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绿化造林、育苗适宜栽植密度表
城市绿化苗木的大小和种植密度的控制

绿化苗木的大小和种植 密度要和城市绿化相结 合,才能够达到最佳效
果比。因为只有合理的 分配苗木生长所必须的 空间,才能获取优质的
苗木。一般情况下,大 乔木粗度在七公分到九 公分或者十公分到十六 公分、中等乔木粗度
在五公分到八公分左右、 小乔木三四公分能够使 城市绿地资源合理的利 用,
对于大规格的树木可以 在苗圃中嵌套种植 花木。如果培育大规格 的树木,刚开始的时候 按照200颗/亩种植,
等到树木长到一定规格 后,隔颗剔除,剩下的 树木接着培植。
• yxl919 法桐小苗 /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北京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建设

北京市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技术导则(试用)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二〇一八年三月目录前言 (II)1总则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规划设计 (2)4苗木质量 (4)5造林技术 (6)6抚育管理 (21)前言为规范北京市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北京市相关技术规定,结合北京园林绿化建设实际制定本技术导则。
本导则规定了北京市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苗木质量、造林技术和抚育管理等环节应遵循的相关技术和要求。
本导则为指导性文件。
本导则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制定。
北京市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技术导则1总则1.1 本工程以建设大尺度森林、构建完整的生态系统为理念,以满足市民绿色福祉需求为宗旨,通过恢复自然景观、完善生态廊道、丰富生物多样性、营建近自然地带性植被群落,重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生态系统,实现城市发展、绿化美化和民生福祉的和谐统一。
1.2 工程建设规划涵盖建成区、平原区和浅山区三个区域,分为生态涵养主导型、景观游憩主导型、森林湿地复合型和生态廊道型四个功能类型。
2规范性引用文件《北京城市森林建设指导书》《北京市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行动计划》《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园林设计文件内容及深度》(DB11/T 335-2006)《城市附属绿地设计规范》(DB11/T 1100-2014)《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 212-2017)《园林绿化种植土壤》(DB11/T 864-2012)《北京市级湿地公园建设规范》(DB11/T 768-2010)《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 213-2016)《北京市平原造林工程技术实施细则(修订版)》(京绿造发〔2013〕21号)3规划设计3.1 设计原则以乡土植物应用为主,构建“复层、异龄、混交、多功能”的近自然地带性植物群落,形成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充分考虑生物多样性恢复,为鸟类等野生动物提供食源和栖息场所;充分考虑城市森林功能的发挥,为市民休闲游憩、健身疗养、体验教育等创造条件。
北京绿化苗木标准

1)胸径:离苗木土球上1.2m处的树杆直径;2)地径:离土球上10cm处的树杆直径;(基径)3)冠幅:苗木自然状枝条伸展最长的平均值;4)净杆高:指棕榈科植物土球上到离地面最近的一片也基部杆的高度;5)枝下高:指木本乔木土球上到第一个离地面分枝最低的高度;6)自然高:指苗木土球到枝条自然伸展的大面高度;7)土球径:指苗木从苗场起挖运输过来根部带土球的直径;北京绿化苗木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北京市用于城市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的规格、质量、检验、验收以及标志、掘苗、包装、运输与假植等基本技术要求。
北京城市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树种参照《北京市区城市绿地植物规划》的具体要求选择应用。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城市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
2、规范性引用文件(略)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等种类;按苗木的自然形态分为丛生型、单干型、多干型、匍匐型等类型。
3.2丛生型苗木自然生长的树形呈丛生状的苗木。
3.3单干型苗木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1个主干的苗木。
3.4多干型苗木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有3个以上主干的苗木。
3.5匍匐型苗木自然生长的树形呈匍匐状的苗木。
3.6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5米至8米的乔木。
3.7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8米至15米的乔木。
3.8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5米以上的乔木。
3.9干径指乔木主干离地表面1.3米处的直径。
3.10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3米处的直径。
3.11冠径指乔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
3.12蓬径指灌木、灌丛垂直投影面的直径。
3.13树高指从地表面至乔木正常生长顶端的垂直高度。
3.14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乔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3.15灌高指从地表面至灌木正常生长顶端的垂直高度。
