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低保诚信渐退承诺制度---实施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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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方法

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方法

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方法在社会救助体系中,低保制度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防线。

为了确保低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对低保对象进行动态管理至关重要。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的方法。

一、定期复核定期对低保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复核是动态管理的基础。

一般来说,复核的周期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设定为半年或一年。

在复核过程中,工作人员需要深入低保对象的家庭,详细了解其收入、财产、支出等情况。

对于收入方面,要核实家庭成员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各项来源。

不仅要查看工资条、经营账目等直接证据,还要通过邻里走访、社区调查等方式了解隐性收入。

财产状况的核查也不能忽视,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

同时,要关注家庭的支出情况,如医疗费用、教育费用、生活费用等,以全面评估家庭的经济负担。

二、信息比对充分利用大数据进行信息比对是提高动态管理效率和准确性的重要手段。

与相关部门如人社、税务、房产、车辆管理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获取低保对象的相关数据。

通过比对社保缴纳信息,可以了解家庭成员的就业及收入情况;税务部门的纳税记录能反映经营活动的收益;房产管理部门的数据能掌握家庭的住房情况;车辆管理部门的信息能知晓家庭是否拥有车辆及车辆的价值。

对于比对出的差异信息,要进行进一步的核实和处理。

如果发现低保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已经改善,不再符合低保条件,应及时予以清退。

三、群众监督鼓励广大群众参与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

可以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网络平台等方式,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

对于群众举报的情况,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如果举报属实,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举报人给予适当的奖励和保护。

同时,要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四、主动申报加强对低保对象的政策宣传,引导他们主动如实申报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

让低保对象明白,享受低保是暂时的救助,当家庭经济状况改善后,应主动退出,把有限的资源让给更需要的人。

2025年度城乡低保工作计划

2025年度城乡低保工作计划
6. 2024年4-6月:实施动态管理和复核机制,对低保家庭进行定期复核。
- 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确保低保家庭的及时调整。
- 开展复核工作,确保保障对象的准确性。
7. 2024年7-9月:整合社会力量,加强与社会组织、志愿者的合作。
- 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职责。
- 开展志愿者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7. 数据共享:推动各部门间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低保家庭信息与扶贫、医疗、教育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救助效率。
8. 动态管理:建立低保家庭动态管理机制,对已纳入保障范围的低保家庭进行定期复核,及时调整保障类别和标准。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退出保障范围。
9. 社会参与: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参与低保工作,为困难家庭心理关爱、技能培训等多元化服务,助力低保家庭脱贫致富。
8. 2024年10-12月:进行低保工作效果评估,总结经验,整改问题。
- 完成对低保工作效果的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 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工作策略,为下一阶段工作做好准备。
9. 2025年全年:持续跟踪和优化低保工作,确保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 定期对低保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 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应对新情况、新问题。
2025年度城乡低保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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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2025年度城乡低保工作计划以提高低保政策执行效率、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核心。确保低保覆盖范围精准,做到应保尽保,切实解决困难家庭生活问题。优化低保制度设计,强化低保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低保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提升低保工作透明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防错保、漏保现象。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以上措施,努力实现2025年底前城乡低保工作目标,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2024年社区低保工作计划(3篇)

2024年社区低保工作计划(3篇)

2024年社区低保工作计划一、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低保政策,不断完善“听证会”制度,定期公布执行低保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使低保工作更加“阳光透明”。

二、对低保户家庭实行定期走访制度,及时掌握他们近期的家庭生活状况,实行动态管理。

三、____低保人员参加社区公益活动。

铲除小广告,清理垃圾,为孤寡老人,残疾人上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服务。

四、定期召开低保人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低保政策。

同时,倾听低保人员的建议和意见。

五、社区要积极为低保人员创造就业机会,鼓励他们树立自强自立的精神,为创建和谐社区做出贡献。

社区低保工作计划(2)____年社区城市管理工作以”____”精神为指导,坚持____,在黄桷坪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在街道城管办的具体指导下,大力开展卫生社区的创建活动,实施预防控制四害工作,创建健康家园,营造健康环境,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居民群众文化卫生素质,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作出更大的贡献,为此,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____年工作计划如下:一、做好环境卫生及健康教育方面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节日及宣传日,____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宣传活动,提高辖区群众爱护环境的意识。

二、健全各种制度,以创建和谐合格社区为标准,完善各种资料。

三、成立社区环境卫生监督队,充分发动群众力量,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加强检查督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辖区的环境卫生,增强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

四、继续坚持评比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清洁工和保洁人员的管理,落实责任,定岗定人,定楼院,努力做到社区内环境优美,绿化良好。

