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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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索赔案例法律分析(3篇)

工期索赔案例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工程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工期延误现象时有发生,给施工单位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工期索赔案例为切入点,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以期对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

二、案例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某建筑施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工方”)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施工方承建一座住宅小区。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程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材料供应不及时、天气原因等因素,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施工方遂向开发商提出工期索赔,要求赔偿因其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法律分析1. 工期延误的原因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施工方主张工期延误是由于设计变更、材料供应不及时、天气原因等因素导致的,而开发商则认为施工方自身管理不善是延误的主要原因。

首先,关于设计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如果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误,责任应由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承担。

在本案中,若设计变更确实存在,且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则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关于材料供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若材料供应不及时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如未及时提供材料或者未按照约定支付材料款,则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再次,关于天气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若工期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则施工方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工程索赔管理及案例分析

工程索赔管理及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 6.2,3 7.3 8.3 11.2 12 13 14.3 16.3,4 18 19.5
合同示范文本 20.2 21.1,2 22 23.3 24 26 27.4 29.1 33.3 (GF-99-0201)35.1 36 39.3 40 41 43
十、索赔的证据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常见的索赔证据主要有:
付合格的施工现场及行驶道路、接通水电等,造成工程拖延和费 用增加 2.业主或工程师变更原合同规定的施工顺序,打乱了工程施工计划 3.业主指令提高设计、施工、材料的质量标准 4.业主或工程师指令增加额外工程 5.业主指令工程加速 6.业主未及时支付工程款 7.设计变更、设计错误或业主、工程师错误的指令或提供错误的数 据等造成工程修改、返工、停工或窝工等。 8.工程数量变更,使实际工程量与原定工程量不同 9. 工程实际地质条件与合同规定不一致
5.因暴风雨造成现场停工8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8天。 6.由于工程破坏,清理现场需费用2.4万元人民币,业主应予支付。 【问题】 1.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索赔申请后,应进行哪些工作? 2.不可抗力发生风险承担的原则是什么?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如
何处理?
5 工程索赔管理
5.1 工程索赔的基本理论 5.2 工程项目的工期延误及其索赔 5.3 工程项目的费用索赔
2. 工程索赔的作用 ① 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正确履行合同者免受意外损失的权利 ② 索赔是落实和调整合同双方经济责、权、利关系的手段 ③ 索赔是合同实施的保证 ④ 索赔对提高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水平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5.
六、索赔的分类

1. 按索赔当事人分类

➢ 承包商与业主间的索赔


承包商与分包商间的索赔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5篇)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5篇)

【案例一】埃及建设部项目工期延误及其费用索赔。

中建公司承建的埃及住宅十月六日城3000套工程,萨拉特城4000套工程和萨达特城2000套工程,萨达特城二区工程3000套和玛利娜旅游村工程等,总建筑面积100余万吊,总工程合同价为124898640埃磅。

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由于业主拖欠工程进度款,这是因为按合同规定对钢筋、水泥、木材、玻璃应由业主负责供应的指标迟迟不到位、工程变更频繁、地基承载力需作土质处理、砂暴等恶劣自然气候及非公司的过失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合同工期在幅度延误和巨大的成本外额外开支,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据此,中建公司邀请英国高级律师于1992年元月向埃及建设部提出索赔报告。

1 .工期延误一览表(见表4)3•索赔费用计算⑴ 人员往来机票费。

因工期延误,为完成工程余额,5个项目共新来人员总数341人。

北京至开罗往返机票为8030埃磅,该项索赔总金额为2738230埃磅。

其计算公式为:人数X往返机票费二机票费索赔金额。

⑵ 保函延期费。

包括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的延期损失和机械保函延期上交税收费用损失。

履约保函为合同额的5%中建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履约保函额度的25%£息抵押金,利息为18%下面分别进行计算:①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计算式为:履约保函额X无息抵押金(% X年息(% X延期(年)=履约保函保证金损失索赔金额②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延期费用损失计算式为: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埃磅)部分+(美元)部分+预计将发生的部分③机械设备保函延期时上交的海关税损失计算式为:机械设备保函费X海关税率(% X延期次数(次/年)⑶ 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

埃及政府规定,新办理劳动证、居住证的费用标准为:①劳动证:新办费用为209埃磅,延期费用为106埃磅。

②居住证:新办费用为42埃磅,延期费用为42埃磅。

③各项目因工程延误,办理新来工作人员的劳动证、居住证费用损失的计算式为:新办证人数X〔新办理劳动证费用+(延期费用X延期次数)+ (新办理居住证费用X次数)〕=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⑷ 拖欠工程款利息、合同期内的维修金利息,按合同完成工期结束时实际完成工程营业额的5%勺维修金额及工程延长天数计算。

