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教育目的教育方针的变迁
第四章 教育方针及目的

观点评价:
优点: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重视社会的价 值,强调教育目的从社会出发,满足社会 的需要,具有一定的现实合理性。 缺点:但该观点过分强调人对社会的依赖, 把教育的社会目的绝对化、唯一化,甚至 认为个人不可能成为教育的目的,这种极 端的主张完全割裂了人与社会的关系,单 纯把人当成社会的工具,造成对人本性的 严重束缚和发展,不利于学生个体主观能 动性的发挥,更不利于学生个性的培养。
(1712~1778)
人物简介:裴斯泰洛奇(1746~ 1827年)瑞士著名教育家。他一 生从事贫民教育工作,对教育理 论和实践都有很大贡献,致使他 的教育经验和改革驰名全欧.
主要观点:每个人都具有一些自 然赋予的潜在的力量和才能,这 些潜力和才能都具有渴求发展的 倾向,教育的目的就在于全面和 谐地发展人的一切天赋力量和才 能,使人的各项能量得到自然的 进步和均衡的发展。
可见,人是教育的对象, 又是教育作用的体现者。作 为规定教育对象的质量规格 的教育方针制定还必须依据 人的发展理论。而马克思学 说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是 制定教育方针的理论依据。
第二节:我国教育方针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我国教育方针的基本内容
一、我国教育方针的历史沿革 (一)旧中国教育方针的历史沿革
雅克· 卢梭
简介:雅克·卢梭 (1712~1778), 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哲学家、 教育家,是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思 想先驱,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 物之一,也是自然主义教育思想的 创始者。 教育目的观:卢梭提出了造就“自 然人”的教育目的,认为教育就应 该顺应儿童善良的天性,培养具有 独立人格的自然人,促进人的自然 发展。他赋予“自然人”以如下的 形象:第一,自爱。第二,自主。 第三,自立。第四,自治。
教育方针、教育规律、教育目的、培养目标的关 系:
教育方针与目的

三、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
个 人 本 位
社 会 本 位
1.个人本位论 教育目的是使个人的本性、本能得到自 然的发展。
代表人物:卢梭、福禄培尔、裴斯特洛齐 基本特点 : 第一,倡导人性本位,强调教育的价值 第二,尊重人的自然本性 第三,个人的价值高于社会的价值
如果一个教育工作者不能明确说明他的教育
活动的目的,那就跟一个建筑师在为一座新 建筑奠基时还不知道要建筑什么东西一样, 令人不可理解。
----(俄)乌申斯基
教育目的层次结构
指目的领域(目标领域), 含有不同层次预期实现的目 标系列。 课程 目标 教学 目标 教育 目的 培养 目标
二、教育目的的功能
第四节
教育目的的实现策略
(一)明确培养目标与任务
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是教育目的的具体化
(二)倡导素质教育,反对应试教育
基本素质的培养与全面发展的教育观的建立。
(三)正确认识和处理各育关系
德、智、体等方面培养的均衡性与差异性的关系。
(四)要防止教育目的的实践性缺失
即要以教育目的的要求作为根本标准来校准教育实践活动的 方向,评价教育实践。
(二)我国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构成
德育
D M Z T
智育
美育
体育
我国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构成
美育
从朱自清与中国现代文学说起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 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 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 的梦。……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 像是画在荷叶上。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 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 名曲。
第四章 教育方针及目的

2、教育目的是使人得到发展和完善。
3、个人价值高于社会价值。
二、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
社会本位论主张教育目的应以社会价值为中心, 应主要根据社会发展需要来制定教育目的和建构 教育活动。代表人物:涂尔干、孔德 1、个人的一切发展依赖于社会,离开了社会的
个人是不存在的。
2、个人没有价值,不能作为教育目的。 3、教育的最终目的是满足社会的需要。
1.教育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服务。 2.教育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3.教育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服务。
(二)教育为人民服务
1.教育工作者必须牢记“为人民服务”宗 旨
2.教育事业必须“让人民满意”
(三)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 设者和接班人
1、培养的人应具有社会主义觉悟与道德。 2、培养的人必须掌握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拥有
(二)教育方针、教育规律、教育目的、培养目标
教育方针:时效性,阶级性,法令性
教育规律:客观性,必然性,普遍性 教育目的:是教育方针的核心部分 培养目标:是教育目的的具体化
二、教育方针的意义
教育行政部门
各级各类学校
教育工作者
三、制定教育方针的依据
政治经济制度 生产力发展状况 人的发展理论
第二节 我国教育方针的基本内容
一、我国教育方针的演变
(一)解放前的教育方针
清末,《奏定学堂章程》的 “中体西用” ,中学以忠孝为
本、以经史之学为基;西学以西方科学和艺能为主,以培养 所需实用人才。
1912年,教育部决定以“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
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为宗旨。 1915年,袁世凯时期的“爱国、尚武、崇实、法孔孟、重自 治、戒贪争、戒躁进”。 1928年,“中华民国之教育,根据三民主义,以充实人民生 活,扶植社会生存,发展国民生计,延续民族民生为目的, 务期民族独立,民权普遍,民生发展,以促进世界大同。”
建国以来八次教育方针和改革思想

