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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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新费率浮动系数方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新费率浮动系数方案

附件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新费率浮动系数方案
一、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三条修改如下:(一)内蒙古、海南、青海、西藏4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A:
(二)陕西、云南、广西3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B:
(三)甘肃、吉林、山西、黑龙江、新疆5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C:
(四)北京、天津、河北、宁夏4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D:
(五)江苏、浙江、安徽、上海、湖南、湖北、江西、辽宁、河南、福建、重庆、山东、广东、深圳、厦门、四川、贵州、大连、青岛、宁波20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E:
二、将《暂行办法》第四条修改为:“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是: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X,X取ABCDE方案其中之一对应的值)。


三、将《暂行办法》第七条修改为:“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X为X1至X6其中之一,不累加。

同时满足多个浮动因素的,按照向上浮动或者向下浮动比率的高者计算。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2024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2024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2024版《费率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保险费率计算方法、费率浮动调整、费率审定程序以及费率的适用范围等方面。

首先,保险费率计算方法是《费率方案》的核心。

按照该方案,保险费率的计算主要依据车辆种类、车龄、使用性质、所在地区等因素。

具体来说,不同种类的车辆有不同的保险费率;新车和旧车的保险费率也有所区别;私人汽车和营运车辆的保险费率不同;不同地区的保险费率存在差异。

这样的费率计算方法,旨在根据车辆的特点和风险因素确定保险费率,确保公平合理。

其次,费率浮动调整是保险费率的重要环节。

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和经济情况的变化,保险费率需要进行调整。

《费率方案》规定了调整频率、调整幅度、调整方法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在保证市场的稳定与发展的同时,充分考虑了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消费者的支付能力,力求使保险费率在适当范围内保持相对稳定。

第三,费率审定程序是保险费率制定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

《费率方案》中明确规定了费率的审定程序,主要包括申请材料、审查环节、公示时限等方面的规定。

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确保费率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最后,费率的适用范围是《费率方案》的一项基本要求。

《费率方案》明确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车辆所有人。

所有机动车的所有人都需按照该方案规定缴纳保险费。

这样的规定有助于保证保险市场的稳定和公平。

综上所述,2024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是指导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制度运行的重要文件,经过多年的实施和调整,为保护广大机动车所有人的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的稳定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同时,该方案也为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机动车保险费率制定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交强险中伤残怎么赔偿多少钱?

交强险中伤残怎么赔偿多少钱?

交强险中伤残怎么赔偿多少钱?如果车主因为交通意外而受到了伤残,那么多,这个时候就可以通过交强险来为自己进行赔偿,那么交强险中伤残怎么赔偿多少钱?根据相关的规定,我们知道,所获得赔偿应该是交强险的道路基本保险与基础保养费的总和,来详细了解。

如果车主因为交通意外而受到了伤残,那么多,这个时候就可以通过交强险来为自己进行赔偿,那么▲交强险中伤残怎么赔偿多少钱?根据相关的规定,我们知道,所获得赔偿应该是交强险的道路基本保险与基础保养费的总和,来详细了解。

▲基础保险费的计算1、一年期基础保险费的计算投保一年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中相对应的金额确定基础保险费。

2、短期基础保险费的计算投保保险期间不足一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按短期费率系数计收保险费,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具体为:先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中相对应的金额确定基础保险费,再根据投保期限选择相对应的短期月费率系数,两者相乘即为短期基础保险费。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浮动因素和浮动比率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52号)执行。

三、保险费的计算办法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 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四、解除保险合同保费计算办法▲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解除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按如下标准计算退还投保人保险费。

1、投保人已交纳保险费,但保险责任尚未开始的,全额退还保险费;2、投保人已交纳保险费,但保险责任已开始的,退回未到期责任部分保险费:退还保险费=保险费×(1-已了责任天数/保险期间天数) 交强险死亡伤残和医疗费用赔偿项目1、死亡伤残赔偿项目。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2、医疗费用赔偿项目。

汽车保险打折如何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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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打折如何算的⼀般给汽车投保的车辆保险年限都是⼀年,所以新⼿车主在第⼆年的时候要重新为车⼦投保,那第⼆年车险有折扣吗汽车保险打折怎么算的?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汽车保险打折如何算的汽车保险打折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咨询保险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严格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办法》的通知(保监厅发〔2009〕62号)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各保监局,中国保险⾏业协会: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国保监会于2007年6⽉下发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办法》(保监发〔2007〕52号,以下简称《暂⾏办法》)。

《暂⾏办法》规定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挂钩,实⾏“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

《暂⾏办法》的实施对促进驾驶⼈提⾼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挥了积极作⽤。

近期,个别保险公司不严格执⾏《暂⾏办法》中费率浮动的规定,对未发⽣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投保⼈,不按《暂⾏办法》实⾏优惠费率。

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保险公司应督促各分⽀机构严格执⾏《暂⾏办法》。

投保⼈能够提供上年度未发⽣⽆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各保险机构要按照《暂⾏办法》实⾏优惠费率。

