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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韩国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解答

进口韩国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解答

韩国化妆品进口中国需要先向国家卫生监督部门申请备案,方可进口和销售。

办理备案的手续和流程对于初次进口的代理商难度比较大。

可以找代理公司合作避免走不少的弯路,对于以下问题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世能通咨询。

一、韩国化妆品进口中国手续需要多少时间?进口普通类化妆品一般在四五个月左右取得备案,进口特殊类化妆品一般在6个月左右取得批件,个别功能要延长到1年。

二、进口化妆品三证指的是什么?一证:国家药监局颁发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或《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批件》,简称批件二证: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备案三证:化妆品检验检疫CIQ标志需要提醒的是,只有完成备案的办理,才可以办理标签备案和CIQ标志。

并且二和三项的办理手续和时间也相对简单。

三、韩国化妆品进口中国手续怎样的?⒈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备案(同时申请用户名密码)⒉产品检测⒊产品申报⒋评审5.制证四、代理进口化妆品备案涉及的机构化妆品的申报,主要涉及到四个机构:1、检测机构;2、受理中心;3、评审委员会;4、行政审批部门。

1、检测机构:接受企业的委托,负责对产品进行技术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2、受理中心:负责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则受理并负责安排参加评审会;将评审意见通知企业;对于拟批准的产品上报SFDA;发放证书等。

具体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服务中心。

3、审评委员会:负责对申报的产品进行技术评审,具体由中保办化妆品处负责。

4、行政许可司(即SFDA食品许可司):对通过了评审委员会技术评审的产品进行进一步审核,如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则予以上报或批准,经批准的产品发给化妆品批准文号。

五、化妆品进入大陆费用申报费用化妆品申报国家规定费用主要分为化妆品的卫检费用(样品检测)。

卫检费:化妆品的卫检费用因可以在卫生部指定的三个主要疾控中心: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进行,三地费用标准基本是相同的,会稍有个别差异但差距不大。

产品检测标准会根据申报的类别而有所不同:普通化妆品一般在4000-8000元,多数都是5800元/个,特殊类化妆品因会增加人体试验而稍高,大多在10000元以上,但一般不超过3.5万。

普通化妆品备案和标签审查要点

普通化妆品备案和标签审查要点
2016年4月
国务院《关于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暂时调整 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 批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24号), 暂时中止原有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 许可有关条款,为试点工作奠定法律基础。
2017年Leabharlann 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与质检总局《关于 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试点实施进口非特 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公 告》( 2017年第7号)明确了试点的 时间和范围。
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 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 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 工业产品。 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
备案范围
1.属于化妆品
2.属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 防晒的化妆品。除此之外的化妆品为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 为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化妆品监督管理 条例》第十六条)
新体制行动方案》(上海扩大开放
100条)(70. 将进口非特殊用途
化妆品备案制改革试点扩大至全市,
做大化妆品国际贸易平台。)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 全国范围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 化妆品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公 告》(2018年第88号),明确 自2018年11月10日起,首次进 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由现行审 批管理和自贸试验区试点实施 备案管理,调整为全国统一备 案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不再受理进口非特殊用途化 妆品行政许可申请。
1
普通化妆品备案和标签审查要点
目录
01
背景介绍
02
工作流程
03
审查要点及常见问题

化妆品备案须知

化妆品备案须知

化妆品备案须知一、什么样的化妆品要备案?答:所有进口化妆品必须向国家药监局备案。

二、申请批件要多长时间?答:1、进口普通化妆品:一般5-6个月左右取得批文。

2、进口特殊化妆品:一般10-12月左右取得批文。

三、备案程序是怎样的?答:在华责任单位备案-检验-整理材料-申请备案-材料审核-审核发凭证等程序。

四、备案的流程时间是?答:1、检验时间:进口普通类化妆品检验周期,大概2个月内完成。

特殊类化妆品各项检测周期,一般3-4月内完成。

防晒类产品如果加做spf值、斑贴试验以及pa试验,时间较长。

育发类、健美类、美乳类产品需做人体安全试验测评,大概4个月左右。

2、评审时间:普通产品转到审评中心即审核备案。

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评审会议为每月10号之前受理,最后一周上会。

五、化妆品备案一般需要多少费用?答:化妆品备案费用主要是化妆品的检验费用:检验收费标准会根据产品的类别有所不同:基础检测费一般在6300-8300元,服务费4000(实报实销),特殊类化妆品因会增加人体试验而稍高,主要根据加测项目决定,服务费10000左右。