工程索赔案例及依据法律(3篇)

工程索赔案例及依据法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承包方”)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发包方”)于2012年签订了某住宅小区的建设工程合同。

合同约定,承包方负责该住宅小区的建设工程,工期为两年。

合同总价款为2亿元人民币,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

然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导致工程成本大幅增加。

承包方遂向发包方提出索赔,要求增加工程款及工期延长。

双方对此争议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

二、案件事实1. 工程进度滞后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发包方提供的图纸存在错误,导致承包方多次返工。

同时,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多次变更设计,增加了工程量。

这些因素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工期延长至三年。

2. 工程成本增加由于工程进度滞后,承包方不得不增加人力、物力投入,导致工程成本大幅增加。

具体如下:(1)人工费:由于工期延长,承包方不得不雇佣更多工人,导致人工费增加。

(2)材料费:由于工程量增加,材料消耗量也随之增加,导致材料费增加。

(3)设备租赁费:由于工期延长,承包方不得不租赁更多设备,导致设备租赁费增加。

(4)其他费用:如临时设施费、监理费等。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技术资料、施工场地、资金、材料等,影响工程进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技术资料、施工场地、资金、材料等,影响工程进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发包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违约行为:1. 提供的图纸存在错误,导致承包方多次返工。

建设工程索赔的真实案例

建设工程索赔的真实案例

建设工程索赔的真实案例
建设工程索赔的真实案例
1、2006年,河南省某投资项目建设管理部发现,某县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大大超越了审批的投资额度,施工单位又以合同外的特殊材料推高施工价格索赔。

项目部门却只能沦为“吃亏的一方”。

后,投
资项目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将该项目合同重新审查,并决定双方协商解决该索赔问题。

2、2009年,某公司在新建项目建设中,将部分项目资金投入到某县建设项目上,结果发现在某一阶段施工过程中,该县又索赔了实际投入的更多资金,这种情况导致项目受到了重大影响。

经过调查和分析,发现该县建设项目的索赔行为并不符合该建设项目的审批规定,实际上是县建设项目约定的施工标准完成不及格,这就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及早采取应对措施,拒绝支付更多的投资资金,进而维护项目的实际利益。

3、2012年,某地区新建城市建设项目实际施工费用超出了原定的预算,导致施工单位重新索赔了额外的费用。

经审查发现,项目细节未能按照相关审批文件进行,从而导致施工单位与项目单位约定的施工标准不能实现。

此时双方都要理性的对待这个问题,否则将会陷入一种无穷无尽的讨价还价之中;同时,双方也要特别注意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以确保施工单位能够获得更高的索赔权利,而项目单位也能够得到有力的保护。

工程合同管理索赔案例

工程合同管理索赔案例

工程合同管理索赔案例案例背景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一家工程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工程项目合同。

合同约定,乙方负责一项商业综合体的建设工程,工程总造价为1亿元人民币,工期为两年。

合同中还明确了工程质量标准、进度要求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索赔起因在工程进行到一半时,由于甲方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存在误差,导致实际施工中遇到了未预见的地下水位问题,这直接影响了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乙方因此提出了额外的成本和延期索赔。

索赔处理过程1. 问题发现与通知:乙方在发现问题后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附上了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地质勘察报告差异对比等。

2. 协商会议:双方组织了多次协商会议,就索赔的合理性、必要性以及具体金额进行了深入讨论。

3. 专家评估:由于双方对地下水位问题的影响程度存在分歧,决定聘请第三方专家进行评估,并提供专业意见。

4. 索赔方案制定:根据专家意见和双方协商结果,乙方制定了详细的索赔方案,包括延期施工的时间、增加的成本明细等。

5. 最终协议:经过多轮协商,甲乙双方最终就索赔金额和延期时间达成一致,并签订了补充协议。

索赔结果经过协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额外的成本赔偿,并对工程延期给予一定的时间补偿。

具体金额和延期时间根据实际损失和专家评估报告确定。

案例分析本案例中,乙方能够成功获得索赔,关键在于以下几点:- 及时通知:乙方在发现问题后立即通知甲方,避免了延误处理的最佳时机。

- 充分准备:乙方收集了充分的证据,为索赔提供了有力支持。

- 专业评估:引入第三方专家评估,增加了索赔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 有效沟通:双方通过有效沟通,最终找到了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结语。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5篇)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5篇)

