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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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

在校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

在校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在校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1、引言本文档旨在向在校大学生介绍城镇医疗保险,并提供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在校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大学生提供医疗费用报销和医疗保障。

本文将介绍保险政策的背景、申请条件、保险范围、费用支付等方面的内容。

2、城镇医疗保险政策背景2.1 城镇医疗保险的定义和目标2.2 城镇医疗保险政策的制定和调整2.3 城镇医疗保险政策的重要性和意义3、在校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申请条件3.1 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3.2 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的申请流程3.3 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的缴费政策4、在校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保障范围4.1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范围4.2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范围4.3 特殊疾病医疗费用报销范围4.4 其他特殊情况下的报销范围5、在校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费用支付5.1 参保大学生的个人缴费5.2 和社会的财政补助6、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6.1 在校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申请表格6.2 在校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费用缴纳通知书6.3 在校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报销材料清单7、法律名词及注释:7.1 城镇医疗保险:指在城镇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下,通过缴费形式,实现参保人员在门诊、住院等医疗服务提供者处获得医疗费用报销的制度。

8、结束语本文详细介绍了在校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的申请条件、保障范围和费用支付等方面的内容,并提供了相关附件。

城镇医疗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对大学生的健康保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希望本文对在校大学生了解城镇医疗保险有所帮助。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办法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办法

目录一、成都大学门诊部简介 (1)二、成都大学大学生基本医疗门诊诊疗费报销管理办法(试行) (2)三、夏秋季常见传染病的防治 (8)四、乙肝防治常识 (13)五、防治甲型肝炎 (17)六、肺结核的防治知识 (18)七、艾滋病的防治知识 (22)八、搞好个卫生、加强自我保健 (26)九、提高心理素质、防止心理干扰 (28)成都大学门诊简介成都大学门诊部是向广大师生员工提供诊疗服务的综合性门诊部。

门诊部现有专业技术人员32人,其中副高级职称7人;中级职称15人;开设了:内科、外科、妇科、眼耳鼻咽喉科、肛肠科、皮肤科、中医理疗科、儿科、影像科、放射科、检验科、中西药房等;拥有全自动生化仪、全自动血球计数仪、离子测定仪、尿液分析仪、血糖仪、血凝仪、微电脑全自动分折心电图仪、超声波检查仪、心电监护仪、洗胃机、负压吸引器、多功能牵引床、高频x光机等先进的医疗仪器设备,能完成血液分析、尿液分析、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等生化检查,能完成心电图及各种影像检查。

门诊部内科:由四名副主任医师及一名主治医师诊病,对内科的常见多发病及部分疑难病的诊治有十分丰富的临床经验;外科、肛肠科、妇科:分别由有在三甲医院进修学习经历的主治医师诊病,能够完成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疑难病的诊治;中医理疗科:由有在三甲医院进修学习经历的,经验丰富的主治医师诊病,涵盖了中医理疗、针灸、骨伤等,有很好的诊疗效果;儿科:由经验丰富的副主任医师诊病,该医师不仅在儿科方面能力突出,在超声影像及内科常见病方面也有十分丰富的经验;眼耳鼻咽喉科、皮肤科:由有在三甲医院进修学习经历的主治医师诊病,对该科的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疑难病的诊断诊治有丰富的经验。

门诊部与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省医院等多家三级医院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便于病员的相互转诊、特殊检查的完成及疑难重症病员会诊的完成。

门诊部的全体医护人员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有极强的责任心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将竭诚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优质的诊疗服务。

关于大学生参保文件有关问题的解答

关于大学生参保文件有关问题的解答

关于大学生参保文件有关问题的解答一、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性质?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是一项由政府、学校和个人共同筹资,以住院为主统筹兼顾普通门诊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它不同于商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那些特点?突出特点:1、实行以政府补助为主,个人不缴费或部分缴费的筹资机制;2、实行属地管理,市级统筹;3、保障参保大学生普通门诊统筹、门诊大病和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4、建立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三、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是多少?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

