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班就读管理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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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班就读工作规程

随班就读工作规程

随班就读工作规程
目标::
为确保随班就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学生的研究效果和教师
的教学能力,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随班就读的定义::
随班就读是指外部教育机构或个人来校观摩、研究和交流教学
经验的活动。

参与随班就读的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并尊重
教师的教学权威。

二、随班就读的申请::
1. 随班就读的申请应在至少一周之前提交给学校教务处。

2. 申请材料应包括:随班就读日期、学生姓名、外部机构或个
人的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3. 学校教务处将根据教学计划、教师意愿和教室资源等因素,
决定是否同意随班就读申请。

三、随班就读的行为准则::
1. 参与随班就读的学生应保持安静,不得干扰教师的教学秩序。

2. 学生应尊重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教材选择,不得提出批评或质疑。

3. 不得录音、拍照或发布教学过程的任何内容,以保护教师和学生的隐私和知识产权。

4. 学生应积极参与课堂互动,与本班学生进行交流和合作。

四、随班就读的管理::
1. 学校教务处将安排专人负责随班就读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2. 随班就读期间,任课教师有权按照学校规定对参与随班就读的学生进行留级、开除等纪律处分。

3. 学生对学校教师的教学方法和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应当通过学校教务处进行反馈。

以上规程将从即日起执行,如有修改或补充,应经学校教务处批准。

违反规程的学生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确保随班就读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残疾儿童的教育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随班就读学生及其相关教师、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提高随班就读教育质量,促进残疾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实现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有机结合。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随班就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中层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资源教师、康复教师、校医等人员组成。

第五条随班就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随班就读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六条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定期研究、解决随班就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七条建立随班就读工作档案,记录学生基本信息、教育计划、教学进度、考核评价等内容。

第三章教育与教学第八条对随班就读学生进行个别化教育,制定符合实际和发展需求的个别化教育计划,并建立成长手册。

第九条教师应充分了解随班就读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在教学过程中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第十条优化教学环境,确保随班就读学生在学校各项活动中享有平等的权利。

第十一条定期开展随班就读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师特殊教育专业素养。

第十二条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随班就读学生的成长。

第四章资源与设施第十三条按照国家对资源教室的建设和配备要求,设置资源教室,区域设置合理,无障碍设施完善。

第十四条根据学生的特殊需求,设计不同的服务项目,开展个别辅导、心理咨询、康复训练等专业服务。

第十五条定期对资源教室、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章评价与考核第十六条建立随班就读学生评价体系,对学生思想、能力、技能等不同方面的进展情况进行系统评价。

第十七条定期对随班就读工作进行考核,包括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资源教室使用情况、学生成长情况等。

第十八条对在随班就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和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随班就读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随班就读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随班就读学生的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 教师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班级学生的日常安全管理。

3. 保安、食堂、宿舍等后勤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4. 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三、安全措施1. 交通安全(1)学生上下学途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闯红灯、逆行、翻越护栏。

(2)学校门口设有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学生必须严格遵守。

2. 校内安全(1)学生进入校园,必须佩戴校徽,不得擅自离开校园。

(2)学生不得在校园内追逐打闹、攀爬建筑物、损坏公共设施。

(3)学生不得携带危险品进入校园,如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

3. 教学安全(1)教师上课时,必须遵守教学纪律,确保课堂安全。

(2)学生不得擅自离开座位,不得在教室内大声喧哗。

(3)实验课、体育课等特殊课程,教师必须做好安全指导,确保学生安全。

4. 食堂安全(1)学生就餐时,不得浪费粮食,不得乱扔垃圾。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证食品卫生,严禁出售过期、变质食品。

5. 宿舍安全(1)学生必须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宿舍内吸烟、喝酒、打牌等。

(2)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四、安全教育1. 学校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2. 家长应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

3. 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五、应急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

2. 教师应迅速组织学生撤离危险区域,确保学生安全。

3. 学校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学校有权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

特此公告。

县特殊教育随班就读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县特殊教育随班就读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县特殊教育随班就读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一、总则为规范县特殊教育随班就读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细则。