•
1966年8月8日,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中 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提出 :“在各类学校中,必须贯彻执行毛泽东同志提 出的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 相结合的方针,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 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 化的劳动者。” • 但是,整个文化大革命期间,教育战线是重灾 区,教育方针受到歪曲篡改,未能得到正确理解 和贯彻执行,使教育事业遭受到严重摧残,使中 华几千年文化遭受到空前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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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观赏
• 第二次:(1953—1957年的第二次课程改革) •
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1953年我国开始执 行“一五”计划,教育势必紧跟经济的发展做出相应 的变动。1953年,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教学大纲(草 案),主要学习苏联经验,基本上是参照苏联大纲的 模式。
•
1953年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中共中央 公布了过渡时期总路线。教育工作的中心转移到为社 会主义工业化和三大改造服务的轨道上来。教育方针 的提法随之发生了变化。1954年1月全国中学教育会 议提出:当前中学教育的任务,是以国家总路线的精 神教育学生,把他们培养成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和 保卫祖国的全面发展的新人。 • 同年5月,政务院公布《关于改进和发展中学教育 的指示》,提出:“中学教育的目的,是以社会主义 思想教育学生,培养他们成为社会主义社会全面发展 的成员。”
• 第八次:(1996至今第八次课程改革)
•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提出并开始 实施素质教育,素质教育要求有别于应试教育的 课程。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了更好地解决 前七次课程改革遗留的课程问题,为了顺应世界 课改的潮流,中国政府又开始了一场广泛、全面、 深入持久的课程系统改革。
教育目的与方针的发展趋势与前景展望

教育目的与方针的发展趋势与前景展望近年来,教育领域正经历着许多变革与发展,教育目的与方针也在不断演变。
本文将探讨教育目的与方针的发展趋势,并展望其未来的前景。
一、教育目的的发展趋势1. 多元化的教育目标传统上,教育的主要目标是传授知识和培养学生的技能。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教育目标也越来越多元化。
现代教育不仅关注学生的学术成就,还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能力。
教育目的逐渐拓展,包括培养创新思维、培养全球视野、培养公民意识等。
2. 强调个性化发展教育目的也越来越注重发展学生的个性化。
每个学生都具有不同的兴趣、才能和需求,教育应该致力于发掘和培养学生的个性特长。
个性化教育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学习效果,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
3. 培养终身学习能力随着科技和社会的快速发展,知识更新速度加快,传统的知识形态也逐渐改变。
因此,教育目的趋于培养终身学习能力。
教育应该使学生具备学习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培养他们具备学习、适应和创新能力,以应对未来不确定的挑战。
二、教育方针的发展趋势1. 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传统上,教育是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师控制着教学过程和资源分配。
然而,随着对学生个性化需求的重视,教育方针逐渐转向以学生为中心。
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性学习愈发受到重视,教育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积极参与学习。
2. 教与学的融合教育方针也倾向于教与学的融合。
传统上,教学是教师单向传授知识给学生,而现代教育更注重师生共同参与学习过程。
教师应成为学习的引导者和学生的学习伙伴,通过互动和合作促进学生的学习效果。
3. 注重综合评价过去,教育方针主要关注学生的书面考试成绩。
然而,单一的考试评价方式无法全面评估学生的实际能力和潜力。
现代教育方针趋于多元化评价,包括学科知识、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品格发展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评价。
通过多元化评价,可以更好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个人发展。
三、教育目的与方针的前景展望教育目的与方针的发展趋势将对未来的教育产生积极的影响。
建国以来教育目的的历史演变及其启示

建国以来教育目的的历史演变及其启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迁,教育目的也不断发生着变化。
建国以来,中国教育目的经历了多个阶段的演变,这些演变不仅受到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也反过来对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
本文将从历史的角度出发,探讨建国以来中国教育目的的演变,并提出相应的启示。
一、建国初期的教育目的建国初期,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初期阶段。
教育目的的主要任务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各类专门人才。
教育的目标是服务于国家的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具有社会主义觉悟和革命精神的劳动者和干部。
这一时期的教育目的注重培养学生的政治意识、道德品质和集体主义精神,强调培养学生为社会主义事业奉献的精神。
二、改革开放时期的教育目的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革,教育目的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教育的目标转向了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
这一时期的教育目的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强调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教育的目标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变革的需要,培养具有适应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人才。
三、当前教育目的的新要求当前,中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时期,教育目的也面临着新的要求。
教育的目标应该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强调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教育的目标是为了培养具有全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人才,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同时,教育还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的社会参与能力和创造力,使他们成为具有高尚品质和社会责任感的公民。
四、教育目的的启示教育目的的演变反映了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也反映了教育的功能和价值。
教育的目的不仅是培养人才,更重要的是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人文精神的公民。
教育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使他们能够适应社会的变化和发展。
同时,教育还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的社会参与能力和创造力,使他们成为具有高尚品质和社会责任感的公民。
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新中国教育方针的奠基