3.16移植次数苗木培育的全过程中移植的次数。
4、技术要求4.1对使用苗木的基本要求4.1.l应选择当地适生树种,包括乡土树种以及引种驯化成功并已得到广泛应用的树种。
营造林技术标准与检查验收-北京

2
封山育林
1、封山育林条件 1、无林地和疏林地封育 ——有足够的母树、幼苗、幼树、根株、竹丛数量。 ——不适于人工造林的困难地、特殊地,以可增加 林草盖度作为条件。
2、有林地和灌木林地 ——有林地:郁闭度 <0.50 ,低质、低效林地(同时 满足) ——有望成乔林的灌木林地
规定封育条件的目的是便于达到预期目标,因此是封育合 格的基本条件。
1
人工造林
4、造林小班(地块)保存标准
株数保存率≥80%(年降水量在 400mm以下地区,热带亚热带岩溶地区、 干热(干旱)河谷等生态环境脆弱地带 ≥65%)或郁闭度≥0.20(灌木林覆盖度 ≥30%)。
1
人工造林
5、造林成活率和株数保存率
人工造林(更新)作业后三年内单位面积成活株
数与造林总株数(造林总株数在适宜初植密度区间以
灌草型
乔灌型
灌木型
有林地和灌木 林地封育只有 1 种类型(乔木 型)
2 封山育林 3、封山育林方式
自然环境条件、人为经营条 件、植被自然属性(如物候 特征决定 封育方式:
全封:重点地区 、 极端 脆弱区、困难区等 半封:物候与人为要求 轮封:人为要求下划分 封育地块
2
封山育林
4、封山育林的主要评价对象
3
营造苗木
2、苗木质量评价
(1)评价苗木质量的形态指标包括苗高、地径(胸径)、高径比、根系指标、 茎根比、顶芽、冠幅、第一分支点、土球大小等。 苗木质量的综合指数:
(2)评价苗木质量的生理指标包括苗木含水量、根系活力和芽休眠状况。 相对含水率:
(3)苗木活力:包括根生长潜力(RGP)和苗木抗逆性(OSU活力检测法)。 生长潜力(RGP)通常用新根生长点数量、大于1cm长新根数量、大于 1cm长新根总长度、新根表面积指数以及新根鲜重和新根干重表达。 (4)壮苗的最终标志:
(京政办发[2007]20号)
![(京政办发[2007]20号)](https://img.taocdn.com/s3/m/3dcfadec6294dd88d0d26b26.png)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林绿化局市国土局关于遏止本市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抢栽抢种树木苗木行为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7]20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林绿化局市国土局关于遏止本市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抢栽抢种树木苗木行为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7]2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市园林绿化局、市国土局《关于遏止本市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抢栽抢种树木苗木行为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4月12日关于遏止本市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抢栽抢种树木苗木行为的意见市园林绿化局市国土局(2007年4月)目前,在本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抢栽抢种树木、苗木寻求高额补偿的投机现象较为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的正常进展。
为保证本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依法遏止征地拆迁过程中抢栽抢种树木、苗木行为,合理确定补偿范围和标准,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各区县政府是遏止本市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抢栽抢种树木、苗木行为的责任主体,要依法制定并认真落实相关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对当地群众的宣传、教育和劝导,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遏止抢栽抢种行为。
二、对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抢栽抢种的树木、苗木,依法实施管理并确定补偿范围和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对违反上述规定在基本农田上抢栽抢种树木、苗木的,按照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查处,其抢栽抢种的树木、苗木,不予补偿。
(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148号)第十二条规定:区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征收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日内在被征地的乡镇、村进行征地公告。
自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在征地范围内新种植的树木、苗木,不予补偿。
建设单位在获得批准文件后,应立即组织对征地拆迁用地范围内的土地附着物进行录像取证并及时开展清理登记工作。
北京市绿化造林、育苗适宜栽植密度表

70-670
1×1,3×3
5
移植苗
>4
40-140
2.2×2.2,4×4
6
油松
移植苗
0.5-2
160-2700
0.5×0.5,2×2
7
移植苗
>2
40-170
2×2,4×4
8
华山松
移植苗
0.5-2
160-2700
0.5×0.5,2×2
9
移植苗
>2
40-170
2×2,4×4
10
雪松
移植苗
0.5-2
(二)经济林栽植密度表
种类
栽植密度(株/亩)
苹果
28-148
梨
33-111
桃
18-66
葡萄
111-333
樱桃
33-83
杏
33-111
李
33-83
枣
33-148
红果
33-55
柿子
33-83
板栗
55-111
核桃
33-111
备注:超过以上密度的密植园,由专家现场认定。
(三)苗圃苗木栽植密度表(针叶树)
序号
160-1400
1×0.5,2×2
11
移植苗
2-3
70-170
2×2,3×3
12