随着国家对化妆品监管力度的加大,这项工作技术含量越来越高。

北京鑫金证国际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专业代理化妆品批文办理,成功备案日本,韩国,美国,台湾,香港,瑞士,意大利,法国等多个国际产品。

六、化妆品的检验需要进行哪些检测项目?答:化妆品一般要进行微生物检验、卫生化学检验、pH值测定、毒理学安全性实验、人体安全及功能试验。

检验时间一般在2-4个月,有些特殊功能化妆品因为要做人体试验,时间稍长。

七、化妆品备案涉及的机构有哪些?答:化妆品的备案,主要涉及到四个机构:1、检测机构2、行政受理中心3、评审委员会4、行政审批部门八、备案进口化妆品需提交哪此材料?答:1、国外提供的自由销售证明;2、国外出具的授权书;3、产品配方;4、25ml以上市售产品18个;5、产品工艺及简图,如涉及委托加工需提供委托加工或IOS证明;九、需要提供的证明性材料有哪些?答:主要为以下二种:1、自由销售证明原件,非中文,需要进行翻译公证。

国家药监局关于化妆品备案申报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

国家药监局关于化妆品备案申报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

国家药监局关于化妆品备案申报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一)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整理了化妆品监督管理中常见问题,并依据我国现行化妆品法规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逐一进行了解答。

具体如下:问:为何经常听说国外有所谓的“药妆品”,而我国化妆品法规中并没有“药妆品”的概念?答: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不但是我国,世界大多数的国家在法规层面均不存在“药妆品”的概念。

避免化妆品和药品概念的混淆,是世界各国(地区)化妆品监管部门的普遍共识。

部分国家的药品或医药部外品类别中,有些产品同时具有化妆品的使用目的,但这类产品应符合药品或医药部外品的监管法规要求,不存在单纯依照化妆品管理的“药妆品”。

我国现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广告宣传中不得宣传医疗作用。

对于以化妆品名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的,属于违法行为。

问:寡肽-1和表皮生长因子(EGF)有何区别?EGF可否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答:寡肽-1和人寡肽1(表皮生长因子,EGF)非同一种物质。

寡肽-1为甘氨酸、组氨酸和赖氨酸等3种氨基酸组成的合成肽。

而人寡肽-1又名表皮生长因子(Epidermal Growth Factor, EGF),是由53个氨基酸组成的“53肽”,分子量为6200道尔顿单位。

寡肽-1收录于我国《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年版),一般作为皮肤调理剂使用。

而人寡肽-1未被收录于该目录,一般在医学领域使用较多,临床适应症为外用治疗烧伤、创伤及外科伤口愈合,加速移植的表皮生长。

由于分子量较大,EGF在正常皮肤屏障条件下较难被吸收,一旦皮肤屏障功能不全,可能会引发其它潜在安全性问题。

基于有效性及安全性方面的考虑,EGF不得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

综上,不同于寡肽-1,人寡肽-1(EGF)不得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

非特化妆品申报备案问题问答汇总(二)

非特化妆品申报备案问题问答汇总(二)

化妆品备案申报问题问答汇总(二)广东省是我国化妆品大省,广东化妆品监管部门对行业的监管和培育也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化妆品注册部特陆续摘录一些广东省药监局针对企业提问的答复,这些问题一般比较有代表性,也同样适用于其他省市的化妆品监管工作,希望能为更多业内人士解惑。

1. 洗手液原料用卡松(复合原料: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硝酸镁和氯化镁)做防腐剂,标签上需要加上硝酸镁氯化镁吗?但我看到我看到其他品牌产品的成分只写了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没有写我看到其他品牌产品的成分只写了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所以不知到硝酸镁氯化镁是不是不用标明。

回复内容:化妆品成分必须全成分标注2.化妆品车间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检测需要每年外送检一次吗?回复内容:《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明确企业要对水质定期监测,未明确要求送检,自己有检验能力的也可以自检。

3.国内销售含商标信息的香皂、手工皂等皂类需要在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平台备案吗?回复内容:不需要4.关于气雾剂喷雾的标注,我想问一下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一元气雾剂需要在外包装上标注推进剂的成分?像异丁烷、丙烷这种推进剂成分是否需要写在产品包装的成分表上?还是单独写推进剂:异丁烷、丙烷就可以了?回复内容:成分标注请按照《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和《化妆品通用标签》执行。

