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解释(示范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甲方(房屋买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乙方(房地产开发商):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由于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矛盾,现就纠纷问题达成如下解释:一、基本情况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指乙方将其开发的房屋销售给甲方,并由乙方交付房屋,甲方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购房款项的一种合同关系。
二、各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权利和义务:(1)支付购房款项,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全款或按揭付款。
(2)签订房屋交付验收书,确认乙方交付房屋的情况。
(3)保管好房屋产权证书和相关权属证明。
(4)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履行相应义务。
(5)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
2.乙方权利和义务:(1)出售房屋并交付房屋。
(2)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3)确保房屋质量符合合同规定及国家相关标准,并对房屋质量及合同内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的陈述保证。
(4)按照合同规定,对房屋质量、价款等内容进行协商。
(5)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
三、履行方式1. 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购房款项。
2.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屋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四、期限1.本解释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解释内容执行期限与原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相同。
五、违约责任1. 如果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房屋、逾期交付房屋或提供不符合规定的房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购房款项和相应的违约金。
2. 如果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项,乙方可以中止交付房屋,并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和利息。
3. 如因任何一方违约导致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全部法律责任以及赔偿责任。
高院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示范合同)

高院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示范合同)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编号:MZ-HT-017941高院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示范合同)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转相关书籍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高院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商品房销售广告、拆迁补偿安置、房屋面积缩水、商品房的交付使用及风险承担、商品房质量、商品房包销、商品房担保贷款(按揭)等方面如何具体适用法律作出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
其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买受人利益的恶意违约、欺诈等行为,明确规定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
每日商报对部分重要内容作了摘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摘要)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解读(合同示范文本)

( 买卖合同)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B-BH-005231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Interpretation of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of commercial housing sales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解读(合同示范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3年3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法释〔2003〕7号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一条买卖双方确认。
1.1 买卖双方指合同签订当事人,包括卖方和买方。
1.2 买卖双方确认本合同系自愿签订,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合同条款及义务的履行具有充分的意愿和能力。
1.3 买卖双方确认本合同系在充分了解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和权利义务的基础上签订,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
第二条商品房基本情况。
2.1 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位置、面积、用途、产权情况等,买卖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对商品房的基本情况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写入合同附件。
2.2 若商品房存在任何瑕疵或权利纠纷,应当在合同附件中进行详细说明,并由买卖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第三条价格及付款方式。
3.1 商品房的价格为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买卖双方应当在_______________(日期)前将全款/首付款支付至对方指定账户。
3.2 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买卖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四条交付及过户手续。
4.1 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日期),具体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
4.2 过户手续应当在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_____(天数)内办理完毕,买卖双方应当共同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法律责任。
5.1 若买卖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2 若商品房存在虚假宣传、瑕疵隐瞒等行为,买卖双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合同解释。
6.1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买卖双方共同所有,如有任何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不成,应当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法院)进行仲裁/诉讼解决。
以上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如有任何疑问或补充,请随时与合同范本专家联系。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
合同范本专家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购买和出售商品房产生的法律文件,其中包含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交易的具体条款和条件。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可能会出现各种纠纷,例如物业权属、价格支付、交付标的物、违约责任等问题。
针对这些纠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我们可以进行如下解释:
1. 物业权属纠纷,如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存在关于物业权属的争议,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房屋所有权证明进行解释,以确定房屋的真实所有权。
2. 价格支付纠纷,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价格支付方式和时间,如果其中一方未按约定支付价格,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3. 交付标的物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通常包含了房屋的交付时间和标的物描述,如果标的物与合同约定不符,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并确定责任方。
4. 违约责任纠纷,如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总之,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和处理,以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起草和执行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建议双方当事人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以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和争议。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7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7篇篇1一、引言为了规范商品房买卖行为,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解释。
本解释旨在明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确保买卖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维护交易秩序。
二、买卖双方及标的物买方为购房者,卖方为开发商或其他拥有合法产权的单位。
商品房为新建或在建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等。
买卖双方应明确标的物的具体信息,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户型等。
三、合同订立及效力买卖双方应按照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订立合同。
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买卖双方签字盖章。
合同订立后,买卖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的订立及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四、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一)房屋交付卖方应在约定时间内交付房屋给买方。
如卖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应承担违约责任。
买方在接收房屋时,应检查房屋的状况,确保房屋符合合同约定。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卖方沟通解决。
(二)产权登记卖方应在房屋交付后一定时间内协助买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产权登记是买方取得房屋所有权的重要程序,卖方应履行相关义务。
如因卖方原因导致产权登记无法完成,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合同履行及违约责任(一)合同履行买卖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约定。
如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违约责任1. 卖方未按时交付房屋或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应支付违约金或赔偿买方的实际损失。
2. 买方未按时支付购房款,应支付违约金。
如买方逾期支付购房款超过约定时间,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3. 双方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六、其他条款(一)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篇2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商品房买卖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一、释义与原则1. 本合同所指的商品房是指由乙方合法开发、建设并销售的房屋。
最高法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司法解释(3篇)

第1篇为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司法解释。
一、关于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的范围第一条本司法解释适用于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包括以下情形:(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三)商品房租赁合同纠纷;(四)商品房抵押合同纠纷;(五)其他与商品房销售相关的合同纠纷。
第二条以下纠纷不适用本司法解释:(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理;(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当事人主张撤销合同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理;(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当事人主张变更合同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二、关于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并取得商品房的,视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成立。
第四条商品房销售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出卖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二)买受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三)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坐落、面积、结构、装修标准等;(四)商品房的价格、付款方式及期限;(五)交付商品房的时间、地点;(六)违约责任;(七)解决争议的方法;(八)其他约定事项。
第五条商品房销售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自合同成立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商品房销售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商品房销售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关于土地使用年限、房屋用途、房屋结构等强制性规定;(二)商品房销售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等规定;(三)商品房销售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四)商品房销售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其他强制性规定。
高院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合同示范文本)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W-HT-016328高院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高院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合同示范文本)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转相关书籍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高院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商品房销售广告、拆迁补偿安置、房屋面积缩水、商品房的交付使用及风险承担、商品房质量、商品房包销、商品房担保贷款(按揭)等方面如何具体适用法律作出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
其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买受人利益的恶意违约、欺诈等行为,明确规定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
每日商报对部分重要内容作了摘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摘要)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买卖合同)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42901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解释Explanation of commercial housing sales contract disputes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解释(示范
合同)
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
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七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可以在这输入你的名字
You Can Enter Your Nam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