参保所需政府补助资金,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责安排,其中国家部委属高校由中央财政负责安排;省属高校由中央、省财政负责安排;市属高校由中央、省、市财政负责安排。

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缴费40元(其中15元用于普通门诊统筹,10元用于门诊大病和住院统筹,15元用于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低保或重度残疾(残疾等级限一、二级)在校大学生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由财政全部负担,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由个人负担,标准为每人每年15元。

财政补助标准:根据全省医疗保险工作会上的领导讲话内容“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中央财政补助一步到位,财政负担有困难的城市,提高补助标准可分两年到位。

”四、住院、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如何筹集?住院统筹:[个人缴费10元+ 2010年各级财政补助按人均120元标准(扣除每人15元的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当年实际缴费人数;普通门诊统筹:(个人缴费15元﹢各级财政补助15元)×当年实际缴费人数。

五、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如何筹集?个人缴费15元×当年实际缴费人数。

六、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按照国办发【2008】119号要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含外籍留学生,以下统称大学生)均应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汇总

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汇总

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一、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有哪些?2010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主要作了以下三方面的调整:一是提高了财政补助标准。

我市取消了原一档筹资标准,分设220元和320元两个筹资标准,分别对应市政府第155号令二、三档,其中,财政补助提高到180元和220元/人·年。

二是提高了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保险有效期限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支付最高限额提高到2009年度成都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

三是取消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定额补助,增加了门诊医疗待遇。

明年《成都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暂行办法》(成府发[2009]51号)实施后,在不另行缴费的情况下,参保人员可以按规定报销门诊费用。

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为个人支付的门诊医疗费累计不超过200元。

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要缴纳多少医保费?(一)成年人筹资标准成年人筹资标准分为每人每年320元、每人每年220元两个筹资标准。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和有条件的区(市)县按每人每年320元标准筹资,其他区(市)县按每人每年220元标准筹资。

按每人每年320元标准筹资的区(市)县,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00元,各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220元;按每人每年220元标准筹资的区(市)县,个人缴费每人每年40元,各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180元。

按每人每年220元标准筹资的区(市)县,若个人自愿按320元筹资标准缴费的,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140元,各级财政补助仍为每人每年180元。

(二)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中小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其中个人缴费每人每年40元,各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180元。

大学生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60元,其中个人缴费每人每年40元,各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120元。

三、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托幼机构在园幼儿,具有成都市户籍或者父母一方具有成都市户籍或居住证的婴儿、散居学龄前儿童和因病(残)未入学的少年儿童;(二)具有成都市户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从业年龄内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城镇居民;(三)具有成都市户籍,年满18周岁的农村居民(不含现役军人)。

大学生参保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

大学生参保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

大学生参保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已经正式启动,现就有关参保操作过程中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基本医疗保险是否强制?按国家、省和市政府有关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有关文件中没有明确“强制”还是“自愿”,但要求今年开始符合参保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二、关于低保家庭和重度残疾参保大学生如何认定?按有关文件规定,属于低保家庭和重度残疾的大学生无需个人缴费,但需交纳5元制证工本费。

属于低保家庭和重度残疾的大学生参保时需提供入学前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待遇证》,残联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复印件一份。

如参保大学生暂时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可先按属于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待新学期开学后补报有关证明复印件,对未能及时补报有关证件的大学生补缴30元医疗保险费。

三、对已参保大学生毕业后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可否继续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参保大学生毕业后,在哈尔滨市就业并由所在单位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再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四、参保大学生因寒暑假或实习等原因在外地发生急诊的,医疗费如何报销?放寒暑假、实习等期间,在外地发生的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急诊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治疗结束后可持医疗费结算票据、疾病诊断书、病历复印件(盖医院公章)、费用明细、医保卡到市医保中心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核准后给予报销。

五、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与原商业学平险医疗费报销如何衔接?对原已参加商业学平险的大学生在今年参加了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后,原商业保险合同仍继续有效。

