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合同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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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范本工期索赔

施工合同范本工期索赔

施工合同范本工期索赔一、前言工期索赔是施工合同中常见的一种索赔方式,主要是指由于非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从而给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承包商可以向业主或者发包人提出工期索赔。

为了规范工期索赔的办理,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范本。

二、工期索赔的条件1. 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和实际完成进度计划。

2. 由于非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发包人原因、恶劣天气、政策调整等。

3. 工期延误给承包商造成了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三、工期索赔的办理1. 工期索赔的提出承包商发现工期延误情况后,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业主或者发包人提出工期索赔。

索赔通知书应包含以下内容:(1)索赔事由:简要说明导致工期延误的原因。

(2)索赔依据:提供相关合同条款、工程进度计划、实际完成进度计划等证明材料。

(3)索赔金额:计算工期延误给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4)索赔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提出索赔的时间。

2. 工期索赔的审核业主或者发包人在收到工期索赔通知书后,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对索赔事项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1)核实工期延误的原因。

(2)核实工程进度计划和实际完成进度计划。

(3)核实工期延误给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3. 工期索赔的答复业主或者发包人在审核工期索赔后,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商发出工期索赔答复。

答复内容包括:(1)对工期索赔事项的认可程度。

(2)对索赔金额的认可程度。

(3)提出工期索赔的解决措施,如延长工期、支付违约金等。

四、工期索赔的解决1. 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就工期索赔事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 调解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约定的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调解机构应在调解期限内提出调解方案。

3. 仲裁解决:双方对调解方案不服或者调解失败时,可向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仲裁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4. 诉讼解决:双方对仲裁裁决不服或者仲裁失败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程施工索赔范文

工程施工索赔范文

工程施工索赔范文:一、背景介绍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19年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为XXXX,工程名称为XXXX小区。

合同约定乙方负责该小区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XXXX万元。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约定开始了工程施工。

二、索赔事由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遇到了以下不利因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和额外费用产生,现根据合同条款向甲方提出索赔:1. 不可抗力因素:自2019年10月起,施工所在地连续遭受强降雨天气,导致施工现场积水严重,道路中断。

根据气象部门数据,该地区上述时间段内降雨量超过历年同期平均值的两倍。

由于降雨天气持续时间长,乙方不得不多次暂停施工,导致工程进度受到严重影响。

2. 设计变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市场调研和销售需求,对建筑设计进行了多次变更。

累计变更次数达到五次,每次变更均导致工程量增加和施工难度提升。

乙方在接到变更通知后,均及时进行了调整和施工。

但由于变更频繁,导致工程进度受到进一步影响。

3. 甲方供应材料延误:根据合同约定,甲方负责供应工程所需的建筑材料。

然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供应的部分材料多次延误,最长延误时间达到一个月。

由于材料延误,乙方不得不暂停施工,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

三、索赔依据1. 合同条款:根据合同通用条款第11.3条“不可抗力”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进度延误,乙方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和赔偿额外费用。

本次降雨天气符合不可抗力的认定条件,乙方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和赔偿额外费用。

2. 合同条款:根据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条“设计变更”规定,甲方如需对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承担因变更导致的额外费用。

本次设计变更导致乙方额外付出了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 合同条款:根据合同通用条款第14.4条“甲方供应材料”规定,甲方应保证材料供应的及时性。

本次材料延误导致乙方施工进度受到影响,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金额规定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金额规定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金额规定一、总则1. 本合同所涉及的索赔金额规定,是为了明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一方违约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另一方损失时,应支付的赔偿金额或者补偿金额。

2. 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确定索赔金额,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

二、索赔条件1. 当甲方(业主)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导致乙方(承包商)无法按时开工或正常施工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延期交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3.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损失或延误的,受影响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证明,依法进行索赔。

三、索赔金额的计算1. 索赔金额的计算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合理的利润损失。

2.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因违约或不可抗力导致的额外成本。

3. 间接损失包括管理费、融资费用、市场信誉损失等因违约或不可抗力导致的额外支出。

4. 利润损失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及实际可预期的利润进行计算。

四、索赔程序1. 一方提出索赔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详细说明索赔原因、损失计算方式及相关证明材料。