二、目标三、管理机构四、特殊教育教师1.特殊教育随班就读教师应具备师范类或特殊教育专业的学历和资格证书。

2.特殊教育随班就读教师应参加专业培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

3.特殊教育随班就读教师要积极与普通教师合作,共同制定个别教育计划,并参与学生的多维度评估。

4.特殊教育随班就读教师要指导普通教师合理布置作业,确保特殊教育学生的学习任务适合他们的能力和特点。

5.特殊教育随班就读教师要定期召开教育总结会,分享成功经验和教学困惑,共同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五、特殊教育学生的选拔和安置1.特殊教育学生的家长可以自愿选择让其参加随班就读,需提供医学鉴定或专业评估报告。

2.通过学业水平和特殊需求的评估,确定特殊教育学生的随班就读年级和班级。

3.特殊教育学生的班级应以小班制为主,学生人数不超过15人。

4.特殊教育学生的安置应根据其特殊需求,提供个别化的教育措施和条件,如配备助教、辅具等。

六、课程设置和教学组织1.特殊教育学生参与普通学校的课程学习,但可以根据其学习特点进行适当调整。

2.特殊教育学生的课程设置应强调语言、认知、社交、情感和生活技能的培养。

3.特殊教育学生的教学组织应充分考虑他们的学习节奏和注意力维持能力,采取小组合作、个别辅导等方式。

七、评估和跟踪1.特殊教育学生应按照特殊教育评估报告的要求,进行定期评估和跟踪。

2.对特殊教育学生的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家长,制定个别教育计划和支持方案。

八、教育资源保障1.特殊教育学生应享受与普通学生一样的教育资源。

2.家庭经济困难的特殊教育学生可以申请获得相关补贴和资助。

九、监督与评估1.县教育局对特殊教育随班就读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家长、学生和教师可以对特殊教育随班就读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要及时处理和回应。

随班就读管理工作细则

随班就读管理工作细则

随班就读管理工作细则为使随班就读工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此细则。

一、总则1、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是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义务教育的行之有效的途径,也是提高民族素质的有力措施。

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大力提升全县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的迫切需要。

2、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有利于残疾儿童就近入学,有利于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有利于普教带特教,特教促普教,相互结合,共同提高。

3、学校、教师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使其逐步完善。

二、对象4、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对象,主要是指智力、视力、听力、言语、肢体等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

确定对象的依据是持有残疾证。

5、招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当对其残疾类别和程度进行检测鉴定和筛查,未经严格鉴定的儿童不得视为随班就读对象。

其姓名和档案材料应该严格保密,由有关干部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在学生中扩散。

对经过鉴定的残疾儿童由学校确定,并报特教中心批准为随班就读对象。

三、入学6、学校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服务,不得拒收。

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相同,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

四、报批7、每年9月15日前各校要将残疾儿童名册和接收残疾儿童入学情况上报县特教中心审批,对新增的随班就读学生一律要交验有关证明的复印件。

五、建档8、随班就读学生一经确认,学校和资源室必须为每个随读学生单独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括:(1)残疾证、户口簿复印件;(2)随班就读教师工作手册;(3)反映随读学生学习、生活、活动等方面的配有文字资料的图片。

六、安置9、随班就读学生每班1至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

10、安置座位时应考虑残疾学生的需要和老师照顾方便。

11、随班就读任课教师应当选择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素质较好的教师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

七、考评12、改革对随班就读学生的考核评价制度,使其符合特殊教育规律,有利于残疾儿童自信心的培养。

幼儿园随班就读管理制度

幼儿园随班就读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幼儿园随班就读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和谐共处,提高特殊儿童的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为特殊儿童提供适宜的教育环境,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2. 增强特殊儿童的社会适应能力,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

3. 培养特殊儿童的综合素质,使其融入社会,实现人生价值。

三、组织机构1. 幼儿园成立随班就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随班就读工作。

2. 设立随班就读教师岗位,负责特殊儿童的教育教学工作。

3. 各班级设立随班就读辅导员,协助班主任和随班就读教师开展相关工作。

四、特殊儿童管理1. 对特殊儿童进行评估,确定其教育需求和发展潜力。

2. 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明确教育目标、内容、方法和评价标准。

3. 加强与家长沟通,了解家庭状况,共同关注特殊儿童成长。

4. 定期对特殊儿童进行跟踪评估,调整教育计划,确保教育效果。

五、教师管理1. 随班就读教师应具备专业素养,熟悉特殊儿童教育理论和实践。

2. 定期开展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水平。

3. 对随班就读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将其纳入教师绩效评价体系。

4. 对表现优秀的随班就读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设施设备管理1. 幼儿园应配备适合特殊儿童使用的设施设备,如康复器材、辅助工具等。

