本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请将正确答案填到题目空白处)
1.我国现行《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_____年。
2.出版物必须取得的法定标识之一是_____。
3.一本图书的书名页通常包括扉页和_____。
B.新闻、评论、专题、广告
C.新闻、评论、深度报道、广告
D.新闻、评论、通讯、广告
13.电子出版物的特点是什么?()
A.传播速度快、容量大、检索方便、环保
B.传播速度快、容量小、检索方便、环保
C.传播速度慢、容量大、检索不便、环保
D.传播速度慢、容量小、检索不便、不环保
14.网络出版物的分类有哪些?()
B.市场定位
C.竞争状况
D.销售渠道
E.读者需求
13.以下哪些是编辑工作中应遵循的原则?()
A.科学性
B.规范性
C.创新性
D.客观性
E.效益性
14.以下哪些属于出版物的宣传推广方式?()
A.举办活动
B.发布广告
C.社交媒体营销
D.口碑营销
E.媒体采访
15.以下哪些是出版社数字化转型的主要内容?()
A.内容数字化
二、多选题
1. ABCDE
2. ABCDE
3. ABCDE
4. ABCDE
5. ABCDE
6. ABCDE
7. ABC
8. ABCDE
9. ABCDE
10. ABCDE
11. ABCDE
12. ABCDE
13. ABCDE
14. ABCDE
期刊分级标准

期刊性质、级别划分标准一、正规刊物我国的合法期刊分为正式期刊和非正式期刊:1、正式期刊: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与国家有关部委在商定的数额内审批,并编入“国内统一刊号”。
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正式期刊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和国际刊号(ISSN),一号一刊,这是公开发行的正式刊物最基本的标志。
CN刊号标准格式是:CN XX-XXXX/x,CN为中国的国名代码,前2位数字为地区代码,后4位数字为地区连续出版物的序号,最后的字母为分类号。
如《山东教育》杂志的刊号为CN37-1025/G4,37是山东省的地区代号,1025是它的序号,G4表示该杂志为教育类刊物。
(期刊的分类法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4版)》的基本大类划分)2、非正式期刊:是指通行政部门审核领取“内部报刊准印证”作为行业内部交流的期刊,不得公开发行。
如《菏泽教育》,就是内部资料准印证号,菏连内资2008第019号。
二、非法刊物未经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出版的刊物即非法刊物,具体表现有:①无刊号的非法刊物;②假造刊号的非法刊物;③冒用刊号的非法刊物;④使用境外刊号的非法刊物;⑤完全套用其他刊物名称、刊号的非法刊物。
在非法期刊多如牛毛的今天,投稿真的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收到稿约也不一定是好事。
没准背后的陷阱正等着你。
核实真假最简单、实用的方法登陆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查询或致电省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
三、期刊级别分类:国家没有任何一个政府部门给刊物划分级别,所谓的刊物级别只是期刊行业的一种认识和一些社会机构推出期刊目录,虽然国家没有划分,可职称评审部门都有对期刊级别的要求。
以往的分法为一级刊物、二级刊物、三级刊物。
现在一般是分为“核心期刊和普通期刊”两类,近几年有些地方在核心期刊里又分出:权威、重要、核心。
1、省级期刊:“ 省级” 期刊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部、委办、厅、局主管的期刊以及由各本、专科院校主办的学报(刊)。
如《山东教育》主管单位为山东省教育厅,该刊即为“ 省级” 期刊。
非法出版行为是如何认定和识别

非法出版行为是如何认定和识别除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图书都属非法出版行为。
对于非法出版行为的认定和识别,有着法律规定。
下面由店铺为你详细介绍菲方经营罪中非法出版行为的相关法律知识。
非法出版行为是的认定一、非法经营罪之非法出版行为的认定关于非法出版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认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两种涉及非法出版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一是出版、发行、复制发行具有反动性政动性政治内容出版物、侵权复制品、淫秽物品等以外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的行为;二是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
前者为出版内容违法出版物,后者为出版程序违法出版物。
司法解释颁行前,有学者认为对盗版以外的所有情节严重的程序违法的非法出版行为,均宜按非法经营罪论处。
这种观点是较为中肯的。
但解释严格规定,对于出版程序违法出版物需情节特别严重方构成犯罪。
因此,对于第二种情形即出版程序违法出版构成非法经营罪是否存在加重构成,值得思考。
我们倾向于这种行为只存在基本构成。
针对出版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而与他人事前通谋出售、出租或非法转让该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的,解释规定此类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共犯。