2. 收到索赔通知的一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应,并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者解决方案。

3. 双方应协商一致后确定最终的索赔金额,如协商不成,可依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五、其他条款1. 本合同项下的索赔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执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2. 任何一方不得以未进行索赔或者索赔未达成一致为由,拒绝履行合同其他义务。

3. 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结语。

什么是施工合同索赔

什么是施工合同索赔

施工合同索赔是指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

在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的双方都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时,被索赔方所采取的适当反驳、应对和防范措施,称为反索赔。

一、施工合同索赔的依据和证据施工合同索赔的依据主要有:合同文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惯例。

索赔证据是当事人用来支持其索赔成立或与索赔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索赔证据应该具有真实性、及时性、面性、关联性、有效性。

索赔的成立,应该同时具备三个前提条件:1. 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2. 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3. 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通知和索赔报告。

二、施工合同索赔的类型和原因1. 发包人的违约行为: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导致承包人遭受损失,如未按时支付工程款、未按约定提供施工场地等。

2. 设计变更:由于设计变更导致承包人遭受损失,如增加工程量、修改工程设计等。

3. 工程暂停或终止: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或终止,如政策调整、资金问题等。

4. 工程质量问题:由于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等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如材料不合格、设备故障等。

5. 不可抗力因素:由于自然灾害、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承包人遭受损失。

6. 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不合理:合同条款存在不明确或不合理之处,导致承包人遭受损失。

三、施工合同索赔的程序和期限1. 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d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

承包人未在前述28d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2. 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d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

工程施工建设索赔(3篇)

工程施工建设索赔(3篇)

第1篇一、索赔的定义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

二、索赔的原因1. 合同对方违约:如不履行合同义务、未正确履行合同责任等。

2. 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3. 合同变更:如工程量的增减、工程价款的调整、工期变化等。

4. 工程环境变化:如法律法规、市场因素、自然条件的变化等。

5. 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气候条件、疫情、地震、洪水等。

三、索赔的分类1. 按索赔主体分类:承包商索赔、业主索赔。

2. 按索赔性质分类:工期索赔、费用索赔。

3. 按索赔原因分类:合同违约索赔、合同错误索赔、合同变更索赔、工程环境变化索赔、不可抗力因素索赔。

四、索赔程序1. 索赔申请:合同一方在发现索赔事由后,应立即向对方提出索赔申请。

2. 索赔通知:对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3. 索赔证据:合同一方应提供充分、可靠的证据,证明其索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4. 索赔协商: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可就索赔金额、工期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5. 索赔决定:如协商不成,可由第三方仲裁机构或法院作出最终决定。

五、索赔技巧1. 提前规划:在投标报价阶段,施工方应充分考虑索赔问题,为后续索赔奠定基础。

2. 仔细分析合同条款:施工方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分析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

3. 保留证据: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留相关证据,如施工记录、照片、视频等。

4. 及时提出索赔:施工方在发现索赔事由后,应及时提出索赔,以免错过索赔期限。

5. 妥善处理索赔争议:在索赔过程中,施工方应保持冷静,妥善处理索赔争议,争取自身权益。

总之,工程施工建设索赔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了解索赔的定义、原因、分类、程序以及索赔技巧,有助于合同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妥善处理索赔问题,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案例一背景: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0m2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

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

合同工期为8 个月。

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持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

乙方亦口头答应。

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

两个月后,返工完毕。

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违约金。

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

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的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

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

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1.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2.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论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案例二背景: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建造一栋职工住宅,采用招标方式由某施工单位(乙方)承建。

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一、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职工住宅楼工程地点:市区工程内容:建筑面积为3200 平方米的砖混结构住宅楼(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某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所包括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02 年3 月21 日竣工日期:2002 年9 月30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90天(扣除5月1—3 日)(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壹佰陆拾肆仟元人民币(Y 166.4万元)(八)乙方承诺的质量保修在该项目设计规定的使用年限(50 年)内,乙方承担全部保修责任。