【案例一】埃及建设部项目工期延误及其费用索赔。

中建公司承建的埃及住宅十月六日城3000套工程,萨拉特城4000套工程和萨达特城2000套工程,萨达特城二区工程3000套和玛利娜旅游村工程等,总建筑面积100余万m2,总工程合同价为124898640埃磅。

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由于业主拖欠工程进度款,这是因为按合同规定对钢筋、水泥、木材、玻璃应由业主负责供应的指标迟迟不到位、工程变更频繁、地基承载力需作土质处理、砂暴等恶劣自然气候及非公司的过失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合同工期在幅度延误和巨大的成本外额外开支,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据此,中建公司邀请英国高级律师于1992年元月向埃及建设部提出索赔报告。

1.工期延误一览表(见表4)表42.索赔项目和费用构成(见表5)3.索赔费用计算⑴人员往来机票费。

因工期延误,为完成工程余额,5个项目共新来人员总数341人。

北京至开罗往返机票为8030埃磅,该项索赔总金额为2738230埃磅。

其计算公式为:人数×往返机票费=机票费索赔金额。

⑵保函延期费。

包括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的延期损失和机械保函延期上交税收费用损失。

履约保函为合同额的5%,中建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履约保函额度的25%无息抵押金,利息为18%,下面分别进行计算:①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计算式为:履约保函额×无息抵押金(%)×年息(%)×延期(年)=履约保函保证金损失索赔金额②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延期费用损失计算式为: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埃磅)部分+(美元)部分+预计将发生的部分③机械设备保函延期时上交的海关税损失计算式为:机械设备保函费×海关税率(%)×延期次数(次/年)⑶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

埃及政府规定,新办理劳动证、居住证的费用标准为:①劳动证:新办费用为209埃磅,延期费用为106埃磅。

②居住证:新办费用为42埃磅,延期费用为42埃磅。

施工合同管理索赔分析案例

施工合同管理索赔分析案例

施工合同管理索赔分析案例一、背景某工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施工合同》,约定乙方承担该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任务。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工程进度按照约定的时间表进行。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乙方因此产生了额外的费用。

乙方在合同约定的索赔期限内向甲方提出了索赔,要求甲方支付因工程进度延误所产生的额外费用。

二、索赔分析1. 索赔依据根据《施工合同》的相关条款,乙方有权在工程进度延误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索赔。

同时,乙方还需提供详细的索赔资料,包括额外费用的计算依据、工程进度延误的原因等。

2. 索赔金额乙方在索赔书中主张,由于工程进度延误,乙方额外产生了1000万元人民币的费用。

这些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租赁费等。

乙方提供了相关费用的详细计算依据和发票。

3. 索赔期限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乙方应在工程进度延误发生后的30日内向甲方提出索赔。

乙方在合同约定的索赔期限内提出了索赔,符合合同约定。

4. 索赔责任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表完成工程进度。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本案例中,甲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表完成工程进度,导致乙方产生了额外费用。

因此,甲方应对乙方的索赔承担责任。

三、解决办法1. 甲方承认乙方的索赔权利,并根据乙方提供的详细资料计算出应支付的索赔金额。

2. 甲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索赔金额。

3. 甲方应加强对工程进度的管理,确保工程按照约定的时间表顺利进行,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4.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完成施工任务,保证工程质量。

四、总结在本案例中,乙方在合同约定的索赔期限内提出了索赔,并提供了详细的索赔资料。

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甲方应对乙方的索赔承担责任。

通过协商解决,甲方承认乙方的索赔权利,并按照约定支付索赔金额。

本案例体现了施工合同管理中索赔的重要性和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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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案例一背景: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0m2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

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

合同工期为8个月。

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持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

乙方亦口头答应。

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

两个月后,返工完毕。

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违约金。

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

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的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

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

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1.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2.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论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案例二背景: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建造一栋职工住宅,采用招标方式由某施工单位(乙方)承建。

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一、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职工住宅楼工程地点:市区工程内容:建筑面积为3200平方米的砖混结构住宅楼(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某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所包括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02年3月21日竣工日期:2002年9月30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90天(扣除5月1—3日)(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壹佰陆拾肆仟元人民币(¥166.4万元)(八)乙方承诺的质量保修在该项目设计规定的使用年限(50年)内,乙方承担全部保修责任。