5.黄金蛋白线属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吗?属于哪一类别?需要有什么生产资质?回复内容:产品是否属于非特化妆品,请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化妆品定义、产品类别判断,生产化妆品需要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6.我们都知道,保质期的标注有两种标注方式,生产批号及限期使用日期和生产日期及保质期,但是由于现在消费者的有时会对生产日期或者限用日期有疑问,所以我想问一下是否能够在标注生产批号及限期使用日期的同时,再标注保质期3年?回复内容:可以7.国产水性指甲油进行备案,是属于蜡基生产单元的吗?找不到相关文件回复内容:其它单元8.请问特征证件号可以转让的吗,是否原先申请特征时的生产企业,就只能在此企业生产该特征产品呢?回复内容:不可以9.关于在非特化妆品备案系统做产品仅供出口境外委托境内备案,包装信息是全外文,请问产品名称处应填写翻译对应的中文名称?或是直接填写外文(但外文除英文字母外其余外文系统无法编辑或识别)?回复内容:翻译成中文名称。

化妆品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化妆品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化妆品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它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国家对化妆品实行生产许可制度。

其中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等9类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必须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其他属非特殊用途的化妆品,需经国家或省级化妆品主管部门备案。

目前化妆品的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不符合经营化妆品的有关规定;二是未建立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以及进货台账制度,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未建立执行购销台账制度等;三是经营未经许可或备案的化妆品;四是化妆品的包装、标签、标识、说明书不符合相关规定,有的化妆品虚假或夸大宣传,甚至使用医疗述语、宣传疗效、预防治疗疾病功能,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为确保广大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实际,化妆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监管:一、加强化妆品储存管理。

经营场所要保持内外整洁,有通风、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的设施,散装和供顾客试用的化妆品要有防污染设施,按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化妆品。

防止化妆品变质或污染。

二、建立完善化妆品管理各项制度。

化妆品经营者应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帐制度、储存制度、出库制度、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培训制度等,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单位还应建立购销台帐制度等。

三、加强化妆品索证索票管理。

化妆品经营者应当由经过培训的相关部门或专人负责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工作。

认真查验供应商及相关质量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或复印件备查,加强台账管理,如实记录购销信息。

(一)经营者购进化妆品应按以下要求索取资质证明材料:索取并留存化妆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化妆品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登记凭证、化妆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进口化妆品的有效检验检疫证明。

化妆品备案知识汇总

化妆品备案知识汇总

化妆品备案知识汇总随着化妆品市场的逐渐增长,化妆品备案已成为化妆品生产厂家必须要了解和掌握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化妆品备案的知识汇总:一、化妆品备案的定义化妆品备案是按照相关规定,将化妆品生产厂家、品牌、产品名称、成分等信息提交给国家药监局进行备案,使化妆品合法上市销售。

二、需要进行化妆品备案的情况根据《化妆品监督条例》的规定,需要进行化妆品备案的情况包括:1.新成分的化妆品产品;2.新的化妆品产品名称;3.化妆品添加新功能成分;4.化妆品处方、原料、生产工艺等发生变化;5.发生重大不良反应或者事故;6.其他需要备案的情况。

三、化妆品备案的流程化妆品备案的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准备备案材料,包括申请表、化妆品中文标签、化妆品成分表、化妆品生产企业(或代理人)的申明等;2.申报备案,将备案材料提交至国家药监局备案系统进行申报;3.资料审核,国家药监局工作人员审核备案材料,如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会被退回重新填写;4.备案结果,当备案材料被审批通过后,化妆品备案成功,取得相关备案证明文件,即可正式上市销售。

四、化妆品备案的注意事项进行化妆品备案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确保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严格遵守规定的备案流程和时间要求;3.化妆品生产厂家或代理人应当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4.准确披露化妆品中的成分信息,确保化妆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5.及时更新备案信息,当出现产品名称、配方等变化时,需要再次进行备案。

五、结语化妆品备案是化妆品生产企业和品牌必须要遵守和掌握的重要程序。

在备案流程中,化妆品生产企业和品牌需要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

文解政策: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五)

文解政策: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五)

文解政策: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五)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化妆品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而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化妆品的品质和安全问题。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政策。

但是,消费者在使用化妆品过程中仍会遇到各种问题。

本文将通过解答化妆品监督管理中常见的五个问题,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化妆品监管政策,从而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安全。

问题一:如何申请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是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准入证明,而其申请流程如下:1.企业备案登记:申请企业须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填写《化妆品生产企业备案登记表》,提交相关材料。

2.申请资格审查:备案审核通过后,申请企业需提交《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由药监局进行审查,确定其符合条件并发放申请表。

3.现场审核:申请企业向当地药监部门提出现场审核申请,药监部门按照《化妆品生产检查操作规程》开展审核工作。

4.审查:审核合格后,药监部门根据情况进行审查,向申请企业发放《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问题二:化妆品是否必须经过动物实验?化妆品的安全性必须进行评估。