(九)甲方承诺的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1.工程预付款:于开工之日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预付超声波学予扣回,直接抵作工程进度款。

2.工程进度款:基础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1 0%;主体结构三层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主体结构全部封楠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基本竣工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索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索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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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工期索赔的定义
工期索赔指的是由于甲方(业主)或其他非乙方(承包商)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乙方因此向甲方提出的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的要求。

第二条:索赔条件
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工程。

2. 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乙方有权提出工期索赔。

3. 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索赔通知,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条:索赔程序
1. 乙方应在发现可能导致工期延误的事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索赔意向通知。

2. 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详细的索赔报告,包括延误的原因、影响程度、索赔的工期天数及相关证明材料。

3. 甲方收到索赔报告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给予答复。

第四条:索赔的审核与确认
1.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索赔报告后,应当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核实。

2. 双方应根据事实和合同条款,协商确定最终的索赔工期和费用。

3. 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第五条:索赔结果的处理
1. 经双方确认的索赔结果,应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甲方应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调整工期并对乙方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六条: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处理对方的合理索赔要求。

2.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工期索赔的处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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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条款

202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条款

202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条款一、索赔的定义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索赔是指施工方因合同外的原因导致项目延误或产生额外费用,要求甲方进行相应赔偿的行为。

索赔可以是根据已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也可以是双方约定的补充条款。

二、索赔的条件为了保证索赔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条件需要满足才能提出索赔要求:1.可抗力因素:索赔行为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例如自然灾害、战争、政治因素等。

2.合同外原因:索赔的原因必须是合同约定范围外的,即与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无关。

3.资料证明:提交索赔申请时需要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文件、报告、记录等。

三、索赔的方式根据索赔的不同情况和性质,索赔的方式可以分为几种:1.请求延期:当施工方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工期延误时,可以向甲方提出请求延长工期的索赔要求。

2.要求赔偿:当施工方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额外费用产生时,可以向甲方提出要求赔偿的索赔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

3.其他协商方式:双方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制定其他形式的索赔方式,以达到公平合理的目的。

四、索赔的处理流程对于索赔申请的处理,应遵循流程:1.提出索赔:施工方需要书面向甲方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相关证明材料。

2.评估和协商:甲方收到索赔申请后,应当进行评估并与施工方进行充分的协商,以确定索赔的合理性和金额。

3.签署补充协议:如双方达成一致,可以签署补充协议,明确索赔的内容、金额和支付方式等。

4.付款或调整工期:如果索赔申请得到认可,甲方应及时支付索赔款项或者调整工期。

5.纠纷解决:若在索赔处理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可通过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

五、注意事项在索赔过程中,双方需要注意事项:1.合同约定:索赔申请必须符合合同的相关约定,双方应细致阅读合同条款,确保索赔的合法性。

2.证明材料:索赔申请必须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工程记录、费用明细等。

3.时效性:索赔申请需要在事发之日起及时提出,逾期将可能影响索赔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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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合同与索赔
篇一:建筑工程合同索赔管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均是以委托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为媒介把投资方、监理、承建方三者联系在一起,它们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为实现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目标而共同努力。

因此,工程合同对于任何一方都是至关重要的工程文件。

而合同管理则是工程建设中最重要的日常管理工作。

在合同履行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任务而受到损失,向对方提出工期和经济的索赔,便构成了合同管理的核心。

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索赔管理不仅能保证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更能为企业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争取更多的利润。

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也存在着诸多问题,施工合同备案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我国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还相当薄弱,部分施工合同的内容不够详细、管理不到位、履约效果不甚理想,主要为:阴阳合同屡禁不止,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建设施工方拖欠工程款严重;合同中承发包双方权利和义务不对等,违背等价有偿的经济的发生;对索赔概念普遍存在模糊认识甚至错误认识,索赔专门人才缺乏,索赔经验及索赔实例资料贫乏,法律意识淡漠,索赔意识不足,索赔未被国内企业重视,法律尚不健全,建筑市场问题,索赔管理方面的问题。