五、定期出刊有关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城管卫生的板报,利用各楼幢宣传栏张贴各时期中心任务的标语,造成宣传声势,提高居民群众的爱国卫生意识。

六、利用元旦、春节、五一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广泛____辖区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利用爱卫日、世界无烟日、全国爱牙日等各种时期,积极____群众开展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等健身活动。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建立健全低保规范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内民政发〔2019〕88号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建立健全低保规范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内民政发〔2019〕88号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建立健全低保规范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正文:----------------------------------------------------------------------------------------------------------------------------------------------------关于建立健全低保规范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内民政发〔2019〕88号各盟市民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民政局:为进一步加强低保规范管理,巩固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前期工作成果,推动工作持续走向深入,切实发挥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按照《全区深化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有关精神,现就建立健全低保规范管理长效机制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建立健全低保规范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性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是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是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低保规范管理和农村牧区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政策措施,各地区也出台了相关配套措施,低保制度在保民生、兜底线、促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在工作中一些地方仍然有低保对象认定不够准确、工作流程不够规范、监管机制不够健全、基层经办能力建设不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兜底保障渐退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等现象,需要进一步规范解决。

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如何回应困难群众关切,有效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找准症结、治根治本,需要从建立健全低保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入手,进一步加大规范管理力度,及时发现、纠正、惩处“关系保”“人情保”;正确认识贫困发生率和农村低保覆盖面的关系,健全完善兜底保障长效机制,坚持“脱贫不脱政策”,全面落实低保渐退政策,及时发现、纠正“脱保”等问题,确保低保制度公平实施,切实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建立完善防范“人情保”“关系保”长效机制各地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群众监督,扩大社会监督,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思考

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思考

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思考随着城乡发展差距的逐步拉大,很多处在不利地位的城乡困难群众需要通过城乡低保来获得基本的生活支持。

城乡低保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救助制度,但是它也需要动态管理,以确保救助的精准、高效、可持续。

动态管理的概念是指根据信息的变化,动态地进行政策实施、管理和监督,通过精细化和个性化的服务,提高社会救助的效率和质量。

对于城乡低保,动态管理的思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动态核查享受对象的资格和收入情况城乡低保的核心目标是对城乡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但是如果没有对享受对象的资格和收入情况进行动态核查,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必要的浪费和滥用。

因此,要加强城乡低保对象的动态核查和审核,对于有条件退出低保的对象要及时剔除,对于有条件申请低保的对象要及时予以审批,以确保救助的对象精准。

二、动态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范围城乡低保的标准和范围应该随着时代的变化和群众需求的变化不断进行动态调整和提高。

同时,地区之间存在很大差异,有些地区的城乡低保标准和范围相对较低,而有些地区则相对较高。

要按照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和范围,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人群制定不同的低保标准和政策,以确保救助的公平、公正和可持续。

三、动态优化城乡低保产业扶贫和就业安置政策城乡低保不能仅仅是一个保障制度,还应该与产业扶贫和就业安置政策相结合,以帮助低保户增加收入、脱贫致富。

要加强对城乡低保户的培训和指导,在低保救助的同时做好产业培训和职业培训,提高低保户的自身素质和技能,增加就业机会和创业机会,让城乡低保的受助对象逐渐从“求助者”转变为“自助者”。

四、动态加强城乡低保管理和监督城乡低保的管理和监督需要动态化,随着社会变化进行不断修订和改进,加强对城乡低保实施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维护低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要建立一套制度化、标准化的城乡低保管理和监督机制,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严格规范救助对象的资格认定、低保标准的制定、低保救助的实施、低保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

城市低保动态审核实施方案

城市低保动态审核实施方案

城市低保动态审核实施方案城市低保动态审核实施方案1为严格我县城市低保对象管理,进一步规范城市低保工作,坚持低保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根据规定,决定对全县已享受城市低保的家庭重新进行全面的审查核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审核对象4月在册的城市低保对象要无条件接受动态审核。

申请低保的困难居民按属地管理的要求到实际居住地社区登记备案,在该社区动态审核结束后按照规定程序接受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分类施保,动态管理。

二、审核时间步骤动态审核采取分乡镇、社区依次审核,县、乡镇和社区三级集中会审的方式进行,审核时间从5月1日-12月底。

灵城镇和经济开发区各社区、其他乡镇要在30天内完成辖区内动态审核工作。

成立组织,明确责任。

县低保领导小组负责动态审核总体调度、协调工作。

灵城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因低保对象量大工作任务重,要成立低保动态审核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民政助理员、纪检工作人员等为组员;成立三级集中调查评议小组,由乡镇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县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低保中心工作人员、民政助理员、各社区2名工作人员为组员。