移植苗
3-4
40-120
2.4×2.4,4×4
13
移植苗
4-5
30-75
3×3,4.5×5
14
桧柏
移植苗
0.5-2
290-670
1.5×1.5,1×1
15
移植苗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平原造林工程技术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平原造林工程技术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布日期】2013.01.18•【字号】京绿造发[2013]2号•【施行日期】2013.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平原造林工程技术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绿造发〔2013〕2号)各区、县园林绿化局:为规范平原造林工程建设技术标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营造大规模、大尺度城市森林,根据平原造林工程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平原造林工程技术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各区县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是在认真总结2012年本市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建设实践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城市森林建设经验,并经过反复论证研讨,用于全面指导平原造林工程建设,规范工程设计和施工,确保工程建设成效的重要技术规范。
各区县要充分认识《实施细则》的重要性,把《实施细则》的各项标准要求全面落实到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建设的始终,确保高质量、高水平推进平原造林工程建设。
二、要认真执行《实施细则》,强化应用指导各区县要把《实施细则》的主要指标和要求,作为编制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施工设计方案和开展质量监督、技术指导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衡量各标段工程建设质量成效的重要依据。
监理公司在开展工程监理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落实监理任务,严把技术标准关,确保工程建设水平。
三、要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各区县要加强对《实施细则》的学习和培训,通过举办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队伍和监理人员培训班,使工程建设人员充分理解和把握各项技术指标和措施、要求,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实现工程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各区县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加强森林健康经营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加强森林健康经营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布日期】2013.03.08•【字号】京绿造发[2013]6号•【施行日期】2013.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加强森林健康经营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京绿造发〔2013〕6号)各有关区、县园林绿化局: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的建立是我市转变林业发展方式,由造林绿化为主向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并重转变的重要标志。
自2010年以来,各区县认真落实政策,积极开展以林木抚育、森林防火、林木病虫害防治和作业道路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森林健康经营,有效巩固了绿化成果,提高了森林质量效益,促进了农民绿岗就业,在推进山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全面落实全国森林抚育经营现场会议精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的通知》(京政发〔2010〕20号)和北京市2013年园林绿化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森林健康经营项目管理,提高林木抚育建设成效,现就森林健康经营项目林木抚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森林质量效益,促进森林资源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林业工作的永恒主题。
林木抚育经营是森林可持续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
加强林木抚育经营,既是适应当前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又是我市森林资源现状和森林自然生长规律的内在要求;不仅是转变林业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林业“双增”目标的重要途径,同时又是促进山区农民增收和提高山区生态林质量效益的根本措施。
我市森林资源分布不均、质量不高,中幼林、灌木林面积大,并有相当一部分低质、低效林,这些都是制约北京森林发挥多种功能效益的重要因素。
加强森林健康经营林木抚育工作,对于提高我市森林质量,转变园林绿化发展方式,促进绿色增长,建设高水平的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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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条苗
地径>2.5
660-1350