虽然动物实验是一种可以测试化妆品安全性的方法,但同时也存在伦理和动物福利方面的问题。

因此,为了保障动物利益,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1.严格控制动物实验的数量:化妆品生产企业要经过审核和备案,申请生产许可证时也要报告使用动物实验的目的和方案,药监局会严格审核和把控动物实验的数量。

2.推广替代法:替代试验方法是指不利用实验动物,采用更加先进的化学、计算机模拟和人体细胞等方式进行试验。

政府和科研机构也会对替代方法进行研究和推广,鼓励企业尝试采用更加环保和人性化的方法。

问题三:化妆品怎样才能够上市销售?在化妆品销售前,必须取得相关批文,否则会被认为是非法销售行为。

其具体步骤如下:1.备案登记:化妆品生产企业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备案,并把所生产的化妆品送去公共卫生部门进行复杂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稳定性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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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的归纳
非特殊化妆品备案要点
1、产品包装上,一定要写警示语吗?中文产品名称是否一定要标在正面?(法规中
说的是标注在主视面)
答:产品标准中要求标示警示语的,强制标示,另使用的产品原料在《2015版化妆品生产技术规范》中有标示警示语要求的,强制标示,其余情况企业自行标示。

警示语标示在产品的可视面上即可。

2、有些产品执行标准,以前用的是行标,现在新出国标,如何标识?
答:若国标为强制国标GB,而不是推荐性国标GB/T,则在强制性国标GB正式实施日期以前,仍可标示行标,但在强制国标GB正式实施以后,就必须按照新标准要求生产和标示产品。

3、精油产品的品名如何书写?薰衣草精油,和肾部保养精油可以吗?
答:可参考GB/T 14455.1《精油命名原则》进行命名。

由于可能涉及“暗示医疗作用”,不建议使用人体器官作为精油名称。

4、标签中能否有这个词“适用人群” ?
答:标签相关法规标准中未对此作出限定,企业可根据情况自行标示。

5、如果加工厂的委托方是国外的,委托方的信息是否一定要翻译成中文?
答:标准规定进口产品可不表示生产者名称和地址,若不是进口产品,则强制标示生产者名称和地址,而且需用规范汉字标示,汉字字体大于英文。

6、产品命名中不能用字母,那BB 霜和CC霜的命名是否符合国家命名要求?如
不符合,该怎样调整?
答:BB霜、CC霜属于通俗名称。

7、如果产品配方是合格的,但产品名称命名不符,怎么办?用不符的名称做的检
测报告,还能用吗?一个产品名称是否对应一个配方?
答:若产品名称命名明显不符合现行法规标准的要求,备案可能无法通过,备案检测机构也不会受理。

8、备案资料提交,和备案检测,哪个先做?如果先送检了,备案资料提交时发现配方不符,此检验报告还能用吗?(检验机构能否帮忙确认此配方是否可以通过?)
答:备案检测机构不对企业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无法为企业核实配方是否能够顺利通过备案。

建议企业在提交产品配方时详细了解网上备案的产品配方提交要求,真实全面的提供产品的配方成分,申请备案检验时提交的产品配方需与网上备案的资料保持一致。

9、配方表中,复配原料需要逐个列出,如果不知道每个原料成分是什么,怎么办?
答:法规要求产品配方中的复配原料需标示所有的原始配料。

10、如果包装上标示的一些成分与实际提交到食药监网站上的有些不同,怎么办?
答:企业应保证产品包装上的成分与提交到食药监网站上的成分基本一致,但特殊情况除外,如复配原料在产品包装上可直接标注复配原料名称,但在网上备案时则需要列明全部的原始配料。

11、如果产品包装上英文大于中文,上传包装做非特备案,是否可以通过?
答:依照现行的标签法规和标准要求,产品包装上相对应的中英文,英文字号不得大于中文字号。

12、风险评估报告是加工厂自己做,并且留档被查吗?是否需要上传到食药监网站?
答:风险评估报告由企业自己制作,留档备查,无需上传到备案平台。

13、委托方和被委托方怎么备案?
答:双方都需要备案。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注意:委托方先备案,备案号交给被委托方关联备案即可。

14、网上备案之前是不是必须先送样检测?
答:2017年8月3日,广州市食药监局发布《关于填报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信息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指出,广州市化妆品企业在“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系统”填报产品备案申请资料时,需一并填写产品送检机构及检验报告的信息。