(九)甲方承诺的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1.工程预付款:于开工之日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预付超声波学予扣回,直接抵作工程进度款。

2.工程进度款:基础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主体结构三层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主体结构全部封楠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基本竣工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0%。

为确保工程如期竣工,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

3.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竣工结算。

结算时按全部工程造价的3%扣留工程保修金。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02年3月5日合同订立地点:XX市XX区XX街XX号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主管部分批准及公证后生效二、专用条款中有关合同价款的条款合同价款与支付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1)工程变更事件发生导致工程造价增减不超过合同总价10%(2)政策性规定以外的材料价格涨落等因素造成工程成本变化。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实际竣工建筑面积520.00元/m2调整合同价款。

三、补充协议条款在上述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签订后,甲乙双方又接着签订了补充施工合同协议条款、摘要如下:补1.木门窗均用水曲柳板包门窗套;补2.铝合金窗90系列改用42型系列某铝合金厂产品;补3.挑阳台均采用42型系列某铝合金厂铝合金窗封闭。

问题:1、上述合同属于哪种计价方式合同类型?2、该合同签订的条款有哪些不妥当之处?应如何修改?3、对合同中未规定的承包商义务,合同实施过程中又必须进行的工程内容,承包商应如何处理?背景:某施工单位(乙方)与某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某项工业建筑的地基强夯处理与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由于工程量无法准确确定,根据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按施工图预算方式计价,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施工合同规定的内容及技术要求施工。

乙方的分项工程首先向监理工程师申请质量论证,取得质量论证后,向造价工程师提出计量申请和支付工程款。

工程开工前,乙方提出了施工组织设计并得到批准。

问题: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当进行到施工图所规定的处理范围边缘时,乙方在取得在场的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情况下,为了合夯击质量得到保证,将夯击范围适当扩大。

施工完成后,乙方将扩大范围内的施工工程量向造价工程师提出计量付款的要求,但遭到拒绝。

试问造价工程师拒绝承包商的要求合理否?为什么?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根据监理工程师指示就部分工程进行了变更施工。

试问变更部分合同价款应根据什么原则确定?3.在开挖土方过程中,有两项重大事件使工期发生加拿大的拖延:一是土方开挖时遇到了一些工程地质勘探没有探明的孤石,排队孤石拖延了一定的时间;二是施工过程中遇到九天季节性大雨后转为特大暴雨引起山洪暴发,造成现场临时道路、管网和施工用房等设施以及已施工的部分基础被冲坏,施工设备损坏,运进现场的部分材料被冲走,乙方数名施工人员受伤,雨后乙方用了很多工时清理现场和恢复施工条件。

为此乙方按照索赔程序提出了延长工期和费用补偿的要求。

试问造价工程师应如何审理?背景:某年4月A单位拟建办分楼一栋,工程地址位于建成的X小区附近。

A单位就勘察任务与B单位签订了工程合,。

合同规定勘察费15万元。

该工程经过勘察、设计等阶段于10月20日开始施工、施工承包商为D建筑公司。

问题:1.委托方A应预付勘察定金数额是多少?2.该工程签订勘察合同几天后,委托方A单位通过其他渠道获得A小区业主C单位提供的X小区勘察报告。

A单位认为可以借用该勘察报告,A单位即通知B单位不再履行合同。

请问上述事件中,哪些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为什么?A单位是否有权要求返还定金?3.若A单位和B单位双方都按期履行合同,并按B单位提供的勘察报告进行设计与施工。

但在进行基础施工阶段,发现其中有部分地段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出现软弱地基,而在原报告中并未指出。

此时B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4.问题3中,施工单位D由于进行地基处理,施工费用增加20万元,工期延误20天,对于这种情况,D单位应怎样处理?而A单位应承担哪些责任?案例五背景:某海滨城市为发展旅游业,经批准兴建一座三星级大酒店。

该项目甲方于XX年10月10日分别与某建筑工程公司(乙方)和某外资装饰工程公司(丙方)签订了主体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和装饰工程施工合合同约定主体建筑工程施工于当年11月10日正式开工。

合同日历工期为2年5个月。

因主体工程与装饰工程分别为两个独立的合同,由两个承包商承建,为保证工期,当事人约定:主体与装饰施工采取立体交叉作业,即主体完成三层,装饰工程承包商立即进入装饰作业。