2. 定期检查设施设备,确保其安全、有效运行。

3. 对设施设备的使用进行登记和记录,确保账物相符。

七、经费管理1. 幼儿园应设立随班就读专项经费,用于特殊儿童的教育、康复、培训等方面。

2. 严格执行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合理。

3. 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八、档案管理1. 建立特殊儿童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评估报告、教育计划、成长记录等。

2. 严格保护特殊儿童个人隐私,确保档案安全。

3. 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完整、规范。

九、监督检查1. 幼儿园随班就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随班就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制度

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制度

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制度1. 背景随班就读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实或工作,与实单位达成协议,按照特定时间和要求进行工作。

为了规范和管理随班就读工作,制定本制度。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学生参与随班就读工作的权益,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学生能够获得实践经验和实际工作机会。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参与随班就读工作的学生和实单位。

4. 工作要求4.1 学生须遵守实单位的工作规定和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4.2 学生应尊重实单位的机密及商业秘密,保护实单位的利益。

4.3 学生需服从实单位的管理,遵守工作纪律,与同事和领导良好合作。

4.4 学生须遵守实单位的工作时间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实单位请示并报备学校。

5. 实单位责任5.1 实单位应提供学生所需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5.2 实单位应向学生明确工作要求和任务,并提供指导和支持。

5.3 实单位需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培训和知识传授,帮助学生提高工作能力。

5.4 实单位应及时对学生的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帮助学生做好工作。

6. 学校责任6.1 学校应与实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实单位的资质和信誉。

6.2 学校需向学生提供相关指导和培训,帮助学生适应工作要求和环境。

6.3 学校应定期与实单位沟通,了解学生在随班就读工作中的表现及问题,并及时解决。

6.4 学校需建立学生的档案和评估制度,记录学生在随班就读工作中的表现和成绩。

7. 权益保护7.1 学生因参与随班就读工作而遭受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实单位负责赔偿。

7.2 学生在随班就读工作中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由学生个人负责。

7.3 学校和实单位应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对学生进行不当待遇或歧视的行为将受到处理。

8. 附则8.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我校所有。

8.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制度》的内容。

请所有参与随班就读工作的学生和实习单位按照本制度执行。

随班就读管理工作细则

随班就读管理工作细则

随班就读管理工作细则为使随班就读工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此细则.一、总则1、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是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义务教育的行之有效的途径,也是提高民族素质的有力措施。

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大力提升全县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的迫切需要。

2、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有利于残疾儿童就近入学,有利于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有利于普教带特教,特教促普教,相互结合,共同提高。

3、学校、教师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使其逐步完善。

二、对象4、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对象,主要是指智力、视力、听力、言语、肢体等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确定对象的依据是持有残疾证.5、招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当对其残疾类别和程度进行检测鉴定和筛查,未经严格鉴定的儿童不得视为随班就读对象.其姓名和档案材料应该严格保密,由有关干部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在学生中扩散。

对经过鉴定的残疾儿童由学校确定,并报特教中心批准为随班就读对象。

三、入学6、学校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服务,不得拒收。

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相同,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

四、报批7、每年9月15日前各校要将残疾儿童名册和接收残疾儿童入学情况上报县特教中心审批,对新增的随班就读学生一律要交验有关证明的复印件。

五、建档8、随班就读学生一经确认,学校和资源室必须为每个随读学生单独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括:(1)残疾证、户口簿复印件;(2)随班就读教师工作手册;(3)反映随读学生学习、生活、活动等方面的配有文字资料的图片。

六、安置9、随班就读学生每班1至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

10、安置座位时应考虑残疾学生的需要和老师照顾方便.11、随班就读任课教师应当选择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素质较好的教师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

七、考评12、改革对随班就读学生的考核评价制度,使其符合特殊教育规律,有利于残疾儿童自信心的培养.13、考核、评价内容:要从思想品德、文化知识、社会适应能力、缺陷补偿、行为矫正、劳动技能等方面考虑,不得单纯以文化知识为唯一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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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班就读管理工作细则
为使随班就读工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此细则。

一、总则
1、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是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义务教育的行之有效的途径,也是提高民族素质的有力措施。

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大力提升全县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的迫切需要。