司法解释对非法出版内容违法出版物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做出了明确规定:(1)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定罪条件的相异标准。
单位非法出版行为规模大、危害严重,解释规定单位较自然人非法出版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更高数额标准。
(2)定罪条件中数额与情节并重。
非法经营罪属于情节犯,以数额为定时因素的重要标准但并非唯一标准,因此数额、数量接近起点但存在特定情形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3)定罪数额适应犯罪情型的多元化。
考虑到实践中可能存在非法经营仍未能赢利甚至亏本、破产者,数额标准上采违法所得数额与经营数额择一方式。
如何鉴别非法或非正规期刊(出版物)

如何鉴别非法或非正规期刊(出版物)现阶段,境内外编造刊号或盗用合法杂志刊号非法出版的期刊(出版物)明目繁多,给广大科研工作者论文投稿时造成一定的困惑。
为了避免我校广大教职员工论文误投非法期刊,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现将如何正确识别、选择正规期刊基本常识整理如下,供大家学习、掌握,以帮助广大教职员工正确选择正规、合法的期刊。
一、国内出版物分类我国内地的出版物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
合法出版物一般经过国家新闻出版部门的批准,它又分为正式出版物和非正式出版物两种,正式出版物由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既有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ISSN号,也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CN号;非正式出版物一般只限行业内部交流,不公开发行,其出版必须经过省新闻行政部门审核,并领取“内部报刊准印证”,如非正式出版物《云南冶金之窗》,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办,准印证:云新出(2010)准印连字第A16080号。
而非法出版物则未经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批准,也没有注册为“内部刊物”。
二、非法期刊、非法出版物基本特征(一)期刊的“名头”都很大,具有诱惑性。
很多期刊基本上都是“国”字号、“中华”牌的,例如,有的叫《中国教育××》,还有的在封面上注着“国际中文核心期刊”、“世界××期刊”、“××统计源期刊”等。
刊物主办、协办、支持单位都是“中国××研究院”、“中国××研究中心”、“××研究会”、“××交流中心”等,而出版单位则为“××出版社”;有的还邀请了一大批名人、专家做顾问、特邀编委。
如非法期刊《中华创新教育》ISSN1726-636X,CN98-4362/G4,中华教育研究会、中华教育发展基金会、北京清大世纪教育科学研究院主办,中华国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发行,在封面上注着《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全文收录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心科技期刊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华国际系列刊物――国际性、综合性、学术性等字样;非法期刊《中国当代教育杂志》ISSN1682-7317,CN(HK)NR4069-194/01,主办单位为中国文化信息协会、香港现代教育研究会,等等。
对非法出版物的认识及遏制方法

对非法出版物的认识及遏制方法非法出版物是指不是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出版物,以及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未经批准擅自出版的出版物。
其表现形式主要有:1.盗用、假冒正式出版单位或者报纸、期刊名义出版的出版物;2.伪称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单位或者报纸、期刊名称出版的出版物;3.盗印、盗制合法出版物而公开销售的;4.公开发行的不署名出版单位或署名非出版单位的出版物;5.承印者以牟利为目的擅自加印、加制的出版物;6.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单位的成员擅自重印或以原单位名义出版的出版物;7.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8.买卖书(刊、版)号出版的出版物;9.擅自印刷或复制的境外出版物;10.非法进口的出版物。
违禁出版物是指内容违反《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出版物。
根据规定,任何出版物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宣扬邪教、迷信的;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不得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非法出版物及非法出版活动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首先,非法出版物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了版权所有者的经济利益,打击了版权所有者的再创作积极性,阻碍出版业的发展和文化繁荣。
