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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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参考]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实用参考]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会的会员代表大会,是本单位工会的权力机构。

会员代表大会要定期听取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和决定本单位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对工会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

第二条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会员代表大会的届期相同,即为3或5年,会员人数在200人以下的工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全体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与会员代表大会职权相同。

第三条实行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两会结合的,会员代表可以兼任职工代表。

会员根据工会章程规定,有随时撤换其所选的代表之权利。

第二章会员代表的产生第四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本人为中国工会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心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在会员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第五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会员在200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会员在501至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会员在1001至5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至6%;会员在5001人至10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5%。

第六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组成,应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

企业单位中的工人会员代表,技术人员会员代表,一般应占会员代表总数的60%以上。

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第七条会员代表应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

会员代表的候选人,由其所在单位(分公司、工区、部室,下同)工会组织,按照工会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和代表条件,组织会员讨论提出名单,报工会平衡后,由代表所在单位的工会分会负责人主持,经会员直接选举为正式代表。

第八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第九条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有效。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废票;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有效票。

会员代表大会条例

会员代表大会条例

会员代表大会条例会员代表大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工会民主选举工作和组织建设工作,推进会员代表大会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等,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会员代表大会是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的最高领导机构。

第三条会员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以党委领导为主。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四条会员代表大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

第五条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四)听取工会主席、副主席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评议。

(五)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六)讨论决定工会工作其它重大问题。

第二章会员代表第六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本人为工会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二)积极参加会员代表大会,认真听取公司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认真讨论和审议代表大会的各项议题,认真负责地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三)严肃负责地履行民主选举的权利,认真做好各项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工作;(四)保持与会员的密切联系,注意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工会委员会反映,热心为会员说话办事,积极为各项工会工作献计献策;(五)积极宣传贯彻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精神,团结和带动会员完成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大会筹备第十五条成立大会筹备组,下设会务组、文件资料组、宣传组、保卫组,为大会召开提供必要的服务。

会务组负责会议用品的采购,会场的布置等工作,文件资料组负责会议文件的起草工作,宣传组负责会议精神的宣传报道工作,保卫组负责会场秩序的维护工作。

会员代表大会条例

会员代表大会条例

会员代表大会条例会员代表大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工会民主选举工作和组织建设工作,推进会员代表大会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等,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会员代表大会是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的最高领导机构。

第三条会员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以党委领导为主。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四条会员代表大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

第五条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四)听取工会主席、副主席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评议。

(五)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六)讨论决定工会工作其它重大问题。

第二章会员代表第六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本人为工会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心为会员说话办事,在会员中有一定的威信。

第七条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会员在100至200人者,代表人数不得少于会员的30%;会员在201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会员在501至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会员在1001至5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至6%;会员在5001人至10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5%。

会员在100人以下者,一般召开会员大会。

第八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组成,工人会员代表、科研技术人员会员代表,一般应占会员代表总数的60%以上。

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第九条会员代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

会员代表候选人由各分工会按公司工会确定的名额和条件,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各分工会平衡后,以分工会为单位,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医院工会管理制度

医院工会管理制度

医院工会管理制度(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1.会员代表大会每年一次,如工作需要可再次召开,可与职工代表大会合并。

代表大会筹备工作以工会为主体,召开会员代表参预。

2.会议内容:(1)听取审议一年来工会工作、行政报告及工作计划,经费收支报告。

(2)商议决定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3)商议审议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规章制度。

(4)民主评议院级领导。

(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职代会在党委的领导下行使职权,职工代表每届任期5 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大会。

每次会议必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遇有重大事项,经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工会或者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暂时召开会议。

2.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决定,必需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方可有效。

3.凡属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都应提交大会商议、审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者决定。

4.对未获职代会通过而又确需实施的议案,可以在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后,进行复议,提交暂时代表大会商议通过。

5.会议内容:(1)听取商议院常年度工作报告,对医院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医院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工会年度工作报告及新年度的工作思路。

(3)商议通过医院提出的职工聘任、奖惩、安排改革的原则、方法及其他与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4)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事项。

(5)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参加民主评议领导干部。

(6)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三)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1.工会委员会在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和工会工作指导方针,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重大问题集体商议决定。

2.依据泛博会员的意愿、要求,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履行维护、参加、教育职能。

3.承当会员代表大会暨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机构的任务,代表和组织会员按照法律规定参预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民主管理制度。

4.对医院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听取和反映会员意见,提出建议,使之完善;决策形成后,宣扬动员群众贯彻执行。

工会有哪些工作制度

工会有哪些工作制度

工会有哪些工作制度工会是职工群众的基本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工会工作制度是指工会组织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准则。

工会工作制度对于确保工会工作的有序开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中国工会的工作制度出发,介绍工会的基本工作制度。

一、会员代表大会制度会员代表大会是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全体会员行使权力。

工会工作制度规定,工会应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议工会财务报告,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会员代表大会实行任期制,每五年举行一次选举。

二、工会委员会制度工会委员会是工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工会的日常工作。

工会工作制度规定,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

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工会主席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日常工作。

工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工会委员会其他成员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三、民主集中制度民主集中制是工会工作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指在工会工作中既要实行民主,又要实行集中。

工会工作制度规定,工会组织应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度,开展好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和工会评优工作。