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也应与监理人订立委托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是一种诺成合同,合同订立生效后双方应当严
格履行。

同时建设工程合同也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都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建设工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分别称为承包人和发包人。

“承包人,”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中负责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的一方当事人,承包人最主要的义务是进行工程建设,即进行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作。

“发包人,”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委托承
包人进行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的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发包人最主要的义务是向承包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于建设工程合同涉及的工程量通常较大,履行周期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复杂,因此,《合同法》第 270 条明确规定,建设
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索赔概念索赔具有较为广泛的含义,其一般含义是指对某事、某物权利的一种主张、要求、坚持等。

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因
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业主方、监理工程师和承包方之间的一项正常的、大量发生而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
合同为依据、合情合理的行为。

索赔产生原因1.合同内容变更随着性技术、新工艺的不断发展,业主对项目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使设计、施工难度不断增大,而且现场经常会发生不可预见的情况。

所以设计人员在设计中尽善尽美,完全不出错是不可能的,往往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有时候根据现场情况,工程师也会指示变更施工方法,这就会导致施工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2. 合同文件(包括技术规范)缺陷有时合同进
入实施阶段,才发现合同本身有难以弥补的缺陷,或者语言含糊,或者存在漏洞或矛盾,造成双方理解不一致。

这就会造成争议,导致索赔。

3.发包人或工程师违约发包人违
约主要表现在不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材料、设备,不按时支付工程款;工程师违约主要表现在因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工作失误、苛刻检查等原因,
造成对正常施工的干扰。

4.第三方原因由于与工程
有关的与发包人签订或约定的第三方所发生的问题,造成对工程工期或费用的影响,也可以是索赔的起因。

5.政策、
法规的变化政策、法规的变化主要是指工程造价有关的政策、法规,因为工程造价具有很强的时间性、地域性,所以国家及各地相关管理部门都会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有些是强制执行的,而且会随着市场、技术的变化而经常变化,所以会造成工期与费用的变化,成为索赔的
重要起因。

索赔的特征从索赔的基本含义,可以看出索赔
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 索赔是双向的,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

由于实践中发包人向承包人索赔发生的频率相对较低,而且在索赔处理中,发包人始终处于主动和有利地位,对承包人的违约行为他可以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抵、扣留保留金或通过履约保函向银行索赔来实现自己的索赔要求。

因此在工程实践中大量发生的、处理比较困难的是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是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

承包人的索赔范围非常广泛,一般只要因非承包人自身责任造成其工期延长或成本增加,都有可能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有时发包人违反合同,如未及时交付施工图纸、合格施工现场、决策错误等造成工程修改、停工、返工、窝工,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等,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赔偿要求;也可能由于发包人应承担风险的原因,如恶劣气候条件影响、国家法规修改等造成承包人损失或损害时,也会向发包人提出补偿要求。

(2) 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

经济损失是指因对方因素造成合同外的额外支出,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额外开支;权利损害是指虽然没有经济上的损失,但造成了一方权利上的损害,如由于恶劣气候条件对工程进度的不利影响,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延长等。

因此发生了实际的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应是一方提出索赔的一个基本前提条件。

有时上述两者同时存在,如发包人未及时交付合格的施工现场,既造成承包人的经济损失,又侵犯了承包人的工期权利,因此,承包人既
要求经济赔偿,又要求工期延长;有时两者则可单独存在,如恶劣气候条件影响、不可抗力事件等,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或惯例则只能要求工期延长,不应要求经济补偿。

(3)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

它与我们通常所说的工程签证不同。

在施工过程中签证是承发包双方就额外费用补偿或工期延长等达成一致的书面证明材料和补充协议,它可以直接作为工程款结算或最终增减工程造价的依据,而索赔则是单方面行为,对对方尚未形成约束力,这种索赔要求能否得到最终实现,必须要通过双方确认(如双方协商、谈判、调解或仲裁、诉讼)后才能实现。

索赔程序; 1. 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

索赔事件发生28 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 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 28 天内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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