其次,盗版图书教辅等,印刷质量低下,错误漏洞百出,严重影响使用。
再次,部分非法图书音像制品格调不高,充斥着大量暴力、淫秽、反动内容,败坏社会风气。
非法出版物存在的原因:1、立法立规上的滞后。
新闻出版署出版物鉴定规则-新出政[1993]179号
![新闻出版署出版物鉴定规则-新出政[1993]179号](https://img.taocdn.com/s3/m/59f47ef75ff7ba0d4a7302768e9951e79b89692e.png)
新闻出版署出版物鉴定规则正文:---------------------------------------------------------------------------------------------------------------------------------------------------- 新闻出版署出版物鉴定规则(新出政(1993)179号一九九三年三月十六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有关查处违反出版管理行为案件、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规定,准确地及时地进行出版物的鉴定工作,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新闻出版署受理鉴定的下列出版物:(一)违禁出版物,包括内容反动的;有严重政治错误的;淫秽色情的;夹杂淫秽色情内容、低级庸俗、有害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宣扬封建迷信、凶杀暴力的出版物;以及封面、插图、广告及其它宣传品存在上述问题的;(二)非法出版物。
第三条出版物的鉴定,由署各业务司分别负责组织进行。
新闻出版署聘请专家组成出版物鉴定委员会,为咨询机构。
鉴定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则接受新闻出版署正、副署长的委托进行出版物的鉴定。
第四条担任出版物鉴定的人员,必须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凡与查处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充当鉴定人。
机关的有关工作人员有这种情况的,应由所在司的负责人决定,实行回避。
第五条鉴定人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客观公正地作出鉴定结论,不受任何外来干扰的影响。
鉴定人应当严格遵守出版物鉴定工作纪律,妥善保管送审的出版物和材料,严格保密,廉洁奉公。
第二章受理鉴定第六条出版物的鉴定,各业务司分工如下:(一)违禁出版物,按图书、报纸、期刊的分类,分别由图书司、报纸司、期刊司负责鉴定;(二)非法出版物由发行司负责鉴定,司负责人认为必要时,可请其他司予以协助;(三)音像出版物,包括非法出版的音像出版物,均由音像司负责鉴定。
出版物鉴定事项有交叉的,由有关司予以协助。
非法出版物的认定、识别

非法出版物的认定、识别非法出版物,是指违反出版物禁载事项规定的出版物。
非法出版物的认定和处理,是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重要环节,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清理书报刊和音像市场,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的通知》以及新闻出版署《关于认定、查禁非法出版物的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规文件,对非法出版物的认定与取缔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对非法出版物的认定:(一)非法出版物是指:凡不是合法出版单位印制的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图书、录音带、录像带等;以买卖书号、刊号、版号、违反协作出版、代印代发规定从事出版投机活动印制的出版物;非出版单位未经出版行政机关批准编印、翻录供内部使用的图书、报刊、音像带等;内容淫秽、反动的出版物;(二)非法出版物的形式主要有:伪称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单位印制的出版物;盗用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名义印制的出版物;盗印、盗制合法出版物并在社会上公开发行销售的;在社会上公开发行而不署名出版单位或署名非出版单位的;承印者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擅自加印、加制的出版物;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单位成员擅自重印或以原编辑部名义出版的出版物;其他非出版单位印制和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以买卖书号、刊号印制发行的出版物;违反协作出版或代印代发的规定从事出版投机活动而印制、销售的出版物。
二、非法出版物的识别零售书店的进销业务人员,如能基本掌握非法出版物的识别方法,一般就可以防止在进销业务活动中上当受骗。
非法出版物的识别要点是:(一)查看封面、插图和广告。
新闻出版署规定严禁用色情、凶杀的文字和图画招待读者,而黄色书刊的封面大多刊有色情、淫秽、凶杀、暴力等刺激性画面;非法刊物还往往在封面上标出挑逗性目录,甚至以目录代替刊名,或目录的字体大于刊名;有的刊物的期、卷号有意搞得模糊不清,以便长期销售,这些非法刊物的插图也往往印有色情、淫秽、恐怖、凶杀画面。
(二)查看版权页。