工会委员会会议应定期召开,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工会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加集体学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四、组织机构制度工会组织机构是工会工作的基础,工会工作制度要求工会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工会工作制度规定,工会应设立工会小组,工会小组长以上工会干部应经常性组织学习、培训。

工会应设立相应的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工会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教代会制度教代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简称,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

工会工作制度规定,学校工会应定期召开教代会,讨论决定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教代会实行任期制,每五年举行一次选举。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总工发【2019】6号)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总工发【2019】6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总工发【2019】6号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基层工会民主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发挥基层工会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组织。

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村(社区)建立的工会委员会,县级以下建立的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如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会员不足100人的基层工会组织,应召开会员大会;会员100人以上的基层工会组织,应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第四条会员代表大会是基层工会的最高领导机构,讨论决定基层工会重大事项,选举基层工会领导机构,并对其进行监督。

第五条会员代表大会实行届期制,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具体任期由会员代表大会决定。

会员代表大会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

遇有特殊情况,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换届,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

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基层工会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或三分之一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第六条会员代表大会应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规范,坚持公开公正,切实保障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第七条基层工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应向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报告。

换届选举、补选、罢免基层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应向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书面报告。

上一级工会对下一级工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会员代表大会的组成和职权第八条会员代表的组成应以一线职工为主,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

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和领导人员一般不得超过会员代表总数的20%。

女职工、青年职工、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第九条会员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会员100至200人的,设代表30至40人;会员201至1000人的,设代表40至60人;会员1001至5000人的,设代表60至90人;会员5001至10000人的,设代表90至130人;会员10001至50000人的,设代表130至180人;会员50001人以上的,设代表180至240人。

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会员代表大会是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一种重要的民主管理形式。

它是指企业会员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则,选举产生代表,通过讨论、决策和监督等方式参与企业的管理和决策事务,维护会员权益,促进企业的发展。

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实施对于企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会员代表大会是一种重要的决策机构,能够合理利用会员的智慧和经验,推动企业的决策过程。

会员代表大会通过讨论、表决等方式,对重大事项如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人事任免等进行决策,确保企业的发展方向得到全体会员的认可。

其次,会员代表大会是企业内部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会员代表大会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经济责任进行了全面监督,对企业管理层的工作进行评价和指导。

此外,会员代表大会还能够通过定期召开的方式,使会员之间进行交流和沟通,增强了会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实施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选举代表的过程可能存在不公平和不透明的情况。

企业应该建立一套公正、透明的选举程序和机制,确保代表的产生符合会员的意愿。

其次,会员代表大会的讨论和决策也可能存在一些问题,如某些代表参与度不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不到充分重视等。

企业应该通过各种途径,鼓励和引导会员代表积极参与讨论和决策,提高代表的质量和水平。

另外,会员代表大会的权力和职责也需要明确和界定,避免过度干预管理层和对企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总之,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是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体现,通过让会员参与管理和决策事务,保障会员权益,推动企业的发展。

企业应该积极倡导和完善会员代表大会制度,解决相关问题和挑战,使其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20140424---社团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示范文本

20140424---社团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示范文本

社会团体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示范文本第一章会员第一条社会团体由会员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

第二条社会团体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个人会员以自然人的身份加入社会团体。

单位会员以单位的名义加入社会团体。

第三条个人会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拥护所加入的社会团体的章程;(二)有加入该社会团体的意愿;(三)经个人所在单位书面同意【在职人员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书面意见;退休人员由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书面意见;无单位的,由本人所在社区出具书面意见】;(四)经10个以上会员(单位会员)或7个以上会员代表书面推荐;(五)经5个以上理事(理事单位)或3个以上常务理事(常务理事单位)书面推荐;(六)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同意;(七)具有辽宁省居民身份或在辽宁省长期居住;【截止到提出申请之日,已在辽宁省连续居住二年以上】(八)截止提出入会申请之日,该人最近三年从事与本社会团体相关的工作,有一定影响力,信誉良好;【结合社团实际情况,需提供资格证明、获奖证明、专著或论文等】(九)未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十一)符合社会团体制定的会员资格;(十二)符合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申请加入社会团体,成为单位会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拥护所加入的社会团体的章程;(二)有加入该社会团体的意愿;(三)符合社会团体制定的会员资格;(四)持有辽宁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法人证书【国家机关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得作为社会团体会员】;(五)截止提出入会申请之日,该单位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六)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同意;(七)经7个以上单位会员书面推荐;(八)经5个以上理事单位或3个以上常务理事单位书面推荐;(九)符合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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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会员大会工作,依据《社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和《xxx社区社会组织》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业的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协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
(2)选举或罢免会长、副会长;
(3)审议会长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4)审议秘书处对会员除名的提议;
(5)对协会变更、解散和清算做出决议;改变或撤销秘书处不适当的决议;
(6)制定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7)决定协会终止事宜;
(8)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两年,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秘书处认为必要时,有五分之一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全体会员会议通知必须列明会议议程。

第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须到会半数以上会员代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凡有选举事项的大会,会前监票人必须对会员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选举的合法性。

第六条会员代表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由监票人签名确认,会后向全体会员公告,并抄报业务指导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第七条任何选举或修改章程的,均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其他表决事项,可采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

第八条本制度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由秘书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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