投保⼈不能提供上年度未发⽣⽆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各保险机构要主动通过公司业务系统、车险信息平台或其他⽅式进⾏查询,并根据查询结果,按照《暂⾏办法》实⾏费率浮动。

各保险机构不得以各种理由,不执⾏《暂⾏办法》的有关规定。

⼆、各保监局要加⼤对辖区内各保险机构的监管⼒度。

要对辖区内各保险机构执⾏《暂⾏办法》的情况进⾏巡视抽查,要⾼度重视信访⼯作,⼀旦发现不按照《暂⾏办法》进⾏交强险费率浮动的违规线索,要及时查处、从严处理。

三、中国保险⾏业协会要加快推进车险信息平台建设,确保《暂⾏办法》的顺利实施。

未建⽴车险信息平台的地区,协会要组织各保险机构通过相互报盘或⼿⼯⽅式等,实现交强险费率浮动。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的通知

你 们 . 遵 照 执 行 , 就 有 关 问 题 通 知 如 守 法 意 识 .有 利 于预 防和 减 少道 路 交通 办 法 》 定 , 时 组 织 修 订 并 下 发 《 动 请 并 规 及 机 下: 事 故 的发 生 各 从 事 交强 险 业 务 的保 险 车 交 通事 故 责任 强 制保 险承 保 、理 赔 实
c NA A D & M01 HI u1 DRB KE P I AR s T
五 、 国保 险 行 业 协 会 要 根 据 《 行 中 暂 二 、实 行 交 强 险 费 率浮 动 机 制 有利 强 险 费 率 浮动 等违 规 行 为 严加 查处
办 法 》 以下 简 称 《 行 办 法 》 。 印 发 给 于 促使 驾驶 人提 高道 路 交通 安 全意 识 和 ( 暂 )现
附件
机动车交 故责任强制 通事 保险费 率浮动 暂行办法


根 据 国 务 院 《 动 车 交通 事 故 责 车 交 通 事 故 责任 强 制 保 险 ( 下简 称 交 机 以
率 与 道路 交通 事 故 相 联 系浮 动 。 三 、 强险费率浮动 因素及比率如下 : 交 浮 动 比 率 一0 1% -0 2%
制 保 险 行 业 协会 条款 费 率 的批 复 》 保 监 ( 产 险 [0 6 68 ) 行 。 20 ]3 号 执
六 、交 强 险 费 率浮 动 标 准 根 据 被保 险 机 动 车所 发 生 的道 路 交 通 事 故 计 算 。
A 上 三 个及 以 上年 度 未发 生 有 责任 道 路 交 通 事 故 3 与 道 路 交 通 事 故 相 联 系 A 上 一 个 年 度 发 生 一 次 有 责 任 不 涉 及 死 亡 的道 路 4 的浮 动A 交 通 事 故 A 上 一 个 年 度 发 生 两 次 及 两 次 以 上 有 责任 道 路 交 5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中国银保监会公告2020年第2号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中国银保监会公告2020年第2号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银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确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调整方案,会同公安部确定了交强险费率浮动系数的调整方案,现将有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一、新交强险责任限额方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二、新交强险费率浮动系数方案(一)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三条修改如下:1.内蒙古、海南、青海、西藏4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A:浮动因素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方案AA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30%A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40%A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50%A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0%A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A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30%2.陕西、云南、广西3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B:浮动因素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方案BB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25%B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35%B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45%B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0%B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B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30%3.甘肃、吉林、山西、黑龙江、新疆5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C:浮动因素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方案CC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20%C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30%C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40%C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0%C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C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30%4.北京、天津、河北、宁夏4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D:浮动因素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方案DD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5%D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25%D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35%D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0%D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D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30%5.江苏、浙江、安徽、上海、湖南、湖北、江西、辽宁、河南、福建、重庆、山东、广东、深圳、厦门、四川、贵州、大连、青岛、宁波20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E:浮动因素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方案EE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E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20%E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30%E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0%E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E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30%(二)将《暂行办法》第四条修改为:“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是: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X,X取ABCDE方案其中之一对应的值)。

汽车交强险要多少钱

汽车交强险要多少钱

汽车交强险要多少钱汽车是必须要购买交强险,交强险的费⽤具体要根据机动车的座位数以及属性⽽异,例如私家车投保交强险的价格就要明显低于营运车辆,座位数越多交强险的价格也越⾼。

关于更多交强险的费⽤,下⾯店铺⼩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汽车交强险要多少钱⼀般来说,交强险在汽车第⼀年购买的时候,保费是固定的,具体要根据机动车的座位数以及属性⽽异,例如私家车投保交强险的价格就要明显低于营运车辆,⽽同样为私家车,座位数越多交强险的价格也越⾼。