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新中国教育方针的奠基新中国成立之初,为了适应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需要,我国教育方针实行了从旧民主主义教育方针向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的转变。
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是新中国教育事业的奠基之本,对于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的形成过程、主要内容及现实意义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的形成过程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教育事业经历了由旧民主主义教育向新民主主义教育方向的转变。
这一转变的主要原因是在国家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背景下,教育事业需要与新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以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这种转变的形成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新中国教育方针的形成受到了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的迫切需要。
建国初期,我国经济几乎处于崩溃的边缘,相对贫困的国力严重制约着国家的发展。
发展教育事业成了国家发展的迫切需要之一。
只有通过教育来提高国民素质,培养高素质的国民,才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促进国家的进步和发展。
新中国教育方针的形成受到了国家政治制度的改革和社会生活的变革的影响。
新中国建立后,社会制度和经济形态都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原有的旧民主主义教育方针已无法适应新社会的需要。
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需要,新中国必须进行教育方针的改革和转变,实行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
新中国教育方针的形成受到了国际形势的影响。
建国初期,国际环境变化非常快,国际形势则是动荡不安的。
尤其是在朝鲜战争爆发后,冷战呈现了严重的对抗态势。
在这种国际形势下,我国必须更加关注自身的发展,并且通过改革教育方针来加强自身的国力,以保卫国家安全和发展。
以上几个方面的影响共同促使了新中国教育方针的形成,使得我国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迎来了新的发展。
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作为新中国教育事业的奠基之本,其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文化教育等多个方面。
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的主要内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政治教育是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们的教育方针的发展与变迁