对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内住院医疗的,可先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然后持市医保中心或医院提供的结算单到商业保险公司按原合同规定给予赔付。

对不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内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仍按原保险合同给予赔付。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发文字号】成办发[2009]33号【发布部门】成都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6.19【实施日期】2009.06.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成办发[2009]33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9]27号)和《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55号)的精神,市政府决定,从2009年9月1日起,按照属地原则,将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大学生纳入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保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目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简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专科生(含高校中的中专生)和全日制研究生。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校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设有分校的,其分校大学生按属地原则在所在地参保;学校总部和分部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但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按属地原则分别在学校所在区(市)县参保。

二、基金来源和缴费标准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参保大学生个人缴费和各级财政补助构成。

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个人年度缴费标准为40元,由大学生本人及家庭负担。

政府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办法给予补助,其中:部属院校由中央财政承担;省属院校由中央、省财政承担;市属院校由中央、省、市财政承担。

三、参保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大学生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伤残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大学生(无户籍限制),个人缴费部分由高校所在区(市)县民政部门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补助。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9.09.11•【字号】成劳社办[2009]362号•【施行日期】2009.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劳社办〔2009〕362号)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本市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大学生医疗保险有效期大学生入学前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按学校规定在统一筹资期内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其医疗保险有效期从入学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入学前医疗保险有效期与入学后医疗保险有效期重合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重复享受。

二、关于大学生首诊医疗机构的确定(一)无校医院的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应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成办发[2009]33号)文件精神,就近选择一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作为大学生的首诊医疗机构。

各高等院校所选择的首诊医疗机构不符合就近原则,不能满足参保学生门诊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另行指定首诊医疗机构。

(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帮助无校医院的高等院校选择指定的首诊医疗机构时,可以根据高校所在地的高校数量、学生人数等情况,选择非公立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大学生首诊医疗机构。

二OO九年九月十一日。

成都市医院医保试题及答案

成都市医院医保试题及答案

成都市医院医保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成都市医保分为哪几个类别?A. 城镇职工医保B. 城镇居民医保C.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D. 所有以上选项答案:D2. 以下哪项不属于医保报销的范围?A. 基本医疗费用B. 特殊药品费用C. 个人体检费用D. 住院床位费答案:C3. 成都市医保报销比例一般是多少?A. 50%B. 70%C. 90%D. 100%答案:B4. 成都市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以下哪些支出?A. 购买药品B. 支付门诊费用C. 购买保健品D. 支付住院费用答案:A, B, D5. 成都市医保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A. 异地就医备案B. 转诊手续C. 个人身份证明D. 所有以上选项答案:D二、判断题1. 成都市医保参保人员在任何医院就医都可以享受医保报销。

(错误)2.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自由提取。

(错误)3. 参保人员在医院就医时,必须出示医保卡。

(正确)4. 医保报销的药品种类有限制,不是所有药品都可以报销。

(正确)5.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后,可以回到参保地报销。

(正确)三、简答题1. 简述成都市医保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答:参保人员需要向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在异地享受医保报销。

2. 成都市医保参保人员在就医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答:参保人员在就医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携带医保卡和身份证;-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了解医保报销范围和比例;- 保留好相关的医疗单据,以便报销。

四、案例分析题案例:张女士是成都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工作调动需要到北京就医。

请问张女士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才能在北京就医时享受医保报销?答:张女士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向成都市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就医备案申请;- 提供工作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选择北京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 在就医时出示医保卡和身份证;- 保留好医疗单据,以便回成都市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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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在校大学生基本
医疗保险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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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问答
第一部分基本政策
一、大学生为什么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主办的,以各级财政补贴为主,个人缴费为辅的一项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以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为目的,为大学生医疗保障做出的制度安排。

二、哪些大学生可以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
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专科生(含高校
中的中专生)、全日制研究生。