其他备案平台目前备案时不需要上传检验报告,但是备案后2个半月内需要检查备案资料,包括检验报告。

现场审核资料,如超期将通报责令整改。

15、美容化妆品工具,如修眉刀,沐浴露、洗脸皂是否要非特备案?
答:美容化妆品工具,如修眉刀,化妆刷等不需要备案,但是沐浴露、洗脸皂等面部或身体表面清洁用品属于化妆品,需要备案。

16、某款产品已经停产,是否需要注销备案信息?
答:若市场上仍有流通建议暂不注销,但是生产企业不再生产已备案的产品时,应主动告知原备案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部门,原备案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告知情况予以备案。

17、上传照片需注意什么?
答:新规要求提供产品制成成品包装的实物照片,而不是包装设计图,这对于新产品来说就比较麻烦,因为备案和上市之间有一段时间差,一旦备案不通过,或者产品包装需要修改,那么这之间就会出现不可避免的成本消耗。

还有,对于组合成套产品如何进行非特备案,单品备案,照片平面图务必有单品平面、立体图和套盒大合照!
对于委托加工的产品如何进行非特备案,这在不同地方的食药监局的管理口径是不一致的,有的地方能通过,有的地方不能通过。

还有,对于组合成套产品如何进行非特备案,相关规定也不细致,不统一,那么企业也只能先把每一个单个产品先备案,再等待进一步的政策对组合套装做出细化规定。

功效字眼选用注意
1、淡化皱纹,祛除皱纹可以用于产品说明中吗?抗皱、抗衰、基因、细胞这些词语,
可以用于产品名称中吗?“**原液”如“CTI针叶樱桃原液”这样的产品名称对吗?
答:产品说明书也属于标签的一部分,需符合我国对标签的规定。

不建议使用“抗皱、抗衰”可能有暗示医疗作用的词语或者“基因、细胞”等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语。

对于“原液”这样的词语可以体现产品的真实属性,目前暂无公告表明该词语有违规嫌疑。

2、含有白字的都不能用?如美白、皙白、亮白、焕白、抗氧化?产品说明中,“用后使皮肤润滑嫩白” 这样可否?
答:按照新政策要求,美白产品纳入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若产品进行了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可以宣传美白等作用,若没有申报,不建议使用任何与美白相近或类似的宣传用语。

3、“全效洗衣液中”的“全效”及“强效洗衣液”中的“强效”是否符合国家命名要求?
答:洗衣液不属于化妆品,不需符合化妆品的命名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特效、全效、强效、奇效、高效、专效、神效、速效、极效、超效、超强、全面、全方位、最、第一、特级、顶级、冠级、至尊。

4、产品名称或标签中能否含有“即时” 和“修复” ?
答:除了《化妆品命名指南》和《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中规定不能使用的词语,其余词语企业可酌情选用,有些可用在品名不可用作描述作用。

5、“基因亮颜无痕”这个产品名称是否可以?
答:“基因”“因子”“干细胞”“干扰素”有可能涉及“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意”,请谨慎使用,而“无痕”可能涉及“暗示医疗作用”,请谨慎使用。

6、医疗用语或医学名人,也不能用于特殊类化妆品的宣传中吗?
答:医疗用语和医学名人(包括但不限于:神农、扁鹊、华佗、张仲景、李时珍、孙思邈、南丁格尔、白求恩。

)等词语,不能用于所有化妆品的命名和宣传词语中。

7、产品已经办理了防晒的特证,或者祛斑的特证,但产品名称中也有用到美白相关的字词,这样还能正常销售吗?是否合规?
答:新政策要求美白产品纳入祛斑类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若产品已经具有祛斑的特证,则可以按照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要求宣传美白作用。

8、“有机”“纳米”“中草药”“汉方”“无添加”“补血”“新生”等字眼均被列入“禁用语”清单。

9、虚假夸大用语包括但不限于:复活、再生、新生、更生、重生、整形、微整、整肤、换肤、抗疲劳、丰乳、丰胸、高渗透、透皮、激活、活细胞、减肥、瘦、净
脂、清脂、吸脂、燃脂、溶脂、抗氧、零负担、敏感**、纳米**、强壮、热能、、透活、微导、无添加**、纯天然**、纯植物**、生态**、有机**。

上市前强制备案——法定义务
上市后专业监管——法定职务
上市后信息公开——阳光运作
上市后社会监管——社会共治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系委托生产或生产企业:被委托方或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系委托生产:需提供委托生产合同及产品目录;
4、产品市售包装(必须出示);
5、产品配方(必须出示);
6、产品生产工艺简述(必须出示);
7、产品技术要求(必须出示);
8、产品检验报告(必须出示);
9、委托生产协议复印件(委托生产的产品);
10、产品风险评估资料(未进行毒理学试验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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