“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 ——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7年)“党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195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教育事业也在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开始了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进程。
党的教育方针重新得到明确,在教育方针政策的认识和实践上也取得了一些重要进展:“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人民和青年,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
”——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继续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
——1990年12月,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 3年)“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为人民服务,坚持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江泽民《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99年)“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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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国以来我国得教育目得(按时间排序):1、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指出:中华人民共与国得教育就是新民主主义得教育。
它得主要任务就是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得、买办得、法西斯得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得思想。
2、1957年《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得问题》中提出:我们得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得劳动者。
3、1958年《关于教育工作得指示》指出:“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得劳动者正确地解释了全面发展得涵意,就是我国教育得目得。
党得教育方针就是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4、1981年,《关于建国以来党得若干历史问题得决议》对于我国教育目得作了这样得表述:“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得教育方针、”5、《中华人民共与国宪法》(1982年)规定:“中华人民共与国公民有受教育得权利与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6、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决定》指出,教育必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90年代至下世纪初叶我国经济与社会得发展,大规模地准备新得能够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得各级各类合格人才。
要造就数以亿计得工业、农业、商业等各行各业有文化、懂技术、业务熟练得劳动者、要造就数以千万计得具有现代科学技术与经营管理知识,具有开拓能力得厂长、经理、工程师、农艺师、经济师、会计师、统计师与其她经济、技术工作人员。
还要造就数以千万计得能够适应现代科学文化发展与新技术革命要求得教育工作者、科学工作者、医务工作者、理论工作者、文化工作者、新闻与编辑出版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外事工作者、军事工作者与各方面党政工作者。
所有这些人才,都应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与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与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得献身精神,都应该不断追求新知,具有实事求就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得科学精神。
"7、1986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得决定》指出:教育体制改革得根本目得就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
8、1986年通过得《中华人民共与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了我国义务教育得目得:“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得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得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得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9、1993年2月13日正式印发得《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提出:“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得建设者与接班人”得方针。
“10、1995年3月在《中华人民共与国教育法》中对《纲要》提出得教育方针进一步确认,重新表述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含,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得社会主义事业得建设者与接班人。
“11、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得定》:“以培养学生得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得德智体全面发展得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12、2000年《2000年中国教育绿皮书》将素质教育归纳如下: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重视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发展学生得主动精神,注重学生个性发展;着眼于学生终身可持续发展、“13、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得决定》指出: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得伟大旗帜,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与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得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得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与接班人。
14、2006年《中华人民共与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得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得社会主义得建设者与接班人奠定基础、”15、2007年,党得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得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得教育、”16、2012年,党得十八大报告指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得教育。
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得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得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得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
”二、变化我国教育目得演变得进程体现了我国教育事业曲折发展得历史,也就是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得客观反映、从最初新中国成立时单纯得为了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发展新民主主义,培养有文化得劳动者,到改革开放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需要得人才,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这些教育目得得改变都就是根据社会政治、经济得发展而改变得、从上述我国得教育目得演变来瞧,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教育目得得基本精神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就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二就是坚持培养劳动者;三就是坚持培养全面发展得人。
社会主义教育目得得制定,对于规范我国教育事业得健康发展与对各级社会主义事业人才得培养,发挥了重大历史作用。
总得来瞧我国得教育目得经历了一个十分复杂得演变过程,具有三个鲜明得特点:强调德育、突出反映了社会本位论思想、自然科学教育未被重视、教育目得就是贯穿教育得一条主线,无论就是家庭教育、就是社会教育,都要围绕这一条主线进行,只要偏离这一条主线,将给教育带来不可估量得损失,也必将影响着社会得进步与发展。
因此,教育带来不可估量得损失,也必将影响着社会得进步与发展。
新中国教育方针得形成与演变党与国家得教育方针与据此制定得各项政策,保证了新中国教育事业得健康发展。
广大教育工作者努力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培养了大批思想道德与文化科学素质较高得劳动后备军与大批德才兼备得建设人才,造就了一大批活跃在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各个领域得骨干力量、经过新中国成立60年得艰难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方针日益完善。
广大教育工作者更加自觉地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带来了教育事业得蓬勃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族得整体素质,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在新得历史条件下,要正确贯彻与落实教育方针,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必须明确教育事业得服务方向、人才培养得基本途径、教育得总得培养目标,把握时代性,尊重教育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
中华人民共与国得成立,开创了中华民族历史得新纪元,也揭开了中国教育事业发展得新篇章。
共与国成立之初,为了尽快改变文化教育十分落后得状况,党与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把改造旧教育、建设新教育作为教育工作得首要任务,顺利完成了从旧教育向新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教育得根本转变,确立了党与国家得教育方针,明确了社会主义教育得方向。
教育方针得制定与落实,事关国家教育事业得兴衰成败。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党与国家得教育方针适应时代要求,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不断调整与完善得历史过程,体现了社会主义教育得性质,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提出得基本要求。
新中国社会主义教育方针得提出与形成新中国成立后,培养什么样得人得问题,成为教育事业面临得首要问题。
1949年9月,就在新中国成立得前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得《共同纲领》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与国得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得,即民族得、科学得、大众得文化教育。
人民政府得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得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得、买办得、法西斯主义得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得思想为主要任务。
”为了贯彻这一方针,1949年12月,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了新中国教育工作得目得,即“为人民服务,首先为工农服务,为当前得革命斗争与建设服务”。
“两为”作为我国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就是毛泽东新民主主义教育思想得具体体现,确立了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教育得基本职能与作用。
在这一教育方针得指引下,我们年轻得人民共与国卓有成效地接管与改造了旧教育,为创建新中国教育奠定了基础、为落实这一教育方针,教育部分别规定了中小学教育得宗旨与任务,其她各级各类教育也根据教育方针相继确定了各自得宗旨与发展得主要目标,我国教育事业逐步全面走上规范办学得轨道。
从1952年开始,我国进入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
与此相适应,我国教育也开始了由新民主主义教育向社会主义教育得过渡,教育中得社会主义因素不断增长。
1954年2月,周恩来在政务会议上提出:“我们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前进,每个人要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均衡发展”;《1954年文化教育工作得方针与任务》中提出:“中等教育与初等教育,应贯彻全面发展得教育方针……为培养社会主义社会得建设者而奋斗。
"1956年,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得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全面转入大规模得社会主义建设时期。
为使教育事业适应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对人才得急需,我国社会主义教育方针逐步明确提了出来。
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得问题》中提出:“我们得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得有文化得劳动者、”这一重要论述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得全面发展思想贯穿于社会主义教育培养目标之中,形成了新中国全面发展得社会主义教育方针。
这一方针对我国教育事业得发展发挥了持久得指导作用、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得《关于教育工作得指示》中明确提出“党得教育工作方针,就是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同时指出“教育得目得,就是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得有文化得劳动者”,后来概括为“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即“两个必须")。
这就是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央文件中首次冠以“教育方针”字样对教育方针得表述。
此后,人们将这一方针与1957年提出得教育方针结合起来,作为统一得教育方针加以贯彻,这就就是1961年《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即“高教六十条”)中提出得“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得有文化得劳动者”。
这一教育方针,以我国社会主义得基本国情及其教育活动为实践依据,以党在特定历史时期得基本路线为政策依据,继承了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关于新民主主义文化教育总方针得优良传统,为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指明了前进得道路与发展得方向。
这一方针于1978年正式载入《中华人民共与国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