2、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有利于残疾儿童就近入学,有利于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有利于普教带特教,特教促普教,相互结合,共同提高。

3、学校、教师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使其逐步完善。

二、对象
4、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对象,主要是指智力、视力、听力、言语、肢体等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

确定对象的依据是持有残疾证。

5、招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当对其残疾类别和程度进行检测鉴定和筛查,未经严格鉴定的儿童不得视为随班就读对象。

其姓名和档案材料应该严格保密,由有关干部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在学生中扩散。

对经过鉴定的残疾儿童由学校确定,并报特教中心批准为随班就读对象。

三、入学
6、学校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服务,不得拒收。

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相同,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

四、报批
7、每年9月15日前各校要将残疾儿童名册和接收残疾儿童入学情况上报县特教中心审批,对新增的随班就读学生一律要交验有关证明的复印件。

五、建档
8、随班就读学生一经确认,学校和资源室必须为每个随读学生单独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括:(1)残疾证、户口簿复印件;(2)随班就读教师工作手册;(3)反映随读学生学习、生活、活动等方面的配有文字资料的图片。

六、安置
9、随班就读学生每班1至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

10、安置座位时应考虑残疾学生的需要和老师照顾方便。

11、随班就读任课教师应当选择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素质较好的教师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

七、考评
12、改革对随班就读学生的考核评价制度,使其符合特殊教育规律,有利于残疾儿童自信心的培养。

13、考核、评价内容:要从思想品德、文化知识、社会适应能力、缺陷补偿、行为矫正、劳动技能等方面考虑,不得单纯以文化知识为唯一评价标准。

14、考核、评价方法:书本知识的考核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基本知识与基本能力的考核相结合。

八、教师
15、随班就读班级的教师,应由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

按时参加特教业务培训。

16、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教师应加强特教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了解随班就读班级教育教学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九、领导
17、随班就读工作应在校长领导下进行,安排专人具体组织和管理。

18、校长、行政、特教教师要懂得特教理论,熟悉特教业务。

19、建有资源室的资源室教师应组织随读教师学习特教理论、业务知识,开展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研究和科研课题的研究活动,和教师共同探讨提高随班就读质量的途径和方法。

20、学校应支持随读教师参加各级组织的师资培训和教研活动。

21、学校对随班就读班级教师工作的考核评估,应当包括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两个方面,并应充分肯定他们为残疾学生付出的劳动。

在工作量计算时1个随读学生应当至少不低于3.5个普通学生的工作量。

22、学校要认真落实教体局对随班就读教师的绩效考核规定,对表现突出的教师应当单独给予表彰奖励。

23、学校应当为残疾学生在校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对随班就读班级在教具、学具及教学设备等方面给予照顾和优先。

24、学校不得随意让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停学、停课或停止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

25、资源室要发挥教研、科研、培训、康复、咨询、评估等方面的作用,承担对随班就读教育教学指导工作。

十、教育
26、学校应当安排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一起学习、活动,补偿生理和心理缺陷使其受到适于自身发展所需要的教育和训练,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27、学校应当对残疾学生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其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其逐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

同时要加强对普通学生的思想教育,以逐步形成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校风和班风。

28、随班就读班级教师应当指导残疾学生正确使用助听器、助视器等辅助用具,并教育全体学生爱护这些用具。

十一、教学
29、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使用的教材一般与普通学生相同。

特殊情况可对教材内容作适当调整。

30、对视力、听力、言语残疾学生的教学一般要求与普通学生相同。

对中重度智力残疾学生的教学可适当降低要求。

31、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应当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制订和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

教师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方法,激发残疾学生的学习兴趣,挖掘其学习潜力。

在教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同时,注重对残疾学生进行适应社会生活能力的培养和心理、生理缺陷的矫正、补偿。

32、备课:教案在教学目标、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应该体现对残疾儿童的教学要求和特殊照顾。

33、上课:注重健残兼顾,运用集体教学与个别教学相结合、伙伴教学、协作教学、分层教学的方法,促进残疾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

34、辅导:要针对残疾学生实际加强个别辅导。

35、作业:要针对每一个残疾学生实际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

十二、家教
36、学校和班级教师应当经常与家长联系,随时交流学生情况,以取得家长配合和帮助。

37、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家长的培训,使其了解子女身心特点、学习情况及教育训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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