1.6座以下的家庭⾃⽤车第⼀年投保交强险的价格是950元;2.6-10座的家庭⾃⽤车第⼀年投保交强险的价格是1100元;3.6座以下的企业⾮营业⽤车第⼀年投保交强险价格是1000元;4.6-10座的企业⾮营业⽤车第⼀年投保交强险的费⽤是1130元;5.承载量<2t的营运货车第⼀年投保交强险价格是1850元;6.2t≤承载量<5t的营运货车第⼀年投保交强险价格是3070元;7.5t≤承载量<10t的营运货车第⼀年投保交强险价格是3450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办法1.根据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从2007年7⽉1⽇起签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保单,按照本办法,实⾏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浮动。

3.交强险费率浮动因素及⽐率如下:(1)上⼀个年度未发⽣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优惠10%;(2)上两个年度未发⽣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优惠20%;(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优惠30%;(4)上⼀个年度发⽣⼀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优惠;(5)上⼀个年度发⽣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增加10%;(6)上⼀个年度发⽣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增加30%。

三、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法1.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率A)2.交强险基础保险费根据中国保监会批复中国保险⾏业协会《关于中国保险⾏业协会制定机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协会条款费率的批复》(保监产险〔2006〕638号)执⾏。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
浮动系数的公告》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9.10
•【分类】法规、规章解读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
数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关于提升交强险保障水平的要求,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新责任限额方案内容,明确了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相比原来责任限额,除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不变外,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均有较大提高。

二是新费率浮动系数方案内容,明确了全国各地区的费率浮动系数方案由原来1类细分为5类,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

通过引入5类费率浮动系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交强险赔付率在各地之间差异较大的问题,提高了部分地区较低水平的交强险赔付率。

三是规定了切换
时间和过渡安排,明确了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新、老交强险保单均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

《公告》将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指导各银保监局、财产保险公司和相关单位做好交强险各项工作,确保交强险的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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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的通知
保监发〔2007〕52号
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7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费率浮动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暂不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

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精神,保监会将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逐步推进机动车联合信息平台建设。

在有条件地区,可以探索通过相互报盘、简易查询、信息平台等多种方式实现公安部门和保险行业数据交换。

二、实行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有利于促使驾驶人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各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各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暂行办法》实施工作,切实做好业务系统的修改、调试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顺利实现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

三、各保险公司应督促各分支机构严格执行《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严禁通过违规批单退费、虚列营业费用等各种方式变相提高或降低交强险费率。

四、各保监局要加大对辖区内各保险公司的监管力度,对不严格执行交强险条款、费率、不按照《暂行办法》进行交强险费率浮动等违规行为严加查处。

五、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要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及时组织修订并下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保、理赔实务规程要点》,同时,要组织各有关保
险公司加快交强险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附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
一、根据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从2007年7月1日起签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保单,按照本办法,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浮动。

三、交强险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如下:
四、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是: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
五、交强险基础保险费根据中国保监会批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中国保
险行业协会制定机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行业协会条款费率的批复》(保监产险〔2006〕638号)执行。

六、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根据被保险机动车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计算。

摩托车和拖拉机暂不浮动。

七、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为A1至A6其中之一,不累加。

同时满足多个浮动因素的,按照向上浮动或者向下浮动比率的高者计算。

八、仅发生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交强险费率仍可享受向下浮动。

九、浮动因素计算区间为上期保单出单日至本期保单出单日之间。

十、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浮动时,应根据上年度交强险已赔付的赔案浮动。

上年度发生赔案但还未赔付的,本期交强险费率不浮动,直至赔付后的下一年度交强险费率向上浮动。

十一、几种特殊情况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方法
(一)首次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费率不浮动。

(二)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应当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且交强险费率不浮动。

(三)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或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投保短期交强险的,交强险费率不浮动。

其他投保短期交强险的情况下,根据交强险短期基准保险费并按照上述标准浮动。

(四)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后追回的,根据投保人提供的公安机关证明,在丢失期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交强险费率不向上浮动。

(五)机动车上一期交强险保单满期后未及时续保的,浮动因素计算区间仍为上期保单出单日至本期保单出单日之间。

(六)在全国车险信息平台联网或全国信息交换前,机动车跨省变更投保地时,如投保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可享受交强险费率向下浮动。

不能提供的,
交强险费率不浮动。

十二、交强险保单出单日距离保单起期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

十三、除投保人明确表示不需要的,保险公司应当在完成保险费计算后、出具保险单以前,向投保人出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告知书》(附件),经投保人签章确认后,再出具交强险保单、保险标志。

投保人有异议的,应告知其有关道路交通事故的查询方式。

十四、已经建立车险联合信息平台的地区,通过车险联合信息平台实现交强险费率浮动。

除当地保险监管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形以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告知书》和交强险保单必须通过车险信息平台出具。

未建立车险信息平台的地区,通过保险公司之间相互报盘、简易理赔共享查询系统或者手工方式等,实现交强险费率浮动。

十五、本办法适用于从2007年7月1日起签发的交强险保单。

2007年7月1日前已签发的交强险保单不适用本办法。

附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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