为保证装饰工程达到三星级水平,业主委托某监理公司实施“装饰工程监理”在工程施工年6个月时,甲方要求乙方将竣工日期提前2个月,双方协商修订施工方案后达成协议。

该工程按变更后的合同工期竣工,经验收后投入使用。

在该工程投入使用2年6个月后,乙方因甲方少付工程款起诉至法院。

诉称:甲方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签发了竣工验收报告,并已开张营业。

在结算工程款时,甲方本应付工程总价款1600万元人民币,但只付1400万元人民币。

特请求法庭判决被告支付剩余的200万元及拖期的利息。

在庭审中,被告答称:原告主体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如:大堂、电梯间门洞、大厅墙面、游泳池等主体施工质量不合格。

因此,装修商进行返工,并提出索赔,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报业主代表认可,共支付15.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25万元。

此项费用应由原告承担。

另外还有其他质量问题,并造成客房、机房设备、设施损失计人民币75万元。

共计损失200万元人民币,应从总工程款中扣除,故支付乙方主体工程款为1400万元人民币。

原告辩称:被告称工程主体不合格不属实,并向法庭呈交了业主及有并方面签字的合格竣工验收报告及业主致乙方的感谢信等证据。

被告又辨称:竣工验收报告及感谢信,是在原告法定代表人宴请我方时,提出为了企业普级的情况下,我方代表才签的字。

此外,被告代理人又向法庭呈交了业主被装饰工程公司提出的索赔15.2万美元(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签字)的清单56件。

原告再辩称:被告代表发言纯系戏言,怎能以签署竣工验收报告为儿戏?请求法庭以文字为证。

又指出:如果真的存在被告所说的情况,那么被告应当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装饰施工前通知我方修理。

原告最后请求法庭关注:从签发竣工验收报告到起诉前,乙方向甲方多次以书面方式提出结算要求。

在长达2年多的时间里,甲方从未向乙方提出过工程存在质量问题。

问题:1.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是否有效?2.如果在装修饰施工时,发现主体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甲方应采取哪些正当措施?3.对于乙方因工程款纠纷的起诉和甲方因工程质量问题的起诉,法院是否予以保护?案例六:背景:某汽车制造厂土方工程中,承包商在合同标明有松软石的地方没有遇到松软石,因此工期提前1个月。

但在合同中另一未标明有坚硬岩石的地方遇到更多的坚硬岩石,开挖工作变得更加困难,由此造成了实际生产率比原计划低得多,经测算影响工期3个月。

由于施工速度减慢,使得部分施工任务拖到雨季进行,按一般公认标准推算,又影响工期2个月。

为此承包商准备提出索赔。

问题:1.该项施工索赔能否成立?为什么?2.在该索赔事件中,应提出的索赔内容包括哪两方面?3.在工程施工中,通常可以提供的索赔语气证据有哪些?4.承包商应提供的索赔文件有哪些?请协助承包商拟定一份索赔通知。

案例七背景:某建设工程系外资贷款项目,业主与承包商按照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签订了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专用条件》规定:钢材、木材、水泥由业主供货到现场仓库,其他材料由承包商自行采购。

当工程施工至第五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因业主提供的钢筋未到,使该项作业从10月3日至10月16日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零)。

10月7日至10月9日因停电、停水使第三层的砌砖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10月14日至10月17日因砂浆搅拌机发生故障使第一层抹灰迟开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为此,承包商于10月20日向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意向书,并于10月25日送交了一份工期。

费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料。

其计算书的主要内容如下:1.工期索赔:a.框架柱扎筋10月3日至10月16日停工,计14天b.砌砖10月7日至10月9日停工,计3天c.抹灰10月14日至10月17日迟开工,计4天总计请求顺延工期:21天2.费用索赔:a.窝工机械设备费:一台塔吊14*234=3276元一台混凝土搅拌机14*55=770元一台砂浆搅拌机7*24=168小计:4241元b.窝工人工费:扎筋35人*20.5*14=9873.50元砌砖30人*20.5*3=1813.50元抹灰35人*20.15.4=2821.00元小计:14508.00元c.保函费延期补偿:(1500*10%*6%。

/365)*21=517.81元d.管理费增加:(4214+14508.00+517.81)*15%=2885.97元e.利润损失:(4214+1458.00+517.81+2885.97)*5%=1106.29元经济索赔合计:23232.07元问题:1.承包商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正确?应予以批准的工期索赔为多少天?2.假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窝工机械设备费索赔按台班单价的65%计;考虑对窝工人工应合理安排工人从事其他作业后的降效损失,窝工人工费索赔按每工日10元讲;保函费计算方式合理;管理费、利润损失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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