其他各乡镇要成立低保动态审核调查评议小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民政助理员、纪检工作人员为组员。

各乡镇要将成立组织以文件形式要报县民政局备案。

社区要成立相应组织,并报乡镇备案。

各组组长要明确组员分工,夯实责任,协调解决问题,组成人员要按照各自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注重宣传、强化培训。

县民政局要在5月10日前将这次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到乡镇和社区居委会,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并组织学习和。

同时由乡镇、社区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开展低保咨询业务等方式将动态审核工作的意义和要求传达到全县低保家庭和困难群众。

先行细致摸底,确保审核时效。

各乡镇要采取多种方式对辖区内低保对象的家庭实际情况进行细致摸底,以提高审核时效,保证序时进度,整体推进。

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制度

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制度低保动态管理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低保对象数量逐渐增加,管理难度也在逐步增加。

为了更好地落实低保政策,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必须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制度建设。

一、加强低保对象认定工作低保对象认定是低保工作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环。

只有准确认定了低保对象,才能确保资金和资源的有限被真正用于困难群众身上。

因此,加强低保对象认定工作至关重要。

1.建立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机制。

要明确低保对象认定的标准和程序,建立完善的认定工作机构和岗位设置。

同时,加强对认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认定工作的公平公正。

2.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

要建立健全低保对象信息管理系统,与其他相关部门和机构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避免重复认定和低保对象跨区划移动难题。

3.定期复审和动态核查。

定期对低保对象进行复审和动态核查,及时调整认定结果。

对于一些可以自力更生或脱贫的低保对象,及时取消低保资格,让更多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获得帮助。

二、加强低保对象管理和服务低保不仅是提供物质帮助,更是提供社会服务和心理支持。

为了确保低保对象真正获得帮助,必须加强低保对象管理和服务。

1.建立低保对象档案。

对每位低保对象建立档案,记录其家庭情况、经济状况和需求,并定期进行跟踪服务,确保低保对象得到全面的帮助。

2.加强低保对象培训和就业。

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进行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他们提高就业能力,实现脱贫致富。

3.加强社会帮扶和心理疏导。

通过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帮助,为低保对象提供生活上的帮助和心理上的支持,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爱。

三、加强低保资金和资源管理要保证低保资金和资源的有效利用,就必须加强对低保资金和资源的管理。

1.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对低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实施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低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2.加强对低保项目的监督和评估。

建立低保项目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低保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建立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09]3号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建立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建立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09〕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建立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一月十三日朝阳市建立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体现社会救助公正与公平,解决我市农村低保边缘户的相对困难问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朝阳实际,市政府决定建立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基本原则(一)坚持与农村低保制度相协调、相衔接的原则;(二)坚持救助水平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三)坚持实行专项救助的原则;(四)坚持审批程序和日常管理按照农村低保相关规定实施的原则。

二、救助对象农村低保边缘户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低于农村低保对象在享受了低保和其他专项救助后,所达到的当地农村低保对象实际受益水平平均值的农村困难家庭。

实际受益水平是指在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基础上,农村低保对象享受医疗、住房、子女就学、应急(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后所达到的水平。

农村低保边缘户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上浮20%确定。

当农村低保标准和各专项救助标准调整时,要相应调整农村低保边缘户的界定范围。

农村低保边缘户待遇的申请、审批及管理,与农村低保对象相同。

依据家庭收入的变化情况,低保户与低保边缘户转换,应按规定的程序从简办理。

农村低保边缘户实行动态管理,但不实行救助渐退制度。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24.04.26•【文号】民办函〔2024〕31号•【施行日期】2024.04.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其他规定正文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4〕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更好发挥社会救助“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功能作用,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现就加强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

各地要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

以县(市、区、旗)为单位,在申请家庭自主申报的同时,用好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大数据铁脚板”作用,对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且医疗、教育等必需支出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超过当地规定比例的家庭,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

认定对象信息要及时上传低收入人口数据库。

各地要根据申请家庭实际生活状况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防止和避免采用“虚拟收入”等方式认定对象、实施救助帮扶。

认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要准确把握认定与实施救助帮扶的关系,从保护申请家庭个人隐私出发,坚持“谁救助谁公示、救助谁公示谁”,在全面开展认定工作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分类实施救助帮扶。

二、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各地要以“防风险”为目标,逐步扩大监测范围,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监测的基础上,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申请对象,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不满两年的对象以及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人员等更多有潜在困难或风险的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强化分层管理、动态监测。

低保管理制度

《铜梁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制度》一、城乡低保听证制度1、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建立低保听证小组,由7至10人组成。

听证小组长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书记担任,成员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辖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离退休干部或退休教师等人员组成。