0.5×1,1×1
25
移植苗
地径>2.5
660-1350
0.5×1,1×1
26
毛白杨
雄株
嫁接苗
地径1.5-2
1900-4000
0.5×0.3,0.5×0.7
27
嫁接苗
地径>2.5
660-1350
0.5×1,1×1
28
移植苗
地径>2.5
660-1350
0.5×1,1×1
29
金丝垂柳
插条苗
地径1-2
1900-4000
0.5×0.3,0.5×0.7
30
插条苗
地径>2.5
290-2700
0.5×0.5,1.5×1.5
31
移植苗
地径>2.5
290-2700
0.5×0.5,1.5×1.5
32
国槐
留床苗
或移植苗
胸径1-4
660-1350
0.5×1,1×1
33
移植苗
胸径4-6
160-600
2-4
70-670
1×1,3×3
5
移植苗
>4
40-140
2.2×2.2,4×4
6
油松
移植苗
0.5-2
160-2700
0.5×0.5,2×2
7
移植苗
>2
40-170
2×2,4×4
8
华山松
移植苗
0.5-2
160-2700
0.5×0.5,2×2
9
移植苗
>2
40-170
2×2,4×4
10
雪松
移植苗
0.5-2
移植苗
胸径3-6
160-670
1×1,2×2
45
臭椿
移植苗
胸径4-5
1330-2700
0.5×0.5,0.5×1
46
移植苗
胸径5-8
160-670
1×1,2×2
47
移植苗
胸径8-15
100-500
1.2×1.2,2.5×2.5
48
白蜡
移植苗
胸径1-2
1330-2700
0.5×0.5,0.5×1
49
移植苗
160-1400
1×0.5,2×2
11
移植苗
2-3
70-170
2×2,3×3
12
移植苗
3-4
40-120
2.4×2.4,4×4
13
移植苗
4-5
30-75
3×3,4.5×5
14
桧柏
移植苗
0.5-2
290-670
1.5×1.5,1×1
15
移植苗
2-3
160-670
1×1,2×2
16
移植苗
>3
100-300
40-267
特种用途林
(GB/T15776-2006)
国槐、银杏、杜仲、玉兰、油松、雪松、白皮松、华山松及连翘、月季等花灌木。
40-267
备注
目前北京市造林的苗林规格:油松、雪松、白皮松、华山松、侧柏等针叶树树高多在1.5m以上;杨树、柳树、国槐、银杏、杜仲、玉兰等阔叶树种胸径多在3.0cm以上;连翘、月季等花灌木地径在1.0cm以上。乔木林造林密度一般在每亩74-167株;花灌木造林密度一般在每亩167-666株。
75
移植苗
2-3.5
290-670
1×1,1.5×1.5
76
碧桃
嫁接苗
地径1-2
660-1350
0.5×1,1×1
77
移植苗
地径2-8
220-670
1×1,1.5×2
78
移植苗
地径8-15
160-300
1.5×1.5,2×2
79
黄栌
播种苗
地径0.5-1
6500-13000
(0.1-0.2)×0.5
80
69
移植苗
2-3.5
290-1350
0.5×1,1×1.5
70
紫薇
丛生
1-2
660-2700
0.5×0.5,1×1
71
2-3.5
160-670
1×1,2×2
72
独干
胸径2-3
290-670
0.5×1,1×1
73
胸径>3
220-300
1.5×1.5,1.5×2
74
连翘
1年生播种苗
6000-7000
0.2×0.5
1×1,2×2
34
移植苗
胸径>7
100-170
1×1,2.5×2.5
35
刺槐
留床苗
或移植苗
胸径1-4
660-1350
0.5×1,1×1
36
移植苗
胸径4-6
290-670
0.5×1,1×1
37
移植苗
胸径6-10
160-300
1.5×1.5,2×2
38
银杏
移植苗
胸径1-5
660-1100
0.8×0.8,1×1
0.5×0.5,1×1
85
小叶黄杨
移植苗
0.3-0.6
1900-8500
0.2×0.4,0.5×0.7
86
金叶女贞
移植苗
0.4-1
1900-8500
0.2×0.4,0.5×0.7
87
小檗
移植苗
0.4-1
1900-8500
0.2×0.4,0.5×0.7
62
杏
4000-6000
(0.15-0.2)×0.7
63
枣
4000-6000
(0.15-0.2)×(0.4-0.7)
64
柿子
6000-10000
(0.1-0.15)×(0.5-0.7)
65
板栗
1至2年
播种苗
6000-10000
(0.1-0.15)×(0.5-0.7)
66
葡萄
插条苗
6000-15000
移植苗
地径1-3
660-2670
0.5×0.5,1×1
81
移植苗
地径3-6
220-1350
0.5×1,1.5×2
82
月季
2-3年生移植苗
1900-16700
0.2×0.2,0.5×0.7
83
大叶黄杨
移植苗
0.3-0.5
1900-4000
0.5×0.3,0.5×0.7
84
移植苗
0.5-0.7
660-2700
(0.1-0.15)×(0.35-0.7)
58
梨
6000-10000
(0.1-0.15)×0.7
59
桃
4000-6000
(0.15-0.2)×(0.4-0.7)
60
核桃
1至2年
播种苗
6000-10000
(0.1-0.15)×0.7
61
李子
1至2年播种嫁接苗
4000-6000
(0.15-0.2)×0.7
北京市绿化造林、育苗适宜栽植密度表
(一)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用材林栽植密度表
林种
主要造林树种
造林密度
(株/亩)
杨树速生丰产用材林
(DB11/T333-2005)
107杨、108杨、中林46、沙兰杨、意大利214和廊坊杨1号、2号、3号等。
22-111
防护林
(GB/T15776-2006)
杨树、柳树、刺槐、国槐、油松、侧柏等
39
移植苗
胸径5-7
440-670
1.5×1,1×1
40
移植苗
胸径7-8
220-300
1.5×1.5,1.5×2
41
移植苗
胸径8-12
100-170
1.5×1.5,2×2
42
红叶臭椿
移植苗
胸径1-2
1330-2700
0.5×0.5,0.5×1
43
移植苗
胸径2-3
660-1350
0.5×1,1×1
44
1.5×1.5,2.5×2.5
17
侧柏
移植苗
0.5-1.5
660-2700
0.5×0.5,1×1
18
移植苗
1.5-2
290-1300
1×0.5,1.5×1.5
19
移植苗
2-3
100-670
1×1,2.5×2.5
20
沙地柏
移植苗
冠幅<40
1900-3000
0.5×0.4,0.5×0.7
21
移植苗
冠幅40-70
胸径2-7
660-1350
0.5×1,1×1
50
移植苗
胸径7-15
160-670
1×1,2×2
51
元宝枫
移植苗
胸径<2
1330-2700
0.5×0.5,0.5×1
52
移植苗
胸径2-5
660-1350
0.5×1,1×1
53
移植苗
胸径5-8
160-670
1×1,2×2
54
玉兰
移植苗
胸径2-4
440-670
类别
树种
名称
苗木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