其中包括:一看版权页的版本记录项目是否符合规定,著录是否准确、完整, 1991年9月以后出版的图书,版权页(或扉页上)未印出版社重新登记证号的,一般均为非法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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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内地的出版物可以分为合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物两类。
合法出版物是指经过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出版物,它又分为正式出版物和非正式出版物两种,正式出版物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严格审批,既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 ,也有国内统一刊号CN ;非正式出版物一般只限行业内部交流,不公开发行,其出版必须经过行政部门审核,并领取“ 内部报刊准印证” 。
非法出版物指既没有经过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批准,也没有注册为“ 内部刊物” 的出版物。
如何辨别内地出版的刊物是“ 合法出版物” ,还是“ 非法出版物” 呢?根据笔者的经验,我想特别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几点: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 ,而没有国内统一刊号CN ,或者虽然有国内统一刊号CN ,但CN 号有问题的一定是非法出版物。
——《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规定:CN 号是由国家出版管理部门负责分配给各省连续出版物的代号,它以CN 为前缀,由 6 位数字和分类号组成,其结构格式为CNXX-XXXX/YY ,CN 与 6 位数字之间空半个汉字空,6 位数字的前2 位与后4 位之间用半字线“—” 隔开,前2 位为地区号,依据GB /T 2260 中的数字码前两位给出,后 4 位数字为地区连续出版物的序号,其中,0001 ~0999 为报纸的序号,1000 ~5999 为印刷版连续出版物的序号,6000 ~8999 为网络连续出版物的序号,9000 ~9999 为有形的电子连续出版物( 如光盘等) 的序号。
” 分类号主要用来说明连续出版物的主要学科范畴,通常是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 第 4 版) 》的基本大类给出,如:文化教育类为G ,分类号置在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6 位
数字之后,用一斜线“ /” 隔开。
连续出版物较多的北京地区,当地区代码“11” 使用完毕后,北京地区的连续出版物使用“ 10’’’’’’’’ 为扩充代码。
非法出版物的刊号最常见的问题有这样几种:一是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编辑、出版、印刷和发行,为了蒙蔽作者,他们通常只在版权页上注明国际标准刊号ISSN ,而不标注国内统一刊号CN 。
二是表面上既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 ,又有国内统一刊号CN ,所不同的是它的CN 号后边加括号或缀有别的字母(如HK 、NR 、H ),说明它是在港澳台地区注册的,这类报刊如果在内地设立编辑部、记者站或办事处进行出版、印刷和发行活动也是非法的。
三是假冒国内刊号,比如,CN 后面的前两位数(地区号)为00-10 、16-20 、大于66 或者超过两位数的,都是假冒的国内统一刊号,因为《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规定的地区号中没有这些号;也有的是冒用其他已有的合法出版物的刊号。
四是一个刊号多个版本,比如,某大学学报,它的ISSN 和CN 都没有问题,但每期学报都出版两个或多个版本,其中只有一个版本是正式的、合法的、对外的、公开的,其它版本则是收费的、非发的、非公开的、只给作者收藏的,这种情况下,如果只看刊号,很难发现问题,只有对比它的几个版本才能发现问题所在。
五是地区号与所在地区不吻合,即异地办刊,或者说编辑部地址与CN 后面的地区号不相一致——《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规定:题名不变,出版地改变,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要重新分配,即:连续出版物题名没有改变,出版地从一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转移到另一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
应重新分配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如,非法出版物《中国教育论坛》的CN 号为43 ,应是在湖南出版的,若改在山东出版,应重新分配CN 号,或者说,CN 号的前两位应改为山东的地区号37 。
六是地区号后面的“ 地区连续出版物序号” 有问题,如,某非法出版物本是期刊,其地区连续出版物序号却标注为0001 ,非法出版物《中国教育论坛》的地区连续出版物序号为7772 ,而按《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规定,0001 应该是“ 报纸的序号” ,7772 应该是“ 网络连续出版物的序号” ,所以,这些所谓的教育类期刊肯定属于非法出版物。
如果还是不明白不放心的话就联系我吧,我之前也发过这样的文章两篇,也许我可以帮上你的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