2、听证小组对本辖区新申请低保对象听证,对已享受对象分期进行听证(按渝民发【2009】83号文件,实行A、B、C分类听证),所有听证均要行成文字记录,一式二份,一份留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存档,一份送乡镇民政办。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整理好听证资料随时备查。

3、听证程序:(1)申请人员全部到场(卧床不起的和在校学生除外),由户主陈述申请低保的理由、出示户口簿、身份证、申请书、介绍家庭成员收入情况。

(2)调查人介绍低保政策和调查情况。

(3)听证小组人员发表意见。

(4)听证小组评议及表决,听证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

对通过听证评议的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整理相关资料随同听证记录一并报送乡镇民政办审核。

二、审批公示制度1、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低保对象的家庭人员、收入及申请低保情况在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开栏或居民集中的地方进行张榜公布。

2、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收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送达的申报材料及听证记录后,及时进行资料的入户调查复核。

资料齐全、对象准确,没有群众举报反映的提交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小组审核,审核情况在民政办办公地显要处张榜公布。

3、县民政局收到乡镇、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审核材料后,由低保科进行初审,分管局长复审,局办公会集体研究审批。

审批结果由民政办、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各自办公地显要处张榜公布。

三、劳动学习制度1、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社区居民,在享受最低生活待遇期间必须参加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的公益性劳动或学习活动。

2、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每月必须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参加3次公益劳动参加1次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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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低保诚信渐退承诺制度---实施动态管理[案例1]
蒋小嵩:男,生于1975年6月5日,妻岳万东,现年32岁,子蒋明霖,9岁,住南江镇光雾山大道城庙段184号,夫妇二人均是下岗职工,2009年蒋小嵩因车祸至盆骨骨折,髋骨前缘骨折,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社区根据他的家庭实际困难,于2010年将其家庭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因病情好转,能够做一些事情力所能及的工作,现在南江好餐馆当厨师,该夫妇2011年3月8日主动向社区提出退出低保。

[案例2]
陈刚明:女,生于1952年4月日,无工作,肢残4级,家庭人口4人,住南江镇光雾山大道城庙段滨河东路158号,2008年7月丈夫在上海务工死亡,2009年用赔偿金一次性买了养老保险,于2010年12月领退休工资,现女儿陈祢已成家,儿子潘成大学毕业未就业,于2011年3月初主动到社区提出退出低保,让更困难的人享受。

[处理]
对于主动提出退出低保的居民,社区工作人员非常重视,严格按照低保退出程序,对退保人收入进行核查、预算,如退保人在不受外力因素情况下,从退保申请之日计算,其收入在三个月内高于我县城市低保标准的,由社区张榜公示后,报县民政局批准停发其低保金。

上述两案例中,退保人收入经过核查、预算后,
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按低保退程序停发其低保金。

[分析]
居民们为何对低保情有独钟?为什么对退保就显得很不情愿?究其原因:一是收入不稳定。

一些居民家庭收入临时增加,超出了保障标准,但是对自己今后的收入稳定不能置以肯定,存在后顾之忧,不愿退出低保;二是隐形收入难以核查。

低保工作人员不能准确的掌握低保对象的真实收入,如子女的赡养费、隐形的财产收入等难以核查,无法用证据说服他们退出低保;三是低保对象对低保标位认识不到位。

居民对自己享受低保的判断不是收入是否高于低保标准,而是与其他保障对象做比较,把一些表面上看来比自己家庭生活好的对象做为对比,总认为“我家比他家穷,我更应该享受低保”;四是人们利益观和道德缺陷日渐突现。

随着国家对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视,城乡低保投入的资金也越来越大,低保含金量也越来越高,市场经济的利益准则不正确也引入到低保中,一些人认为是国家的钱,都应该有份,看着别人每月拿着国家的钱过生活,形成了人们“眼红”、“有利必争”的思想。

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在于实行动态管理,动态管理必然要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诚信”至关重要。

2009年,南江县实施低保动态管理机制,实行“两个诚信”制度。

一是对低保享受人员实行“诚信渐退”制度。

与低保人员签订诚信渐退承诺书,低保对象在申请低保时,就如实申报收入、积极参加公益性劳动等方面向社区做出承诺,如收入增加高于低保标准的时要主
动退出低保。

建立信用记名制度,对不“诚信”低保对象,进行批语教育,停发低保金。

二是对低保工作人员实行“诚信施保”制度。

各级低保工作人员就自己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向单位做出承诺,对低保的评定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按照《南江县南江县城乡低保工作人员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两个诚信”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问题。

几年来,我县有56户居民主动退出了低保,低保动态管理也取得成效。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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