第二部分参保和缴费
三、分校和总部不在一个地方应该在什么地方参保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校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设有分校的,其分校大学生按属地原则在所在地参保;学校总部和分部在成都市行政区内,但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按属地原则分别在学校所在地参保。

四、大学生怎样参保
答:由高校统一组织,在学校所在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学校统一录入学生参保信息,代收保险费。

五、本人缴费金额是多少
答:大学生本人或家庭缴费金额为50元。

六、家庭困难的学生参保怎样补助
答: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大学生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伤残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大学生(无户籍限制),个人缴费部分由高校所在地区(市)县民政部门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补助。

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个人缴费有困难的,由高校给予不低于10
元的补助。

七、申请参保补助的学生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申请参保补助的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大学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申请参保补助的伤残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大学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残联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八、缴费时间和保险有效期是如何确定的
答:大学生应当在入学报到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具体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30目,补录生最迟不能超过12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

保险有效期为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补录生保险有效期从10
月1日起至次年的8月31日。

第三部分待遇标准
九、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普通门诊:大学生在校医院或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由校医院或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按60%的比例报销,个人负担40%。

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医疗保险基金为一个大学生支付的门诊费用不超过500元。

意外伤害门诊:大学生因外伤,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50元以上的部分按90%报销,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医疗保险基金为一个大学生支付的外伤门诊医疗费最高不超过800元。

十、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大学生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含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其数额在基本医疗保险
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个人先支付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后,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按比例支付:
乡镇卫生院和校医院9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含无级别)医院80%;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0%。

十一、什么是门诊特殊疾病
答:门诊特殊疾病指患病后需长期治疗,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治疗可以在门诊进行,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

具体病种的认定标准按照《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标准和诊疗范围》执行。

十二、什么是起付标准是怎样设置的
答:起付标准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支付报销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时的起付金额,标准以下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为:乡镇卫生院和校医院5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市外转诊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

十三、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最高支付金额是多少
答: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为一个大学生累计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含门诊特殊疾病)最高限额为8万元。

十四、大学生有没有生育补助
答:对大学生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产前检查每人定额补助100元,在乡镇卫生院、校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住院分娩的每人定额补助700元,在二级和三级医院住院分娩的每人定额补助800元。

第四部分费用结算
十五、住院费用如何结算
答: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只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

十六、门诊费用怎么报销
答:大学生在首诊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医疗费,个人只承担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

因首诊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大学生经首诊医疗机构同意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个人垫付后,由首诊医疗机构按规定比例报销。

大学生所在高校医院和指定的首诊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校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的具体管理规定。

十七、在异地发生住院怎么办
答:异地医疗是指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的医疗机构就医的行为。

大学生寒、暑假和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因病休学等法定不在校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自出院之日起3个月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12个月),到其参保关系所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费用结算。

结算时还需提供寒、暑假开始和结束时间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原户籍复印件等资料。

十八、哪些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答:以下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目录和支付标准范围以外的医疗费;
(二)除急救、抢救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
(三)因吸毒、打架斗殴、违法犯罪等造成伤害的医疗费;
(四)因自伤、自残、醉酒、戒毒、性传播疾病(艾滋病除外)等发生的医疗费;
(五)因美容矫形、生理性缺陷、不孕不育治疗等发生的医疗费;
(六)第三方责任等引发的非疾病医疗费;
(七)在境外和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
(八)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

交通事故能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肇事方逃逸或无第三方责任人的相关证明,且没有享受相关补偿的,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可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第五部分其他
十九、为什么要实行首诊制
答:因为大学生是个集中居住的群体,学校负有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和控制传染病流行的职责,所以必须实行首诊制。

二十、首诊医院如何确定
答:高校有校医院的(含科研院所的医疗机构),该校医院作为本校大学生医疗保险的首诊医院;高校无校医院的,按就近的原则,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选择一家公立医院作为指定的首诊医疗机构。

二十一、成都市医疗保险政策在哪里查询
答:在成都市劳动保障信息网可以查询到本市医疗保险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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